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章節十七

關燈
“你還是像原來一樣那麽童貞啊!”見到了美咲伏見的心情異常激動,要知道他雖然習慣用一切的業餘時間去尋找美咲但還是很少見到,這次可以在學院島見到可真是意外之喜。不過真算起來即使草雉出雲不同意,美咲也會自己出來尋找那個白發的小子吧!如果這樣想的話也算是情理之中了。

但即便心情如此激動伏見如詠嘆調一樣的話中還是充滿著毫不留情的諷刺,自從他叛出吠舞羅後他們每一次對話都只能以這種形式進行,對此伏見猿比古略表遺憾,不過既然是自己選擇的道路即使是一路走到黑也只能這樣摸黑走下去了,他是絕對不會後悔的。

“混蛋,猿比古!”八田美咲的聲音中充滿了憤怒,將他原本的清亮的聲線幾乎撐破。

聽見美咲叫自己的名字伏見更加愉悅了,聽聽那聲音多麽的飽含情感啊,即使是可以實體化的恨意卻也足夠讓伏見心滿意足了,他的美咲、他的美咲依舊在呼喚自己的名字,他的呼喚足以體現它對於自己的重視,讓美咲重視自己是一件多麽令人愜意的事情啊!

這樣想著他的語調就更加輕佻了兩分:“真巧呢,你們是怎麽找到這裏來的?哦,是安娜嗎,不過,草雉哥是不會讓你們這樣打聽的,多半是美咲你自己擅自暴走的吧,你真是一點都沒有變!”說到最後一句,伏見壓低了聲音閉上了眼睛,顯得一臉懷念。

他的美咲無能論何時都不會改變:善良、熱情、義氣、自由……他的優點就算給伏見三天三夜都數不完,說來也許其他人都不相信美咲就是他心中“真善美”的代名詞,與自己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說得上是完全相反的個體,也許在社會人的眼中他不愛學習崇尚暴力,對自己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劃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渾渾噩噩的活著,是最不被大人所喜愛的類型,而伏見成績優秀思維縝密對於人生有明確的計劃,並且會為了他的目標而努力甚至說得上是不擇手段,顯然這樣的人更適合於這個充滿競爭的社會,也是最被大多是人看好的類型,但對與伏見來說美咲的身上有著他憧憬的卻不曾擁有過的一切品質,美咲才是真正的活生生的人,而自己只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只有在美咲身邊的時候他才會感到自己空虛的軀殼被填滿了,才真正的活著。

可以說他一直都應為美咲而活著,以美咲的愛好為自己的愛好、以美咲的意志為自己的意志、以美咲的生命為自己的生命……

在八田美咲不知道的角落他擁有了一名最執著的狂信徒。

作為伏見的精神支柱,美咲在他心中的形象也不知在何時就神化了,然後卻因為美咲沒有察覺到自己的心思,長久的愛得不到回應,伏見扭曲了。

但這只是自己變化了而已,他的美咲雖然沒有察覺到自己的心思但自己卻是完全不怪他的。這麽一刻伏見的眼神溫柔的滴得出水來,畢竟那個從未變化過的最原本的美咲才是他最愛的。

正因如此無論是美咲對他是愛是恨,他的所有的情感伏見都以一種虔誠的心態接受者欣喜著。美咲投給自己的任何一點細小的關註都能讓伏見獲得巨大的快感。

“別隨隨便便叫我的名字,也別評論我的同伴,你這個背叛者!”

明明是被美咲斥罵著伏見的呼吸卻更加急促了,他覺得那個心正在激烈的跳動著,幾乎要湧出他的胸膛,沒錯就是這樣再多恨我一些吧美咲!只有在你那憤怒感情的關註下我的心臟才會跳動的如此有力,我才能感覺到自己也是擁有生命的。

“這也是沒辦法的,歸根到底我跟美咲你們本來就不是一類人,最後脫離也是必然的!”離開當人是必然的,在吠舞羅那個團體中只有他是不同的,雖然他厭惡那裏除了美咲以外的所有人,但不可否認的是那裏的人除了他自己都有一種另類的生氣,都可以說得上是活著的,而自己這個異類本來就是因為美咲才和吠舞羅綁在了一起,但對於自己來說那點羈絆實在是太微不足道了,這件事赤王、草雉哥包括那個弱小的十束多多良都是能察覺到的吧,也許唯一沒有感覺到的就只有美咲了!

不過還是真經不起挑釁呢,美——咲——

因為名字就生氣了嗎,不這只是一個導火索罷了,美咲本來就很想教訓自己吧。

雖然不舍的他受傷,但是染血的美咲一定會更加美麗的吧!

他默默搭上了腰間的刀柄,卻想不到對面的美咲卻被勸住了。

尊哥、尊哥什麽的真是煩死了!

暗地裏啐了一口,伏見再次開口挑釁了起來:“尊哥,說起來那家夥也變得圓滑起來了呢,竟然自願走進牢獄,這說明他也長大了不是嗎?你也應該多學學,美咲。”

而且和青之王在一起,那兩個家夥都應該會覺得高興的吧,伏見這樣想到,只有王才能和王相伴不是嗎?

不過這可沒時間再讓他去想些不想幹的事情了,那邊的美咲終於按捺不住動起手來了。

“伏見,緊急拔刀!”泛著藍焰的刀鋒正面迎擊紅色火焰。

讓我們好好享受一下吧,美咲。

作者有話要說:這章很短小的說。最近兩周沒有前段時間更得勤快了,阿素很抱歉。但是之後可能也只能維持這種速度了,雖然阿素我真的很想更,但是現在課業實在是太重了,明明是高一的說,我周末作業都做了8個小時了,還沒有結束,還要上課。碼字的時候父上大人還在一直催,阿素也很急的說。我會努力更新的,斷更什麽的肯定不會喲!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