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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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伏熙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到公寓。走廊裏面烏黑一片,沒有任何燈光。他把包放在地上,抹黑找到鑰匙,想打開門。
霎時,耳邊不斷傳來“砰砰砰”的聲音,夾雜著“生日快樂!”的歡呼。仔細一看,走廊兩邊一下子湧出了好多人,平時要好的同事都聚在了這裏。小小的公寓門口被擠得水洩不通,伏熙原本想要發怒的心情也在看到他們別扭的站姿中化為笑意,“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謝謝你們。”伏熙放松地露出了大大的笑容。能在異國他鄉收到來自朋友的生日祝福,會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走啦走啦!”一群人也不等主人同意,就湧進了伏熙的家門裏:“今天晚上不醉不歸!”
伏熙想要微笑,卻不知道怎麽得紅了眼睛。他低下頭,假裝高興的樣子,很高興的樣子,高興的,笑出了眼淚。
在他一個人自怨自艾的時候,他卻忘了,身邊還有他的朋友們。他想,也該給中國的朋友們打個電話了。
吵鬧聲中,伏熙吹掉了異國中第四個蛋糕的蠟燭。
是啊,這一切都是真的啊。
我的確站在那麽高的地方,在數萬人面前展現第五年,他們公司的新團來美國開演唱會,當時帶他們的經紀人,已經升了科長,特意過來給他送了演唱會VIP的票。
看著這些比他年輕十幾歲的孩子在臺上奮力歌唱的樣子。耳邊傳來粉絲們的尖叫聲,突然想起來當年的自己。
從小小的一個追夢少年,到不安心的出道,再到越來越成功,站在越來越大的舞臺上,多少年以前,他在演唱會之後重新回到了舞臺上,站在最高處俯視的空曠的體育館。
後邊傳來腳步聲,但是伏熙沒有回頭。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在做夢,”他嘆了口氣:‘現在得到的這一切,只是一個夢罷了。’
耳邊傳來一絲輕笑,下一秒,他的眼睛被人捂住了,可是捂住他眼睛的那人的手是那麽修長好看,透著他這輩子都想擁有的溫暖,所以他喪失了睜開的能力。
不知過了多久,手拿開了,後面那人說:‘睜開眼睛。’
伏熙睜開眼睛,面前依舊是同樣的體育場。
“你看,這裏面的每一樣東西都是真實存在的,你不是在做夢啊,你做到了,這些都是屬於你的呀。”他親愛的景哥微笑著看著他,仿佛在看一個不懂事的需要安慰的孩子。
他怔然。
了自己,這體育場是真的,剛剛結束的演唱會也是真的,而你…..也是真的。
可是下一秒,伏熙卻被一個迷妹聲嘶力竭的聲音叫醒:“XXX,嫁給我吧!”
舞臺上的後輩一瞬間怔松,卻又馬上的恢覆:‘這可不行哦,季明景前輩曾經說過:“未來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決定的哦。”’
伏熙一瞬心驚。
被迷妹的聲音驚到,被季明景這個名字驚到。
但最讓他心驚的,就是那些他以為本應該忘記的,不可能再想起的往事竟歷歷在目。
平靜的心湖再起波瀾。
這是他以為自己已經忘記的第五年。
關於值不值得這個問題,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伏熙算是個空降兵,畢竟他之前並沒有過藝人管理的經驗,而且三十多歲才開始接觸這些東西,語言也不通,卻空降為美國分公司的管理層。
頂著巨大壓力做事的情況下,他難免感到疲憊。
身邊的同事或多或少在說著事不關己的風涼話,針針見血。比如他從來沒有上過個標準的好大學,比如他只是個過氣的明星,再比如他從不回國…..
伏熙卻絲毫不理會,聽了,就當沒聽見。
他像只不斷旋轉的陀螺,每天每時,都在做著一些有意義無意義的事情。偶爾停下腳步懷疑,為什麽瀟灑多情的伏熙會像一只狗一樣被生活驅使的團團轉悠?
但在下一秒,這些念頭又被拋開,轉身投入無窮無盡的忙碌中。
其實,他自己也知道,這只是一種逃避。
不是沒有人找過他繼續唱歌,或者去寫歌當個制作人,之前的好友甚至請他一起開一家企劃公司。
可是伏熙覺得,自己在沒有想清楚這些事之前,去哪裏都是徒勞。
可是,這些事如果想清楚了不會帶來好運,又有可能會連生活的勇氣都被毀掉。
他會在發著呆想著那個人的時候,淡忘了他的面容,記不得那人狹長的丹鳳眼,記不得那人蜜糖般的嗓音,記不得那人修長好看的手指,記不得多少次舞臺上的擁抱,深夜裏一起喝過的酒,他知道他在作繭自縛,可是他不想改。
來美國那麽多年,他也在無聊的時候看了很多的書。
裏面有一本中國女作家的書讓他記憶非常深刻。
Perhaps each man all has had such two women, at least two. Married thered rose, gradually, red changed on the wall as soon as to wipe themosquito blood, was white or "in front of the bed the brightmoonlight"; Married the white rose, white then is on clothes grain ofrice glue, is red actually is on Chest.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
他深知季明景的個性,只要他一直不出現,季明景一定會把他深深的記在心裏。
即使當不了他的那個唯一,那就做朱砂痣和白月光吧。
在一切安好的第六年,伏熙把《紅玫瑰與白玫瑰》讀了一遍又一遍。
第8章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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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時,耳邊不斷傳來“砰砰砰”的聲音,夾雜著“生日快樂!”的歡呼。仔細一看,走廊兩邊一下子湧出了好多人,平時要好的同事都聚在了這裏。小小的公寓門口被擠得水洩不通,伏熙原本想要發怒的心情也在看到他們別扭的站姿中化為笑意,“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謝謝你們。”伏熙放松地露出了大大的笑容。能在異國他鄉收到來自朋友的生日祝福,會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走啦走啦!”一群人也不等主人同意,就湧進了伏熙的家門裏:“今天晚上不醉不歸!”
伏熙想要微笑,卻不知道怎麽得紅了眼睛。他低下頭,假裝高興的樣子,很高興的樣子,高興的,笑出了眼淚。
在他一個人自怨自艾的時候,他卻忘了,身邊還有他的朋友們。他想,也該給中國的朋友們打個電話了。
吵鬧聲中,伏熙吹掉了異國中第四個蛋糕的蠟燭。
是啊,這一切都是真的啊。
我的確站在那麽高的地方,在數萬人面前展現第五年,他們公司的新團來美國開演唱會,當時帶他們的經紀人,已經升了科長,特意過來給他送了演唱會VIP的票。
看著這些比他年輕十幾歲的孩子在臺上奮力歌唱的樣子。耳邊傳來粉絲們的尖叫聲,突然想起來當年的自己。
從小小的一個追夢少年,到不安心的出道,再到越來越成功,站在越來越大的舞臺上,多少年以前,他在演唱會之後重新回到了舞臺上,站在最高處俯視的空曠的體育館。
後邊傳來腳步聲,但是伏熙沒有回頭。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在做夢,”他嘆了口氣:‘現在得到的這一切,只是一個夢罷了。’
耳邊傳來一絲輕笑,下一秒,他的眼睛被人捂住了,可是捂住他眼睛的那人的手是那麽修長好看,透著他這輩子都想擁有的溫暖,所以他喪失了睜開的能力。
不知過了多久,手拿開了,後面那人說:‘睜開眼睛。’
伏熙睜開眼睛,面前依舊是同樣的體育場。
“你看,這裏面的每一樣東西都是真實存在的,你不是在做夢啊,你做到了,這些都是屬於你的呀。”他親愛的景哥微笑著看著他,仿佛在看一個不懂事的需要安慰的孩子。
他怔然。
了自己,這體育場是真的,剛剛結束的演唱會也是真的,而你…..也是真的。
可是下一秒,伏熙卻被一個迷妹聲嘶力竭的聲音叫醒:“XXX,嫁給我吧!”
舞臺上的後輩一瞬間怔松,卻又馬上的恢覆:‘這可不行哦,季明景前輩曾經說過:“未來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決定的哦。”’
伏熙一瞬心驚。
被迷妹的聲音驚到,被季明景這個名字驚到。
但最讓他心驚的,就是那些他以為本應該忘記的,不可能再想起的往事竟歷歷在目。
平靜的心湖再起波瀾。
這是他以為自己已經忘記的第五年。
關於值不值得這個問題,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伏熙算是個空降兵,畢竟他之前並沒有過藝人管理的經驗,而且三十多歲才開始接觸這些東西,語言也不通,卻空降為美國分公司的管理層。
頂著巨大壓力做事的情況下,他難免感到疲憊。
身邊的同事或多或少在說著事不關己的風涼話,針針見血。比如他從來沒有上過個標準的好大學,比如他只是個過氣的明星,再比如他從不回國…..
伏熙卻絲毫不理會,聽了,就當沒聽見。
他像只不斷旋轉的陀螺,每天每時,都在做著一些有意義無意義的事情。偶爾停下腳步懷疑,為什麽瀟灑多情的伏熙會像一只狗一樣被生活驅使的團團轉悠?
但在下一秒,這些念頭又被拋開,轉身投入無窮無盡的忙碌中。
其實,他自己也知道,這只是一種逃避。
不是沒有人找過他繼續唱歌,或者去寫歌當個制作人,之前的好友甚至請他一起開一家企劃公司。
可是伏熙覺得,自己在沒有想清楚這些事之前,去哪裏都是徒勞。
可是,這些事如果想清楚了不會帶來好運,又有可能會連生活的勇氣都被毀掉。
他會在發著呆想著那個人的時候,淡忘了他的面容,記不得那人狹長的丹鳳眼,記不得那人蜜糖般的嗓音,記不得那人修長好看的手指,記不得多少次舞臺上的擁抱,深夜裏一起喝過的酒,他知道他在作繭自縛,可是他不想改。
來美國那麽多年,他也在無聊的時候看了很多的書。
裏面有一本中國女作家的書讓他記憶非常深刻。
Perhaps each man all has had such two women, at least two. Married thered rose, gradually, red changed on the wall as soon as to wipe themosquito blood, was white or "in front of the bed the brightmoonlight"; Married the white rose, white then is on clothes grain ofrice glue, is red actually is on Chest.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
他深知季明景的個性,只要他一直不出現,季明景一定會把他深深的記在心裏。
即使當不了他的那個唯一,那就做朱砂痣和白月光吧。
在一切安好的第六年,伏熙把《紅玫瑰與白玫瑰》讀了一遍又一遍。
第8章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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