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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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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七雄之中,中原五國皆以一月為正月,只有被稱為“蠻夷”的秦、楚兩國,是以果瓜飄香的十月為正月。

九月是秦國一年最後一個月,九月過完則是閏月,不管閏幾月都是在九月之後過,接著就是秦國的正月新年。

雖然戰國時代的人,沒有慶除夕過新年的愛好,但是每到年尾之時,年終總結報告也是要寫的——宗學也不例外。

到了閏月之時,宗學將會舉行讓從公元前二百年到公元二千年,兩千年來折磨無數學生,讓無數學生過不好年的……期末考試,也就是歲考。

別看秦國尊崇法國,但儒家六藝“禮、樂、射、禦、書、數”那是一個都不能少。

整個宗學裏,除了白仲和嬴政之外,那是沒有一個不“嗷嗷”叫喚的。

白仲不叫喚,那是因為知道自己肯定第一;嬴政不叫喚,則是因為知道……不能對一個兩個月前大字都不識一個的人,有太多的要求。

其實嬴政也並非真得大字不識一個,他昔年在趙國之時,還是在鄰家的窗外蹭了不少課的,但是……

秦國和趙國的文字,它完全不一樣啊!

戰國七雄,七個國家七種文字,再加上春秋時曾經有過上百個國家,而做為一個有文化懂禮儀的貴族公子,他就算不能做到精通上百種文字,至少也得會個十來種主流的。

所以,春秋戰國時代的人,雖然不用學英語、化學、物理、哲學之類的東西,但是卻得學文字文字文字文字,全是不同的文字。

非常有特色,且有特色到你看一眼,就知道是寫這封報告的人,是哪個地方人的文字

用後世著名作家馬伯庸在《小篆戰爭》中寫的那樣,“楚地的字很有特色,比如他們的“鳥”字比其他六國多出三橫,這代表了巫化的紋身,據說這是楚巫文化反映;泗水的人喜歡把“鼎”、“鼐”和“鼑”寫成一個字,還在每個字周圍添加許多不必要修飾筆劃的,讓那些字看起來如同一只只蜷成一團的刺猬;齊國人喜歡在文字邊緣加各種花紋,來表達不同敬語的區別;趙國人都是偏執狂,他們希望每個字都有至少兩個以上部首和一個偏旁;韓地更過分,他們甚至通過筆畫增減來表達時態變化。”

有那麽好幾次,白仲都看見從來都是認真好學,讀起書來總是廢寢忘食的未來秦始皇大大,在練字之時經常練著練著,忽然大叫一聲“這特麽都什麽鬼字”,然後憤怒的將竹簡從案上甩了出去。

#原來始皇帝大大也有氣得摔書的那一天。#

看著鼓著白白嫩嫩的小臉,氣乎乎坐在案前,已經完全進入委屈模式的大包子嬴政,白仲強忍住沖過去,一把抱住未來始皇帝的頭,抱著懷裏又揉又搓大叫“好可愛”的沖動,默默的走到旁邊將竹簡撿起來。

看了一眼,原來是在練習所謂的“鳥蟲篆”,說白了就是筆畫像鳥蟲一樣,呈蜿蜒盤曲之狀,整個字看上去高貴而華麗,富有裝飾效果。

唯一的麻煩就是寫起來超麻煩,寫完了一般人還連看都看不懂。

後世嬴政所用的“傳國玉璽”上刻的“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個大字,就是以“鳥蟲篆”所寫。

嬴政在後世唯一留下的書法真跡,就是一個用“鳥蟲篆”所書寫的“壽”字——當然,一般人會以為這是秦始皇留下來的一副《小雞啄米圖》。

“阿政乖,不要傷心了。”白仲走到嬴政面前,看著一臉委屈,模樣可愛至極的嬴政,將竹簡放回案上,“等你當上秦王,你就不用寫……”

“誰說當上秦王就不用寫這個了?大王不一樣還是經常寫嗎?”嬴政特別委屈的看著白仲,然後伸出自己的手,指著因為練字而微微有些紅腫的手腕,一臉憋屈的說道:“這字也太麻煩太難寫了,我才寫了幾百個字,手就磨紅了……真是……這寫字比我當年在趙國時幹活還累。”

“其實你應該慶幸,至少現在你可以用筆寫字,而不是非得拿個刻刀刻字。寫字總比刻字容易吧?寫個字都會手腕腫,要是刻字……那你豈不是會……會……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腕給割破了……要是被人當成自盡就好玩了。”聽著嬴政的抱怨,看著嬴政又氣又怒的臉,白仲強忍住笑容勸說道,習慣性的想要拍嬴政的頭,卻發現自己才到嬴政的胸口。

除非站著,否則想要完成將嬴政的頭按進自己懷裏搓這個任務,實在有點艱巨。

“哼!又嘲笑我!”嬴政“啪”的一聲,將筆拍在長案上,然後傲嬌的一扭頭,氣乎乎的看著旁邊。

“好啦好啦!阿政你別生氣了……我就開個玩笑……其實我啊……我是衷心希望你能秦王,我是說上天下地唯一的王——秦王,就是指從此天下只有大秦一個國家,而你是天下唯一的王,這樣你可以下令說,從此天下也只能流行秦國的文字,其他文字都給我廢掉……這樣就可以不用寫這個呢。”白仲一邊說著,一邊將筆塞回嬴政手裏,然後將竹簡重新擺回桌子上,最後拿起硯臺上的墨,開始為嬴政磨墨,邊磨邊勸說道。

白仲用她從來沒有存在過,但大家一直以為有的小丁丁發誓,她說上面那句話時,絕對是抱著十二萬分的誠意來說的。

因為雖然白仲可以讓系統幫助自己學會諸國文字,但是寫還是得自己寫啊,篆書寫起來這麽麻煩,寫一個字的時間,放在二千年後都夠自己寫五十字看圖說話了。

“阿政,你要答應我,你要是當了秦王,一定要把天下給統一嘍,再把這該死的文字也統一嘍。”白仲一臉憤憤的說道。

嬴政轉過頭,看著看上去比自己還要生氣的白仲,有些摸不著頭腦的說道:“你在開玩笑吧?”

“誰跟你開玩笑了?”白仲白了嬴政一眼,高高的昂起頭,開口說道:“我長大了要像我爹一樣,當大秦的大將軍,獲得代表大秦軍人最高榮譽‘武安’。對了……阿政……說不定那個時候,你已經是大秦之王了。這樣的話……你是秦王,我是你的大將軍。你在後面指揮,我在前面沖陣;你心所向,我劍之所指,你說好不好?”

白仲自信滿滿的臉上,笑容燦爛明媚張揚,整個人耀眼的就像陽光一樣,讓人就算不認同他的話,也說不出一句否定的話。

面對著白仲如此自信的模樣,自從歸國後,對自己的前途一直憂心腫腫的嬴政,也不由自主的點了點頭,“你當大將軍,我當秦王;我心之所向,你劍之所指。”

“嘻嘻……那好,阿政你快點寫功課吧……”白仲獻寶似的將自己磨好的墨,端到嬴政面前,笑瞇瞇的說道。

“呵呵……孤未來的大將軍,孤能問你一個問題嗎?”嬴政看著白仲搖來晃去的小腦袋,一邊琢磨著要是對方腦袋要是有兩只毛絨絨的小狗耳朵會多可愛,一邊苦著臉開口說道。

“說吧,我的王。”

“你口口聲聲叫我‘王’,為什麽你的功課要讓‘王’來寫?這不是大逆不道嗎?”

“當然是為了給我的王您增加練字的機會啊!”

看著白仲一副“我這全都是為你好,你竟然還懷疑我,你怎麽可以懷疑我”的表情,嬴政忽然有種分分鐘想毀諾的沖動。

還“我心之所向,你劍之所指”呢?分明就是你心之所向,我任勞任怨來著!

#《論當白仲老板與男朋友的不同之處》——秦始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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