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瘋狂的魏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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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倆沒有肢體上的碰觸, 只是站的很近,近到讓阿瑟看著很不順眼。加百列個頭不高,也就比維塔麗高一個頭不到, 微微低頭看著她;而妹妹這個小笨蛋呢,一副乖巧的模樣,真不知道是怎麽了!
他氣呼呼的,覺得妹妹真是笨!這個少爺也是很奇怪呢,明明之前寫信也沒說什麽,怎麽忽然跑過來讓她別太早結婚?幾個意思啊?!
維塔麗不給他看奧蘭的來信, 只讀了幾封信裏的一些片段給他聽,他本來想偷偷翻她的信, 但又知道被她發現了他偷翻她東西,肯定要狠狠罵他,只好忍了。
唉!唉!唉!
維塔麗也覺得有點奇怪, 之前他可是什麽也沒說呢, 怎麽會忽然說到“結婚”?其實就是想讓她等他?不是, 是他要等她長大?
“你在倫敦沒有認識什麽貴族家的小姐嗎?”她好奇的問。
“是有一些,不過,沒人比你可愛。”
“這麽說, 你拿我跟別的女孩對比過?”
加百列點點頭。
阿瑟差點要大笑:笨蛋!維塔麗最不喜歡被拿去跟別人相比。
果然,她立即瞪他, “說什麽呢?難道我不是全世界最最最可愛的那個?你居然還要拿我跟別人相比?”
他很有點不好意思, “我說錯了。你最可愛了, 全世界唯一可愛。”
她不客氣的翻個白眼, 轉身往回走,“你就要去牛津了,沒準你會認識其他女孩。”
他連忙跟上她,“我是會認識其他女孩,但——但她們不會是你。”他換了英語,“我、我喜歡你。”
阿瑟怒瞪他:他是不會英語,但這句話太簡單了,簡單到不可能聽不懂。
“是因為我長得漂亮嗎?”
“你是挺漂亮的。”
“我還很聰明呢!”她得意洋洋的扭頭看他一眼。
“我也覺得你很聰明。”
“你每周都要給我寫信。”
“好,每周都寫。”
“你會邀請我和——我母親、我哥哥去英國嗎?”她琢磨著這似乎應該是需要的?
“我會的。你看什麽時候比較合適?明年夏天可以嗎?”
維塔麗也不太清楚要走個什麽流程。阿瑟根本不懂這種事情,福樓拜沒結過婚,可能也不太懂?她倒是可以寫信問問康曼維爾夫人,想來她應該知道要怎麽做的。
“我得問問人。”她說:“而且——倫敦夏天是不是也很冷?我是說,得穿毛衣嗎?你在倫敦過的習慣嗎?我還沒問過你,你家……是不是以後都不會回法國了?”
“我也不太清楚,我家的地產和別墅都沒了,父親討厭現在的巴黎;母親不喜歡巴黎,也不喜歡法國的其他城市,她喜歡倫敦。噢,我們聖誕節的時候會去馬德拉島過上一個月,你肯定會喜歡馬德拉島。”
“你以後會回來嗎?”
“我說不好,也許一年會回來幾個月,夏天的時候,我就會回來。你想去倫敦住一陣子嗎?住幾個月試試看?沒準你會喜歡倫敦。”
“不要,倫敦肯定比巴黎冷多了。我不喜歡太冷的地方。”
兩個人孩子氣的說著兩座城市有什麽好的和不好的,兩個國家有什麽不同之處。阿瑟在一旁聽著可嫌棄了!妹妹還是個孩子,奧蘭家的少爺也只是個孩子,對了,他好像還沒到17歲?他懂——懂什麽是“愛情”嗎?
他又想到自己,他也並不懂什麽是“愛情”。福蘭和他那位女資助人之間的關系,算是“愛情”嗎?福樓拜先生和喬治·桑女士呢?聽說屠格涅夫幾十年如一日的愛著音樂家寶琳·維奧多,可他們甚至連情人都不是,那也是“愛情”——無關肉-體的愛也是愛情嗎?
那麽,他和魏爾倫算是“愛情”嗎?他始終無法界定。愛情真是奇怪的事物,它能讓人瘋狂。
啊,魏爾倫!這個卑劣**的禿頭!
他強迫自己不再去想那個遠在倫敦的家夥,而把註意力放在已經走遠了的維塔麗身上。他得看好妹妹,別被什麽貴族少爺騙了,就像那個可憐的愛瑪一樣。
維塔麗現在是個很會花錢的姑娘了。
該花的錢,她從來不小氣。在巴黎這樣的大城市、知名的歐洲時尚之都混,“人要衣裝”是頭等大事,阿瑟之所以沒有被帕爾納斯派詩人圈子真正接受,除了他當時一腦門的搞什麽“通靈者”理論,表現的像是百分百鄉村頑童,還要算上他當時很不怎麽樣的穿著——假如你穿得像個乞丐、行為像個頑童,沒人真把你當做平等的“男人”來看。
她頗是花了一點時間解釋給阿瑟聽。特立獨行不是錯,但有時候還是必須忍受一下,跟他人至少在外表裝扮上求同。她說到就是巴爾紮克、雨果這樣的大佬,出個門散個步都還要穿戴整齊呢,你的真性情可不是誰都能見到的,不是關系很好的親朋,你都不會用真面目見他們。
阿瑟覺得她說的很有道理。
在巴黎住了一年多,倆兄妹都已經有了脫胎換骨的變化。首先最顯著的是口音變化,兄妹倆都算是小有語言天賦,不到三個月就實際掌握了巴黎口音;又花了幾個月時間跟福蘭學習本地土著的用語,時至今日,已經很難聽出他們是外省人;
再從外表裝扮上向巴黎的中等階層靠攏,參加文藝沙龍之類的場合,不認識的人們都以為他們是巴黎本地人,家境普通,但也衣食無憂,算是普通居民。
這很符合他們本身的階層地位,所以阿瑟也一直都覺得挺自然的,沒有什麽抗拒心理。
但現在——阿瑟忽然醒悟到,為什麽他總覺得奧蘭有點不對勁了。
“你該知道,他跟我們不是一類人,對吧?”
“你說的誰?”
明知故問!“還能有誰?”
“加百列嗎?你說的沒錯,他確實跟我們不一樣。”
“你才15歲,你還是個孩子。”
“他的意思大概是怕母親太早就讓我結婚。母親結婚很晚,她不想我也得等到27、8歲才能結婚。”
阿瑟吃驚,“母親跟你說過這事?”
“說過,去年聖誕節回家的時候說的。她說我……她知道加百列一直給我寫信,她不喜歡他,是因為他家是貴族。你也認為他是貴族,所以他不合適,對嗎?”
“對。要是歐內斯特,或是福蘭,那倒沒什麽,他們跟我們都是同類——我討厭這麽說,討厭這種‘階級論’,但事實是,要是你和他家庭出身懸殊太大,將來可能不是很好。他喜歡你,沒錯,我能看的出來,可他的父母呢?他不可能脫離他的家庭,如果他的父母不能接受你,你該怎麽辦?”
維塔麗覺得這簡直不是個事,“那沒什麽關系,要是他無法反抗父母,我就跟他分手。”多簡單的事兒!
阿瑟驚異的看著她,嚷嚷著:“我還以為你會跟他私奔呢!”
維塔麗一臉的“你在瞎說個啥”,“為什麽要私奔?他要是足夠聰明的話,當然可以順利說服父母。再說,現在我還小呢,沒準以後我會認識更好的男孩,到時候我也會跟他分手的。”
阿瑟一下子笑了,“那很好。我擔心你會像包法利夫人那樣,被人騙了,最後悔恨不已,只能自殺。”
“自殺是因為失去希望,我會活的很好的,誰都沒法傷害我。”
“那就好。我怕你一旦愛上、愛上那個臭小子,就昏了頭,跟他偷偷跑了。”
“你別想太多了,我現在只是喜歡他,因為他長得很可愛。我還沒有真的愛上他。”
“對,就這樣很好。”他趕緊稱讚她,“別太快愛上他,那樣他是不會珍惜你的。”
維塔麗說過不會早早結婚之後,加百列就認為這次來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了。
他懂得男人討好女人的所有小手段,剛見她就帶她去買新裙子,討好她,讚美她,哄得她整天都很開心。像他已經知道的那樣,維塔麗是個很單純的女孩,只要順著她,說她喜歡聽的好聽話,她就會開心的微笑。
她是他少年時代遇到的最特別的女孩,一個能跟男孩打架的女孩,還是個漂亮女孩,這些就足夠了。說真的,他是認識不少漂亮女孩,但能讓他印象深刻的可沒幾個。他得先讓她意識到她是他的,這應該不難。
早上,他才跟她說過“我喜歡你”,中午吃飯就非常主動自覺的坐到她身邊了。
福樓拜一副了然的神情,似乎很是喜聞樂見。
阿瑟·蘭波一臉不情願,但也沒讓他倆分開坐。
他朝她傾斜身體,小聲問她待會兒要睡午覺嗎。
“或者我們可以出去散步,”他聲音壓低,“我都沒法跟你單獨在一起,你假裝睡著,然後從陽臺出來,我在陽臺下面接你。”
“我住在三樓。”
“要不,你偷偷從房門溜出來?”
她想了想,點點頭,“你是怕阿瑟嗎?”
“有一點。”
“別怕,他不會揍你的。”
加百列的手在桌子下面忽然握住她左手,她嚇了一跳,馬上轉臉看他。
他立即放開她的手,但過了幾秒鐘,又握住她的手。
少女小小的手,手掌心肉嘟嘟的,不過手背有點瘦,細嫩的肌膚,用大拇指的指肚在她手背上輕輕揉呀揉,好舒服,簡直不想放開。
他有點兒——說不好是什麽感受,就覺得心跳得有點兒快了,比平時要快一點,又有點怪怪的酸澀湧上心頭。
他是8月的生日,就要年滿17周歲,還要整整一年他才成年,到時候,維塔麗16歲。
確實很年輕。
bsp; 他對自己的將來還沒有什麽確切的打算,只知道要趕緊回法國一趟,在她還什麽都不懂的時候就讓她記住他、想著他,而不是僅僅只把他當成一個遠方的信件來往的朋友。他還年輕,但不妨礙他萌發出想將她占為己有的念頭。
父親說,男人想要什麽東西,一定要去努力奪取,這個範圍幾乎包括人生的全部:金錢、權利、女人。他可不想慢慢等她長大,結果她卻喜歡上了別人。
偷偷從房間裏溜出來還真有點——刺激!
她只穿了襪子,手裏拎著淺口皮鞋,小心的從阿瑟的房門前走過,很擔心哥哥會突然開門攔住她。福樓拜年紀大了,中午需要午睡,她也已經養成午睡的習慣;阿瑟不愛睡午覺,要是不在房間裏寫稿件,就是在藏書室看書。
一個女仆眼神奇怪的看著她小心翼翼的走下樓梯,她對女仆做了個手勢,示意女仆不要說話。
走過藏書室。
走過一樓的走廊,來到主屋的後門。
加百列正等在後門外面,沒戴帽子,穿著一件深藍紫色天鵝絨中長外套.
他膚色很白,深藍紫色更襯得他膚色白皙。
湊近了看,他臉頰上有一些調皮的雀斑。
她沖著他直笑。
他也笑,“維塔麗。”他聲音很好聽,大概正在變聲期的末期,聲音其實跟幾年前沒什麽分別,稚嫩的少年聲音,光是聽聲音就會覺得這是一個青蔥小樹一般的陽光少年。
“你要帶我去哪兒?”她輕輕的問。
他很自然的伸手拿過她手裏的皮鞋,蹲下來,給她穿上鞋,“你跟著我就好。”
是有一點大男子主義呢,但說的太直率,一點也不會討厭。
他握住她的手,帶她往不遠處的小樹林走過去。一邊說他家原來在凡爾賽的消夏別墅,不大,很精致,裏面有很多裝飾品、水晶吊燈、壁畫,跳舞廳能同時容納2、300人還綽綽有餘。
“你說的‘面積不大’應該跟我理解的‘面積不大’不太一樣。你的參照物是凡爾賽宮嗎?”
他頓時笑得不行,“對。你不說我還沒有發覺。皇帝在倫敦的住所也不大,但也是那附近最好、最大的別墅了。”
“皇帝什麽樣子?”
“有點胖了,不穿皇帝的禮服,在你眼裏他可能就是一個普通的肥胖中年男人。”
“你喜歡他嗎?不對,你肯定討厭他。”
“也說不上討厭。我跟你說過的,皇帝對我比對其他親信的兒子好很多,所以為什麽很多人私下都說我是皇帝的私生子。”他很平靜的說:“幸好我和父親長得十分相像,不然可真沒法說。”
“歐仁呢?他長得好看嗎?”
“算是一個很不錯的年輕人。”
“我記得他是——他比阿瑟小1歲多,阿瑟給皇儲寫過信,皇儲身邊的博士還給他回了信呢。”
加百列微笑,“這事你可沒跟我說過,不然我肯定會問問他。”
“你們上次打架之後,現在見面會說話嗎?”
“表面的禮儀還是要做的,他不會告訴皇帝或是皇後跟我打架了,但總會有人告訴他們。”
“你挨罵了嗎?”
“沒有。所有人都假裝那件事情沒有發生過。”
他們在小樹林邊上停下來。
“我們得躲進樹林裏,這樣就沒人能看見我們了。”他微微低頭看她。
維塔麗這會兒忽然有點害怕了,“我、我想回去了。”
“你是害怕進去,還是害怕我?”
“我不知道。”
“那就這樣吧,在這兒也行。”他有點猶豫,“維塔麗,你還沒說,是不是也喜歡我。”
“啊?”
“你快說,你也很喜歡我。”他雙手握住她的雙手,緊張的掌心微微出汗。
“我也喜歡你。”她也很緊張,還因為一路都在說話,嘴唇發幹。她下意識的舔了舔嘴唇。
小小的舌尖,粉嫩的雙唇。
加百列忽然有一點兒頭暈目眩。
要說之前他只是覺得她“可愛”,那麽現在,就在剛才,他才真正意識到,她是個“女人”。他的心不知道怎麽了,忽然湧上一股兒陌生的情緒,漫無目的,而又洶湧澎湃。
他聲音壓低,低到維塔麗差點聽不見他在說什麽。“閉上眼睛。”
他說了兩遍,她才懵懵懂懂的閉上眼。
軟軟的,溫熱的,嘴唇碰著嘴唇。
她恍惚想著,這是她的初吻呢。
而他,一定是學過如何接吻的。
小心的吻,細致的吻,孩子般的吻。
只是嘴唇碰觸嘴唇。
但沒過多久,就變成了熱切的吻。
像是所有暖色調的水粉顏料在眼前迸發,像一顆顆顏料的小球破裂了,暖暖的,8月陽光。
所有的陽光。
青草的葉片在夏日的微風中索索作響。
不知名的鳥鳴聲。
誰的心跳聲。
緊緊的抱住她,一點兒也不想分開。
“等著我。”
“好。”
“我也一樣等著你。”
“好。”
“聖誕節我還會來,你是在魯昂?巴黎?還是要回家?”
“沙勒維爾。”
“我去羅什村等你。”
“好。”
他輕嘆一聲,“我喜歡你,維塔麗,你也一定要像我喜歡你一樣多的喜歡我。”
“好。”
於是他們不再說話,只是緊緊擁抱,就在小樹林的旁邊。
他們回到主屋的時候,維塔麗頭發上多了一個鮮花花冠。
仆人匯報,“蘭波少爺1個小時之前出去了。”
“出去了?他說去哪兒了嗎?”
“沒有。”
“怎麽走的?騎馬?馬車?”
“馬車。”
“等下馬車夫回來,問問他送少爺去哪兒了。”
“是,小姐。”
她打發走仆人。
加百列一直在她身邊,覺得她再也不是當年羅什村那個野丫頭了。他其實不太清楚她怎麽做到的,但很明顯,她莫名其妙的提高了自己的社會地位,現在已經很習慣有仆人的有錢人家的生活,這很好,他不用擔心將來她無法適應奧蘭家的生活方式。
他心情愉快。
到了晚餐時間,阿瑟還沒有回來,馬車也沒回來。
維塔麗原本以為他是去魯昂市區了,但現在看來,可能不是。他要是去魯昂,一定會告訴仆人,或是給她留個字條。她不安起來,叫來管家。
“下午有給蘭波少爺的信或是字條嗎?問一下仆人。”
管家馬上集合仆人,詢問是否有人給蘭波少爺送過信或字條,結果是沒有。
那就奇怪了。
維塔麗想不明白,“要是魏爾倫,他應該不知道我們在魯昂,更不知道我們到底住在哪裏,歐內斯特和福蘭都不會告訴他。”
“派人去魯昂找找。魯昂不大,一晚上應該就能找遍所有的酒店和旅館。”加百列叫來自己帶的仆人,帶了克羅斯瓦莊園的兩個男仆,叫他們連夜去魯昂,找遍所有酒店和旅館。莊園還有一輛輕便馬車,仆人們乘坐輕便馬車,立即前往魯昂。
午夜,莊園的仆人騎馬回來,很快,管家上樓,敲響了維塔麗的房門。
“蘭波小姐,蘭波少爺被人用槍打傷了,正在醫院。”
維塔麗的聲音很鎮定,“馬車回來了嗎?”
“正在路上,大概40分鐘後回來。”
“去喊醒奧蘭少爺,告訴他,我要他陪我去魯昂。”
又問:“還有呢?是誰打傷了他?”
“是一個叫魏爾倫的男人,少爺的左手受傷。他們在一家酒店裏,酒店的人報了警,魏爾倫已經被警察抓了起來。”
“你認識警察局的人嗎?”
“不認識,但有金幣就能認識。”
“好,要帶多少錢?1000法郎夠嗎?”
“您是想要做什麽?”
“我想見見魏爾倫。”
“1000法郎足夠了。”
“你也跟我一起去。我們先去醫院,你到了醫院後就去警察局,我和奧蘭半小時後再去警察局找你。”
“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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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氣呼呼的,覺得妹妹真是笨!這個少爺也是很奇怪呢,明明之前寫信也沒說什麽,怎麽忽然跑過來讓她別太早結婚?幾個意思啊?!
維塔麗不給他看奧蘭的來信, 只讀了幾封信裏的一些片段給他聽,他本來想偷偷翻她的信, 但又知道被她發現了他偷翻她東西,肯定要狠狠罵他,只好忍了。
唉!唉!唉!
維塔麗也覺得有點奇怪, 之前他可是什麽也沒說呢, 怎麽會忽然說到“結婚”?其實就是想讓她等他?不是, 是他要等她長大?
“你在倫敦沒有認識什麽貴族家的小姐嗎?”她好奇的問。
“是有一些,不過,沒人比你可愛。”
“這麽說, 你拿我跟別的女孩對比過?”
加百列點點頭。
阿瑟差點要大笑:笨蛋!維塔麗最不喜歡被拿去跟別人相比。
果然,她立即瞪他, “說什麽呢?難道我不是全世界最最最可愛的那個?你居然還要拿我跟別人相比?”
他很有點不好意思, “我說錯了。你最可愛了, 全世界唯一可愛。”
她不客氣的翻個白眼, 轉身往回走,“你就要去牛津了,沒準你會認識其他女孩。”
他連忙跟上她,“我是會認識其他女孩,但——但她們不會是你。”他換了英語,“我、我喜歡你。”
阿瑟怒瞪他:他是不會英語,但這句話太簡單了,簡單到不可能聽不懂。
“是因為我長得漂亮嗎?”
“你是挺漂亮的。”
“我還很聰明呢!”她得意洋洋的扭頭看他一眼。
“我也覺得你很聰明。”
“你每周都要給我寫信。”
“好,每周都寫。”
“你會邀請我和——我母親、我哥哥去英國嗎?”她琢磨著這似乎應該是需要的?
“我會的。你看什麽時候比較合適?明年夏天可以嗎?”
維塔麗也不太清楚要走個什麽流程。阿瑟根本不懂這種事情,福樓拜沒結過婚,可能也不太懂?她倒是可以寫信問問康曼維爾夫人,想來她應該知道要怎麽做的。
“我得問問人。”她說:“而且——倫敦夏天是不是也很冷?我是說,得穿毛衣嗎?你在倫敦過的習慣嗎?我還沒問過你,你家……是不是以後都不會回法國了?”
“我也不太清楚,我家的地產和別墅都沒了,父親討厭現在的巴黎;母親不喜歡巴黎,也不喜歡法國的其他城市,她喜歡倫敦。噢,我們聖誕節的時候會去馬德拉島過上一個月,你肯定會喜歡馬德拉島。”
“你以後會回來嗎?”
“我說不好,也許一年會回來幾個月,夏天的時候,我就會回來。你想去倫敦住一陣子嗎?住幾個月試試看?沒準你會喜歡倫敦。”
“不要,倫敦肯定比巴黎冷多了。我不喜歡太冷的地方。”
兩個人孩子氣的說著兩座城市有什麽好的和不好的,兩個國家有什麽不同之處。阿瑟在一旁聽著可嫌棄了!妹妹還是個孩子,奧蘭家的少爺也只是個孩子,對了,他好像還沒到17歲?他懂——懂什麽是“愛情”嗎?
他又想到自己,他也並不懂什麽是“愛情”。福蘭和他那位女資助人之間的關系,算是“愛情”嗎?福樓拜先生和喬治·桑女士呢?聽說屠格涅夫幾十年如一日的愛著音樂家寶琳·維奧多,可他們甚至連情人都不是,那也是“愛情”——無關肉-體的愛也是愛情嗎?
那麽,他和魏爾倫算是“愛情”嗎?他始終無法界定。愛情真是奇怪的事物,它能讓人瘋狂。
啊,魏爾倫!這個卑劣**的禿頭!
他強迫自己不再去想那個遠在倫敦的家夥,而把註意力放在已經走遠了的維塔麗身上。他得看好妹妹,別被什麽貴族少爺騙了,就像那個可憐的愛瑪一樣。
維塔麗現在是個很會花錢的姑娘了。
該花的錢,她從來不小氣。在巴黎這樣的大城市、知名的歐洲時尚之都混,“人要衣裝”是頭等大事,阿瑟之所以沒有被帕爾納斯派詩人圈子真正接受,除了他當時一腦門的搞什麽“通靈者”理論,表現的像是百分百鄉村頑童,還要算上他當時很不怎麽樣的穿著——假如你穿得像個乞丐、行為像個頑童,沒人真把你當做平等的“男人”來看。
她頗是花了一點時間解釋給阿瑟聽。特立獨行不是錯,但有時候還是必須忍受一下,跟他人至少在外表裝扮上求同。她說到就是巴爾紮克、雨果這樣的大佬,出個門散個步都還要穿戴整齊呢,你的真性情可不是誰都能見到的,不是關系很好的親朋,你都不會用真面目見他們。
阿瑟覺得她說的很有道理。
在巴黎住了一年多,倆兄妹都已經有了脫胎換骨的變化。首先最顯著的是口音變化,兄妹倆都算是小有語言天賦,不到三個月就實際掌握了巴黎口音;又花了幾個月時間跟福蘭學習本地土著的用語,時至今日,已經很難聽出他們是外省人;
再從外表裝扮上向巴黎的中等階層靠攏,參加文藝沙龍之類的場合,不認識的人們都以為他們是巴黎本地人,家境普通,但也衣食無憂,算是普通居民。
這很符合他們本身的階層地位,所以阿瑟也一直都覺得挺自然的,沒有什麽抗拒心理。
但現在——阿瑟忽然醒悟到,為什麽他總覺得奧蘭有點不對勁了。
“你該知道,他跟我們不是一類人,對吧?”
“你說的誰?”
明知故問!“還能有誰?”
“加百列嗎?你說的沒錯,他確實跟我們不一樣。”
“你才15歲,你還是個孩子。”
“他的意思大概是怕母親太早就讓我結婚。母親結婚很晚,她不想我也得等到27、8歲才能結婚。”
阿瑟吃驚,“母親跟你說過這事?”
“說過,去年聖誕節回家的時候說的。她說我……她知道加百列一直給我寫信,她不喜歡他,是因為他家是貴族。你也認為他是貴族,所以他不合適,對嗎?”
“對。要是歐內斯特,或是福蘭,那倒沒什麽,他們跟我們都是同類——我討厭這麽說,討厭這種‘階級論’,但事實是,要是你和他家庭出身懸殊太大,將來可能不是很好。他喜歡你,沒錯,我能看的出來,可他的父母呢?他不可能脫離他的家庭,如果他的父母不能接受你,你該怎麽辦?”
維塔麗覺得這簡直不是個事,“那沒什麽關系,要是他無法反抗父母,我就跟他分手。”多簡單的事兒!
阿瑟驚異的看著她,嚷嚷著:“我還以為你會跟他私奔呢!”
維塔麗一臉的“你在瞎說個啥”,“為什麽要私奔?他要是足夠聰明的話,當然可以順利說服父母。再說,現在我還小呢,沒準以後我會認識更好的男孩,到時候我也會跟他分手的。”
阿瑟一下子笑了,“那很好。我擔心你會像包法利夫人那樣,被人騙了,最後悔恨不已,只能自殺。”
“自殺是因為失去希望,我會活的很好的,誰都沒法傷害我。”
“那就好。我怕你一旦愛上、愛上那個臭小子,就昏了頭,跟他偷偷跑了。”
“你別想太多了,我現在只是喜歡他,因為他長得很可愛。我還沒有真的愛上他。”
“對,就這樣很好。”他趕緊稱讚她,“別太快愛上他,那樣他是不會珍惜你的。”
維塔麗說過不會早早結婚之後,加百列就認為這次來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了。
他懂得男人討好女人的所有小手段,剛見她就帶她去買新裙子,討好她,讚美她,哄得她整天都很開心。像他已經知道的那樣,維塔麗是個很單純的女孩,只要順著她,說她喜歡聽的好聽話,她就會開心的微笑。
她是他少年時代遇到的最特別的女孩,一個能跟男孩打架的女孩,還是個漂亮女孩,這些就足夠了。說真的,他是認識不少漂亮女孩,但能讓他印象深刻的可沒幾個。他得先讓她意識到她是他的,這應該不難。
早上,他才跟她說過“我喜歡你”,中午吃飯就非常主動自覺的坐到她身邊了。
福樓拜一副了然的神情,似乎很是喜聞樂見。
阿瑟·蘭波一臉不情願,但也沒讓他倆分開坐。
他朝她傾斜身體,小聲問她待會兒要睡午覺嗎。
“或者我們可以出去散步,”他聲音壓低,“我都沒法跟你單獨在一起,你假裝睡著,然後從陽臺出來,我在陽臺下面接你。”
“我住在三樓。”
“要不,你偷偷從房門溜出來?”
她想了想,點點頭,“你是怕阿瑟嗎?”
“有一點。”
“別怕,他不會揍你的。”
加百列的手在桌子下面忽然握住她左手,她嚇了一跳,馬上轉臉看他。
他立即放開她的手,但過了幾秒鐘,又握住她的手。
少女小小的手,手掌心肉嘟嘟的,不過手背有點瘦,細嫩的肌膚,用大拇指的指肚在她手背上輕輕揉呀揉,好舒服,簡直不想放開。
他有點兒——說不好是什麽感受,就覺得心跳得有點兒快了,比平時要快一點,又有點怪怪的酸澀湧上心頭。
他是8月的生日,就要年滿17周歲,還要整整一年他才成年,到時候,維塔麗16歲。
確實很年輕。
bsp; 他對自己的將來還沒有什麽確切的打算,只知道要趕緊回法國一趟,在她還什麽都不懂的時候就讓她記住他、想著他,而不是僅僅只把他當成一個遠方的信件來往的朋友。他還年輕,但不妨礙他萌發出想將她占為己有的念頭。
父親說,男人想要什麽東西,一定要去努力奪取,這個範圍幾乎包括人生的全部:金錢、權利、女人。他可不想慢慢等她長大,結果她卻喜歡上了別人。
偷偷從房間裏溜出來還真有點——刺激!
她只穿了襪子,手裏拎著淺口皮鞋,小心的從阿瑟的房門前走過,很擔心哥哥會突然開門攔住她。福樓拜年紀大了,中午需要午睡,她也已經養成午睡的習慣;阿瑟不愛睡午覺,要是不在房間裏寫稿件,就是在藏書室看書。
一個女仆眼神奇怪的看著她小心翼翼的走下樓梯,她對女仆做了個手勢,示意女仆不要說話。
走過藏書室。
走過一樓的走廊,來到主屋的後門。
加百列正等在後門外面,沒戴帽子,穿著一件深藍紫色天鵝絨中長外套.
他膚色很白,深藍紫色更襯得他膚色白皙。
湊近了看,他臉頰上有一些調皮的雀斑。
她沖著他直笑。
他也笑,“維塔麗。”他聲音很好聽,大概正在變聲期的末期,聲音其實跟幾年前沒什麽分別,稚嫩的少年聲音,光是聽聲音就會覺得這是一個青蔥小樹一般的陽光少年。
“你要帶我去哪兒?”她輕輕的問。
他很自然的伸手拿過她手裏的皮鞋,蹲下來,給她穿上鞋,“你跟著我就好。”
是有一點大男子主義呢,但說的太直率,一點也不會討厭。
他握住她的手,帶她往不遠處的小樹林走過去。一邊說他家原來在凡爾賽的消夏別墅,不大,很精致,裏面有很多裝飾品、水晶吊燈、壁畫,跳舞廳能同時容納2、300人還綽綽有餘。
“你說的‘面積不大’應該跟我理解的‘面積不大’不太一樣。你的參照物是凡爾賽宮嗎?”
他頓時笑得不行,“對。你不說我還沒有發覺。皇帝在倫敦的住所也不大,但也是那附近最好、最大的別墅了。”
“皇帝什麽樣子?”
“有點胖了,不穿皇帝的禮服,在你眼裏他可能就是一個普通的肥胖中年男人。”
“你喜歡他嗎?不對,你肯定討厭他。”
“也說不上討厭。我跟你說過的,皇帝對我比對其他親信的兒子好很多,所以為什麽很多人私下都說我是皇帝的私生子。”他很平靜的說:“幸好我和父親長得十分相像,不然可真沒法說。”
“歐仁呢?他長得好看嗎?”
“算是一個很不錯的年輕人。”
“我記得他是——他比阿瑟小1歲多,阿瑟給皇儲寫過信,皇儲身邊的博士還給他回了信呢。”
加百列微笑,“這事你可沒跟我說過,不然我肯定會問問他。”
“你們上次打架之後,現在見面會說話嗎?”
“表面的禮儀還是要做的,他不會告訴皇帝或是皇後跟我打架了,但總會有人告訴他們。”
“你挨罵了嗎?”
“沒有。所有人都假裝那件事情沒有發生過。”
他們在小樹林邊上停下來。
“我們得躲進樹林裏,這樣就沒人能看見我們了。”他微微低頭看她。
維塔麗這會兒忽然有點害怕了,“我、我想回去了。”
“你是害怕進去,還是害怕我?”
“我不知道。”
“那就這樣吧,在這兒也行。”他有點猶豫,“維塔麗,你還沒說,是不是也喜歡我。”
“啊?”
“你快說,你也很喜歡我。”他雙手握住她的雙手,緊張的掌心微微出汗。
“我也喜歡你。”她也很緊張,還因為一路都在說話,嘴唇發幹。她下意識的舔了舔嘴唇。
小小的舌尖,粉嫩的雙唇。
加百列忽然有一點兒頭暈目眩。
要說之前他只是覺得她“可愛”,那麽現在,就在剛才,他才真正意識到,她是個“女人”。他的心不知道怎麽了,忽然湧上一股兒陌生的情緒,漫無目的,而又洶湧澎湃。
他聲音壓低,低到維塔麗差點聽不見他在說什麽。“閉上眼睛。”
他說了兩遍,她才懵懵懂懂的閉上眼。
軟軟的,溫熱的,嘴唇碰著嘴唇。
她恍惚想著,這是她的初吻呢。
而他,一定是學過如何接吻的。
小心的吻,細致的吻,孩子般的吻。
只是嘴唇碰觸嘴唇。
但沒過多久,就變成了熱切的吻。
像是所有暖色調的水粉顏料在眼前迸發,像一顆顆顏料的小球破裂了,暖暖的,8月陽光。
所有的陽光。
青草的葉片在夏日的微風中索索作響。
不知名的鳥鳴聲。
誰的心跳聲。
緊緊的抱住她,一點兒也不想分開。
“等著我。”
“好。”
“我也一樣等著你。”
“好。”
“聖誕節我還會來,你是在魯昂?巴黎?還是要回家?”
“沙勒維爾。”
“我去羅什村等你。”
“好。”
他輕嘆一聲,“我喜歡你,維塔麗,你也一定要像我喜歡你一樣多的喜歡我。”
“好。”
於是他們不再說話,只是緊緊擁抱,就在小樹林的旁邊。
他們回到主屋的時候,維塔麗頭發上多了一個鮮花花冠。
仆人匯報,“蘭波少爺1個小時之前出去了。”
“出去了?他說去哪兒了嗎?”
“沒有。”
“怎麽走的?騎馬?馬車?”
“馬車。”
“等下馬車夫回來,問問他送少爺去哪兒了。”
“是,小姐。”
她打發走仆人。
加百列一直在她身邊,覺得她再也不是當年羅什村那個野丫頭了。他其實不太清楚她怎麽做到的,但很明顯,她莫名其妙的提高了自己的社會地位,現在已經很習慣有仆人的有錢人家的生活,這很好,他不用擔心將來她無法適應奧蘭家的生活方式。
他心情愉快。
到了晚餐時間,阿瑟還沒有回來,馬車也沒回來。
維塔麗原本以為他是去魯昂市區了,但現在看來,可能不是。他要是去魯昂,一定會告訴仆人,或是給她留個字條。她不安起來,叫來管家。
“下午有給蘭波少爺的信或是字條嗎?問一下仆人。”
管家馬上集合仆人,詢問是否有人給蘭波少爺送過信或字條,結果是沒有。
那就奇怪了。
維塔麗想不明白,“要是魏爾倫,他應該不知道我們在魯昂,更不知道我們到底住在哪裏,歐內斯特和福蘭都不會告訴他。”
“派人去魯昂找找。魯昂不大,一晚上應該就能找遍所有的酒店和旅館。”加百列叫來自己帶的仆人,帶了克羅斯瓦莊園的兩個男仆,叫他們連夜去魯昂,找遍所有酒店和旅館。莊園還有一輛輕便馬車,仆人們乘坐輕便馬車,立即前往魯昂。
午夜,莊園的仆人騎馬回來,很快,管家上樓,敲響了維塔麗的房門。
“蘭波小姐,蘭波少爺被人用槍打傷了,正在醫院。”
維塔麗的聲音很鎮定,“馬車回來了嗎?”
“正在路上,大概40分鐘後回來。”
“去喊醒奧蘭少爺,告訴他,我要他陪我去魯昂。”
又問:“還有呢?是誰打傷了他?”
“是一個叫魏爾倫的男人,少爺的左手受傷。他們在一家酒店裏,酒店的人報了警,魏爾倫已經被警察抓了起來。”
“你認識警察局的人嗎?”
“不認識,但有金幣就能認識。”
“好,要帶多少錢?1000法郎夠嗎?”
“您是想要做什麽?”
“我想見見魏爾倫。”
“1000法郎足夠了。”
“你也跟我一起去。我們先去醫院,你到了醫院後就去警察局,我和奧蘭半小時後再去警察局找你。”
“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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