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背井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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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風回到家的時候,天已全黑。父親不在家,只有母親一個人在房間裏看電視。淩風和母親簡短的說了幾句,就上了樓。
來到二樓房間,淩風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開了取暖器,然後將自己凍得麻木的雙手貼在了取暖器上。沒過一會,雙手就恢覆了應用的靈活。
開燈,開電腦。等待的間隙,淩風換上了毛茸茸的拖鞋。回到電腦桌旁,淩風輕輕點擊鼠標,輕柔的音樂一下子就塞滿了整個房間。緊接著,他又點開了小企鵝,剛一上線,就有消息提示音接二連三地響起。
淩風點開了最上面那個不停閃爍的圖像。
“哥們!聽說你失業了。要不你來我們公司做我的助理,自由,輕松。而且我們公司美女如雲,怎麽樣?”
淩風笑了笑,覺得大學四年也沒有白讀。至少還有一個關心自己的兄弟,給自己介紹工作。
曾經在一個宿舍住了四年的五個人,最後只剩下這唯一的哥們,還時常聯系。也許大家都太忙了,忙著,忙著,就忘了。
淩風也懶得去感慨,連忙敲擊鍵盤回覆道。“謝了,兄弟!等哪天你做了公司老總,我就去你那裏做部門經理。”
關了對話窗口,淩風又點開了另一條消息。
“淩風!最近過得如何?如果你有時間就來我這裏看一看,總待在那個小縣城有什麽意思。”
給淩風發來這條消息的是以前出差時認識的一個朋友。地地道道的北方人,為人豪爽,重義氣,每次都讓淩風辭職去他那裏發展。
其實淩風也想去北方那座城市看看,畢竟那是初戀女友生活過的地方。可是當初的堅決,讓淩風害怕去北方,更害怕想起過去。
“謝了,兄弟!不是我不願意去北方,只是舍不得南方的一切。”
接下來的幾條消息,淩風依次打開。
有一條是戰隊好友約淩風打比賽的。還有一條只是一個笑臉。最後一條,居然是淩風中了特等獎!
這時候,悠揚的電話鈴聲突然響起。淩風抓起手機看了一眼,隨後按下了接聽鍵。
“餵!於夏,你這不是浪費電話費嗎?在網上語音視頻多好。”
“又沒扣你一分錢,還啰哩八嗦的。跟你說件事,一件大好事。”
“你能有什麽好事!說來聽聽。”
“小妖想弄個高中同學聚會,托付我多找一些老同學。你也去湊湊熱鬧怎麽樣?”
淩風把手機換到了左手,邊瀏覽網頁邊說道:“高中同學聚會?虧她想的出,六七年都沒見過面了,誰還記得誰?”
“去了不就知道誰是誰了。聽說,你曾暗戀過的那個女孩也去,你就不想見見?”
淩風突然站了起來,眼神中充滿了期待和喜悅。
“她呀!她、她應該有男朋友了吧!”
“呵!想什麽呢?人家早結婚了,老公是外國人,是一家跨國公司的執行董事。聽說還是世界五百強。”
聽到這樣的消息,淩風猶如洩了氣的皮球,又坐回了椅子上,繼續瀏覽網頁。
“哦,知道了。如果我有時間就去。”
“嗯!到時候我通知你。掛了。”
放下手機以後,淩風突然覺得自己更加討厭外國人。說實話,淩風可沒有勇氣去參加高中同學聚會。沒房沒車就另當別論,連個穩定的工作都沒有,更別說女朋友。這樣的境遇沒人會同情。淩風可不想被別人拍著肩膀安慰,然後在暗地裏取笑。
至於那曾暗戀過的女生,淩風可沒有勇氣去見她,也不想讓曾經的美好,在那一刻支離破碎。所以,淩風並沒有打算去參加那個高中同學聚會。而是把心思放在網頁搜索上,他想看看哪座城市適合自己去闖蕩,去實現自己的人生目標!
從大學畢業到現在,淩風就很少出遠門。他覺得是時候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為了自己,也為了不曾遇見的緣分!
……
……
第二天大清早,淩風就從溫暖的被窩裏爬了起來,穿好衣服就下樓了。
走出客廳,淩風看見母親站在大門外,正拿著一碗碎米,撒給地上的埋頭吃食的小雞仔。
“淩風啊,沒什麽事就多睡會啊!起來多冷。”母親擡起頭看著淩風說道。
淩風靠著門框,掏出一支煙剛要點燃,就看見父親騎著自行車從外面回來了。淩風連忙將那支煙揣進了褲兜。他可不想大清早就被父親訓一頓!
“媽!我想和您說件事。”
“說吧!什麽事?”
“我想去外地找份工作。人不能一輩子都待在一個地方,要往高處走,才能看得遠,才能有更好地發展。”
母親笑了笑,溫和地說道:“嗯!話是這麽說,可出門在外也不容易啊!你想好去哪裏沒有?”
“我想去金佛市!那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大城市,東邊有海,南邊有山。而且金佛市是國內唯一的特級旅游城市,風景不是一般的好。”淩風將網上搜來的基本信息,給母親匯報了一遍。
這時候,父親停穩了自行車,拎著菜籃子走了過來。
“就你這樣還有心思游山玩水!”父親不冷不熱地說了這麽一句就去了廚房。
聽到這句話,淩風又好氣,又好笑。但他卻無力反駁,因為父親說的是事實。
“你爸又喝多了,你別在意啊!既然你決定了,那就去吧!打算什麽時候走?”
“在網上預定了後天的火車票,上午十點。”
“這麽急啊!那我得給你做些好吃的。”母親說完,急匆匆地去了廚房。
見父母都去了廚房忙活,淩風才小心翼翼地從褲兜裏掏出了那支皺巴巴的香煙。點燃之後,深吸了一口,卻被嗆到了。淩風咳嗽了好一陣,才緩過來。
“大超市也有假煙,靠!”淩風說完,將煙丟在了地上,又踩了兩腳。轉身,去了洗漱間。
……
……
這二天,淩風哪裏也沒去,就待在家裏。玩玩游戲,看看書,日子也過得自由自在。
母親每一餐都變著花樣給淩風做好吃的,就連一向不茍言笑的父親也露出了難得的笑臉,吃飯的時候,還給淩風夾菜。
母親取笑父親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父親也不反駁,只顧悶頭喝酒。淩風的心卻是暖的,他知道天下的父母都心疼自己的子女,不舍得讓子女吃苦受累,更不舍得子女離開自己的身邊!
淩風在想,如果沒有那次金融危機,是不是可以不用離開。那高中同學聚會,也能勉強去參加一下,見故人一面,也許能將過去看得更淡,更輕!
臨走前的那天晚上,淩風怎麽也睡不著。越睡越清醒,腦海中的思緒不停地翻滾,理不清,也道不明。
舍不得,那是肯定的。畢竟是有著濃濃情意的家鄉,還有可親可敬、年邁的父母!那些鄉裏鄉親也會讓人時常惦記。
記得去年夏天,隔壁家的張嬸給淩風送過新鮮的玉米。大伯家的黑狼狗,上個星期下了五只崽,淩風還打算要一只回來養著。三叔家那十幾畝的魚塘,淩風也不知道何日才能再去釣魚!
……
……
清晨,一陣歡快激昂的鬧鈴聲將淩風從熟睡中擾醒。淩風關了鬧鐘,沒有一絲猶豫就起床穿衣。然後提起昨天就準備好的行李箱,一步一步地走向樓梯。
從家裏到縣城的火車站只要一個小時,淩風七點鐘不到就起床了。這樣算來,時間還是比較充裕。
在洗漱間刷牙洗臉,剃須,然後又洗了頭發,還吹了一個酷酷的發型。淩風沒有穿那臃腫的羽絨服,而是換上了一件棕色的高領外套,依舊是牛仔褲配休閑鞋。雖然不夠時尚,不夠潮流,但給人的感覺是既溫暖又精神。
在旁人的眼中,淩風溫暖而帥氣的笑容,就像冬天裏一片燦爛的陽光。淩風算不上高大威猛,但長期以來的堅持鍛煉,讓淩風的身體機能高於常人。
不知何時,母親正站在洗漱間的門口,盯著鏡子中正抹著爽膚水的淩風。
“淩風啊,東西都收拾好了嗎?沒有忘記什麽吧?”
“換洗的衣服拿了二套,帶了一雙鞋,電腦也帶了。好像沒有……、對了,手機充電器忘了拿。”淩風說完,轉身走出了洗漱間。
母親跟在身後追問道:“你、你不給於夏打個電話?”
“嗯!知道了。”
看著淩風上樓的背影,母親笑了,覺得‘兒大不由娘’這句話說得很對。同時也為淩風的這個決定而感到高興,畢竟路是他自己選的,好走不好走,也不會歸怨誰?
吃完早飯以後,母親一再堅持送淩風去等車。淩風知道母親的腿腳不好,但又沒有辦法拒絕,只好點頭同意。
看著母親意氣風發地推著三輪車的時候,淩風的眼睛濕潤了。他強忍住淚水,將行李箱拎起,放入了車裏。
母親看著淩風笑了笑,溫和地說道:“你坐上來吧!媽沒有老,還騎得動。”
“不用了,我就走著去吧!”淩風說完,伸手推了一把母親的三輪車,然後慢慢悠悠地走在後面。
沒走多遠,淩風轉身看了一眼那棟陳舊的二層小樓。那是家的樣子,他必須牢記!
可惜父親不在家,還沒天亮就被三叔叫去拉魚。就算父親在家,淩風也只會笑著揮揮手。擁抱?太別扭。握手?好像不適合送行。唯有笑著揮手,再說聲‘爸!保重身體!’。這樣的送別最合適不過。
“嬸!這是要去哪啊?”強子抱著歲半的兒子,笑瞇瞇地打著招呼。
“送淩風去搭車!看你家寶貝兒子,長得真夠可愛的!”
看著迎面走來的強子,淩風呵呵一笑,走了過去。
“喲!老同學,你這是要去哪發財啊?”強子不懷好意地取笑道。
“沒辦法,生活所迫才背井離鄉啊!”淩風遞上了一支煙,又接著說道:“最近很少見你出門,又躲在家裏洗尿片了吧!”
“嘿嘿!這你可就不懂了吧,洗尿片也是一種生活。我樂意,我幸福!”強子說得一臉陶醉,就好像抱著兒子就擁有了整個世界。
淩風伸出手,輕輕地捏了捏小男孩水嫩的臉頰,然後看了看強子,一臉認真地說道:“這孩子長大了一定有出息,給他起個好聽的名字,別叫什麽國富民強之類的,俗氣!”淩風說完,拍了拍強子的肩膀,就大步向前走去。
“淩國豪?難道不夠大氣,不夠時尚!總比那個什麽風啊雨的,要好得多。”強子小聲嘀咕了幾句,然後狠狠親了一下懷裏的寶貝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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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風點開了最上面那個不停閃爍的圖像。
“哥們!聽說你失業了。要不你來我們公司做我的助理,自由,輕松。而且我們公司美女如雲,怎麽樣?”
淩風笑了笑,覺得大學四年也沒有白讀。至少還有一個關心自己的兄弟,給自己介紹工作。
曾經在一個宿舍住了四年的五個人,最後只剩下這唯一的哥們,還時常聯系。也許大家都太忙了,忙著,忙著,就忘了。
淩風也懶得去感慨,連忙敲擊鍵盤回覆道。“謝了,兄弟!等哪天你做了公司老總,我就去你那裏做部門經理。”
關了對話窗口,淩風又點開了另一條消息。
“淩風!最近過得如何?如果你有時間就來我這裏看一看,總待在那個小縣城有什麽意思。”
給淩風發來這條消息的是以前出差時認識的一個朋友。地地道道的北方人,為人豪爽,重義氣,每次都讓淩風辭職去他那裏發展。
其實淩風也想去北方那座城市看看,畢竟那是初戀女友生活過的地方。可是當初的堅決,讓淩風害怕去北方,更害怕想起過去。
“謝了,兄弟!不是我不願意去北方,只是舍不得南方的一切。”
接下來的幾條消息,淩風依次打開。
有一條是戰隊好友約淩風打比賽的。還有一條只是一個笑臉。最後一條,居然是淩風中了特等獎!
這時候,悠揚的電話鈴聲突然響起。淩風抓起手機看了一眼,隨後按下了接聽鍵。
“餵!於夏,你這不是浪費電話費嗎?在網上語音視頻多好。”
“又沒扣你一分錢,還啰哩八嗦的。跟你說件事,一件大好事。”
“你能有什麽好事!說來聽聽。”
“小妖想弄個高中同學聚會,托付我多找一些老同學。你也去湊湊熱鬧怎麽樣?”
淩風把手機換到了左手,邊瀏覽網頁邊說道:“高中同學聚會?虧她想的出,六七年都沒見過面了,誰還記得誰?”
“去了不就知道誰是誰了。聽說,你曾暗戀過的那個女孩也去,你就不想見見?”
淩風突然站了起來,眼神中充滿了期待和喜悅。
“她呀!她、她應該有男朋友了吧!”
“呵!想什麽呢?人家早結婚了,老公是外國人,是一家跨國公司的執行董事。聽說還是世界五百強。”
聽到這樣的消息,淩風猶如洩了氣的皮球,又坐回了椅子上,繼續瀏覽網頁。
“哦,知道了。如果我有時間就去。”
“嗯!到時候我通知你。掛了。”
放下手機以後,淩風突然覺得自己更加討厭外國人。說實話,淩風可沒有勇氣去參加高中同學聚會。沒房沒車就另當別論,連個穩定的工作都沒有,更別說女朋友。這樣的境遇沒人會同情。淩風可不想被別人拍著肩膀安慰,然後在暗地裏取笑。
至於那曾暗戀過的女生,淩風可沒有勇氣去見她,也不想讓曾經的美好,在那一刻支離破碎。所以,淩風並沒有打算去參加那個高中同學聚會。而是把心思放在網頁搜索上,他想看看哪座城市適合自己去闖蕩,去實現自己的人生目標!
從大學畢業到現在,淩風就很少出遠門。他覺得是時候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為了自己,也為了不曾遇見的緣分!
……
……
第二天大清早,淩風就從溫暖的被窩裏爬了起來,穿好衣服就下樓了。
走出客廳,淩風看見母親站在大門外,正拿著一碗碎米,撒給地上的埋頭吃食的小雞仔。
“淩風啊,沒什麽事就多睡會啊!起來多冷。”母親擡起頭看著淩風說道。
淩風靠著門框,掏出一支煙剛要點燃,就看見父親騎著自行車從外面回來了。淩風連忙將那支煙揣進了褲兜。他可不想大清早就被父親訓一頓!
“媽!我想和您說件事。”
“說吧!什麽事?”
“我想去外地找份工作。人不能一輩子都待在一個地方,要往高處走,才能看得遠,才能有更好地發展。”
母親笑了笑,溫和地說道:“嗯!話是這麽說,可出門在外也不容易啊!你想好去哪裏沒有?”
“我想去金佛市!那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大城市,東邊有海,南邊有山。而且金佛市是國內唯一的特級旅游城市,風景不是一般的好。”淩風將網上搜來的基本信息,給母親匯報了一遍。
這時候,父親停穩了自行車,拎著菜籃子走了過來。
“就你這樣還有心思游山玩水!”父親不冷不熱地說了這麽一句就去了廚房。
聽到這句話,淩風又好氣,又好笑。但他卻無力反駁,因為父親說的是事實。
“你爸又喝多了,你別在意啊!既然你決定了,那就去吧!打算什麽時候走?”
“在網上預定了後天的火車票,上午十點。”
“這麽急啊!那我得給你做些好吃的。”母親說完,急匆匆地去了廚房。
見父母都去了廚房忙活,淩風才小心翼翼地從褲兜裏掏出了那支皺巴巴的香煙。點燃之後,深吸了一口,卻被嗆到了。淩風咳嗽了好一陣,才緩過來。
“大超市也有假煙,靠!”淩風說完,將煙丟在了地上,又踩了兩腳。轉身,去了洗漱間。
……
……
這二天,淩風哪裏也沒去,就待在家裏。玩玩游戲,看看書,日子也過得自由自在。
母親每一餐都變著花樣給淩風做好吃的,就連一向不茍言笑的父親也露出了難得的笑臉,吃飯的時候,還給淩風夾菜。
母親取笑父親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父親也不反駁,只顧悶頭喝酒。淩風的心卻是暖的,他知道天下的父母都心疼自己的子女,不舍得讓子女吃苦受累,更不舍得子女離開自己的身邊!
淩風在想,如果沒有那次金融危機,是不是可以不用離開。那高中同學聚會,也能勉強去參加一下,見故人一面,也許能將過去看得更淡,更輕!
臨走前的那天晚上,淩風怎麽也睡不著。越睡越清醒,腦海中的思緒不停地翻滾,理不清,也道不明。
舍不得,那是肯定的。畢竟是有著濃濃情意的家鄉,還有可親可敬、年邁的父母!那些鄉裏鄉親也會讓人時常惦記。
記得去年夏天,隔壁家的張嬸給淩風送過新鮮的玉米。大伯家的黑狼狗,上個星期下了五只崽,淩風還打算要一只回來養著。三叔家那十幾畝的魚塘,淩風也不知道何日才能再去釣魚!
……
……
清晨,一陣歡快激昂的鬧鈴聲將淩風從熟睡中擾醒。淩風關了鬧鐘,沒有一絲猶豫就起床穿衣。然後提起昨天就準備好的行李箱,一步一步地走向樓梯。
從家裏到縣城的火車站只要一個小時,淩風七點鐘不到就起床了。這樣算來,時間還是比較充裕。
在洗漱間刷牙洗臉,剃須,然後又洗了頭發,還吹了一個酷酷的發型。淩風沒有穿那臃腫的羽絨服,而是換上了一件棕色的高領外套,依舊是牛仔褲配休閑鞋。雖然不夠時尚,不夠潮流,但給人的感覺是既溫暖又精神。
在旁人的眼中,淩風溫暖而帥氣的笑容,就像冬天裏一片燦爛的陽光。淩風算不上高大威猛,但長期以來的堅持鍛煉,讓淩風的身體機能高於常人。
不知何時,母親正站在洗漱間的門口,盯著鏡子中正抹著爽膚水的淩風。
“淩風啊,東西都收拾好了嗎?沒有忘記什麽吧?”
“換洗的衣服拿了二套,帶了一雙鞋,電腦也帶了。好像沒有……、對了,手機充電器忘了拿。”淩風說完,轉身走出了洗漱間。
母親跟在身後追問道:“你、你不給於夏打個電話?”
“嗯!知道了。”
看著淩風上樓的背影,母親笑了,覺得‘兒大不由娘’這句話說得很對。同時也為淩風的這個決定而感到高興,畢竟路是他自己選的,好走不好走,也不會歸怨誰?
吃完早飯以後,母親一再堅持送淩風去等車。淩風知道母親的腿腳不好,但又沒有辦法拒絕,只好點頭同意。
看著母親意氣風發地推著三輪車的時候,淩風的眼睛濕潤了。他強忍住淚水,將行李箱拎起,放入了車裏。
母親看著淩風笑了笑,溫和地說道:“你坐上來吧!媽沒有老,還騎得動。”
“不用了,我就走著去吧!”淩風說完,伸手推了一把母親的三輪車,然後慢慢悠悠地走在後面。
沒走多遠,淩風轉身看了一眼那棟陳舊的二層小樓。那是家的樣子,他必須牢記!
可惜父親不在家,還沒天亮就被三叔叫去拉魚。就算父親在家,淩風也只會笑著揮揮手。擁抱?太別扭。握手?好像不適合送行。唯有笑著揮手,再說聲‘爸!保重身體!’。這樣的送別最合適不過。
“嬸!這是要去哪啊?”強子抱著歲半的兒子,笑瞇瞇地打著招呼。
“送淩風去搭車!看你家寶貝兒子,長得真夠可愛的!”
看著迎面走來的強子,淩風呵呵一笑,走了過去。
“喲!老同學,你這是要去哪發財啊?”強子不懷好意地取笑道。
“沒辦法,生活所迫才背井離鄉啊!”淩風遞上了一支煙,又接著說道:“最近很少見你出門,又躲在家裏洗尿片了吧!”
“嘿嘿!這你可就不懂了吧,洗尿片也是一種生活。我樂意,我幸福!”強子說得一臉陶醉,就好像抱著兒子就擁有了整個世界。
淩風伸出手,輕輕地捏了捏小男孩水嫩的臉頰,然後看了看強子,一臉認真地說道:“這孩子長大了一定有出息,給他起個好聽的名字,別叫什麽國富民強之類的,俗氣!”淩風說完,拍了拍強子的肩膀,就大步向前走去。
“淩國豪?難道不夠大氣,不夠時尚!總比那個什麽風啊雨的,要好得多。”強子小聲嘀咕了幾句,然後狠狠親了一下懷裏的寶貝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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