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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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聽過的第一場明星演唱會就是在這裏,那時偌大的場館裏坐了浩浩蕩蕩上萬人,此起彼伏的尖叫歡呼聲震耳欲聾,滿場明黃色的熒光棒交相輝映,打著各種logo的燈牌卻只閃耀一個人的名字,那樣絢爛的舞臺,那個人感動的淚水,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們陌生又熟悉的擁抱,腦子裏突然就浮現很多畫面,那還是在大三的時候,每天除了上課,爬籃球架偷窺秦朔,就是跟室友一起追星,她也曾因此逃課,也曾在大雨中舉著燈牌只為在那人走過紅毯時遙遙的喊一嗓子,也曾電腦前奮戰幾天幾夜不停歇只為他能得到一個獎項而努力投票,也曾為了他的第一張專輯,第一次電影感動的大哭大笑,那時聽說他要舉辦第一場演唱會,她激動的跳起來高聲歡呼,對秦朔軟磨硬泡讓他陪她一起去看,可秦朔不喜歡那些,怎麽都不肯答應,後來她一個人去了,演唱會結束已經夜裏十一點,她從體育場走出來,外面下著雨,秦朔就坐在正門前的一張長椅上等她,渾身淋透了,不知道等了多久,回頭望見她沒有生氣也沒有抱怨,只是淡淡的問了句:“結束了?”
她錯愕的看著黑暗中那張有些蒼白卻故作若無其事的臉孔,只覺得喉嚨一哽,眼淚就掉了下來。
他微微皺了皺眉,走過來摸摸他的頭,漫不經心的說了句:“給人補課回來路過這裏,想到你之前說要來看演唱會,就等了幾分鐘。”
他說的那樣輕描淡寫,可後來她聽白桐說那天秦朔特意問過她知不知道演唱會的場地,他一早就來了,只是方洵只顧著跟外地來的一些朋友說笑,沒有看到他,而他也沒有走上前。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沈默不喜言語也不善表達,為人冷淡又嚴肅,用白桐的話來說,是個超級無趣的人,除了長得帥點真不知道還有什麽可取之處,不知道她怎麽就看上了他,其實方洵自己也不知道,或許是那日的陽光特別好,或許是她那日的心情特別好,她在校園的林蔭道一眼就看到了那個綻放在陽光下的明朗笑容,他對她笑了,她以為這就是一見鐘情,後來白桐十分仗義的提醒她:“人家哪裏是對你笑,人家是對著你身後的系主任笑啊,你是不是太自作多情了大姐。”
但她覺得,不管那個笑容是不是因為她,但她恰巧看到了,這是什麽?這是緣分。
然後白桐徹底敗下來了。
然後她就徹底陷進去了。
然後她開始註意他,打聽他的名字,專業,興趣愛好,有沒有女朋友,總是刻意制造一些偶遇,借機搭訕,最後靠著幾個要好的同學關系順利打聽到了他的宿舍,知道那就是學校小操場正對著的302寢室。
於是她開始了沒羞沒臊的偷窺生涯。
她不知道秦朔怎麽看她,但是對於她明目張膽的喜歡,明目張膽的偷窺他並沒有很生氣,在她刻意出現,刻意搭訕的時候也沒有對她擺臉色,所以她覺得秦朔並不討厭她,這是個很好的開始,而事實也是如此,即使大家已經開始議論紛紛,看到他會不經意的投來古怪眼神,他也沒有在意,照常上自己的課,過自己的日子,對方洵的態度一直不冷不熱,不拒絕也不主動靠近,可是越這樣越撩撥的方洵心裏癢癢,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他的想法。
她還記得那天的天氣特別好,她像往常一樣趴在籃球架上偷窺傳說中的302,那時本該像往常一樣在寢室啃書本的秦朔突然出現在籃球架下,他穿了件白色的t恤,襯得他那張冷淡到發白的臉孔十分明朗幹凈,他就那樣站在籃球架下,眉頭微皺,一臉思索的看著她。
她嚇得差點從籃球架上掉下來,無措地看著突然出現在眼前的俊臉,完全不知做出什麽反應,趴在那裏楞怔了好半天,最後還是秦朔先說話:“爬那麽高幹什麽,我住一樓,102……”
方洵手一抖,直接從籃球架上掉了下來。
所幸秦朔接住了她,沒傷沒殘,但是受驚不小,秦朔扶著她去學校的醫務室檢查了下,確認沒什麽問題才稍稍放心。看著沒心沒肺的傻笑著,一直說沒事沒事的她,他突然就有些生氣,臉色十分不好看:“以後別爬那麽高了,不知道危險麽。”
她終於止住笑,擡頭直視著他的眼睛,試探著問道:“其實,你為什麽會來呢,我以為我這樣偷看你,你會很生氣,根本不想理我。”
“是很生氣。”他恨鐵不成鋼的看著她,“但實在忍不了了。”
“忍不了什麽?”方洵激動的看著他,心想不會是要對我表白吧。
他一臉從容:“你太笨了。”
一盆冷水潑下來,她有些不好意思摸摸鼻子,失落道:“唉,是吧,我也這麽覺得,不過傻人有傻福,這次謝謝你了,如果不是你接住我,我可能就摔瘸了,那樣的話……”
他生硬打斷:“那我只能抱你過來了。”
她驚愕的張大嘴巴,第一反應就是,還得再摔一次。
後來秦朔走了,她站在醫務室的門口,呆呆的望著那個英挺俊拔的身影,不舍得移開視線,那日陽光很好,灑在他身上,像一束追光,她想那一刻他若是回頭,陽光下他的笑容一定很好看。
他的腳步越來越慢,最後突然停住,猶豫了一下,他回過頭來,沒笑,可一貫冷淡的臉上居然有了一絲羞赧表情。
那日陽光正好,海棠樹上不知什麽時候悄然開出粉色花苞,她的笑容很是明媚耀眼。
那天之後方洵再沒有爬籃球架,但她實在想把放假消息存心想看她出糗的混蛋找出來,後來想想還是算了,如果沒有那人的惡作劇,秦朔就不會出現,她也不會掉下來,秦朔不會接住她,他們就不會開始……
算來算去,她怎麽都該好好謝謝人家。
後來,兩個人在一起之後,她就會陪他上課,他認真聽課的時候,她就在一邊偷偷吃零食,翻看娛樂雜志,或者支著頭看他專註的模樣,下了課兩個人一起吃飯,一起去圖書館,周末一起爬山看日出,那些日子很簡單,但是很快樂。
她從不懷疑秦朔是否真心喜歡過她,他的關心,他的擁抱,他只對她展露的笑,都是真的,而那些回不去的時光,它是屬於她和他的獨家記憶,連胤陽都給不了。
如果不是他的離開,他們本來會很好的走下去。
可惜,沒有如果。Y
一輛黑色奔馳忽的停在了馬路邊,與方洵不過幾步距離,聽到明顯的剎車聲,方洵慢慢回頭,平靜目光在望見走下車來的那個高大身影時變得閃爍,有些無措的轉過頭來,心虛的聽著身後的腳步聲越來越近。
“沒想到會在這兒碰見你。”他看著她,又看了看體育館已經刷過新漆的大門,有些唏噓感概,“這裏沒怎麽變。”
她沒回頭,而是定定看著前方的一處角落:“我也沒想過你會回來,怎麽,終究是美國的飯不好吃吧?”
他苦笑一聲,沒答。頓了片刻,突然問道:“學校門前賣涼皮的攤子還在麽?”
“在,還是一樣味道。”
肯定的口氣仿佛給了他繼續下去的勇氣,冷淡的臉上竟有了一絲喜悅之色。
“那……”
“可是漲價了。”她突然截斷他的話,接著笑著嘆了口氣,“終究沒有什麽,是一成不變的。”
聽出她話裏的意思,他微微垂下眼睫,黑亮的眸子裏有一閃而逝的歉疚,聲音卻強自鎮定:“你還是不能原諒我麽?”
方洵嗤笑一聲,還是漫不經心的模樣:“沒什麽原諒不原諒的,你又不欠我錢,當然可以想走就走,我沒理由惦記,也沒理由生氣。”
他走過來,站在她面前,身形高大的可以完全遮住照在她身上的一束陽光,將她攏在自己的陰影裏,然後直視著她想要躲閃的眼睛,語氣肯定道:“那為什麽不敢看我?方洵,其實你還在意我。”
不知道為什麽,明明看不到陽光,卻感到眼裏一陣刺痛,她皺了皺眉,偏頭躲開他目光:“你太高估自己了吧,而且……”她頓了頓,自嗓子裏發出極低的一聲冷笑,“你有什麽資格對我說這樣的話。”
一瞬間的沈默。
她知道這樣的話很傷人,尤其是對秦朔這種不善言辭又內心敏感的人,她從前不會對他說這樣的話,當然,從前他也不會做出讓她說出這番話的事。
他的臉色有些發白,是想要確認一件事最後卻被人狠狠戳穿的那種無力,陽光在他背後,他的臉有一些冰冷的陌生感和極度沈寂的陰暗,兩個人都沒有再說話。
似乎想到什麽,他突兀的笑了一聲,那笑聲有些冰冷,也有些厚重:“方洵,你一點都沒變。”他伸手扣住她肩膀,“喜歡說謊,但說謊的時候從來不看著人。”
方洵感到自己的身體緊繃的近乎僵硬,眼前好像是白花花的一片,他的聲音比從前沈厚,但聽在耳裏卻覺得支離破碎,微微垂眼看著他扣著自己肩膀的手,半天沒說話。
身邊偶爾有人經過,投來好奇目光,然後撇撇嘴走遠,她緊緊咬著嘴唇,壓抑在心底那些躁亂的情緒就要按捺不住,在身體裏瘋狂的翻湧,啃噬,叫人無所適從卻避無可避。眼睛有些澀澀的疼,她擡手揉了揉,然後慢慢看過來,一眨不眨的看著他那雙漆黑的眼睛,突然冷笑一聲:“別以為你很了解我,秦朔,你就是這樣自以為是,以為自己高高在上,別人都是傻瓜,所以可以想丟就丟。可我告訴你,從你丟了我的那一刻起,我就對自己說一定要忘了你,我要忘記跟你在一起經歷的所有事,也忘記你對我的好。兩年,我已經記不清你的樣子了,很快我會連你的名字也徹底忘記,如果這個世上有一個人值得我珍惜在意,那一定不是你。你問我為什麽不看你?假設,曾經你不小心被電線桿撞到過,雖然後來忘記了疼痛,但還是習慣性的繞著它走,你覺得是為什麽?難道是因為你放不下電線桿麽,不過是因為人都有逃避疼痛的本能罷了。”
他按在她肩膀的雙手突然變得無力,然後慢慢垂了下去:“是麽?”
“你剛剛說這裏沒怎麽變,呵……怎麽會沒變。”她伸手指指遠處,“那個“館”字上面的燈,晚上的時候不亮了,也一直沒人想過修理。你以為沒變,其實只是因為自己看不見,便可笑的以為全世界都看不見,你從前說我天真,其實你自己,才是最天真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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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錯愕的看著黑暗中那張有些蒼白卻故作若無其事的臉孔,只覺得喉嚨一哽,眼淚就掉了下來。
他微微皺了皺眉,走過來摸摸他的頭,漫不經心的說了句:“給人補課回來路過這裏,想到你之前說要來看演唱會,就等了幾分鐘。”
他說的那樣輕描淡寫,可後來她聽白桐說那天秦朔特意問過她知不知道演唱會的場地,他一早就來了,只是方洵只顧著跟外地來的一些朋友說笑,沒有看到他,而他也沒有走上前。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沈默不喜言語也不善表達,為人冷淡又嚴肅,用白桐的話來說,是個超級無趣的人,除了長得帥點真不知道還有什麽可取之處,不知道她怎麽就看上了他,其實方洵自己也不知道,或許是那日的陽光特別好,或許是她那日的心情特別好,她在校園的林蔭道一眼就看到了那個綻放在陽光下的明朗笑容,他對她笑了,她以為這就是一見鐘情,後來白桐十分仗義的提醒她:“人家哪裏是對你笑,人家是對著你身後的系主任笑啊,你是不是太自作多情了大姐。”
但她覺得,不管那個笑容是不是因為她,但她恰巧看到了,這是什麽?這是緣分。
然後白桐徹底敗下來了。
然後她就徹底陷進去了。
然後她開始註意他,打聽他的名字,專業,興趣愛好,有沒有女朋友,總是刻意制造一些偶遇,借機搭訕,最後靠著幾個要好的同學關系順利打聽到了他的宿舍,知道那就是學校小操場正對著的302寢室。
於是她開始了沒羞沒臊的偷窺生涯。
她不知道秦朔怎麽看她,但是對於她明目張膽的喜歡,明目張膽的偷窺他並沒有很生氣,在她刻意出現,刻意搭訕的時候也沒有對她擺臉色,所以她覺得秦朔並不討厭她,這是個很好的開始,而事實也是如此,即使大家已經開始議論紛紛,看到他會不經意的投來古怪眼神,他也沒有在意,照常上自己的課,過自己的日子,對方洵的態度一直不冷不熱,不拒絕也不主動靠近,可是越這樣越撩撥的方洵心裏癢癢,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他的想法。
她還記得那天的天氣特別好,她像往常一樣趴在籃球架上偷窺傳說中的302,那時本該像往常一樣在寢室啃書本的秦朔突然出現在籃球架下,他穿了件白色的t恤,襯得他那張冷淡到發白的臉孔十分明朗幹凈,他就那樣站在籃球架下,眉頭微皺,一臉思索的看著她。
她嚇得差點從籃球架上掉下來,無措地看著突然出現在眼前的俊臉,完全不知做出什麽反應,趴在那裏楞怔了好半天,最後還是秦朔先說話:“爬那麽高幹什麽,我住一樓,102……”
方洵手一抖,直接從籃球架上掉了下來。
所幸秦朔接住了她,沒傷沒殘,但是受驚不小,秦朔扶著她去學校的醫務室檢查了下,確認沒什麽問題才稍稍放心。看著沒心沒肺的傻笑著,一直說沒事沒事的她,他突然就有些生氣,臉色十分不好看:“以後別爬那麽高了,不知道危險麽。”
她終於止住笑,擡頭直視著他的眼睛,試探著問道:“其實,你為什麽會來呢,我以為我這樣偷看你,你會很生氣,根本不想理我。”
“是很生氣。”他恨鐵不成鋼的看著她,“但實在忍不了了。”
“忍不了什麽?”方洵激動的看著他,心想不會是要對我表白吧。
他一臉從容:“你太笨了。”
一盆冷水潑下來,她有些不好意思摸摸鼻子,失落道:“唉,是吧,我也這麽覺得,不過傻人有傻福,這次謝謝你了,如果不是你接住我,我可能就摔瘸了,那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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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驚愕的張大嘴巴,第一反應就是,還得再摔一次。
後來秦朔走了,她站在醫務室的門口,呆呆的望著那個英挺俊拔的身影,不舍得移開視線,那日陽光很好,灑在他身上,像一束追光,她想那一刻他若是回頭,陽光下他的笑容一定很好看。
他的腳步越來越慢,最後突然停住,猶豫了一下,他回過頭來,沒笑,可一貫冷淡的臉上居然有了一絲羞赧表情。
那日陽光正好,海棠樹上不知什麽時候悄然開出粉色花苞,她的笑容很是明媚耀眼。
那天之後方洵再沒有爬籃球架,但她實在想把放假消息存心想看她出糗的混蛋找出來,後來想想還是算了,如果沒有那人的惡作劇,秦朔就不會出現,她也不會掉下來,秦朔不會接住她,他們就不會開始……
算來算去,她怎麽都該好好謝謝人家。
後來,兩個人在一起之後,她就會陪他上課,他認真聽課的時候,她就在一邊偷偷吃零食,翻看娛樂雜志,或者支著頭看他專註的模樣,下了課兩個人一起吃飯,一起去圖書館,周末一起爬山看日出,那些日子很簡單,但是很快樂。
她從不懷疑秦朔是否真心喜歡過她,他的關心,他的擁抱,他只對她展露的笑,都是真的,而那些回不去的時光,它是屬於她和他的獨家記憶,連胤陽都給不了。
如果不是他的離開,他們本來會很好的走下去。
可惜,沒有如果。Y
一輛黑色奔馳忽的停在了馬路邊,與方洵不過幾步距離,聽到明顯的剎車聲,方洵慢慢回頭,平靜目光在望見走下車來的那個高大身影時變得閃爍,有些無措的轉過頭來,心虛的聽著身後的腳步聲越來越近。
“沒想到會在這兒碰見你。”他看著她,又看了看體育館已經刷過新漆的大門,有些唏噓感概,“這裏沒怎麽變。”
她沒回頭,而是定定看著前方的一處角落:“我也沒想過你會回來,怎麽,終究是美國的飯不好吃吧?”
他苦笑一聲,沒答。頓了片刻,突然問道:“學校門前賣涼皮的攤子還在麽?”
“在,還是一樣味道。”
肯定的口氣仿佛給了他繼續下去的勇氣,冷淡的臉上竟有了一絲喜悅之色。
“那……”
“可是漲價了。”她突然截斷他的話,接著笑著嘆了口氣,“終究沒有什麽,是一成不變的。”
聽出她話裏的意思,他微微垂下眼睫,黑亮的眸子裏有一閃而逝的歉疚,聲音卻強自鎮定:“你還是不能原諒我麽?”
方洵嗤笑一聲,還是漫不經心的模樣:“沒什麽原諒不原諒的,你又不欠我錢,當然可以想走就走,我沒理由惦記,也沒理由生氣。”
他走過來,站在她面前,身形高大的可以完全遮住照在她身上的一束陽光,將她攏在自己的陰影裏,然後直視著她想要躲閃的眼睛,語氣肯定道:“那為什麽不敢看我?方洵,其實你還在意我。”
不知道為什麽,明明看不到陽光,卻感到眼裏一陣刺痛,她皺了皺眉,偏頭躲開他目光:“你太高估自己了吧,而且……”她頓了頓,自嗓子裏發出極低的一聲冷笑,“你有什麽資格對我說這樣的話。”
一瞬間的沈默。
她知道這樣的話很傷人,尤其是對秦朔這種不善言辭又內心敏感的人,她從前不會對他說這樣的話,當然,從前他也不會做出讓她說出這番話的事。
他的臉色有些發白,是想要確認一件事最後卻被人狠狠戳穿的那種無力,陽光在他背後,他的臉有一些冰冷的陌生感和極度沈寂的陰暗,兩個人都沒有再說話。
似乎想到什麽,他突兀的笑了一聲,那笑聲有些冰冷,也有些厚重:“方洵,你一點都沒變。”他伸手扣住她肩膀,“喜歡說謊,但說謊的時候從來不看著人。”
方洵感到自己的身體緊繃的近乎僵硬,眼前好像是白花花的一片,他的聲音比從前沈厚,但聽在耳裏卻覺得支離破碎,微微垂眼看著他扣著自己肩膀的手,半天沒說話。
身邊偶爾有人經過,投來好奇目光,然後撇撇嘴走遠,她緊緊咬著嘴唇,壓抑在心底那些躁亂的情緒就要按捺不住,在身體裏瘋狂的翻湧,啃噬,叫人無所適從卻避無可避。眼睛有些澀澀的疼,她擡手揉了揉,然後慢慢看過來,一眨不眨的看著他那雙漆黑的眼睛,突然冷笑一聲:“別以為你很了解我,秦朔,你就是這樣自以為是,以為自己高高在上,別人都是傻瓜,所以可以想丟就丟。可我告訴你,從你丟了我的那一刻起,我就對自己說一定要忘了你,我要忘記跟你在一起經歷的所有事,也忘記你對我的好。兩年,我已經記不清你的樣子了,很快我會連你的名字也徹底忘記,如果這個世上有一個人值得我珍惜在意,那一定不是你。你問我為什麽不看你?假設,曾經你不小心被電線桿撞到過,雖然後來忘記了疼痛,但還是習慣性的繞著它走,你覺得是為什麽?難道是因為你放不下電線桿麽,不過是因為人都有逃避疼痛的本能罷了。”
他按在她肩膀的雙手突然變得無力,然後慢慢垂了下去:“是麽?”
“你剛剛說這裏沒怎麽變,呵……怎麽會沒變。”她伸手指指遠處,“那個“館”字上面的燈,晚上的時候不亮了,也一直沒人想過修理。你以為沒變,其實只是因為自己看不見,便可笑的以為全世界都看不見,你從前說我天真,其實你自己,才是最天真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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