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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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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死。

別怕, 我不會死——

像跌落在記憶長河中般,手腳都被河水牢牢地鎖住,連手指都無法動彈。我想睜眼,眼皮卻像被黏住一樣睜不開。亂七八糟的聲音湧入耳朵裏:交談聲、馬蹄聲、車輪碾過落葉的聲響……

“主人,兩位小姐要的東西都買到了。您真的只給三小姐帶一根樹枝嗎?”

“嗯。”一個男子漫不經心的聲音響起,“她跟她逝去的母親一樣, 對這些東西都不在意。給她帶珠寶或綢緞回去,她反而會埋怨我對她不上心。”

“好的, 主人。再過半個月,我們就能回到北國了。要不要給夫人寫封信, 告訴她您在路上……”

北國?

藍伯特……

一瞬間,所有記憶湧入腦海。我看見上萬畝玫瑰花田、被鉛塊般陰雲籠罩的城堡、恐怖猙獰的巨蟒……以及,詛咒解除時的萬丈金光,和一雙混亂而痛楚的藍綠色眸子。

我似乎沒有死。我還活著。

女巫沒有騙我們。

猛地睜開雙眼,卻被水波般閃爍的陽光刺得瞇了一下眼睛。我記得詛咒解除後,身體莫名變成了空氣, 飄向了城堡的上空。現在身體卻好好的,還有知覺,能握緊拳頭……對了,我在哪裏?

這時, 旁邊傳來翻書的聲音。我艱難地轉頭望去, 發現自己身處在一個裝飾豪華的車廂內部, 有小桌, 有軟塌, 還有沙發似的座椅。一個相貌端正的中年男人正坐在不遠處,他穿著深紫色的襯衫,紐扣、胸針、腕表的表帶均由黃金制成,看上去非常有錢。我還沒辦法自如地掌控身體,差點摔下去。他似乎極有修養,聽見動靜,也沒有貿然看我,而是用一根手指將桌上的茶杯推過來:“你終於醒了。潤潤喉。”

桌上只有一個茶杯,我不想和陌生人共用一個杯子,搖搖頭,幹澀地問道:“你是誰?”

“這句話應該我問你。”他看我一眼,有些調侃地說,“你膽子未免太大,穿著婚紗就跑了出來。幸好碰見的是我,要是其他男人,見你昏倒在路邊又長成這樣……現在是生是死都難說。”

我昏倒在了路邊?我看看身上的裙子,還是城堡裏那件婚紗,只是裙擺沾上了不少泥濘。想撐起身,看一看車窗外的景色,雙腳卻使不上力氣。我只好求助地望向中年男子:“那個……我不是逃婚,我住在瓦因村,我的家人和愛人都在那邊,可以送我回去嗎?”

中年男子詫異地說:“你在開玩笑麽,小姑娘。瓦因村是一年以前的叫法,現在它和它的國家都歸屬北國了。整個村落已被一個大財主買下,準備修建成莊園,村民們早已搬到其他地方去了。你的家人和愛人怎麽可能在那邊?”

“……一年前,怎麽可能?”我揉揉太陽穴,“我昨天還回過家。”

“你已經昏迷了兩天兩夜。”

“就算是前天也不可能啊。”頭突然一陣劇痛,像要裂開一樣,腦海中浮現出一個畫面:宏偉莊嚴的大教堂前,年輕俊美的男人走上廣場的最頂端,垂下頭,被戴上鑲嵌著碩大紅寶石的王冠。他的神色如冰雪,眼神寒冽。他是……藍伯特。

我的心中升起一個可怕的猜測:是不是懷表與女巫的詛咒相沖,導致詛咒破除後,我不僅失去了五年的壽命,還莫名昏迷了一年?

不對,怎麽可能昏迷一年,而毫發無傷。而且,我真的失蹤一年的話……父親和藍伯特會怎麽想,他們會不會以為我已經死去?甚至,已經為我舉辦了葬禮?

要快點找到他們。但我連他們在哪裏都不知道。不知腦海中閃過的畫面是真是假,藍伯特是否已當上北國的國王。

疑問太多,卻不知怎麽問出口。我要怎麽說才不會讓中年男子認為我是個瘋子?

這時,我看見中年男子手邊放著一份報紙,還能嗅到油墨的氣味。能在馬車上看當天的報紙,這人果然是個有錢人。我遲疑一下,問道:“能借我看下報紙嗎?”

這樣問很奇怪,他卻沒說什麽,伸手將報紙遞給我。

頭版是一個男人的側身畫像,他的眉眼距離極近,顯得眸子冷峻而充滿侵略性,頭戴黃金橄欖葉編織而成的王冠,上面點綴著數顆鴿子血寶石,身穿黑色金線長袍。標題簡潔卻令人震驚:宴會上北國向諸國宣戰,發言稱,諸王有兩個選擇,一是歸順,二是戰敗後歸順。這句話是誰說的不言而喻。我沒想到藍伯特當上國王後,會變得這麽冷酷強勢……還以為像他這樣的人會厭惡用戰爭解決問題。

中年男子見我一直盯著頭版的側身畫像,搖頭嘆道:“跟我那兩個女兒一樣,見到藍伯特陛下就移不開眼了,整天做著嫁給他的白日夢。”

不知是否天氣太過悶熱的緣故,聽見這句話,手心和後背竟滲出一層熱汗,心跳也莫名加快。我吞了口唾沫,潤了潤幹幹的喉嚨:“陛下……他娶妻了嗎?”

“這下我相信你不是北國人了。”中年男子回答,“北國人都知道,我們的陛下從不近女色,連侍女都無法近身。”他笑了笑,“陛下是唯一還獨身的國王,也是這麽多年來,唯一一個被鄰國公主求婚的國王。這事說來好笑,那個公主打聽到陛下將整個王都都種上了玫瑰花,並禁止民眾取名為‘玫瑰’,還以為陛下喜歡玫瑰,送了好幾車玫瑰花到皇宮裏去,當眾向陛下示愛。誰知,還是被陛下拒絕了。”

我再度看向報紙上的側身畫像,說不清心裏的感受。毫無疑問,將整個王都都種上玫瑰,禁止民眾取名為“玫瑰”……都是因為我。不知這一年來,他是怎麽度過的。如果我失去他的消息一整年,肯定會難受到瘋掉。不過,他這麽理性的一個人,無論是知識還是閱歷,都遠超於我,應該不會難受太久。我只能這麽安慰自己。

正要打開報紙,看向下一頁,目光忽然被日期吸引。新元歷1701年9月3日……怎麽可能?是印錯日期了嗎?

怎麽可能已經過去了五年?

我揉揉眼,再看過去,還是新元歷1701年。不敢置信地翻到第二頁,是北國今年農業情況的概述,上面說巫覡部已與農業部合作兩年,總產量相比去年又翻兩倍。接著,就是對藍伯特這項決策的稱讚,讚美他敢於打破陳規,讓農民們都有事做,都有飯吃。再翻一頁,畫風突變,講的是民眾對北國皇宮異象的擔憂。他們懷疑巫覡部在研究殺傷力巨大的魔法武器,想要挑起北國與其他國家的戰爭。內務大臣否認了這一說法。

再後面,則是一些民生相關的小新聞,比如花粉過敏的居民是高價購買抑敏的煉金噴劑,還是選擇搬離王都,國家對此是否有補貼;還有一些關於王都的旅游宣傳……令我驚訝的是,許多人都將北國稱為“玫瑰色王國”。

看到這裏,我不得不相信,的確已經過去了五年。中年男子能說謊,眼前的報紙卻不可能騙人,那麽多需要時間去呈現的新聞,中年男子不可能為了騙我,而去專門印刷這麽一份報紙。

距離詛咒破除,已經過去五年了麽……如果只是一兩年,我還能說服自己,藍伯特還愛著我。但是,五年。五年的時間足以改變太多。就連我自己都不敢保證,今年的想法能和明年保持一致,更何況是愛情這種容易退卻激情的感情。我只能自我安慰,他禁止民眾取名為“玫瑰”,將玫瑰種滿王都,都是因為我。他……應該還愛我。

不管怎樣,先見到他再說吧。我折起報紙,看向中年男子:“忘了自我介紹,我叫羅莎琳德……既然瓦因村已經是北國的地盤,那我也算北國人吧。謝謝你救了我。能不能告訴我,如果想去王都該怎麽走?”

“我就住在王都。路程很遠,即使是最快的馬車,比如我這輛,也還要半個月才能抵達。”中年男子瞇著眼,上下打量了我片刻,“除了‘玫瑰’,‘玫瑰’的衍生詞也被禁用。到了王都,你可不能叫‘羅莎琳德’了。”

沒想到王都會這麽遠。我斟酌著說:“能不能麻煩你捎我一程……我會按照市價付給你傭金。”

“你看我像缺錢的人麽。”中年男子輕笑一聲,“看在你跟我女兒差不多年紀的份上,可以捎你一程。不過,你得把這身婚紗換下來。剛好,前面有個小鎮,我這裏也有年輕女孩穿的衣服。”

“謝謝,真的太感謝你了。”我赧然地說,“這些我都會按照市價還給你。”

他搖搖頭,不容拒絕地說道:“不用。如果你真想感謝我,跟我的小女兒做朋友吧,她的性格跟你很像……希望她以後不會像你這樣,穿著婚紗偷跑出來。”

“……我沒有偷跑。”

他卻像沒聽見一樣,仰靠在沙發座椅上繼續看書。

午後,經過與中年男子的男仆交談,我了解到中年男子叫洛克菲勒,都叫他洛克菲勒先生。是第一撥響應鼓勵經商政策的人,因此被封為勳爵,是北國的新興貴族。他現在能說是北國最有錢的一撥人,可惜並不被命運眷顧,原配在一年前病逝,因為擔心常年外出經商,家中的小女兒無人照顧,便又娶了一個貌美能幹的妻子,對方還帶了兩個繼女過來。他告訴我,如有需要,可以在他的家裏住一段時間。反正他家都是女人,不必感到不自在。

我問他:“你不怕你的妻子多想嗎?”

“我和我的妻子是合作關系,並沒有愛情。”洛克菲勒先生淡淡地說道,“她想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我想讓自己的女兒得到照顧。我們之間只有利益,她怎麽會多想。”

一個有錢的商人都會因為利益而結婚,一個國王會不會也……我甩掉這些無謂的想法。等見到藍伯特再說吧。

我們在小鎮住下。洛克菲勒先生的男仆遞給我一條蘋果綠的長裙。我拿到裙子,有些不知所措,沒想到這條裙子這麽華麗紮眼,裙擺雖然不像身上這件婚紗那樣,鑲嵌了許多寶石,但金線與銀線交錯,邊緣還鑲著大小一致的珍珠,能看出來價值不菲。

我硬著頭皮穿上,下樓與他們一起用餐。周圍的人一直在看我們,時不時交頭接耳。他們的口音不像洛克菲勒先生那樣優雅易懂,帶著濃重的鄉音。我聽了半天,什麽也沒聽懂,忍不住望向洛克菲勒先生:“他們在說什麽?”

洛克菲勒先生含笑說道:“他們以為你是我的情人,都在羨慕我找了一個這麽美麗的女孩。”

我漲紅了臉:“我、我有丈夫,先生。”

洛克菲勒先生垂頭用餐,看不清他的表情:“放心,我對跟我女兒一個年紀的女人沒什麽興趣。”

接下來的日子,我有意與洛克菲勒先生保持距離,謠言卻還是不脛而走。這都要歸功於藍伯特鼓勵經商的政策,像洛克菲勒先生這樣靠經商成為富豪的新興貴族,是整個北國的大名人。只要是從商的人,幾乎沒有不認識他的。很快,各式各樣的謠言就流傳了起來。

等到半個月後,馬車進入王都,連負責驗收名帖的人都調侃了一句:“洛克菲勒先生,您和您的情人終於回來了,現在恐怕連陛下都知道了您的風流韻事。”

我只能面無表情,假裝耳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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