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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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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雲扔下黑子,嘆了口氣:“我又輸了。”

李尋歡微笑:“不錯,你已學會在心裏計目了。”

“一把年紀了才學會數目,這是值得誇獎的事情嗎?二哥,你總該讓我一回吧?”

李尋歡慢慢將棋子撿回盒中,烏黑的棋子襯得他的手更加白皙修長,李尋歡的指甲修剪得很幹凈,每一個江湖高手都知道一定要愛護自己的手,決不能讓它在使用的時候,受到一絲一毫的妨礙。

李尋歡淡淡笑道:“下棋若是刻意讓你,那還有什麽意思?”

“也是。”薄雲亦是一笑,直起身子,又來了精神:“來吧,再下一盤,這次我肯定能少輸幾目!”

李尋歡失笑:“旁人下棋,莫不是以輸贏為準,唯有你,少輸幾目子,便沾沾自喜,似乎贏了一樣。”

“那是自然,”薄雲倒也不赧然,大大方方道,“我不與別人比,就與自己比,少輸幾目,便是進步,為何不高興?要不然,與姐姐相比,我琴、棋、書、畫,沒有一樣能拿得出手見人,豈不是早八百年便羞死啦?”

李尋歡含笑:“你姐姐……你自然不用與她相比,她……”話未說完,他卻又頓住不說了,伸手摸向車廂角落,摸出個酒瓶,一晃,空的。

“不用找了,我早已將你車裏的酒全送給梅二先生喝去了,車裏的幾個酒瓶,都是空的。要喝酒,是一滴也沒有。”

李尋歡一怔,隨即笑道:“送給梅二喝,總比被你倒掉好,這酒總算有個好去處。”話雖說得輕松,其實他的肚子、喉嚨、嘴巴都在直發癢,讓一個酒鬼在這漫漫旅途中,滴酒不沾,這簡直是要人命的事情。

薄雲亦知曉這位二哥的酒鬼習性,尋歡尋歡,無酒不歡,但此時她也只能狠下心腸:“二哥,你也別怪我管你太嚴苛,實在是這藥,萬萬不能與酒同服,不然藥性大減,我們的三年心血,可就全白費了。”

“藥?”

“藥。”薄雲從懷中掏出一個小布包,三層布包揭開,露出一個白色的小瓷瓶來,看得出她很是寶貝,保護得如此小心翼翼。

“內有藥丸十粒,一日服一粒,十日之後,你的病雖不可痊愈,但咳嗽之癥必會好轉很多,”薄雲打開瓶塞,倒出一粒黃豆大小的白玉般的丸子,“小小一粒藥,卻花了我好些時間去采集藥材,其中以殊勝柯子這味藥最為難得,姐姐亦是翻遍藥典才得了這麽一個寶貝方子,小心仔細地做出來,一共就這麽十顆,一顆也浪費不得!”

李尋歡有些怔然:“詩音……鉆研岐黃之術?”為了他?

“人總是會變的,不學點本事,在外面怎麽能過得好呢,”薄雲垂眸,倒了一杯熱水,化開那藥丸,遞給他,“二哥,你多念著點她的好,勿要再負她。”她輕輕摸了摸自己的左臉,光滑如玉,手是根本摸不出那醜陋的紋路的,薄雲嘆了口氣,低低道:“我的樣貌如此,怕是一輩子也不會嫁人的,但我總希望你和姐姐能……我們兩姐妹,總要有一個人幸福吧。”

李尋歡忽然覺得咽下去的那杯藥汁無比苦澀:“是我沒有用,當年才會讓你被人下蠱。”

“你在說什麽啊二哥,又把過錯往自己身上攬?”薄雲訝然地擡頭:“我是心甘情願的,那人說了,有得必有失,我又想要百毒不侵,又想要容顏完美,那豈不是太貪心?”

“不過那人也實在太難找了,”薄雲嘆了口氣,豎起兩根手指頭,“十多年了,找兩個人,卻連一個也找不到,相比那個狼崽子,我追蹤的能力是不是太差了點?”

關外的風雪已令人邁不開步,但在這彩雲之南,氣候依舊溫暖如春。

“媽,為何今年我們要來這裏過冬?”八、九歲的孩子,紅紅的臉蛋,討喜的小酒窩,坐在椅子上,兩條小胖腿前後一晃一晃。

正在翻曬草藥的女子,一身淺藍的衣裳,身形纖細而瘦弱,有些男人或許並不喜歡這種類型的女子,但不得否認,這名女子的風神和氣質,實在是無可比擬。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她都能使人感覺到她那獨特的魅力,無論誰只要瞧過她一眼,就永遠無法忘記。

這樣的女子,即便韶華已逝,容顏衰老,卻仍然是美人。

“你不喜歡這裏嗎?”女子的聲音,又溫柔,又動聽,含笑側頭,望著自己的孩子。

“也不是不喜歡,但我更喜歡在家裏過冬,畢竟很快就要過年了嘛,我還想和小明他們一起放煙火的。雖然我們那兒比這裏要冷一點,可是也是塞外江南!”孩子提起自己住的地方,大而明亮的眼睛更有神了。

“今年可不行,”女子搖搖頭,“我身體不好,你小姨只要冬天不在家,一定不放心我在塞外住著,這你還不知道?”

“有我嘛,我會照顧你啊,”孩子拍拍胸脯,看見院外走來一人,眼前一亮,“還有厲爺爺!”

女子笑道:“你年紀還小,厲爺爺年紀卻已很大,無論是你們誰,我都不願意多添麻煩給你們。”

“老家夥年紀是有點,但腿還邁得動步子,牙還能嚼得動牛肉,不老,不老。”從外頭走進來一個頭發花白的老人,他臉上的皺紋不少,臉色卻很紅潤,沒有胡須,身骨看起來確實健朗得很。

“厲爺爺!”孩子一下子從椅子上蹦下來,拿起木頭小劍就往外跑:“快來,今天要教我哪一招?”

“今天嘛,待會再說,”老人笑呵呵道,“我與你母親有幾句話要說,你先自己出去,繞著前頭那座山跑上三個圈,然後回來再說。”

“又是不能讓我聽見的事情啊,”孩子嘟了嘟嘴,有些失望地嘆口氣,“唉,好吧好吧,你們大人真麻煩。”

望著孩子迅速跑遠的背影,女子拿帕子擦了擦手,給老人倒了一杯茶:“厲叔今日去集市,可是聽到什麽消息了?”

老人從懷中掏出一封信來:“夫人,這是驛站今晨送來的信件,雲丫頭寄來的,內容是什麽,我並未看。”

女子揭開火漆,信上的內容並不多,女子本可一目十行,但卻看了足足十分鐘也沒有放下。

老人問道:“雲丫頭可是在信上說了什麽要緊事?”

女子神色有些怔然,搖了搖頭,隨即又點點頭:“是,也不算是 。她已遇見他了,正隨他一同去中原。”

“哦?”老人摸了摸光禿禿的下巴,笑道:“既然相遇,那可是好事,不若我們也動身回中原,與雲丫頭匯合?”

“這……”女子猶豫片刻,手裏捏著那張信紙,輕輕搖了搖頭:“我並不想這麽早便見到他……”

“早?老朽卻覺得十年不早了喲,”老人搖頭笑笑,“也罷,夫人若不願意去,老朽就在這裏繼續陪著夫人便是,中原那邊的有趣事,在此地聽聽說書人講出來,也倒不錯。”

女子擡頭:“什麽有趣事?”

“梅花盜啊,”老人笑呵呵道,“能引起我的興趣,自然是梅花盜。”

“梅花盜?!”女子霍然站起,比常人所想象的要吃驚得多:“怎麽可能?”

老人頜首道:“不錯,近來江湖中最熱的事情,正是梅花盜重出江湖。三十年前,梅花盜橫行江湖的時候,當時江湖中沒有一個人不知道他的,連點蒼的掌門,當時號稱江湖第一劍客的吳問天,也都死在他手上。"不知為何,老人的語氣中竟有幾分奇異的自豪。

“梅花盜此人,行蹤飄忽,神鬼莫測,吳問天剛揚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裏,全身一無傷痕,只有胸前多了五個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針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盜的標志,但卻沒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極毒辣的暗器?還是件極厲害的出門兵器?因為和他交過手的人,沒有一個還能活著的,所以也沒有人知道他的本來面目。"

“但只要有人說出要和他作對的話,不出三天,必死無疑,胸前必定帶著他那獨門的標志。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傷痕必在前胸——前胸要害,本是練家子防衛最嚴密之處,但那梅花盜卻偏偏要在此處下手,從無例外。”

女子忍不住道:“可是他已經……”

老人頜首:“不錯,他三十年前就在江湖上銷聲匿跡,誰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現,就在這短短七、八個月裏,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連華山派掌門人的女兒,都被他糟蹋了。自從他再次出現後,江湖中稍有資產的人,都已人人自危。所以有九十餘家人暗中約定,無論誰殺了梅花盜,他們就將自己的家財分出一成來送給他,這數目自然極為可觀。"

老人頓了頓,臉上又露出那種奇異的笑容,繼續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認的第一美人也曾揚言天下,無論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盜,她就嫁給他。"

女子聽得似有些入神了,可待老人說到了這裏,她卻輕輕搖了搖頭:“有人假冒梅花盜在興風作浪,連真實姓名也不敢透露,反倒借人三十年前的名聲,宵小之輩。”

“宵小之輩?”老人瞇了瞇眼:“依老朽看,是膽大妄為之徒才對。夫人可知,這武林中有幾件寶貝,其中一樣金絲甲,穿上之後,刀槍不入。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過他前胸致命之一擊,就已先立於不敗之地,就有機會將他制住,就可以揚眉吐氣,揚名天下。故而這金絲甲,忽然成了搶手的寶貝,江湖上,為了這玩意,又掀起風浪了啊。”

“依厲叔所言,這冒充之人,說不定是故意要讓大家亂成這樣的?”女子眨了眨眼,想了半天,終是嘆了口氣:“我不如小樂想這些東西透徹,也對這些事情沒有多大興趣。但我有一點好奇,有了那金絲甲,真能打敗你嗎?”

老人笑道:"大家都覺得金絲甲一定能打敗梅花盜,認為梅花盜的前胸一擊從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擊時,就不必留什麽退路,對自己的防衛必定疏忽。但這都只是推測,誰說我一擊之後不給自己留退路?我有那麽傻?不過確實,我還從沒和身穿金絲甲的人打過,倒也不知勝敗將會如何。”

女子道:“那厲叔是否想要回中原一觀,看看冒充者究竟是何人?”

“不必,不必,”老人連連擺手,“梅花盜已死,活下來的只是個糟老頭子,何必去湊這份熱鬧。我只要在茶樓裏頭聽聽人說書,講講這後續如何,我就滿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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