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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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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不是太過害怕會加速死亡,被判定死亡的人,總是活不久。

祖母到底沒撐過第二日,死的時候那可是兒孫滿堂了,這麽說來,也算是很幸福的了。

臨死前的回光返照,不知怎的,竟然突然想了長生,生生推開了圍在周圍的平日裏最喜愛的兒孫,開始叫長生的名字。

長生有些無奈,上一世也是來了這麽一出,祖母拉著他的手說對不住他,說長家的列祖列宗都在罵她不孝。說到最後叮囑長生爹娘一定要把長生買回來,為此,分地的時候還多給了長生他們家一份。

那時候,長生是很感動的,認為家裏人都是真的對他好的。心心念念等著他爹娘賣了地把他買回去。

結果,等來的是他兩個哥哥的兄友弟恭和哭訴。說什麽現在他在地主家做事,不愁吃不愁穿的,將來肯定也有大把的好姑娘等著嫁他!而他們兩沒吃沒穿,還沒地方掙錢,連個媳婦也娶不起,不停地哭著窮。而她娘就在旁邊摸眼淚,說都是自己沒用。

長生真覺得那時候的自己傻,傻透了,他才是那種被人賣了還給人數錢的人。最後他說出先把錢給他兩個哥哥那種話時,鐵定是腦子被驢給踢了。不然怎麽會在那兩個哥哥分了他家產後,輕飄飄一句將來掙錢一定買回他賣身契時,還感動地認為自己值了呢?

而現在,祖母說出了和前世一模一樣的話。老人的眼裏全是汙濁,看向他的眼睛裏閃著盈盈淚光,裏面帶著深深的悔恨。這就是所謂的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嗎?

長生有些自嘲,當初他被賣的時候,可沒見他祖母這副樣子。要真是那時候她不願意,又有誰敢真賣掉他?

有希望時就舍棄,沒希望時再來後悔,天下又哪裏有什麽後悔藥吃?

長生猛地一把抓住老人家的手,眼淚刷刷刷地往下流,“哇!祖母,你說的,可是真的?那份地是給孫兒的嗎?”

多年摸爬滾打,再不擅口舌的人,也都能學一手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本事。端看他願不願意表現給你看而已。

老人家連連點頭,“是是是,自然是給你的!誰都拿不去!”

“嗚嗚嗚…多謝祖母,嗚嗚…沒想到,我都被賣做奴仆了,嗚…祖母還惦記著我…”長生一邊說,還一邊抽抽搭搭的摸眼淚。“我還以為,嗚嗚…長家已經容不下我了呢!”

“誰說的!”老人一聽就急了,“大石頭那畝田和那畝地是生娃子的!你們誰敢搶了我做鬼也不放過他!”

長生連忙站起來給拍著老人家的背給她順著氣,“祖母別氣了,這麽多叔叔嬸嬸們都聽著呢,自然沒人會昧了我那一塊兒地的。不然他們半夜睡覺都會不安心的。”

長生這話就有些毒了,意思完全就是接著祖母前句說的,誰要敢昧地,老人晚上就來找你!

原本聽到自家多了家產還喜上眉梢的長生娘,表情僵了僵,不過不管怎樣也是她們家的!而且這小兒子從小最聽她的話,怎麽分配到時還不是她說了算!

長生的事解決了,接下來就是家產的分配了。長輩都沒了,小輩自然是要分家的,若是長輩死前分配好了還好一點,要是沒分配好,那就有得一場好爭的了。

當然,也不是說長輩分好的就沒意見了,畢竟十個手指還各有長短,長輩哪裏又能分得那麽公平?再說了,人心都是不滿足的,就算你分的再公平,也會有人不滿足的。

只是,現在有人劃個道出來,又是以長輩的身份壓著,爭執總會少一些。

現在沒長生什麽事了,他縮到了一旁,聽著長輩們對祖母提出的分配各種反對,吵吵嚷嚷的,像是菜市場。

至於到底說的什麽,他是沒興趣聽的。人雖然還在這裏,思緒已經開始飄飛,忍不住想他家少年還沒吃飯呢,也不知道會不會餓著,不過江先生已經回去了,現在應該吃到飯了吧。

裏面吵鬧不休的聲音,突然在一聲尖銳的叫聲中戛然而止。已經…結束了嗎?

不知道誰的哭聲先響了起來,然後就是一陣哭嚎之聲,一個比一個哭的大聲,好像聲音大了就能顯得自己更難受似的。至於到底是不是真難受,就不得而知了。

沒辦法,誰讓他們這個地方有哭喪的風俗。不管你傷不傷心,都要哭出來,不然就會被人詬病。

另一邊,江邑加快了回家的步伐,他自己餓是一個原因,元寶那嬌少爺還在他家呢。他爹娘送了這麽多東西過來,他總不能還餓著人家寶貝兒子吧!

回了家一看,元寶正搬了桌椅,在門外寫字呢。江邑湊過去,就見他一筆一筆,寫得極為認真,字雖然依舊很醜,但一筆一劃都寫清楚了。

而讓他瞳孔一縮的是,元寶寫的字,明顯是他沒教過的。

“這些字你認識?”江邑問道。

“不認識。”

江邑:“……不認識你會寫?”

“先生書房裏看到的,只會寫,不認識。”元寶實事求事的說到。

江邑倒抽一口涼氣。一直以來,元寶在他心裏,就是和傻子劃上等號的。哪怕所有人都說他不傻了,相處下來也給他一種笨手笨腳的感覺。說是給他做徒弟,他其實更中意於老實誠懇的長生,對於元寶的教導,反而是可有可無的,想起來再教幾句。

可是他忘記了,一個傻子,突然間不傻了,也是需要時間適應的。

認真說起來,元寶這樣等同於正常人的反應,真的是非常不錯了。

而現在,面前這個傻子,卻狠狠給了他一個驚喜,或者是驚嚇也說不定。

“我裏面的書,你看了幾本?”江邑問道。

元寶搖搖頭,“一本,不識字,看不懂就沒看了。”

江邑突然有些不是滋味,他進屋,很快拿出一本厚厚的古籍,說到,“你要是把這個記住了,其它的學起來就快了。”

《爾雅》,是江邑正正經經教於元寶的第一本書籍,就像江邑說的,有了這個開頭,其它的東西學起來真的就快多了。

而這本元寶的啟蒙書,從江邑的簡單解說到最後的融會貫通,元寶總共花了一日的時間。這還是裏面的東西太深奧,江邑足足講了一日的結果。

至此,元寶在江邑的心裏,從傻子一躍成了天才,再後來,天才就升級成了怪物。

對,就是怪物,凡事他講過的東西,哪怕只有一遍,元寶就輕而易舉的記住了。

簡直可怕。

原來江邑還覺得,元寶這年齡有些大了,已經早就過了啟蒙的最佳時期。想要在科舉上有所成就,簡直癡人說夢話,學個幾十年能考個秀才回來當他的地主老爺就非常不錯了。

偏偏,這個便宜徒弟的表現,徹底推翻了他的想法。若是朽木不可雕,他也懶得費那個心,但若是一個璞玉,總不能讓他毀在了自己手裏。

江邑終於對元寶這個便宜徒弟開始上心了。開始的時候,每天一本,不懂的細細和他講解,後面發現他完全吃得下。幹脆就在講解的時候,各種其它的典禮往裏穿插,沒想到這樣反而學得更快了。

怪物…江邑心裏直嘀咕。

當然,與課業的一日千裏不同,元寶的那字…依舊和狗爬似的。

沒辦法,這玩意兒就算再有天賦,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練出來的,必須靠時間的積累,一點點慢慢磨練出來的。

於是,怎麽讓元寶練字,反倒是成了江邑最頭疼的事。畢竟科考是離不開筆試的,只要你那一手字寫的像狗爬的,任你學問再好學識再淵博,也沒人會多看一眼的。

為此,江邑給元寶準備了一大把毛筆,讓他每天練習。買的白紙不夠了,就幹脆讓他直接沾了水在石桌上寫。

沒有拿過筆的人,一開始總是吃不消了,不到半刻鐘,元寶就感覺手腕一陣陣酸疼。只是他沒吭聲,依舊一筆一劃地寫著他的字。這樣程度的疼,他自認為還忍受的住。

江邑自己是多年拿慣了筆桿子的人,早就忘了這茬,等他想起來時,一天已經過去了,而元寶的手腕,居然因為用筆過度,泛了紅。

江邑深深的看了這個在他形象中嬌氣,呆傻的少年,再次認識到,自己這一次,是真的看走眼了。

難得的,他特地燒了熱水,往裏面添了鹽,還給他擠幹了毛巾,“給,敷著。”

江邑突然的好態度讓元寶楞了楞,連忙站起來道謝,“多謝先生。”

“好好敷著,明天別找借口偷懶!”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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