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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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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著玩完?

“灰色的,是灰色的……”傷者有些發燒,又用了麻藥,神智開始不清醒,一個勁地呢喃著什麽,“好快,好快的劍,可怕,可怕……”

“替我按住他,我要剜去他的腐肉。”柔和的女聲響起,站在一旁的老者和駝背立即上前,牢牢按住傷者的四肢。店小二躲在櫃子後頭,冒出半個頭,看著那大家閨秀一樣溫婉的女人,手上一把銀色的小刀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忽然間擡手就往傷者的傷口,快速割了一刀,去掉一塊發黑的肉來。

媽呀,好可怕!店小二和掌櫃同時縮了縮腦袋。

江湖上的人果然不能小看,一個溫溫柔柔的女人,居然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割掉別人的肉!就算是在救人,那也很可怕啊!

女子一邊註意著傷者的傷勢,一邊為刀具消毒,擡手想取酒的時候,卻發現已經用完,不由得皺了皺眉頭:“狗兒怎麽還不回來?”

“娘,我來啦!”清脆的童音響起,紅衣童子歡快地跳進門檻,女子擡頭,本想朝自己的孩子笑笑,但是當她驟然望見童子身後跟著的男人時,她的臉色驀地蒼白,身形禁不住晃了晃。

“夫人!”駝背者隔得近,立即扶了她一把。

“我……我沒事。”女子垂眸,將目光重新轉向傷者,背對著那人,輕輕道:“把酒給我吧。”

李尋歡怔然望著女子纖瘦的背影,澀然道了一個“好”字。

沈默地站在女子身後,李尋歡沒有打攪她救人。

事實上,他很意外,一走進客棧,看見她面不改色地為傷者去除腐肉,他幾乎不敢相信,她就是詩音。

詩音連看別人殺魚都不敢的。

她心地善良,半生中簡直連一只螞蟻都未踩死過。和詩樂不同,她從小就不樂意學武功,她輕視武功,是因為武功總帶來殺戮。

所以血腥的東西,她見了會難受,會反胃。

而如今,那個躲在他身後,不敢看人家殺魚的姑娘,已經消失了。

是什麽讓她成長?李尋歡問自己。

當一個漂泊江湖的女人,沒有任何男人去保護她的時候,她是不是就必須學著自己保護自己?

林詩音的成長,是不是也是這樣開始的?

那樣的成長……會不會——很痛?

李尋歡不知道自己在她身後站了多久,直到傷者的傷勢被處理幹凈,讓人擡走,她拿酒水凈了手,兩人面對著面,她卻始終低著頭,專心致志地清理著手中的汙漬,一言不發。

“娘。”狗蛋忽然開口叫了她一聲。

“這人說他是我的表舅。”

林詩音怔了一怔,濃密黑長的睫毛輕輕眨了眨,終於將視線轉向了李尋歡。

那一刻李尋歡覺得自己的心都要蹦出來了。

十年了,或許再過十年,再過二十年、三十年,當他和她對視的時候,他依然會有這種心跳如鼓的緊張。

林詩音的紅唇動了動,似是有些猶豫,但最終,她輕輕道:“你隨我上樓來吧。”

一間鬥室,一張床,一張矮桌,兩個蒲團,一鼎香爐。

“厲叔,孫大哥,”林詩音進屋前,朝老者和駝背人鞠了一躬,“我和他有重要的事情要說,煩請你們二位在門口守著,莫讓任何人進來。”

“自然。”二人頜首。

李尋歡卻忽然道:“這位……孫大哥?我們是否見過?”

駝背的男人朝他笑了笑:“自然見過,以前,你還在我的酒館喝過酒。”

李尋歡楞了一下,忽然想了起來,以前李園的後門,隔著一條街,的確有一家冷清的小酒館,酒館的主人,便是個駝背。

可是……他如今怎麽會跟著詩音?

“尋歡,”林詩音回眸,“請隨我過來。”她的聲音溫柔而淡然,眼神平靜得仿佛掀不起一絲波瀾,她跪坐在蒲團上,一個“請”的手勢,示意李尋歡也坐下。

“今天,我是想和你說聲對不起。”林詩音輕輕道。

李尋歡忽然就失語了。

從客棧的大廳上樓,一路上他設想過很多種可能,她或許怨他、恨他、罵他、冷落他、嘲諷他,或者向他流淚、向他哭泣。可是他卻萬萬沒有料到,林詩音會對他說——“對不起”。

李尋歡的心一下子就冷了下去。一個你愛的人,向你說“對不起”,這說明了什麽呢?

林詩音不知道他的心裏活動,因為打從一進來,她就沒有看過他。她的眼睛看著桌面,然後從袖中拿出了一樣東西,放到了桌上。

那是一個油紙包著的布包,不知道裝的是什麽。

“這樣東西,原本是那人給你的,可是我因為擔心它為你招來禍事,便隱瞞了此物。可是這十年,我想了很多,終於決定還是要告訴你,畢竟,我擅自用了它,”林詩音秋水般美麗的眼睛終於擡起,她輕輕道,“你打開看看吧。”

布包裏是一本書,只是一本書而已。

《憐花寶鑒》。

——這本書的名字,李尋歡聞所未聞。

“昔年縱橫武林的人傑,沈浪、熊貓兒,皆是一等一的大俠好漢,而還有一人,外號千面公子,此人曾為沈浪的死敵,後來卻成為他的好朋友。他乃是武林中獨一無二的才子,文武雙全,驚才絕艷,所學之雜,涉獵之廣,武林中還沒有第二個人能比得上。不但星蔔星相,琴棋書畫都來得,而且醫道也很精,易容術也很精,十個人都學不全的,他一個人就學全了。”

“這人本在正邪之間,雖然邪,卻並不太惡毒,做事雖任性,但有時卻也很講義氣,很有骨氣。不過,他與沈浪夫妻結伴歸隱,遠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只是,在他出海之前,我有幸見過他一面,”林詩音將這本《憐花寶鑒》往李尋歡的方向推了推,“此書記載了憐花公子一生所學,不僅雜,而且邪。他說,自己狠不下心來燒掉它,便決定將這本書交給一個他認為最為可靠的人。”

林詩音看著他,道:“這個人,就是你。”

“我?”李尋歡微訝,隨即苦笑:“可是我竟一點也不知道。”

“那年你去了關外,又遭遇重傷,又認識了龍嘯雲,事情多得很,他便將這本書交給了我,托我轉交給你。可是他並沒有說送你這本書後的要求,《憐花寶鑒》上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記載著他的下毒術,易容術,苗人放蟲,波斯傳來的攝心術……若落在有心人手裏,勢必又是一場大劫,”林詩音輕輕道,“我知道,你若得了此書,或許根本不會看,但也絕對不會令它在你手上丟失。這樣一件寶貝,大家都會來搶的,到時候,你要怎麽辦?”

李尋歡笑了笑:“能怎麽辦,便怎麽辦。受人之托,自然該忠人之事。”

林詩音輕輕搖了搖頭,黛眉輕蹙,欲言又止,最後緩緩道:“小樂這些年走遍大江南北去找他,便是為了將這燙手山芋還給他,只是他竟真的出海再不回來。但小樂也打聽到了很多他當年的事情,這人的作風……著實詭異,他讓你保管這書,或許根本不是想讓你保管這書。”

李尋歡的手摩挲著書的封面,光潔如新的書本,林詩音顯然保管得很好,幾乎沒有翻動的痕跡,他若有所思道:“這話怎麽說?”

“憐花公子少年成名,年紀輕輕便已掌管了遍布大半個江湖的組織,而到了他交托這本《憐花寶鑒》的時候,竟然只隨便尋了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而且只托了孫大哥一人來保護此書,”林詩音輕輕搖了搖頭,“這一切,就好像他在對著全武林,開一個漫不經心的玩笑一樣。不過,按小樂的描述,他好像一直是這樣的人。”

李尋歡再次訝然:“門口的那位孫大哥……”

林詩音笑了笑:“孫大哥外號‘孫駝子’,正是天機老人的二兒子,退隱之前,他的大鷹爪力馳名江湖。孫大哥受過憐花公子的恩惠,便答應替他守護此書十五年。我帶著書離開,他便也跟著我來了。”

李尋歡從來也未想到,林詩音竟然對他也有隱瞞著的事,而且是這樣驚天的一個秘密。

“你希望我如何做?”李尋歡的手放在這本書的封面上,卻自始至終沒有翻開,因為他知道,這一翻開,或許就再也停不下來了。

林詩音楞了楞,連連搖頭:“不,我只是把本來該告訴你的事情,都告訴你而已。還有一件事……我、我學了裏面的醫者篇。”

林詩音的頭低垂下來:“當年小樂帶著我從李園逃出來,路上遭遇追殺,小樂差點死掉,我百般無奈,便求助了這本書,如今你翻到醫者一卷,還能看見幾個血指印,那是小樂的血。”

“後來孫大哥追蹤我們而來,見到小樂,他十分驚訝,然後告訴我們,王憐花曾經囑咐他,若是身上種有萬王蠱的女人,便將這寶鑒中的醫者卷送給她。”

“我那時候才知道,小樂身上的蠱毒,便是他種下的。王憐花的夫人紅藥女,聽聞乃是極其善蠱的苗女,這怪異的萬王蠱就是夫妻二人合作的產物,醫者卷中詳細記載了其解法。解法很難,藥物更難尋。”

“小樂不願學,我便學了,不然,何人為她解蠱呢?”林詩音輕攏了一下額邊的發絲,笑道:“而且行醫很好,我很喜歡,因為可以救很多的人。”

李尋歡沒有說話。

他不知道該說什麽。

林詩音令他覺得有些陌生 ,她似乎不再需要他了,她甚至也不再需要任何人保護,她有自己的主意,知道自己要做什麽。

仿佛有一條無形的鴻溝橫亙在兩人面前。

李尋歡忽然有些茫然無措。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終於碼完了,好困,滾去睡覺~

☆、真相

當薄雲一行人達到那家客棧的後院時,薄雲差點被李尋歡那副落拓的樣子驚到。

多日不見,這個江湖上有名的浪子整個人形銷骨立,瘦了不知道幾圈,眼睛裏全是血絲,亂蓬蓬的頭發,許久不搭理導致胡子拉碴長滿下巴,如果這不是自己的二哥,薄雲還以為他是哪裏來的乞丐。

看見薄雲和阿飛過來,李尋歡的久無光彩的眼睛亮了亮,整個人的精神為之一震,阿飛也走上前,李尋歡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地笑道:“你無事就好。”

阿飛的對敵經驗太淺,若不能一擊必殺,就很可能遭人暗算,所以他生怕阿飛在試圖救他的過程中,被那些浸淫江湖多年的老家夥給騙了。

阿飛一時也有些激動,其實他自己也不知道,不過是和李尋歡有過幾次交集,為什麽會對這個人有如此深厚的友情。但見到李尋歡現在的樣子,他也很擔心:“大哥,你……”

李尋歡苦笑了一聲,沒有說什麽。

薄雲看了一眼李尋歡身後緊閉的房門,嘆了口氣:“她在裏面?”

李尋歡點了點頭。

“她不肯見你?”

李尋歡唯有苦笑。

“她不願見你,你還留在此,並且……”薄雲上下掃了兩眼邋遢的小李探花,微微挑眉:“這是為何?”

“小樂,”李尋歡閉了閉眼,似要掩蓋他內心太過悲涼的情緒,道,“你為什麽不告訴我?”

薄雲有點茫然:“告訴你什麽?”

“詩音的頭發,全白了。”

薄雲的眼睛在那一瞬間睜大,仿佛也覺得不可置信,但她立即意識到了什麽,很快掩藏好自己的情緒。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身邊,那暗暗朝自己使眼色、並且頗有幾分得意神情的小家夥,一時間有些哭笑不得,只得上前一步,拉了拉自己二哥的衣袖:“因此她才不願意見你麽?隨我來吧,二哥。”

薄雲拉著李尋歡,走到那扇緊閉的房門前,她回頭,猶豫了片刻,問道:“那本奇書的事情,姐姐告訴你了?”

李尋歡頜首:“它如今正在我這裏。”

“如此,”薄雲微微點頭,若有所思,她輕輕敲了敲房門,喚了一聲“姐姐”,隨即緩緩推開那扇緊閉的門,對自家二哥道,“你也沒有想過,姐姐的頭發居然會白吧?她受了很多苦,這一次,你莫要再把她推給別人了。”

頓了頓,薄雲又對房中那坐在屏風後的女子,輕輕說道:“姐姐,小狗蛋為什麽這麽做,你清楚的吧?”

原本正在伏案書寫著什麽的女子,擡起了頭,遲疑片刻,終於松口:“你進來吧。”女子起身,從屏風後緩步走出,寬大的衣袍更顯得她身形纖細,只是那一頭散開的銀白長發,令人只覺觸目驚心。

這麽些日子,李尋歡是第二次看見,沒有第一次那麽震驚,卻更加令他心痛如絞,不由自主的上前幾步,雙手顫抖地捧起她銀白如雪的發絲,近乎虔誠,此時此刻,他的悔恨之前,哪怕是個孩子也能從他的面貌中看出。

“尋歡。”一聲落淚的低泣,林詩音撲進了面前男人的懷中,輕盈得如同一只蝴蝶,男人的身形晃了晃,隨即伸出雙手,如同抱著易碎的稀世珍寶一般,小心翼翼地回摟住她。

薄雲立在房門前,看到這一幕,淡淡笑了笑,原本打算退出去,想了想,還是補充了一句:“打攪一下。二哥,當年有些事情,如果姐姐不想說,隨後你且來問我便是。”

說完這一句,她便退出門去,將這二人世界留給了他們,這兩個人,本是天生一對,真正是自己瞎折騰,才折騰出一個十年不見。聽她家小外甥的口氣,若不是他,薄雲今天恐怕還看不到這一幕。

“你是說,姐姐和他見面後,第一件事居然是聊《憐花寶鑒》?”薄雲愕然地看著孫駝子,得到他的肯定,她幾乎是無力地攤到桌上,長嘆一聲:“姐姐你真是太不會抓住男人的心了……”

“好在有我,”若谷在一旁得意非凡,“若不是我,他們聊完那件事之後,幾乎無話可說,表舅差點沒拓荒而逃,這要是真的逃了,下次再見,可就不知道是什麽時候的事情了。”

“所以你暗算你娘,給姐姐的飲食裏下了‘明鏡裏’?好狡詐的小子,居然連自己的親娘都暗算。”薄雲輕戳了一下自家外甥,但語氣卻是輕快的,最後還叮囑,“表舅?這個稱呼不錯,以後繼續這樣叫二哥,怎樣?”

“明鏡裏”是《憐花寶鑒》中記載的一種幫助易容的藥物,可以使人須發皆白,年輕人變成一個老頭子。此藥無解,但七日之後會自動消解,對人體並無害處。

一想到自己二哥看見姐姐頭發都變白時,那種吃驚悲痛到死的場景,薄雲就暗爽。

“唉,沒有我的幫助哪裏行啊?有的時候女人就是要慘一點,才能獲得男人的憐惜啊,”若谷搖頭晃腦,還沒十歲的小孩子,說起這些來居然頭頭是道,末了還補充,“況且,我這也只是再現,再現而已。”

再現什麽?

十年前的林詩音,確實有一段時間,須發皆白。

逃婚和追殺的變故,塞外的風霜,獨自懷孕生子的辛苦,對那人無盡的思念,令林詩音在最初出走的那一年裏心力交瘁,竟然頭發漸漸變白,一個月的時間,居然全都白了,靠著《憐花寶鑒》和薄雲尋來的珍貴藥物,她足足養了三年,才重新回覆烏黑的長發。

“小樂,你為他起個名字吧。”薄雲記得,剛剛生完孩子的林詩音,臉色蒼白,寒冬天裏依然汗濕重衫,疲憊得像是立即要離開,銀白的長發更是刺眼無比。薄雲想,如果不是那個男人的辜負,她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聽著姐姐的話,薄雲手裏抱著還在哇哇大哭的嬰兒,不知怎麽的,眼裏浮現出一些懷念,她露出一個久違的惡作劇笑容,輕笑道:“狗蛋,就叫狗蛋好了。”

十年之前,薄雲曾經確實是恨過李尋歡的。

從李園的婚禮現場出來,薄雲立即帶著林詩音上了事先備好的一輛馬車,未防止節外生枝,她連流血的傷口都沒有處理,快速出了保定城,一路向西奔去。

為了造成傷口很嚴重的錯覺,薄雲事先服了一種令血液凝固困難的藥物,因此她的傷口雖然不深,但失血嚴重,臉色蒼白,雖然她不停地告訴林詩音,她沒有事,可是林詩音還是著急不已,連自己的嫁衣都撕下來為她止血。

但是突然間,馬車停了。

一陣凜冽的殺氣從四面八方襲來,車外趕車的雇傭馬夫突然拔出一把刀,朝車內刺來。“姐姐,躲開!”薄雲一聲厲喝,迅速從背後拔箭射穿那人的咽喉,血濺當場,與此同時,馬車的四面八方忽然響起此起彼伏的笑聲。

女人的笑聲,中氣十足,一點不溫柔、不動聽,也不可愛,反而放肆而蠻橫。

“大歡喜女菩薩的人,”一聽這樣的笑聲,薄雲拔出了腰間佩劍,遞給林詩音,神情平靜的告訴她,“我的老仇家了,沒料到她們鉆了這個空子來殺我。姐姐,你待在馬車裏,我很快回來。”

林詩音的武功並不好,也從來沒有殺過人,就算她身上有傷,也必須殺了這群胖得要死、又很不好對付的老女人。

不然,她帶姐姐的這次逃婚,就失敗了。

一陣秋風吹過,落葉帶著半幹的暗紅血跡,在風中打著旋兒落下。偌大的樹林裏,除了鮮血,就是屍體,那些胖得都能攤在地上的女人,個個睜大眼睛、死不瞑目地瞪著樹冠之上的天空,那一支支羽箭就是結果掉她們性命的死亡之箭。

林詩音抱著自己的妹妹,她的半邊嫁衣都已經被鮮血然後,卻不是來自她的血。

“姐姐,答應我,絕對不要回去,”她的妹妹撫上她的臉,輕輕喘息著,鮮血還在不斷從傷口中汩汩冒出,蒼白的臉上神情認真而絕決,“我們姐妹倆,總有一個要幸福,你一定只能嫁給自己喜歡的人!”

如果不是那本隨身攜帶的《憐花寶鑒》,林詩音真的以為自己會失去她唯一的妹妹。

這是她在世上最親最親的人了。即便要為此違反和那個人的約定,她也不得不求助和使用《憐花寶鑒》。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姐姐原來瞞著所有人,獨自保管了一件這麽重要的東西。”夜色下的茶室,薄雲為對面的李尋歡沏了一杯茶,將當年的事情娓娓道來。

她撫摸了一下自己的臉上花紋,輕輕道:“二哥,我告訴過你沒有,這個蠱,也是那人留給我的。”

十五歲的少女,初次為了意氣之爭,行走江湖,卻不料招人用毒物暗算,當掉了身上最後一樣值錢的東西,被一輛騾車一路拉回了李園。

大夫說,再晚半個時辰,毒素就要侵入心肺,藥石無醫了。

“我不甘心,我好不甘心,明明我的箭法那麽好,為什麽會被這種下三濫的手段暗算?”薄雲捏著茶杯,看著水中的茶梗立起,她低低道:“然後那天,我遇到了那個人。”

明明身體虛弱,她卻偏偏要半夜三更去屋頂吹冷風,拿命不當命。

她不明白,為什麽二哥可以在江湖上有這麽大的名氣,她第一次出門卻只獲得這麽一個可笑的結局:“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女孩低低的呢喃,竟然引來了一個含著笑意的聲音回覆:“那要不要我幫你?”

月光之下,那人仿佛乘月而來,忽然而至,衣袖翻飛,飄飄仿佛要仙去。直到今日,薄雲依然記得自己初見那人的震撼,亦正亦邪的氣質,妖孽一般的笑容,讓人印象深刻,而那俊美的容顏反而不重要了,見過他的人,只記得他是怎麽樣的一個人,卻對他的五官記憶不清了。

“你可以幫我?”十五歲的薄雲呆呆地反問。

“果然是個有趣的小姑娘,”那人掩袖輕笑,道,“看著你的八字和我夫人還有那麽點緣分,我且送你一樣好東西,你樂不樂意要?”

薄雲其實沒有聽得很明白,她呆楞楞地點點頭,心裏實際上在想,這麽好看的人,居然已經有妻子了啊。

那人從袖中掏出一物,在她的眉心輕輕彈了彈,薄雲只覺得額頭一涼,有什麽活物似的東西進入了身體,她一驚,聽得頭上那人笑著告訴她:“小姑娘,這是好東西,不過得到了,也會付出一點代價。當然,你若不願意要它,也是可以的。”

說完這句話,那人就消失了。

他種在她身上的,就是萬蠱之蠱,其宿主可百毒不侵、強身健體,不僅有助內力修煉,連宿主的鮮血都是解毒的寶貝。

唯有嬌美的容顏,是必須付出的代價。

薄雲一直不知道,那人最後說的“她不要也可以”到底是什麽意思,因為多年以來,她走遍大江南北想尋找這人,或者尋恢覆容貌的辦法,都一無所獲。

直到她看到自己姐姐身上那本《憐花寶鑒》,還有隨後追蹤姐妹倆而來的孫駝子,他將此書的主人授意把此書的醫者卷留給薄雲的消息告訴她。

這個時候,她才知道,給她種蠱的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千面公子,王憐花。

“我學醫靜不下心來,姐姐為了我,也為了你的病,便潛心研究醫者卷的醫術,但她總對你存有愧疚,認為自己占了你的東西,”薄雲為對面的男人又沏了一杯茶,淡淡道,“可是我不這麽認為,我只覺得你負了姐姐,一想到便恨你入骨。”

她擡眸,清澈的眼睛直視著李尋歡,但眼中覆雜的神色令人讀不懂,她輕輕道:“於是我第一次翻開《憐花寶鑒》,特地為你去配了一種藥,然後折返回去,讓你服下。”

李尋歡忽然覺得頭部有些隱隱作痛,一些被遺忘的記憶片段模糊閃現,他皺著眉道:“為何我記不清你曾經回去過?”

“因為這種藥,叫黃粱一夢。”

黃粱一夢,乃催眠攝心之輔助藥物,服用者神志不清,任人擺布,且清醒後對此段記憶完全沒有印象——如李尋歡這樣能記得起一些片段的,已是鳳毛麟角。

聽了薄雲的敘述,李尋歡忽然有了不好的預感,他楞楞道:“然後呢?”

“然後、然後……”薄雲從椅子上突然起身,躲到了一根柱子後,只露出兩只眼睛,小聲道:“大歡喜女菩薩在中原的弟子,還有那麽幾個沒被我幹掉,我去找了她們。”

李尋歡的臉色一時間變得十分精彩。

“這群女人肥得要死,偏偏要弄采陽補陰那一套,最喜歡長得好看的男人,所以……我……”薄雲這回徹底躲到了柱子後,遮住她羞愧的神色,“我那時氣不過,就和她們如此商量,存心要惡心你一番,不過、不過我也沒想到……她們為了助興,身上居然帶了烈性春/藥……”

李尋歡一時只覺得頭疼得厲害,他突然理解為什麽薄雲一定要自己來和他說當年的事情了,因為完完全全,她就是罪魁禍首。

“我那時小,不懂事嘛,不過、不過我最後也沒讓那群女人碰你啦……”薄雲的聲音弱弱的,小聲道,“我把你帶回去交給姐姐了,後來、後來的事情你都能夠猜到了吧?”

現在李尋歡連一絲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

自己真是小看了這個小表妹。

李尋歡萬萬沒想到,自己曾經在薄雲手下栽過這麽一個大跟頭,險些被那群胖女人搞得晚節不保,而他居然一點都想不起來。

忘掉了,也是好事情啊。

搖了搖頭,李尋歡苦笑一聲,“黃粱一夢”讓人想不起來中了藥效時的事情,算是貼心之舉麽,畢竟無論是誰,那段記憶都不算愉快。

輕輕嘆了口氣,沒有再和薄雲計較那段糟糕的往事,李尋歡遍布血絲的眼睛裏總算露出一點愉快的神色,他擡起頭,看向薄雲,確認道:“這麽一說,若谷的確是我和詩音的孩子?”

“當然,”揭過自己那段熊孩子才幹得出的往事,薄雲總算自在了一點,提起這件事,她也覺得高興,頜首笑道,“晚了十年,不過還是恭喜二哥,一次中獎!”

此話一出,李尋歡臉上好不容易露出的笑容立即僵了僵。

他長長嘆息一聲,無奈道:“小樂,你再如此口無遮攔,真的會嫁不出去的。”

作者有話要說: 斷更好幾天,都有點忘了要寫啥→_→

☆、你是誰

密林。

參天的大樹,縱橫交錯的樹藤樹根,連陽光都很難透進來。

一個白色的身影在密林裏疾奔,纖細的身形,該是女子,明明後面沒有人在追,可是她卻跑得很快。並且她對這片林子,似乎十分熟悉,靈活地在巖石樹木和小溪中穿梭,偶爾驚動幾只小鳥。

“陽生靈芝,陽生靈芝,你在哪兒?”女子一面施展輕功飛速奔跑,一面焦躁地默念這這個奇怪的名字。

靈芝乃是喜陰之物,但有一種奇異的靈芝卻偏偏生長在茂密叢林中唯一有陽光的地方,薄雲已在這片林子裏盤桓一月有餘,卻始終沒有找到她需要的這種寶貝藥草。

自梅花盜一案的風波過去,已有一年有餘,告別二哥和姐姐,她和阿飛同行了一段,隨即分道揚鑣,她往西南邊長滿神奇藥草的大山中去,繼續尋找她需要的神奇藥材,而阿飛依然前往中原。

——不過這一次,他並非獨自,而是有人陪著。

這一年,說長不長,卻也發生了不少有趣的事情,但在家中呆久了,薄雲總忍不住要出來。其實如今,她對解除自己身上的蠱已沒有太多執念,卻還是跑出來尋找藥材。

或許是因為,姐姐和二哥太幸福了,她覺得自己在那裏住久了,總怪怪的,好像有點多餘。

反而不管怎樣,她也喜歡如今這種獨來獨往的日子。在密林裏飛快跑動著,周圍的林木漸漸沒有那麽密集,似乎到了邊緣地帶,可是此處卻靜得出奇,別說普通動物的響聲,連鳥鳴都沒有,簡直是萬籟俱靜。

薄雲感覺到了迎面拂來的風——

和風中冰冷的武器味道、血腥的味道。

是獵人?

不像。

她放緩了腳步,踏在樹葉上亦不發出一點聲音。

前方有人。

薄雲的弓已舉起,手已搭上背後的弓箭。

她又試探性地往前走了一步。

忽然一道寒光,夾著淩厲的風勢,直朝薄雲的要害撲來。

來者無聲無息,一頂寬大的鬥笠遮住了此人的樣貌,但是其飄忽詭異的身法,和快得堪比阿飛的劍,均讓薄雲悚然一驚。

高手!

身隨心動,薄雲一個高高翻身躍起,同時連射兩箭,縱橫大漠無敵的箭法,在此人身上竟然全部落空,只碰到了此人的鬥笠。

“哢,”一聲脆響。

糟了!就在這時,風聲從背後撲來,薄雲還未落地,那人竟在不轉身的情況下,反手給了薄雲一劍,出手的路子極其詭異,居然是從未見過的劍法!薄雲咬了咬牙,拿手中長弓權作武器一揮,逼退那人的劍鋒,自己就勢一滾,避過滿地的屍體,只聽得“撕”的一聲,頭巾在她起身的時候被劍鋒刺破,撕裂成無數碎片。

左手劍!

薄雲連退兩步,盤上長藤,轉瞬又給了那人兩箭。弓箭的優勢在於遠攻,她必須得與這人拉開距離。

可是這人絕不會順她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什麽奇怪的身法,這人“噔噔”兩步上樹,隨手一揮,那劍鋒居然從一個不可思議的角度,直直刺向薄雲咽喉。

匕首出鞘!

薄雲仰頭,電光火石之間,她的匕首已正抵上那人的劍。

一柄極薄的、和阿飛一樣沒有劍鞘的劍。

“鐺”,輕輕一聲落地的響聲,這人被薄雲用箭刺破的鬥笠,終於不堪重負,裂成兩半,落到了地上。

就在這一瞬間,薄雲下意識擡起了頭,終於看清了這個不速之客的真容。

是不認識的人。

但卻有一雙令她似曾相識的眼睛。

薄雲的身形微微一晃,隨即如一片落葉般從樹藤上飄飄而下,右手無力垂下,鋒利的匕首從指尖滑落,“叮當”一聲跌落在巖石上。

這人從空中向她刺來,極快的劍速,殺人的劍法,冰冷的利劍。

薄雲又一次看清了他的面貌。

灰色的,既沒有感情,也沒有生命的眼睛。

她怔怔地站在那裏,並沒有閃避,只盯著那刺過來的一點寒星,輕輕道——

“小荊?”

疾風忽然停了。

這人的身形一轉,忽然變了勢,落在地上,隨手將劍插入腰間,踏過滿地的屍體,他直起身子,薄雲這才發現他很高很瘦,那雙灰色的眼睛幾乎是在俯視著她,漠然地、仿佛空無一物地朝薄雲看過來。

“你是誰?”他問。

作者有話要說: 自己給自己撒花

☆、故人

“你是誰?”

荊無命很少說話,或許是因為這個緣故,他的聲音低沈而嘶啞。通常荊無命只問話,不答話,而當他問完了他想知道的事情,他的劍必定出鞘!

一出鞘,必取人性命!

但是——但是對面那個來歷不明的女人,她竟閉口不言,並不回答他的問題。

纏在她頭上、包住她大半張臉的頭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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