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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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赤凰山最為邊境之處到雲中島, 這之間的距離,縱是以淩夜和郁九歌的腳程,也須得走上一天一夜。
換作淩懷古自己的話, 晝夜不停地趕路, 怕是一個月也到不了。
雲中島地處極北, 氣候極寒, 非修者難以承受。不過也正是這種終日寒冷冰封的地界,才能有常年不散的最為澄凈的雲海, 同樣的,也才能有位於雲海之上的浮空島嶼——
一座完全由冰雪鑄造而成的島嶼。
世人皆傳,雲中島不是仙境卻勝似仙境,但凡去了,就要被那兒的景色吸引, 從而樂不思蜀,再不想走了。
眼下才出民宅沒多久, 離那仙境似的邪尊老家還遠著,前方空無一人的山道上,赫然有道修長的身影靜靜立著,瞧著已來了許久, 正在等人的樣子。
離得近了, 方才發現,那身影灰撲撲的衣服灰撲撲的劍鞘,獨一雙望過來的眼睛粲然如星,極具風采, 竟是本該呆在金玉宮裏的沈十道。
自玉關洞天一別後, 未料會在這裏遇到他,郁九歌對生人向來寡言少語, 自收回目光不作理會,淩夜則主動同他打了個招呼:“沈公子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
看出他是刻意等在這裏,左右白雲酒就在雲中海,哪兒也去不了,淩夜不急著趕路,便在他近處停下了,說道:“你找我?”
沈十道先向郁九歌拱手,算是見禮,而後點頭:“有話想和姑娘說。”
因有淩懷古在,淩夜便和他走到一旁。
兩人布了屏障,保管連郁九歌都沒法探聽,沈十道這才低聲說道:“姑娘近來都在赤凰山,可聽說了金玉宮裏的消息?”
淩夜搖頭:“沒有。”
她這段時間一直呆在凰族,凰族人不是在忙活七界的事,就是在要去忙活七界的事的路上,誰有那個空閑去探聽隔壁諸事?反正再大也大不過她這個持有神物的新尊。
那自然,身邊沒有任何消息來源,淩夜即使想知道金玉宮裏發生的事,也是有心無力。
沈十道便道:“那日姑娘走後,沈家與淩家都來人了。”
淩夜道:“哦?”
沈十道沒看她,只兀自垂眸,繼續低聲道:“沈家沒說什麽,只帶屍體走了。倒是淩家想找你。”
淩夜問:“找我做什麽,想讓我把淩懷古還回去?”
沈十道頷首:“淩家人說,家不可一日無主,你不還人也行,只要你回去當家主,過去一切既往不咎。”
聽了這話,淩夜沒忍住,笑了。
並非那種得意得逞,乃至是落井下石的笑。她眉梢眼角皆透出一股諷刺,仿佛聽到什麽天下奇聞似的,反問道:“過去一切既往不咎?他們真說這麽好聽?”
沈十道沒說話,卻終於擡眼看她。
沈默即默認,淩夜當即又笑又嘆:“也真是難為他們。”
家裏唯二的兩個姑娘死了一個,走了一個,家主還被順帶擄走,整個淩家餘下還能主事的,算來算去,只夫人沈微的身份最為合適。
可到底是一介女流,修為不行,又丟了丈夫沒了女兒,脊梁骨和命根子都沒了,正是最為哭天搶地之時,淩家人腦袋被夾了才會奉她暫代家主。
思來想去,竟真的只剩才晉為新尊的淩夜最能當家主。
可他們哪來的自信,居然敢放話讓她回去繼承淩家?
就不怕她回去後,提刀把他們全宰了?
淩夜思來想去,也無法理解那群人的想法,只好按下不提,問沈十道:“你特意來這等我,就是為了和我說這些?”
沈十道“嗯”了聲,回道:“我沒法與姑娘傳信,只好出此下策。”
又或者是,他原想著沈家虧欠她,她卻只殺了沈千遠一個,連他都沒動,這已經是足夠仁慈了,他絕不能得寸進尺,而要想辦法償還她。
總有些東西,不是拿命就可以填補的。
何況她還是至尊。
她這麽個身份地位,那些東西,早不能拿尋常人的方式來對待。
沈十道不比淩家那群自視甚高之人,以為有血脈上的維系,就可以視深海血仇於無物,然後信心滿滿、得意洋洋地等她回來。早在她殺沈千遠時,他就有預感,她從今往後怕是不會再回金玉宮。
她不回去,那就只能出金玉宮來尋她。
他都打算好了,憑他那點微薄之力,自是沒法幫她去奪最後兩樣神物。可他有他的門路,能幫她探聽神物下落,比她一個人打探要強。不料走到途中,聽聞淩新尊身邊少了個小孩,多了個男人,想起玉關湖那夜,他默默打消了計劃,只在這裏等著,把他覺得應該告訴她的消息說給她聽。
淩家人有眼無珠。
他不是淩家人。他有眼有珠。
“勞煩你跑這一趟。”
淩夜給他一道神識標記,方便以後他不用再千裏迢迢地趕路,只消用神識傳信給她便可,又說:“不過那日我說過了,我和淩懷古一刀兩斷,我和淩家自然也一刀兩斷。日後淩家的事,不必再同我說,他們是死是活,皆和我無關。”
沈十道應下,問:“那沈家呢?”
淩夜奇怪地看他一眼,回道:“那是你家。”
她又不是沈微生的,她和沈家沒有半點關系,沈家怎樣幹她何事?
她以前沒見過真人,對沈十道從來都是道聽途說,覺得他這人還算不錯,是沈家裏難得的明白人。怎麽這會兒倒覺得他是不是有點太閑得慌?
試問哪個正常人會奔襲千百裏,只為了和她說上那麽幾句無關緊要的話?
明明沈家沒了沈千遠,還有他這麽個前途無量的公子,金玉宮若真心實意想要個好女婿,必然會緊抓他不放,怎能叫他跑到赤凰山這兒來?
莫非……
他是逃婚來的?
淩夜想著,一時看向他的目光十分敬佩。
這年頭,敢逃名門千金的婚,當得一句“勇士”之稱。
並不知淩夜眨眼間就想了這麽多有的沒的,面對她那句你家,沈十道說不出話來,只得拱拱手,準備告辭。
豈料才走了兩步,就聽身後淩夜道:“不過還是要謝謝你。”她說,“總比不知道的好。”
沈十道聞言,回身來又朝她拱手,這次是真的告辭了。
目送沈十道往與雲中島相反的方向行去,淩夜以為他是要回金玉宮,也沒多想,只撤了屏障,轉身對郁九歌道:“我們也走吧。”
郁九歌最後看了眼沈十道,目光極淡,渾然不將此人放在眼裏。
接下來的趕路自不必提,因中途讓淩懷古休息,他們總共花了三天時間,方才到得離雲中島最近的一處凡人聚居的村莊。
說是村莊也不盡然,因為其內飯館酒樓一條街,連煙花巷都瞧著很是像模像樣。可不說是村莊,又教人覺得不妥,因煙花巷背後就是一畦一畦的田地,放眼望去,半是綠油油半是黃澄澄的麥浪被風吹得連綿起伏,幾乎望不到邊。
正值中午,淩懷古需要進食,他們便打煙花巷前行過,準備去前頭的飯館吃飯。
淩夜邊走邊道:“這裏不大對勁。”
郁九歌道:“嗯。這裏的糧食收成太好了。”
先前說過,雲中島地處極北,此地雖離雲中島仍有小半天的路程,但也是位於十分偏北的地方,氣候嚴寒,除少許極其耐寒的植物外,如麥子這種,在這樣的地方根本活不下來。
可事實卻是麥子不僅在這裏活下來了,還全都臨近成熟收割之際,這怎麽看怎麽怪異。
郁九歌想了想道:“可能江晚樓很喜歡這裏。”
於是就施以法力護此方地界得以種植麥穗,好教這裏的凡人能不缺吃食溫飽,平安喜樂地生活下去——這樣的手段,只有至尊做得到。
淩夜不由感慨:“瞧不出他還有這樣的心腸。”
郁九歌道:“因為這裏的人視他為神。你看,”恰巧路過一間大門大敞著的南風館,郁九歌擡了擡下顎,示意她看向裏面,“神位供那麽高,放在別地是非常罕見的。”
畢竟邪尊太邪,性情無常還喜好殺人,等閑人是不會那麽認真地去供奉他的神位的。
看過被高高供奉著的邪尊神位,淩夜剛要說些什麽,眸光不經意間一掃,掃見某處,她陡的一楞。
而後覺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轉頭問郁九歌:“你看那個人是不是江晚樓?”
郁九歌說:“哪個?”
“躺在地上的那個。”
仔細看去,果見那南風館面朝大街的客堂裏,因還未到開館時間,有不少人正彎腰奮力擦洗著的地面上,赫然躺著個七尺男兒。
七尺男兒身上的白衣早沾滿灰塵,變成比抹布還抹布的存在。若非淩夜眼尖,看出那抹布似的衣服上的紋飾是江晚樓獨有的,她還真沒法認出那就是江晚樓。
堂堂邪尊,怎的落到如此地步?
簡直比落水狗還不如。
淩夜想著,同郁九歌對視一眼,當先走進去,問江晚樓可是館裏新來的小倌,多少錢能給他贖身。
正在江晚樓身邊拖地的少年聞言挺直了身板,答道:“瞧姑娘您面生,第一次來吧?那我也不獅子大開口,半兩銀子,您看這價如何?”
作者有話要說:
筆記本回來了!
昨天是硬盤壞了,今天裝了新硬盤,又重裝了win7的系統,雖然暫時沒法升級win10但是一點也不卡了。我就知道它陪了我這麽久它還是愛我的=w=
PS:最近都更得比較晚,不要等更,白天醒來再看也是一樣的,反正更新就在那裏又不會跑對不對,早睡早起身體好呀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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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十道先向郁九歌拱手,算是見禮,而後點頭:“有話想和姑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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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自然,身邊沒有任何消息來源,淩夜即使想知道金玉宮裏發生的事,也是有心無力。
沈十道便道:“那日姑娘走後,沈家與淩家都來人了。”
淩夜道:“哦?”
沈十道沒看她,只兀自垂眸,繼續低聲道:“沈家沒說什麽,只帶屍體走了。倒是淩家想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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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是,他原想著沈家虧欠她,她卻只殺了沈千遠一個,連他都沒動,這已經是足夠仁慈了,他絕不能得寸進尺,而要想辦法償還她。
總有些東西,不是拿命就可以填補的。
何況她還是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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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十道不比淩家那群自視甚高之人,以為有血脈上的維系,就可以視深海血仇於無物,然後信心滿滿、得意洋洋地等她回來。早在她殺沈千遠時,他就有預感,她從今往後怕是不會再回金玉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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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家人有眼無珠。
他不是淩家人。他有眼有珠。
“勞煩你跑這一趟。”
淩夜給他一道神識標記,方便以後他不用再千裏迢迢地趕路,只消用神識傳信給她便可,又說:“不過那日我說過了,我和淩懷古一刀兩斷,我和淩家自然也一刀兩斷。日後淩家的事,不必再同我說,他們是死是活,皆和我無關。”
沈十道應下,問:“那沈家呢?”
淩夜奇怪地看他一眼,回道:“那是你家。”
她又不是沈微生的,她和沈家沒有半點關系,沈家怎樣幹她何事?
她以前沒見過真人,對沈十道從來都是道聽途說,覺得他這人還算不錯,是沈家裏難得的明白人。怎麽這會兒倒覺得他是不是有點太閑得慌?
試問哪個正常人會奔襲千百裏,只為了和她說上那麽幾句無關緊要的話?
明明沈家沒了沈千遠,還有他這麽個前途無量的公子,金玉宮若真心實意想要個好女婿,必然會緊抓他不放,怎能叫他跑到赤凰山這兒來?
莫非……
他是逃婚來的?
淩夜想著,一時看向他的目光十分敬佩。
這年頭,敢逃名門千金的婚,當得一句“勇士”之稱。
並不知淩夜眨眼間就想了這麽多有的沒的,面對她那句你家,沈十道說不出話來,只得拱拱手,準備告辭。
豈料才走了兩步,就聽身後淩夜道:“不過還是要謝謝你。”她說,“總比不知道的好。”
沈十道聞言,回身來又朝她拱手,這次是真的告辭了。
目送沈十道往與雲中島相反的方向行去,淩夜以為他是要回金玉宮,也沒多想,只撤了屏障,轉身對郁九歌道:“我們也走吧。”
郁九歌最後看了眼沈十道,目光極淡,渾然不將此人放在眼裏。
接下來的趕路自不必提,因中途讓淩懷古休息,他們總共花了三天時間,方才到得離雲中島最近的一處凡人聚居的村莊。
說是村莊也不盡然,因為其內飯館酒樓一條街,連煙花巷都瞧著很是像模像樣。可不說是村莊,又教人覺得不妥,因煙花巷背後就是一畦一畦的田地,放眼望去,半是綠油油半是黃澄澄的麥浪被風吹得連綿起伏,幾乎望不到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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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說過,雲中島地處極北,此地雖離雲中島仍有小半天的路程,但也是位於十分偏北的地方,氣候嚴寒,除少許極其耐寒的植物外,如麥子這種,在這樣的地方根本活不下來。
可事實卻是麥子不僅在這裏活下來了,還全都臨近成熟收割之際,這怎麽看怎麽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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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邪尊太邪,性情無常還喜好殺人,等閑人是不會那麽認真地去供奉他的神位的。
看過被高高供奉著的邪尊神位,淩夜剛要說些什麽,眸光不經意間一掃,掃見某處,她陡的一楞。
而後覺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轉頭問郁九歌:“你看那個人是不是江晚樓?”
郁九歌說:“哪個?”
“躺在地上的那個。”
仔細看去,果見那南風館面朝大街的客堂裏,因還未到開館時間,有不少人正彎腰奮力擦洗著的地面上,赫然躺著個七尺男兒。
七尺男兒身上的白衣早沾滿灰塵,變成比抹布還抹布的存在。若非淩夜眼尖,看出那抹布似的衣服上的紋飾是江晚樓獨有的,她還真沒法認出那就是江晚樓。
堂堂邪尊,怎的落到如此地步?
簡直比落水狗還不如。
淩夜想著,同郁九歌對視一眼,當先走進去,問江晚樓可是館裏新來的小倌,多少錢能給他贖身。
正在江晚樓身邊拖地的少年聞言挺直了身板,答道:“瞧姑娘您面生,第一次來吧?那我也不獅子大開口,半兩銀子,您看這價如何?”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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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硬盤壞了,今天裝了新硬盤,又重裝了win7的系統,雖然暫時沒法升級win10但是一點也不卡了。我就知道它陪了我這麽久它還是愛我的=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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