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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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真是有些奇怪,淩初覺得最近顧少彥特別奇怪,比如,早上她想搭他的車去公司,結果電話裏就被他拒絕了,“不好意思,我早上有事。”
再比如,她想去他家看稿,結果,“明天吧,到公司再看。”
這些日子,她到公司時,他不在公司,她回到家裏,他也不在家,只能以E-mail傳稿,微信聯系。所有審稿的環節,他都不參與了,讓蔣漢代替,選演員他也不參與,“我相信你,選好通知我就行。”
到底誰在出錢?
不過淩初也沒有太在意,一切按部就班的進行,演員選出來後,把名單發給他過目,然後準備外景拍攝場地。
現在的藝影,儼然是淩初在當家,什麽事情都來問她的意見,選址問她,演員問她,連修片也要問他。顧少彥基本上人間蒸發了。
終於在一天下午,淩初的車子壞在了半路,她打電話叫了拖車,不過一時半刻趕不過來,她只能給顧少彥打了過去,“彥少,我的車壞在半路了,托車又到不了,你知道這附近哪裏有修車廠嗎?”
十分鐘後,顧少彥趕了過來,見她在車裏無聊的歪著腦袋望天,心裏像融化的棉花糖,甜滋滋,軟膩膩的。
他檢查了一下她的車子,應該是電瓶接觸的問題,他挽著袖子修理起來。周圍是林蔭路,兩旁碩大的樹葉像把大傘將他們罩在下面,狹小而寬闊的空間。淩初聽到他平穩安靜的呼吸聲,忽然有種久違的清新,她轉過頭去看他,驀地笑了出來,“哈哈哈,你的臉,都黑了。”她掏出紙巾,自然而然的幫他擦拭,顧少彥笑著接了過來,“我自己來就好。”
“沒想到,你還會修車?不過你修車時還挺帥的,比演電視都帥。”淩初還不忘取笑他,跟以前一樣,什麽都敢講。
顧少彥轉過頭去,“好了,你發動一下。”
淩初跳上車子,一打火,果然車子嗡嗡的響了起來,她向顧少彥比了個‘ok’的手勢。
“車子的電瓶壞了,我建議你還是去4S店換個電瓶……我認識一家還不錯,離這不遠,我開你車,你去後面開我的車跟著。”他怕車子再出狀況。
淩初也不見外,接了他的車鑰匙,便開著車跟在他的後面。顧少彥從後視鏡一直看著她,怕她跟丟似的,所以倆人始終保持著通話狀態。
4S店的老板原來是顧少彥的高中同學,因為他的身份不方便在外面等,所以倆人也就安心的呆在了他的小辦公室裏,
“少彥,你女朋友啊?”劉長鑫眼睛點了下淩初,瞇瞇著眼笑問。
“女性朋友,”顧少彥這才介紹道,“她就是《落花情》的原著作者,淩初。”
劉長鑫挺起了脖子,眼睛亮得像燈泡一樣,“原來你就是淩初啊?”崇拜的想跟她握手,又覺得不好意思,撓了撓頭,訕訕一笑,“我老婆特別崇拜你,天天抱著書看,”想到了什麽,在淩亂的桌子上胡找一通,終於找了個小本子出來,一臉獻媚道,“能幫我簽個名嗎?”
淩初覺得有趣,這人倒是直爽,也就二話不說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維修師剛巧進來,“老大,這個型號的電瓶沒了,得過兩天到貨。”
劉長鑫點點頭,拍著胸脯向她保證,“淩小姐你放心,咱們這電瓶都是最好的,我免費給你換,不收你錢。”
“那怎麽好意思?”淩初擺擺手,“該多少錢是多少錢,你小本買賣也不容易。”
“嗨,進價要不了多少錢,不用跟我客氣,”轉頭又對顧少彥道,“今天晚上去我那吃飯,你好久都沒去了,沙鍋烤串啤酒,你的最愛,我讓我老婆張羅去,你和淩小姐一起去。”
顧少彥猶豫了下,慢慢回絕,“不了,改天吧。”
“別呀,擇日不如撞日,而且我老婆特崇拜淩小姐,要是知道這人讓我放走了,非得跟我急不可。”他著急的拽著顧少彥手臂,說什麽也不放他們走了。
顧少彥為難,他是北方人,上學時,喜歡啤酒烤串這等粗俗的東西,但淩初是大家出身,恐怕會不喜歡,但劉長鑫又盛情難卻……
淩初低低的笑了起來,看這人有點東北老爺們的感覺,像夏天的知了,雖然吵人,但卻熱忱,“彥少,我們恭敬不如從命,還是去吧。”
“你看看人家,多痛快!”劉長鑫一拍桌子,抄起手機,走到一邊去打電話,“老婆,我跟你說啊……”
待他打完電話回來,已經是五分鐘後的事情了,說的口沫橫飛,還抹了下嘴。
“這樣吧,你家就不去了,我請客,咱們外面吃。”顧少彥折中道。
“就去我那,好久都沒跟你喝酒了,”劉長鑫死活不依,拿著車鑰匙就要往外走,“你要實在喝多了,就住我那,反正我不怕記者。”
他一向知道劉長鑫的脾氣,跟他截然相反,說風就是雨,所以他說烤串啤酒,就是烤串啤酒。
而顧少彥驚訝的是,淩初居然跟他老婆薛梅有說有笑,除了不喝啤酒,烤串也吃了不少。
劉長鑫住的小區正好在一樓,後面有一個不小的園子,用來BBQ正好。趁著淩初和薛梅進屋拿啤酒的功夫,他在顧少彥耳邊嘖嘖道,“這女孩真不錯……”
“你眼睛也真不錯。”他睨了他一眼,燒烤的爐子冒著濃煙,炊煙裊裊,總是思鄉心切,到了這裏,顧少彥會特別放松。
劉長鑫跟他一樣,都是從大山裏來的,上完高中便到了這裏闖蕩,雖然不及他富足,但至少生活和樂,哪裏像他,吃頓飯還要東躲西藏,更遑論是避之不及的感情問題。
劉長鑫心領神會,不免搖了搖頭。她們走出來時,拿了幾罐啤酒,劉長鑫問淩初,“啤酒喝的慣嗎?”
“她不喝酒,什麽酒都不喝。”顧少彥擋了下來,倒是替他斟滿,“我跟你喝。”
他脫下了外面的風衣,裏面只一件薄薄的黑色緊身衛衣,晚上院子裏有些涼,但爐火很旺,燒起來也讓人臉上暖暖的。
淩初籲了口氣,覺得冷風熱火,是一個不錯的意境,大有古時候圍火取暖的感覺。
夜色當空,城裏高樓林立,比不過野外空曠的夜景,但卻是小家碧玉的寫照。
吃的差不多了,劉長鑫酒也喝的高了,開始滔滔不絕起來,“淩初啊,我告訴你,顧少彥這個人從高中時,就有很多女孩子追,可你知道他說什麽嗎……他說他就是個窮小子,什麽都沒有,有什麽資格談戀愛。他呀,其實很有責任感。這些年那些緋聞呀八卦呀,不管真的假的,他都沒少吃苦頭,我是看著他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這個中的辛酸不是三言兩語就說的清……唉,我知道,他心裏苦啊……”
淩初只是靜靜的聽著,覺得是他喝多了的醉話,卻輕輕看了眼顧少彥,他也喝了不少,涼風一吹,臉上紅紅的,唇邊有幾分隱笑,確是苦澀的。
他轉頭對淩初一笑,“別理他,他喝多了。”
淩初點頭,聽劉長鑫又說,“誰喝多了,我是沒拿淩初當外人,要不然我才不說這些……”
“行了,喝酒吧。”顧少彥端著酒杯無奈的放到他嘴邊。
劉長鑫不樂意,還想接著說,一旁的薛梅用手肘碰了碰他,這才悻悻閉嘴,但又掀起了新一輪的話題,
“淩初,我這肉串烤的不錯吧,是不是吃不習慣這東西?”原來他知道顧少彥心裏所想。
“不會啊,剛到中國時,跟同學吃的可帶勁了,不過都是在路邊攤,雖然有些臟,但市井的味道很濃。”她從來喜歡自然的味道,清新的也好,濃郁的也罷,頗感舒心,總比食不知味的好。
“哎呀,真不愧是寫小說的,說話都文皺皺的……我還以為你只喜歡吃牛排……”劉長鑫喝醉了,又對著顧少彥叮囑了句,“這女孩真不錯。”
淩初輕聲笑了起來,後一句自動省略,只對前一句解釋道,“其實每個人都會有一件自己認為是奢侈的東西,窮人的奢侈品是金錢,而富人的奢侈品就是為所欲為。”
被約束的為所欲為,像被某種咒語束縛的反抗。
“人生最滿意的狀態就是像你們一樣,”她看著劉長鑫和薛梅,“生活溫飽,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顧少彥怔了怔,只一剎那的情緒——
淩初從不是奢侈的女孩,包括穿衣打扮,似乎很廉價,別問他為什麽知道,因為淩初從不進奢侈品店,上次的晚禮服,是她找加娜借的。認識了她兩年,她的衣服其實很單調,就那幾件,她甚至沒有戴一件飾品,有一次他問,她是這樣解釋,“算命的說我五行缺木,金克木,所以不能帶飾品。”
他委實瞪了她一會兒,這等迷信的說辭不論真假,確實有說服力。她的口頭語全拜每次吃飯時所賜,“浪費是人類的原罪。”
但那次賑災,她卻捐出了一筆可觀的數字……
慢慢地收回了思緒,他們已經在回去的路上。他喝了不少,本有些暈沈,可旁邊是淩初,比醒酒藥還要靈驗。
作者有話要說:
劉叔叔出來打個醬油吧,拉近彥少和淩初的距離。
—————————————————————
今天評論的已全部送出紅包,明天繼續。
格格預收文:《幸福愛晴天》
蘭汀:當我擡起頭看見你的眼睛時,周圍的人事物都變成了過客。
姚正陽:如果我用十年的時間都不能忘記你,是不是說明我就要擁有你。
你是我的毒。藥,也是唯一的解藥,親一下百病全消。
“蘭汀,我可以吻你嗎?”
還是老規矩,先收藏,不會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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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誰在出錢?
不過淩初也沒有太在意,一切按部就班的進行,演員選出來後,把名單發給他過目,然後準備外景拍攝場地。
現在的藝影,儼然是淩初在當家,什麽事情都來問她的意見,選址問她,演員問她,連修片也要問他。顧少彥基本上人間蒸發了。
終於在一天下午,淩初的車子壞在了半路,她打電話叫了拖車,不過一時半刻趕不過來,她只能給顧少彥打了過去,“彥少,我的車壞在半路了,托車又到不了,你知道這附近哪裏有修車廠嗎?”
十分鐘後,顧少彥趕了過來,見她在車裏無聊的歪著腦袋望天,心裏像融化的棉花糖,甜滋滋,軟膩膩的。
他檢查了一下她的車子,應該是電瓶接觸的問題,他挽著袖子修理起來。周圍是林蔭路,兩旁碩大的樹葉像把大傘將他們罩在下面,狹小而寬闊的空間。淩初聽到他平穩安靜的呼吸聲,忽然有種久違的清新,她轉過頭去看他,驀地笑了出來,“哈哈哈,你的臉,都黑了。”她掏出紙巾,自然而然的幫他擦拭,顧少彥笑著接了過來,“我自己來就好。”
“沒想到,你還會修車?不過你修車時還挺帥的,比演電視都帥。”淩初還不忘取笑他,跟以前一樣,什麽都敢講。
顧少彥轉過頭去,“好了,你發動一下。”
淩初跳上車子,一打火,果然車子嗡嗡的響了起來,她向顧少彥比了個‘ok’的手勢。
“車子的電瓶壞了,我建議你還是去4S店換個電瓶……我認識一家還不錯,離這不遠,我開你車,你去後面開我的車跟著。”他怕車子再出狀況。
淩初也不見外,接了他的車鑰匙,便開著車跟在他的後面。顧少彥從後視鏡一直看著她,怕她跟丟似的,所以倆人始終保持著通話狀態。
4S店的老板原來是顧少彥的高中同學,因為他的身份不方便在外面等,所以倆人也就安心的呆在了他的小辦公室裏,
“少彥,你女朋友啊?”劉長鑫眼睛點了下淩初,瞇瞇著眼笑問。
“女性朋友,”顧少彥這才介紹道,“她就是《落花情》的原著作者,淩初。”
劉長鑫挺起了脖子,眼睛亮得像燈泡一樣,“原來你就是淩初啊?”崇拜的想跟她握手,又覺得不好意思,撓了撓頭,訕訕一笑,“我老婆特別崇拜你,天天抱著書看,”想到了什麽,在淩亂的桌子上胡找一通,終於找了個小本子出來,一臉獻媚道,“能幫我簽個名嗎?”
淩初覺得有趣,這人倒是直爽,也就二話不說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維修師剛巧進來,“老大,這個型號的電瓶沒了,得過兩天到貨。”
劉長鑫點點頭,拍著胸脯向她保證,“淩小姐你放心,咱們這電瓶都是最好的,我免費給你換,不收你錢。”
“那怎麽好意思?”淩初擺擺手,“該多少錢是多少錢,你小本買賣也不容易。”
“嗨,進價要不了多少錢,不用跟我客氣,”轉頭又對顧少彥道,“今天晚上去我那吃飯,你好久都沒去了,沙鍋烤串啤酒,你的最愛,我讓我老婆張羅去,你和淩小姐一起去。”
顧少彥猶豫了下,慢慢回絕,“不了,改天吧。”
“別呀,擇日不如撞日,而且我老婆特崇拜淩小姐,要是知道這人讓我放走了,非得跟我急不可。”他著急的拽著顧少彥手臂,說什麽也不放他們走了。
顧少彥為難,他是北方人,上學時,喜歡啤酒烤串這等粗俗的東西,但淩初是大家出身,恐怕會不喜歡,但劉長鑫又盛情難卻……
淩初低低的笑了起來,看這人有點東北老爺們的感覺,像夏天的知了,雖然吵人,但卻熱忱,“彥少,我們恭敬不如從命,還是去吧。”
“你看看人家,多痛快!”劉長鑫一拍桌子,抄起手機,走到一邊去打電話,“老婆,我跟你說啊……”
待他打完電話回來,已經是五分鐘後的事情了,說的口沫橫飛,還抹了下嘴。
“這樣吧,你家就不去了,我請客,咱們外面吃。”顧少彥折中道。
“就去我那,好久都沒跟你喝酒了,”劉長鑫死活不依,拿著車鑰匙就要往外走,“你要實在喝多了,就住我那,反正我不怕記者。”
他一向知道劉長鑫的脾氣,跟他截然相反,說風就是雨,所以他說烤串啤酒,就是烤串啤酒。
而顧少彥驚訝的是,淩初居然跟他老婆薛梅有說有笑,除了不喝啤酒,烤串也吃了不少。
劉長鑫住的小區正好在一樓,後面有一個不小的園子,用來BBQ正好。趁著淩初和薛梅進屋拿啤酒的功夫,他在顧少彥耳邊嘖嘖道,“這女孩真不錯……”
“你眼睛也真不錯。”他睨了他一眼,燒烤的爐子冒著濃煙,炊煙裊裊,總是思鄉心切,到了這裏,顧少彥會特別放松。
劉長鑫跟他一樣,都是從大山裏來的,上完高中便到了這裏闖蕩,雖然不及他富足,但至少生活和樂,哪裏像他,吃頓飯還要東躲西藏,更遑論是避之不及的感情問題。
劉長鑫心領神會,不免搖了搖頭。她們走出來時,拿了幾罐啤酒,劉長鑫問淩初,“啤酒喝的慣嗎?”
“她不喝酒,什麽酒都不喝。”顧少彥擋了下來,倒是替他斟滿,“我跟你喝。”
他脫下了外面的風衣,裏面只一件薄薄的黑色緊身衛衣,晚上院子裏有些涼,但爐火很旺,燒起來也讓人臉上暖暖的。
淩初籲了口氣,覺得冷風熱火,是一個不錯的意境,大有古時候圍火取暖的感覺。
夜色當空,城裏高樓林立,比不過野外空曠的夜景,但卻是小家碧玉的寫照。
吃的差不多了,劉長鑫酒也喝的高了,開始滔滔不絕起來,“淩初啊,我告訴你,顧少彥這個人從高中時,就有很多女孩子追,可你知道他說什麽嗎……他說他就是個窮小子,什麽都沒有,有什麽資格談戀愛。他呀,其實很有責任感。這些年那些緋聞呀八卦呀,不管真的假的,他都沒少吃苦頭,我是看著他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這個中的辛酸不是三言兩語就說的清……唉,我知道,他心裏苦啊……”
淩初只是靜靜的聽著,覺得是他喝多了的醉話,卻輕輕看了眼顧少彥,他也喝了不少,涼風一吹,臉上紅紅的,唇邊有幾分隱笑,確是苦澀的。
他轉頭對淩初一笑,“別理他,他喝多了。”
淩初點頭,聽劉長鑫又說,“誰喝多了,我是沒拿淩初當外人,要不然我才不說這些……”
“行了,喝酒吧。”顧少彥端著酒杯無奈的放到他嘴邊。
劉長鑫不樂意,還想接著說,一旁的薛梅用手肘碰了碰他,這才悻悻閉嘴,但又掀起了新一輪的話題,
“淩初,我這肉串烤的不錯吧,是不是吃不習慣這東西?”原來他知道顧少彥心裏所想。
“不會啊,剛到中國時,跟同學吃的可帶勁了,不過都是在路邊攤,雖然有些臟,但市井的味道很濃。”她從來喜歡自然的味道,清新的也好,濃郁的也罷,頗感舒心,總比食不知味的好。
“哎呀,真不愧是寫小說的,說話都文皺皺的……我還以為你只喜歡吃牛排……”劉長鑫喝醉了,又對著顧少彥叮囑了句,“這女孩真不錯。”
淩初輕聲笑了起來,後一句自動省略,只對前一句解釋道,“其實每個人都會有一件自己認為是奢侈的東西,窮人的奢侈品是金錢,而富人的奢侈品就是為所欲為。”
被約束的為所欲為,像被某種咒語束縛的反抗。
“人生最滿意的狀態就是像你們一樣,”她看著劉長鑫和薛梅,“生活溫飽,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顧少彥怔了怔,只一剎那的情緒——
淩初從不是奢侈的女孩,包括穿衣打扮,似乎很廉價,別問他為什麽知道,因為淩初從不進奢侈品店,上次的晚禮服,是她找加娜借的。認識了她兩年,她的衣服其實很單調,就那幾件,她甚至沒有戴一件飾品,有一次他問,她是這樣解釋,“算命的說我五行缺木,金克木,所以不能帶飾品。”
他委實瞪了她一會兒,這等迷信的說辭不論真假,確實有說服力。她的口頭語全拜每次吃飯時所賜,“浪費是人類的原罪。”
但那次賑災,她卻捐出了一筆可觀的數字……
慢慢地收回了思緒,他們已經在回去的路上。他喝了不少,本有些暈沈,可旁邊是淩初,比醒酒藥還要靈驗。
作者有話要說:
劉叔叔出來打個醬油吧,拉近彥少和淩初的距離。
—————————————————————
今天評論的已全部送出紅包,明天繼續。
格格預收文:《幸福愛晴天》
蘭汀:當我擡起頭看見你的眼睛時,周圍的人事物都變成了過客。
姚正陽:如果我用十年的時間都不能忘記你,是不是說明我就要擁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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