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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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緣分有時候很奇怪,明明看似不可能的兩個人, 往往最後總能發生這什麽。
林家在宜城也算是大戶人家, 林父靠餐飲業起家, 後來涉足旅游業,房地產。雖不及孟家蘇家雷家,但在宜城也算是中流砥柱。
林父早年忙事業, 只生了一個女兒, 取名林麥。由於只有這麽一個女兒, 秉承著富養女的原則, 林麥被林父林母寵上了天。
在寵愛中長大的孩子, 難免性格傲慢,林麥大小姐脾氣在這一天天中養成。
林父為了歷練女兒, 特意出資給她成立了工作室,涉及業務是:室內設計。
二十三歲的林麥, 在圈子裏已經小有名氣, 閑暇之於, 她最喜歡找自己的好姐妹季暖暖逛街購物。
她的人生哲理是:人生短暫,及時行樂, 切莫蹉跎了青春年華。
為了不辜負青春, 她還時不時的組織些聚會, 維持上流圈子裏的塑料姐妹情誼。
這天,天氣有些冷,風拂為人臉上隱隱有些疼。
林麥穿著一身超短裙,下搭漁網襪, 腳蹬及膝長靴,靴子四周鑲嵌著閃耀的寶石。
寶石鋥亮熠熠生輝。
她擡手攏了攏身上的粉色風衣,精致的妝容上好看不出一絲冷意。不過,只有她自己知道,今天簡直太他媽冷了。
她微蹙眉,要不是怕林夫人的碎碎念和梨花帶雨的樣子,打死她都不會出來……相親。
對,她今天就是出來相親的。
聽說對方是個海歸男,學歷挺好,家世也不錯。
但林麥很討厭這種認識男人的方式,有種“她急著出嫁”的感覺。
為了表示不滿,她特意打扮的另類些,煙熏妝,口紅也是用的最艷麗的那種,及肩長發燙成了羊卷狀,黃色。
遠遠望去,小太妹的既視感。
今天,她到的有些早,等人時,她拿出手機玩起了王者。
“靠,會不會玩!”
“大哥,你傻B嗎!”
“餵,餵,你眼睛是窟窿呀!”
林麥邊玩邊罵,勢有把小太妹形象進行到底的意思。
她玩的正嗨時,對面有人坐下,那人聲音溫柔動聽,“小姐,我可以坐這嗎?”
林麥頭都沒擡,不耐煩道:“不好意思,我在等人。”
“請問小姐在等誰?”
林麥有些暴躁,今天心情太不好,又被逼著相親,玩個游戲,隊友還是菜雞,現在氣的想跳腳,語氣也更加不好起來,“誒,我認識你嗎?”
她說著擡起頭,慢悠悠掀開眼皮,眸底映出男人的影子。
男人穿著一身格子西裝,臂彎處掛著一件淡色風衣,他身形修長,俊美的臉上揚著禮貌的笑。
林麥一頓,她盯著男人瞧了一會兒,認出他就是和她相親的男人。
“我可以坐下嗎?”男人問。
林麥坐直身子,放下手機,眼尾上揚,淡淡道:“請坐。”
男人坐下後,氣氛一時變得有些尷尬,她端起面前得杯子輕抿一口水,“你叫?”
“薛林。”男人有禮貌的回。
林麥本身排斥相親,這次出來也就是意思意思,她把水杯放下,“薛先生,既然我們都見過了,那我先走了。”
薛林伸出手,“林小姐等一下。”
林麥狹長的眸微微瞇起,“有事?”
“林小姐,既然來了那喝杯咖啡再走吧。”薛林說話聲音很溫泉,不急不慢,完全不介意林麥的態度。
林麥拒絕的話,在唇齒間滾動數次,想起出門前自家老媽的警告,不太情願的說:“好吧。”
薛林擡手招來侍者,沒多久,侍者端著兩杯拿鐵走來。
林麥拿起勺子慢慢攪動,薛林開始找話題聊天。
男人很健談,懂得也很多,別看回國才不久,很多事情都知曉,讓林麥驚訝的是,他竟然認識肖放。
有了共同認識的人,氣氛變得比方才也融洽些,林麥的抵觸心裏,也消失不少。
他們在咖啡廳呆了一個小時,打破了林麥歷來的相親時間。
林麥對他的觀感呈上升勢變好。
時間不知不覺又過了半個小時,林麥看看時間,心裏一顫,靠,怎麽過去這麽久了。
她輕咳一聲,“時間不早,我要回家了。”
薛林垂眸看了眼腕表,時間將近十一點,他緩緩翹起唇,“馬上要中午了,不知道林小姐方不方便一起吃飯?”
林麥搖搖頭,“不好意思,不太方便。”
薛林也不堅持,臉上依舊含著笑,“那只好下次了。”
林麥眨眨眼,下次。
她什麽時候說還有下次了?!
薛林起身伸出手,“林小姐,認識你很高興。”
林麥起身,也伸手輕輕回握,手指尖傳來冰涼的觸感,她蹙眉看向面前的男人。
他是從冰窖出來的??
忽然,門口有人走進來,步伐邁得很快,帶起一股風。
林麥收回手,眼角餘光掃了眼前方,待看清男人時,眼眸倐地大睜。
怎麽會遇到他?
他沒事來這裏做什麽?
林麥拿起桌子上的包,遮擋到臉前。不過她速度有些慢,到底還是被看見。
雷霆停止和身邊人的交談,闊步朝林麥走來。
他今天穿了件白色高定西裝,內搭同色系襯衣,藍色領帶,短發打理的一絲不茍。
他單手抄進口袋裏,遠遠看去,氣質比那些時尚周刊的模特還要帥氣。
他臉部輪廓立體,尤其是那雙桃花眼,時時刻刻泛著光。
林麥瞇眼咬唇,今天出門忘看黃歷了,被這個狗男人看到她相親,一會兒還指不定怎麽挖苦她呢。
她現在只能祈禱狗男人沒看到她。
許是上帝太忙,林麥的祈禱落空,雷霆走到她面前,先是側眸打量下眼前的男人,隨後伸出手,一點點推開林麥的包。
林麥深呼吸一下,瞬間變了臉,笑著睨向他,“嗨,真巧。”
雷霆挑挑眉,一臉的不屑,“你不要告訴我,你在相親?”
林麥自打看見他,就想揍人,但該維持的淑女形象還是要維持,她咬牙說:“你管我。”
雷霆湊到她身側,低頭在她耳畔輕吹一口氣,“你這眼光……”
後面的話他眉說出口。
林麥被吹得耳根發癢,什麽叫她這眼光?
她眼光怎麽了??
林麥轉頭回視他,“你是不是很閑?”
真是鹹吃蘿蔔淡操心。
從來沒人敢當面頂撞雷霆,林麥是第一個,他狹長的眸揚起好看的弧度,陰惻惻道:“以後把眼睛擦亮了再出門。”
林麥:“……”
雷霆隨後又補了一刀,“你也不看看人家這氣質,是你能配的上的嗎?可千萬不要禍害了祖國的好同胞。”
“禍害”這詞用的很嚴重,林麥立刻鼓起了腮幫子,她就說嘛,只要遇到狗男人準沒好事。
薛林在林麥發飆前開了口,話是對雷霆說的,“這位先生,請註意您的用詞,林小姐是一個很美麗的女性,我很欣賞她。”
“美麗的女性?欣賞?”雷霆擡腳走到薛林面前,他最討厭這種表裏不一的男人了,“她是你能欣賞的嗎?”
“你配嗎?”
雷霆一句話,放了兩次刀,林麥氣的火冒三丈,狗男人有病吧。
她張嘴想罵,誰知道雷霆擡腳向前走去,理也沒理她。
林麥舉起提包。
薛林走上前,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林小姐。”聲音不算大,但還是傳到了雷霆的耳中。
他頓住腳,向後轉身,眸光在看到男人握著林麥的手腕時,心情頃刻間變得不好起來。
說不上哪裏不好,總之就是很不好。
雷霆漸漸瞇起眼,眸底閃過犀利的光,他直勾勾的鎖著林麥的臉。
片刻後,他折回來,一把扯上林麥的另一只胳膊,話也不說拉著人便往外走。
彼時,林麥的另一只胳膊被薛林拉著,兩個男人誰都不肯松手。
雷霆雙眉攏到一起,從牙縫中吐出兩個字,“放手。”
薛林似乎也來了勁,手攥的比方才更緊,不過他聲音不高,依舊如常,“你放手。”
這個世界上敢跟雷霆叫板的人還沒出生,若不是時機不合適,她還真想給這個男人鼓鼓掌。
這次他沒說話,用力一扯。林麥跌到了他懷裏。
他摟上林麥的肩,給了薛林一個挑釁的眼神,“我希望咱們永遠不要再見。”
話落,他摟著林麥向前走去。
薛林擡腳去追,被不知道什麽時候進來的兩個男人給攔截住。
看樣子,這兩個男人是剛才那個男人的保鏢。
林麥被雷霆大力的摟著出了咖啡廳的門,她用力掙紮,“你放開我。”
雷霆沒松手,把人扯的更近些,語氣裏含著怒氣,“你就這麽想男人?”
林麥瞪向他,“要你管。”
自從那次雷霆送她回家後,她和雷霆的關系就發生了變化。
這個狗男人每次見她都要懟她,她合理懷疑,他有病!
雷霆覺得任何女人都沒林麥難搞,上次送她回家,兩個人明明在車裏都親了,可她事後總裝出一副不熟的樣子。
怎麽著,親了想不負責,沒門!
“不用我管用誰管。”雷霆眼眸瞇成一道縫,“難道你看上剛才那個小白臉了?”
這句話似乎碾碎了從嘴裏吐出來的,帶著冷冷的氣息。
林麥被話刺激的腦袋一懵,要是殺人不犯法,她現在最想做的事:直接給雷霆開瓢,她倒要看看他腦袋裏是什麽構造,整天一副欠揍的樣子。
林麥死死盯著他,在沒法給他開瓢的情況下,選擇用最原始的方法,她今天穿了雙八寸高的靴子。
鞋跟很尖,很適合做某種事。
須臾,她擡腳狠狠踩向男人的腳。
“啊——林麥!”雷霆痛的驚呼一聲。
林麥臉上露出得意的笑,眼神裏也含著挑釁,“活該。”
雷霆臉倐地逼近她,在她驚訝中,一把抱起她,“看我怎麽罰你!”
作者有話要說: 想先寫林麥和雷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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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寵愛中長大的孩子, 難免性格傲慢,林麥大小姐脾氣在這一天天中養成。
林父為了歷練女兒, 特意出資給她成立了工作室,涉及業務是:室內設計。
二十三歲的林麥, 在圈子裏已經小有名氣, 閑暇之於, 她最喜歡找自己的好姐妹季暖暖逛街購物。
她的人生哲理是:人生短暫,及時行樂, 切莫蹉跎了青春年華。
為了不辜負青春, 她還時不時的組織些聚會, 維持上流圈子裏的塑料姐妹情誼。
這天,天氣有些冷,風拂為人臉上隱隱有些疼。
林麥穿著一身超短裙,下搭漁網襪, 腳蹬及膝長靴,靴子四周鑲嵌著閃耀的寶石。
寶石鋥亮熠熠生輝。
她擡手攏了攏身上的粉色風衣,精致的妝容上好看不出一絲冷意。不過,只有她自己知道,今天簡直太他媽冷了。
她微蹙眉,要不是怕林夫人的碎碎念和梨花帶雨的樣子,打死她都不會出來……相親。
對,她今天就是出來相親的。
聽說對方是個海歸男,學歷挺好,家世也不錯。
但林麥很討厭這種認識男人的方式,有種“她急著出嫁”的感覺。
為了表示不滿,她特意打扮的另類些,煙熏妝,口紅也是用的最艷麗的那種,及肩長發燙成了羊卷狀,黃色。
遠遠望去,小太妹的既視感。
今天,她到的有些早,等人時,她拿出手機玩起了王者。
“靠,會不會玩!”
“大哥,你傻B嗎!”
“餵,餵,你眼睛是窟窿呀!”
林麥邊玩邊罵,勢有把小太妹形象進行到底的意思。
她玩的正嗨時,對面有人坐下,那人聲音溫柔動聽,“小姐,我可以坐這嗎?”
林麥頭都沒擡,不耐煩道:“不好意思,我在等人。”
“請問小姐在等誰?”
林麥有些暴躁,今天心情太不好,又被逼著相親,玩個游戲,隊友還是菜雞,現在氣的想跳腳,語氣也更加不好起來,“誒,我認識你嗎?”
她說著擡起頭,慢悠悠掀開眼皮,眸底映出男人的影子。
男人穿著一身格子西裝,臂彎處掛著一件淡色風衣,他身形修長,俊美的臉上揚著禮貌的笑。
林麥一頓,她盯著男人瞧了一會兒,認出他就是和她相親的男人。
“我可以坐下嗎?”男人問。
林麥坐直身子,放下手機,眼尾上揚,淡淡道:“請坐。”
男人坐下後,氣氛一時變得有些尷尬,她端起面前得杯子輕抿一口水,“你叫?”
“薛林。”男人有禮貌的回。
林麥本身排斥相親,這次出來也就是意思意思,她把水杯放下,“薛先生,既然我們都見過了,那我先走了。”
薛林伸出手,“林小姐等一下。”
林麥狹長的眸微微瞇起,“有事?”
“林小姐,既然來了那喝杯咖啡再走吧。”薛林說話聲音很溫泉,不急不慢,完全不介意林麥的態度。
林麥拒絕的話,在唇齒間滾動數次,想起出門前自家老媽的警告,不太情願的說:“好吧。”
薛林擡手招來侍者,沒多久,侍者端著兩杯拿鐵走來。
林麥拿起勺子慢慢攪動,薛林開始找話題聊天。
男人很健談,懂得也很多,別看回國才不久,很多事情都知曉,讓林麥驚訝的是,他竟然認識肖放。
有了共同認識的人,氣氛變得比方才也融洽些,林麥的抵觸心裏,也消失不少。
他們在咖啡廳呆了一個小時,打破了林麥歷來的相親時間。
林麥對他的觀感呈上升勢變好。
時間不知不覺又過了半個小時,林麥看看時間,心裏一顫,靠,怎麽過去這麽久了。
她輕咳一聲,“時間不早,我要回家了。”
薛林垂眸看了眼腕表,時間將近十一點,他緩緩翹起唇,“馬上要中午了,不知道林小姐方不方便一起吃飯?”
林麥搖搖頭,“不好意思,不太方便。”
薛林也不堅持,臉上依舊含著笑,“那只好下次了。”
林麥眨眨眼,下次。
她什麽時候說還有下次了?!
薛林起身伸出手,“林小姐,認識你很高興。”
林麥起身,也伸手輕輕回握,手指尖傳來冰涼的觸感,她蹙眉看向面前的男人。
他是從冰窖出來的??
忽然,門口有人走進來,步伐邁得很快,帶起一股風。
林麥收回手,眼角餘光掃了眼前方,待看清男人時,眼眸倐地大睜。
怎麽會遇到他?
他沒事來這裏做什麽?
林麥拿起桌子上的包,遮擋到臉前。不過她速度有些慢,到底還是被看見。
雷霆停止和身邊人的交談,闊步朝林麥走來。
他今天穿了件白色高定西裝,內搭同色系襯衣,藍色領帶,短發打理的一絲不茍。
他單手抄進口袋裏,遠遠看去,氣質比那些時尚周刊的模特還要帥氣。
他臉部輪廓立體,尤其是那雙桃花眼,時時刻刻泛著光。
林麥瞇眼咬唇,今天出門忘看黃歷了,被這個狗男人看到她相親,一會兒還指不定怎麽挖苦她呢。
她現在只能祈禱狗男人沒看到她。
許是上帝太忙,林麥的祈禱落空,雷霆走到她面前,先是側眸打量下眼前的男人,隨後伸出手,一點點推開林麥的包。
林麥深呼吸一下,瞬間變了臉,笑著睨向他,“嗨,真巧。”
雷霆挑挑眉,一臉的不屑,“你不要告訴我,你在相親?”
林麥自打看見他,就想揍人,但該維持的淑女形象還是要維持,她咬牙說:“你管我。”
雷霆湊到她身側,低頭在她耳畔輕吹一口氣,“你這眼光……”
後面的話他眉說出口。
林麥被吹得耳根發癢,什麽叫她這眼光?
她眼光怎麽了??
林麥轉頭回視他,“你是不是很閑?”
真是鹹吃蘿蔔淡操心。
從來沒人敢當面頂撞雷霆,林麥是第一個,他狹長的眸揚起好看的弧度,陰惻惻道:“以後把眼睛擦亮了再出門。”
林麥:“……”
雷霆隨後又補了一刀,“你也不看看人家這氣質,是你能配的上的嗎?可千萬不要禍害了祖國的好同胞。”
“禍害”這詞用的很嚴重,林麥立刻鼓起了腮幫子,她就說嘛,只要遇到狗男人準沒好事。
薛林在林麥發飆前開了口,話是對雷霆說的,“這位先生,請註意您的用詞,林小姐是一個很美麗的女性,我很欣賞她。”
“美麗的女性?欣賞?”雷霆擡腳走到薛林面前,他最討厭這種表裏不一的男人了,“她是你能欣賞的嗎?”
“你配嗎?”
雷霆一句話,放了兩次刀,林麥氣的火冒三丈,狗男人有病吧。
她張嘴想罵,誰知道雷霆擡腳向前走去,理也沒理她。
林麥舉起提包。
薛林走上前,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林小姐。”聲音不算大,但還是傳到了雷霆的耳中。
他頓住腳,向後轉身,眸光在看到男人握著林麥的手腕時,心情頃刻間變得不好起來。
說不上哪裏不好,總之就是很不好。
雷霆漸漸瞇起眼,眸底閃過犀利的光,他直勾勾的鎖著林麥的臉。
片刻後,他折回來,一把扯上林麥的另一只胳膊,話也不說拉著人便往外走。
彼時,林麥的另一只胳膊被薛林拉著,兩個男人誰都不肯松手。
雷霆雙眉攏到一起,從牙縫中吐出兩個字,“放手。”
薛林似乎也來了勁,手攥的比方才更緊,不過他聲音不高,依舊如常,“你放手。”
這個世界上敢跟雷霆叫板的人還沒出生,若不是時機不合適,她還真想給這個男人鼓鼓掌。
這次他沒說話,用力一扯。林麥跌到了他懷裏。
他摟上林麥的肩,給了薛林一個挑釁的眼神,“我希望咱們永遠不要再見。”
話落,他摟著林麥向前走去。
薛林擡腳去追,被不知道什麽時候進來的兩個男人給攔截住。
看樣子,這兩個男人是剛才那個男人的保鏢。
林麥被雷霆大力的摟著出了咖啡廳的門,她用力掙紮,“你放開我。”
雷霆沒松手,把人扯的更近些,語氣裏含著怒氣,“你就這麽想男人?”
林麥瞪向他,“要你管。”
自從那次雷霆送她回家後,她和雷霆的關系就發生了變化。
這個狗男人每次見她都要懟她,她合理懷疑,他有病!
雷霆覺得任何女人都沒林麥難搞,上次送她回家,兩個人明明在車裏都親了,可她事後總裝出一副不熟的樣子。
怎麽著,親了想不負責,沒門!
“不用我管用誰管。”雷霆眼眸瞇成一道縫,“難道你看上剛才那個小白臉了?”
這句話似乎碾碎了從嘴裏吐出來的,帶著冷冷的氣息。
林麥被話刺激的腦袋一懵,要是殺人不犯法,她現在最想做的事:直接給雷霆開瓢,她倒要看看他腦袋裏是什麽構造,整天一副欠揍的樣子。
林麥死死盯著他,在沒法給他開瓢的情況下,選擇用最原始的方法,她今天穿了雙八寸高的靴子。
鞋跟很尖,很適合做某種事。
須臾,她擡腳狠狠踩向男人的腳。
“啊——林麥!”雷霆痛的驚呼一聲。
林麥臉上露出得意的笑,眼神裏也含著挑釁,“活該。”
雷霆臉倐地逼近她,在她驚訝中,一把抱起她,“看我怎麽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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