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曾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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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提著漂亮的新衣服新鞋子,逐件逐件的穿給大家看,臉上的表情明媚耀眼。李雲舒也抽空歪了腦袋去看,微微笑著,卻並不羨慕。
“這是我哥讓我帶給你們的,哪,雲舒,這份是你的。”
“這怎麽好意思,真是破費了。”
“沒事啦,我大哥雖然不算富豪,但這一點還弄不窮他。再說,大哥的錢花在妹妹身上不是理所當然的嘛。”周佳樂擺出一副傲嬌臉,一看就知道是故意的,特逗。
李雲舒真是個懶人,平時自己怎麽邋遢都不在意,雖然她看起來挺斯文潔凈的,但那得多虧了她有個能者多勞的三姐,才沒讓自己活成了乞丐。雖然她的審美觀還算正常,而且也喜歡讓自己美美的,但懶癌晚期患者,你還真不能對她要求太多了。平時換季的新衣或者其他物品,一律由三姐代購,她倒是閑閑的當起懶人,對金錢也沒什麽太大的觀念,雖然自己過得節儉,但對於親近的人,那叫一個揮金如土。
從中學到大學,同學們常常看著她抱著包裹行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吃的穿的用的,一應俱全,看得人眼紅極了,都說她有個好姐姐,一些自己在家裏是做大姐的都說好想有個姐姐。
大家也只知道李雲舒是個資深宅女,而且性情懶散,不思上進,倒是沒整天躺在床上,大半在宿舍的時間都貢獻給了電腦,也不知道在忙些什麽。
其他兩位舍友收到的禮物是一件精致的飾品,而李雲舒的倒是一條碎鉆的手鏈,只是不知道那上面鑲的小小粒的是真鉆還是假的。不過,在看到那張票據之後,李雲舒確定那是真品。不過,無緣無故,這麽貴重的禮物,還真不好意思收下。但看其他兩位一臉高興壞了的表情,她也不好打斷別人的興奮。
“佳樂,這件禮物太貴重了,我不能收。”
“我大哥都肯送了,你還有什麽不敢收的。安啦安啦。”
“那就謝謝了。”
其實她很喜歡這條手鏈,只是覺得收這樣貴重的禮物不太恰當。但既然對方這麽說了,硬要歸還,那也太掃興太不識趣了。佳樂的家境似乎是不錯的,並不將這樣一份禮物看在眼裏,若不是這樣,應該也不會送得這樣精細,一般都是請吃頓飯或者打包什麽東西回來大家一起分享也就算了。畢竟大家都是學生,也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太過奢侈確實不合時宜。
“雲舒,你覺得我哥怎麽樣?”
李雲舒哭笑不得,“這難道是你們祖傳的聘禮,那我可不敢收了。你哥長得一表人才,又是風度翩翩會說話的,還愁找不到女朋友嗎?而且不管怎麽看,你哥也就純粹把我當成你的好朋友了,愛屋及烏罷了,哪會看上我。”
“也不是啊,雲舒你雖然有時是古怪了點,人是懶了點,但還是很好的嘛,而且很有個人特色啊。”
“我猜很多男人都會對我這樣的‘個人特色’避之唯恐不及的。年紀輕輕的學人家當什麽媒婆,有時間還不如去慰問慰問你那可憐的男朋友。”
“我們宿舍就屬你最難推銷了嘛。你看,像琪琪和雅麗她們,就算沒有男朋友,但身邊的男性朋友女性朋友也是一大堆,備胎也不少,哪有像你這樣的,成天窩在宿舍裏,獨來獨往,冷冷清清。”
“好了,緣分到了自然會談戀愛的,我又不抗拒這種事情,只是沒遇到合適的對象而已。你管好自己就成,我覺得我現在挺好的。”
周佳樂癟了癟嘴,看起來還是很不甘心,沒能勸說李雲舒多出去走動交朋友。不過,她男友的電話剛好來了,她嘴角一咧,徑自走到陽臺上去,哪裏還記得李雲舒是哪號人物。
李雲舒在電腦上一陣敲打,覺得累了,便保存了文件,爬到床上去了,電腦是不關的。一般在宿舍,她的電腦都是開著的,即使她的人躺在床上。一般而言,都是這樣忙活一陣又躺一陣的,過個半個小時一個小時就又爬下來了,何必讓電腦開開關關的麻煩呢。
沒辦法,她從小就身體不好,雖然不至於在生活上有什麽問題,但精力確實要比一般人要弱得多。以前只當自己是天生的身子弱,並不當回事,雖然血壓偏低,但也不是很嚴重。不過,到了大學之後,體檢之後發現她的血壓比以前下降不少,測了一次還不過,後來給她量血壓的護士還讓她去吃個早餐再回來測,只是結果依舊是低血壓範圍,雖然比第一次好一些了。於是,她就上網搜了搜低血壓的相關資料,結果······看起來她是有低血壓癥的偏向呢,不過現在應該還不算很嚴重,對她生活的影響也不是很大,應該只要好好食補就可以了。
因為體弱,吃藥打針成了常事,想起那痛苦的歷史,現在還一陣心塞。小的時候,父母就是狼狽為奸的代言人,一個抓著她按在椅子上不給動,一個把她吞不下去的藥碗碾碎泡成藥水給她喝,捏著鼻子狠灌下去。後來,她實在受不了,自己一顆一顆的學著吞,再後來吞藥吞慣了的她,已經懶得一粒一粒的去吃藥了,幹脆抓起一把藥塞進嘴裏,頭一仰,再悶一口溫水,硬生生把藥丸一次性吞了。第一次打針看見針頭還怕的很,哭得慘兮兮,後來打針打得多了,聽到要打針也沒什麽反應了。
就是這樣的性格,讓她成了自己家附近那一區的猴子王,成天帶著一群小屁孩兒四處晃蕩,反正家中無大人,小鬼當家愛咋樣就咋樣。什麽打架、過家家、打彈珠、拿根小繩子綁著一小塊磁鐵,到人家工地上去吸地上的廢鐵絲和鐵釘子,結果也沒賣了多少錢,玩了幾天就膩了。帶著其他人到陶瓷廠去撿人家丟掉不要的有瑕疵的瓷器小玩具。還曾經有一天帶著其他人打包了零食,屁顛顛的拿磚頭搭起了一間小屋子,美其名曰要脫離家裏獨立自主。也曾經自己靜靜的站在一個大哥哥的門口看他弄雕塑,帶著兩三個志同道合者到市場去撿人家扔地上不要的水果吃······諸如這些現在想起來十分好笑的事情,都是她一手策劃的,可以想見,小時候的她有多活躍多頑劣,讓父母傷透了腦筋卻又沒空管她。
就因為這樣的性格,所以對於那種動不動就先想著怎麽去找個人幫忙的人,她是不喜歡的。因為習慣了自己一個人,凡事都是自己做,也沒有什麽人會來幫她,所以她行動的模式都是計劃好然後執行,從來不去考慮找人來幫忙或者扮嬌弱。搬宿舍,她自己計劃好要搬幾趟,怎麽搬,然後就一步一步的搬著自己東西,就連那一箱箱的書,也是自己搬,看著一些男生幫著相熟的女生搬東西,她撇撇嘴,不予置評。
想想看,她第一天去上幼稚園,那時候父母打的散工,有沒有工作、什麽工作、工作時間全都是不固定的。那天下午,眼看著一個個小孩都被父母接走了,她也想走,但老師卻不給,還陪著她等。不知等到幾點,忍著想哭的委屈,天都黑透了,父母總算扛著鋤頭來了,結果卻是和老師說,以後直接讓她回家,有什麽意外責任他們自己承擔。於是,每天其他小孩都要等父母來接才能走,她卻是自己走的。或許是從那時候開始,她就知道,她並沒有什麽可依賴的,只能靠自己。
平時父母有空她才有飯吃,沒空的話,午飯晚飯要麽去鄰居那裏蹭飯,要麽父母事先給幾塊錢,讓去市場的小攤吃點什麽。有一次,她在鄰居家吃了飯,坐了一會兒,然後就自己回了家,父母還沒回來,她就靜靜地坐在屋門口的大石頭上,因為習慣了九點睡覺,而且等得有些無聊,不知不覺就睡著了,等父母回來,已經是晚上十點了,是母親抱起她的動作讓她清醒過來的。隔天看著母親在家切肉煮飯,她看了好一會兒,最後跟母親說讓她教自己煮飯做菜,順便給自己配一把鑰匙。雖然失敗了幾次,但從那天以後父母沒空不在家,她就自己開門回家,自己煮飯吃。
隨著年齡的增長,性格便是這樣定了,越發的不受管教。偶爾和姐姐的朋友一起吃飯,不經意聊起這些往事,一樁樁一件件記得清楚,卻沒什麽波瀾,雖然姐姐的朋友總說她很厲害,對她很有好感,但她卻不覺得什麽。
後來搬回老家後,她的活潑就消失了,變成了一種沈默。再後來母親總是一邊看著她,眼裏有著淡淡的悲傷,一直念叨著不該把她帶回老家來,可家裏環境清貧,就算是覺得不該,屈於現實,他們都是沒有選擇,也只能這樣念叨兩聲罷了。
在老家生活了八年,一回去就開始住校,更是早早體會了獨立的滋味兒。不過,在老家的那八年,仿佛一場夢,現在再回到城市,記憶都變得模糊了,倒是小時候的那些事,總是念念不忘,時不時就會想起。
曾經還覺得孤單寂寞,但是到了後來,都習慣了獨來獨往,和同學之間也相處和諧,保持淡淡的疏離,禮貌而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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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哥讓我帶給你們的,哪,雲舒,這份是你的。”
“這怎麽好意思,真是破費了。”
“沒事啦,我大哥雖然不算富豪,但這一點還弄不窮他。再說,大哥的錢花在妹妹身上不是理所當然的嘛。”周佳樂擺出一副傲嬌臉,一看就知道是故意的,特逗。
李雲舒真是個懶人,平時自己怎麽邋遢都不在意,雖然她看起來挺斯文潔凈的,但那得多虧了她有個能者多勞的三姐,才沒讓自己活成了乞丐。雖然她的審美觀還算正常,而且也喜歡讓自己美美的,但懶癌晚期患者,你還真不能對她要求太多了。平時換季的新衣或者其他物品,一律由三姐代購,她倒是閑閑的當起懶人,對金錢也沒什麽太大的觀念,雖然自己過得節儉,但對於親近的人,那叫一個揮金如土。
從中學到大學,同學們常常看著她抱著包裹行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吃的穿的用的,一應俱全,看得人眼紅極了,都說她有個好姐姐,一些自己在家裏是做大姐的都說好想有個姐姐。
大家也只知道李雲舒是個資深宅女,而且性情懶散,不思上進,倒是沒整天躺在床上,大半在宿舍的時間都貢獻給了電腦,也不知道在忙些什麽。
其他兩位舍友收到的禮物是一件精致的飾品,而李雲舒的倒是一條碎鉆的手鏈,只是不知道那上面鑲的小小粒的是真鉆還是假的。不過,在看到那張票據之後,李雲舒確定那是真品。不過,無緣無故,這麽貴重的禮物,還真不好意思收下。但看其他兩位一臉高興壞了的表情,她也不好打斷別人的興奮。
“佳樂,這件禮物太貴重了,我不能收。”
“我大哥都肯送了,你還有什麽不敢收的。安啦安啦。”
“那就謝謝了。”
其實她很喜歡這條手鏈,只是覺得收這樣貴重的禮物不太恰當。但既然對方這麽說了,硬要歸還,那也太掃興太不識趣了。佳樂的家境似乎是不錯的,並不將這樣一份禮物看在眼裏,若不是這樣,應該也不會送得這樣精細,一般都是請吃頓飯或者打包什麽東西回來大家一起分享也就算了。畢竟大家都是學生,也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太過奢侈確實不合時宜。
“雲舒,你覺得我哥怎麽樣?”
李雲舒哭笑不得,“這難道是你們祖傳的聘禮,那我可不敢收了。你哥長得一表人才,又是風度翩翩會說話的,還愁找不到女朋友嗎?而且不管怎麽看,你哥也就純粹把我當成你的好朋友了,愛屋及烏罷了,哪會看上我。”
“也不是啊,雲舒你雖然有時是古怪了點,人是懶了點,但還是很好的嘛,而且很有個人特色啊。”
“我猜很多男人都會對我這樣的‘個人特色’避之唯恐不及的。年紀輕輕的學人家當什麽媒婆,有時間還不如去慰問慰問你那可憐的男朋友。”
“我們宿舍就屬你最難推銷了嘛。你看,像琪琪和雅麗她們,就算沒有男朋友,但身邊的男性朋友女性朋友也是一大堆,備胎也不少,哪有像你這樣的,成天窩在宿舍裏,獨來獨往,冷冷清清。”
“好了,緣分到了自然會談戀愛的,我又不抗拒這種事情,只是沒遇到合適的對象而已。你管好自己就成,我覺得我現在挺好的。”
周佳樂癟了癟嘴,看起來還是很不甘心,沒能勸說李雲舒多出去走動交朋友。不過,她男友的電話剛好來了,她嘴角一咧,徑自走到陽臺上去,哪裏還記得李雲舒是哪號人物。
李雲舒在電腦上一陣敲打,覺得累了,便保存了文件,爬到床上去了,電腦是不關的。一般在宿舍,她的電腦都是開著的,即使她的人躺在床上。一般而言,都是這樣忙活一陣又躺一陣的,過個半個小時一個小時就又爬下來了,何必讓電腦開開關關的麻煩呢。
沒辦法,她從小就身體不好,雖然不至於在生活上有什麽問題,但精力確實要比一般人要弱得多。以前只當自己是天生的身子弱,並不當回事,雖然血壓偏低,但也不是很嚴重。不過,到了大學之後,體檢之後發現她的血壓比以前下降不少,測了一次還不過,後來給她量血壓的護士還讓她去吃個早餐再回來測,只是結果依舊是低血壓範圍,雖然比第一次好一些了。於是,她就上網搜了搜低血壓的相關資料,結果······看起來她是有低血壓癥的偏向呢,不過現在應該還不算很嚴重,對她生活的影響也不是很大,應該只要好好食補就可以了。
因為體弱,吃藥打針成了常事,想起那痛苦的歷史,現在還一陣心塞。小的時候,父母就是狼狽為奸的代言人,一個抓著她按在椅子上不給動,一個把她吞不下去的藥碗碾碎泡成藥水給她喝,捏著鼻子狠灌下去。後來,她實在受不了,自己一顆一顆的學著吞,再後來吞藥吞慣了的她,已經懶得一粒一粒的去吃藥了,幹脆抓起一把藥塞進嘴裏,頭一仰,再悶一口溫水,硬生生把藥丸一次性吞了。第一次打針看見針頭還怕的很,哭得慘兮兮,後來打針打得多了,聽到要打針也沒什麽反應了。
就是這樣的性格,讓她成了自己家附近那一區的猴子王,成天帶著一群小屁孩兒四處晃蕩,反正家中無大人,小鬼當家愛咋樣就咋樣。什麽打架、過家家、打彈珠、拿根小繩子綁著一小塊磁鐵,到人家工地上去吸地上的廢鐵絲和鐵釘子,結果也沒賣了多少錢,玩了幾天就膩了。帶著其他人到陶瓷廠去撿人家丟掉不要的有瑕疵的瓷器小玩具。還曾經有一天帶著其他人打包了零食,屁顛顛的拿磚頭搭起了一間小屋子,美其名曰要脫離家裏獨立自主。也曾經自己靜靜的站在一個大哥哥的門口看他弄雕塑,帶著兩三個志同道合者到市場去撿人家扔地上不要的水果吃······諸如這些現在想起來十分好笑的事情,都是她一手策劃的,可以想見,小時候的她有多活躍多頑劣,讓父母傷透了腦筋卻又沒空管她。
就因為這樣的性格,所以對於那種動不動就先想著怎麽去找個人幫忙的人,她是不喜歡的。因為習慣了自己一個人,凡事都是自己做,也沒有什麽人會來幫她,所以她行動的模式都是計劃好然後執行,從來不去考慮找人來幫忙或者扮嬌弱。搬宿舍,她自己計劃好要搬幾趟,怎麽搬,然後就一步一步的搬著自己東西,就連那一箱箱的書,也是自己搬,看著一些男生幫著相熟的女生搬東西,她撇撇嘴,不予置評。
想想看,她第一天去上幼稚園,那時候父母打的散工,有沒有工作、什麽工作、工作時間全都是不固定的。那天下午,眼看著一個個小孩都被父母接走了,她也想走,但老師卻不給,還陪著她等。不知等到幾點,忍著想哭的委屈,天都黑透了,父母總算扛著鋤頭來了,結果卻是和老師說,以後直接讓她回家,有什麽意外責任他們自己承擔。於是,每天其他小孩都要等父母來接才能走,她卻是自己走的。或許是從那時候開始,她就知道,她並沒有什麽可依賴的,只能靠自己。
平時父母有空她才有飯吃,沒空的話,午飯晚飯要麽去鄰居那裏蹭飯,要麽父母事先給幾塊錢,讓去市場的小攤吃點什麽。有一次,她在鄰居家吃了飯,坐了一會兒,然後就自己回了家,父母還沒回來,她就靜靜地坐在屋門口的大石頭上,因為習慣了九點睡覺,而且等得有些無聊,不知不覺就睡著了,等父母回來,已經是晚上十點了,是母親抱起她的動作讓她清醒過來的。隔天看著母親在家切肉煮飯,她看了好一會兒,最後跟母親說讓她教自己煮飯做菜,順便給自己配一把鑰匙。雖然失敗了幾次,但從那天以後父母沒空不在家,她就自己開門回家,自己煮飯吃。
隨著年齡的增長,性格便是這樣定了,越發的不受管教。偶爾和姐姐的朋友一起吃飯,不經意聊起這些往事,一樁樁一件件記得清楚,卻沒什麽波瀾,雖然姐姐的朋友總說她很厲害,對她很有好感,但她卻不覺得什麽。
後來搬回老家後,她的活潑就消失了,變成了一種沈默。再後來母親總是一邊看著她,眼裏有著淡淡的悲傷,一直念叨著不該把她帶回老家來,可家裏環境清貧,就算是覺得不該,屈於現實,他們都是沒有選擇,也只能這樣念叨兩聲罷了。
在老家生活了八年,一回去就開始住校,更是早早體會了獨立的滋味兒。不過,在老家的那八年,仿佛一場夢,現在再回到城市,記憶都變得模糊了,倒是小時候的那些事,總是念念不忘,時不時就會想起。
曾經還覺得孤單寂寞,但是到了後來,都習慣了獨來獨往,和同學之間也相處和諧,保持淡淡的疏離,禮貌而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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