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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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闊覺得自己這一生,可以正經對待的事情很少很少。
唯有方洵是個例外。
他永遠記得那天,穿著白色t恤的方洵拎著澡筐直沖沖地闖進男生浴室,而他不著寸縷的站在她面前,兩個人不約而同怔住,場面堪稱驚天動地,他這輩子也沒見識過這麽刺激這麽讓人崩潰的事,抓狂的不知怎麽是好。而方洵似乎也被嚇住,居然忘記捂住眼睛,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眨不眨的使勁盯著他看,反應過後又像看瘋子似的指著他,跺著腳罵他變態,咬牙切齒義憤填膺,仿佛
被看光光的那個是她……
他氣急敗壞,手忙腳亂的扯過毛巾擋著下半身,怒不可遏的提醒她,“這是男生浴室。”
她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紅著臉連著說了好幾聲對不起,然後一陣風似的跑了出去。周闊看著那道背影,頓了好一會兒,最後不知怎麽,竟然被氣得笑出來。
後來再見她,她做出一副很熟絡的樣子,主動上前熱情的打招呼,笑得比陽光燦爛。他突然覺得這個女孩很坦然很真實,他若斤斤計較,反倒顯得小氣,還不如個小女生大方豁達。
於是他也對她笑。
那時,他並不知道那個燦爛笑容背後的真正含義。
後來,他越來越多的在校園碰見她,聽大家談論起她,說她臉皮厚,追一個男生追得瘋狂,每天都在他上課的必經之路守著,有意無意的制造“偶遇”,她甚至會爬上小操場前面的籃球架偷窺他的寢室……對於這些,周闊只覺得好笑,可不知怎麽,似乎是好奇心作祟,又似乎想跟其他人一樣看熱鬧,於是他越來越多的出現在小操場的籃球架下,果然看到她趴在上面,滿懷期待的往宿舍樓裏觀瞧。
一天,兩天……一個月,兩個月……
那個男生似乎並沒有被她打動,因為他從來沒看見有哪個人走出宿舍樓,走到她的面前,哪怕是來呵斥的。
那個人無動於衷,甚至是不屑一顧,她卻日覆一日的堅持。
不知從什麽時候起,他有點心疼她的傻。
或許是那日,她從籃球架上慢吞吞地爬下來,絲毫沒有註意到就站在她身後的他,她低著頭,有點恍惚,一臉落寞的往回走,那個表情太過刺眼,讓人心生微痛。他印象中的方洵,應該是肆意張揚的,應該是陽光燦爛的,比起此時的頹然和失落,他更懷念那個笑得沒心沒肺,甚至是在浴室裏大叫著罵他變態的方洵。
這世上,總會有一些無聊的人,也總會有一些思想齷齪的人,這些人喜歡看熱鬧,喜歡把別人的真心當成笑話,作為談資來消遣,來取笑,甚至是侮辱。於是那天,周闊下了課準備去食堂吃飯,碰巧聽到兩個無聊的男生一邊走一邊嘻皮笑臉談論這件事,一臉鄙夷地說從來沒見過方洵這麽蠢的人,也沒見過像秦朔這麽假正經的,白白送上門的還不要,雖然姿色普通了點,好好調~教一下還是可以品一品的,大不了玩完就甩唄。
周闊的腳步越放越慢,最後頓住,這件事本來與他無關,可他卻覺得自己的腳步有千萬鈞重,怎麽都擡不動了。
那兩個男生被他打得住進了醫院。
後來男生的家長來學校鬧,死活要校方給個說法,又吵著要周闊給個交代,可周闊什麽都沒說,最後被記了一次大過。
這件事方洵當然不知道,她甚至不知道周闊的名字。在她眼裏,他只是那日不小心在她面前走光的倒黴男生,偶爾碰見,打聲招呼,僅此而已。
可是周闊知道,他清楚的知道,這個有著燦爛笑容的女孩,他喜歡上了。
雖然有點唐突,有點莫名,但就是喜歡上了。
於是他開始仔細琢磨,應該怎麽跟方洵說這件事,怎麽叫她靜下心來認真地聽他說,而不是每回一見到他,都是伸手一指,揚著眉毛大笑:“嗨,又是你呀,真巧,哈哈哈。”
從來沒有表白過,所以從來不知道原來表白是一件如此困難的事,需要小心翼翼,需要前思後想。
他想,或許他們應該再熟悉一點。
於是他開始制造巧遇。
而每一次的巧遇,他都努力地去跟她多說一些話,多讓她了解自己一些,果然,她看待他的眼光開始不同,那時他想,她是不是也開始有一點喜歡他了呢?
那種感覺是甜膩而忐忑的,患得患失,又帶著絲絲雀躍。
他甚至僥幸的想,或許下一回,他就不會在籃球架下看到她了,人總會失望的,太深的失望之後,會畏懼上前,會想要放棄。
可他遲了一步。
方洵確實不再爬籃球架了,因為秦朔終於動容,終於從他的宿舍樓裏走出來。那日陽光很好,他皺著眉頭站在籃球架下,對著趴在上面的方洵冷冷地說:“爬那麽高幹什麽,我住一樓,102……”
然後他們開始出雙入對。
然後他們開始你儂我儂。
他成了冷眼旁觀的那一個。
s大學一向生機盎然的春景,突然變了天,那放眼望去滿目的梔子盛放,怎麽成了一片蒼白?
然而很快,蒼白淪為血色。
那日,他剛走出校門,就被一群拎著長刀的社會青年圍住了,從他們的話裏隱約知道是之前被他打得住院的其中一個男生因為記恨在心,所以花了錢找人來尋仇,他寡不敵眾,被砍了七八刀。
恍恍惚惚的,看見方洵嚇得煞白的臉,她撥開圍觀的人群,顫抖著雙手把他從血泊裏扶起來。
他有點抗拒,不願意她看到自己現在的樣子,她卻固執地攙扶著他的胳膊,非要送他去醫院。
他看著她煞白的臉,不知怎麽就問了一句:“終於追到了?“
她一臉茫然。
其實,這樣也好,笑著比哭著好,比失落好,比什麽都不知道不確定一味傻等著好,他該祝福。
其實有點不敢相信秦朔的突然離開。
因為一直明白,方洵的喜歡不是一廂情願,秦朔的感情,雖然克制,雖然遲鈍,但也是真的。
只是,怎麽可以說走就走,連聲招呼都不打呢?
方洵突然就變了,她再也不是那個大大咧咧,沒心沒肺笑著的方洵,她開始頹廢起來,沈郁起來,將自己小心地藏在一個灰暗角落,郁郁寡歡。
他偶爾會看到她喝酒。
怎麽都勸不了,他只能陪她喝,陪她瘋,陪她哭,陪她鬧。
陪她一起詛咒那個突然失蹤的人一輩子都不開心,一輩子都後悔,灑脫的發誓說就算他哭著回來求得原諒,她也不再理他。
周闊知道,那些話都是假的。
因為她的眼淚是真的。
他開始每天陪她到她的班級上課,陪她聽自己完全不感興趣的語言文學。
他會每天變著法的講很多有趣的笑話給她聽,然後小心的觀察她臉上是不是會有一絲笑的表情。
也會每天一起吃飯的時候,下意識地避開小操場前的籃球架。
他們開始出雙入對,但不是因為愛情。
可那時的方洵,卻把這種感情看作比愛情更可貴。
雖然她從來不說,心裏卻漸漸出現曙光。
她自己也奇怪,曾經那樣哭過,那樣痛過,究竟是什麽在慢慢治愈她的傷?
然後就把一切歸功於時間,是啊,時間是良藥。
日覆一日,日子過得很簡單,方洵在本校讀研,周闊背著父母偷偷考研,陪她留在了s大。
家裏吵得天翻地覆,父親的本意是要他到公司跟周翦學做生意,他偏偏要在學校讀自己並不喜歡也絲毫不感興趣的文學專業,只為了陪在方洵身邊,等她慢慢的好起來。
他的父親一面妥協,一面又同掌管盛世集團的厲家合作,給周闊和厲抒甯定下了婚約,周闊知道後死活不同意,於是家裏采取了強制手段,將他鎖在房間裏三個月。
周闊想盡一切辦法,最後鬧到絕食才被他父親放出來。
他想,他一定得表白了。
可是胤陽出現了。
後悔是什麽滋味兒?
人的一生大概都會嘗過一次。
他對方洵充滿了憐惜,不願在她最失落最無助的時候趁虛而入,他想等她好起來,等到她有勇氣也有力氣再愛,他自己也不明白,他為什麽非要做個正人君子,為什麽不肯趁虛而入?於是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失去,而這一回,再也無法挽回了。
因為方洵看起來那麽快樂,甚至比跟秦朔在一起還要快樂,這樣的快樂,若是打擾了,連他自己都不會原諒自己。
他覺得胤陽才是方洵的救贖,也是方洵的命中註定。
只是他不知道,在秦朔離開,胤陽出現的兩年空白裏,是他在方洵日漸頹敗的生命裏填充了新的顏色,是他給了她重新去愛的勇氣,給她空洞的靈魂註入了希冀和曙光。
當然,方洵也不知道,胤陽更不知道,沒有人知道。
從來只是他一個人的秘密。
那日陽光燙人,醫院樓前,柳樹下的長椅上,方洵和胤陽兩個人手握著手,靜靜凝視。
他就知道一切再不能重來。
可他會永遠記得,那個春深,她將他從血泊中扶起,眼裏全是慌亂無措,臉色煞白,還一直對他說沒事,沒事的方洵!
那個想用一生去呵護,她卻永遠不可能知情的方洵!
那個看似神經大條,沒心沒肺,其實也認真,也固執,也有俠骨柔情的方洵!
那是他永遠得不到的方洵!
——我從來不認為,愛上你,是我有錯,
只不過愛情中,終究要有人擦肩而過,
巧的是,那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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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方洵是個例外。
他永遠記得那天,穿著白色t恤的方洵拎著澡筐直沖沖地闖進男生浴室,而他不著寸縷的站在她面前,兩個人不約而同怔住,場面堪稱驚天動地,他這輩子也沒見識過這麽刺激這麽讓人崩潰的事,抓狂的不知怎麽是好。而方洵似乎也被嚇住,居然忘記捂住眼睛,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眨不眨的使勁盯著他看,反應過後又像看瘋子似的指著他,跺著腳罵他變態,咬牙切齒義憤填膺,仿佛
被看光光的那個是她……
他氣急敗壞,手忙腳亂的扯過毛巾擋著下半身,怒不可遏的提醒她,“這是男生浴室。”
她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紅著臉連著說了好幾聲對不起,然後一陣風似的跑了出去。周闊看著那道背影,頓了好一會兒,最後不知怎麽,竟然被氣得笑出來。
後來再見她,她做出一副很熟絡的樣子,主動上前熱情的打招呼,笑得比陽光燦爛。他突然覺得這個女孩很坦然很真實,他若斤斤計較,反倒顯得小氣,還不如個小女生大方豁達。
於是他也對她笑。
那時,他並不知道那個燦爛笑容背後的真正含義。
後來,他越來越多的在校園碰見她,聽大家談論起她,說她臉皮厚,追一個男生追得瘋狂,每天都在他上課的必經之路守著,有意無意的制造“偶遇”,她甚至會爬上小操場前面的籃球架偷窺他的寢室……對於這些,周闊只覺得好笑,可不知怎麽,似乎是好奇心作祟,又似乎想跟其他人一樣看熱鬧,於是他越來越多的出現在小操場的籃球架下,果然看到她趴在上面,滿懷期待的往宿舍樓裏觀瞧。
一天,兩天……一個月,兩個月……
那個男生似乎並沒有被她打動,因為他從來沒看見有哪個人走出宿舍樓,走到她的面前,哪怕是來呵斥的。
那個人無動於衷,甚至是不屑一顧,她卻日覆一日的堅持。
不知從什麽時候起,他有點心疼她的傻。
或許是那日,她從籃球架上慢吞吞地爬下來,絲毫沒有註意到就站在她身後的他,她低著頭,有點恍惚,一臉落寞的往回走,那個表情太過刺眼,讓人心生微痛。他印象中的方洵,應該是肆意張揚的,應該是陽光燦爛的,比起此時的頹然和失落,他更懷念那個笑得沒心沒肺,甚至是在浴室裏大叫著罵他變態的方洵。
這世上,總會有一些無聊的人,也總會有一些思想齷齪的人,這些人喜歡看熱鬧,喜歡把別人的真心當成笑話,作為談資來消遣,來取笑,甚至是侮辱。於是那天,周闊下了課準備去食堂吃飯,碰巧聽到兩個無聊的男生一邊走一邊嘻皮笑臉談論這件事,一臉鄙夷地說從來沒見過方洵這麽蠢的人,也沒見過像秦朔這麽假正經的,白白送上門的還不要,雖然姿色普通了點,好好調~教一下還是可以品一品的,大不了玩完就甩唄。
周闊的腳步越放越慢,最後頓住,這件事本來與他無關,可他卻覺得自己的腳步有千萬鈞重,怎麽都擡不動了。
那兩個男生被他打得住進了醫院。
後來男生的家長來學校鬧,死活要校方給個說法,又吵著要周闊給個交代,可周闊什麽都沒說,最後被記了一次大過。
這件事方洵當然不知道,她甚至不知道周闊的名字。在她眼裏,他只是那日不小心在她面前走光的倒黴男生,偶爾碰見,打聲招呼,僅此而已。
可是周闊知道,他清楚的知道,這個有著燦爛笑容的女孩,他喜歡上了。
雖然有點唐突,有點莫名,但就是喜歡上了。
於是他開始仔細琢磨,應該怎麽跟方洵說這件事,怎麽叫她靜下心來認真地聽他說,而不是每回一見到他,都是伸手一指,揚著眉毛大笑:“嗨,又是你呀,真巧,哈哈哈。”
從來沒有表白過,所以從來不知道原來表白是一件如此困難的事,需要小心翼翼,需要前思後想。
他想,或許他們應該再熟悉一點。
於是他開始制造巧遇。
而每一次的巧遇,他都努力地去跟她多說一些話,多讓她了解自己一些,果然,她看待他的眼光開始不同,那時他想,她是不是也開始有一點喜歡他了呢?
那種感覺是甜膩而忐忑的,患得患失,又帶著絲絲雀躍。
他甚至僥幸的想,或許下一回,他就不會在籃球架下看到她了,人總會失望的,太深的失望之後,會畏懼上前,會想要放棄。
可他遲了一步。
方洵確實不再爬籃球架了,因為秦朔終於動容,終於從他的宿舍樓裏走出來。那日陽光很好,他皺著眉頭站在籃球架下,對著趴在上面的方洵冷冷地說:“爬那麽高幹什麽,我住一樓,102……”
然後他們開始出雙入對。
然後他們開始你儂我儂。
他成了冷眼旁觀的那一個。
s大學一向生機盎然的春景,突然變了天,那放眼望去滿目的梔子盛放,怎麽成了一片蒼白?
然而很快,蒼白淪為血色。
那日,他剛走出校門,就被一群拎著長刀的社會青年圍住了,從他們的話裏隱約知道是之前被他打得住院的其中一個男生因為記恨在心,所以花了錢找人來尋仇,他寡不敵眾,被砍了七八刀。
恍恍惚惚的,看見方洵嚇得煞白的臉,她撥開圍觀的人群,顫抖著雙手把他從血泊裏扶起來。
他有點抗拒,不願意她看到自己現在的樣子,她卻固執地攙扶著他的胳膊,非要送他去醫院。
他看著她煞白的臉,不知怎麽就問了一句:“終於追到了?“
她一臉茫然。
其實,這樣也好,笑著比哭著好,比失落好,比什麽都不知道不確定一味傻等著好,他該祝福。
其實有點不敢相信秦朔的突然離開。
因為一直明白,方洵的喜歡不是一廂情願,秦朔的感情,雖然克制,雖然遲鈍,但也是真的。
只是,怎麽可以說走就走,連聲招呼都不打呢?
方洵突然就變了,她再也不是那個大大咧咧,沒心沒肺笑著的方洵,她開始頹廢起來,沈郁起來,將自己小心地藏在一個灰暗角落,郁郁寡歡。
他偶爾會看到她喝酒。
怎麽都勸不了,他只能陪她喝,陪她瘋,陪她哭,陪她鬧。
陪她一起詛咒那個突然失蹤的人一輩子都不開心,一輩子都後悔,灑脫的發誓說就算他哭著回來求得原諒,她也不再理他。
周闊知道,那些話都是假的。
因為她的眼淚是真的。
他開始每天陪她到她的班級上課,陪她聽自己完全不感興趣的語言文學。
他會每天變著法的講很多有趣的笑話給她聽,然後小心的觀察她臉上是不是會有一絲笑的表情。
也會每天一起吃飯的時候,下意識地避開小操場前的籃球架。
他們開始出雙入對,但不是因為愛情。
可那時的方洵,卻把這種感情看作比愛情更可貴。
雖然她從來不說,心裏卻漸漸出現曙光。
她自己也奇怪,曾經那樣哭過,那樣痛過,究竟是什麽在慢慢治愈她的傷?
然後就把一切歸功於時間,是啊,時間是良藥。
日覆一日,日子過得很簡單,方洵在本校讀研,周闊背著父母偷偷考研,陪她留在了s大。
家裏吵得天翻地覆,父親的本意是要他到公司跟周翦學做生意,他偏偏要在學校讀自己並不喜歡也絲毫不感興趣的文學專業,只為了陪在方洵身邊,等她慢慢的好起來。
他的父親一面妥協,一面又同掌管盛世集團的厲家合作,給周闊和厲抒甯定下了婚約,周闊知道後死活不同意,於是家裏采取了強制手段,將他鎖在房間裏三個月。
周闊想盡一切辦法,最後鬧到絕食才被他父親放出來。
他想,他一定得表白了。
可是胤陽出現了。
後悔是什麽滋味兒?
人的一生大概都會嘗過一次。
他對方洵充滿了憐惜,不願在她最失落最無助的時候趁虛而入,他想等她好起來,等到她有勇氣也有力氣再愛,他自己也不明白,他為什麽非要做個正人君子,為什麽不肯趁虛而入?於是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失去,而這一回,再也無法挽回了。
因為方洵看起來那麽快樂,甚至比跟秦朔在一起還要快樂,這樣的快樂,若是打擾了,連他自己都不會原諒自己。
他覺得胤陽才是方洵的救贖,也是方洵的命中註定。
只是他不知道,在秦朔離開,胤陽出現的兩年空白裏,是他在方洵日漸頹敗的生命裏填充了新的顏色,是他給了她重新去愛的勇氣,給她空洞的靈魂註入了希冀和曙光。
當然,方洵也不知道,胤陽更不知道,沒有人知道。
從來只是他一個人的秘密。
那日陽光燙人,醫院樓前,柳樹下的長椅上,方洵和胤陽兩個人手握著手,靜靜凝視。
他就知道一切再不能重來。
可他會永遠記得,那個春深,她將他從血泊中扶起,眼裏全是慌亂無措,臉色煞白,還一直對他說沒事,沒事的方洵!
那個想用一生去呵護,她卻永遠不可能知情的方洵!
那個看似神經大條,沒心沒肺,其實也認真,也固執,也有俠骨柔情的方洵!
那是他永遠得不到的方洵!
——我從來不認為,愛上你,是我有錯,
只不過愛情中,終究要有人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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