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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前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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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躲過一擊,可羽尾騎也漏出來滿頭的發鬢和光禿禿的頭頂,這突然的變化使得馬全瞬間脫離危險,胯下坐騎當即瘋了一般狂奔沖去,眨眼間將羽尾騎甩出百十步,隨即,他便看到了餘五那些人。

接應下馬全,遠遠的望到那些騎著高頭大馬的家夥,餘五急聲道:“快,帶著馬全立刻離開這,返回北鎮堡!”

馬全還想說什麽,卻被餘五沈聲壓下:“我的馬大公子,現在不是說話的功夫,要是被那些雜碎咬住,咱們都得玩完!”

遠處,扯韁立身的羽尾騎憤恨的看著逃入林子的甲士,若非剛才那兩只短槍阻擾,他絕對有把握將那個家夥斬馬下,背後,跟上來的‘夏兵’急言道:“首領,快走吧,咱們的散騎看到一隊邊軍從西面過來了!”

聞言羽尾騎咒罵一句,撿起鐵盔罩住自己的草原人發式,讓一眾人直奔北面而去。

當軍屯堡的火焰稍微降下一些後,西面一陣煙塵飛起,讓後就看到一隊百餘人的邊軍輕騎來到這裏。

看著燃燒滾滾黑煙的軍屯堡,領頭漢子臉色鐵青,目瞪如牛,似乎有無盡的憤怒壓在心底,從入春起,隸屬遼源軍的北地所已經有十幾處的軍屯堡被人襲擊洗劫一空,他們狼字營奉命搜查,幾乎把這片地給翻了底朝天,也沒有找到那些蠻人散騎的蹤跡,這讓狼字營的將士們狂躁不已,卻又無法發洩,以至於都伯以上的不少低級軍官都挨了軍棍。

一輕騎在軍屯堡前探查饒了一圈,除了幹裂噎喉嚨的枯焦味,還有濃濃的血腥,這一切都表明堡中已經不會有活人了,他勒馬轉身,沖領頭的漢子道:“張頭,怎麽辦?”

領頭漢子是狼字營斥候隊的都伯張重,他眉鎖如川,聽著部下的話,他沒有任何應答,可他緊握韁繩幾乎張裂青筋的漆白已經凸顯出內心的一切,末了張重咬牙切齒道:“找…就是掘地三尺…也要給我找出來,我就不相信,這群狗雜種們能夠躲到天上去!”

北安所東面的三道河灣,林秀正衣衫襤褸的蹲在河邊歇息,離開脫雅以後,他縱馬狂奔三天三夜,幾乎把自己和胯下清棕駒給累的脫力,又繞過邊塞哨所,從東南面的河中架木浮游,才終於踏上夏境的土地。

當微涼的河水浸入肺腑,林秀心中生出一股酸意,讓他很想哭泣,仔細想來,五個月前,他還是意氣風發的黎城書院國子學士,不過是書院結業停學,他回鄉歇息,受鄉人敬仰,怎知發生了餘氏逼迫靈兒另結婚約一事後,他的命運就像被人攔腰截斷,瞬間掉入低谷,緊接著,便是追著執拗一心為自己實現官家路途夢想的老爹北上冒險販貨,卻也在彎刀血洗下化作泡影。

看著河水中倒映出的影子,林秀不敢相信水中那個蓬頭垢面、疲憊焦躁、血跡結痕面頰堪比蠻人的家夥就是自己。

“噗通”一聲,湖面泛起一圈漣漪,那是翻水的河魚,也是這一聲清脆的水音讓林秀緩回心緒,他手捧河水潑灑在面頰,讓那股子冷清氣息沖入自己的心底,冷靜下來後,遠處的天際炸出一聲霹靂,擡頭看去,本來還晴朗的天際竟然不知從哪飄來一股子陰雲,那雲層低的幾乎伸手就能夠著。

眼看就要下雨,而此地距臨水還有小二百裏,他不能在這淋雨費時,萬一感染了風寒,在這荒無人煙的地方,除了病死被狼叼走,基本上沒有第二條路可走。

隨著雷鳴霹靂越來越近,林秀翻身上馬,順著三道河灣的泥道向北安所的大道走去。只是林秀趕路不過半刻,瓢潑的大雨就從天而降,不得已之下,林秀只能在附近的林中避雨,將馬拴好,自己則用蒲葉當雨披遮擋一下秋雨,俗話說,一場秋雨一場寒,這初秋的第一場雨雖然還帶著夏季的燥熱,可是其中的冷意已經慢慢擴散開來。

不覺中,林秀打起了噴嚏,那是寒息侵體的征兆,且他肩頭的刀傷又隱隱作痛起來。不過隨著一陣聲音從林子裏面傳來,林秀旋即向聲音傳來的方向望去,只是雨幕蒙蒙,雷聲連連,那聲音聽的並不真切。

“莫不是有商隊在此停歇?”

想到這一點,林秀心中一暖,若真是商隊,他便可以討口餅吃,若商隊主人心再善些,甚至討來二兩金瘡藥治治肩頭的傷勢也未嘗不可。

當下林秀牽繩上馬,朝林子裏走去,大約走了半刻,林秀看到遠處的樹林裏果然有車駕人影,遠遠地還能聞到酒的味道,就這瞬間的一息,便讓數月未嘗烈酒的林秀食指大動。

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上,十幾輛裝滿貨物抱著厚厚防雨牛皮氈子的馬車和數不清的青棕馬拴在一起,那些身著明光鎧的‘夏兵’正三三兩兩在樹下避雨。

在一處柳葉松下,幾個甲士坐在車駕轅子上,一人面糙如熊,正抱著肉塊大口吞吃,仔細一看,他蓬亂的發鬢與身上的甲胄實在不搭。旁邊,長著一雙鷹眼,年約四旬、腦殼兩邊豎著兩根三叉發鬢鞭子的家夥沈聲道:“突蔔臺這個混賬,到現在還沒有回來,搞什麽?”

聞此,啃著肉塊的漢子摸了把嘴道:“達裏忽埃斤主人,不用擔心,突蔔臺就像草原上的黑狐,奸詐的狠,不會被那些愚蠢的夏兵崽子發現!”

“莫巴德,有廢話啃肉的功夫,就立刻派人去找突蔔臺!”

被達裏忽埃斤一語呵斥,啃肉漢子莫巴德不敢有任何異議,當即將肥香的肉塊放進自己的衣囊中,讓後轉身冒雨向外走去。

只是並不能讓達裏忽心安,他是南部草原突利部的埃斤,當然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現在是黃金家族的奴仆,是那金色雄獅旗幟的守衛者。

初春,黃金家族主兒乞部的信使找到他,作為南部草原的一個小部落,能夠被黃金家族看在眼裏,那絕對是蘇門達聖的偏愛,是達裏忽數代修來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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