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初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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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車門,羅絲絲將單肩挎包挪到身前,融入熙攘的人流中。
入口處擠滿了三輪車和簡易攤檔,攤主們熱情的向來往的人們的招徠生意。
羅絲絲穿過擁堵的人群,走進貿易市場,看見裏面的模樣,在稀疏闊朗的鄉下過了兩年的她不由得為眼前的景象震撼,比剛出車站時要震撼得多。
入目的是綿延不絕的攤檔,塑料棚頂一片連著一片望不見盡頭,兩排攤檔之間僅留容三人並肩通過的窄道,而此刻任何一條窄道上橫著數都絕不止三人。
大約傳說中的春運也就這副模樣了吧。
襯衫、T恤、夾克衫、針織衫、汗衫,長袖、半袖、短袖、無袖,半身裙、連衣裙,卡其褲、喇叭褲、燈籠褲,健美褲,絲襪、棉襪、絨襪……各式各樣的帽子,琳瑯滿目的鞋子,還有羅絲絲預備進貨的發卡頭花頭繩……塑料的,木頭的,金屬的,款式花樣雖然比不上未來,但已經大大超出羅絲絲的預料。
只要是女人,無論五歲還是五十歲,都很難無視這些色彩繽紛的小物件。羅絲絲還記得其中一種粗網紗頭花,她當年特別想要來紮頭發,和高雲鬧過幾次都沒能買到手,因為縣城少見價格又貴。眼下看見記憶中一摸一樣的頭花,羅絲絲毫不猶豫的買了一對粉色的,對著攤主的鏡子臭美的比劃。
粉紅色的網紗堆攢於白色的松緊帶上,粉紗邊緣一圈白色的芝麻粒大小的五瓣小花。整朵頭花只有小孩拳頭大小,鮮艷可愛。
帶回長水,不知道多少女人愛不釋手。要知道在長水,連衣服色系基本上還是灰藍色的天下,更不要說女性的小飾物了。即使少部分愛美家境好又愛美的女人在大部分的環境下也不敢肆意打扮,頂多穿件顏色鮮亮點的衣服,頭發一般都是剪成齊耳短發或者紮成大辮子,用的要麽是黃色半透明的橡皮筋,外層沒有包裹,特別容易把頭發纏上去,睡覺前要解開頭發,總是扯得頭皮疼順帶扯下幾根頭發,而且這種最便宜的橡筋使用壽命短,兩三天就斷。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外層纏了黑線的皮筋,比上一種稍好,但也具有同樣的缺點,只不過使用壽命長點。最後就是各種各樣DIY的自制頭繩,大多是縫了邊的布條,顏色有限,也不鮮亮。
羅絲絲買了十把帶顏色的皮筋,每把二十根,分別是大紅、粉紅、橘紅、橘黃、深黃、淺黃、淺藍、淺紫、淺綠、白色十種顏色。
然後是帶同色塑料花朵的,就是彩色皮筋上掛著塑料花朵。或者草莓、五角星……
還有發卡,雖然沒有後來流行的水鉆,但是塑料寶石也挺好看的。
接著是頭花,就是羅絲絲買給自己的那種,不同顏色買了五對。
羅絲絲還想瞧瞧梳子,可惜身上的錢剩下不多了,只能作罷。
星期天下午,夏玲照例很早就到了學校,推開宿舍門,卻看見有人比她還早。可是這個人……夏玲疑惑的退出來看看門號,沒錯,是她們寢室。
“同學,你是不是走錯了?”
坐在公用桌子旁對著鏡子梳頭的女孩回過頭,夏玲的嘴巴慢慢的張開成O字,好一會兒才找回自己的聲音。“羅絲絲——你,你怎麽穿成這樣了?”
羅絲絲松開手任發絲披散在肩上,輕盈的轉了一個圈:“怎麽樣,好看嗎?”
羅絲絲上身穿了一件長袖的白色的確良襯衫,下身一條淺綠色的喇叭褲,襯衫下擺紮在褲腰裏,柔順的發絲披散在肩膀處,經過兩年多的養護,濃密,黑亮。少女的身姿窈窕纖細,明明是秋天,可羅絲絲看起來卻如初春梢頭剛剛萌發的綠芽般清新,又如嬌嫩的花苞初綻般可人。
夏玲想不到那些文藝的詞匯語句,她的心裏‘好奇怪’和‘真好看’無限循環。
夏玲的表情令羅絲絲覺得花的錢值了。
除了櫃子裏一包貨,就屬羅絲絲身上這套衣服最貴,花了她五塊多錢。相當於此時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國營企業工人三分之一的月工資。
買這身衣服不只是單純的愛美,以未來的眼光看,這身衣服簡直土的掉渣。羅絲絲要的是宣傳效應。這是在她比劃頭花時想起的,雖然她沒有本錢進衣服來賣,但是不妨礙她接受預定服務啊。而且,同樣一件飾物,戴在一個乞丐身上和戴在一位名媛身上對人們的吸引力難道會一樣嗎?
羅絲絲當然不是名媛,不過,做一個不那麽土的小妞,在穿裙子都難得的中學生裏做一個引導流行的潮人應該不難吧。
豈止是潮人,大家看羅絲絲的目光簡直同看外星人沒什麽兩樣。羅絲絲不愧是經歷過種種大場面的人(全校檢討、打架、罰站),在少男少女們灼熱而直接的打量中挺住了,直接忽視了如芒在背的感覺。
長水中學即使是最粗心的男生也發現女生們身上多了些色彩,可能是朵漂亮的頭花,可能是個可愛的發卡,可能只是突然間不論頭發長短都喜歡紮個辮子。
羅絲絲將引導潮流這一計劃執行得不錯。
頭天晚上在女生宿舍,羅絲絲第一次打破了壁壘,成為女生們的中心,大家都圍著她,詢問她的衣服,她帶回來的飾物,小心翼翼的觸摸白襯衫和喇叭褲的布料,如羅絲絲所希望的那樣迸發出極大的興趣,連其它寢室的學生都聞風而來,像參觀動物園裏的猴子似的參觀羅絲絲。
那天羅絲絲紮頭發用的淺綠色皮筋全部賣光了,其餘顏色也買出大半。一把進價五分錢的皮筋,被羅絲絲賣出一分錢兩根的高價,頭天晚上賣皮筋收了五角六分錢,已經把皮筋這一項的本錢收回來了。
第二天羅絲絲換了發型,沒有將頭發紮起,而是用發卡將劉海別在鬢邊,這天,她別著的蝴蝶發卡一下子賣得只剩幾個。
第三天,羅絲絲又把頭發紮起,不過不是第一天的馬尾,而是將頭發左右平均分成兩部分,先紮緊,然後將兩束頭發都編成三股辮,發尾上綰,成垂掛狀,然後紮上頭花。為了和綠色的褲子相稱,她沒戴粉紅色的,而是另外一對和褲子顏色差不多的綠色頭花。這一天,問頭花的女生幾乎都順便問了頭發怎麽紮的。
第四天……
第五天……
唯一讓羅絲絲失望的是,對“奇裝異服”感興趣的人不少,卻沒有一個向她預定。這麽一來,除去買衣服的錢,車費,住宿費,這一周的利潤也就十幾塊錢。普通人知道一周可以掙十幾塊絕對做夢都要笑醒,但對羅絲絲來說,尚未達到她的目標。
羅絲絲只得安慰自己,有現在的成績,至少可以證明給羅於貴看,方便自己申請資金。
上個周末沒有回家,十幾天裏高雲只在鋪子裏見過女兒一次,這段時間想慘了。下午帶著兩個兒子,讓羅於平騎三輪車載著母子三人一起去接女兒回家。
高雲雖然是三個孩子的媽了,可愛美之心還沒有完全消失,要進城來又不是賣菜不用怕把衣服弄臟,所以全家都穿上了好衣服,一個補丁都沒有,打扮得整整齊齊的等在校門口。
三輪車在河邊院子是稀罕物,在縣城卻常見,縣城裏好多人家家裏都有自行車,逢住校生回家的日子,騎著自行車在校門口等孩子的家長還不少。
羅絲絲和李嬌夏玲結伴出來,一眼就看見羅家人,不知怎麽的突然生出幾分心虛。和李嬌夏玲在校門口告別,羅絲絲走向三輪車。
“姐姐,媽媽買了排骨和豬蹄——”羅絲絲剛走近,就聽見羅文康咧著嘴說。
“姐,省城好玩嗎?什麽樣的?”羅文健則對姐姐省城之行感興趣。
“快上來快上來,咱們回家去。”高雲笑瞇瞇的朝羅絲絲招手。
羅於平接過羅絲絲的包放進車鬥。
羅絲絲雙手撐在車頭邊緣,輕輕一躍坐在邊上,羅於平腳往下一踩,三輪車駛向回家的方向。
李嬌家沒人來接,因為自己二哥就在同一所學校的高一,兩兄妹一起回家,李志還得給妹妹抗包。
“你東西怎麽那麽多,該不會一周都沒洗衣服吧?”李志抱怨。“我看你那同學羅絲絲,人家才那麽點東西,都是女生,怎麽差別那麽大呢!”
李嬌一聽頓時炸毛:“你好意思說我麽,自己還不是,你敢說這一周洗了幾次衣服麽?”
李嬌一擊即中,李志啞口無言。他這一周連襪子都沒洗過一雙,反正襪子穿在腳上,鞋子和褲腳遮著誰也看不見,有什麽關系!至於衣服,一周才五天,換洗的盡夠了。所以他扛著的包,另一包更鼓的其實是他自己的。
“你……女的和男的本來就不一樣……”李志嘟嘟嚷嚷的。“男生寢室都這樣……”
李嬌摸摸頭上粉色的發卡:“我是你妹妹才不說什麽,其實都是你把我帶壞了。要是羅絲絲是你的妹妹,肯定連走路都不願意和你走一起。”
“啊?”李志先是一懵,然後一驚:“不會吧!我有那麽討厭嗎?”
李嬌點頭:“羅絲絲特別愛幹凈。她每天都要刷兩次牙,洗一次澡,頭發最多兩天也要洗一次,衣服很少連著穿兩天,幾乎每天都能看見她洗衣服。而且她們寢室裏,她的床鋪也是最整潔的……”
李志沈默了。
明明男生都差不多這樣,比起同寢室真正的邋遢大王,至少他的內褲一周要換兩三次,而且每次吃完飯都有刷碗,枕頭下也沒有臭襪子,每周都有把換下來的床單被罩帶回家換幹凈的來……明明,他在男生裏挺愛幹凈的嘛……
不管媽媽還是妹妹批評他,他都是左耳進右耳出,不以為然。
為什麽這會兒臉頰有些發燒,肩上的大包突然礙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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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絲絲穿過擁堵的人群,走進貿易市場,看見裏面的模樣,在稀疏闊朗的鄉下過了兩年的她不由得為眼前的景象震撼,比剛出車站時要震撼得多。
入目的是綿延不絕的攤檔,塑料棚頂一片連著一片望不見盡頭,兩排攤檔之間僅留容三人並肩通過的窄道,而此刻任何一條窄道上橫著數都絕不止三人。
大約傳說中的春運也就這副模樣了吧。
襯衫、T恤、夾克衫、針織衫、汗衫,長袖、半袖、短袖、無袖,半身裙、連衣裙,卡其褲、喇叭褲、燈籠褲,健美褲,絲襪、棉襪、絨襪……各式各樣的帽子,琳瑯滿目的鞋子,還有羅絲絲預備進貨的發卡頭花頭繩……塑料的,木頭的,金屬的,款式花樣雖然比不上未來,但已經大大超出羅絲絲的預料。
只要是女人,無論五歲還是五十歲,都很難無視這些色彩繽紛的小物件。羅絲絲還記得其中一種粗網紗頭花,她當年特別想要來紮頭發,和高雲鬧過幾次都沒能買到手,因為縣城少見價格又貴。眼下看見記憶中一摸一樣的頭花,羅絲絲毫不猶豫的買了一對粉色的,對著攤主的鏡子臭美的比劃。
粉紅色的網紗堆攢於白色的松緊帶上,粉紗邊緣一圈白色的芝麻粒大小的五瓣小花。整朵頭花只有小孩拳頭大小,鮮艷可愛。
帶回長水,不知道多少女人愛不釋手。要知道在長水,連衣服色系基本上還是灰藍色的天下,更不要說女性的小飾物了。即使少部分愛美家境好又愛美的女人在大部分的環境下也不敢肆意打扮,頂多穿件顏色鮮亮點的衣服,頭發一般都是剪成齊耳短發或者紮成大辮子,用的要麽是黃色半透明的橡皮筋,外層沒有包裹,特別容易把頭發纏上去,睡覺前要解開頭發,總是扯得頭皮疼順帶扯下幾根頭發,而且這種最便宜的橡筋使用壽命短,兩三天就斷。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外層纏了黑線的皮筋,比上一種稍好,但也具有同樣的缺點,只不過使用壽命長點。最後就是各種各樣DIY的自制頭繩,大多是縫了邊的布條,顏色有限,也不鮮亮。
羅絲絲買了十把帶顏色的皮筋,每把二十根,分別是大紅、粉紅、橘紅、橘黃、深黃、淺黃、淺藍、淺紫、淺綠、白色十種顏色。
然後是帶同色塑料花朵的,就是彩色皮筋上掛著塑料花朵。或者草莓、五角星……
還有發卡,雖然沒有後來流行的水鉆,但是塑料寶石也挺好看的。
接著是頭花,就是羅絲絲買給自己的那種,不同顏色買了五對。
羅絲絲還想瞧瞧梳子,可惜身上的錢剩下不多了,只能作罷。
星期天下午,夏玲照例很早就到了學校,推開宿舍門,卻看見有人比她還早。可是這個人……夏玲疑惑的退出來看看門號,沒錯,是她們寢室。
“同學,你是不是走錯了?”
坐在公用桌子旁對著鏡子梳頭的女孩回過頭,夏玲的嘴巴慢慢的張開成O字,好一會兒才找回自己的聲音。“羅絲絲——你,你怎麽穿成這樣了?”
羅絲絲松開手任發絲披散在肩上,輕盈的轉了一個圈:“怎麽樣,好看嗎?”
羅絲絲上身穿了一件長袖的白色的確良襯衫,下身一條淺綠色的喇叭褲,襯衫下擺紮在褲腰裏,柔順的發絲披散在肩膀處,經過兩年多的養護,濃密,黑亮。少女的身姿窈窕纖細,明明是秋天,可羅絲絲看起來卻如初春梢頭剛剛萌發的綠芽般清新,又如嬌嫩的花苞初綻般可人。
夏玲想不到那些文藝的詞匯語句,她的心裏‘好奇怪’和‘真好看’無限循環。
夏玲的表情令羅絲絲覺得花的錢值了。
除了櫃子裏一包貨,就屬羅絲絲身上這套衣服最貴,花了她五塊多錢。相當於此時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國營企業工人三分之一的月工資。
買這身衣服不只是單純的愛美,以未來的眼光看,這身衣服簡直土的掉渣。羅絲絲要的是宣傳效應。這是在她比劃頭花時想起的,雖然她沒有本錢進衣服來賣,但是不妨礙她接受預定服務啊。而且,同樣一件飾物,戴在一個乞丐身上和戴在一位名媛身上對人們的吸引力難道會一樣嗎?
羅絲絲當然不是名媛,不過,做一個不那麽土的小妞,在穿裙子都難得的中學生裏做一個引導流行的潮人應該不難吧。
豈止是潮人,大家看羅絲絲的目光簡直同看外星人沒什麽兩樣。羅絲絲不愧是經歷過種種大場面的人(全校檢討、打架、罰站),在少男少女們灼熱而直接的打量中挺住了,直接忽視了如芒在背的感覺。
長水中學即使是最粗心的男生也發現女生們身上多了些色彩,可能是朵漂亮的頭花,可能是個可愛的發卡,可能只是突然間不論頭發長短都喜歡紮個辮子。
羅絲絲將引導潮流這一計劃執行得不錯。
頭天晚上在女生宿舍,羅絲絲第一次打破了壁壘,成為女生們的中心,大家都圍著她,詢問她的衣服,她帶回來的飾物,小心翼翼的觸摸白襯衫和喇叭褲的布料,如羅絲絲所希望的那樣迸發出極大的興趣,連其它寢室的學生都聞風而來,像參觀動物園裏的猴子似的參觀羅絲絲。
那天羅絲絲紮頭發用的淺綠色皮筋全部賣光了,其餘顏色也買出大半。一把進價五分錢的皮筋,被羅絲絲賣出一分錢兩根的高價,頭天晚上賣皮筋收了五角六分錢,已經把皮筋這一項的本錢收回來了。
第二天羅絲絲換了發型,沒有將頭發紮起,而是用發卡將劉海別在鬢邊,這天,她別著的蝴蝶發卡一下子賣得只剩幾個。
第三天,羅絲絲又把頭發紮起,不過不是第一天的馬尾,而是將頭發左右平均分成兩部分,先紮緊,然後將兩束頭發都編成三股辮,發尾上綰,成垂掛狀,然後紮上頭花。為了和綠色的褲子相稱,她沒戴粉紅色的,而是另外一對和褲子顏色差不多的綠色頭花。這一天,問頭花的女生幾乎都順便問了頭發怎麽紮的。
第四天……
第五天……
唯一讓羅絲絲失望的是,對“奇裝異服”感興趣的人不少,卻沒有一個向她預定。這麽一來,除去買衣服的錢,車費,住宿費,這一周的利潤也就十幾塊錢。普通人知道一周可以掙十幾塊絕對做夢都要笑醒,但對羅絲絲來說,尚未達到她的目標。
羅絲絲只得安慰自己,有現在的成績,至少可以證明給羅於貴看,方便自己申請資金。
上個周末沒有回家,十幾天裏高雲只在鋪子裏見過女兒一次,這段時間想慘了。下午帶著兩個兒子,讓羅於平騎三輪車載著母子三人一起去接女兒回家。
高雲雖然是三個孩子的媽了,可愛美之心還沒有完全消失,要進城來又不是賣菜不用怕把衣服弄臟,所以全家都穿上了好衣服,一個補丁都沒有,打扮得整整齊齊的等在校門口。
三輪車在河邊院子是稀罕物,在縣城卻常見,縣城裏好多人家家裏都有自行車,逢住校生回家的日子,騎著自行車在校門口等孩子的家長還不少。
羅絲絲和李嬌夏玲結伴出來,一眼就看見羅家人,不知怎麽的突然生出幾分心虛。和李嬌夏玲在校門口告別,羅絲絲走向三輪車。
“姐姐,媽媽買了排骨和豬蹄——”羅絲絲剛走近,就聽見羅文康咧著嘴說。
“姐,省城好玩嗎?什麽樣的?”羅文健則對姐姐省城之行感興趣。
“快上來快上來,咱們回家去。”高雲笑瞇瞇的朝羅絲絲招手。
羅於平接過羅絲絲的包放進車鬥。
羅絲絲雙手撐在車頭邊緣,輕輕一躍坐在邊上,羅於平腳往下一踩,三輪車駛向回家的方向。
李嬌家沒人來接,因為自己二哥就在同一所學校的高一,兩兄妹一起回家,李志還得給妹妹抗包。
“你東西怎麽那麽多,該不會一周都沒洗衣服吧?”李志抱怨。“我看你那同學羅絲絲,人家才那麽點東西,都是女生,怎麽差別那麽大呢!”
李嬌一聽頓時炸毛:“你好意思說我麽,自己還不是,你敢說這一周洗了幾次衣服麽?”
李嬌一擊即中,李志啞口無言。他這一周連襪子都沒洗過一雙,反正襪子穿在腳上,鞋子和褲腳遮著誰也看不見,有什麽關系!至於衣服,一周才五天,換洗的盡夠了。所以他扛著的包,另一包更鼓的其實是他自己的。
“你……女的和男的本來就不一樣……”李志嘟嘟嚷嚷的。“男生寢室都這樣……”
李嬌摸摸頭上粉色的發卡:“我是你妹妹才不說什麽,其實都是你把我帶壞了。要是羅絲絲是你的妹妹,肯定連走路都不願意和你走一起。”
“啊?”李志先是一懵,然後一驚:“不會吧!我有那麽討厭嗎?”
李嬌點頭:“羅絲絲特別愛幹凈。她每天都要刷兩次牙,洗一次澡,頭發最多兩天也要洗一次,衣服很少連著穿兩天,幾乎每天都能看見她洗衣服。而且她們寢室裏,她的床鋪也是最整潔的……”
李志沈默了。
明明男生都差不多這樣,比起同寢室真正的邋遢大王,至少他的內褲一周要換兩三次,而且每次吃完飯都有刷碗,枕頭下也沒有臭襪子,每周都有把換下來的床單被罩帶回家換幹凈的來……明明,他在男生裏挺愛幹凈的嘛……
不管媽媽還是妹妹批評他,他都是左耳進右耳出,不以為然。
為什麽這會兒臉頰有些發燒,肩上的大包突然礙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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