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不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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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寧是打算裝傻充楞的點撥幾句,可人家壓根兒沒給她機會啊,話題立即就打住了。想想也是,她一個沒啟蒙過的小姑娘,人家這要參加科考的,怎麽可能會跟她說起,一般也是跟自己的同學探討或者跟老師提問吧。
她也沒糾結,笑了笑。
“李大哥這麽聰明,肯定會想出來的。不然,向夫子求教也可以啊。”
“這是要交給夫子的策論,未交之前,怎好向夫子求問?”
李子敬看著她,倒是從剛才的失神中走出來了。看著她懵懵懂懂的樣子,有些好笑。不過是個小女娃罷了,孩子心性。
“哦。”
葉寧覺得氣氛好像變得有些尷尬,她本來就不是多話的人,在公司裏也是一個小透明,要不是在這裏她就只認識這麽兩三個人,又記掛著恩情,也不會這樣主動打招呼。畢竟撞上了,又看見了,總不好當做沒看見一樣飄過吧。
以前她偶然撞見底層的領導(她認得的),也會主動打招呼,雖然聲音有些輕微,但很顯然領導並不放在心上,似乎也不認得她,更不要說那些高層的領導了。這樣的情況,其實她還挺高興的,她本來就不想引起別人的註目,恨不得挖個洞把自己埋了,自然是希望存在感越低越好。
“那我先走了。”
李子敬看她要走,也不知怎麽,這還沒回過神來,已經把人喊住了。
“李大哥還有事兒?”
“沒。”
李子敬楞楞的,顯然也沒料到自己會做出如此莽撞之事。
“正好這會兒有空,你想不想學寫字?雖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可認得字總也有些好處。”
葉寧本來沒考慮過這些,她雖然是文科生,也一直做的最簡單的文職工作,但讀書已經離她很遙遠了。她自己的腦海中,是懂得道理的,但在這個時代確確實實是個文盲。
前塵往事已成追憶,她也不想糾結什麽,現在的生活也不錯,對於農家的生活她越來越習慣,也越來越熟悉了。以前對於農桑之事也只是偶然在書上看到,或者在故鄉看到過農耕,也曾下過田地幫忙耕種,但做的都是最簡單的,什麽時候施肥,什麽情況要隔水,什麽時候要放水,這些專業的東西,還是到了這裏才真正了解。
離開了以前的安逸生活,現在這樣也挺好,就算是跨了個行業罷了。
“還是算了吧,我一個姑娘家習字也沒什麽用處,何必浪費李大哥的時間?再說了,家裏也沒錢給我買筆墨紙張。”
“在地上比劃比劃也就夠了,何須買紙張,若你要的話,我這兒還有用廢的筆墨紙張,總歸放著也沒用,你拿去便是。只是東西不太好,筆尖有些禿了,那紙也是寫過畫過的。”
葉寧笑著搖頭,感念對方一份好意,可自己又怎麽好平白要人家教呢。如果要學,那就等同於要從頭學起,要從一筆一劃練習寫字開始,畢竟這裏的古早文字她也不認識,受過現代教育懂得道理是一回事,可要是連字都寫不出來,別人又怎會相信她懂文化?她既然過得安寧和樂,也不想去糾結,更不喜歡產生什麽執念,像是非要當個文化人之類的。
範進那樣的,她真的做不來,她不習慣癡纏於某件事或某個人身上,並不想讓執念毀了自己平靜的生活。反正她也沒什麽追求,日子能過得下去就很好了。
她也有些奇怪,李子敬與她算熟識,卻算不得親近,平日裏瞧著也不像是個熱情的人,今天怎麽會再三勸說挽留?
李子敬碰觸到她那略微好奇的打量目光,眼神閃躲了一下,有些狼狽。面對賀家老爺子都不曾顯怯,這會兒倒似乎不知如何面對那目光。
想起第一次見到賀老爺子,他自然也是怕的,可他自己心裏明白,若是怯懦了,退縮了,以後自己便再無機會,家裏要供他念書很難,即使娘親有心栽培,但拗不過家裏沒錢。況且,只去那小學堂學個幾年,又能學到什麽,念書是一條很長遠的路,而他也知道這是自己唯一的機會了,因此面上便力求保持平靜。
如今想起來,賀老爺子也該是看的明白的,畢竟是在京裏當過大官兒,與皇上有接觸的大臣,自然是個人精,怎會看不出他的緊張,只怕他那點兒暗藏的心思就從來沒瞞得過這位老爺子,可賀老爺子大抵是欣賞他的,所以他如願了。
“只是覺著你的差事丟了,心中有些愧疚。李大哥無用,如今也是寄人籬下,不能護你。你若學了寫字,即使不懂道理,寫得一手好字,也能抄抄書賺些銀錢貼補家用。再說了,識字兒是好事,將來也不易被人瞞騙。”
他也沒指望她能懂得多少道理,只是想教教她寫寫字兒罷了。
道理說的冠冕堂皇,若不是心底裏虛著,怕是連他自己都信了。可他自己卻心知肚明,模模糊糊的感覺到,他也不過是想多與她來往相處罷了,至於更深層的那些,他下意識的不願去深究,不願去想。
“抄書能賺很多錢嗎?”
葉寧盤算著,現在也沒什麽事兒做,家裏沒什麽收入,幾乎天天喝稀的,她早就忘了米飯的滋味了,更別說肉味兒了。
即使如她這樣沒有追求的人,也逃不過口腹之欲這一關啊。想想也是,一個人要真的六根清凈,毫無欲念的話,那還算是人嗎?行屍走肉而已。
李子敬一聽,便知道葉寧是上了心。
“抄個啟蒙的小書也有三百文,要是字兒寫的好看抄的工整興許還能多得一些。若是抄的篇幅長一些,大概也有五六百文。”
那些書齋的掌櫃也是看人說話,若是有名氣的舉人抄的書,即使同樣內容,價錢也要高一些。他給葉寧說的也是保底的數兒,也是怕她期待過高,卻不能達成,最終心灰意冷。
葉寧想著,抄一本書好像比下地幹活兒劃算呀。每次下田地幹活,腰都累的直不起來,她也是有些怕了。
不過,葉寧不知道的是,抄書能掙錢,但這麽多百姓之中卻少有做這個的,並不是別人不想賺這個錢,而是得送孩子上學堂,不願費那時間栽培,也是交不起束脩。古代講究尊師重道,夫子的地位很高,就沒有平白教人學問的。
那些書齋也不是隨意想去便去的,若沒有人擔保,也很難搭上線兒。貧寒學子平日都會抄抄書,給人寫寫信兒或給人畫一些字畫換錢,有條件啟蒙念書的人並不多,是以書籍的需求也不高,是以書齋也並不缺抄書的人。她若要走上這條道兒,還得李子敬從中周旋一番。
筆畫她是會寫的,只是不認字兒,字體比較繁覆,如果是象形文字興許還能猜一猜,可這個地方的字兒,她瞧過,那筆畫多的讓人懷疑人生。
要是她抄書能掙錢錢,也能吃幾頓幹的,說不定還能吃上兩頓肉呢。
學認字應該還算簡單,關鍵是沒工作沒收入,對於現代女性來說絕對是可怕的一件事情,經濟不獨立說什麽都是假的,錢包裏有幾個錢兒,自己也能安心一點。
“教我認字兒,不會耽誤李大哥時間嗎?”
“不會,若是會耽擱時間,我也不教你了。”
“那行,李大哥回頭能不能借一本啟蒙書給我,我想照著練練字兒。”
“放著也無用,你要便拿去吧。”
書籍這玩意兒,是精貴稀罕,可上學堂要用的書,是不興借的,因為要時常翻閱使用,也沒人願意借給別人這麽長時間。家裏就他一個念書的,他也給弟弟啟蒙過,弟弟能夠得了這份好差事,也是因為認字兒,出去做夥計,認字兒和不認字兒差的可遠了。至於妹妹,他是想著認字兒也是件好事兒,,奈何妹妹自個兒不樂意,娘親也覺得女子無才便是德,不讓學。
李子敬回了屋子,取了那兩本啟蒙用的書,走了幾步,又回頭去了廚房,在地上翻找出一根細細的木棍兒。
兩個人也沒敢明目張膽的站在人來人往的路上,便躲去了屋後的荒地上。李子敬先給示範了一下字要怎麽寫,然後讓葉寧試試,葉寧輕易便寫出來了,雖然有些醜,可到底筆畫還是對的,字兒也是能認得出來的。
李子敬見她有這等天賦,心頭一喜,越發有信心了。翻開一本啟蒙書,叫她念了一遍,速度很慢,葉寧一邊盯著書瞧,一邊磕磕絆絆的念著,第二遍的時候李子敬便念的快一些,葉寧念的也挺通順了。
見她學得快,李子敬也不去管她,讓她自己一個人在那兒念著,自己則聽她念的沒錯,後面也不管她了,早前心煩意亂的情緒已然消失,也能安安靜靜的覆習功課,至於那困擾自己的問題,也許過不久也能解開了,若是自己無法,待回到鎮上,還可找賀楠討論一番。
賀楠雖是富家公子,不過人卻並不十分紈絝,有些富家子弟的氣性,但也是真的有才學。
文科生鍛煉出來的背誦能力現在總算是派上用場了,從小她的記憶力就不錯,只要是感興趣的書籍,看過了便能將內容牢記,只是後來慢慢的長大了,人也愈發懶了,也不愛學習,記憶力就開始減退了。
什麽東西都一樣,不用則廢,如今這副身子才十三歲,記憶力不算是巔峰時期,但也是很不錯的,學什麽東西都學得快,記得牢,再加上畢業以後及至如今,她很少再去背誦什麽東西,但每日跟文字打交道,也保持著看書閱讀的習慣,而當年高考那地獄一樣的修羅場,教會了她很多背誦技巧。
現在再學東西,這些技巧就用的上了。
當年貪懶,不願意動腦子,所以比較費腦筋的理科就被她剔除了,選了文科,但文科不管是現代還是古代,好像都很雞肋啊。要是早知道有這麽一天,她就選了理科,然後再念個什麽維修專業,好歹有點技能啊,不然去學做菜也不錯。
都怪自己當年這麽懶!
“李大哥,我出來也有段時候了,還是先回去了。”
“方才的都會了?”
“差不多吧。”
她不習慣把話說死,也怕李子敬會起疑。
“那再交你一頁,你回去好好寫上兩篇大字,明兒吃了午飯就拿過來給我看。下午我要回鎮上,過不久就是縣試了,再下次回來怕是要等到縣試之後。不過縣試之後有兩個月不必去書院,那時我會時常待在家中。”
“……好。”
沒想到這位少年冷淡的神色之下竟然包裹著一個熱心的靈魂,讓她有點意外。她對於過分熱情的人總是招架不住,便有些不習慣。
又念了一頁,其實這種小兒書,她只要念兩遍就能背了,她唯一需要學的是認清字而已。但想也知道,如果她能夠過目不忘倒背如流,李子敬怕是要被自己嚇跑,所以她還是刻意放慢了速度,多念了幾遍,看起來自然一些。
她把那兩頁字兒都用小木棍寫了一遍,不大好看,但也不至於歪歪扭扭,寫也是寫對了的。
看著她那松了口氣,好像完成了一件大事一樣,那笑容,讓李子敬有些迷怔了。等他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竟盯著她,也笑了。
收斂了唇邊的笑意,他一本正經的叮囑她要認真練習,不可荒廢。
葉寧與他道別,便從一旁躥了出去,李子敬給的啟蒙書就放在了籃子底下,用摘來的野菜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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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沒糾結,笑了笑。
“李大哥這麽聰明,肯定會想出來的。不然,向夫子求教也可以啊。”
“這是要交給夫子的策論,未交之前,怎好向夫子求問?”
李子敬看著她,倒是從剛才的失神中走出來了。看著她懵懵懂懂的樣子,有些好笑。不過是個小女娃罷了,孩子心性。
“哦。”
葉寧覺得氣氛好像變得有些尷尬,她本來就不是多話的人,在公司裏也是一個小透明,要不是在這裏她就只認識這麽兩三個人,又記掛著恩情,也不會這樣主動打招呼。畢竟撞上了,又看見了,總不好當做沒看見一樣飄過吧。
以前她偶然撞見底層的領導(她認得的),也會主動打招呼,雖然聲音有些輕微,但很顯然領導並不放在心上,似乎也不認得她,更不要說那些高層的領導了。這樣的情況,其實她還挺高興的,她本來就不想引起別人的註目,恨不得挖個洞把自己埋了,自然是希望存在感越低越好。
“那我先走了。”
李子敬看她要走,也不知怎麽,這還沒回過神來,已經把人喊住了。
“李大哥還有事兒?”
“沒。”
李子敬楞楞的,顯然也沒料到自己會做出如此莽撞之事。
“正好這會兒有空,你想不想學寫字?雖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可認得字總也有些好處。”
葉寧本來沒考慮過這些,她雖然是文科生,也一直做的最簡單的文職工作,但讀書已經離她很遙遠了。她自己的腦海中,是懂得道理的,但在這個時代確確實實是個文盲。
前塵往事已成追憶,她也不想糾結什麽,現在的生活也不錯,對於農家的生活她越來越習慣,也越來越熟悉了。以前對於農桑之事也只是偶然在書上看到,或者在故鄉看到過農耕,也曾下過田地幫忙耕種,但做的都是最簡單的,什麽時候施肥,什麽情況要隔水,什麽時候要放水,這些專業的東西,還是到了這裏才真正了解。
離開了以前的安逸生活,現在這樣也挺好,就算是跨了個行業罷了。
“還是算了吧,我一個姑娘家習字也沒什麽用處,何必浪費李大哥的時間?再說了,家裏也沒錢給我買筆墨紙張。”
“在地上比劃比劃也就夠了,何須買紙張,若你要的話,我這兒還有用廢的筆墨紙張,總歸放著也沒用,你拿去便是。只是東西不太好,筆尖有些禿了,那紙也是寫過畫過的。”
葉寧笑著搖頭,感念對方一份好意,可自己又怎麽好平白要人家教呢。如果要學,那就等同於要從頭學起,要從一筆一劃練習寫字開始,畢竟這裏的古早文字她也不認識,受過現代教育懂得道理是一回事,可要是連字都寫不出來,別人又怎會相信她懂文化?她既然過得安寧和樂,也不想去糾結,更不喜歡產生什麽執念,像是非要當個文化人之類的。
範進那樣的,她真的做不來,她不習慣癡纏於某件事或某個人身上,並不想讓執念毀了自己平靜的生活。反正她也沒什麽追求,日子能過得下去就很好了。
她也有些奇怪,李子敬與她算熟識,卻算不得親近,平日裏瞧著也不像是個熱情的人,今天怎麽會再三勸說挽留?
李子敬碰觸到她那略微好奇的打量目光,眼神閃躲了一下,有些狼狽。面對賀家老爺子都不曾顯怯,這會兒倒似乎不知如何面對那目光。
想起第一次見到賀老爺子,他自然也是怕的,可他自己心裏明白,若是怯懦了,退縮了,以後自己便再無機會,家裏要供他念書很難,即使娘親有心栽培,但拗不過家裏沒錢。況且,只去那小學堂學個幾年,又能學到什麽,念書是一條很長遠的路,而他也知道這是自己唯一的機會了,因此面上便力求保持平靜。
如今想起來,賀老爺子也該是看的明白的,畢竟是在京裏當過大官兒,與皇上有接觸的大臣,自然是個人精,怎會看不出他的緊張,只怕他那點兒暗藏的心思就從來沒瞞得過這位老爺子,可賀老爺子大抵是欣賞他的,所以他如願了。
“只是覺著你的差事丟了,心中有些愧疚。李大哥無用,如今也是寄人籬下,不能護你。你若學了寫字,即使不懂道理,寫得一手好字,也能抄抄書賺些銀錢貼補家用。再說了,識字兒是好事,將來也不易被人瞞騙。”
他也沒指望她能懂得多少道理,只是想教教她寫寫字兒罷了。
道理說的冠冕堂皇,若不是心底裏虛著,怕是連他自己都信了。可他自己卻心知肚明,模模糊糊的感覺到,他也不過是想多與她來往相處罷了,至於更深層的那些,他下意識的不願去深究,不願去想。
“抄書能賺很多錢嗎?”
葉寧盤算著,現在也沒什麽事兒做,家裏沒什麽收入,幾乎天天喝稀的,她早就忘了米飯的滋味了,更別說肉味兒了。
即使如她這樣沒有追求的人,也逃不過口腹之欲這一關啊。想想也是,一個人要真的六根清凈,毫無欲念的話,那還算是人嗎?行屍走肉而已。
李子敬一聽,便知道葉寧是上了心。
“抄個啟蒙的小書也有三百文,要是字兒寫的好看抄的工整興許還能多得一些。若是抄的篇幅長一些,大概也有五六百文。”
那些書齋的掌櫃也是看人說話,若是有名氣的舉人抄的書,即使同樣內容,價錢也要高一些。他給葉寧說的也是保底的數兒,也是怕她期待過高,卻不能達成,最終心灰意冷。
葉寧想著,抄一本書好像比下地幹活兒劃算呀。每次下田地幹活,腰都累的直不起來,她也是有些怕了。
不過,葉寧不知道的是,抄書能掙錢,但這麽多百姓之中卻少有做這個的,並不是別人不想賺這個錢,而是得送孩子上學堂,不願費那時間栽培,也是交不起束脩。古代講究尊師重道,夫子的地位很高,就沒有平白教人學問的。
那些書齋也不是隨意想去便去的,若沒有人擔保,也很難搭上線兒。貧寒學子平日都會抄抄書,給人寫寫信兒或給人畫一些字畫換錢,有條件啟蒙念書的人並不多,是以書籍的需求也不高,是以書齋也並不缺抄書的人。她若要走上這條道兒,還得李子敬從中周旋一番。
筆畫她是會寫的,只是不認字兒,字體比較繁覆,如果是象形文字興許還能猜一猜,可這個地方的字兒,她瞧過,那筆畫多的讓人懷疑人生。
要是她抄書能掙錢錢,也能吃幾頓幹的,說不定還能吃上兩頓肉呢。
學認字應該還算簡單,關鍵是沒工作沒收入,對於現代女性來說絕對是可怕的一件事情,經濟不獨立說什麽都是假的,錢包裏有幾個錢兒,自己也能安心一點。
“教我認字兒,不會耽誤李大哥時間嗎?”
“不會,若是會耽擱時間,我也不教你了。”
“那行,李大哥回頭能不能借一本啟蒙書給我,我想照著練練字兒。”
“放著也無用,你要便拿去吧。”
書籍這玩意兒,是精貴稀罕,可上學堂要用的書,是不興借的,因為要時常翻閱使用,也沒人願意借給別人這麽長時間。家裏就他一個念書的,他也給弟弟啟蒙過,弟弟能夠得了這份好差事,也是因為認字兒,出去做夥計,認字兒和不認字兒差的可遠了。至於妹妹,他是想著認字兒也是件好事兒,,奈何妹妹自個兒不樂意,娘親也覺得女子無才便是德,不讓學。
李子敬回了屋子,取了那兩本啟蒙用的書,走了幾步,又回頭去了廚房,在地上翻找出一根細細的木棍兒。
兩個人也沒敢明目張膽的站在人來人往的路上,便躲去了屋後的荒地上。李子敬先給示範了一下字要怎麽寫,然後讓葉寧試試,葉寧輕易便寫出來了,雖然有些醜,可到底筆畫還是對的,字兒也是能認得出來的。
李子敬見她有這等天賦,心頭一喜,越發有信心了。翻開一本啟蒙書,叫她念了一遍,速度很慢,葉寧一邊盯著書瞧,一邊磕磕絆絆的念著,第二遍的時候李子敬便念的快一些,葉寧念的也挺通順了。
見她學得快,李子敬也不去管她,讓她自己一個人在那兒念著,自己則聽她念的沒錯,後面也不管她了,早前心煩意亂的情緒已然消失,也能安安靜靜的覆習功課,至於那困擾自己的問題,也許過不久也能解開了,若是自己無法,待回到鎮上,還可找賀楠討論一番。
賀楠雖是富家公子,不過人卻並不十分紈絝,有些富家子弟的氣性,但也是真的有才學。
文科生鍛煉出來的背誦能力現在總算是派上用場了,從小她的記憶力就不錯,只要是感興趣的書籍,看過了便能將內容牢記,只是後來慢慢的長大了,人也愈發懶了,也不愛學習,記憶力就開始減退了。
什麽東西都一樣,不用則廢,如今這副身子才十三歲,記憶力不算是巔峰時期,但也是很不錯的,學什麽東西都學得快,記得牢,再加上畢業以後及至如今,她很少再去背誦什麽東西,但每日跟文字打交道,也保持著看書閱讀的習慣,而當年高考那地獄一樣的修羅場,教會了她很多背誦技巧。
現在再學東西,這些技巧就用的上了。
當年貪懶,不願意動腦子,所以比較費腦筋的理科就被她剔除了,選了文科,但文科不管是現代還是古代,好像都很雞肋啊。要是早知道有這麽一天,她就選了理科,然後再念個什麽維修專業,好歹有點技能啊,不然去學做菜也不錯。
都怪自己當年這麽懶!
“李大哥,我出來也有段時候了,還是先回去了。”
“方才的都會了?”
“差不多吧。”
她不習慣把話說死,也怕李子敬會起疑。
“那再交你一頁,你回去好好寫上兩篇大字,明兒吃了午飯就拿過來給我看。下午我要回鎮上,過不久就是縣試了,再下次回來怕是要等到縣試之後。不過縣試之後有兩個月不必去書院,那時我會時常待在家中。”
“……好。”
沒想到這位少年冷淡的神色之下竟然包裹著一個熱心的靈魂,讓她有點意外。她對於過分熱情的人總是招架不住,便有些不習慣。
又念了一頁,其實這種小兒書,她只要念兩遍就能背了,她唯一需要學的是認清字而已。但想也知道,如果她能夠過目不忘倒背如流,李子敬怕是要被自己嚇跑,所以她還是刻意放慢了速度,多念了幾遍,看起來自然一些。
她把那兩頁字兒都用小木棍寫了一遍,不大好看,但也不至於歪歪扭扭,寫也是寫對了的。
看著她那松了口氣,好像完成了一件大事一樣,那笑容,讓李子敬有些迷怔了。等他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竟盯著她,也笑了。
收斂了唇邊的笑意,他一本正經的叮囑她要認真練習,不可荒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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