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消失的目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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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山做出了一個大膽的猜測,話音剛落,在座的刑警紛紛表現出一種驚疑的表情,“張隊,你的意思是……在案發當時,很可能還有目擊證人?”
他點頭道:“是的。”
支持他這個觀點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當時的環境極端惡劣,氣象臺多次在電視中插播寒流預警,並告誡烏市市民沒有十分必要的情況下減少外出,否則很容易發生危險。所以選擇在這個時間段出門的人少之又少,除了幾家生意比較火爆的飯店怕影響生意之外,案發當時整個烏市所有路段上的行人少之又少,就算有迫不得已的情況外出,多數都會選擇坐車出門,因為外面的環境實在太冷了!在這個環境下作案,臨時起意的可能性似乎不大。第二個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因為本案調查到現在,有一件事可以確定,那就是兇手在用冰錐打暈被害人之後,並沒有對被害人進行其他的動作。案發當時,被害人身上帶著很粗的金項鏈,加上身上的現金和其他飾品,市場價值接近十萬元。而在被害人暈厥的情況下,兇手卻並沒有對被害人身上的財物動心,這證明什麽?
證明兇手並非謀財,此行的真正目的是害命!
試問,在什麽樣的情況下能讓兇手在打暈被害人以後,急匆匆的清理案發現場後離開,並不重點去關註被害人的死活呢?或者換一種問法,兇手此行目的很簡單,就是殺人。但是什麽原因讓他殺人的行動進行了一半以後就草草收場呢?結合在當時的環境下,路燈不算很亮,大街上也沒有目擊者,就連監控攝像頭也被鵝毛大雪徹底擋住畫面,面對不省人事的被害人,有什麽理由可以阻止他的下一步舉動呢?答案恐怕只有一個——有人來了!
根據馬貴發的供詞,他到達被害人身邊的時候,被害人的帽子上和身上已經覆蓋了約莫半公分厚度的雪花了,根據當時的下雪量來推測,馬貴發到達案發現場時兇手至少已經離開了十分鐘以上,所以兇手在作案之時並沒有看到馬貴發,也就是說,馬貴發的出現並不能影響兇手的作案決心。再換一種說法,讓兇手在作案過程中停止作案的人,並不是馬貴發!
有了這種猜測,死氣沈沈的辦公室內似又迎來了一線曙光,孫鵬驚道:“也就是說,案發當時,兇手一定是看到了什麽可能會對自己不利的東西,所以才會取消作案計劃?”
“我想是的。”張山沈吟些許,雖然說他的邏輯說出來並沒有什麽毛病,但是從嚴謹的角度上來講,他也沒有把話說死。緊接著,他將案發現場的地形圖通過投影儀投射在了白色的幕布上,他指著投影儀道:“案發現場的育才路是一條不寬的小路,只能容兩輛汽車通行,又因為附近有多處人流量密集的學校和飯店,經常會造成交通阻塞,所以從去年的一月份開始,本市交通管理局就頒發一條通知,育才路從去年一月一日開始改為單行路,只能由北向南行駛,既然案發當時並沒有行人經過的話,那麽極有可能是有車輛通行。”
在左的刑警看著案發現場拍攝的育才路道路上淩亂的車轍照片一言不發,沈思些許後問道:“可是張隊,案發當時是寒潮最劇烈的時候,雪下的很大,而且還刮著北風,北風將由南向北的監控攝像頭鏡頭都堵住了,我們根本沒有辦法查到案發這個時間段經過案發路段的車輛啊。”
這是實情,也是他們眼下面臨的最大的困難,本身這案子裏的兇手身份就撲朔迷離,再加上天氣的原因讓現場的取證工作難上加難,這個時候又要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的情況下找一個‘可能’在這個時間段經過了案發現場的車輛,這讓這起案子雪上加霜,所有的刑警一時半會都不知道應該如何調查才好。
張山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盯著案發現場的地形圖閉目沈思,因為案發現場監控幾乎癱瘓的原因,就算他們想調查一個車也是難上加難,不光是案發現場,因為寒潮的原因,幾乎臨近的幾條街道的監控攝像頭的鏡頭都蓋上了一層厚厚的雪花,所以在寒潮來臨的這兩天時間內,本市的安防攝像頭幾乎都處於癱瘓狀態,就算交管局和路政不斷的派遣工程車隔一會兒就去各個攝像頭的布控點清理鏡頭上的積雪,但效果也是微乎其微,因為降雪量太大了!所以在寒潮來臨的這兩天,很多鉆空子的司機都會闖紅燈,就連限號也不怕,因為他們知道,現在的監控攝像頭什麽都拍不到。
張山緊緊地盯著案發現場附近的地形圖,他的思路很清晰,因為育才路是單行路的原因,就算是兇手在作案期間有車輛經過,也只可能是自北向南這個方向過來。整條育才路總共貫穿了三條街道,每個路段的距離五百米到八百米不等,其中案發現場被稱為育才中路的中斷部分,在案發現場往南走一個路口被老烏市人稱為‘育才南路’。
也就是說,育才路總共有三條,分別為在案發現場十字路口以北的育才北路,和發生命案的育才中路,以及案發現場以南的育才南路。在看了案發現場周邊地形圖將近五分鐘之後,張山有了一個新的發現,他發現,根據市政規劃,育才北路的道路兩側都是居民樓,而因為居民樓聚集的原因,小區門口多出都是超市、小賣店和水果店一類的底商,而案發現場所在的育才中路,是整個路段當中較為繁華的路段,因為這條路上幾乎都是飯店、臺球廳、網吧和服裝店。雖然說這條路的規劃比較亂,但規劃的大局是一定的。
而育才南路就較為冷清了,沒有小區,育才南路的兩側分別是本市的第五中學,第五中學的對面是一個電子信息技術學校,算的上是和職業技術學院平級學府。多數高中畢業考不上大學或者成績較低的學生都會選擇來這裏報名上學,這裏報名沒有太多的條件,高中畢業證是唯一的門檻,甚至如果你家裏關系夠硬的話,就算你沒有高中畢業證也沒有關系,所以在很多人眼裏,對於從這個學校出來的所謂的‘大專’和‘專升本’學歷並不認同,他們幾乎都覺得這裏就是一個正規的花錢買學歷的地方。
育才南路相較於居民聚集的育才北路和商鋪居多的育才中路來說就清靜了些,這兩個學校的校園面積就占了育才南路兩側將近三分之二的地盤,剩下的那可憐的幾十米的地方又規劃成了馬路牙子,所以說育才南路的兩側並沒有商鋪,兩個學校分別霸占了學校兩側的所有占地面積。
有一句話說,條條大路通羅馬,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放到交通縱橫交錯的烏市來說也同樣行得通。
在育才路附近的交通規劃圖呈現井字形布局,也就是說,你如果想從育才北路到育才南路的話,有至少三條路線可走。
A線路是從育才北路過來,在十字路口往西拐,再到下一個十字路口往南,再到育才中路和育才南路的交叉口繼續往南拐。
B線路是最簡單直接的線路,就是在十字路口一路直行。
C線路和A線路恰恰相反。
因為育才中路商鋪聚集人流量大的原因,這個路段經常會發生交通擁堵的現象,所以看起來最為簡單直接的B線路在交通的高峰期是很少有人走的,多數都會選擇繞遠選擇A線或者B線到育才南路。曾經廉狄說過一句話,人和動物的區別不光是制造和使用工具,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那就是人更加善於思考。
所以案發現場的每一個細節都不可能是巧合,看似不經意之中的一個證據,都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精心思考之後留下的蛛絲馬跡!這句話放在犯罪嫌疑人身上適用,放在任何人身上也都適用。根據張山的想法,在案發現場,除了偷走死者身上的現金和首飾之外的馬貴發之外,肯定還有一個人到過案發現場,而且極有可能是開車出現,兇手在路邊的動靜較大,當他遠遠的看到這輛車的時候便出於害怕暴露的心理終止了自己的作案計劃。可目前想找到這個‘疑似本案當中唯一目擊證人’的人,顯然是不能指望這些擺設一樣的安防監控了。
他要揣測這個目擊證人的心理。
首先,假設在兇手的作案期間真的來了一輛車,那麽請問,這輛車有可能是個什麽車?
有人會覺得這個問題有點故意難為人,故意挑刺的意思,但是事實卻不是這樣,每一個人的行為都是他經過思考之後所決定的,現實生活當中,每個人的任何一個行為都是有著他自己的動機的。就好比你抽煙彈煙灰,那麽八成是因為煙灰有些長,如果再不彈可能會掉在自己的身上;就好比你在穿鞋的時候下意識的跺腳,肯定是為了自己穿鞋以後更加跟腳;再舉個更簡單粗暴的例子,你每天給手機充電,肯定是因為不想手機沒電吧?
這幾個例子都很簡單粗暴,但別看例子簡單,裏面蘊含的道理卻是一個很深的課題,曾在烏市警校讀書期間,張山的老師廉狄就曾關於這個問題和學生們深刻討論了整整三堂課,課題的名字便是《犯罪嫌疑人行為和動機之間的關聯》。
再把話題扯到本案當中那個可能存在的目擊證人身上,回到剛才的問題,假設在兇手的作案過程中,育才中路由北向南來了一輛車,那麽這輛車有可能是個什麽車?
當張山向一眾刑警拋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孫鵬在一旁故作深沈開口道:“我們可以嘗試用排除法推理一下,首先它肯定不是一輛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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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點頭道:“是的。”
支持他這個觀點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當時的環境極端惡劣,氣象臺多次在電視中插播寒流預警,並告誡烏市市民沒有十分必要的情況下減少外出,否則很容易發生危險。所以選擇在這個時間段出門的人少之又少,除了幾家生意比較火爆的飯店怕影響生意之外,案發當時整個烏市所有路段上的行人少之又少,就算有迫不得已的情況外出,多數都會選擇坐車出門,因為外面的環境實在太冷了!在這個環境下作案,臨時起意的可能性似乎不大。第二個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因為本案調查到現在,有一件事可以確定,那就是兇手在用冰錐打暈被害人之後,並沒有對被害人進行其他的動作。案發當時,被害人身上帶著很粗的金項鏈,加上身上的現金和其他飾品,市場價值接近十萬元。而在被害人暈厥的情況下,兇手卻並沒有對被害人身上的財物動心,這證明什麽?
證明兇手並非謀財,此行的真正目的是害命!
試問,在什麽樣的情況下能讓兇手在打暈被害人以後,急匆匆的清理案發現場後離開,並不重點去關註被害人的死活呢?或者換一種問法,兇手此行目的很簡單,就是殺人。但是什麽原因讓他殺人的行動進行了一半以後就草草收場呢?結合在當時的環境下,路燈不算很亮,大街上也沒有目擊者,就連監控攝像頭也被鵝毛大雪徹底擋住畫面,面對不省人事的被害人,有什麽理由可以阻止他的下一步舉動呢?答案恐怕只有一個——有人來了!
根據馬貴發的供詞,他到達被害人身邊的時候,被害人的帽子上和身上已經覆蓋了約莫半公分厚度的雪花了,根據當時的下雪量來推測,馬貴發到達案發現場時兇手至少已經離開了十分鐘以上,所以兇手在作案之時並沒有看到馬貴發,也就是說,馬貴發的出現並不能影響兇手的作案決心。再換一種說法,讓兇手在作案過程中停止作案的人,並不是馬貴發!
有了這種猜測,死氣沈沈的辦公室內似又迎來了一線曙光,孫鵬驚道:“也就是說,案發當時,兇手一定是看到了什麽可能會對自己不利的東西,所以才會取消作案計劃?”
“我想是的。”張山沈吟些許,雖然說他的邏輯說出來並沒有什麽毛病,但是從嚴謹的角度上來講,他也沒有把話說死。緊接著,他將案發現場的地形圖通過投影儀投射在了白色的幕布上,他指著投影儀道:“案發現場的育才路是一條不寬的小路,只能容兩輛汽車通行,又因為附近有多處人流量密集的學校和飯店,經常會造成交通阻塞,所以從去年的一月份開始,本市交通管理局就頒發一條通知,育才路從去年一月一日開始改為單行路,只能由北向南行駛,既然案發當時並沒有行人經過的話,那麽極有可能是有車輛通行。”
在左的刑警看著案發現場拍攝的育才路道路上淩亂的車轍照片一言不發,沈思些許後問道:“可是張隊,案發當時是寒潮最劇烈的時候,雪下的很大,而且還刮著北風,北風將由南向北的監控攝像頭鏡頭都堵住了,我們根本沒有辦法查到案發這個時間段經過案發路段的車輛啊。”
這是實情,也是他們眼下面臨的最大的困難,本身這案子裏的兇手身份就撲朔迷離,再加上天氣的原因讓現場的取證工作難上加難,這個時候又要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的情況下找一個‘可能’在這個時間段經過了案發現場的車輛,這讓這起案子雪上加霜,所有的刑警一時半會都不知道應該如何調查才好。
張山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盯著案發現場的地形圖閉目沈思,因為案發現場監控幾乎癱瘓的原因,就算他們想調查一個車也是難上加難,不光是案發現場,因為寒潮的原因,幾乎臨近的幾條街道的監控攝像頭的鏡頭都蓋上了一層厚厚的雪花,所以在寒潮來臨的這兩天時間內,本市的安防攝像頭幾乎都處於癱瘓狀態,就算交管局和路政不斷的派遣工程車隔一會兒就去各個攝像頭的布控點清理鏡頭上的積雪,但效果也是微乎其微,因為降雪量太大了!所以在寒潮來臨的這兩天,很多鉆空子的司機都會闖紅燈,就連限號也不怕,因為他們知道,現在的監控攝像頭什麽都拍不到。
張山緊緊地盯著案發現場附近的地形圖,他的思路很清晰,因為育才路是單行路的原因,就算是兇手在作案期間有車輛經過,也只可能是自北向南這個方向過來。整條育才路總共貫穿了三條街道,每個路段的距離五百米到八百米不等,其中案發現場被稱為育才中路的中斷部分,在案發現場往南走一個路口被老烏市人稱為‘育才南路’。
也就是說,育才路總共有三條,分別為在案發現場十字路口以北的育才北路,和發生命案的育才中路,以及案發現場以南的育才南路。在看了案發現場周邊地形圖將近五分鐘之後,張山有了一個新的發現,他發現,根據市政規劃,育才北路的道路兩側都是居民樓,而因為居民樓聚集的原因,小區門口多出都是超市、小賣店和水果店一類的底商,而案發現場所在的育才中路,是整個路段當中較為繁華的路段,因為這條路上幾乎都是飯店、臺球廳、網吧和服裝店。雖然說這條路的規劃比較亂,但規劃的大局是一定的。
而育才南路就較為冷清了,沒有小區,育才南路的兩側分別是本市的第五中學,第五中學的對面是一個電子信息技術學校,算的上是和職業技術學院平級學府。多數高中畢業考不上大學或者成績較低的學生都會選擇來這裏報名上學,這裏報名沒有太多的條件,高中畢業證是唯一的門檻,甚至如果你家裏關系夠硬的話,就算你沒有高中畢業證也沒有關系,所以在很多人眼裏,對於從這個學校出來的所謂的‘大專’和‘專升本’學歷並不認同,他們幾乎都覺得這裏就是一個正規的花錢買學歷的地方。
育才南路相較於居民聚集的育才北路和商鋪居多的育才中路來說就清靜了些,這兩個學校的校園面積就占了育才南路兩側將近三分之二的地盤,剩下的那可憐的幾十米的地方又規劃成了馬路牙子,所以說育才南路的兩側並沒有商鋪,兩個學校分別霸占了學校兩側的所有占地面積。
有一句話說,條條大路通羅馬,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放到交通縱橫交錯的烏市來說也同樣行得通。
在育才路附近的交通規劃圖呈現井字形布局,也就是說,你如果想從育才北路到育才南路的話,有至少三條路線可走。
A線路是從育才北路過來,在十字路口往西拐,再到下一個十字路口往南,再到育才中路和育才南路的交叉口繼續往南拐。
B線路是最簡單直接的線路,就是在十字路口一路直行。
C線路和A線路恰恰相反。
因為育才中路商鋪聚集人流量大的原因,這個路段經常會發生交通擁堵的現象,所以看起來最為簡單直接的B線路在交通的高峰期是很少有人走的,多數都會選擇繞遠選擇A線或者B線到育才南路。曾經廉狄說過一句話,人和動物的區別不光是制造和使用工具,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那就是人更加善於思考。
所以案發現場的每一個細節都不可能是巧合,看似不經意之中的一個證據,都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精心思考之後留下的蛛絲馬跡!這句話放在犯罪嫌疑人身上適用,放在任何人身上也都適用。根據張山的想法,在案發現場,除了偷走死者身上的現金和首飾之外的馬貴發之外,肯定還有一個人到過案發現場,而且極有可能是開車出現,兇手在路邊的動靜較大,當他遠遠的看到這輛車的時候便出於害怕暴露的心理終止了自己的作案計劃。可目前想找到這個‘疑似本案當中唯一目擊證人’的人,顯然是不能指望這些擺設一樣的安防監控了。
他要揣測這個目擊證人的心理。
首先,假設在兇手的作案期間真的來了一輛車,那麽請問,這輛車有可能是個什麽車?
有人會覺得這個問題有點故意難為人,故意挑刺的意思,但是事實卻不是這樣,每一個人的行為都是他經過思考之後所決定的,現實生活當中,每個人的任何一個行為都是有著他自己的動機的。就好比你抽煙彈煙灰,那麽八成是因為煙灰有些長,如果再不彈可能會掉在自己的身上;就好比你在穿鞋的時候下意識的跺腳,肯定是為了自己穿鞋以後更加跟腳;再舉個更簡單粗暴的例子,你每天給手機充電,肯定是因為不想手機沒電吧?
這幾個例子都很簡單粗暴,但別看例子簡單,裏面蘊含的道理卻是一個很深的課題,曾在烏市警校讀書期間,張山的老師廉狄就曾關於這個問題和學生們深刻討論了整整三堂課,課題的名字便是《犯罪嫌疑人行為和動機之間的關聯》。
再把話題扯到本案當中那個可能存在的目擊證人身上,回到剛才的問題,假設在兇手的作案過程中,育才中路由北向南來了一輛車,那麽這輛車有可能是個什麽車?
當張山向一眾刑警拋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孫鵬在一旁故作深沈開口道:“我們可以嘗試用排除法推理一下,首先它肯定不是一輛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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