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錯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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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告訴她
我不愛她
笑著難過
自我懲罰
想終止這一切掙紮
狠了心說真心謊話
——林俊傑《我還想她》
轉眼間,已經到了高三第一學期的期中了。
陰暗潮濕的店裏,莫小貍坐在一圈蠟燭中間,即使眼睛的鏡片已經加厚了不少,但他還是快把頭埋進了書裏。
“對了,她好像沒有再來了?”他把頭擡了起來,手伸到眼鏡下揉了揉眼睛,突然來了一句。
都隔了好久了,他從一個準高三生,變成了一只正在吐血的高三狗了。
“誰?”坐在櫃臺上悠閑地晃著腳的小女孩,頓了頓,奇怪地瞄了他一眼。橙黃色的燭火安靜地躺在蠟燭花上,一動不動。
“就是上次那個說了想把時間分給她得了胃癌的戀人的女人。”一口氣說了出來,莫小貍覺得自己的表達還是不夠清晰,於是他再補了一句,“就是她說了‘會再來’的那個女人。”
不過,他還是有點僥幸地猜想——說不定是對方是在他上學的那段時間來的,剛好跟他錯開了。
“哦,你說的是她啊!”楓淩夕眨了眨眼,似乎是終於想起來了,面無表情地點點頭,說,“她確實沒有再來了。”
“為什麽?”莫小貍手一僵,物理書從他手上滑落,剛好砸到了一支蠟燭上。
他急急忙忙地撲過去搶救,直到把書重新捧在手中時,他才反應過來——這裏的時間是停滯的,所以蠟燭燒不到他的書。
有驚無險!
重重地舒了口氣,他才記起自己剛才未說完的話:“不是說了等了20多年了嗎?為什麽放棄了?”
“你問我,我問誰啊?你當我是百事通,還是情感顧問來著?”楓淩夕鄙視了他一下,雙腿一彎,從櫃臺上跳了下來,捧著蠟燭花往黑暗裏走去。
“願意等的人都是傻瓜。明知道不可能,還願意繼續等下去的人是最大的傻瓜。”
比如她自己……簡直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沒人能比得過她。
黑暗裏,傳來了一個沙啞難聽的聲音,卻是越來越模糊,直至完全淹沒在孤寂中。
莫小貍滿腦子問號地看向窗臺上,只見阿青仍是快樂地揮動著兩片枯黃的葉子,與陽光戲耍。
既然想不明白,還是算了吧,先擺正心思準備期中考……
“餵,我下周要請假。期中考後,班級出游,要去森林公園野炊。”
突然想起一件事,他轉頭,向黑暗處喊道。
“知道了。”燭光晃動了一下,應和著黑暗中傳來的嗤笑聲,“別腦殘了迷路,回不來。”
……
……
溫暖的陽光透進了病房裏,李安遠慢慢地睜開了眼睛。
只需稍稍側過頭,他就能看到花瓶上開得燦爛的百合,卻因放的時間久了,花瓣邊緣處蜷曲起來,已是有些枯萎,就如美人遲暮的笑顏。
可不管過了多久,依舊是他心中最聖潔的存在。
他還記得十六歲的她,留著比男生還短的發,整一個假小子模樣,性格卻是比兔子還靦腆。
這樣大的反差,讓他開始對她感興趣了。
只隔了一條過道,他一下課,就經常去逗她玩,尤其喜歡看她急得臉紅的樣子,再用“我對哥們都是這樣”的話來堵她。
周笙,那傻瓜還真信了。
怎麽會有那麽傻的人?傻到根本看不出她和他,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
可那時還不算是愛情,年少的他們根本什麽都不懂,卻就已經開始各自投入。
直到靦腆的她在領獎臺前眾星捧月,直到他吊兒郎當的表情再也無法掩飾內心的自卑,他們在繁華的世界裏走散了。
她自以為能在路燈下找到他,卻沒想到他會躲在昏暗的角落裏,獨自舔著傷口。
再怎麽偽裝,也改變不了她身上貨真價實的名牌衫,和他空有王子的外表卻是衣衫襤褸的事實。
他只想默默地守著,固執地不肯離開。
於是,他偷看了她的志願書,報了跟她一樣的大學。
於是,同學聚會時,他躲在門的一邊,靜靜地聽著門的另一邊,喝醉了的她因為他的疏離,而終於忍不住失聲痛哭。
於是,大學校園裏,他總能“無意間”撞到與戀人同行的她。
盛大的婚禮上,他以為那是永遠,他跟她已經徹底的錯過。
即便他已經開始後悔了。
喝得酩町大醉的他摟著真正的哥們暗搓搓地大哭,卻在被人問道“李安遠,你是不是喜歡周笙”時,一笑置之地說——
“怎麽可能!我只是在為自己感慨。那個男人婆都嫁出去了,哥一個大好青年竟然還沒人要!”
單身了那麽多年,他已經養成了一種習慣。
跟著她到一個城市裏生活,背井離鄉,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執著些什麽。
直到有一天,她的丈夫意外過世,悲痛中的她無意中撥通了他的號碼,他才明白自己的等待的枯枝為誰而花開。
他毫不猶豫地走過那條街,第一時間來到她身邊。
這條路那麽短,但他走了十多年才走到另一頭。
他本以為30多歲的自己已經有足夠的勇氣可以去拉起她的手,一起共度餘生。
他本以為他們還可以有很多個十年的……
“李先生,這是您的診斷結果。”
胃癌晚期,已經是晚期了。
在坎坷的未來,他能讓她承受再一次失去的疼痛嗎?舍得嗎?忍心嗎?
病房內的百合上滾起了淚珠。
他們錯過了不止一個十年……
高中時的他,
“李安遠,你怎麽老跟周笙混一起,你是不是喜歡她?”
甩開哥們的手,他臉上依舊掛著吊兒郎當的笑,說:“怎麽可能!哥才不喜歡她這種類型的,整一個男人婆樣兒,誰看上了誰倒黴!”
然而,這笑卻在看到角落處的她咬著唇跑開後,僵住了。
高考後的班聚,卡拉OK房裏拿著麥克風飆歌的他,聽到有人悄悄問她——
“周笙,你說李安遠是不是喜歡你?他可是整天圍著你轉,我們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他頓了一下,借口唱累了,去拿了罐啤酒,餘光卻是一直瞄向了有她在的地方。
“怎麽可能,他才看不上我呢!”
他看到周笙嘴角無所謂的笑,猛地灌了口冰啤酒,強烈的辛辣感刺激著他的喉腔,想咳嗽,卻被他背過身來捂著嘴,死死忍住。
“自作孽不可活”,說的就是他這種人吧。他到底在奢望著什麽?連自己都覺得可笑。
婚禮上,潔白的婚紗襯得她美不可言,如他心中最聖潔的明月光。
他笑著上前,故意拉住她的手,隔了一層手套,就像隔了一世的距離。
“周笙,沒想到你這男人婆卻是比我要早成家。唉,你竟然會有人要。”
看到她憋紅的臉,他笑得越發的囂張:“好好珍惜,祝你們幸福,天長地久。”
葬禮上,他悄悄拉住她的手,在她耳邊承諾:“你不會一個人的,我會一直陪著你的。”
食欲減退、惡心嘔吐,他瞞著她——“一定是你做的菜太好吃了,所以哥吃多了。以後也用不著專門跑過來幫哥做飯了,哥要減肥!”
收到診斷結果時,從不抽煙的他,坐在公園的木椅上整整抽掉了一盒煙。直到最後的那點火光熄滅了,灰都散在風中,已手腳冰冷的他,才回去,關了機,倒頭就睡。
第二天中午,開機後看到二十多條未接來電,他只回了條短信,說——“怎麽說,咱們一個是黃金單身漢,一個是新寡婦人,好歹註意點。別讓你的未來嫂子誤會了。”
再然後?
“李安遠,你給我聽著,我……我喜歡你!”
他一直想聽,卻又最最害怕聽的話,終是被她在這種時候吼了出來。
可為什麽偏偏要在這個時候?
“我們只會是朋友。周笙,我從前看不上你,現在更加不可能看上你……”
李安遠,你真是個王八蛋!世界上還有比你更犯賤的人嗎?
更糟糕的是——他後悔了。他這個混蛋發現自己後悔了。
“周笙。”
迷迷糊糊中,他好像看到了那個讓他“求之不得,寤寐思服”的身影。
他很想捉住她的手,跟她說——他後悔了。原諒他的自私,哪怕術後最多只能活3年,他也想跟她在一起。
好像有,溫熱的手包裹住他的手。那溫度讓陷入恍惚中的他,鼻子酸澀得疼痛。
卻不知,是夢境,還是真實;是再次錯過,還是終於獲得……
這世界上最大的傻瓜到底是誰?
錯過(完)
作者有話要說: 感覺林俊傑的這首歌是這個故事的最佳寫照,不過我為啥第一反應是《萬萬沒想到》第二季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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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懲罰
想終止這一切掙紮
狠了心說真心謊話
——林俊傑《我還想她》
轉眼間,已經到了高三第一學期的期中了。
陰暗潮濕的店裏,莫小貍坐在一圈蠟燭中間,即使眼睛的鏡片已經加厚了不少,但他還是快把頭埋進了書裏。
“對了,她好像沒有再來了?”他把頭擡了起來,手伸到眼鏡下揉了揉眼睛,突然來了一句。
都隔了好久了,他從一個準高三生,變成了一只正在吐血的高三狗了。
“誰?”坐在櫃臺上悠閑地晃著腳的小女孩,頓了頓,奇怪地瞄了他一眼。橙黃色的燭火安靜地躺在蠟燭花上,一動不動。
“就是上次那個說了想把時間分給她得了胃癌的戀人的女人。”一口氣說了出來,莫小貍覺得自己的表達還是不夠清晰,於是他再補了一句,“就是她說了‘會再來’的那個女人。”
不過,他還是有點僥幸地猜想——說不定是對方是在他上學的那段時間來的,剛好跟他錯開了。
“哦,你說的是她啊!”楓淩夕眨了眨眼,似乎是終於想起來了,面無表情地點點頭,說,“她確實沒有再來了。”
“為什麽?”莫小貍手一僵,物理書從他手上滑落,剛好砸到了一支蠟燭上。
他急急忙忙地撲過去搶救,直到把書重新捧在手中時,他才反應過來——這裏的時間是停滯的,所以蠟燭燒不到他的書。
有驚無險!
重重地舒了口氣,他才記起自己剛才未說完的話:“不是說了等了20多年了嗎?為什麽放棄了?”
“你問我,我問誰啊?你當我是百事通,還是情感顧問來著?”楓淩夕鄙視了他一下,雙腿一彎,從櫃臺上跳了下來,捧著蠟燭花往黑暗裏走去。
“願意等的人都是傻瓜。明知道不可能,還願意繼續等下去的人是最大的傻瓜。”
比如她自己……簡直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沒人能比得過她。
黑暗裏,傳來了一個沙啞難聽的聲音,卻是越來越模糊,直至完全淹沒在孤寂中。
莫小貍滿腦子問號地看向窗臺上,只見阿青仍是快樂地揮動著兩片枯黃的葉子,與陽光戲耍。
既然想不明白,還是算了吧,先擺正心思準備期中考……
“餵,我下周要請假。期中考後,班級出游,要去森林公園野炊。”
突然想起一件事,他轉頭,向黑暗處喊道。
“知道了。”燭光晃動了一下,應和著黑暗中傳來的嗤笑聲,“別腦殘了迷路,回不來。”
……
……
溫暖的陽光透進了病房裏,李安遠慢慢地睜開了眼睛。
只需稍稍側過頭,他就能看到花瓶上開得燦爛的百合,卻因放的時間久了,花瓣邊緣處蜷曲起來,已是有些枯萎,就如美人遲暮的笑顏。
可不管過了多久,依舊是他心中最聖潔的存在。
他還記得十六歲的她,留著比男生還短的發,整一個假小子模樣,性格卻是比兔子還靦腆。
這樣大的反差,讓他開始對她感興趣了。
只隔了一條過道,他一下課,就經常去逗她玩,尤其喜歡看她急得臉紅的樣子,再用“我對哥們都是這樣”的話來堵她。
周笙,那傻瓜還真信了。
怎麽會有那麽傻的人?傻到根本看不出她和他,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
可那時還不算是愛情,年少的他們根本什麽都不懂,卻就已經開始各自投入。
直到靦腆的她在領獎臺前眾星捧月,直到他吊兒郎當的表情再也無法掩飾內心的自卑,他們在繁華的世界裏走散了。
她自以為能在路燈下找到他,卻沒想到他會躲在昏暗的角落裏,獨自舔著傷口。
再怎麽偽裝,也改變不了她身上貨真價實的名牌衫,和他空有王子的外表卻是衣衫襤褸的事實。
他只想默默地守著,固執地不肯離開。
於是,他偷看了她的志願書,報了跟她一樣的大學。
於是,同學聚會時,他躲在門的一邊,靜靜地聽著門的另一邊,喝醉了的她因為他的疏離,而終於忍不住失聲痛哭。
於是,大學校園裏,他總能“無意間”撞到與戀人同行的她。
盛大的婚禮上,他以為那是永遠,他跟她已經徹底的錯過。
即便他已經開始後悔了。
喝得酩町大醉的他摟著真正的哥們暗搓搓地大哭,卻在被人問道“李安遠,你是不是喜歡周笙”時,一笑置之地說——
“怎麽可能!我只是在為自己感慨。那個男人婆都嫁出去了,哥一個大好青年竟然還沒人要!”
單身了那麽多年,他已經養成了一種習慣。
跟著她到一個城市裏生活,背井離鄉,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執著些什麽。
直到有一天,她的丈夫意外過世,悲痛中的她無意中撥通了他的號碼,他才明白自己的等待的枯枝為誰而花開。
他毫不猶豫地走過那條街,第一時間來到她身邊。
這條路那麽短,但他走了十多年才走到另一頭。
他本以為30多歲的自己已經有足夠的勇氣可以去拉起她的手,一起共度餘生。
他本以為他們還可以有很多個十年的……
“李先生,這是您的診斷結果。”
胃癌晚期,已經是晚期了。
在坎坷的未來,他能讓她承受再一次失去的疼痛嗎?舍得嗎?忍心嗎?
病房內的百合上滾起了淚珠。
他們錯過了不止一個十年……
高中時的他,
“李安遠,你怎麽老跟周笙混一起,你是不是喜歡她?”
甩開哥們的手,他臉上依舊掛著吊兒郎當的笑,說:“怎麽可能!哥才不喜歡她這種類型的,整一個男人婆樣兒,誰看上了誰倒黴!”
然而,這笑卻在看到角落處的她咬著唇跑開後,僵住了。
高考後的班聚,卡拉OK房裏拿著麥克風飆歌的他,聽到有人悄悄問她——
“周笙,你說李安遠是不是喜歡你?他可是整天圍著你轉,我們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他頓了一下,借口唱累了,去拿了罐啤酒,餘光卻是一直瞄向了有她在的地方。
“怎麽可能,他才看不上我呢!”
他看到周笙嘴角無所謂的笑,猛地灌了口冰啤酒,強烈的辛辣感刺激著他的喉腔,想咳嗽,卻被他背過身來捂著嘴,死死忍住。
“自作孽不可活”,說的就是他這種人吧。他到底在奢望著什麽?連自己都覺得可笑。
婚禮上,潔白的婚紗襯得她美不可言,如他心中最聖潔的明月光。
他笑著上前,故意拉住她的手,隔了一層手套,就像隔了一世的距離。
“周笙,沒想到你這男人婆卻是比我要早成家。唉,你竟然會有人要。”
看到她憋紅的臉,他笑得越發的囂張:“好好珍惜,祝你們幸福,天長地久。”
葬禮上,他悄悄拉住她的手,在她耳邊承諾:“你不會一個人的,我會一直陪著你的。”
食欲減退、惡心嘔吐,他瞞著她——“一定是你做的菜太好吃了,所以哥吃多了。以後也用不著專門跑過來幫哥做飯了,哥要減肥!”
收到診斷結果時,從不抽煙的他,坐在公園的木椅上整整抽掉了一盒煙。直到最後的那點火光熄滅了,灰都散在風中,已手腳冰冷的他,才回去,關了機,倒頭就睡。
第二天中午,開機後看到二十多條未接來電,他只回了條短信,說——“怎麽說,咱們一個是黃金單身漢,一個是新寡婦人,好歹註意點。別讓你的未來嫂子誤會了。”
再然後?
“李安遠,你給我聽著,我……我喜歡你!”
他一直想聽,卻又最最害怕聽的話,終是被她在這種時候吼了出來。
可為什麽偏偏要在這個時候?
“我們只會是朋友。周笙,我從前看不上你,現在更加不可能看上你……”
李安遠,你真是個王八蛋!世界上還有比你更犯賤的人嗎?
更糟糕的是——他後悔了。他這個混蛋發現自己後悔了。
“周笙。”
迷迷糊糊中,他好像看到了那個讓他“求之不得,寤寐思服”的身影。
他很想捉住她的手,跟她說——他後悔了。原諒他的自私,哪怕術後最多只能活3年,他也想跟她在一起。
好像有,溫熱的手包裹住他的手。那溫度讓陷入恍惚中的他,鼻子酸澀得疼痛。
卻不知,是夢境,還是真實;是再次錯過,還是終於獲得……
這世界上最大的傻瓜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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