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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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出租車上, 林知非從昨天修過的照片中挑了一張上傳至微博。
很快,微博下就有了一堆評論。林知非特意翻了翻, 那位叫“阿木”的粉絲卻沒有出現。
不過好像也挺正常的, 畢竟人家不可能一直刷微博呀。
“到了。”前方的師傅說道。
兩人下了車,林知非偏頭問:“我們去哪兒?”
“我的計劃是, 上午去魯迅故居,中午到鹹亨酒店吃飯, 下午去安昌古鎮, 晚上回去。”顧森說。
咦?林知非好奇地看了顧森一眼。他先前還擔憂顧森會提出晚上在這裏找家賓館住呢。
顧森問:“這個安排,有什麽不妥當嗎?”
“沒有沒有,”林知非搖搖頭, “不過——鹹亨酒店這個名字, 為什麽我聽起來覺得耳熟?”
“給你個關鍵詞,”顧森笑著說, “孔乙己。”
林知非登時想起來了:“鹹亨酒店, 是魯迅小說裏的那個?”
“bingo!”
“那快走吧走吧。”林知非也有些期待起來。
顧森卻不動:“在今天的旅程正式開始之前, 我想先提一件事。”
“?”林知非疑惑地看他。
“既然你昨天答應了,那麽今天, 你就要把我當作你的男朋友。”
“……”林知非警惕地看他。
“你放心, 我不會要求你什麽。”顧森說, “就只是在心裏這麽想, 好嗎?”
略微猶豫一下,林知非道:“好吧。”
反正就只是一天。
“那麽,說好了。”顧森繼續道:“如果你沒能做到的話, 今天就不算,要繼續後延。”
“……”林知非再次警惕起來,這其中是不是挖了什麽坑?
林知非轉念又想到,我心裏怎麽想他怎麽知道?不管怎麽樣,我只要咬定我沒有,他又能拿我怎麽樣?
於是,林知非說:“成。”
顧森揚了揚嘴角。
下車的地點選的很合適。在街上走了約十分鐘,感受了一番紹興風情,“魯迅故居”幾個大字就出現了。
“這裏主要由魯迅祖居、三味書屋、百草園幾個部分構成。”顧森介紹道,“這個時候的百草園可能比較冷清,不過三味書屋應該還是挺有意思的。”
“嗯,沒事,我們挨個去吧。”林知非期待地說。
畢竟都是那麽有名的地方。
魯迅故居和三味書屋雖然一個是家,一個是學堂,但其實差距不大,至少在林知非眼中如此。裏面盡是些民國時期的舊桌子舊用具等等,從魯迅故居裏走出來,又在三味書屋裏看了幾間屋子,林知非的興致漸漸低了下去。
這時,一張老照片躍入了他的視野。
身為一名攝影師,總是容易對這個更敏感一些。
相片上的年輕人,皆戴著一頂民國時期黑色的學士帽。目光明亮,眼神堅定。隔著幾十年的歲月,林知非都能感受到他們身上流露出的那股熱血。
他們當時或許壯志淩雲,指點江山、激昂文字,可現在,卻都已經不在人世了。
更甚至,離開學堂以後,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也未能做出些什麽。不過都是籍籍無名之輩罷了。
不知為何,看著這張老舊的相片,林知非莫名失落起來。
這世上沒什麽是永恒的吧,每個人又是那麽渺小。歷史滄桑厚重,時光的車轍軋過之後,還能剩得下什麽呢?
顧森搗了搗他:“怎麽了?表情這麽凝重?”
林知非搖搖頭。
“我知道,你們攝影師可能會生發什麽感慨吧,”顧森說,“可是依我看,不過結果如何,幾十年後如何,他們在做的時候心裏是確定而滿足的,這不就夠了?”
林知非一怔,撇了撇嘴:“你又知道我在想什麽了?”
“嗯,”顧森笑道:“你們文青矯情的內容不都差不多。”
“……”林知非微笑:“再見!”
說完,他撇下顧森自顧自朝前走。
已經逛完了大部分,前面有個出口,林知非走了出去。
“別介啊,我錯了好不好?”顧森跟了出來:“我嘴欠,我不對,我跟你道歉。說吧,你想要什麽補償。”
頭一回看到顧森這副模樣,林知非有點想笑。甚至有點想拍下來。
他幹咳兩聲,正色道:“要不——你就去那邊,”林知非指著不遠處坐在一張桌邊的情侶,惡作劇道:“就是那個穿著白色羽絨服的女生,你去跟她打個招呼,就自稱是她的男友質問她為什麽跟別人在一起吧。”
顧森皺了皺眉:“真的要這樣?”
“嗯。”林知非堅定道。
“好吧,”顧森攤了攤手,“我去。周幽王為博褒姒一笑還烽火戲諸侯呢,這算什麽。”
林知非:“……”
算了,隨他怎麽說,我就等著看好戲。
作為一個怨念頗深的單身狗,林知非自從發現了這種在情人節整人的方法後,就一直躍躍欲試,只可惜一直沒這個膽量。
現在好了,讓顧森去試,嘿嘿嘿。
眼瞅著顧森的手即將拍上了那名女生的肩,林知非忽然意識到一件事:自己剛剛還因為照片而感到惆悵,現在卻一點也不了。
所以顧森是故意那麽說,來轉移我的註意力嗎?
想到了這一層,林知非立馬就後悔了,他覺得自己讓顧森去做這種惡作劇有點過分。
“等等”兩個字還沒說出,那名女生已經回了頭。
“顧森?你怎麽也在這兒?”女生驚訝道。
林知非則更驚訝。她……她是動漫社的社長,荀姐?
因為荀姐大三準備考研,所以在動漫社的時間不多,以至於林知非並沒有認出她的背影。
可這也太巧了吧!
“嗯,”顧森笑著說,“我跟朋友來玩。”
“朋友?今天一起來這邊玩?”荀姐八卦地笑笑,一偏頭又看到了林知非,有點吃驚:“你說的朋友是他?”
“嗯。”顧森應道。
林知非也走了過來:“社長,啊不,荀姐好。”
“嗯,”荀姐饒有興趣地在兩人之間看了一番:“我之前聽娜娜說你們兩個關系不一般,還有些不相信,這回總算是信了。你們好好玩吧,我就不打擾了。”
說完,她拍了拍男朋友的手臂,兩人一起離去了。
林知非有點懵。她剛剛的意思……自己應該沒理解錯吧?我是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放心吧,”顧森說,“荀姐不會亂說的。”
“……”就算不亂說,只是她自己,這誤會也大了啊。
一天的假情人,跟真正的情侶,可是完全不一樣的。
沈默一陣,林知非又問:“你是不是早就認出她來了?所以才這麽堅定地走過去?”
“哪兒有,我跟她也沒見過幾次面。”
林知非皺了皺眉,擺出一副追根究底的樣子。顧森卻忽然握住他的手腕:“好啦,時候不早了,我們去鹹亨酒店吃東西吧。”
林知非盯著顧森的那只手看了一會兒,到底還是沒推開。
“不過,這還沒到十一點。”坐在鹹亨酒店裏,林知非說道。
“安昌古鎮稍微遠點,而且可玩性也更大,所以我們要早點去。那裏有很多特色小吃,下午餓了可以買一些。”
“好吧。”
等待飯菜上桌時,林知非註意到了隔壁桌的客人,是一對母女。小女孩眼睛大大的,像洋娃娃一樣可愛。
母女二人似乎已經吃完了飯,正坐在那裏休息。
“媽媽,為什麽今天路上的人都是兩個兩個地走在一起哇?”小女孩仰著頭問。
“因為今天是情人節,所以情侶們都會一起出來玩啊。”母親說。
“可是,”小女孩質問道:“為什麽我是和媽媽一起出來玩的呢?”
“因為爸爸的公司出了點問題,所以爸爸要加班。”母親耐心地解釋道。
“那——”小女孩胖胖的小手朝林知非和顧森一指,奶裏奶氣地問:“那邊兩位哥哥也一起玩的啊,情侶不是應該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嗎?”
“呃,這……”母親一時語塞,看了看兩人,不知道該說什麽。
顧森思索片刻,站起身朝鄰桌走過去,蹲了下來,溫柔地說:“不一定哦。兩個男生,或者是兩個女生,也都有可能是情侶的。只是比較少見一些啦。”
母親尷尬地笑了笑,連忙領著女兒離開了。
林知非:“……”
顧森回來坐下,夾起一顆茴香豆。
“哎。”林知非嘆口氣,“就算同性戀在網絡上再怎麽政治正確,可是生活裏,總是有許許多多的人不能接受。”
顧森一口將豆子吃下,說道:“我倒覺得,這也未必就是壞事。”
“嗯?”林知非疑惑地看他:“什麽意思?”
“不覺得嗎?”顧森反問道:“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地方,接受少數群體的程度也就越高。換而言之,如果一個人因為性取向不同對我有所偏見,我只會認為他愚昧不堪,而不會對自己產生懷疑。”
“事實上,我以為,這正好為我提供了一種辨別其他人的途徑,尤其在同齡人之間。”
林知非啞然。
好像……有點道理?
比如在T大,周圍的大多數人對於同性、對於女權等問題都是包容的。即使不理解,也都選擇尊重。反觀自己的家鄉,特別是上一輩,則很難接受這些東西。
想到這兒,林知非忽然又想到自己的父母……如果自己真成了gay,他們一定會非常震驚、非常難過吧?
這會兒,菜已經端了上來。
“嘗嘗吧,這些大多都是魯迅的小說裏描繪過的。”顧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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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微博下就有了一堆評論。林知非特意翻了翻, 那位叫“阿木”的粉絲卻沒有出現。
不過好像也挺正常的, 畢竟人家不可能一直刷微博呀。
“到了。”前方的師傅說道。
兩人下了車,林知非偏頭問:“我們去哪兒?”
“我的計劃是, 上午去魯迅故居,中午到鹹亨酒店吃飯, 下午去安昌古鎮, 晚上回去。”顧森說。
咦?林知非好奇地看了顧森一眼。他先前還擔憂顧森會提出晚上在這裏找家賓館住呢。
顧森問:“這個安排,有什麽不妥當嗎?”
“沒有沒有,”林知非搖搖頭, “不過——鹹亨酒店這個名字, 為什麽我聽起來覺得耳熟?”
“給你個關鍵詞,”顧森笑著說, “孔乙己。”
林知非登時想起來了:“鹹亨酒店, 是魯迅小說裏的那個?”
“bingo!”
“那快走吧走吧。”林知非也有些期待起來。
顧森卻不動:“在今天的旅程正式開始之前, 我想先提一件事。”
“?”林知非疑惑地看他。
“既然你昨天答應了,那麽今天, 你就要把我當作你的男朋友。”
“……”林知非警惕地看他。
“你放心, 我不會要求你什麽。”顧森說, “就只是在心裏這麽想, 好嗎?”
略微猶豫一下,林知非道:“好吧。”
反正就只是一天。
“那麽,說好了。”顧森繼續道:“如果你沒能做到的話, 今天就不算,要繼續後延。”
“……”林知非再次警惕起來,這其中是不是挖了什麽坑?
林知非轉念又想到,我心裏怎麽想他怎麽知道?不管怎麽樣,我只要咬定我沒有,他又能拿我怎麽樣?
於是,林知非說:“成。”
顧森揚了揚嘴角。
下車的地點選的很合適。在街上走了約十分鐘,感受了一番紹興風情,“魯迅故居”幾個大字就出現了。
“這裏主要由魯迅祖居、三味書屋、百草園幾個部分構成。”顧森介紹道,“這個時候的百草園可能比較冷清,不過三味書屋應該還是挺有意思的。”
“嗯,沒事,我們挨個去吧。”林知非期待地說。
畢竟都是那麽有名的地方。
魯迅故居和三味書屋雖然一個是家,一個是學堂,但其實差距不大,至少在林知非眼中如此。裏面盡是些民國時期的舊桌子舊用具等等,從魯迅故居裏走出來,又在三味書屋裏看了幾間屋子,林知非的興致漸漸低了下去。
這時,一張老照片躍入了他的視野。
身為一名攝影師,總是容易對這個更敏感一些。
相片上的年輕人,皆戴著一頂民國時期黑色的學士帽。目光明亮,眼神堅定。隔著幾十年的歲月,林知非都能感受到他們身上流露出的那股熱血。
他們當時或許壯志淩雲,指點江山、激昂文字,可現在,卻都已經不在人世了。
更甚至,離開學堂以後,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也未能做出些什麽。不過都是籍籍無名之輩罷了。
不知為何,看著這張老舊的相片,林知非莫名失落起來。
這世上沒什麽是永恒的吧,每個人又是那麽渺小。歷史滄桑厚重,時光的車轍軋過之後,還能剩得下什麽呢?
顧森搗了搗他:“怎麽了?表情這麽凝重?”
林知非搖搖頭。
“我知道,你們攝影師可能會生發什麽感慨吧,”顧森說,“可是依我看,不過結果如何,幾十年後如何,他們在做的時候心裏是確定而滿足的,這不就夠了?”
林知非一怔,撇了撇嘴:“你又知道我在想什麽了?”
“嗯,”顧森笑道:“你們文青矯情的內容不都差不多。”
“……”林知非微笑:“再見!”
說完,他撇下顧森自顧自朝前走。
已經逛完了大部分,前面有個出口,林知非走了出去。
“別介啊,我錯了好不好?”顧森跟了出來:“我嘴欠,我不對,我跟你道歉。說吧,你想要什麽補償。”
頭一回看到顧森這副模樣,林知非有點想笑。甚至有點想拍下來。
他幹咳兩聲,正色道:“要不——你就去那邊,”林知非指著不遠處坐在一張桌邊的情侶,惡作劇道:“就是那個穿著白色羽絨服的女生,你去跟她打個招呼,就自稱是她的男友質問她為什麽跟別人在一起吧。”
顧森皺了皺眉:“真的要這樣?”
“嗯。”林知非堅定道。
“好吧,”顧森攤了攤手,“我去。周幽王為博褒姒一笑還烽火戲諸侯呢,這算什麽。”
林知非:“……”
算了,隨他怎麽說,我就等著看好戲。
作為一個怨念頗深的單身狗,林知非自從發現了這種在情人節整人的方法後,就一直躍躍欲試,只可惜一直沒這個膽量。
現在好了,讓顧森去試,嘿嘿嘿。
眼瞅著顧森的手即將拍上了那名女生的肩,林知非忽然意識到一件事:自己剛剛還因為照片而感到惆悵,現在卻一點也不了。
所以顧森是故意那麽說,來轉移我的註意力嗎?
想到了這一層,林知非立馬就後悔了,他覺得自己讓顧森去做這種惡作劇有點過分。
“等等”兩個字還沒說出,那名女生已經回了頭。
“顧森?你怎麽也在這兒?”女生驚訝道。
林知非則更驚訝。她……她是動漫社的社長,荀姐?
因為荀姐大三準備考研,所以在動漫社的時間不多,以至於林知非並沒有認出她的背影。
可這也太巧了吧!
“嗯,”顧森笑著說,“我跟朋友來玩。”
“朋友?今天一起來這邊玩?”荀姐八卦地笑笑,一偏頭又看到了林知非,有點吃驚:“你說的朋友是他?”
“嗯。”顧森應道。
林知非也走了過來:“社長,啊不,荀姐好。”
“嗯,”荀姐饒有興趣地在兩人之間看了一番:“我之前聽娜娜說你們兩個關系不一般,還有些不相信,這回總算是信了。你們好好玩吧,我就不打擾了。”
說完,她拍了拍男朋友的手臂,兩人一起離去了。
林知非有點懵。她剛剛的意思……自己應該沒理解錯吧?我是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放心吧,”顧森說,“荀姐不會亂說的。”
“……”就算不亂說,只是她自己,這誤會也大了啊。
一天的假情人,跟真正的情侶,可是完全不一樣的。
沈默一陣,林知非又問:“你是不是早就認出她來了?所以才這麽堅定地走過去?”
“哪兒有,我跟她也沒見過幾次面。”
林知非皺了皺眉,擺出一副追根究底的樣子。顧森卻忽然握住他的手腕:“好啦,時候不早了,我們去鹹亨酒店吃東西吧。”
林知非盯著顧森的那只手看了一會兒,到底還是沒推開。
“不過,這還沒到十一點。”坐在鹹亨酒店裏,林知非說道。
“安昌古鎮稍微遠點,而且可玩性也更大,所以我們要早點去。那裏有很多特色小吃,下午餓了可以買一些。”
“好吧。”
等待飯菜上桌時,林知非註意到了隔壁桌的客人,是一對母女。小女孩眼睛大大的,像洋娃娃一樣可愛。
母女二人似乎已經吃完了飯,正坐在那裏休息。
“媽媽,為什麽今天路上的人都是兩個兩個地走在一起哇?”小女孩仰著頭問。
“因為今天是情人節,所以情侶們都會一起出來玩啊。”母親說。
“可是,”小女孩質問道:“為什麽我是和媽媽一起出來玩的呢?”
“因為爸爸的公司出了點問題,所以爸爸要加班。”母親耐心地解釋道。
“那——”小女孩胖胖的小手朝林知非和顧森一指,奶裏奶氣地問:“那邊兩位哥哥也一起玩的啊,情侶不是應該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嗎?”
“呃,這……”母親一時語塞,看了看兩人,不知道該說什麽。
顧森思索片刻,站起身朝鄰桌走過去,蹲了下來,溫柔地說:“不一定哦。兩個男生,或者是兩個女生,也都有可能是情侶的。只是比較少見一些啦。”
母親尷尬地笑了笑,連忙領著女兒離開了。
林知非:“……”
顧森回來坐下,夾起一顆茴香豆。
“哎。”林知非嘆口氣,“就算同性戀在網絡上再怎麽政治正確,可是生活裏,總是有許許多多的人不能接受。”
顧森一口將豆子吃下,說道:“我倒覺得,這也未必就是壞事。”
“嗯?”林知非疑惑地看他:“什麽意思?”
“不覺得嗎?”顧森反問道:“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地方,接受少數群體的程度也就越高。換而言之,如果一個人因為性取向不同對我有所偏見,我只會認為他愚昧不堪,而不會對自己產生懷疑。”
“事實上,我以為,這正好為我提供了一種辨別其他人的途徑,尤其在同齡人之間。”
林知非啞然。
好像……有點道理?
比如在T大,周圍的大多數人對於同性、對於女權等問題都是包容的。即使不理解,也都選擇尊重。反觀自己的家鄉,特別是上一輩,則很難接受這些東西。
想到這兒,林知非忽然又想到自己的父母……如果自己真成了gay,他們一定會非常震驚、非常難過吧?
這會兒,菜已經端了上來。
“嘗嘗吧,這些大多都是魯迅的小說裏描繪過的。”顧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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