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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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六歲的少女們都有一個逃不開的話題:談戀愛,找一個喜歡自己的人,還是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
王斑斑的回答是:“當然要找個喜歡我的人啦。”
李晴冷靜地分析:“男孩子的喜歡,可以持續多久?”
王斑斑不服氣:“總比從來沒喜歡過好吧。反正我是要對方更加喜歡我的。”
田佳琪說:“我覺得,我想選一個我喜歡的。”
三人把目光投向一旁奮筆疾書寫作業的吳抗:“你呢?”
“我?”吳抗搖搖手裏的奶茶杯,“當然要找一個我愛的他也愛我的啦,愛情是雙向的啊。”
又一個十五年後,昔日四個同窗好友都成為了三十歲的少男少女們口中的“中年阿姨”。
聲稱要找個喜歡自己的男人的王斑斑,已經離了婚,帶著兩歲的女兒獨自生活;李晴仍然單身未婚,拿著近兩萬的月薪,一個人供著一套六十多方的小公寓,過得算是不好不壞中規中矩;公認的班花田佳琪,嫁給了一個大她十來歲的男人,生了兩個兒子,出入有司機寶馬接送,身上穿的戴的全部名牌。用她們的話來說,走過去聞她身上一點香水味都是賺到了;至於吳抗,對於吳抗和程承的婚姻,其餘三人的評價便是“比上田佳琪不足,比下王斑斑有餘”。
唯獨是李晴偶爾發牢騷:“也不知道你圖他什麽。”
吳抗自己也說不清圖程承什麽。
論收入,她在設計所裏的工資,再加上外面接的一點私活收入,月收入將近三萬,就算不結婚,一個人也能過下去,過得還不差。程承是做電子產品業務的,具體收入沒跟她報告,她悄悄留意過他公司的招聘信息,同職位的大概年薪五六十萬,估計他也差不多。
雙方都是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沒爹可拼。就靠在這城市裏摸爬滾打、忍辱負重,一點點站穩了腳跟。兩人名下的資產都不多,各有一套房子一部車。目前住的房子是吳抗婚前買的,她付的首期,月供8000多,結婚之後,程承每隔幾個月就往她的還款卡裏轉兩三萬,大概表達的意思是與她共同還貸。程承的房子也是婚前買的,但離吳抗的公司遠,所以後來結了婚就一起住吳抗買的房子,他自己的房子就租出去了,租金大概能抵扣一部分月供,但吳抗不過問他錢方面的事。平時上班各自開自己的車,吳抗開的是豐田卡羅拉,程承的是別克君越。有時一起出門,一般是吳抗開車,因為她怕坐車,會暈。
家裏每月除了供房子,沒有什麽大的開銷,兩人當然都有自己花錢的地方,但本性上都並不奢侈浪費。兩人也還沒有孩子,很少在家裏開火,各自在公司或者外面吃飽了再回家。最多就是偶爾給各自的父母一點生活費、生日節日禮金,也用不了多少。
吳抗和程承在一起,財產各自獨立。吳抗不知道程承口袋裏存了多少、做了哪些投資,程承大概也不知道她的賬號裏存了多少——當然,其實也沒多少,畢竟婚前都拿去付首期了。
兩人一起出去吃飯,她常常順手就付了。也不多,街邊的小店也就幾十塊錢,最多也就兩三百。偶爾吃頓特別好的,程承就付了。衣服方面,吳抗和程承的眼光差不多,她偶爾給他買件襯衫,他有時給她買件外套,就這樣過日子。
如果再論感情基礎,兩人在一起就三四個月,很快就結婚了,實在說不上有多麽深厚的感情基礎。
嫁給一個男人,不圖他的錢,也不圖他的感情,那是為什麽在一起呢?
吳抗都不願意深入去想這個問題。
晚上八點鐘,吳抗回到家,家裏的燈還是暗的。
洗了澡,敷了面膜,又洗了臉,都快九點了,程承還沒回來。
忍不住打電話:“在哪裏呢?”
“就到了。”
“哦,小心開車。”
沒過十分鐘,程承進了家,身上挺大的酒氣:“你還沒睡?”
吳抗心裏無言,雖然她早睡,但不至於九點來鐘就要睡:“待會兒就睡。”她看程承,“你去洗澡吧。”轉身進了主臥房。
家裏有三個房間,一間是吳抗的專用書房。她是做設計的,工作起來就需要她的獨立空間,主臥房是兩人一起住的,另一間則是程承晚歸的睡房。吳抗習慣十點半左右上床,有時程承半夜應酬回來,就不敢再吵她,自己在隔壁睡了。
吳抗戴著眼鏡看了二十來頁書,程承就進了房間,窸窸窣窣地上了床,頭發濕漉漉的,吳抗伸手過去想摸他的頭:“沒吹頭發?”
程承轉開頭:“一會兒就幹了。”
吳抗知道他不愛她摸他的頭,伸回手,繼續看書。
程承拿起床頭的平板電腦,刷他的足球新聞。
沒兩分鐘,程承就放下電腦,翻身,手放到了吳抗身上。
“明天我要八點起床,約了客戶測量的。”意思是拒絕。
程承沒做聲,手上忽輕忽重地揉了幾下,吳抗的拒絕就變得有點言不由衷了。
緊跟著程承的人就壓上來了。
吳抗想,明天估計起不來了,要找個合法合理的理由推了客戶。
吳抗和程承初次認識的場景,說起來毫不浪漫。
在一個人聲喧囂的大排檔裏,程承拖著他當時的女朋友,濃情蜜意,吳抗也帶著她的助理,吳抗程承雙方共同的朋友大朗介紹:“哪,這就是我的朋友,吳抗吳美女吳才女。你的婚房交給她設計,絕對沒問題。”
一頓宵夜,吳抗接了個業務,也因此認識了程承。
程承和他的女朋友,交往將近三年,準備結婚,婚房也買了。沒想到,吳抗接了這個業務,設計初稿還沒出,即將結婚的兩人就崩了。
崩的原因很簡單,女方希望酒席擺在當地著名的五星酒店,但程承又買房子又買車花光了幾年積蓄,希望酒席能稍微將就將就。女方不願意,再三強調婚禮一生只有一次怎麽可能將就,一哭二鬧,說酒席的問題處理不好就不結。程承一氣之下,發脾氣說這婚不結了。
程承在大朗面前喝得臉紅耳赤狼狽不堪,又對吳抗賠罪:“對不起啊,我這房子就先不裝了。你的定金收了,不用退,以後有機會再找你幫忙。”
吳抗覺得尷尬,一個大男人在她面喝得前爛醉如泥,還要強作無事,她也只好說:“沒事沒事。”
一年後,吳抗和程承兩人再見,是在大朗的婚禮上。
雙方都坐在男方親友席上,也認出了彼此。
大朗來敬酒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醉意上頭:“這是我最好的兄弟,程承。這是我高中同學,吳抗。朋友們,你說他們二位是不是天作之合?”
大朗一句玩笑話,竟然真的成就了程承和吳抗。
酒席散去。程承說早準備了要喝酒,沒開車,說要坐吳抗的順風車。吳抗也沒拒絕。
車子剛開出幾公裏,程承說換個地方再聊聊天吧。吳抗竟然也沒拒絕,調轉車頭,去了另一家清吧。二人喝酒,聊天,當然,對程承過往那點難堪的往事絕口不提。喝到最後,迷迷糊糊的二人又叫了代駕,代駕把醉茫茫的二人一起送回了吳抗的家裏。
說不清兩人在床上昏睡了多久。反正醒來時,二人莫名的清醒,氣氛又莫名的旖旎。程承側頭看著吳抗穿著去參加婚禮的連衣裙,黃昏他們還是穿得人模人樣在別人婚禮上談笑風生的精英男女,入夜了,卻都一樣,頭發淩亂,衣衫微皺。
“可以嗎?”程承啞聲問。
吳抗沒回答,程承卻懂了。
關於吳抗和程承的故事,大概在這時候,便開啟了正式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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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斑斑的回答是:“當然要找個喜歡我的人啦。”
李晴冷靜地分析:“男孩子的喜歡,可以持續多久?”
王斑斑不服氣:“總比從來沒喜歡過好吧。反正我是要對方更加喜歡我的。”
田佳琪說:“我覺得,我想選一個我喜歡的。”
三人把目光投向一旁奮筆疾書寫作業的吳抗:“你呢?”
“我?”吳抗搖搖手裏的奶茶杯,“當然要找一個我愛的他也愛我的啦,愛情是雙向的啊。”
又一個十五年後,昔日四個同窗好友都成為了三十歲的少男少女們口中的“中年阿姨”。
聲稱要找個喜歡自己的男人的王斑斑,已經離了婚,帶著兩歲的女兒獨自生活;李晴仍然單身未婚,拿著近兩萬的月薪,一個人供著一套六十多方的小公寓,過得算是不好不壞中規中矩;公認的班花田佳琪,嫁給了一個大她十來歲的男人,生了兩個兒子,出入有司機寶馬接送,身上穿的戴的全部名牌。用她們的話來說,走過去聞她身上一點香水味都是賺到了;至於吳抗,對於吳抗和程承的婚姻,其餘三人的評價便是“比上田佳琪不足,比下王斑斑有餘”。
唯獨是李晴偶爾發牢騷:“也不知道你圖他什麽。”
吳抗自己也說不清圖程承什麽。
論收入,她在設計所裏的工資,再加上外面接的一點私活收入,月收入將近三萬,就算不結婚,一個人也能過下去,過得還不差。程承是做電子產品業務的,具體收入沒跟她報告,她悄悄留意過他公司的招聘信息,同職位的大概年薪五六十萬,估計他也差不多。
雙方都是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沒爹可拼。就靠在這城市裏摸爬滾打、忍辱負重,一點點站穩了腳跟。兩人名下的資產都不多,各有一套房子一部車。目前住的房子是吳抗婚前買的,她付的首期,月供8000多,結婚之後,程承每隔幾個月就往她的還款卡裏轉兩三萬,大概表達的意思是與她共同還貸。程承的房子也是婚前買的,但離吳抗的公司遠,所以後來結了婚就一起住吳抗買的房子,他自己的房子就租出去了,租金大概能抵扣一部分月供,但吳抗不過問他錢方面的事。平時上班各自開自己的車,吳抗開的是豐田卡羅拉,程承的是別克君越。有時一起出門,一般是吳抗開車,因為她怕坐車,會暈。
家裏每月除了供房子,沒有什麽大的開銷,兩人當然都有自己花錢的地方,但本性上都並不奢侈浪費。兩人也還沒有孩子,很少在家裏開火,各自在公司或者外面吃飽了再回家。最多就是偶爾給各自的父母一點生活費、生日節日禮金,也用不了多少。
吳抗和程承在一起,財產各自獨立。吳抗不知道程承口袋裏存了多少、做了哪些投資,程承大概也不知道她的賬號裏存了多少——當然,其實也沒多少,畢竟婚前都拿去付首期了。
兩人一起出去吃飯,她常常順手就付了。也不多,街邊的小店也就幾十塊錢,最多也就兩三百。偶爾吃頓特別好的,程承就付了。衣服方面,吳抗和程承的眼光差不多,她偶爾給他買件襯衫,他有時給她買件外套,就這樣過日子。
如果再論感情基礎,兩人在一起就三四個月,很快就結婚了,實在說不上有多麽深厚的感情基礎。
嫁給一個男人,不圖他的錢,也不圖他的感情,那是為什麽在一起呢?
吳抗都不願意深入去想這個問題。
晚上八點鐘,吳抗回到家,家裏的燈還是暗的。
洗了澡,敷了面膜,又洗了臉,都快九點了,程承還沒回來。
忍不住打電話:“在哪裏呢?”
“就到了。”
“哦,小心開車。”
沒過十分鐘,程承進了家,身上挺大的酒氣:“你還沒睡?”
吳抗心裏無言,雖然她早睡,但不至於九點來鐘就要睡:“待會兒就睡。”她看程承,“你去洗澡吧。”轉身進了主臥房。
家裏有三個房間,一間是吳抗的專用書房。她是做設計的,工作起來就需要她的獨立空間,主臥房是兩人一起住的,另一間則是程承晚歸的睡房。吳抗習慣十點半左右上床,有時程承半夜應酬回來,就不敢再吵她,自己在隔壁睡了。
吳抗戴著眼鏡看了二十來頁書,程承就進了房間,窸窸窣窣地上了床,頭發濕漉漉的,吳抗伸手過去想摸他的頭:“沒吹頭發?”
程承轉開頭:“一會兒就幹了。”
吳抗知道他不愛她摸他的頭,伸回手,繼續看書。
程承拿起床頭的平板電腦,刷他的足球新聞。
沒兩分鐘,程承就放下電腦,翻身,手放到了吳抗身上。
“明天我要八點起床,約了客戶測量的。”意思是拒絕。
程承沒做聲,手上忽輕忽重地揉了幾下,吳抗的拒絕就變得有點言不由衷了。
緊跟著程承的人就壓上來了。
吳抗想,明天估計起不來了,要找個合法合理的理由推了客戶。
吳抗和程承初次認識的場景,說起來毫不浪漫。
在一個人聲喧囂的大排檔裏,程承拖著他當時的女朋友,濃情蜜意,吳抗也帶著她的助理,吳抗程承雙方共同的朋友大朗介紹:“哪,這就是我的朋友,吳抗吳美女吳才女。你的婚房交給她設計,絕對沒問題。”
一頓宵夜,吳抗接了個業務,也因此認識了程承。
程承和他的女朋友,交往將近三年,準備結婚,婚房也買了。沒想到,吳抗接了這個業務,設計初稿還沒出,即將結婚的兩人就崩了。
崩的原因很簡單,女方希望酒席擺在當地著名的五星酒店,但程承又買房子又買車花光了幾年積蓄,希望酒席能稍微將就將就。女方不願意,再三強調婚禮一生只有一次怎麽可能將就,一哭二鬧,說酒席的問題處理不好就不結。程承一氣之下,發脾氣說這婚不結了。
程承在大朗面前喝得臉紅耳赤狼狽不堪,又對吳抗賠罪:“對不起啊,我這房子就先不裝了。你的定金收了,不用退,以後有機會再找你幫忙。”
吳抗覺得尷尬,一個大男人在她面喝得前爛醉如泥,還要強作無事,她也只好說:“沒事沒事。”
一年後,吳抗和程承兩人再見,是在大朗的婚禮上。
雙方都坐在男方親友席上,也認出了彼此。
大朗來敬酒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醉意上頭:“這是我最好的兄弟,程承。這是我高中同學,吳抗。朋友們,你說他們二位是不是天作之合?”
大朗一句玩笑話,竟然真的成就了程承和吳抗。
酒席散去。程承說早準備了要喝酒,沒開車,說要坐吳抗的順風車。吳抗也沒拒絕。
車子剛開出幾公裏,程承說換個地方再聊聊天吧。吳抗竟然也沒拒絕,調轉車頭,去了另一家清吧。二人喝酒,聊天,當然,對程承過往那點難堪的往事絕口不提。喝到最後,迷迷糊糊的二人又叫了代駕,代駕把醉茫茫的二人一起送回了吳抗的家裏。
說不清兩人在床上昏睡了多久。反正醒來時,二人莫名的清醒,氣氛又莫名的旖旎。程承側頭看著吳抗穿著去參加婚禮的連衣裙,黃昏他們還是穿得人模人樣在別人婚禮上談笑風生的精英男女,入夜了,卻都一樣,頭發淩亂,衣衫微皺。
“可以嗎?”程承啞聲問。
吳抗沒回答,程承卻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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