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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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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銘先不要推了,結果剛停下來我就被季銘撞得往前沖了沖。

……

不是吧,我不會又摔了吧!

我絕望地想著,多無良的作者都不會寫筆下的主人公摔三次的吧!

有兩次還是在同一天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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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嘶——”了一聲,還沒閉眼我就被人接著了。

這個人不像季銘這麽有力,我和他就像兩塊多米諾,一撞就倒了下去。

這個人摔在地上也發出了一聲痛呼,“我的屁股!”

我聽了聽,覺得怎麽那麽耳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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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趴在他身上,把視線聚焦,終於在第五秒的時候看清了他的臉。

我覺得他也很明顯得看清了我的臉。

因為下一秒我們兩個就開始互搖肩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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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腳踝扭了我可以給大家表演一個當眾三段跳。

我和身下這個人一起大喊:“我靠不是吧怎麽是你?!”

為了表示我的與眾不同,我準備先發制人,哪知道他也和我說了一樣的話。

“前男友,你怎麽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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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給大家隆重介紹一下,躺在我身下的,就是我的前男友,唐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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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騙了大家,我並不是母胎solo19年,我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麽冰清玉潔。

……

其實也不是,我還是很冰清玉潔的。

關於這個前男友,大家一定要聽我解釋啊!!

我真的不是大豬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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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辛,浙省人士,年齡18。

我和他相識於大一入學之前的一個新生交流群裏,因為他敏銳的gay達他馬上就發現了我是同類。然後他加了我,羞答答地問我可不可以和我搞哲學。

那我一個單身18年的人士肯定是——答應他啦!

然後我們兩個就開始了長達兩個月的網戀,每天都在扣扣裏早安晚安問好,都聊出了大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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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和他聊天的內容非常局限,因為我就是一個死肥宅,而唐辛本人是一個小有名氣的網紅。

這是什麽概念?

就是說每當我和他說開心消消樂有什麽新的禮包出來的時候,唐辛就會和我討論那種臀膜好用。

那我怎麽知道啊!

我一個糙糙的小gay,唯一塗上身體的液體就是大寶SOD蜜,唐辛講的那些牌子我一個都聽不懂,每到他問我那種膜好用的時候我都會假裝思索一番,其實是上網某度一下:XX和OO兩種牌子的臀膜哪種好用一點?

為了不暴露我是個糙gay,為了顯示我的學識很淵博,為了讓我這個小男朋友有話題和我聊,我那時候挑燈夜讀美容書,比高考的時候還要認真,皮膚都糙了不少。

然而就算我知道了哪種牌子的面膜臀膜好用我也是不會用的,畢竟我是大寶的忠實粉絲。

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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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唐辛談了兩個多月的網戀異地戀,然後在大一開學的時候愉快奔現。

我偏理科,住的是理科男遍地的區,唐辛學的藝術,住的是藝術區。這兩個區之間不僅隔了一條大馬路,還隔了一個文科生的區。

一開始我們還是很積極的每天一起吃飯一起跑步,但是他來這邊兩次我去那邊兩次之後我們就受不了了。太尼瑪遠了啊!

騎個小電動都要十分鐘!

後來我們不動聲色地降低了見面的頻率,改成一周一次。但這個也沒有關系嘛!當偶爾異地就行,反正我們兩個月都堅持下來了,還怕這點小挫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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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怕,因為來了個更大的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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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辛和我身高差不多,長得也是清清瘦瘦的類型。本人從小就被歐美那邊的只是熏陶,覺得誰上誰下並不重要,只要有愛就好。

但我本質上還是覺得我是個0的,畢竟我懶,不想動。

做1是不會做1的,做0那麽好玩,還不用動,不辛苦,我超喜歡當0的。

我和唐辛網戀兩個月奔現一個月,幹過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牽手。

是那種我們同時挽起對方的手,然後紛紛楞住,再然後很尷尬地把手放下就牽著手的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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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個真摯的選擇擺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

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在這個時候,果斷地和唐辛成為好姐妹。

不對,是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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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的時候唐辛找我出去玩,他家遠我家也遠,反正沒什麽事我就答應了。

然後我和他瘋玩了一整天,帶著滿身汗回了旅館休息。

我們出游計劃來的突然,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家還有房間的旅館,不過只剩大床房。

但是大床房也沒有什麽所謂嘛,兩個男人擠擠可以的。我擺了擺手,很大氣地要了一間大床房。

……

我那時候怎麽這麽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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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唐辛拎著行李入住,進去了他就坐在床上眨著他的卡姿蘭大眼睛看我。我當然是不甘示弱,我也坐在椅子上回看他。

看著看著我就想著,嗯,時間到了。

唐辛估計也是有這麽一個想法。空氣中好像有什麽絲把我們兩個漸漸拉近了距離,我的身體往前傾,他的身體往前傾。

就在千鈞一發的時候,唐辛豎了兩根食指在嘴巴上畫了個叉,然後他有點羞澀地看著我:“周深,你買潤滑劑了嗎?”

我:“?”

我:“我以為這是1準備的。”

唐辛:“?”

唐辛:“你在說什麽?你不是1嗎?”

我:“???我怎麽可能是1?”

我和他火速彈開,彼此打量了一眼,同時發出聲討:“你不是1嗎?”

然後異口同聲地說:“我當然是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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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知道了,其實我和唐辛是失散多年的親兄弟。

連型號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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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上我們兩個輾轉反側,床都被我們轉來轉去地快轉塌了,床腳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響。

這個小旅館還很破,隔音效果一點都不好,我們兩個頂著黑眼圈出去的時候還遭到隔壁一對男女神情莫測的打量。

可是我們兩個根本就沒有做啊!

好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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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我們很默契地沒有再說起,回去了之後連每日定時定點的聊天都變成了打卡早安。

其實不是我慫,只是一時之間我不知道怎麽處理這件事情而已。

我母胎了18年,遇到一個男朋友,然後在開房那天男朋友和我說他是個0。

我流lu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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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就是為什麽我說我母胎solo19年而不是18年有一個男朋友。

試想,你和一個人異地戀網戀了兩個多月,奔現一個多月,最多牽牽手,連啵都沒有打過,頂多上個一壘,最後還因為型號問題翻車了。

這種還叫男朋友嗎?

這種不應該叫“丟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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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名不副實的關系很快就破裂了,在某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我和唐辛雙雙提出分手,然後又就“為什麽會找到一個同型號的男朋友”進行了深刻討論。

我方辯友說對方辯友長得和我差不多高,清瘦類型,分明就應該是一個斯文1.

對方辯友說我方辯友過得那麽糙,連什麽牌子的臀膜都不知道,分明就是個直男1.

討論來討論去,不僅沒有一個好結果,我們兩個還差點從文鬥變武鬥,差點當場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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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雖然沒有明確的說出來有沒有當場絕交,但是我們兩個從那以後也沒有說過話了。

小火苗培養起來很難,一天沒說話就會掉等級,兩天沒說話我們養了三個月的火苗就消失不見了。

還好藝術區和理工區離得遠,我們兩個也不用低頭見擡頭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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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知道了摔倒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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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後悔為什麽我喊了唐辛前男友,我應該就喊他朋友的,或者連朋友都不喊。

我當年和他打辯論賽的時候為什麽要一口一個“前男友。”

習慣是一種很難改的東西,“前男友”這個稱呼也一樣。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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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還別說,好久沒見唐辛了,心裏頭居然還有點怪想念的。我還以為我會和他當場pk。

我趴在他身上聞到了他換了一種味道的香水,是他和我吐槽過像肥皂水味道一樣的香水,他曾經和我說他打死都不噴這種,然而人總是會變的,他現在不就噴了。

我還沒近距離找出我前男友的不同,我就被人從地上提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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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我忘了,季銘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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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辛那邊也從斜側面走出來一個人,把他扶了起來。這個人長得挺高的,估計和季銘差不多。

我抖了抖我的外套,一瘸一拐地走到了唐辛的身邊,很小聲地問他:“你新男朋友啊?”

唐辛白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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