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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羅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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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克斯罵罵咧咧的咒罵那些修女們,一點也不在意被外甥女聽到這些臟話。維塔麗自動屏蔽了臟話。

舅舅沒什麽大毛病,就是愛喝酒,抽點煙,不亂搞男女關系,田租收入足夠他和夏爾表哥生活,算不上敗家,不過當然,也算不上什麽勤勞致富的好榜樣,他游手好閑,只想躺在祖傳的田地上生存,一點也沒想著擴大家業。

夏爾表哥也差不多是一個德行。

夏爾13歲就不上學了,整天跟幾個少年混在一起,揍雞攆狗的,十分討人厭;現在稍大幾歲,也學會了喝酒抽煙。菲利克斯不會教育孩子,基本放養他,只是讓他吃穿不愁,別的可就談不上了。

維塔麗不討厭表哥,夏爾在外面胡鬧,回家了總是做出一副乖巧的樣子——惹怒了伯父,他就沒有零花錢了。菲利克斯對夏爾不算大方,也沒說過以後夏爾會繼承居夫家的家產,倒是說過將來維塔麗和伊莎貝爾結婚的時候,會送給她們一些田地做嫁妝。

菲利克斯繼承了居夫家的絕大部分田產,在羅什村是大地主,年收入大概在6000法郎左右,這兩年因為戰爭的緣故沒有這麽多收入了。存款應該至少有5萬法郎,他應該不像外祖父那樣善於存錢,蘭波太太當年能得到3萬法郎的嫁妝,家裏的現金存款少說也該有10萬法郎。

這筆錢——不管是3萬法郎還是10萬法郎——看起來很多,那是用沙勒維爾的生活水平來計算的,要是用巴黎的生活水平來計算,就不算很多了。阿瑟說,巴黎的夜班出租馬車——相當於後世的夜間出租車——起步價就要兩個法郎;富人區的一套普通公寓,年租金要2500法郎左右;普通飯店一頓菜單固定的午餐(大概後世一份餐館午飯套餐的水平)要兩個法郎,帶一瓶不怎麽樣的紅酒;價格便宜一點的套餐不帶紅酒。

巴黎居大不易啊!

算起來,一家五口要在巴黎保持跟沙勒維爾接近的生活水準,1500法郎肯定不夠用,至少要有2500法郎才夠;阿瑟想要去巴黎上大學的話,除了學費之外,一年花600法郎這個數字還算是比較準確的,算起來還行。

上修道院女校一年花不了500法郎,她和伊莎貝爾兩個人才花600法郎,學費住宿費夥食費都算在內,1人1天大概是1法郎多一點;沒有暑假,只有3個月的寒假,之所以寒假放3個月,是因為天氣寒冷還需要額外支出取暖的費用,修道院因此精明的讓學生回家過冬,美其名曰放“聖誕假”。

維塔麗整天為了錢發愁。

錢是個好東西,沒錢萬萬不能。她還太小了,沒法現在就出去賺錢。但她對將來能做什麽謀生,並沒有多少概念。

家裏的小環境不行,媽媽是個虔誠的教徒,刻板,嚴厲,守舊,只知道女孩以後必須結婚,她不懂、也想不到能有別的生存方式。外面的大環境也不行,雖然已經有大學開始招收女生了,但那些女生可想而知都會是家境最少小康的女孩,像蘭波家這種經濟條件上不起大學,再說她也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教育,更別說通過入學考試了。

所以當務之急應該是先想辦法去沙勒維爾學院上學,然後想辦法去巴黎上學。

這期間,還要想辦法去找蘭波上尉要錢,要是能索回這麽些年的撫養費,她和阿瑟就都有錢去巴黎上學了。

嗯!就這麽愉快地決定了!

羅什村的日子過得很是愜意,不用早起做飯,晚上擦地板,舒坦得很。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少年的身體本來就需要大量睡眠才能更好的發育;頓頓吃肉,就連早餐都是火腿肉,香噴噴的。她不愛吃香腸,但很喜歡吃火腿。晚上不是雞湯,就是骨頭湯,每頓都吃得油光光的,飽飽的。

吃過飯沒事做,夏爾表哥還會帶她出去玩。他們那一群小夥子算不上個個都人品端正,但既然是小夥伴的表妹,就不會欺負她。他們在附近的村莊閑逛,讓她穿上男孩子的衣服,趕著那種農村用來拉貨的無棚馬車,假裝是羅馬將軍,玩著打仗的游戲。

因為戰爭,沙勒維爾和鄰近的梅濟耶爾的很多富裕人家都拖家帶口的逃出城,住在鄉下別墅或是鄉下親戚家,這附近也就多了很多有錢人家的少爺小姐。

少爺們即使穿著鄉下男孩的衣服,也一眼就能看出來不是鄉下男孩。

14、5歲的少年,穿著鄉下人的苧麻布立領襯衫,深黑灰色薄呢子短外套,過於肥大的長褲,露出腳下穿著的上好的牛皮皮鞋;正在發育的少年手長腳長,有點不協調的笨拙,圓鼓鼓的臉龐還帶著嬰兒肥;一邊嫌棄這種鄉下孩子的游-->>

戲過於幼稚,一邊又玩得興高采烈。

男孩子們嗷嗷喊著“沖啊”,腋下夾著長木棍或者幹脆就是一截長一點的樹枝,假裝那是古代騎士的木矛,在馬車交錯而過的時候互相戳向對方。這是一種危險的游戲,很有可能會戳傷對方,但男孩們壓根不在意。

夏爾要維塔麗站在馬車車板上,假裝她是士兵,給她用木頭削了一把羅馬式的長劍。她揮舞著木頭劍,哇呀哇呀的呼喊著。

“沖呀!”

鄉下孩子勝利了,城裏少爺很不服氣。

“那是因為你們人多,這不算!”好勝心強烈的少年不服輸的喊著。

夏爾和小夥伴們哈哈大笑起來,“輸了,想耍賴嗎?”

少年不悅的抿著唇,“才不是呢!”從外套口袋拿出一枚金幣,扔到泥地上,“給!”

維塔麗頓時蹙眉:這城裏少爺!

夏爾他們不以為意,一個男孩撿起了金幣,交給夏爾。夏爾用手擦了擦金幣上的泥土,歡呼一聲:“走!喝酒去!”

男孩們呼啦啦的跑走了。

夏爾趕著馬車,帶走了維塔麗。

她回頭看了看那個城裏少爺,覺得他笨笨的。

少爺扔下的金幣是一枚拿破侖,20法郎足夠男孩們跑到酒館裏好好喝一頓了。這個年代沒有什麽最低飲酒年齡的法律規定,不上學又沒有正經工作的少年們在酒館裏待上半天不是什麽稀罕事。

也不是什麽好酒,就是便宜的紅葡萄酒。阿登省在香檳省旁邊,好酒買不起,便宜的紅葡萄酒管夠。

夏爾問維塔麗要不要喝酒,她嘗了一口,覺得不怎麽好喝,還不如菲利克斯舅舅平時喝的酒呢。夏爾趁機攛掇她,要她從地窖裏偷偷弄酒出來。有錢的酒鬼麽,買酒是論“桶”的,放在自家地窖裏,想喝多少喝多少。

夏爾可真是個壞小子!

她想了一下,“可以,不過你要幫我跟菲利克斯說,帶我和弗雷德裏克去找我父親。”幫他偷酒可以,有條件的噢。

“去找蘭波上尉?”夏爾自己就是被父母拋棄的孩子,也對姑姑家的表哥表妹充滿了同類的憐惜。

“嗯。”

“怎麽?你想讓他回家?”

“讓他回家幹什麽?讓他給錢。”

夏爾對她甩了個眼色,示意她留意不要讓別人偷聽到了。他岔開話題,笑嘻嘻的說著地窖裏酒桶擺放在哪兒,地窖鑰匙不知道被伯父收到哪兒去了,要是伯父讓她去地窖拿酒,她就能偷偷多打幾瓶帶上來。

維塔麗不知道夏爾給她打眼色是什麽意思。是覺得家醜不可外揚?但其實吧,拋妻棄女的男人並不少見,人們頂多嘆息一下,此乃渣男是也,別的好像也沒什麽可說的,倒是都很同情被拋棄的女人和孩子。

玩到傍晚,夏爾帶著維塔麗回家了。她先上樓洗手洗臉換衣服,下樓吃飯。

夏爾沒這麽講究,只洗了洗手。

菲利克斯照舊在吃飯前就開始喝酒,啃了一個油膩膩的蹄髈。維塔麗嫌蹄髈太肥膩,只扒了蹄髈上的一團瘦肉,其餘的都給夏爾吃了。夏爾胃口很好,吃的也多,但就是從小到大都瘦伶伶的,怎麽吃都不長肉。

他穿的也很隨便,一點都不講究,總是隨便穿著有點破舊的衣服就出門了,男孩子穿衣服不知道怎麽那麽費。維塔麗來了羅什村後,因為個子長高了,去年的裙子穿不了,舅舅給她現做了兩套新裙子帶襯裙、內衣、襯衫,和外面的長大衣,也順便給夏爾做了兩套新衣服。

都不是什麽太好的布料,款式算是時新的巴黎樣式,不過也是巴黎半年前的樣式了,還經過了本地裁縫的刪減,變得有點不倫不類的。

她的發色是金棕色,跟阿瑟的頭發顏色差不多,長發到肩胛下面,平時編成兩根發辮,戴一頂棉布花邊軟邊女帽。法國普通家庭女性都戴這種軟邊女帽。下午穿男孩衣服,就沒有戴女帽,而是戴了一頂有點滑稽的男式圓頂小禮帽。

她想剪短頭發,但蘭波太太肯定不允許她隨意剪短頭發。唉!什麽時候才能有剪頭發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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