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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冥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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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保佑,趁那兩個古惑仔還沒追上來,我幸運地轉入一條隱蔽的小巷,躲進了丟棄的巷尾的大紙箱裏。

我屏息蜷縮在箱子裏,隱約聽到那兩人站在巷口說著什麽。

“We saw her,but she ran away(我們本來找到她了,但她又跑了)……yes sir,we are near 6th Street, probably 2 to 3 miles to Time Square(是的先生,我們在第六街附近,離時代廣場大約2到3英裏)…… ”

“Go that way, seems like she runs there.(去那邊看看,她好像往那邊去了)”

我本英語聽力有點渣,人一緊張就更聽不太懂了,但我感覺得到他們在巷口轉悠了一會兒,沒找到我,便撤離了。

直到確定自己終於躲過一劫,我才小心翼翼從紙箱裏鉆出來,心有餘悸,瑟瑟發抖,心想:如果我一直找不到回去的路,也要盡快往繁華的街區走,若是一會兒遇到會說中文的華人,興許還能尋求到幫助。

我帶著十二分警惕,連跑帶奔,歷經艱苦,終於跑到了人流不息的街道上。

這裏行人真的很多,街道的兩邊,還有大小商鋪和劇院林立,商鋪的櫥窗都是一道極具藝術品味的風景,街邊的霓虹燈更是閃爍得晃眼,似乎這條區域是我今天走過的最繁華的街區。

我又沿著這條街往前走了一段,越往前,越繁華,不遠處廣場上,更是燈光耀眼,把夜空映得通亮。

我隱隱覺得,前方那個廣場很眼熟,似乎是經常能在電影大片裏見到的場景。

好像是……紐約時代廣場?

我擡頭,看到前方的十字路口掛著紅綠燈的電線上有兩面綠底白字的路牌:42th St. W和Broadway Blvd.。

這兩條路的名字我知道,是西42街和舉世聞名的百老匯大道,時代廣場的所在地。

原來,我真的快到時代廣場了,前方不遠處,到處掛著無數液晶大屏幕的地方,就是時代廣場的最中心!

對了,記得早上凱特跟我提過,雷震宇今天計劃要帶我來時代廣場。

突然,我心裏竄出一顆小小的火苗,蹭蹭地跳動,人也莫名振奮起來,一路沿著百老匯大道,向廣場最中央跑去。

時代廣場中央人滿為患,嘈雜不已,所有的游客都驚訝地仰望著廣場上空,環視廣場四周的高樓上掛著的大大小小、形狀各異的屏幕。

這上百塊廣告屏幕,平時都滾動播放著各類新聞和廣告,是象征著紐約的標志,深入人心,更反映著曼哈頓強烈的都市特性。

順著游客們的視線,我也望向那些懸掛在廣場周圍摩天大樓上的的屏幕。

本來上百塊大屏幕集中在時代廣場,就足以震撼每個人的眼球,但令人更為震撼的是,今天這些屏幕上清一色都在循環播放一個相同的唯美短片。

光影流逝的長鏡頭,一片小小的三葉草在玻璃盆中緩緩發芽,一株、兩株、三株……流雲在天空流動,一盆小小的三葉草擺在白紗漂浮的窗欞上,孤單地仰望著藍天白雲。

風吹過,一片三葉草飄落著劃過屏幕,帶出一句用中文書寫的字幕:三葉草之所無法變成四葉草,是因為少了你那一伴。

我很好奇,字幕上用的是“伴”而不是“瓣”。

難道是錯別字?

可我一細想,似乎覺得不是。那字裏行間,似乎蘊含著什麽特殊的意義。

總之,我很喜歡這個短片,呆呆站在擁擠的人群裏,反覆看了數次……

驀地,我驚訝地意識到,視頻裏那盆三葉草,似乎是雷震宇最珍愛的那盆!

猝然間,那盆三葉草仰望流雲的畫面與我記憶裏那個站在櫻花樹下仰望天空的身影無限重合……

是他,是雷震宇,是他做的!

我頓時有了這種斷定,隨之而來的是一種心靈感應,我感覺雷震宇在這裏,他就在這附近!

隨著這種感應越來越強烈,我變得激動不已,心跳也越來越劇烈。

我飛快地環視四周,視線好像電影裏快速掃過的鏡頭,周圍的人群和景色都快速劃過,然後,鏡頭聚焦定格在男主角的身上,無比清晰。

他站在擁擠的人群中,那麽顯眼,那麽閃耀,他深邃的瞳孔更是宛如擁有無限磁力的黑洞,將我吸了進去。

瞬間,我感覺雙眼有些微微酸脹,那個身影在我的視線裏又模糊了……

他向我走了過來,向我伸出了大手,我似乎覺得那只手能牽動整個世界!

擁擠的人潮中,我被擁入那個溫暖的懷抱,他有力的雙臂緊緊箍著我,似乎要將我嵌入他的身體裏。

被他抱在懷中,聽到他有力的心跳,我的心裏再也沒有任何不安。

重逢的喜悅讓我不顧一切地緊緊抱住了他堅實的身軀,我要抱緊眼前這唯一的真實。

“是你,真的是你,太好了……”我在他懷裏喃喃自語。

“離了我,你就活成了這樣。”頭頂飄來他淡淡的嘲諷聲。

嗯?什麽……什麽離了他,我活成了哪樣,他在嘲笑我嗎?

我忽然反應過來,置氣地推開他,紅著臉,拔高嗓音辯解道:“我、我怎樣了!只不過是迷路了,現在看到認識的人,不可以高興……”

沒等我說完,他不由分說地再次將我拉入懷中,命令道:“再也不許走丟了,知道嗎!”

他生硬的語氣裏帶著幾分寵溺和甜蜜的責備,讓我的心裏有種異樣的情愫在湧動,但我仍嘴硬地說:“我方向感不好,走丟是常事啊……”

他緊緊扣住我的肩膀,再次警告:“你敢!”

我咬了咬唇,不再頂嘴了,有些委屈地看著他。

他深深吸了口氣,語氣變得柔和了不少:“要是真的再走丟了,就站在最顯眼的地方,等我來找你。”

說著,他將一只玫瑰金色的精致小手鐲扣在了我的纖細的腕上。

這只細細的鐲圈,完全貼合地環繞在我纖瘦的手腕上,手鐲的環扣是一瓣小巧細致的四葉草,在霓虹燈的光照下,手鐲顯得流光溢彩。

我還沒搞清什麽狀況,他就在我戴著手鐲的腕上輕輕落下一吻,滿意地笑著說:“不過,這一瓣再也不會丟了。”

我的心不受控制地悸動一下,倏地抽回手,抗議道:“你又給我什麽?!我才不要!”

我動手去解手鐲的環扣,可不管我怎麽弄,就是接解不開,也取不下來。我急了,將手伸到他面前,說:“我才不要收你的東西,快把它取下來!”

他瞥了我一眼,拉起我的手就向前走,完全沒有要幫我取下手鐲的意思。

邊走他邊拿出手機,對著手機,用純正的倫敦腔說:“Hi, Mr. Bill Brandon, this is Lei……Yes, I found her……Thanks any way.(你好,比爾·布蘭頓先生,我是雷……是,我找到她了,無論如何都謝謝你。)”

我搞不清狀況,只得任由他牽著走。

他牽著我的手是暖暖的,似乎和從前不太一樣,而我也被被他剛才那句“再不會丟了”困擾著。

我扭捏地嘟囔了一句:“什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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