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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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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簇一簇,在柔和的春光裏,搖曳一地光影,又如淡紫色煙霞鋪滿頭頂的湛藍天空,四周飄散著桐花的清新香氣,那是一種詩意的怡然自得。

她坐在長椅上閑適地翻看著手中詩集,纖長手指如玉石般瑩白,手指翩翩起落間又似無骨般柔軟,寬大的帽檐兒低垂,遮住半張容顏,及腰的大波浪長發瀉在淺紫色長裙上,曳地裙擺在春風裏輕輕拂開腳邊落花。

落在詩卷上的目光漸漸鍍上一層琉璃光輝,粉嫩唇瓣微微顫動,夢囈般輕吟出聲:“死生流轉不相值,天地翻時忽一逢。且喜無情成解脫,欲追前事已冥蒙。桐花院落烏頭白,芳草汀洲雁淚紅。隔世金環彈指過,結空為色又俄空。”

她一點一點擡頭,露出帽檐下明媚艷麗的容顏,嬌俏的嘴巴,高挺的鼻梁,杏子般的眼眸漸漸暗下了色彩,卻愈發染了幾分惑人的迷離風情。

她註視著頭頂的滿樹桐花,不知不覺站起身子緩步行去,纖長的身姿拖著曳地長裙一寸一寸撫過腳下落花,深深淺淺,裊裊娜娜,像花海中的仙子。

忽然,她猛地站定,目光與立在梧桐樹另一端的男子隔空相撞,那個瞬間,腦海中像有一束煙花綻開,璀璨奪目得無可估量,電光火石間渲染了她靈魂裏的全部天空。

明明陌生,陌生到了骨子裏,卻為什麽在海嘯般泛濫的陌生裏,隱隱約約流淌出一絲難以形容的似曾相識來?像似一種跨越了千山萬水姍姍來遲的感覺。

男子一身極為考究的深咖色休閑裝,襯托出修長挺拔的健碩身材,輪廓分明的英俊五官,冷峻之中帶著一種難以掩藏的憂郁壓迫,他凝著她的目光一步一步走近她,高大身影立在她身前兩步遠的地方,玉山一樣遮住了大片日光。

他每走近一步,憂郁壓迫的氣息就濃重一分,在他立在她身前的時候,她覺得整個世界都被他的氣息凍結了,所以,她只能一動不動。

她看著他修長的手指在這個凍結的空間裏一點一點擡起,九年不曾亂過的心弦,竟然在這一刻狂亂得無以覆加。

他的手指一點一點落在她的帽檐兒上,再次擡起時,指尖綻開一朵靜美的梧桐花,桐花什麽時候落在帽檐兒上?她竟然毫無察覺。

他把指尖的桐花小心翼翼放到她手中攤開的書卷上,恰恰遮住《似曾詩》三個字,他的眉間有清淺褶痕,想必是經常皺眉所致,目光直直墜入她的眼眸,那是一雙極其好看的冷硬眼眸,只是太過於冷淡深邃,像無窮無盡的浩瀚蒼穹,望不穿,也探索不盡,陌生暗沈的嗓音震碎了凍結的空間,冰淩一樣落在她的耳中:“蕭寒淩。”

她的身子控制不住一顫,靜靜望著他,不需思索地回應:“夏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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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夜,她在睡夢中驚醒,繁覆的窗簾遮住窗外所有的光線,她大口大口喘著氣,起身刷地拉開窗簾,窗外昏黃的光線投入房間,卻照不亮她心靈深處的那間房。

好久不曾夢到過去了,視線望向窗外的夜色深處,恍恍惚惚間,回到了九年前那個充滿了鮮血的驚險夜晚。

大一暑期要結束的時候,父母帶著她和九歲的弟弟去馬來西亞旅游,記得那是最後一天,他們要乘坐當晚十點半的飛機回國,準備去機場時,她突然想到閨蜜盧月要她帶馬來西亞的龍記肉幹回去,看了時間,發現還不到八點,不過外面天色極暗,像要下雨似的。

她簡單挽了個丸子頭,背著包包,拿著雨傘,跟父母交代了一下,便打車去找龍記肉幹。

在馬來西亞找龍記是很簡單的,而且那裏很多人都說中文,她的英文也不錯,所以她不擔心語言溝通上會出現問題。

馬來西亞的夜色是極美的,她買完了龍記肉幹,不知不覺流連在夜巷裏,靈感像涓涓細流一樣澆灌著她的神經。

她就讀於北京語言大學中文系,她的夢想是成為一名作家,記得當時報考這所大學的時候,母親有生以來第一次極力反對她的選擇,奈何她固執得要命,不吃不喝地抵抗,母親最終妥協,卻也只是同意她在北京念書,畢業以後,必須回到S市工作,或者,出國。

她不明白為什麽,母親也不告訴她為什麽,只說不喜歡北京,最終的結果當然是各自退一步,她也同意了。

她一直愛好國學,一直為了自己的夢想努力,所以,這樣的戰爭,她認為是值得的。

就像這一刻的選擇,多年以後,她始終認為是值得的。

面對著難得一見的妖嬈夜景,她覺得自己不可以錯過,反正時間也來得急。

四周燈火輝煌,各種各樣的行人穿梭不停,身邊一個高大的身影狂風一樣掠過,險些把她帶一個踉蹌,她急忙扶住一旁的方形燈柱,自言自語地說了句:“怎麽可以這樣,好沒禮貌。”

不想那人竟聽到了,似乎還聽明白了,然後那人又狂風一樣掠了回來,一把拉住她說了句:“抱歉,請幫個忙。”

還沒待她反應過來,那人已經把她拉到燈柱的暗處,狂亂的吻劈頭蓋臉地壓了下來,她一時間楞住半天反應不過來,等反應過來自己被人輕薄了想反抗的時候,身子已經被那人狠狠地壓在燈柱上,怎麽也動彈不了,只是掙紮間似乎感到有粘稠溫熱的液體慢慢浸透自己的衣衫,然後有濃重的血腥味直沖鼻端,她猛然明白,他受傷了。

她的手沿著他腰間摸索,終於摸到了血腥味的源頭,然後,狠狠一拳砸下去,那人悶哼一聲,下意識地松開了她,她又狠狠一腳踢了過去,本是奔著他胯|下踢的,不想那人在重傷之下反應還如此敏捷,竟然躲開了,她趁機往光亮人多的地方跑去,一邊跑一邊喊:“救命——救命——”

一群黑衣人自她身旁風馳電掣地掠過,已經走出了很遠,聽到她的呼喊聲又掉頭走了回來,陰冷冷的目光掃過她身上的大片鮮血:“小姑娘,是不是遇到了一個受傷的人,那個人是殺人犯,他跑哪裏去了?”

可能有些人天生就有一種感知危險的本能,她雖然驚魂未定,可還是隱隱約約看到他們手裏有刀,甚至,有一個人的手裏還有槍,更重要的人,這群黑衣人給她的感覺,比那個輕薄她的人給她的感覺危險多了。

她一臉蒼白地指著身旁那條昏暗的小巷,聲音顫抖,幾乎帶著哭腔:“那人……那人逃到小巷裏了……快……快抓住他……”

然後那群黑衣人便不疑有他地直奔小巷而去,很快消失得無影無蹤。

有幾個好心人路過身邊問她需不需要幫助,她只是怔怔搖了搖頭,思考是不是需要報警。

念頭未落,那個輕薄她的男人捂著腰間傷口,自另一條小巷跌跌撞撞走了出來,她驚慌失措地後退了一步,正要呼喊,那人突然開口:“謝謝你救我……”頓了一下:“你能帶我去醫院嗎?”

那人說的是標準的普通話,戴著一個幾乎能遮住大半張臉的黑色墨鏡,不長不短的劉海兒遮住額頭,可以清晰分辨出挺拔如峰的鼻梁,線條硬朗弧線恰好的下顎,只是唇色已經白得嚇人,他穿著深色的襯衫長褲,看不出流了多少血,但是顯然已經失血過多了。

他似乎看出了她的顧慮,輕輕一笑:“我不是壞人,你可以報警,但是,我需要馬上去醫院……”吸了口氣:“我只信你。”

可能,只因為這四個字,她所有的防備盡數卸下,在他站立不住要倒下的一瞬沖上去扶住了他。

這條小巷距離醫院並不遠,她剛剛拐彎的時候就看到一家醫院。

他的重量都在她的身上,所以她的每一步都走得相當吃力,他似乎有些過意不去,盡力讓自己腳下吃重,輕輕問:“你是來這裏旅游的嗎?”

她只是低著頭看著腳下的路,艱難邁步,不說話。

他又問:“你是北京人嗎?你的普通話很好。”

她咬緊牙關撐著他的身子,還是不說話。

他終於笑了,重傷之下的聲音竟然還能如此清爽好聽:“你不信任我是嗎?”

她有些不耐煩了:“我應該信任你嗎?”

他像似覺得她很有趣:“那為什麽要救我?”

她說:“因為我們都是中國人。”

他說:“那些追殺我的人也是中國人。”

她伸手抹了一把額頭上的汗水:“我看你順眼行嗎?”

他忍不住大笑,牽動了傷口,又悶哼了一聲:“行,這個理由我很喜歡。”

前面就是醫院了,她吸了口氣又不說話了。

他開口問:“我應該怎樣謝你?”

她不搭理他,他就自顧自地說下去:“我是你的初吻對嗎?那麽,我以身相許怎麽樣?”

他溫熱的氣息撲在她耳邊,惹得她一陣瑟縮,本就因為吃力而泛紅的臉頰這會兒更紅了,擡頭狠狠瞪他一眼,又不解氣似的狠狠掐了他腰間一下:“你不說話能死嗎?傷成這樣了也不能讓你閉嘴!”

他又悶哼了一聲,悶悶地笑了笑,笑聲裏竟帶著一股難言的暢快愉悅:“你謀殺親夫啊。”

她真的怒了,一把推開他:“再敢胡說一句,你就死在這裏吧!”

他似乎完成撐不住自己,哐當一聲倒在地上,竟連哼都沒有再哼一聲。

她嚇傻了,急忙沖上去,連拉帶扛地把他弄進了醫院,醫護人員把他擡上急救床的時候,他突然死死拉住她的手,喘息了好久,說出一句話:“不許走,等我以身相許!”

不許走,等我以身相許!

那一刻,她心如擂鼓,整個身子像有一千瓦的電流通過,卻只是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默默看著他毫無血色的修長手指一點一點被動地松開她的手,急救床極快地滑向手術室,手術室的門漸漸合上,他的身影終究還是徹徹底底消失在她的視線裏。

她望著窗外的夜色深深嘆了口氣,九年了,那句話,成了她生命裏的魔咒。轉身離去之後才發現,那一刻,她就已經愛上了他,愛上了一個連真實模樣都不曾見到的陌生男人。

她不止一次地想過,如果她沒有離開,如果她繼續等下去,是不是會有一個不一樣的結局?

可是,沒有如果。

他剛剛被推進手術室,母親就來了電話,那時她才發現都已經九點半了,而九歲的弟弟突然在機場走失,父母都急瘋了。

她情急之下拿出包包裏所有的馬幣替那人交了醫療費,匆匆忙忙趕去了機場,終於在飛機起飛之前找到了走失的弟弟。

當飛機飛入高空時,她突然無法控制地失聲痛哭起來,就好像丟了一件至寶,一件永遠都尋不回來的,與她生命同等重要的至寶,在那個叫馬來西來的地方。

九年,她再也沒有對任何一個男人心動過,也可以說,再也沒有任何一個男人可以讓她心動。

九年,每年的假期,她都會去馬來西亞旅游,獨自走過那條她吃力攙扶他走過的街道,一遍,一遍,又一遍。

而那家救治過他的醫院,竟然在第二年就搬遷與其他醫院合並了。

似乎一切都在不遺餘力地證明著,她和他,無緣。

眼前忽然浮現白日裏桐花樹下蕭寒淩冷峻憂郁的面龐,他的出現,帶給了她一種難以言明的似曾相識和心動,難道……她狠狠搖頭,不像,他們不像的,他們身上的氣質完全不同,一個陽光,一個暗沈;一個清爽,一個憂郁;一個不羈瀟灑,一個霸氣壓抑,何況,與九年前的自己相比,她如今除了多了幾絲嫵媚成熟之外,幾乎沒有太大的變化,他不可能認不出她的。

她又嘆了聲氣,是自己太敏感了,九年來,她總會在很多地方看到與那人相似的身影,明明一切都是幻覺,她明明都知道,可是每一次,她還是抱著僥幸的心理,希望那是真實的。

那件事,只有閨蜜盧月一個人知道,連父母都不知道,她當時滿身是血地跑到機場,父母嚇了一大跳,她只說救了一個傷重的人,其他的什麽都沒說。

盧月常說她已經讓當年那份單純的愛戀演變成了一種執念,她愛的,或許只是愛情本身而已。

可是,她不信,她如今已經成為一名小有名氣的作家了,寫過那麽多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她怎麽會分辨不出愛和執念呢?

只是,如果她早一些明白,在他說出那句話的時候就明白,一切,就不會變成現在這般光景了。

然而,悔恨,有用嗎?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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