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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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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不驢兒”事件之後不久,家父參加了“國防部”本部每年都會舉辦一次的“參謀旅行”。依照往例,這種四天三夜的旅游活動是不允許攜眷的。仿佛總是如此:活動結束之後不知多少時日,忽然有那麽一天,家父從辦公室帶回一疊黑白風景相片,他會一張一張解說給家母和我聽——這是澄清湖、這是日月潭、這是阿裏山神木、這是蘇花公路清水斷崖……那年頭兒相機算奢侈品,我家是買不起的,且家父臉皮薄,不太願意央請人替他留影;從而那些相片大都是將就人家有相機的同事拍來玩賞的空景、順便加洗給我們看看,聊充神游之資的;所以我幾乎沒見家父出現在任何一方風景之中——只有一次例外。

那年參謀旅行結束,家父帶回來一疊溪頭和杉林溪的相片。其中就有一張(應該是出自本部裏某位業餘攝影藝術家),拍的是一片簾子也似的瀑布,可又不像尋常可見的瀑布那樣自山頭垂覆湧落,倒像有那麽一大片怎麽擦也擦不幹凈的花白玻璃上扭著、舞著一條條抹捋不直的亂絲線。家父端詳著這張相片出了好半天的神,問我:“你說這兒好看不好看?”我搖搖頭:“不好看。”“為什麽不好看?”“看不清楚。”家父手持相片再細細觀看了一陣,才道:“是我沒同你說清楚。這張相片的好處不在風景好看不好看,也不在人家拍得技術好不好;卻是在拍的人取了個非常之奇的角度來看這風景——他是站在瀑布的‘裏面’朝外拍成的;我問你好不好看的意思是:站在瀑布裏邊兒朝外看,是不是挺有一番趣味呢?”這我才註意到:相片的左右兩側上方各有一小塊近似三角形的黑影,應該就是瀑布裏側的巖洞拱壁了。家父說得不錯,拍照的人的確是跑到了瀑布後方的一個大山洞裏向外取景而拍成的。如此看去,整個畫面就有了另一種意思:那一大片花白玻璃般的水簾上的線條便不只是線條而已了,它們逐漸浮現出可解的形象——是瀑布“外面”一群魚貫而行的人(也許就是和家父同行的參謀們,也許是當時也在那瀑布游玩的旅客),他們大都像走在鋼索上的特技表演者那樣向兩側伸展著手臂,似乎很艱難地維持著身體的平衡。家父隨即指了指相片正中間的一個人影,道:“這個就是我。我走在陳文英叔叔的後頭,看見了不?”陳文英叔叔向來留著頂漂亮的中分頭,那發式恰恰從水簾的縫隙處露了出來。這一下我算是看清楚了,笑著點了點頭。一次多麽奇妙的觀看經驗——只消從全然無法理解的圖像之中辨識出一個非常微小的細節,整個世界便豁然呈現、且無比真實起來。我貼近那張相片,盡可能地把黑白畫面上的每一處細節還原成一個遙遠但實存的世界——“你們要去哪裏?”我問。

家父隨即伸出食指,往相片偏近下方的位置點了點:“我們正在過一條獨木橋,過了橋再右轉,沿著小路走幾步就繞到瀑布後面來了——拍照的這位盧讓泉盧伯伯打頭裏先找著這麽個地方,叫大夥兒過去的時候,才拍出這麽一張來的。”

“我也要去這裏。”我說。想來一定說了不只幾十次,記憶中我甚至鬧得哭了一陣。

以當年我家的經濟狀況來說,一趟前往杉林溪的旅游的確不是輕易合宜之事。家父搔抓了半天腦袋,嘆了好幾口大氣兒,終於答應了我的要求,然而冷不防他提出了一個條件:“可你得答應我一件事:往後自凡你老大哥身上的東西——不管是什麽寶貝、什麽破爛——你一概不許碰!”說到這個節骨眼兒上,家父擡手用食指和中指推了推他的眼鏡框子,這是個充滿威嚇意味的動作。然而這也是試探出他容忍底線的絕佳時機;我仔細想了想,低聲問道:“那老大哥的胡子可不可以碰?”家父沈吟了一會兒,點了點頭。我接著問:“那老大哥的手可不可以碰?”、“那老大哥的老桑鞋可不可以碰?”……最後繞回了寶劍,我還特意在前面加上了“玩具”二字——“那老大哥的玩具寶劍可不可以——”

一個“碰”字還沒來得及出口,家父的一只又大又厚的巴掌猛可摜下來,落在書桌上,震得木紋裂開、漆屑碎散,應聲斥道:“別跟我鬧俚戲!你知道我說的是啥!”

這是一場不歡而散而且不公平的談判,家父從來沒有履行過那個帶我去杉林溪一游的諾言;至於寶劍,則變成一個始終壓抑在我心底的、具有懲戒性質的秘密渴望。我不可能知道:像這樣的壓抑對我的人格有多麽深刻或重大的影響。即使在高中時代我半生不熟地讀了些弗洛伊德的《夢的解析》、《禁制、癥候、焦慮》之類的時髦書,發現握劍的沖動很可能只是想打管的沖動、或者是把根雞巴放到女體裏去攪和攪和的沖動——弗洛伊德甚至還想盡辦法暗示你:你最想把雞巴放進去攪和攪和的女體居然是你老娘的。這種書讀過之後非但不會將原先的壓抑解除,反而讓那壓抑有了更恐怖也更詭謔難忘的解釋——有好一陣子,也就是我高中混畢了業、滾進大學裏熬日子的那段時間,我會懷疑年近六旬的家母不時做些看似無意的小動作(比方說穿著寬松領口的夏布衫蹲在我面前抹地板)是潛意識地想要激發我弒父娶母的潛意識。這話說來似乎拗口,意思再簡單不過:沒有人懂自己到底想幹什麽,只有弗洛伊德知道所有的人想幹的是什麽。弗洛伊德在日後救過我一條小命的事現在還不到說的時候,可他對於我如何通過一把寶劍來解釋自己生命的處境則極有貢獻。我是在讀了弗洛伊德所描述的一個案例之後才覺悟出:我之所以深深相信劍這種武器不夠完美其實和它的造型一點兒關系也沒有,也和我據以引申出“完美並不存在”的鴕鳥式結論無涉;我的焦慮純粹來自於我對自己的不滿。

那個案例是:一個十三歲、名喚阿伯特的少年幾乎每個星期都有一次從睡眠驚醒的經驗。醒來時還能清楚地記得夢中的情景。他總會夢見惡魔向他大喊:“啊!我們抓到你了!啊!我們抓到你了!”然後就有一種瀝青和硫黃的氣味彌漫,阿伯特的皮膚也“受到火焰的燒傷”。將醒未醒之際,他叫不出聲,當聲音逐漸恢覆的時候,他開始“記得”先前自己曾清楚地喊道:“不,不,不是我。我什麽都沒有做過!”或者是:“請不要這樣!我不會再做了!”或者有時也會這樣說:“阿伯特從來沒有這樣做過!”弗洛伊德的推論似乎得來全不費工夫——阿伯特年輕的時候曾經手淫過,他或許想否認,要不就是為了這個“壞習慣”而給自己嚴厲的懲罰。

後來阿伯特是不是經過治療而痊愈?我已不覆記憶。我只知道每當自己在闃暗的被窩裏打完手槍的那一刻,懊惱和驚恐也同時汩汩湧出,這些情緒每一次都把我刺進更深更深的夜裏,無法動彈分毫。我從來沒有嗅到什麽瀝青和硫黃(日後我才從書上得知那是西方人想像的地獄的氣味),但是我絕對相信阿伯特所謂“受到火焰的燒傷”的形容,因為我也有同樣的體會——就在我濕黏的指掌之間,分不清是握著的還是被握著的——灼燙之感像燎燒的林木一樣迅速蔓延;而且我非常清楚:早在我也許只有孫子來發那麽大小的時節,就已經不知如何學會了從自己胯下的這支寶劍上得著相同的快感,也得著相同的懊惱和驚恐。自幼及長,我一次又一次地打手槍,比偉大的民族救星寫他的日記還要勤奮,也從而能夠將那灼人的懊惱和驚恐賦予一個抽象性的解釋——那是原發自人類內在的一種羞赧。

是的,羞赧。除了純粹來自肉體的歡愉之外,沒有原因、沒有目的、沒有解釋、也沒有道理的羞赧。它不能容忍純粹來自肉體的歡愉——尤其當這歡愉不假外求、完全可以自主為己而產生的時候——用更接近反基督信仰的人的說法則是:上帝嫉妒人在自己的身上建築樂園,於是發明了羞赧作為懲戒或報覆。它是人體內部一個神秘的裝置,歡愉一旦啟動,羞赧便如影隨形地彰顯。

緊緊握著那橄欖枝的兒子的手也即將在不數年後的某個晴朗的春日午後、或者冬夜溫暖的被窩裏發現這一切罷?這一切與性全然無關,只是人類憑靠自己的能力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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