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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粵北春風蕩,青草鐵骨揚 第29章 蕭額外的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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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廣總督節制的綠營,在廣東有左翼、右翼、碣石、潮州、高州、瓊州和南澳七鎮,每鎮設一總兵。其中右翼鎮駐防韶州,但鎮標【1】的中營和左營卻是在英德縣。中營在哪,主官就在哪,也就是說,這位總兵的駐地就是在這英德縣裏。

日頭高照,縮在金山渡的汛守署房裏,李肆夾起一片清燒山豬肉,肚子裏饞蟲頓時叫嚷開來,對面蕭勝的筷子卻總落在李肆帶來的山珍上,眼睛還時不時地掃著署房外絡繹不絕的行人,倒不是在檢視著什麽,更像是當作另一盤菜似的品味。

“白總戎【2】,諱道隆,就是我的老上司。”

蕭勝也正談到這位總兵。

昨天聽蔡郎中說到了楊家兄弟,李肆對鐘上位的警惕心也更盛了一分,算來算去,除了在田地和礦場的租子上動手腳之外,鐘老爺在明裏應該就沒什麽整治鳳田村的手段了,怕的是他暗地裏搞鬼。

李肆覺著還不能光指望村人,賴一品沒了,礦場上那些金山汛的護衛,也有了機會籠絡。如果還有更大的麻煩,從鳳田村行舟到金山渡就個把時辰,守在這裏的蕭勝手下還有三十來個汛兵,可是個不錯的強援,而蕭勝本人,也值得繼續坑害……

之前本就有籠絡之心,瞧蕭勝對自己也像是有點另眼相看的意思,李肆就提著村人送的山珍來到了金山渡,就像是拜訪老朋友似的,大咧咧找到了蕭勝。

即便換了朝代,李肆看人的本事依舊管用,這蕭勝雖然很有些歷練,城府不淺,可性子卻不虛偽矯飾。見李肆帶了山珍,一副湊席的姿態,也不多話,攔下去城裏賣山豬肉的獵戶,買了幾斤肉,讓汛守的夥夫燒了,再添些小菜,打上一壺黃酒,兩人就在他的汛守小衙門,把文案當做飯桌開整。

李肆十七歲,蕭勝三十三歲,兩人差了半個輩分,可李肆前身幹的就是勾人說話的行當,再加上早前窺破過蕭勝的底細,之後槍斃賴一品又給蕭勝留下了太深印象,幾句場面話一過,蕭勝也就把李肆的年紀丟在了腦後,兩人論起了平輩交情。

不等蕭勝發問,李肆就先“坦白”自己的“槍法”是讀書讀出來的,至於什麽書,李肆假意說是少年時讀的,現在已然忘了。蕭勝體貼地哦了一聲,不再追問,當是有什麽不便說的忌諱。這時候《南山集》案剛過,民間提起書就噤若寒蟬,李肆先把一個或虛或實的“把柄”送出來,頓時將兩人的距離拉近了一截。

幾杯酒暖了肚,蕭勝的話匣子也開了,說起自己的經歷。他是福建汀州人,補父缺當的營兵【3】。自小身體瘦弱,弓開不了,刀舞不圓,父親為讓他能補缺,就督著他專練鳥槍。靠著熟稔火器,他在軍中漸漸傳開了名聲,被白道隆看上,調到了親兵隊裏當鳥槍手。

“三十八年,白大人從福建陸路提標中營參將調任臺灣北路營參將,我也跟著去了臺灣,四十年劉卻作亂,我因為平亂有功,就補了把總。”

“四十三年,白大人調任廣西,我家中有事,沒能跟著去。處理完家事回到營裏,才發現我的把總缺已經被人頂了,降成了外委。接著在年校裏,因為沒白大人護著,連外委也丟了。”

“我幹脆就吃著馬兵餉,跟著一幫兄弟作起了生意,可生意作著作著,兄弟情分作沒了,鬧了一場後,就回了老家,渾渾噩噩混了好幾年。”

“白大人到廣東之後,因為手底下缺人,又想到了我,就把我撈到了英德,頂著個額外外委,幫他來守這金山汛。”

說話之間,蕭勝灌酒連連,以李肆前身的記者經驗看,這家夥就是典型的失意者,所謂的盧瑟……而白道隆之所以看中他,恐怕是覺得他這麽個窮途末路的老下屬,應該更容易掌握。

“沒錯,白大人在英德這有不少生意,讓我來守金山汛,也是替著他照看著這一帶,必要的時候……嘿嘿。”

蕭勝也很有自知之明,打了個酒嗝,低低笑了,話沒說完,李肆卻聽出了意思,必要的時候幹什麽?當替罪羊唄。

“真是奇怪,我平常喝到這地步,應該沒這麽多昏話……”

蕭勝警醒過來,李肆也是嘿嘿一笑,前世他可是李天王,話術這種基本功,當然是再紮實不過。記者的話術還跟銷售什麽的不同,面對的人戒備心更重。可也正因為這戒備心,反而留出了更多漏洞,借著這些漏洞,他可以清晰地掌握對方內心私密的範圍。

就是在剛才一番閑談裏,李肆已經隱約摸到了蕭勝的真實經歷,早前他跟白道隆的關系應該很緊密。清代綠營軍制是“兵系土著,將皆升轉”,兵丁都是本地人,軍官不能久任一地,兵丁也不能跟著軍官外調,除非是家人親隨。

這蕭勝在臺灣補上了把總,就沒辦法再跟著白道隆。之後丟了把總,除了他只精於鳥槍的原因,多半也跟他曾經桀驁不馴的性格有關。後來所謂的“生意”,也應該是走私什麽的。

大略明白對方的忌諱,李肆的話頭溫潤如春風,帶著蕭勝的話一路走了過來,只是走到眼下汛守這份差事上,因為太過敏感,蕭勝只露了一點口風就警覺了,這份自制力,在李肆前世接觸過的人裏,已經算是拔尖的了。

“說說你吧,你小子從小就圈在村子裏,殺了人一點也不變色,哪來那麽大的膽子,就跟上過戰場的老兵一樣?老實說,你之前是不是殺過人?”

蕭勝將話題摁了回來,這個問題李肆還真不好回答。

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他真沒殺過人,賴一品是第一個,可為什麽他能做到殺人不眨眼,心跳都沒加快一拍,當場沒吐,之後更沒作什麽噩夢呢?

原因有兩個,一個是,他雖然沒殺過人,但他見過的死人,估計不比蕭勝少。蕭勝見的死人還多半都死於刀兵,可他什麽樣的死人都見過。爆炸、車禍、墜亡、溺水等等,千奇百怪,死相更是光怪陸離,即便換作蕭勝,恐怕也要被其中一些景象給驚得吃不下飯。

再夾起一片山豬肉,看著脂肪和肌肉相間的紅白脈絡,李肆心想,這就跟他報道過的一樁醫學院情殺案裏,那“桶”被解剖刀片了的屍體一樣,噢,真想念肥牛火鍋……

“如果是用刀子捅死的,我肯定會害怕。”

大口嚼下肉片,李肆用第二個原因來搪塞蕭勝,就跟君子遠庖廚一個道理,遠遠用火槍射殺人,跟當面用刀子捅殺人,那觀感刺激完全不在一個層級上。

“沒錯!這就是鳥槍的好處!即便是婦孺,一槍在手,也能殺人不眨眼!”

蕭勝拍得桌子咣當作響,李肆飛筷,夾住一片跳起的山豬肉,暗道船入港了。

“這鳥槍的確是利器,可拿著鳥槍的人不頂用,到戰場上也只能被敵手魚肉,還不如刀槍來得可靠,更不如騎射淩厲,譬如……前明的遼東之敗。”

李肆開始把話題朝某個方向蹭過去,他是來結交蕭勝的,就靠言談該怎麽拉近距離呢?那就得把話說深才行,最好是扯上忌諱之事。而要做到這一點,套話就得有技巧,李肆這是在“借道伐虢”。明末遼東之戰,敏感不敏感,全看談什麽,只談軍事還不是太忌諱,畢竟韃子勝績累累,自信滿滿。

“別看你鳥槍打得好,這話卻還是庸人之見!明軍的火器質劣不堪,運用失措,並非火器本身真不敵刀槍騎射。”

李肆故意貶低鳥槍,用意是要引蕭勝說得更多,就跟後世在網上辯論的釣魚一樣,是個泡壇子的人都會,蕭勝語調也高了一截,顯然是被撓到了癢處。

“火器不是刀槍那種死物,就說這兵丁用的,早前拿的是三眼銃,後來有了鳥槍,到現在,洋夷又用上了自來火槍,算起來不到百年光景!再過百年,刀槍弓弩還是這個樣子,可火器會成什麽樣子,你能想象得出來嗎?”

蕭勝說到這,李肆眉毛跳了一下,這家夥還確實有點見識呢,他也知道自來火槍,也就是燧發槍?雖說身為鳥槍把總,說話自然要擡高本行,但能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問題,已經超出這個時代絕大多數人的水準。

只是蕭勝這問題問錯人了,李肆不用想,他早看過了……而答案會讓蕭勝失望,整個十八世紀都還是火槍發展的蓄力期,一百年後的狀況跟現在差不了太多,所謂的“自來火槍”仍然是主流。

蕭勝也沒想著讓李肆回答,自顧自地接著說:“刀槍弓弩,離不了人的勇力。假設都有敢戰之心,就用刀槍弓弩,十成裏最多不過三成能戰,而要將這三成能戰之人訓成精卒,沒個一兩載決計不成。可鳥槍不然,多少鳥槍就有多少兵,稍加訓練,最多半年,就是一支大軍,戰力高低,還多由這鳥槍決定,若是鳥槍精銳,就算是……咳咳……”

說到這,蕭勝很辛苦地舉杯,用酒壓住了舌頭,後面的話多半是“就算是八旗勁旅,也絕不是對手。”

李肆暗地裏豎大拇指,蕭勝這話,確實看到了火槍在戰略層面上的意義,那就是成本低廉,決定戰力高低的關鍵因素更多在器而不在人。只是他的觀點忽略了太多細節,比如說隊形、射速,沒有刺刀的情況下,近戰肉搏怎麽解決等等,所以在李肆看來,觀念有些超前,思維有些偏激,這家夥果然也是個不合時宜的人物。

【1:這應該是常識,不過也稍微提下。清代總督、巡撫、提督和總兵都統轄著直屬的綠營,稱為標兵,是綠營的機動戰備力量。分別簡稱督標、撫標、提標和鎮標,此外河道總督和漕運總督也有河標和漕標。另外鎮之下的協,省之下的分巡兵備道,也就是加了“兵備”銜的道臺,他們的直屬綠營,有時候也稱為協標和道標,但不是經制名稱。】

【2:清代尊稱提督為軍門,總兵為總戎,副將為副戎,參將游擊則是參戎游戎。關於清朝官員的稱呼,講究很多,比如四品以上的官員才能享用“大人”這個稱呼,知縣知府按規矩是不能被稱呼為大人的,一般只叫老爺或者大老爺,縣丞主簿典史什麽的稱太爺。但規矩是規矩,具體到環境和人上面,也有很多變化,所以除了特別的地方,筆者就簡化了,不然老是123地插播,很影響情緒。】

【3:清代綠營規制是“準入不準出”,實質上是軍戶和募兵的混合體,被稱為“世兵制”。應募當兵之後,實質就成了軍戶,其子弟會被定為“餘丁”。十六歲以上的餘丁,營中會補貼每月五錢餉銀,遇有征調,餘丁必須跟著正兵出征。如果綠營缺員,就從餘丁裏選拔補缺。而沒到十六歲的被稱為“養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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