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澤和高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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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長一段時間,高薔瘋狂地希望快快長大,快快上高中,快快高考,然後永遠擺脫考試。
腦袋裏飛舞著的過目不忘的公式,看到題目時所有的的演算過程就會自動在她腦袋形成。所以每天她做的事情基本上是將那些題目一遍遍地在心裏演算,抹去再算,然後看新的公式,演算,抹去,再演算,再不一次性了結這些公式,她都要瘋了。
那些同學都很傻很天真,從小學升到初中,她永遠都有種被迫滯留在幼兒園大班的感覺。
她媽媽的是個電影導演,在她家進進出出的俊男美女數不盡數,在她看來,長的美的人泰半膚淺,他們都應該回爐重鑄一副腦子。
直到有一天她遇到元澤。
他長的很好看,那雙深邃的眼睛,似乎藏著千山和萬水。
他就這樣站在她面前,微笑,擋住她前面的陽光,卻在她身後燃亮了一千支浪漫的蠟燭,因愛之名。
他的適應能力很好,似乎完全沒有想念過香港的錦衣玉食的生活,極力融入學校新集體。
因為在同一個學校上學,又住在同樣機關單位的房子裏,高薔每天下課做的事情就是看元澤和一幫同學打籃球,執意不要她爸派司機來接她,看元澤打完籃球和他一起騎自行車回家。回到家快快吃過飯,就跑去元澤家和他一起覆習功課。
高薔的成績年年名列前茅,如囊中取物,根本沒有任何懸念。
他的成績只徘徊在十名內,他並沒有花那麽許多的心思在學習上。雖然他也花大量時間去做物理實驗,但是他平時最喜歡做的事情是閱讀,打籃球和玩。
她喜歡看他在操場上汗流浹背的樣子,她喜歡他的不隨波逐流,她從來不覺得高智商的書呆子有什麽好。
閑暇時光,他們幾乎都是互相調侃,那時元澤最向往的事是去全世界各地打籃球,順便旅游。
小小年紀,他跟著他哥幾乎走過十幾個國家。他讀萬卷書,行萬裏路,他胸有邱壑,他去過的那些地方,她只在地圖上看過;他那麽內斂而不張揚,有著非同小可的決心;他的家教很嚴,他文質彬彬,富於教養;所有的一切令他看起來那麽自信,那麽特別,似乎來自另外一個星球。她覺得她那些幼稚而粗糙的同學拍著血汗寶馬,乘著光速火箭也趕不上他的千分之一。
他寫的字圓圓的,胖胖的,看起來特別幼稚。高薔開始模仿他的筆跡。對她而言,不管元澤是一條清澈見底的跳躍小溪,還是陰沈浩瀚的寬廣大海,她都喜歡。
只要是有關他的一切,她都迷戀。
高薔真心希望自
己有一天死在他的懷裏,這樣的話,他是不是會永遠記住她?
他說的最多的是他同父異母的哥哥李顧淮,卻一次都沒有提過他的父親。很久很久之後,她才知道,他決定跟他媽回北京的一剎那起,他爸就中斷了他們的父子關系,連一件換洗的衣服都沒讓他帶走。
她知道他哥哥曾經偷偷來看過他,想要給他一些錢,被他拒絕了。
他說,世界上最靠得住的是自己。這是他呆在他爸爸身邊十年得出的唯一結論。
這樣冷酷的父親,令他被迫過早地成長,將曾經陪伴他成長的所有東西拋諸腦後。
但畢竟還是個少年,有些痕跡不是想抹去就可以輕易抹去的。
一天,元澤到她家拿一本書,一進門看到她家的鋼琴似乎楞住了,眼裏湧起一種久別重逢的驚喜,但很快這種情緒就一閃而過,眼神重歸於平靜。臨走時,若無其事地和高薔告辭,在他眼光再一次掠過鋼琴時,高薔拉他過來坐在鋼琴邊。她自己先彈了一首C大調前奏曲。元澤很自然地坐過去,試了一下調,就開始彈奏起一首悠揚的曲子。高薔以為是什麽高深的曲子,細聽居然是宮崎駿的《龍貓》。高薔至今還記得,他那似乎天生為彈鋼琴而生的細而長的手指,動聽的音符從他手裏飄出,冬日的陽光掠過他的手指,停駐在他的臉上。對於一個15歲的少年來說,他的臉稍顯瘦削,棱角分明,輕輕地隨著音樂的節奏而晃動著四肢和身體,愉快而陶醉。高薔從來沒想過可以這樣快樂地彈著鋼琴,因為大多數時候,她都是被她媽逼著彈那些為了應付考級的曲子,她幾乎煩透了鋼琴。
這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高薔聽到元澤彈鋼琴,後來他再也不肯摸一下琴。她後來也琢磨可能是因為元阿姨作為一個未婚媽媽帶著元澤,日子過得越來越難,鋼琴對他而言變成奢侈品。
上世紀90年代的中國,未婚生子屬於超前衛的行為,估計他媽在機關單位沒辦法呆了。搬出機關宿舍,美其名曰下海去了。所謂下海,其實是一條很艱辛的路,高薔有一次周末,甚至看過元澤和她媽媽一起賣早點。人來人往,她遠遠地看著元澤幫著他媽媽忙碌著,神色輕松,也沒看出他有什麽不自在或覺得羞恥。
她總覺元澤有一層厚厚的殼重重包圍著他的心,輕易不肯流露自己的真心意。因為她不確定元澤是不是真的不在意被她看到他和他母親用這種方式謀生,所以最終她沒有走過去跟他們打招呼。
同時,她也在想,元澤他爸真是絕情,任由這兩母子這麽艱辛地生活,不聞不問。
有一段時間,高薔想要養一條小狗,好不容易征得她媽同意,她拉上元澤就去說好的一位阿姨家抱小狗。
去到那兒,一堆的小狗眼睛亮晶晶地望著她。她相中了一條看起來特別乖巧的白色小狗,但是她一要將它從它媽身邊抱走,這個小狗就開始吠,聲音聽起來有些悲鳴的味道。元澤將小狗抱在懷裏,將臉貼著小狗許久,然後對高薔說:“咱們還是不要讓小狗和它媽骨肉分離吧。”將小狗放回母狗身邊,站起來就走。
他從來沒提過他香港的母親怎麽對他,那天她忽然覺得他在香港那些沒有自己媽媽在身邊的日子,肯定過得很艱辛,所以他也不覺得小狗離開母狗跟著高薔會有什麽好日子。
元阿姨顯然覺得自己的兒子需要更寬廣的空間。
所以,他讀完高中就被她送到美國去了,僅僅依靠她自己做個體戶賺的錢。
高薔自然也跟著去了。
高薔花了好幾年時間和元澤建立了一種鐵哥兒們的關系,然後用這個身份看著他在荷爾蒙旺盛的大學裏開始了初戀,看著他身邊的女孩一個個地換,有中國女孩,有鬼妹,卻從來沒對她動過情。
為此她不知道該去慶幸還是悲哀。
元澤酷愛籃球,加入大學籃球隊,卻在某一場籃球比賽中莫名其妙跟腱斷裂。跟腱連接手術就要幾萬美元,學生醫療保險支付一部分,剩下的治療費他媽一下子拿不出來這筆錢。也不知是不是驚動了他爸爸,冷血爸爸雪中送炭來了,給他找了個好醫院,好醫生。高薔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個父親不但不冷血,對元澤還算很溫情。
跟腱斷裂對元澤來說是個很大的打擊,雖然腿康覆後對普通的運動不會造成什麽障礙,但是卻意味著他從此要和運動員生涯失之交臂。
但李承啟似乎頗感滿意,高薔由此推斷,其實他是很不希望他兒子玩物喪志的。
也就是從哪個時候開始,高薔才真正發現元澤在他父親面前是一個這麽倔強這麽驕傲的一個人。
他出院後,就開始打幾份工。他讀的是商學院,卻跑去做高爾夫球童,某公司銷售部的兼職,接線生,等等。用了大概一年多的時間,賺夠了幾萬塊錢,馬上還錢給他爸。
她想象不出他爸爸用一種什麽樣的心情去接受這筆錢。看著他如釋重負的樣子,她問他:“這樣對待你爸有意思嗎?”
他無精打采地說:“他不是說斷絕父子關系嗎?你期待我以一種什麽樣的方式對待他?我的記憶力一向很好,我不喜歡欠別人的錢。”
這一剎
那,她覺得他酷斃了。
其實不管他說什麽,不管他做什麽,她都覺得理所當然。他自有一股讓她傾心的氣勢,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覺得既美好又溫暖。
他們兩個人並肩走在異鄉鋪滿落葉的校園裏,腳下的葉子發出一種沙沙的聲音。
秋日空氣柔和地散發著一種花草樹木的清香,令人產生一種舒適愉悅的感覺,細碎的陽光輕輕飄灑在他們年輕光潔的臉上,她想這真是一個適合接吻的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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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裏飛舞著的過目不忘的公式,看到題目時所有的的演算過程就會自動在她腦袋形成。所以每天她做的事情基本上是將那些題目一遍遍地在心裏演算,抹去再算,然後看新的公式,演算,抹去,再演算,再不一次性了結這些公式,她都要瘋了。
那些同學都很傻很天真,從小學升到初中,她永遠都有種被迫滯留在幼兒園大班的感覺。
她媽媽的是個電影導演,在她家進進出出的俊男美女數不盡數,在她看來,長的美的人泰半膚淺,他們都應該回爐重鑄一副腦子。
直到有一天她遇到元澤。
他長的很好看,那雙深邃的眼睛,似乎藏著千山和萬水。
他就這樣站在她面前,微笑,擋住她前面的陽光,卻在她身後燃亮了一千支浪漫的蠟燭,因愛之名。
他的適應能力很好,似乎完全沒有想念過香港的錦衣玉食的生活,極力融入學校新集體。
因為在同一個學校上學,又住在同樣機關單位的房子裏,高薔每天下課做的事情就是看元澤和一幫同學打籃球,執意不要她爸派司機來接她,看元澤打完籃球和他一起騎自行車回家。回到家快快吃過飯,就跑去元澤家和他一起覆習功課。
高薔的成績年年名列前茅,如囊中取物,根本沒有任何懸念。
他的成績只徘徊在十名內,他並沒有花那麽許多的心思在學習上。雖然他也花大量時間去做物理實驗,但是他平時最喜歡做的事情是閱讀,打籃球和玩。
她喜歡看他在操場上汗流浹背的樣子,她喜歡他的不隨波逐流,她從來不覺得高智商的書呆子有什麽好。
閑暇時光,他們幾乎都是互相調侃,那時元澤最向往的事是去全世界各地打籃球,順便旅游。
小小年紀,他跟著他哥幾乎走過十幾個國家。他讀萬卷書,行萬裏路,他胸有邱壑,他去過的那些地方,她只在地圖上看過;他那麽內斂而不張揚,有著非同小可的決心;他的家教很嚴,他文質彬彬,富於教養;所有的一切令他看起來那麽自信,那麽特別,似乎來自另外一個星球。她覺得她那些幼稚而粗糙的同學拍著血汗寶馬,乘著光速火箭也趕不上他的千分之一。
他寫的字圓圓的,胖胖的,看起來特別幼稚。高薔開始模仿他的筆跡。對她而言,不管元澤是一條清澈見底的跳躍小溪,還是陰沈浩瀚的寬廣大海,她都喜歡。
只要是有關他的一切,她都迷戀。
高薔真心希望自
己有一天死在他的懷裏,這樣的話,他是不是會永遠記住她?
他說的最多的是他同父異母的哥哥李顧淮,卻一次都沒有提過他的父親。很久很久之後,她才知道,他決定跟他媽回北京的一剎那起,他爸就中斷了他們的父子關系,連一件換洗的衣服都沒讓他帶走。
她知道他哥哥曾經偷偷來看過他,想要給他一些錢,被他拒絕了。
他說,世界上最靠得住的是自己。這是他呆在他爸爸身邊十年得出的唯一結論。
這樣冷酷的父親,令他被迫過早地成長,將曾經陪伴他成長的所有東西拋諸腦後。
但畢竟還是個少年,有些痕跡不是想抹去就可以輕易抹去的。
一天,元澤到她家拿一本書,一進門看到她家的鋼琴似乎楞住了,眼裏湧起一種久別重逢的驚喜,但很快這種情緒就一閃而過,眼神重歸於平靜。臨走時,若無其事地和高薔告辭,在他眼光再一次掠過鋼琴時,高薔拉他過來坐在鋼琴邊。她自己先彈了一首C大調前奏曲。元澤很自然地坐過去,試了一下調,就開始彈奏起一首悠揚的曲子。高薔以為是什麽高深的曲子,細聽居然是宮崎駿的《龍貓》。高薔至今還記得,他那似乎天生為彈鋼琴而生的細而長的手指,動聽的音符從他手裏飄出,冬日的陽光掠過他的手指,停駐在他的臉上。對於一個15歲的少年來說,他的臉稍顯瘦削,棱角分明,輕輕地隨著音樂的節奏而晃動著四肢和身體,愉快而陶醉。高薔從來沒想過可以這樣快樂地彈著鋼琴,因為大多數時候,她都是被她媽逼著彈那些為了應付考級的曲子,她幾乎煩透了鋼琴。
這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高薔聽到元澤彈鋼琴,後來他再也不肯摸一下琴。她後來也琢磨可能是因為元阿姨作為一個未婚媽媽帶著元澤,日子過得越來越難,鋼琴對他而言變成奢侈品。
上世紀90年代的中國,未婚生子屬於超前衛的行為,估計他媽在機關單位沒辦法呆了。搬出機關宿舍,美其名曰下海去了。所謂下海,其實是一條很艱辛的路,高薔有一次周末,甚至看過元澤和她媽媽一起賣早點。人來人往,她遠遠地看著元澤幫著他媽媽忙碌著,神色輕松,也沒看出他有什麽不自在或覺得羞恥。
她總覺元澤有一層厚厚的殼重重包圍著他的心,輕易不肯流露自己的真心意。因為她不確定元澤是不是真的不在意被她看到他和他母親用這種方式謀生,所以最終她沒有走過去跟他們打招呼。
同時,她也在想,元澤他爸真是絕情,任由這兩母子這麽艱辛地生活,不聞不問。
有一段時間,高薔想要養一條小狗,好不容易征得她媽同意,她拉上元澤就去說好的一位阿姨家抱小狗。
去到那兒,一堆的小狗眼睛亮晶晶地望著她。她相中了一條看起來特別乖巧的白色小狗,但是她一要將它從它媽身邊抱走,這個小狗就開始吠,聲音聽起來有些悲鳴的味道。元澤將小狗抱在懷裏,將臉貼著小狗許久,然後對高薔說:“咱們還是不要讓小狗和它媽骨肉分離吧。”將小狗放回母狗身邊,站起來就走。
他從來沒提過他香港的母親怎麽對他,那天她忽然覺得他在香港那些沒有自己媽媽在身邊的日子,肯定過得很艱辛,所以他也不覺得小狗離開母狗跟著高薔會有什麽好日子。
元阿姨顯然覺得自己的兒子需要更寬廣的空間。
所以,他讀完高中就被她送到美國去了,僅僅依靠她自己做個體戶賺的錢。
高薔自然也跟著去了。
高薔花了好幾年時間和元澤建立了一種鐵哥兒們的關系,然後用這個身份看著他在荷爾蒙旺盛的大學裏開始了初戀,看著他身邊的女孩一個個地換,有中國女孩,有鬼妹,卻從來沒對她動過情。
為此她不知道該去慶幸還是悲哀。
元澤酷愛籃球,加入大學籃球隊,卻在某一場籃球比賽中莫名其妙跟腱斷裂。跟腱連接手術就要幾萬美元,學生醫療保險支付一部分,剩下的治療費他媽一下子拿不出來這筆錢。也不知是不是驚動了他爸爸,冷血爸爸雪中送炭來了,給他找了個好醫院,好醫生。高薔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個父親不但不冷血,對元澤還算很溫情。
跟腱斷裂對元澤來說是個很大的打擊,雖然腿康覆後對普通的運動不會造成什麽障礙,但是卻意味著他從此要和運動員生涯失之交臂。
但李承啟似乎頗感滿意,高薔由此推斷,其實他是很不希望他兒子玩物喪志的。
也就是從哪個時候開始,高薔才真正發現元澤在他父親面前是一個這麽倔強這麽驕傲的一個人。
他出院後,就開始打幾份工。他讀的是商學院,卻跑去做高爾夫球童,某公司銷售部的兼職,接線生,等等。用了大概一年多的時間,賺夠了幾萬塊錢,馬上還錢給他爸。
她想象不出他爸爸用一種什麽樣的心情去接受這筆錢。看著他如釋重負的樣子,她問他:“這樣對待你爸有意思嗎?”
他無精打采地說:“他不是說斷絕父子關系嗎?你期待我以一種什麽樣的方式對待他?我的記憶力一向很好,我不喜歡欠別人的錢。”
這一剎
那,她覺得他酷斃了。
其實不管他說什麽,不管他做什麽,她都覺得理所當然。他自有一股讓她傾心的氣勢,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覺得既美好又溫暖。
他們兩個人並肩走在異鄉鋪滿落葉的校園裏,腳下的葉子發出一種沙沙的聲音。
秋日空氣柔和地散發著一種花草樹木的清香,令人產生一種舒適愉悅的感覺,細碎的陽光輕輕飄灑在他們年輕光潔的臉上,她想這真是一個適合接吻的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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