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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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葉寧回了自己的屋子,緊挨著床榻的桌子上堆了一堆雜物,不過桌子還是有一角空餘的幹凈地方,如今,那上面擺著整整齊齊的空白紙張和筆墨,不禁伸手去摸了摸。
用木條在地上比劃倒是很容易,但用慣現代的筆,如今要拿起毛筆,還真的很不習慣,寫出來的字也寫不好,總是控制不住筆墨,墨水暈染糊成一團。即使知道這個字怎麽寫,還是沒辦法清清楚楚的寫出來,實在是讓人有些喪氣。
文字啊,好像已經距離她很遠的東西,在這裏,她學會了燒火做飯,學會了怎麽樣節省柴米油鹽,學會了田地的活計該怎麽做,突然重新接觸文字,哪怕這文字跟現代文字的書寫字樣完全不同,也並不相似,但心底總有一種恍惚間回到過去的感覺,感慨又生出一種感動。
她不知道談對象是怎麽回事,但跟霍連城相處久了,她越來越無法把他當成一個“小弟弟”看了,現代的她年紀比霍連城大,但實際上霍連城並不幼稚,相反的,他很樸實,而且十分成熟,能夠一肩挑起一個家的重擔了。
所以,她現在跟他相處的也越來越自然,越來越熟悉,也開始真正將他當成一個男人看待了。
今天見到他的時候,她的心情其實有些覆雜,覺得自己一無所用,連字都寫不好了,可他瞧著她那寫的一塌糊塗的文字,卻是燦爛的笑了。
“我怎麽寫都寫不好。”
“那些上學堂的還要學好久呢,你才跟那赤腳大夫學了多久,你能認得字就很厲害了。”
“可是我浪費了這些紙。”
筆墨紙硯說貴不貴,說便宜也不便宜,霍連城沒有為了討她歡心而故意買品質好的貴的,而是買的粗紙,這種紙不是比那些雪白光滑的紙品質差多了,但又比皺皺巴巴的上廁所用的草紙好多了。
雖然這種紙算不上很貴,但對於將每一分錢都看的十分緊要的農家人來說,買這些沒用的東西就只是浪費而已,倒不如買兩個肉包子或者買些糧食。尤其是她已經是個十幾歲的大姑娘了,即使認字也不可能入學堂,更不可能考取功名,雖然能識得幾個字是件好事,可若是要花錢,那就是敗家了。
“不打緊,這紙不貴,用完了哪天我去鎮上再給你買一些。”
霍連城有些歉意,他看出葉寧是喜歡習字的,但他買不了好的筆墨紙硯給她,只能買這些粗紙給她用了。說到底,他的家底還是太淡薄了,聘禮已經將他打半的家底都掏出去了,剩下的銀子不多,到時還要辦席,辦完席之後的日子也要過,家裏要真的一分錢沒有,若是有個頭疼腦熱的,就麻煩了。所以,他還是得存著點兒銀子。
“不要買了,這玩意兒費錢,你留著買肉包子吃也好。”
“你喜歡吃肉包子?”
葉寧有些懵,她只是不想他再在自己身上費錢,尤其是這項投資顯然不可能有什麽回報的時候。但他的重點跟她的重點好像不太一樣,有點雞同鴨講的感覺。
“喜歡是喜歡,但……”
“喜歡就行了,下回我去鎮上的時候還給你買肉包子。”
“我不要!”
葉寧自然推辭不受,他出其不意的買回來了,她自然沒什麽好說,也不想推來推去的難看又傷感情,但如果是提前知道,還讓他給自己買的話,那就太過分太不懂事了。
她雖然不知道打獵有多兇險,卻也明白誰的銀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他的銀錢也是辛辛苦苦用勞力積攢回來的,她怎麽能夠若無其事的花用他的銀錢呢。
肉包子她在古代雖然沒吃過幾回,有些稀罕,但到底不像其他村民或孩子那般渴望,只因在現代時,肉包子是常見的早餐,她吃過的已經不少了,現在這樣每天粗茶淡飯的也沒什麽不好,她適應良好,也覺得這樣不用去思考的日子十分舒坦。
現代總教人要有危機意識,要知道競爭激烈,但那樣的生活她真的不喜歡,太累人了,她本身就不是那樣上進的人,只想過那種舒適愜意、無憂無慮的平靜生活,哪怕日覆一日的日子讓別人看了覺得寡淡無趣,但她卻真的是樂在其中。
她也貪圖口腹之欲,但兩相選擇之下,她會選擇如今這般的生活。
農家人對於識字的人總會高看一眼,而且葉寧自己也喜歡學,那麽花點筆墨倒不妨事。而且,這普通的筆墨也不貴,否則那些貧寒的農家子弟又如何能夠去學堂念書呢,只不過對於農家人來說,若沒有打算將自家小子送到學堂念書去考秀才考舉人的話,倒是更寧願把這點兒錢留下來買糧食吃。
對於很多農家人而言,他們是註定一輩子都跟土地打交道的,知道四時變化,懂得如何耕種,能夠做田地裏的一把好手就夠了,泥腿子學字兒也沒什麽用。但這並不妨礙農家人對識字的人高看一眼,即使是大戶人家出來的婢女,若是識字的話,求娶的人也會多很多。
他們是不願意費那個錢,可有點兒心思的倒也願意讓孩子習字,這樣也能找個好點兒的差事,不必一輩子在泥地裏打滾。像李子正不就是了,有個上學堂的大哥,教了他寫字兒,如今也能在鎮上的鋪子裏做個差事。
但是,男女的不對等和偏見,讓很多人都覺得讓一個丫頭習字,那是瘋了傻了才幹的事兒,本來農家女婚配也不過就是門當戶對的農家人,若是相貌好些的,頂多也就是做大戶人家的小妾,那都是要嫁到別人家去的,還費錢給她習字不是白費功夫是什麽,姑娘家又不能考舉人。
再說了,在很多人眼裏,還是很信奉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只因才學好的女子慣會“惹是生非”,而且也喜歡端著文人的清高,這都是為公婆為夫婿所不喜的,沒有人願意要個端著架子的仙女兒兒媳婦,還是那些溫婉大度,能夠將家裏整治得妥妥帖帖的女子,才堪為良婦。
不過,霍連城對葉寧習字這事兒倒是挺支持,也挺高興的。他自己不識字,若是能娶個識字的媳婦兒也不錯,將來說不準兒還能給他們兒子啟蒙呢。雖然他並不是因著這個才決意要娶葉寧的,卻也不妨礙心中念著這樣的美好願景,就如同每個農家人都希望兒子能夠考中舉人光耀門楣,想自己的兒子不必守著田地過活一般。
這一日,霍連城又去了鎮上,賣了獵物之後,便去了鎮上的一家鋪子,裏面盡是一些筆墨紙硯的東西,霍連城買了墨,又買了一疊紙,最後看著那書帖,想了想身上還有些銀子,還是買了一本。他也看不懂那些字兒,只覺得哪個好看些就選了哪個。
付了銀子之後,今日賣東西換來的銀錢便沒剩多少了,但他還記著葉寧喜歡吃肉包子,就去買了三個,準備讓葉寧拿回家去吃。
肉包子,他也愛吃,兩三口就能吃完一個,那肉汁浸透的包子,一口咬下去,唇齒流量,油油的,很是鮮香。他上一回吃還是葉寧硬塞給他的。
饅頭只要一文錢一個,可肉包子卻要兩文錢一個。如今在鎮上吃個素面也不過是三文錢,肉碎面就得六文錢一碗了,不過那滋味確實很好。霍連城自己也舍不得吃這些,那肉碎面不過是吃過一兩回罷了,可如今想起來,似乎隱隱約約還能記得住那好滋味。
這幾文錢,也足夠買一斤糧食了,一斤肉也不過是十幾文錢,說起來這肉包子著實是敗家了些,一般人家都不樂意買來吃,一年能買一兩次白面饅頭吃已經不錯了,也就這鎮上的人家還有過路之人有些閑錢願意買這些來吃。
霍連城數出六個銅板遞過去,結果那包好的三個肉包子。自己愛吃是愛吃,卻更願意省著錢買糧食,或者以後葉寧過門了,可以交給她,讓她可以買些喜好的東西。
他這麽大的人了,也不會很饞這些東西,有的吃固然是好事,但自己一介沒田沒地的山野莽夫,沒甚本事,也不敢把銀錢花個幹凈,否則家裏若是有個什麽急事也使不上力,久而久之,他也習慣了不把銀錢花完,而是省著用,只買些必備的糧食等。
路過攤子,是賣胭脂水粉、木梳還有頭繩這些姑娘家的小物件兒的。
“這多少錢一盒?”
“不多,三十文。您要是覺著不滿意這兒還有呢,這個就只要十文錢一盒。”
小販見霍連城面露猶豫,瞧他的打扮也知道不是什麽金貴人兒,不過還是笑臉迎人,熱誠的拿起旁邊一盒胭脂給他看。
霍連城盤算了一下,今日花的銀錢有些太多了,他身上沒剩什麽,還得買些糧食回去,否則後面這些日子怕是要斷糧了。家裏沒田沒地的,他也只能到鎮上來買糧食了,只因村裏田地並不多,夠自己家嚼用的都少了,也不好上門去買,和他們也不熟識,還是直接到鋪子買賣要方便簡單的多。
最後,霍連城也只買了兩根紅色的頭繩,然後就去了糧食鋪子。
如今想想,自己確實太窮困了,難得葉家肯把閨女嫁給他,他也得努力賺錢才好,不能叫葉寧跟他一起過苦日子,這買個東西還要猶豫半天拿不出錢,剛才那些漂亮的絹花、簪子和胭脂水粉,他還想給葉寧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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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木條在地上比劃倒是很容易,但用慣現代的筆,如今要拿起毛筆,還真的很不習慣,寫出來的字也寫不好,總是控制不住筆墨,墨水暈染糊成一團。即使知道這個字怎麽寫,還是沒辦法清清楚楚的寫出來,實在是讓人有些喪氣。
文字啊,好像已經距離她很遠的東西,在這裏,她學會了燒火做飯,學會了怎麽樣節省柴米油鹽,學會了田地的活計該怎麽做,突然重新接觸文字,哪怕這文字跟現代文字的書寫字樣完全不同,也並不相似,但心底總有一種恍惚間回到過去的感覺,感慨又生出一種感動。
她不知道談對象是怎麽回事,但跟霍連城相處久了,她越來越無法把他當成一個“小弟弟”看了,現代的她年紀比霍連城大,但實際上霍連城並不幼稚,相反的,他很樸實,而且十分成熟,能夠一肩挑起一個家的重擔了。
所以,她現在跟他相處的也越來越自然,越來越熟悉,也開始真正將他當成一個男人看待了。
今天見到他的時候,她的心情其實有些覆雜,覺得自己一無所用,連字都寫不好了,可他瞧著她那寫的一塌糊塗的文字,卻是燦爛的笑了。
“我怎麽寫都寫不好。”
“那些上學堂的還要學好久呢,你才跟那赤腳大夫學了多久,你能認得字就很厲害了。”
“可是我浪費了這些紙。”
筆墨紙硯說貴不貴,說便宜也不便宜,霍連城沒有為了討她歡心而故意買品質好的貴的,而是買的粗紙,這種紙不是比那些雪白光滑的紙品質差多了,但又比皺皺巴巴的上廁所用的草紙好多了。
雖然這種紙算不上很貴,但對於將每一分錢都看的十分緊要的農家人來說,買這些沒用的東西就只是浪費而已,倒不如買兩個肉包子或者買些糧食。尤其是她已經是個十幾歲的大姑娘了,即使認字也不可能入學堂,更不可能考取功名,雖然能識得幾個字是件好事,可若是要花錢,那就是敗家了。
“不打緊,這紙不貴,用完了哪天我去鎮上再給你買一些。”
霍連城有些歉意,他看出葉寧是喜歡習字的,但他買不了好的筆墨紙硯給她,只能買這些粗紙給她用了。說到底,他的家底還是太淡薄了,聘禮已經將他打半的家底都掏出去了,剩下的銀子不多,到時還要辦席,辦完席之後的日子也要過,家裏要真的一分錢沒有,若是有個頭疼腦熱的,就麻煩了。所以,他還是得存著點兒銀子。
“不要買了,這玩意兒費錢,你留著買肉包子吃也好。”
“你喜歡吃肉包子?”
葉寧有些懵,她只是不想他再在自己身上費錢,尤其是這項投資顯然不可能有什麽回報的時候。但他的重點跟她的重點好像不太一樣,有點雞同鴨講的感覺。
“喜歡是喜歡,但……”
“喜歡就行了,下回我去鎮上的時候還給你買肉包子。”
“我不要!”
葉寧自然推辭不受,他出其不意的買回來了,她自然沒什麽好說,也不想推來推去的難看又傷感情,但如果是提前知道,還讓他給自己買的話,那就太過分太不懂事了。
她雖然不知道打獵有多兇險,卻也明白誰的銀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他的銀錢也是辛辛苦苦用勞力積攢回來的,她怎麽能夠若無其事的花用他的銀錢呢。
肉包子她在古代雖然沒吃過幾回,有些稀罕,但到底不像其他村民或孩子那般渴望,只因在現代時,肉包子是常見的早餐,她吃過的已經不少了,現在這樣每天粗茶淡飯的也沒什麽不好,她適應良好,也覺得這樣不用去思考的日子十分舒坦。
現代總教人要有危機意識,要知道競爭激烈,但那樣的生活她真的不喜歡,太累人了,她本身就不是那樣上進的人,只想過那種舒適愜意、無憂無慮的平靜生活,哪怕日覆一日的日子讓別人看了覺得寡淡無趣,但她卻真的是樂在其中。
她也貪圖口腹之欲,但兩相選擇之下,她會選擇如今這般的生活。
農家人對於識字的人總會高看一眼,而且葉寧自己也喜歡學,那麽花點筆墨倒不妨事。而且,這普通的筆墨也不貴,否則那些貧寒的農家子弟又如何能夠去學堂念書呢,只不過對於農家人來說,若沒有打算將自家小子送到學堂念書去考秀才考舉人的話,倒是更寧願把這點兒錢留下來買糧食吃。
對於很多農家人而言,他們是註定一輩子都跟土地打交道的,知道四時變化,懂得如何耕種,能夠做田地裏的一把好手就夠了,泥腿子學字兒也沒什麽用。但這並不妨礙農家人對識字的人高看一眼,即使是大戶人家出來的婢女,若是識字的話,求娶的人也會多很多。
他們是不願意費那個錢,可有點兒心思的倒也願意讓孩子習字,這樣也能找個好點兒的差事,不必一輩子在泥地裏打滾。像李子正不就是了,有個上學堂的大哥,教了他寫字兒,如今也能在鎮上的鋪子裏做個差事。
但是,男女的不對等和偏見,讓很多人都覺得讓一個丫頭習字,那是瘋了傻了才幹的事兒,本來農家女婚配也不過就是門當戶對的農家人,若是相貌好些的,頂多也就是做大戶人家的小妾,那都是要嫁到別人家去的,還費錢給她習字不是白費功夫是什麽,姑娘家又不能考舉人。
再說了,在很多人眼裏,還是很信奉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只因才學好的女子慣會“惹是生非”,而且也喜歡端著文人的清高,這都是為公婆為夫婿所不喜的,沒有人願意要個端著架子的仙女兒兒媳婦,還是那些溫婉大度,能夠將家裏整治得妥妥帖帖的女子,才堪為良婦。
不過,霍連城對葉寧習字這事兒倒是挺支持,也挺高興的。他自己不識字,若是能娶個識字的媳婦兒也不錯,將來說不準兒還能給他們兒子啟蒙呢。雖然他並不是因著這個才決意要娶葉寧的,卻也不妨礙心中念著這樣的美好願景,就如同每個農家人都希望兒子能夠考中舉人光耀門楣,想自己的兒子不必守著田地過活一般。
這一日,霍連城又去了鎮上,賣了獵物之後,便去了鎮上的一家鋪子,裏面盡是一些筆墨紙硯的東西,霍連城買了墨,又買了一疊紙,最後看著那書帖,想了想身上還有些銀子,還是買了一本。他也看不懂那些字兒,只覺得哪個好看些就選了哪個。
付了銀子之後,今日賣東西換來的銀錢便沒剩多少了,但他還記著葉寧喜歡吃肉包子,就去買了三個,準備讓葉寧拿回家去吃。
肉包子,他也愛吃,兩三口就能吃完一個,那肉汁浸透的包子,一口咬下去,唇齒流量,油油的,很是鮮香。他上一回吃還是葉寧硬塞給他的。
饅頭只要一文錢一個,可肉包子卻要兩文錢一個。如今在鎮上吃個素面也不過是三文錢,肉碎面就得六文錢一碗了,不過那滋味確實很好。霍連城自己也舍不得吃這些,那肉碎面不過是吃過一兩回罷了,可如今想起來,似乎隱隱約約還能記得住那好滋味。
這幾文錢,也足夠買一斤糧食了,一斤肉也不過是十幾文錢,說起來這肉包子著實是敗家了些,一般人家都不樂意買來吃,一年能買一兩次白面饅頭吃已經不錯了,也就這鎮上的人家還有過路之人有些閑錢願意買這些來吃。
霍連城數出六個銅板遞過去,結果那包好的三個肉包子。自己愛吃是愛吃,卻更願意省著錢買糧食,或者以後葉寧過門了,可以交給她,讓她可以買些喜好的東西。
他這麽大的人了,也不會很饞這些東西,有的吃固然是好事,但自己一介沒田沒地的山野莽夫,沒甚本事,也不敢把銀錢花個幹凈,否則家裏若是有個什麽急事也使不上力,久而久之,他也習慣了不把銀錢花完,而是省著用,只買些必備的糧食等。
路過攤子,是賣胭脂水粉、木梳還有頭繩這些姑娘家的小物件兒的。
“這多少錢一盒?”
“不多,三十文。您要是覺著不滿意這兒還有呢,這個就只要十文錢一盒。”
小販見霍連城面露猶豫,瞧他的打扮也知道不是什麽金貴人兒,不過還是笑臉迎人,熱誠的拿起旁邊一盒胭脂給他看。
霍連城盤算了一下,今日花的銀錢有些太多了,他身上沒剩什麽,還得買些糧食回去,否則後面這些日子怕是要斷糧了。家裏沒田沒地的,他也只能到鎮上來買糧食了,只因村裏田地並不多,夠自己家嚼用的都少了,也不好上門去買,和他們也不熟識,還是直接到鋪子買賣要方便簡單的多。
最後,霍連城也只買了兩根紅色的頭繩,然後就去了糧食鋪子。
如今想想,自己確實太窮困了,難得葉家肯把閨女嫁給他,他也得努力賺錢才好,不能叫葉寧跟他一起過苦日子,這買個東西還要猶豫半天拿不出錢,剛才那些漂亮的絹花、簪子和胭脂水粉,他還想給葉寧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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