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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忘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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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意氣風發地向大神下戰書的戚風,林鴛很想給他面前插幾炷香。但凡他對自己的這位“情敵”多一星半點了解,就絕對不會約他賽馬。

她還遙記當年葉景琛初登國際馬術賽場,頭一回亮相時未滿二十周歲,捧回世錦賽銅牌載譽而歸。

當時國內媒體對葉景琛的稱讚是“從金融世家殺出的一匹黑馬,以王者之姿征服貴族舞臺”。

外媒評價更誇張,馬背上的葉景琛就像從神話中走出的精靈王子,人與馬的完美配合時時滲透著儒雅的紳士氣派和高貴氣質。

思及此,林鴛難掩崇拜地看向身旁曾被譽為天才騎手的年輕男人,沒想到他正在出神,像是沒有聽見戚風的話。

“比不比,給個爽快話。”戚風一勒馬韁,山鬼前肢離地打了個響鼻,威風凜凜。

“為什麽要比?”葉景琛極紳士地將懷裏的小魚放下,看著他歡快地跑遠了才直起腰身,雙手放在褲兜,晨曦中站得筆直宛如白楊。

戚風坐在馬鞍,從高度上來說是居高臨下地,卻不知道為什麽在這認面前始終有種被壓制的不快。山鬼感受到主人的情緒,焦灼地四蹄交替來回踱步。

“你要是贏了,可以要求眾人替你做一件事,這賭註還不夠?”戚風古銅色的肌膚在陽光下閃動著健康的光澤,挑釁地說,“就怕你贏不了。”

葉景琛卻不動如山,揚眉:“我有什麽事,需要你來替我完成嗎?”他說得太理所當然,太自信,自信到林鴛幾乎可以看到戚風頭頂冒黑煙。

想對大神采用激將法?真是太天真。這世上能讓葉大神動彈的,只有他自己。若是他不想,就算刀山火海壓過來,他也不會挪動分毫。這一點,很多年前林鴛就知道了。

兩個年輕男人的目光在空中交匯,電光火石,林鴛生怕下一秒戚風會忍不住從馬上跳下來和葉景琛打到一塊兒——怎麽說他也是掌事人的兒子,總給葉大神打傷,多不和諧,是吧。

戚風在周家寨長到二十歲,還從沒有遇見過葉景琛這樣的人,分明長了張娘兒們似的面孔,卻偏偏有種壓不動的傲骨。原本在電視看見這男人的時候,戚風還曾嗤之以鼻“我們阿鴛會看上這種軟蛋?”,可如今面對面,他居然心生惶恐,仿佛下一秒林鴛就要被這個男人帶走,比這更可怕的是,他竟沒有自信能從他手裏搶回她來。

一夾馬腹,戚風留下一聲冷哼,策馬朝向寨口揚長而去,口中大喝:“還不出發!太陽都要下山了!”

新年的晨曦裏,周家寨口十數匹滇馬一字排開,馬背上的勁裝少年們英姿颯爽,一聲斷喝劃破寧靜,瞬間傾巢而出,絕塵離去。

林鴛偏過頭,發現葉景琛正看著自己:“你看我做什麽?”

“你好像很失望。”

林鴛很坦白:“嗯,只在電視上見過你騎馬的樣子。”

“拍片的時候不是常常騎麽?”

搖頭:“那不算,那都不能真正縱馬奔騰。”

葉景琛一笑:“葉公好龍。”

林鴛不會騎馬,或者說不敢騎馬。就像是被不敢開車的毛病傳染,她沒有辦法冷靜地獨自待在馬背上,總是緊張得四肢不知如何安放是好。所以,即便高空威壓之類的危險動作她也都盡量自己上場,可但凡馬背上的鏡頭,都只能統統交給替身解決。

她有點不好意思:“喜歡不等於占有,看看就好。”

“周老師的馬在哪裏?”

“哎?”

葉景琛擡手在她鼻尖親昵一刮:“畫條龍,給你看看。”

二十分鐘後,林鴛忐忑地跟在葉景琛身旁,他正牽著周學睿那匹周身雪白卻並不算高大的“凝雪”。

“你騎,我……就在這裏看。”林鴛端端正正地站在周家寨的牌坊下,笑得諂媚,“我就是葉公,看看就好……”

“你不覺得,這是個難得的機會嗎?”

“什麽機會?”

“獨處的機會。”

林鴛翻了個小白眼:“誰要跟你獨處——”一句話還沒說完,只覺得腰上被人一擒,雙腳瞬間離地,竟是被葉景琛支著腰身抱起來。

“太輕了,以後多吃一點。”大神的笑語近在耳邊。

騎虎難下,林鴛只好勉勉強強踩著馬磴坐上馬鞍,死死攥著把手,四肢僵硬動也不敢動,生怕凝雪一個受驚撒蹄子狂奔,大年初一就見血實在太不吉利了。哇哇哇,它在動!林鴛閉著眼睛,只感覺馬背一沈,自己幾乎完全陷入一個溫暖的懷裏。

“睜開眼睛,閉眼平衡不好,更容易摔。”葉景琛的聲音從身後傳來,仿佛貼在耳邊。

耳廓酥酥麻麻地發燙,林鴛勉勉強強睜開眼,凝雪不算高,但坐在馬背上依舊比平日的視野要高一些,尤其此刻正駐足在周家寨出山的路口,遠遠可以看見環山而上的小徑,甚至還能看見山徑上方盤亙的鷹。

“你放松一點,腳不要夾著馬肚子。”葉景琛笑著單手拍了拍她的肩頭,“放松,有我在,你還怕摔下馬嗎?”

就是因為有他在,她才沒有辦法放松啊!林鴛努力地縮小自己的占地面積,盡量朝前靠著,避免背後與葉大神的接觸,奈何整個馬鞍也只有那麽巴掌大的地方,怎麽挪也挪不了多遠去,只好僵直著脊背,越發緊張起來。

身後傳來葉景琛低低的笑,聽得林鴛更加發毛,佯裝潑辣地回頭嗔怒:“笑什麽笑,沒見過新手嗎?”調頭的幅度有點大,大約是驚動了凝雪,馬蹄一動,林鴛立刻一聲短促的慘叫,維持著回頭的姿勢再不敢挪動分毫。

腰間一暖,她只覺得自己被穩穩的環住,像被綁上了安全帶那樣妥帖。睜開眼,面前是葉景琛星空一樣明亮的眸子,她立刻回過頭看向前方,不敢造次。

葉景琛輕笑著催馬前行,一手握韁繩,一臂環著某個膽小鬼的腰。凝雪的步子很緩,順著環山路一路朝著黎陰山頂晃悠。

林鴛一開始還緊繃著神經,一面關註凝雪的動靜,一面還要留心和大神的距離,腦後時不時傳來葉景琛的呼吸聲和輕微的吐息。

“看那邊,像不像小奶茶。”葉景琛松開環著她的手臂,指向遠處的一團祥雲。

林鴛感覺自己瞬間失了保護,緊張地抓住他的手臂,他就勢收回手臂重新環上她的纖腰,聽見她如釋重負地吐了口氣,葉景琛忍不住無聲地勾出一抹笑。

天氣晴好,高原的天格外碧藍,襯托著高高矗立的黎陰峰。雲端在頂端積雪的山巔之間投射下陰影,像極了織錦的白緞上團簇的暗紋。

葉景琛策馬走得極慢,尋了處岔路拐進林間,凝雪踏著矮草順著溪流一路緩步,頂峰融化的雪水順流而下,在水勢緩慢處凝成漩,林鴛在葉景琛的指點下小心翼翼地探身去看,才看見清澈的溪裏小魚兒嬉戲翻騰。

有多久,沒有這麽單純的感覺幸福在身邊?

時間就像在這蜿蜒無盡的原始森林裏凝滯不前,重疊蒼茂的枝椏間漏下星星點點細碎的日光,帶著冬日暖陽特有的溫度落在兩人身畔。

凝雪的蹄音落在巖石上緩緩地積水上,極其空靈的噠噠聲,仿佛敲打在她的心尖。若說葉景琛的那一句“做我的女朋友”帶給她的是羞澀和激動,那麽此刻兩人共騎漫步在幽深的林間,帶來的是無盡的柔軟甜蜜。

凝雪越走越深入山林,鳥雀漸少,只偶然聽見群山間有鳥鳴遠遠遞來。

林鴛盤了斜斜的麻花辮,搭在肩頭,露出了白皙光滑的頸項,凝脂般的肌膚和黑墨般的烏發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一幕美色落在葉景琛的眼中,他忽然擡手將她外套的帽子戴起。

“我不冷。”林鴛摸著自己的帽子,一臉莫名。

“但我熱。”某人雲淡風輕。

大神熱,和給她戴帽子有什麽必然聯系嗎?林鴛覺得人和神的腦回路可能確實有差,想了相依就不理解,也不多問,乖乖地帶著毛茸茸的帽子四處張望,流連美景。

“你之前,應該沒有來過黎陰山吧?”

“沒有。”

林鴛不無好奇:“那你一直朝林深處走,不怕迷路嗎?”

“有你在,”葉景琛微微朝前傾,下巴搭在她肩頭,“就算迷路也沒什麽可怕的。”

“這山裏可有老虎獅子豹子熊……”

“還有。”他聲音裏帶著隱隱的笑。

“什麽?”

“狼。”

“狼?”

“嗯,”葉景琛篤定地說,“有顏色的那種。”

林園頓時反應過來,笑嘻嘻地說:“你別以為練過八極拳就能為所欲為,可別忘了我跆拳道可是拿過學校冠軍的。”

“嗯,記得,”某人哼了聲,“還是我教的。”

黑線,她竟然把這麽重要的關鍵給忘了。所以,如果,某人當真在這深山老林,狗仔所不能及之處動了歹念,她就無還擊之力咯?

就在林鴛胡思亂想之際,忽然聽見從山林之中傳來一陣騷動,似乎有許多人在驚呼,又驚起林中飛鳥無數,樹葉沙沙,鳥啼鷹鳴。

遠遠似乎還有馬蹄聲、呼喊聲慌亂無序。

林鴛回頭:“回去看看?”

“嗯。”葉景琛已經調轉馬頭,夾緊了馬腹,凝雪四蹄離地,瞬間從信步林間成了小步疾奔,然而奇怪的是,林鴛竟沒有覺得一丁點兒驚惶,她唯一緊張的是不知道寨子裏發生了什麽事。

風從耳邊呼呼刮過,心跳隨著凝雪的蹄音起伏,林鴛閉上雙眼,任由山風拂面,那一瞬曾經荒蕪的心底草長鶯飛。

作者有話要說: 今日第二更送上:)

今天偶然聽見李宗盛原版的那首《給自己的歌》,不由想起前些時候路過電視機,看見潘粵明在某綜藝裏唱這首歌。

字字句句,真是在唱給自己。

鏡頭上的那個人,和我記憶中的奶油小生截然不同。

一段感情是對是錯,外人不可評說,但顯然他和‘冷清秋’的那段婚姻,受傷的不光是其中的哪一個人。

潘的翻唱和李宗盛的原版都很敲心,只是一點感慨,和本故事無關。

一聲嘆息。

想得卻不可得 你奈人生何

該舍的舍不得 只顧著跟往事瞎扯

等你發現時間是賊了 它早已偷光你的選擇

愛戀不過是一場高燒 思念是緊跟著的好不了的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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