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搜查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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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組、技術組等清理完了現場,法醫把屍體帶回了解剖室,一個小時之後,關於董良被殺的案子的會議開始了,由慕雲主持會議。現場的照片都投射在會議室的大熒屏上。
慕雲翻動著ppt,道:“這起案子當中的受害人董良,是731殺人案的死者李勇的同事也是朋友,同事他和李勇的妻子劉梅是地下情關系。但這件事根據劉梅供述,李勇並不知情。其中,根據我們最新的消息顯示,董良是李勇生前最後一次見到的人,他在7月30日下午和李勇出現在同一個快餐店裏,監控錄像顯示,他目睹了李勇被一個人從快餐店叫出去的全過程。所以就我們當下掌握的信息來說,董良是731一案極為重要的目擊證人,也很有可能是唯一一個能夠給我們提供重要線索的目擊證人。而在我們傳喚董良的時候,電話卻打不通,當我們的人破門而入的時候,才發現李勇被殺害了。所以說我和張副組長討論過後認為,董良被殺案和731殺人案應該並案偵查,兇手擔心董良看到了不該看的,處於心虛才臨時起意殺人,符合滅口型犯罪特征。”
刑警隊除了張山派出去監控廉狄的那個小組之外,幾乎所有的人都在。他們目光註視著慕雲和大屏幕,有的在點頭符合,有的在思索。
“根據技術隊現場勘驗的結果顯示,門鎖沒有被破壞的跡象,董良家裏沒有搜集到任何有價值的指紋。”
“根據外勤組走訪的結果,有目擊者見到在死者受害的時間段裏,看到了一個身穿美團外賣工作服的人步行進入了小區。但沿途並沒有布控安防設施,所以這個人的從來沒有出現在監控錄像中。”
“根據法醫組劉法醫的報告顯示,死者的右手臂的手肘脫臼,是一個由內向外的反弓力所導致的,死者的面部有新鮮燙傷,眼皮、左眼球有燙傷、身體多出有被劈砍的痕跡,致命傷在頸動脈,一刀割喉,傷口深度達6公分。初步推論,應該是一把極為鋒利的高端尼泊爾軍刀、狗腿刀一類的兇器所為。”
“大家有什麽看法嗎?”慕雲開口問道。
小李開口回答道:“我覺得這個殺人犯實在太猖狂,他既然穿著美團外賣的工作服,就一定很清楚董良在生前下了訂單,所以是以送外賣的名義進入董良家裏的。那麽我們只要找到美團公司,查詢當天的外賣訂單,並且調查是誰去送的外賣,從這方面入手或許可能找到兇手。”
“嗯,這個想法可以,記錄下來,會議結束立刻去辦。”張山摸著下巴點頭道。
孫鵬說:“我覺得還是應該從居民入手,讓證人仔細回憶他所有的體貌特征。”
“這個證人已經在努力的回憶他所有體貌特征,但除了身高和體形之外暫時並不能提供給我們更多有價值的線索,但如果我們找到了人,他有把握能夠指認出來。”
孫鵬追問道:“那請市局的技術做一次肖像還原呢?”
沒等慕雲回答,張山搶答道:“目擊者並不能提供有效的外貌特征,長什麽樣都認不出來,做肖像還原沒有什麽意義。”
“如果各位沒有其他的問題了,我開始說一說我的分析。首先我們可以確定的點是,這名兇手就是我們在一直苦苦尋找的731殺人案的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和上一個案件不同的是,這一次的案子是他一個人獨立完成的。所以作案過程中有很多的細節都不完美,但這也恰恰證明他是一個新手,上一起案件是以廉狄為主體的預謀殺人案。這一次案件的作案動機很明確,就是殺人滅口。而作案工具,就是屏幕上的這樣類型的刀具。”
張山示意主持會議的慕雲動一下ppt,屏幕上的ppt立刻切換了畫面,入眼的是一把長約20公分左右的尼泊爾軍刀。
“如果想達到一刀就能夠把脖子切到6公分深處,並且劃斷喉管和雙側頸動脈,不但要有足夠的力氣,刀法要準,同時對刀具的要求也是極高的。普通的民用收藏防身軍刀絕對達不到這樣的鋒利和硬度,所以我判斷他使用的是一把高端定制版的尼泊爾軍刀。我搜索了一下這樣軍刀的平均報價,入門級別的要將近兩千元,再高端一點的高達幾千元,所以犯罪嫌疑人一定是一個十分狂熱的冷兵器愛好者。”
眾人開始記下來。
“根據死者董良身上的傷,可以判斷出他胳膊肘的脫臼是猶豫制服過當造成的,他生前有被兇手按在地上制服的經歷,而制服的手法就是我們常用方法,孫鵬,你過來配合我演示一下。”
會議桌非常大,足夠兩個成年男子站上去。他把桌面上的雜物推到一旁和孫鵬站上去,右手摟住孫鵬的脖子,左腿迅速出擊將孫鵬撂倒,而後右手又迅速的將孫鵬的右手反扭到背後死死的按住,孫鵬的左臉貼到地面上,表現出一副呲牙咧嘴的表情。他又直接用膝蓋頂住了孫鵬的後腰,後者瞬間失去了反抗能力被他制服在地上。
“大家看清楚這個動作了嗎?”
“看清楚了。”
“清楚了。”
“兇手之前是不是當過警察啊?有這麽好的身手還有這樣的反偵察能力?”
張山伸出手,一把將搭檔從桌子上拽起來,二人一前一後從會議桌上跳下去又坐回原位,“死者的肘關節脫臼說明兩個問題,第一,兇手是一個練過而且技巧很熟練的人,甚至很有可能曾經做過警務相關工作,不然他不可能會使用這樣的格鬥技巧;第二,兇手在單獨作案的時候有緊張心理,因為警用制服術最重要的目的是制服敵人並非弄傷敵人。這個格鬥技巧最核心的技巧是拿捏住骨骼的分寸,擰敵人胳膊的力道不能太松,否則起不到制服敵人的效果。同樣也不能太重,這樣會傷到敵人,最重要的是如果把敵人的胳膊弄脫臼了,就會讓敵人在劇烈的疼痛之下做出生理應激反應,瞬間掙脫控制!很顯然,他因為緊張,所以力氣用的有些大了。還有一個關鍵的點,那就是兇手這次進入死者家中的目的是殺人,他完全沒有必要制服董良,完全可以在第一時間就把董良殺死,可是他沒有這麽做,反而給了董良反抗的機會,這說明什麽?”
慕雲脫口搶答:“說明當他真正殺人的時候遲疑了。”
“沒錯,他遲疑了。雖然遲疑並不能改變他最後還是殺人的結果,但這恰恰從側面告訴我們731案的這名犯罪嫌疑人和廉狄之間的關系。他和廉狄一起作案的時候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天衣無縫,可是一自己作案卻變得遲疑和緊張,這說明他對於廉狄不單單只是信任,還有信服。在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上來說,一名殺人犯全天24小時都會警惕,只有讓他極度放心的人才會讓他的身心得到放松,而這個人往往是他的父母,因為在父母面前才會讓兇手有一種安全感。”
“所以說,兇手和廉狄的關系很可能是長輩和晚輩的關系?或者讓他十分信服的人?”專案組成員小劉問道。
“是的,我做了一個作案過程的假設,大家可以聽聽看,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見可以隨時補充。”
“首先,兇手知道董良叫了外賣,喬裝打扮成送餐員去給董良送餐,被害人這樣就沒有防備的給他開了門,在被害人董良低頭簽收的時候,兇手打開了飯盒,飯盒裏面裝的是熱水,直接潑向了被害人,這也解釋了被害人面部的燙傷。被襲擊的受害人睜不開眼睛失去反抗能力,在原地胡亂的揮舞著手,踢翻了家具後和兇手搏鬥起來。兇手準備拿刀的時候遲疑了一些,選擇了先把董良制服,由於他的心理過於緊張,所以失手將董良的手臂扭脫臼——當然,這也恰恰說明兇手的身體很強壯。董良對此做出了應激反應,瞬間暴起反抗,途中還抓傷了兇手,這才徹底將兇手激怒,不再遲疑,用刀對董良進行劈砍,董良的手上有傷,自衛幾下後被兇手找準空當,一刀割喉!”
張山說道後面,甚至做出了一個抹脖子的手勢,試圖通過用手比劃的方式讓他的描述更為生動、形象、畫面感更強:“就這樣,噴濺的血液飛濺,墻壁、地板、天花板、甚至兇手的身上一定染有血液。兇手在處理完現場後匆匆離開,又完美的避開了沿途所有的監控。”
張山描述完之後,大家都表示邏輯上沒有問題,於是張山道:“好,那麽我就安排下去任務,負責監控廉狄的外勤組加強監控,兇手在潛意識裏是把廉狄當作主心骨的,這起自己執行的案子一定會讓他有所害怕,他肯定會想辦法聯系廉狄。”
“技術隊這邊,想辦法調查其他有布控安防地區的監控,重點篩查美團外賣的送餐員,重點是沒有騎車選擇步行或開車的送餐員。”
“是!”
“外勤組這邊的任務最辛苦,你們要去附近繼續走訪,範圍是以春華裏小區為核心半徑2公裏。重點排查在死者被害的時間段有沒有穿著黑色衣服、身高180左右,帶墨鏡的人。”
“等一下。”慕雲插話道:“我認為兇手不會帶墨鏡,因為帶墨鏡的話會顯得比較另類,這樣非常容易引起人的註意,既然他做這個案子心虛了,就應該害怕引起人們的註意。”
“正因為他心虛了,他心中才極度缺乏安全感。他不管別人是否關註他,他殺完人的想法就是把自己完整的包裹起來,這是犯罪行為後的一種下意識的自我保護機制。”
慕雲再次追問道:“那為什麽不從戴口罩的人排查呢?如果說兇手處於下意識的保護機制,那應該再帶個口罩更為保險吧。”。
“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的身上和衣服上都應該有血跡,所以清洗起來的話墨鏡比較容易,兇手不會戴著一個染有血跡的口罩在大街上亂晃的,而且在當時的情境之下,兇手沒有時間清理自己衣服上的血跡,所以說……”張山轉過頭對著外勤組道道:“外勤組還有一個任務,就是翻找一下方圓2公裏……不,以劉梅家到董良家以及廉狄家,這三個地點圈成一個三角形,查找這個三角形範圍以內的垃圾桶,找一件染有血跡的美團外賣服裝。”
“啊?為什麽要找這個?”慕雲道,“兇手應該不會就這樣輕而易舉的把作案時所穿的衣服給隨手丟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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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雲翻動著ppt,道:“這起案子當中的受害人董良,是731殺人案的死者李勇的同事也是朋友,同事他和李勇的妻子劉梅是地下情關系。但這件事根據劉梅供述,李勇並不知情。其中,根據我們最新的消息顯示,董良是李勇生前最後一次見到的人,他在7月30日下午和李勇出現在同一個快餐店裏,監控錄像顯示,他目睹了李勇被一個人從快餐店叫出去的全過程。所以就我們當下掌握的信息來說,董良是731一案極為重要的目擊證人,也很有可能是唯一一個能夠給我們提供重要線索的目擊證人。而在我們傳喚董良的時候,電話卻打不通,當我們的人破門而入的時候,才發現李勇被殺害了。所以說我和張副組長討論過後認為,董良被殺案和731殺人案應該並案偵查,兇手擔心董良看到了不該看的,處於心虛才臨時起意殺人,符合滅口型犯罪特征。”
刑警隊除了張山派出去監控廉狄的那個小組之外,幾乎所有的人都在。他們目光註視著慕雲和大屏幕,有的在點頭符合,有的在思索。
“根據技術隊現場勘驗的結果顯示,門鎖沒有被破壞的跡象,董良家裏沒有搜集到任何有價值的指紋。”
“根據外勤組走訪的結果,有目擊者見到在死者受害的時間段裏,看到了一個身穿美團外賣工作服的人步行進入了小區。但沿途並沒有布控安防設施,所以這個人的從來沒有出現在監控錄像中。”
“根據法醫組劉法醫的報告顯示,死者的右手臂的手肘脫臼,是一個由內向外的反弓力所導致的,死者的面部有新鮮燙傷,眼皮、左眼球有燙傷、身體多出有被劈砍的痕跡,致命傷在頸動脈,一刀割喉,傷口深度達6公分。初步推論,應該是一把極為鋒利的高端尼泊爾軍刀、狗腿刀一類的兇器所為。”
“大家有什麽看法嗎?”慕雲開口問道。
小李開口回答道:“我覺得這個殺人犯實在太猖狂,他既然穿著美團外賣的工作服,就一定很清楚董良在生前下了訂單,所以是以送外賣的名義進入董良家裏的。那麽我們只要找到美團公司,查詢當天的外賣訂單,並且調查是誰去送的外賣,從這方面入手或許可能找到兇手。”
“嗯,這個想法可以,記錄下來,會議結束立刻去辦。”張山摸著下巴點頭道。
孫鵬說:“我覺得還是應該從居民入手,讓證人仔細回憶他所有的體貌特征。”
“這個證人已經在努力的回憶他所有體貌特征,但除了身高和體形之外暫時並不能提供給我們更多有價值的線索,但如果我們找到了人,他有把握能夠指認出來。”
孫鵬追問道:“那請市局的技術做一次肖像還原呢?”
沒等慕雲回答,張山搶答道:“目擊者並不能提供有效的外貌特征,長什麽樣都認不出來,做肖像還原沒有什麽意義。”
“如果各位沒有其他的問題了,我開始說一說我的分析。首先我們可以確定的點是,這名兇手就是我們在一直苦苦尋找的731殺人案的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和上一個案件不同的是,這一次的案子是他一個人獨立完成的。所以作案過程中有很多的細節都不完美,但這也恰恰證明他是一個新手,上一起案件是以廉狄為主體的預謀殺人案。這一次案件的作案動機很明確,就是殺人滅口。而作案工具,就是屏幕上的這樣類型的刀具。”
張山示意主持會議的慕雲動一下ppt,屏幕上的ppt立刻切換了畫面,入眼的是一把長約20公分左右的尼泊爾軍刀。
“如果想達到一刀就能夠把脖子切到6公分深處,並且劃斷喉管和雙側頸動脈,不但要有足夠的力氣,刀法要準,同時對刀具的要求也是極高的。普通的民用收藏防身軍刀絕對達不到這樣的鋒利和硬度,所以我判斷他使用的是一把高端定制版的尼泊爾軍刀。我搜索了一下這樣軍刀的平均報價,入門級別的要將近兩千元,再高端一點的高達幾千元,所以犯罪嫌疑人一定是一個十分狂熱的冷兵器愛好者。”
眾人開始記下來。
“根據死者董良身上的傷,可以判斷出他胳膊肘的脫臼是猶豫制服過當造成的,他生前有被兇手按在地上制服的經歷,而制服的手法就是我們常用方法,孫鵬,你過來配合我演示一下。”
會議桌非常大,足夠兩個成年男子站上去。他把桌面上的雜物推到一旁和孫鵬站上去,右手摟住孫鵬的脖子,左腿迅速出擊將孫鵬撂倒,而後右手又迅速的將孫鵬的右手反扭到背後死死的按住,孫鵬的左臉貼到地面上,表現出一副呲牙咧嘴的表情。他又直接用膝蓋頂住了孫鵬的後腰,後者瞬間失去了反抗能力被他制服在地上。
“大家看清楚這個動作了嗎?”
“看清楚了。”
“清楚了。”
“兇手之前是不是當過警察啊?有這麽好的身手還有這樣的反偵察能力?”
張山伸出手,一把將搭檔從桌子上拽起來,二人一前一後從會議桌上跳下去又坐回原位,“死者的肘關節脫臼說明兩個問題,第一,兇手是一個練過而且技巧很熟練的人,甚至很有可能曾經做過警務相關工作,不然他不可能會使用這樣的格鬥技巧;第二,兇手在單獨作案的時候有緊張心理,因為警用制服術最重要的目的是制服敵人並非弄傷敵人。這個格鬥技巧最核心的技巧是拿捏住骨骼的分寸,擰敵人胳膊的力道不能太松,否則起不到制服敵人的效果。同樣也不能太重,這樣會傷到敵人,最重要的是如果把敵人的胳膊弄脫臼了,就會讓敵人在劇烈的疼痛之下做出生理應激反應,瞬間掙脫控制!很顯然,他因為緊張,所以力氣用的有些大了。還有一個關鍵的點,那就是兇手這次進入死者家中的目的是殺人,他完全沒有必要制服董良,完全可以在第一時間就把董良殺死,可是他沒有這麽做,反而給了董良反抗的機會,這說明什麽?”
慕雲脫口搶答:“說明當他真正殺人的時候遲疑了。”
“沒錯,他遲疑了。雖然遲疑並不能改變他最後還是殺人的結果,但這恰恰從側面告訴我們731案的這名犯罪嫌疑人和廉狄之間的關系。他和廉狄一起作案的時候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天衣無縫,可是一自己作案卻變得遲疑和緊張,這說明他對於廉狄不單單只是信任,還有信服。在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上來說,一名殺人犯全天24小時都會警惕,只有讓他極度放心的人才會讓他的身心得到放松,而這個人往往是他的父母,因為在父母面前才會讓兇手有一種安全感。”
“所以說,兇手和廉狄的關系很可能是長輩和晚輩的關系?或者讓他十分信服的人?”專案組成員小劉問道。
“是的,我做了一個作案過程的假設,大家可以聽聽看,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見可以隨時補充。”
“首先,兇手知道董良叫了外賣,喬裝打扮成送餐員去給董良送餐,被害人這樣就沒有防備的給他開了門,在被害人董良低頭簽收的時候,兇手打開了飯盒,飯盒裏面裝的是熱水,直接潑向了被害人,這也解釋了被害人面部的燙傷。被襲擊的受害人睜不開眼睛失去反抗能力,在原地胡亂的揮舞著手,踢翻了家具後和兇手搏鬥起來。兇手準備拿刀的時候遲疑了一些,選擇了先把董良制服,由於他的心理過於緊張,所以失手將董良的手臂扭脫臼——當然,這也恰恰說明兇手的身體很強壯。董良對此做出了應激反應,瞬間暴起反抗,途中還抓傷了兇手,這才徹底將兇手激怒,不再遲疑,用刀對董良進行劈砍,董良的手上有傷,自衛幾下後被兇手找準空當,一刀割喉!”
張山說道後面,甚至做出了一個抹脖子的手勢,試圖通過用手比劃的方式讓他的描述更為生動、形象、畫面感更強:“就這樣,噴濺的血液飛濺,墻壁、地板、天花板、甚至兇手的身上一定染有血液。兇手在處理完現場後匆匆離開,又完美的避開了沿途所有的監控。”
張山描述完之後,大家都表示邏輯上沒有問題,於是張山道:“好,那麽我就安排下去任務,負責監控廉狄的外勤組加強監控,兇手在潛意識裏是把廉狄當作主心骨的,這起自己執行的案子一定會讓他有所害怕,他肯定會想辦法聯系廉狄。”
“技術隊這邊,想辦法調查其他有布控安防地區的監控,重點篩查美團外賣的送餐員,重點是沒有騎車選擇步行或開車的送餐員。”
“是!”
“外勤組這邊的任務最辛苦,你們要去附近繼續走訪,範圍是以春華裏小區為核心半徑2公裏。重點排查在死者被害的時間段有沒有穿著黑色衣服、身高180左右,帶墨鏡的人。”
“等一下。”慕雲插話道:“我認為兇手不會帶墨鏡,因為帶墨鏡的話會顯得比較另類,這樣非常容易引起人的註意,既然他做這個案子心虛了,就應該害怕引起人們的註意。”
“正因為他心虛了,他心中才極度缺乏安全感。他不管別人是否關註他,他殺完人的想法就是把自己完整的包裹起來,這是犯罪行為後的一種下意識的自我保護機制。”
慕雲再次追問道:“那為什麽不從戴口罩的人排查呢?如果說兇手處於下意識的保護機制,那應該再帶個口罩更為保險吧。”。
“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的身上和衣服上都應該有血跡,所以清洗起來的話墨鏡比較容易,兇手不會戴著一個染有血跡的口罩在大街上亂晃的,而且在當時的情境之下,兇手沒有時間清理自己衣服上的血跡,所以說……”張山轉過頭對著外勤組道道:“外勤組還有一個任務,就是翻找一下方圓2公裏……不,以劉梅家到董良家以及廉狄家,這三個地點圈成一個三角形,查找這個三角形範圍以內的垃圾桶,找一件染有血跡的美團外賣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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