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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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沖突,以我和萊姆斯聯手把斯內普趕出了藥店為終結。
斯內普走後,萊姆斯的臉色還是很不好,他抱歉地和我說:“對不起,我沒能忍住,是我攪了店裏的生意,你可以把損失從我工資裏扣。”
“說什麽呢,那麽見外!我也討厭斯內普,我才不想做他的生意呢,他曾經管我的朋友叫泥巴種。”我說。
萊姆斯虛弱地對我笑笑,沒再說話。
“對了,你們剛才的對話,我沒很聽明白,布萊克他怎麽了?”我問。
他說:“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昨天倫敦麻瓜諾丁漢小區發生大規模爆炸,19死20傷。”
我回答:“這事兒我知道,當時我老爸離那兒不遠,把我和我老媽嚇死了。”
“其實……那是食死徒的‘傑作’,西裏斯是傲羅,他昨天在那場戰鬥中受了重傷,治療師說……說如果48小時之內他還醒不過來,就……就……”說到最後,萊姆斯的聲音開始發抖,說不下去了。
“那……這和斯內普有什麽關系?難不成他是……”食死徒三個字,我終究沒敢說出口。
“當時西裏斯被一道‘粉身碎骨’和一道‘神鋒無影’同時擊中,雖然沒有證據,但我們知道是他,是斯內普,莉莉聽出了他的聲音。”
天哪,斯內普竟然真的是食死徒,我心裏一陣陣後怕。
“那……他剛才說,說你曾經想要咬死他。”我猶豫著,還是問出了這個問題。
萊姆斯的表情立刻變得更加難看了:“那是一段很糟糕的回憶,你也許也知道,我的兩個朋友,詹姆還有西裏斯,他們和斯內普的關系都不太好。斯內普想要我們被開除,就在月圓之夜去了我變身的地方。好在後來詹姆救了他。”
“梅林!”我驚叫了起來。“可這事兒,和布萊克有什麽關系?對了,我想起來了,布萊克有一段時間給格蘭芬多一下子扣了200分,那事兒和這事兒有關系嗎?”
“安娜,別問我細節了好嗎?那真的是段非常非常糟糕的回憶。”萊姆斯疲憊地說。
於是我沒再問下去,但這不妨礙我腦袋裏進行了無數的腦補。所以,當幾年以後,布萊克以叛變罪和殺人罪被關入阿茲卡班,我真的沒什麽太大的驚奇。
萊姆斯在我們店裏,其實並沒有待很久。他在四個月以後,被我父親解雇了,理由簡直狗血得不能再狗血。
當時,我和我男朋友吵架,因為我發現他腳踩兩條船。那天我喝了很多的酒,我喝醉了,我看到了萊姆斯那令人安心的眼睛,我撲向他,我吻了他。
然後這一幕被我老爸看到了。
於是第二天,本該是萊姆斯來上班,來的卻是一個陌生的男孩兒。我去問我老爸,他說他把萊姆斯開除了。
我激動得向我老爸解釋,說我和萊姆斯根本沒什麽,我昨天只是失戀,又加上醉酒,才會做出我自己也無法控制的事情,而且這事兒和萊姆斯一點關系都沒有。
老爸悲傷地看著我,他說:“你真的,對盧平一點動心的感覺都沒有嗎?”
我楞住了,我想說“當然沒有”,可我發現我說不出口。
“安娜,如果他只是一個普通人,無論你們之間有沒有情愫,我都不會開除他。可他不是,我決不允許我的女兒,有一絲半點的可能性,愛上一個狼人。”
我癱坐在了椅子上,不知道如何應對。
我真的喜歡上他了嗎?我是什麽喜歡上他的?我怎麽能喜歡上他?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我當然知道,喜歡上一個狼人是件多麽危險的事情。就算我們真的談戀愛,我也不可能嫁給他,我沒有那樣的勇氣,和一個狼人共度一生。
也許昨天,是梅林在提示我,提示我要在這段感情剛剛萌芽的時候就把它撚斷。
於是我給他寫了一封信,向他道歉,並把他剩餘的工資以及一瓶狼毒/藥劑,連著信一起寄了去。
他很快就回信了,信上說:“安娜,你是一個好女孩兒,你值得一個健全的,對你一心一意的男孩兒。別為這事兒內疚,其實就算沒有這事兒,我也打算在近期辭職的。我想,因為我的存在,恐怕藥店已經被食死徒盯上了,我不該連累你們。無論如何,希望你能早日從失戀的打擊中恢覆過來,做回那個開朗樂觀的安娜。不過,為了你們的安全,我們暫時還是不要再聯系了吧。”
之後,我們真的再也沒有聯系過。
**************************
我最後一次見到萊姆斯,是在波特夫婦的葬禮上。那一場葬禮,來了很多人,認識的,不認識的。大多數的人,比如我,去參加葬禮都只是為了表示對波特夫婦的感激,因為是他們一家,使得這可怕的十年終於結束了。
我在人群裏搜尋萊姆斯的身影。
他其實很好找,我很快就發現了他。那天,他穿著一身灰色的袍子,雙手捧著波特夫婦的骨灰壇站在前排。
我看到那個骨灰壇,就突然想起畢業晚會上,詹姆·波特和莉莉·伊萬斯的那傾城一舞以及令人激動的求婚,僅僅四年,他們就從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變成了壇子裏的一把灰。
我想,連我見此,都這樣感傷,更不要提和波特夫婦二人都十分熟悉的萊姆斯。
對大多數人來說,在波特夫婦的死與這個世界的和平之間,都會覺得後者更重要。但我不知道,在萊姆斯的心裏,這兩者,孰輕孰重。
幾個月不見,他變了。如果說幾個月前,想起他,我腦海裏所反應出來的第一個詞還是“溫潤如玉”,今天再見,他給我的印象,則是“滄桑憔悴”。
葬禮結束後,我找到了他。
我問他將來有什麽打算。
他並沒有看我,而是雙眼凝視著遠處波特夫婦的墓碑,淡淡地說,他要去北方。
我問他,如果我邀請他重回藥房,而且給他一份全職的工作,他是否願意。現在藥店基本上是我做主了,而且伏地魔已經消失了,狼人們也都跟著銷聲匿跡,我想我的父親應該不會再對萊姆斯有那麽大的防備。
他拒絕了。他說,他有很重要的理由,必須去北方【註】。
我沒有再問他那個理由是什麽。他的表情告訴我,他的前半生,我不曾參與,後半生,我也不可能擁有。
那是我們此生,最後一次說話。我眼看著他,漸漸遠走,那孤獨的背影,終於消失在了漫天的大雪中。
後來,一年以後,我的男友回頭來找我了,他說他還是覺得他更愛我。但我沒給他覆合的機會,不是我矯情,而是我發現,我對他已半分感覺也沒有了。再後來,我也嘗試著交了幾個男朋友,可我發現,我總是會不自覺地拿他們和萊姆斯作比較。
多可笑,我和萊姆斯,其實連開始都沒有過。
最後,在我30歲的時候,我還是嫁人了。我的丈夫其實和萊姆斯一點兒也不像,萊姆斯的溫潤、平和和幽默,他一概沒有。
可是,他對我足夠好。
我有時候會想,我會答應這樣一個男人的求婚,也許是因為,我明白了,這個世上只有一個萊姆斯·盧平,其他的,再像,也只是替代品。我不想把將來要和我過一輩子的人當作替代品,那對他不公平。所以,我寧願選擇一個和萊姆斯完全不像的人,這樣,萊姆斯就不會總是夾在我們夫妻之間了。
之後的很多年,我都不曾試圖打探萊姆斯的消息,直到,伏地魔掀起的第二場戰爭結束,我聽說他成為了唯一被授予一級梅林勳章的狼人。
他在那場戰爭中失去了雙腿,但這並不妨礙人們對他的尊敬。他成為了霍格沃茨的黑魔法防禦術的教授,格蘭芬多的院長,而我那被分入赫奇帕奇的兒子告訴我,他很喜歡幽默的盧平教授。
我還聽說,他結婚了,娶了一位傲羅,並有了一個兒子,那個孩子,還成了哈利·波特的教子。他的妻子在戰爭中受了重傷,戰爭剛結束的時候,她一直昏迷不醒。
我是真的沒想過,會真的有人完全不在意他狼人的身份,願意嫁給他,並為他生兒育女。那一瞬間,我猛然明白,我們的錯過其實是必然。
我的確喜歡過他,但那份喜歡,或許還遠遠談不上愛,至少,我沒有他的妻子愛他深。我對他的氣質著迷,卻沒有足夠的勇氣接受他那陰暗的一面,所以,我們註定不會在一起。
我兒子五年級的時候,他的妻子醒了過來,但一天裏仍有20個小時都在睡夢裏度過。他為了那短短的四個小時辭去了霍格沃茨的工作,轉而開始靠搞研究和寫書賺錢。
我想,他和他的妻子一定很相愛。他們每天只有四個小時,但那四個小時,他們可以一直在一起。
普通的夫妻,又有多少在一天裏清醒的時刻,陪伴對方超過四小時?
時光,就這樣一點一滴的過去。我看著,我的兒子,長大,娶妻,生子。我看著,我和我丈夫漸漸鬢發花白。
我愛我的丈夫,但我也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個溫潤如玉又不失傲骨的人,在我的生命裏出現過。
也許,這就是中國人所說的,人生若只如初見。
—The End—
【註】萊姆斯一定要去北方,是因為在《當年》的劇情裏,特裏勞妮曾對萊姆斯做過一個預言“最後一個父之好友在13歲之前不得接近幸存之子,當前往北方,否則命運將降噩運於彼之最珍惜之人”。
作者有話要說: 這文【暫時】完結了,我不確定將來我有沒有可能再寫一寫以其他的人角度看待子世代的萊姆斯。
至於那個結局,是的,我改了萊姆斯的結局。本來,我為《當年》中萊姆斯準備的結局,是如原著般死去,可自從寫了這篇番外,我舍不得了。
這個結局還只是暫定,如果之後寫《當年》結局時我又改主意了,這邊的結局我也會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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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內普走後,萊姆斯的臉色還是很不好,他抱歉地和我說:“對不起,我沒能忍住,是我攪了店裏的生意,你可以把損失從我工資裏扣。”
“說什麽呢,那麽見外!我也討厭斯內普,我才不想做他的生意呢,他曾經管我的朋友叫泥巴種。”我說。
萊姆斯虛弱地對我笑笑,沒再說話。
“對了,你們剛才的對話,我沒很聽明白,布萊克他怎麽了?”我問。
他說:“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昨天倫敦麻瓜諾丁漢小區發生大規模爆炸,19死20傷。”
我回答:“這事兒我知道,當時我老爸離那兒不遠,把我和我老媽嚇死了。”
“其實……那是食死徒的‘傑作’,西裏斯是傲羅,他昨天在那場戰鬥中受了重傷,治療師說……說如果48小時之內他還醒不過來,就……就……”說到最後,萊姆斯的聲音開始發抖,說不下去了。
“那……這和斯內普有什麽關系?難不成他是……”食死徒三個字,我終究沒敢說出口。
“當時西裏斯被一道‘粉身碎骨’和一道‘神鋒無影’同時擊中,雖然沒有證據,但我們知道是他,是斯內普,莉莉聽出了他的聲音。”
天哪,斯內普竟然真的是食死徒,我心裏一陣陣後怕。
“那……他剛才說,說你曾經想要咬死他。”我猶豫著,還是問出了這個問題。
萊姆斯的表情立刻變得更加難看了:“那是一段很糟糕的回憶,你也許也知道,我的兩個朋友,詹姆還有西裏斯,他們和斯內普的關系都不太好。斯內普想要我們被開除,就在月圓之夜去了我變身的地方。好在後來詹姆救了他。”
“梅林!”我驚叫了起來。“可這事兒,和布萊克有什麽關系?對了,我想起來了,布萊克有一段時間給格蘭芬多一下子扣了200分,那事兒和這事兒有關系嗎?”
“安娜,別問我細節了好嗎?那真的是段非常非常糟糕的回憶。”萊姆斯疲憊地說。
於是我沒再問下去,但這不妨礙我腦袋裏進行了無數的腦補。所以,當幾年以後,布萊克以叛變罪和殺人罪被關入阿茲卡班,我真的沒什麽太大的驚奇。
萊姆斯在我們店裏,其實並沒有待很久。他在四個月以後,被我父親解雇了,理由簡直狗血得不能再狗血。
當時,我和我男朋友吵架,因為我發現他腳踩兩條船。那天我喝了很多的酒,我喝醉了,我看到了萊姆斯那令人安心的眼睛,我撲向他,我吻了他。
然後這一幕被我老爸看到了。
於是第二天,本該是萊姆斯來上班,來的卻是一個陌生的男孩兒。我去問我老爸,他說他把萊姆斯開除了。
我激動得向我老爸解釋,說我和萊姆斯根本沒什麽,我昨天只是失戀,又加上醉酒,才會做出我自己也無法控制的事情,而且這事兒和萊姆斯一點關系都沒有。
老爸悲傷地看著我,他說:“你真的,對盧平一點動心的感覺都沒有嗎?”
我楞住了,我想說“當然沒有”,可我發現我說不出口。
“安娜,如果他只是一個普通人,無論你們之間有沒有情愫,我都不會開除他。可他不是,我決不允許我的女兒,有一絲半點的可能性,愛上一個狼人。”
我癱坐在了椅子上,不知道如何應對。
我真的喜歡上他了嗎?我是什麽喜歡上他的?我怎麽能喜歡上他?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我當然知道,喜歡上一個狼人是件多麽危險的事情。就算我們真的談戀愛,我也不可能嫁給他,我沒有那樣的勇氣,和一個狼人共度一生。
也許昨天,是梅林在提示我,提示我要在這段感情剛剛萌芽的時候就把它撚斷。
於是我給他寫了一封信,向他道歉,並把他剩餘的工資以及一瓶狼毒/藥劑,連著信一起寄了去。
他很快就回信了,信上說:“安娜,你是一個好女孩兒,你值得一個健全的,對你一心一意的男孩兒。別為這事兒內疚,其實就算沒有這事兒,我也打算在近期辭職的。我想,因為我的存在,恐怕藥店已經被食死徒盯上了,我不該連累你們。無論如何,希望你能早日從失戀的打擊中恢覆過來,做回那個開朗樂觀的安娜。不過,為了你們的安全,我們暫時還是不要再聯系了吧。”
之後,我們真的再也沒有聯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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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一次見到萊姆斯,是在波特夫婦的葬禮上。那一場葬禮,來了很多人,認識的,不認識的。大多數的人,比如我,去參加葬禮都只是為了表示對波特夫婦的感激,因為是他們一家,使得這可怕的十年終於結束了。
我在人群裏搜尋萊姆斯的身影。
他其實很好找,我很快就發現了他。那天,他穿著一身灰色的袍子,雙手捧著波特夫婦的骨灰壇站在前排。
我看到那個骨灰壇,就突然想起畢業晚會上,詹姆·波特和莉莉·伊萬斯的那傾城一舞以及令人激動的求婚,僅僅四年,他們就從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變成了壇子裏的一把灰。
我想,連我見此,都這樣感傷,更不要提和波特夫婦二人都十分熟悉的萊姆斯。
對大多數人來說,在波特夫婦的死與這個世界的和平之間,都會覺得後者更重要。但我不知道,在萊姆斯的心裏,這兩者,孰輕孰重。
幾個月不見,他變了。如果說幾個月前,想起他,我腦海裏所反應出來的第一個詞還是“溫潤如玉”,今天再見,他給我的印象,則是“滄桑憔悴”。
葬禮結束後,我找到了他。
我問他將來有什麽打算。
他並沒有看我,而是雙眼凝視著遠處波特夫婦的墓碑,淡淡地說,他要去北方。
我問他,如果我邀請他重回藥房,而且給他一份全職的工作,他是否願意。現在藥店基本上是我做主了,而且伏地魔已經消失了,狼人們也都跟著銷聲匿跡,我想我的父親應該不會再對萊姆斯有那麽大的防備。
他拒絕了。他說,他有很重要的理由,必須去北方【註】。
我沒有再問他那個理由是什麽。他的表情告訴我,他的前半生,我不曾參與,後半生,我也不可能擁有。
那是我們此生,最後一次說話。我眼看著他,漸漸遠走,那孤獨的背影,終於消失在了漫天的大雪中。
後來,一年以後,我的男友回頭來找我了,他說他還是覺得他更愛我。但我沒給他覆合的機會,不是我矯情,而是我發現,我對他已半分感覺也沒有了。再後來,我也嘗試著交了幾個男朋友,可我發現,我總是會不自覺地拿他們和萊姆斯作比較。
多可笑,我和萊姆斯,其實連開始都沒有過。
最後,在我30歲的時候,我還是嫁人了。我的丈夫其實和萊姆斯一點兒也不像,萊姆斯的溫潤、平和和幽默,他一概沒有。
可是,他對我足夠好。
我有時候會想,我會答應這樣一個男人的求婚,也許是因為,我明白了,這個世上只有一個萊姆斯·盧平,其他的,再像,也只是替代品。我不想把將來要和我過一輩子的人當作替代品,那對他不公平。所以,我寧願選擇一個和萊姆斯完全不像的人,這樣,萊姆斯就不會總是夾在我們夫妻之間了。
之後的很多年,我都不曾試圖打探萊姆斯的消息,直到,伏地魔掀起的第二場戰爭結束,我聽說他成為了唯一被授予一級梅林勳章的狼人。
他在那場戰爭中失去了雙腿,但這並不妨礙人們對他的尊敬。他成為了霍格沃茨的黑魔法防禦術的教授,格蘭芬多的院長,而我那被分入赫奇帕奇的兒子告訴我,他很喜歡幽默的盧平教授。
我還聽說,他結婚了,娶了一位傲羅,並有了一個兒子,那個孩子,還成了哈利·波特的教子。他的妻子在戰爭中受了重傷,戰爭剛結束的時候,她一直昏迷不醒。
我是真的沒想過,會真的有人完全不在意他狼人的身份,願意嫁給他,並為他生兒育女。那一瞬間,我猛然明白,我們的錯過其實是必然。
我的確喜歡過他,但那份喜歡,或許還遠遠談不上愛,至少,我沒有他的妻子愛他深。我對他的氣質著迷,卻沒有足夠的勇氣接受他那陰暗的一面,所以,我們註定不會在一起。
我兒子五年級的時候,他的妻子醒了過來,但一天裏仍有20個小時都在睡夢裏度過。他為了那短短的四個小時辭去了霍格沃茨的工作,轉而開始靠搞研究和寫書賺錢。
我想,他和他的妻子一定很相愛。他們每天只有四個小時,但那四個小時,他們可以一直在一起。
普通的夫妻,又有多少在一天裏清醒的時刻,陪伴對方超過四小時?
時光,就這樣一點一滴的過去。我看著,我的兒子,長大,娶妻,生子。我看著,我和我丈夫漸漸鬢發花白。
我愛我的丈夫,但我也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個溫潤如玉又不失傲骨的人,在我的生命裏出現過。
也許,這就是中國人所說的,人生若只如初見。
—The End—
【註】萊姆斯一定要去北方,是因為在《當年》的劇情裏,特裏勞妮曾對萊姆斯做過一個預言“最後一個父之好友在13歲之前不得接近幸存之子,當前往北方,否則命運將降噩運於彼之最珍惜之人”。
作者有話要說: 這文【暫時】完結了,我不確定將來我有沒有可能再寫一寫以其他的人角度看待子世代的萊姆斯。
至於那個結局,是的,我改了萊姆斯的結局。本來,我為《當年》中萊姆斯準備的結局,是如原著般死去,可自從寫了這篇番外,我舍不得了。
這個結局還只是暫定,如果之後寫《當年》結局時我又改主意了,這邊的結局我也會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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