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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永不消失的藏獒精神(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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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精神:完成文學的思想使命



前些日子在青島坐出租車,司機是一個看上去很樸實的中年人,他說:“我在報紙上看到過你,你就是寫《藏獒》的那個作家?”過了一會兒又說:“現在的人哪個不是狼,我也是狼,你賣書就賣書嘛,說狼幹什麽?”我很奇怪,他一個開出租的怎麽就變成“狼”了,而我連坐出租車都能遇到“狼”,心裏突然滋生出一種害怕來。面對司機,面對滿街的人流和車流,我突然就說不出話來了。我被一種清醒的悲哀牢牢鉗制著,我很想告訴他:許多把自己當成狼的人,其實都不是狼,而是羊。

有三個問題始終困擾著我:一是為什麽反對我批判“狼文化”的人,往往並不是“狼”,而是一些備受“狼性”傷害的“羊”?是不是連“羊”都覺得應該讓“狼文化”遍行天下呢?二是為什麽我誠實地表達自己對“狼文化”的反感,會被很多人包括那個普通的司機看成是功利之舉呢?固然我是借著《藏獒》和《藏獒2》的出版在發表我的看法,但如果沒有《藏獒》和《藏獒2》,我有批判“狼文化”的資格嗎?我有抑“狼”揚“獒”的平臺嗎?在一個虛飾、虛假、虛偽的世界裏,我們怎麽樣才能相信一個人的真誠呢?難道連真誠本身也成了作秀和哄炒的代名詞嗎?真誠地生活、真誠地說話,本來應該是人生在世最起碼的要求,現在居然荒誕了,變成一個怪物了。三是為什麽我們大家都習慣於營造一種可怕的冷漠氣氛,為什麽我們對明顯惡劣的精神現象和文化現象失去了修正的沖動和幹預的興趣呢?難道“狼文化”已經成了我們的心理定勢,就像吃飯睡覺一樣稀松平常、合情合理,而沒有任何貶褒的價值了嗎?我有一個朋友,是做教授的,有一天打來電話說:“你最大的問題是不能面對現實,現在都什麽時代了,誰還聽你批判‘狼文化’?”

從現實來看,“狼文化”確實有其土壤。它完全無視人之為人的基本行為準則,公開提倡弱肉強食、貪得無厭、損人利己、無信無義的強盜哲學、市儈哲學,把狼子野心當作人的正常之心,視弱者為草芥,置弱勢人群於不顧,是極端利己主義的惡性膨脹。在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所謂“狼文化”與狼這個物種毫無關系,很多壞提倡、壞主意、壞思想都是人強加給狼的。比如,狼的貪婪只針對食物,是生存的需要,它要活下去就必須這樣。人的貪婪則表現為驕奢淫逸、損公肥私等。狼在現實中越來越少,幾近絕跡,是自然中的悲劇角色,“狼文化”卻大行其道,是社會中制造悲劇的角色。這是動物的悲哀,也是人類的恥辱!

“狼文化”首先是對狼這個物種的侮辱、強奸和歪曲,其次才是對人類社會和道德標準的踐踏和戕害。所以我在《藏獒》三部曲中用很多筆墨寫到了狼,既寫了狼的荒野原則——兇狠殘暴,也寫了狼溫情脈脈、義氣多情的一面。這說明我對狼這個物種沒什麽偏見,我只是對“狼文化”有批判的態度。在《藏獒》中,我雖然也寫到狼,但篇幅很小,批判也是很概念化的批判。但在《藏獒2》中,我對狼的寫法由以前的形而上變成了形而下,由概念化變成了形象化。作為一個群體出現的狼,不是只有一種表現,有好的也有壞的,還有中間狀態的狼。草原上的人都說,狼是“千惡一義”的動物,也就是一千匹惡狼中必有一匹義狼,或者說,狼做了千件惡事之後,必有一次義舉,這匹義狼在哪裏?這種義舉是什麽?我想有所表現和挖掘,以便多層面、多角度地表現狼。到了《藏獒3》,狼與藏獒甚至成為自然和人類對峙的夥伴。

“狼文化”——這個獠牙猙獰的所謂“文化”,絕對是法西斯主義的。它起源於中國傳統文化中最腐朽的那一部分,比如封建禮教。魯迅的《狂人日記》就是對“吃人”的“狼文化”的批判,“救救孩子”也是從狼性十足的腐朽文化中拯救民族靈魂的吶喊。比如在《藏獒2》裏,有壯狼以弱狼、小狼為食的故事,這肯定是動物行為,是狼生存所必需的野性原則,是艱難的生存條件逼出來的極端行為和扭曲表現。狼吃了弱狼、小狼以及死狼,才能保證壯狼的生存和狼群的不衰,這種行為典型地代表了狼性,盡管是可以理解的狼性,但要是把它變成人類的“生存法則”,那就慘了!狼性對人性的反動,由此可見一斑。



與“狼文化”相對立的,就是我在《藏獒》三部曲中張揚的“獒文化”,也就是我所認同的藏獒精神,這是我在《藏獒》系列裏不遺餘力地描寫的。藏獒精神指的就是一個人的道德風貌和行為舉止。首先要做到不卑汙、不虛偽、不貪婪、不陰險、不弱肉強食、不損人利己,這是我們為人處事的底線,藏獒的行為舉止恰好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底線;其次要勇敢面對一切醜惡,忠誠於你的事業、愛情、理想、信仰,不受別人的欺負,也不欺負別人,懂得秩序,講究規則,舍己為人,公正廉潔,有恩必報,光明磊落。這是一個比較高的標準,但決不是高不可攀,努力之下一定能做到,就像藏獒。

我崇拜精神,我選擇文學是因為它最能展示人的精神世界,最能挖掘人類精神中最後的陰暗和最初的陽光,也最能讓我的精神崇拜得到寄托和延展。真正的文學必須具備一定的思想含量,要有精神的普世性和手法的通俗性,還要轉達作者獨特的生活經歷和生活感受,它體現著社會普遍認同的良知,同時又氤氳著理想主義的沖動和生命不滅的火焰。藏獒精神是最能傳達我的人生理想的旗幟。

說實在的,選擇藏獒這種題材是我表達內心世界和實現理想的一種方式,是我個人情感的總結。有很多人問我為什麽寫藏獒,其實這跟我養過藏獒,熟悉它們的生活習性,似乎並沒有太直接的關系。我在青藏高原生活了四十年,一個漢族人和藏族人在感情、生活上已經融為一體,在所有方面都沒有什麽區別的時候,你必然覺得那個地方的一切,包括狗的生命,都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了。這種情感的驅動是促成我寫藏獒的原因。1996年,我因為工作關系來到青島,在海邊仰望青藏高原,我才知道,什麽是我應該記住的,什麽是我應該牢牢抓住的,什麽是我應該無法忘懷的。離青藏高原越來越遠了,對她的那種感情卻越來越濃了,這種感情是我寫作的最好狀態。我和那個地方有一種天然的聯系,也許是一種比較神秘的東西在裏面。

另一種思考就是藏獒與藏族文化的關系。我寫藏獒就是想宣揚一種道德的力量,這種道德力量就是藏族文化的核心。藏族文化大體可以分為三個境界:首先是世俗層面的境界,它告訴你,在什麽層面上才是有益的、高級的,才是有利於你自己的。比如說你不能做壞事,你必須善良,必須虔誠地拜佛,才能脫離苦海。這個層面就是在告訴人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行善,來世你就會變成一個惡鬼,一個畜生。其次精神層面告訴你,除了脫離苦海,你還可以進入佛的境地。經過你的努力,你可以擺脫輪回對人的束縛。這個追求是對每個活佛、喇嘛提出的要求。第三個境界也是最高的境界,無論是活佛還是普通人,都要有一顆菩提心去普度眾生。不光讓自己做個好人,也要讓所有人做個好人。不光自己獲得幸福,也要讓所有人獲得幸福。

有時我們會覺得一個普通人背負著這麽宏大的目標有些空泛,其實這些東西並不是說教。信仰的出現會把人的靈魂托舉到一個很高的點上,它讓我們看到那個靈魂時,我們會發現那個靈魂就是我們自己,那我們就朝著自己的靈魂去努力走下去。現在人的所有需求都是從物質角度出發,所以才會患得患失。而藏族文化是把人的心靈和靈魂作為服務對象的,它告訴我們,我們追求的不是金錢、物質利益,而是幸福,而這種幸福其實就是一種感覺。我感覺幸福就是幸福,有時跟物質有關,有時又跟物質無關。在西藏,因為有信仰,人們更能體會到幸福的本質,更能飽滿而充實地活著。它覺得人的追求,活著的目的是精神的,在精神上幸福,是真正的幸福。這是當代人所缺乏的,也正是藏族人所擁有的。

這樣說來,我寫《藏獒》,就是期待社會的道德回歸與信仰重建了。這其實是一個不可期待的夢。在我的夢想裏,有著理想人格的模式,有著好社會、好生活的模式,我不忍放棄夢想是因為我太過天真。我用我的天真寫出了我的《藏獒》,天真地希望別人能和我一樣把覆雜的現實變成單純的人格修煉和自我完善,以此對抗邪惡與誘惑。我在書中寫到了藏傳佛教,藏傳佛教的精髓就是修煉和抗衡邪惡,所謂金剛不壞之身就是能夠抵禦任何誘惑,使自己變成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以此來感染自己的環境。我以為在當下,一個人最最要緊的就是獨善其身,在你自己發表匡救世界的大論,諄諄教導別人的時候,首先要檢點一下自己,“修身齊家”做的怎麽樣。藏獒是修身的樣板,它的舍己為人、大公無私、光明磊落、勇敢忠誠等品質都是出於本能,一個人能夠把這些品質修煉成本能,那才有資格和底氣去“兼濟天下”,去做一個精神使徒應該做的事情。啟蒙者的艱巨任務首先是啟蒙自己,或者說首先是接受別人對你的啟蒙。

有人說《藏獒》系列有重塑國民性的意圖。我是有過這樣的考慮。富裕了,強大了,隨之而來的就是你以什麽樣的姿態出現在別人面前,你是要讓人家信任你、親近你呢,還是要讓人家感到你的威脅從而害怕你、遠離你?這就要靠自己對自己的塑造。一句話,要用優質文化重塑國民性,創造中國人的新形象。重塑國民性包括三點:一是形象的重塑,二是心理的重塑,三是人格的重塑。其中人格的重塑是最最重要的。在這裏,提升道德的底線是重塑國民性的關鍵。我們不是獅子、老虎,因為獅子、老虎盡管威猛卻沒有親和力,也不講忠誠,“狼”作為精神符號就更不值得一提了,它是自私而貪婪的。也不能是大熊貓、藏羚羊,因為它們太懦弱,百無一能,只能讓人欣賞和保護。我們只能是藏獒,他勇敢而忠誠,威猛而柔情,該出手時就出手,同時又嚴格遵守著規則和秩序。藏獒從來不會跑到別人的領地、別人的家裏去威脅人家,咬人家,它只是很安分地守候在自己的領地、自己的家門口。如果有誰進入了它的領地,侵害了它守護的羊群、牛群,它會毫不遲疑地撲上去,一口致命。它既讓我們敬畏又讓我們信賴,既不妄自尊大又不妄自菲薄,充分體現了人性中的陽剛之氣、悲憫意識和人道精神。



有人提出以“獒文化”PK“狼文化”的口號。這樣PK完全是一種無奈的反抗。它說明藏獒和狼都可以自成一體,跟誰也沒有關系。但作為文化,它們卻是冰炭不容、針鋒相對的。狼文化是霸者的文化,獒文化是平民文化,是仁者和弱者的文化。弱者需要保護,找誰呢?找藏獒。藏獒在這裏是一個公正道義、舍己為人的符號。對那些不得不做羊的人來說,他還有兩種比較可靠的選擇:一是尋求藏獒的保護,二是慢慢地讓自己變成藏獒,來遏制狼道的橫行,而不是心甘情願地一輩子就做一只可憐兮兮的羊。我反感泛濫成災的狼文化,反感狼性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準則,我對此毫不掩飾。所以用這樣的“獒文化”去PK“狼文化”,我是認可的,這樣我們才可以厘清很多問題。

一個企業家、一個商人自然可以把“兼並”、“收購”、“牟利”的“狼性精神”看成是成功的標志,但如果他同時又是一個“藏獒精神”的實踐者,是一個保護弱小、幫助他人和奉獻社會的慈善家,那就不僅是企業的成功,也是人格和形象的成功。而人格和形象的成功,才是一種高境界的成功。有個企業家對我說:“你的《藏獒》給我的啟示是這樣的,現代社會的競爭現實並沒有要求我們人人都變成狼,也就是說能夠大塊吃肉的並不一定是狼,你作為一只藏獒,在堅守道義、維護公正的同時,同樣可以吃到該吃的肉。”企業的親和力決不可能來源於狼,老板都信奉了狼道,哪個員工願意跟你幹?哪個同行願意跟你談生意?又有哪個消費者願意信任你?即使是激烈的競爭,那也是符合規則、講究誠信的競爭。而“藏獒”的意義就在於你既可以是勇敢智慧的,也可以是忠實可靠的;你既可以做到該出手時就出手,也可以做到光明磊落,情操高尚。一句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還有職場,在現代生活中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領域,職場上的人如果都變成了狼,那誰還敢聘請雇傭你?當然你也不能是羊,羊太可憐、太無能,只能心情憤懣,而不能有所作為。但如果你成了一只忠誠勇敢、無私無畏的藏獒,那就可以無往而不勝了。讓企業和職場去體現一種藏獒精神,一種文化獒性,做到做不到還很難說,但至少在文化理念上應該這樣。

我覺得狼與狼共舞既沒有意思也沒有意義,人與狼共舞才有意思也才有意義,也才能體現一個人的膽略、智慧、氣魄、技巧、章法等等。當然你可以認為企業的競爭理念和服務理念是分開的,競爭可以是狼,服務可以是獒。但我以為企業的競爭說到底是市場競爭,而左右市場的關鍵是消費群體對企業整體人格的認可,是社會消費心理對企業形象的信賴,這種認可和信賴一旦物化,就變成了用自己的錢換你的產品。沒有人願意信賴一匹狼,這一點東郭先生的故事早就警醒過我們了。狼與狼共舞的理念,無論出於商戰的謀略,還是出於文化的建樹,都是失敗的。任何成功企業的靈魂都應該是真誠,而真誠跟狼絲毫沒有關系,沒有一匹狼是真誠的;而所有的藏獒都可以是真誠的化身,他們既勇敢又真誠。《藏獒》的靈魂就是勇敢而真誠。

在這裏我想提醒人們註意“狼文化”對人的精神的危害,提醒那些信奉“與狼共舞,必先為狼”的企業註意,企業提倡什麽,以什麽樣的精神符號營造自己的形象,是關乎企業生死存亡的問題。任何一個企業,不管它生產和經銷什麽,它的理念的核心都應該是“創造”與“誠信”。而藏獒恰恰就是“創造”與“誠信”的化身。藏獒比狼更勇敢、更威猛、更講究團隊精神,也更重視領導人即“獒王”的作用,它們是氣魄驚人、勇往直前、創造開拓的先鋒。同時藏獒又是忠誠的代言,老板要忠誠自己的事業,企業要忠誠自己的客戶,產品要忠誠市場,營銷手段要忠誠消費者。同時在企業內部,員工要忠誠企業,忠誠你所信賴、值得忠誠的領導人,要勤勉,要堅韌,要獨擋一面;老板也要對得起員工,要像藏獒那樣信任他們、保護他們、幫助他們,提高他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忠誠永遠是雙方的,藏獒忠誠於人,前提是人也忠誠於藏獒。

我在《藏獒》系列中既寫了藏獒對人的忠誠,也寫了人對藏獒的忠誠。人和藏獒是平等關系,而不是主子和奴才的關系。這樣的忠誠是崇高的,是“獒之為獒,人之為人”的出發點。忠誠的另一種說法就是誠實、公信、義氣、正直。誠實的人,講信用、講義氣的人,正直向上的人,難道是奴性十足的人嗎?我再說一遍,人是獒的主人而不是主子,獒是人的朋友而不是奴仆。



我焦慮於一種道德拯救和精神建樹,但又感到勢單力薄,艱難萬險。現在的人,包括許多作家,把道德看得很低,不屑於去寫道德層面的東西。其實道德成就大師,許多大師都是把道德表現作為了終身追求的事業,他們不光是文學大師,更是精神大師,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他們的榜樣告訴我們,作家必須要有自己的人文關懷,什麽最薄弱、最缺失,他們就應該關註什麽,普世的原則才是寫作的原則。我對人類社會的隱喻既是道德的,更是精神的。把“道德”和“精神”加起來,就是作家應該堅守的文學精神。它的內涵一是深度關註現實,二是高度建樹理想——這個理想既是人類理想,也是一個人的人格理想。

《藏獒》和我過去的作品更多的是不同,這個不同在於:我把寫作的註意力第一次集中在了小說文本的藝術營造上,集中在了文學母題的表達上,而過去我更多地註重對社會和歷史進行屬於我自己的觀察和剖析。有個批評家說,《藏獒》更像一個江湖,一個充滿俠肝義膽、萬丈柔情的武俠世界。其實根本不在於你是否意識到自己在寫武俠作品,而在於你骨子裏有沒有俠氣。我覺得我是有一點的,寫著寫著一不小心就流露出來了。俠肝義膽是上帝給我的精神養料,當我在生活中很難做到時,就自然而然地表現在了小說裏。換句話說,仗義行俠既是我的寄托,更是我的影子,它寄托了我的人格理想,我也許做不到,但我絕對崇尚。我有時候想我要是變成一只藏獒,就不怕做不到了,藏獒在舍生取義的時候,決不會瞻前顧後。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正氣凜然,出手不凡,那是多麽痛快的人生啊!相比之下,我們所有的人都活得非常窩囊。

當然藏獒的故事構成了完整的三部曲,這三部描寫的重心是不同的。《藏獒》中人與藏獒從疏到親,是一個良好的緣起;從殘酷到和平,從冷涼到溫暖,人性在追問中慚愧地看到了自己的缺失,又在對比中得到了獒性的補充。《藏獒2》的重點在於生命的關系和自然的平衡,也是人為的因素讓物種憤怒,戰爭爆發,生存艱難,矛盾重重。生命必須強悍壯實、勇敢堅定、鍥而不舍,才有可能活下去。我想告訴讀者,犧牲了自然,也就等於犧牲了人類自己;生命是個互相關聯的現象,沒有一種殺害會逃脫被殺和自殺,人、獒、狼的關系就是這樣。《藏獒3》是人類弱點的大暴露,有人性和沒人性都可以用合理的形式來表現,人的優勝就在於他可以在良善和殘暴之間作出選擇並對醜惡加以抵制;你放棄了對光明美好的選擇,也就等於放棄了人性。人可以是狼,也可以是藏獒,而藏獒卻永遠是藏獒。在環境突然惡劣,生活必須殘酷的時候,藏獒的天性依然不變,人卻可悲地背叛了藏獒,他們對藏獒的驅使,是魔鬼的驅使,不是上帝的驅使。我尊重歷史和膜拜環境,當這種歷史和環境需要用人、獒、狼的戰爭讓我們刻骨銘心時,我的疼痛就在於我別無選擇地寫出了流淚淌血的必然結果。我會永遠讚美忠誠和勇敢、道義和良知,但有時是哭著讚美。在《藏獒3》裏,草原上的人、獒、狼都參加了“文革”、“武鬥”,人、獒、狼都作出了巨大犧牲,可就是不明白它們為什麽要有犧牲。歷史是殘酷的,我寫《藏獒3》的目的,不是為了讓我們記住歷史,而是為了告別歷史。任何一種告別都可能伴隨著慘痛,尤其是用挽歌的形式告別藏獒、告別草原。

總之,在作品裏,我試圖把獒性、狼性、人性、佛性結合起來,放在一個共生共存的壞境裏,完成一種文學的思想使命。用時間來說話吧。

再讓我們期待一次未來



這些年我去北京,總是喜歡囚在《當代》編輯部(以下簡稱《當代》),那是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後樓。在許多著名的院子裏,後樓都是領導幹部的所在。但在著名的朝內大街166號院子裏,它卻是《當代》。所以盡管後了又後,倒比前樓熱鬧開放些。對我來說,這是一個有話可說,有書可看,有雜志可拿,有飯可吃的地方。這最後一點尤其重要。臨到中午,《當代》人總是從訂餐的飯店裏拿來盒飯,坐在沙發之間到處都是書、報、雜志的擁擠的房間裏,圍著茶幾,吃著,聊著。他們知道我吃素,給我的盒飯裏一絲葷腥都沒有,感覺爽口而清凈。當然也有宴席,但我常常忽略那是為了給我接風,散場後才意識到,念頭一閃,又忘了,記牢的還是那素素的盒飯、無所拘束的聊天。

除了吃飯,還有穿衣。那次去北京參加一個隆重的集會,人家要求正裝出席,我卻吊兒郎當穿著T恤進京,而且是無領的那種。所有人都是西裝革履,你怎麽可以雞立鶴群?《當代》的楊新嵐拿來她老公的西服,新的,號稱“你們兩個身材差不多”。一穿,褲子寬得能裝我一個半肚子加三條腿。那也得穿!可小楊拿了西服,卻忘了領帶。她東跑西顛要了一條來給我披掛上,突然又傻了:大家都不會打領帶,連北大畢業的新生代編輯石一楓也不會,連時尚女生徐子茼也不會。說是清波會,好不容易等來了,他卻呵呵笑著說:“不會,不會。”神情是落拓不羈的,暗藏著一絲對西服領帶的嘲諷,似乎不會才是自豪的。恰好清波愛人也來了,在我脖子上比劃了幾下,滿懷希望她能打好,結果發現她不是在打領帶而是在系絲巾。昌義更不會了,還興高采烈地總結一句:“這就是《當代》。”又不甘心地解釋道:“這幫人曾經也是會打的。”他的意思是:西裝作為“奇裝異服”的時候,我們穿過,後來人都西裝了,我們也就不“尿”它了。但現在不是總結歷史的時候,現在必須立刻把領帶打好。為了不尷尬,我說:“奇了怪了,那麽小的時候打過的紅領巾,一輩子都忘不了,可是領帶,也算是改革開放的成果吧,一晃眼就忘了。”好在人文社人才濟濟,終於從發行部來了一位青年,翹起指頭三下五除二搞定了。就這樣他們不怕麻煩,把我捯飭成了一個幹部,使我可以翹著尾巴出現在北京的大街上了。

《當代》就是這樣一幫不會打領帶的當代文人在打造經營。脫略形骸的文人習氣,從容自若的處世姿態,讓他顯得開放而松弛。你瞧他一身正裝,有板有型,脖子上卻是沒有拘束的,想吼什麽就吼什麽。所以像我這個粗放的、直率的、獨野的作者,便也有了一席之地。還說領帶,穿西裝打領帶的文學太正式,像場合裏的朗誦;不西裝不領帶的文學太隨便,好比插了蔥的豬嘴,被厚道的人們說成了象;有西裝不領帶的文學似乎剛剛好——要先鋒那是懷舊的先鋒,要時尚那是積澱的時尚,要歷史那是當下需要的歷史,要文化那是可以發行的文化,這大概就是《當代》的模樣。不墮“常邊”,也不墮“斷邊”,中道即佛道。

喜歡囚在《當代》,還有一層意思,那就是羞於見人。這些年我逃避了多少約見和約稿已經記不清了,每一次逃避的成功,都讓我歉疚;有時是見了面吃了飯再逃避的,那就更是歉疚得要死。想一想被我回避的那些朋友,大都也是辦雜志、搞出版的,我本事太小,寫得太慢,總不能老是許願而不兌現。想做一個守信的人,就只能不赴宴,不許願,老老實實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許了第一個,就勇嫁到底。朋友們,我是得罪了你們的,在這慘淡動人的懇摯裏,有你們的寬宥和諒解,那就是我的陽光。

就在囚於《當代》的某一天,昌義問起我《藏獒3》之後的計劃,我談到了倉央嘉措,談到了“伏藏”,但當時我並沒有確定這一定就是我的“下一部”。昌義聽了很激動,比我激動多了,一上午都在說這個話題,吃了盒飯送我去機場時還在說。我很想把我們的談話記下來,卻沒有時間,上了飛機再記,發現許多細節已經隨著激動的消失而消失。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再猶豫了,就是那個香音無敵的神王、已逝的歌手——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已然是我生活的主宰了,接下來唯一要做的就是心無旁騖,專心致志。



在西藏,人們常常會進入遙遠的歷史,去體驗內心需要的生活,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和他的情歌便是每個人的體驗和經歷。他是神王、詩人、歌手和情聖,是西藏所有青春男女經久不衰的偶像,是所有女子心儀的情人,是一個蓮花芬芳、魅力無窮的秘密。而喇嘛們卻警惕地強調著他的教主地位:我們崇拜他,就應該多念些經文,多行些善事,做一個好人。神聖的宗教情感和美麗的男女之愛被倉央嘉措融合成了一個形態,他因此成了一個僧俗共尊、婦孺皆知的人。

在我的意象裏,倉央嘉措的愛情是液態的,如奶如水,它在堅硬直立的萬山叢中,澆灌出了遍地的柔軟和美妙。教主的地位和愛情的追求從一開始就成了靈肉抗衡的激烈比賽。但是我們知道,在所有的比賽中,愛情總是勝利者。美妙的情歌和撼天地、泣鬼神的愛情穿越時間的迷霧,抵達今天,從而使教主的身份日見彰顯。遺憾的是,歷史曾經全然誤解了倉央嘉措,以為他是宗教的背叛者,是忤逆之僧。人們沒看到信仰從來不拒絕愛,歷史悠久且紛爭不休的宗教,正需要愛的洗禮。和世界上其他宗教不同,佛教營造的不是外部環境而是心靈世界。心靈在肉體深處,於是就有了通過肉體來表達的心靈之愛。這便是倉央嘉措愛情的起源。

倉央嘉措是一個悲壯的勝利者,他付出了達賴喇嘛的地位和權力,付出了生命,卻用愛情與情歌,把靈魂推向了輝煌與永恒;用慘烈的命運,讓整個西藏為他疼痛。憂傷的西藏為了一個活佛的愛情悲劇而愈加憂傷。可以說,由於倉央嘉措的存在,整個藏傳佛教變得溫情脈脈,人民不是原諒了他,而是放逸了他,激賞了他。西藏的信仰因此而深廣,獰厲的神像背後,嚴格的戒律之下,不可遏止的,是巨大的愛情溫暖。有了倉央嘉措,西藏每天都是情人節。這個來自民間的歌手和來自天上的詩人,用膾炙人口的詩歌宣布了愛情的發生,並以此教化他的人民,培育著天地間最美好的感情。

與此同時,倉央嘉措用情愛的眼淚,撕裂了理想與現實決然沖撞的嚴酷,撕裂了歷史與宗教的刻板。宗教流淚了,是悲淚,也是喜淚。他用自己的血肉填平了凡聖之間的溝壑,讓宗教與世俗一馬平川;用無所畏懼的生命激情嘗試了生佛平等的至高境界,實現了佛性與愛的水乳交融。他給古老而嚴謹的格魯派註入了新鮮的血液,格魯派頓時顯得飛揚靈動,山高水長。這個包容而寬松的宗教,那些浪漫而樸素的教民,溫暖了倉央嘉措及其情歌,彌合了西藏的裂隙——盡管歷史上各個教派之間為著理念、權力、教民、屬地迸發出殘酷的爭鬥之光,但他們都無一例外地擁戴並推崇倉央嘉措這顆愛的太陽。

倉央嘉措,佛法密宗的最高修持者,永恒不衰的西藏代言,信仰的靈魂。從這個意義出發,我清晰地看見了《伏藏》的讀者:

謹以此書獻給:有靈魂的人和尋找靈魂的人。



倉央嘉措和他的情歌時時刻刻誘惑著我,但這並不是我寫作《伏藏》的全部理由,更重要的理由還在於當下生活中日益嚴重的精神沖突。

精神的沖突每天都在以最激烈的方式發生著,而我們卻毫無察覺。蠅營狗茍的人際以強大的力量拖累著我們,迫使我們用最明亮的眼睛去偵察最渾濁的事態。無聊糾纏著,庸俗糾纏著,乏味糾纏著。我們死了,精神早已在沖突之前就死得一幹二凈。這個世界上有多少行屍走肉,有多少沒有靈魂的軀殼,我不敢數,一數就會把自己數進去。也許僅僅是為了當別人在清點行屍走肉時,不至於把我也算進去,我才想到了倉央嘉措,想到了“伏藏”。

《伏藏》是一本關於人與靈魂的書。靈魂就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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