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蘇鶴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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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元寧把眼一瞪,“你這人怎麽這麽麻煩?我可沒問你姓甚名誰。我也不感興趣。”
她認識篆字,早就看明白黃田石印章上的“鶴亭”二字,再加上這人自報姓蘇,那麽他的名號就是蘇鶴亭嘍?就是不知道“鶴亭”是大名還是字。
但這都不是那麽太重要。
蘇鶴亭見對方這種態度,也不好再說什麽了,壓下心中好奇,拱手道別:“那麽,就此別過。”
元寧擺擺手,把錢袋子小心翼翼塞進懷裏,對眼前這人來了個視而不見。
蘇鶴亭原地站了片刻,看女孩子裝好錢袋子便上了樹繼續修剪樹枝,再不理他,便也轉身走掉了。
元寧居高臨下,看到伯鐘已經抓到了兩只野雞一只野兔子,興高采烈往這邊來。
再一看,先前的陌生人已經不見了。心中已經猜到了大概,野兔子機靈狡猾的,要不怎麽叫“狡兔”呢,憑伯鐘的本事肯定是抓不到的。
這肯定是那蘇鶴亭的手下幫忙抓到的。這傻小子只怕毫不知情還在那裏傻樂呢!
伯鐘高高興興提著自己的獵物跑過來,沒註意腳下還摔了兩跤,但他即便摔倒了手裏也牢牢抓著自己的獵物沒松手。
到了跟前,伯鐘笑著大叫:“長姐,你看我抓到了什麽!”
元寧從樹上下來,這些日子她天天上樹下樹,動作已經相當麻利,而且也不會掛破衣裳,雙腳落地,她拿了草繩,麻利地將獵物全都捆好,丟在筐子裏然後伸手拉過伯鐘,蹲在地上拉其他的褲腿,看著那鮮血淋漓的傷口,抿著唇問道:“痛不痛?”
“不痛不痛!”伯鐘咧著嘴笑,“長姐,這兩只野雞一只兔子夠咱們吃好幾天啦!嘿嘿嘿!”
元寧一陣心疼,同時暗暗決定,往後一定會讓弟弟妹妹們一聽見說吃雞肉兔子肉就覺得厭煩!她會給他們更多更好的東西!
她扯了身邊的小薊,揉碎了給他敷在傷口上,叮囑道:“你坐下休息一陣,先別動。”
“沒事的長姐,”伯鐘毫不在乎,“我真的不痛!”
其實怎麽能不痛?都流了那麽多血……當時他挽著褲腿來的,是被一根挺粗的樹枝劃傷的,就是怕長姐看到了心疼,才專門把褲子放了下來,卻沒料到還是被發現了。
不過這樣的皮外傷,對他來說真的是小意思了,能夠吃到肉才是最要緊的。
元寧深吸一口氣,站起身來,“今兒這事兒……也是你運氣好,往後可不一定能有這麽好的運氣。還是那句話,不能讓被人知道了,野雞野兔賊精賊精的,要是來的人多了,可就不好抓了。”
“嗯嗯嗯,”伯鐘用力點頭,“我知道,我知道!”
元寧也不能就這樣放下手裏的活兒,繼續去修剪樹枝去了。野雞和野兔還都是活的,就算是養上兩天也沒事。
等到她幹完了活兒下來,才和伯鐘一起把其中一只野雞宰了,做成了烤雞。
兩人現在殺雞也有技巧了,而且伯鐘隨身還帶著一個小罐子,把雞血都接好了,雞毛也沒丟,全都收拾起來妥善保管著。
暮色四合,兩人把火堆滅了,確定不會引起火災,用大葉子包裹著烤雞,背著筐子高高興興回家去了。
元寧還唯恐伯鐘腿疼走路不方便,給他折了一根比較粗的樹枝當作拐杖拄著。
回到家中,仲靈已經做好了野菜糊糊,而叔毓也做好了好幾個模具,見到他們回來都很高興。
家裏倒是有一盞煤油燈,但是誰都舍不得點,因此就弄了一根松枝點燃了臨時照明,只不過松枝煙太大,不能點太長時間。
筐子照舊背回屋子裏去,野雞餓一兩頓沒什麽,野兔吃草就行。可是掀開筐子表面的那些東西,給仲靈和叔毓看到裏頭的東西的時候,兩個小家夥簡直要喜極而泣了!
仲靈捧著臉說道:“這兔子還挺肥的,夠咱們吃兩三天的吧?就是我不會做……”
“那沒事,”元寧毫不在意,“我會!”舍得放油,舍得放調料,就不會不好吃。
唯一犯難的就是他們誰都不會剝皮。
這兔子皮雖然不夠大,但裁裁剪剪,拼接起來,給小季秀做個小褥子還是夠的。
元寧琢磨了一陣,道:“伯鐘,吃了飯,我去三老太爺家一趟,請他們幫忙給宰了兔子,你照看好弟弟妹妹。”
伯鐘猶豫,“可是這樣別人不就知道了麽?”
元寧笑了笑,“我自有我的說法,我就說我在路上給人指路,這是人家給我的謝禮。”
伯鐘扶了扶額頭,“長姐,指個路而已,誰會給你這麽肥的一只兔子啊!”
“你這小子,還挺精明的!”元寧伸手在他腦門上輕輕彈了一下,“普通意義的指路當然是不能了,但若是性命攸關呢?這事兒你們誰都別管,若是有人問起來,你們就說不知道,往我身上推就是了。”
三個人都默默點頭。
元寧挨個摸了摸他們的腦袋,輕聲說道:“我知道你們擔心什麽,既然讓人家幫忙,這兔子肉勢必是要送一些出去的,但你們也要想一想,咱們誰都不會剝皮,這皮剝下來還得熟一熟,要不然怎麽用?
“我是打算給季秀縫個小褥子小被子的,先前的雞毛咱們也都攢著呢,若是夠了,咱們做一條大被子,冬天的時候就暖和多了。”
他們家的被子都是舊的不能再舊的,有些布都不能洗了,一洗就破。棉絮更是又黑又沈,一點都不保暖,之前雖然請老族長幫忙買了一些布和棉花,但也只是做了兩條被子,身子底下的褥子還都是舊的呢。
第三次吃野雞,味道和之前兩次又有不同,幾個人都啃得滿手油,之前的一點點不甘也隨之消散了。
他們吃肉能省下來一點糧食,所以給季秀熬的米湯就濃稠了許多,小家夥兒胃口也好,吃飽了就睡了,十分省事。
飯後,安頓好了弟弟妹妹,元寧就拎著兔子出門去了。
走了沒幾步就看到前面站著一個高大的黑影,嚇了一跳,幸而她出來的時候,手裏提著一根棍子,揮舞了一下棍子,衡量了一下自己爹小身板,她覺得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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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識篆字,早就看明白黃田石印章上的“鶴亭”二字,再加上這人自報姓蘇,那麽他的名號就是蘇鶴亭嘍?就是不知道“鶴亭”是大名還是字。
但這都不是那麽太重要。
蘇鶴亭見對方這種態度,也不好再說什麽了,壓下心中好奇,拱手道別:“那麽,就此別過。”
元寧擺擺手,把錢袋子小心翼翼塞進懷裏,對眼前這人來了個視而不見。
蘇鶴亭原地站了片刻,看女孩子裝好錢袋子便上了樹繼續修剪樹枝,再不理他,便也轉身走掉了。
元寧居高臨下,看到伯鐘已經抓到了兩只野雞一只野兔子,興高采烈往這邊來。
再一看,先前的陌生人已經不見了。心中已經猜到了大概,野兔子機靈狡猾的,要不怎麽叫“狡兔”呢,憑伯鐘的本事肯定是抓不到的。
這肯定是那蘇鶴亭的手下幫忙抓到的。這傻小子只怕毫不知情還在那裏傻樂呢!
伯鐘高高興興提著自己的獵物跑過來,沒註意腳下還摔了兩跤,但他即便摔倒了手裏也牢牢抓著自己的獵物沒松手。
到了跟前,伯鐘笑著大叫:“長姐,你看我抓到了什麽!”
元寧從樹上下來,這些日子她天天上樹下樹,動作已經相當麻利,而且也不會掛破衣裳,雙腳落地,她拿了草繩,麻利地將獵物全都捆好,丟在筐子裏然後伸手拉過伯鐘,蹲在地上拉其他的褲腿,看著那鮮血淋漓的傷口,抿著唇問道:“痛不痛?”
“不痛不痛!”伯鐘咧著嘴笑,“長姐,這兩只野雞一只兔子夠咱們吃好幾天啦!嘿嘿嘿!”
元寧一陣心疼,同時暗暗決定,往後一定會讓弟弟妹妹們一聽見說吃雞肉兔子肉就覺得厭煩!她會給他們更多更好的東西!
她扯了身邊的小薊,揉碎了給他敷在傷口上,叮囑道:“你坐下休息一陣,先別動。”
“沒事的長姐,”伯鐘毫不在乎,“我真的不痛!”
其實怎麽能不痛?都流了那麽多血……當時他挽著褲腿來的,是被一根挺粗的樹枝劃傷的,就是怕長姐看到了心疼,才專門把褲子放了下來,卻沒料到還是被發現了。
不過這樣的皮外傷,對他來說真的是小意思了,能夠吃到肉才是最要緊的。
元寧深吸一口氣,站起身來,“今兒這事兒……也是你運氣好,往後可不一定能有這麽好的運氣。還是那句話,不能讓被人知道了,野雞野兔賊精賊精的,要是來的人多了,可就不好抓了。”
“嗯嗯嗯,”伯鐘用力點頭,“我知道,我知道!”
元寧也不能就這樣放下手裏的活兒,繼續去修剪樹枝去了。野雞和野兔還都是活的,就算是養上兩天也沒事。
等到她幹完了活兒下來,才和伯鐘一起把其中一只野雞宰了,做成了烤雞。
兩人現在殺雞也有技巧了,而且伯鐘隨身還帶著一個小罐子,把雞血都接好了,雞毛也沒丟,全都收拾起來妥善保管著。
暮色四合,兩人把火堆滅了,確定不會引起火災,用大葉子包裹著烤雞,背著筐子高高興興回家去了。
元寧還唯恐伯鐘腿疼走路不方便,給他折了一根比較粗的樹枝當作拐杖拄著。
回到家中,仲靈已經做好了野菜糊糊,而叔毓也做好了好幾個模具,見到他們回來都很高興。
家裏倒是有一盞煤油燈,但是誰都舍不得點,因此就弄了一根松枝點燃了臨時照明,只不過松枝煙太大,不能點太長時間。
筐子照舊背回屋子裏去,野雞餓一兩頓沒什麽,野兔吃草就行。可是掀開筐子表面的那些東西,給仲靈和叔毓看到裏頭的東西的時候,兩個小家夥簡直要喜極而泣了!
仲靈捧著臉說道:“這兔子還挺肥的,夠咱們吃兩三天的吧?就是我不會做……”
“那沒事,”元寧毫不在意,“我會!”舍得放油,舍得放調料,就不會不好吃。
唯一犯難的就是他們誰都不會剝皮。
這兔子皮雖然不夠大,但裁裁剪剪,拼接起來,給小季秀做個小褥子還是夠的。
元寧琢磨了一陣,道:“伯鐘,吃了飯,我去三老太爺家一趟,請他們幫忙給宰了兔子,你照看好弟弟妹妹。”
伯鐘猶豫,“可是這樣別人不就知道了麽?”
元寧笑了笑,“我自有我的說法,我就說我在路上給人指路,這是人家給我的謝禮。”
伯鐘扶了扶額頭,“長姐,指個路而已,誰會給你這麽肥的一只兔子啊!”
“你這小子,還挺精明的!”元寧伸手在他腦門上輕輕彈了一下,“普通意義的指路當然是不能了,但若是性命攸關呢?這事兒你們誰都別管,若是有人問起來,你們就說不知道,往我身上推就是了。”
三個人都默默點頭。
元寧挨個摸了摸他們的腦袋,輕聲說道:“我知道你們擔心什麽,既然讓人家幫忙,這兔子肉勢必是要送一些出去的,但你們也要想一想,咱們誰都不會剝皮,這皮剝下來還得熟一熟,要不然怎麽用?
“我是打算給季秀縫個小褥子小被子的,先前的雞毛咱們也都攢著呢,若是夠了,咱們做一條大被子,冬天的時候就暖和多了。”
他們家的被子都是舊的不能再舊的,有些布都不能洗了,一洗就破。棉絮更是又黑又沈,一點都不保暖,之前雖然請老族長幫忙買了一些布和棉花,但也只是做了兩條被子,身子底下的褥子還都是舊的呢。
第三次吃野雞,味道和之前兩次又有不同,幾個人都啃得滿手油,之前的一點點不甘也隨之消散了。
他們吃肉能省下來一點糧食,所以給季秀熬的米湯就濃稠了許多,小家夥兒胃口也好,吃飽了就睡了,十分省事。
飯後,安頓好了弟弟妹妹,元寧就拎著兔子出門去了。
走了沒幾步就看到前面站著一個高大的黑影,嚇了一跳,幸而她出來的時候,手裏提著一根棍子,揮舞了一下棍子,衡量了一下自己爹小身板,她覺得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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