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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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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漫年初的基本工作已經在年前安排妥當,賀晨本想這次在家多待兩天,陪陪家人。可是《咒怨》帶來的黴運就仿佛陰魂不散似的,春節的法定假日剛完,初八上班第一天,賀晨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賀晨不禁懷疑,難道厄運之神轉轉鍵山雛在華夏春節也放假嗎?

“小晨,到底咋回事?法院怎麽找你?”

父母投來關切的詢問,兒子現在究竟有多厲害他們不了解。只知道兒子的名字是能上新聞聯播,和大文豪易天行相提並論的人。

可是年前才被抓了一次,年後又來法院傳票。如果讓他們來選擇的話,他們寧願兒子一輩子平平凡凡,也不要被扯上這些糟糕的事情。

“不知道,好像有人告我侵權。”賀晨也大惑不解。

他侵權的人多了,任天堂的《寵物小精靈》、萬代的《數碼寶貝》、庵野秀明的《EVA》、藤子·F·不二雄的《哆啦a夢》、青山剛昌的《柯南》、清水崇的《咒怨》。

可是,在這個世界,有誰能來告自己?

每一部作品,他都細細查過,確保沒有任何形式的作品出現,他才會推出。

因此,他想過有人告自己壟斷,有人告自己內容不健康,甚至有人告自己偷稅漏稅都有可能。

可是怎麽著,都不該有人告自己侵權啊!

但是法院傳票上清楚的寫著是“侵權糾紛”,姓名是他的名字,地址是他現在所在的家,因此不存在送錯的可能。

“侵權?小晨,你是不是抄襲別人了?”賀賢沈聲問道。

“爸,您還不相信我啊?除了字典外,我怎麽可能會抄襲這個世界上人的東西呢?”

賀晨手裏有那麽多的經典漫畫去抄,犯得著抄襲這群剛剛起步的本地人士?

那不僅是侮辱經典的漫畫,也是侮辱賀晨穿越者的智商。

賀賢當然聽不出來賀晨的言外之意,不過對於兒子的心性也了解——絕對不會對家人說謊,於是從賀晨那裏得到肯定的答覆後就不再懷疑。

“要不要,找人幫幫忙?卓凝兒家裏人很厲害的,要不找他們問問看?”陳萍神色慌亂,提出建議。

賀晨無所謂的擺擺手,厚顏無恥地說:“沒必要,先看看再說,我行的端坐得正,就不信還有人能誣告我抄襲。時間上寫著後天下午兩點,到時去了一切自然真相大白。”

如今他可不是一年前的他,動漫產業的發展漸漸成型,不說他天漫的資本。僅僅動畫、廣告、游戲,這三方就牽扯了多少人的利益?

一年前大家還不待見他,可是動畫熱播之後,整個主流媒體上對動漫的惡評頓時清掃一空。

這些不需要賀晨來招呼,那群電視臺就會自發地為自己的利益戰鬥。

而這一切的締造者都是賀晨,有人敢搞賀晨,動他們的錢包。如果錯在賀晨,他們無話可說;可是如果是無理取鬧,那得先問問他們的意思。

隨後,賀晨讓莊不凡清查了一下網站內容,知道沒有任何人利用抄襲來陷害自己之後,就不再將這件事放在心上。每天輕輕松松畫畫《EVA》,審核助手們上繳的稿子,然後再在網上對他們指點指點,趁著放假,陪著家人好好逛了逛。

直到法院傳票的日期來臨。

賀晨本以為告他們的人會借此機會大肆炒作,可是出乎他的意料,沒有任何媒體報道這次事情,也沒有碰到那人山人海的圍觀群眾。

空蕩蕩的法庭上,除過法院的人之外,只有他們一家子,以及原告一夥人。

原告一夥都是又大有小,男男女女,看起來來自好幾個家庭,都對賀晨怒目而視。

這耿直的眼神,看得賀晨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各位?你們好,請問為什麽告我啊?”

還沒開庭,出於禮貌,賀晨打著招呼,可是回應他的只有不屑的哼聲。

賀菲菲見狀,立即張牙舞爪,如果這不是在莊嚴的法庭裏的話,小丫頭可能都會罵起街來。

賀晨聳聳肩,不說就不說,等一會不就知道了?

開庭之後,宣讀了法庭註意事項之後,原告宣讀起訴書。

“……請求事項:1.停止傳播《咒怨》漫畫;2.判決被告侵權,並補償我們經濟損失費、精神損失費、青春損失費、身體健康損失費等共計500萬元;3.判決被告完全承擔本次訴訟費用……”

“異議!”

對方的起訴書還沒念完,賀晨就大聲說道:“開玩笑,我《咒怨》哪裏侵權了……”

法官立即敲了下錘子,對賀晨呵斥:“法院禁止喧嘩,請先聽原告念完起訴書。如若再次幹擾原告,你將被驅逐出庭。”

賀晨傻眼了,他還以為游戲中是和現實一樣的。不過轉眼一想,那游戲似乎也是島國游戲,跟國內完全不沾邊。

雖然被法官呵斥了,但是能喊出這一句“異議”,賀晨覺得很爽。

於是繼續聽原告的起訴書。

“……在1月26日除夕,被告人賀晨以搬運工的名義在其Dmfun網站上發布了一部名為《咒怨》的漫畫,內容講述的是一個被詛咒的房子。其漫畫中房子完全抄襲我家的房子,導致租客們看了漫畫之後,受到驚嚇,紛紛搬離,周圍鄰居們也受到影響。其惡劣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

房子……竟然是房子!

任憑賀晨的腦袋如何去想,也沒想到竟然是因為房子的原因!

可是,這房子究竟有多像呢?

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漫畫內容,以及他們在自家從各個角度拍攝的實物照片做對比。法院仔細確認之後,將物證交給賀晨。

二層小洋房,是過去老住宅區的獨院,栽著樹木花草。咋一看,簡直就是從漫畫裏跳出來的一樣。

“……臥槽,怎麽會這樣?《咒怨》不是島國的嗎?難道他們是來華夏取景的?”賀晨低聲吐槽。

隨後,一股蛋蛋的憂傷襲來,任憑他千算萬算,也沒有算到這樣的情況——華夏,他居住的城市,竟然有一棟一模一樣的房子!

可是電視電影中外景那麽多,如果各個都需要索賠的話,那都市類的豈不是徹底完蛋了?

“法官!我反對,房屋的外形構造又沒有版權和專利,電影電視中也經常出現這樣城市的畫面,難道人人都得去告電影劇組嗎?”

賀晨以電影電視的例子作為例證,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

這樣的案子法院也是第一次見到,沒有先例,感覺非常為難,幾個人討論來討論去。

看到法官似乎有些動搖,那群原告呼天喊地,莊嚴肅穆的法院頓時響起一陣陣慟哭。

“我滴青天大老爺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可不能因為他有錢,就將我們趕盡殺絕啊!老人需要養,孩子要上學,我們一家可就靠這些房子收租來養活了!可是這殺千刀的故意弄出我們這房子的漫畫,將租客全部都給嚇跑了。現在房子租也租不出去,賣也沒人敢要,一家人都快揭不開鍋了啊!”

說的是聲情並茂,催人淚下,可惜這裏沒有導演,否則一定會將這群人招進劇組。

“你,你。”賀菲菲氣得小臉煞白,那群有獨院的、收租的,在賀晨崛起之前,可比他們家富裕多了,說揭不開鍋,鬼才信。

要知道這兩年評選最賺錢最舒適的職業,就連號稱鐵飯碗的公務員都只能屈居第二,無人能與“房東”這個新生職業爭鋒!

“為什麽就不能說你們故意模仿我哥的漫畫呢?”

賀菲菲天真的話語引來對方的嘲笑:“小妹妹,你維護你哥的心情,我們理解,但是也不能睜眼說瞎話吧?我們這房子都修好近20年了,那時你哥怕還是還沒出生吧?”

法官也忍俊不禁,搖搖頭。

這鐵證如山,想要翻案根本不可能。不過對於這種民事訴訟,能調解就調解,除非兩方都不退步,才會依法辦事。

賀晨很憋屈,這次他真的是無緣無故躺槍了;

也很為難,賠錢倒是無所謂,可是讓他下架《咒怨》,絕無可能!

可是不賠錢,對人家的影響確實蠻大的,雖然不信他們會揭不開鍋,可是他確實影響到了人家的收入。

俗話說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賀晨被告也只怪他倒黴——他媽的,這房子怎麽偏偏就在平安市呢?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的話,賀晨還有無數的理由去蒙混。但是在他長大的平安市裏,是人都不會相信那一模一樣,好似專門拍照下來作為背景的房屋會是賀晨憑空虛構的。

難道,要將《咒怨》的背景重新改一下?

那浩大的工程純屬多此一舉,而且天知道他改了後會不會又撞車。

第一次被告是他大意,第二次被告,就是他SB了。

話說,這是因為阻礙了別人的利益才會被告。如果是能給別人打廣告的,別說告賀晨了,怕是會爭著搶著給賀晨來送錢!

這只能說是“純屬巧合”,而賀晨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難道就沒有既不用下架《咒怨》,又能讓他們滿意的方法嗎?

賀晨忽然靈機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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