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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聽說是個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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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宓最後的話,讓吳良有點兒害怕。

所以當天晚上,他連飯都沒跟劉雲霄吃一頓,就搭乘飛機來到了舊金山。

當吳良的飛機降落在舊金山機場的時候,已經是半夜11點過了。

黑夜中的舊金山,猶如一頭匍匐在米國西海岸線的巨獸,渾身閃爍著磷磷的熒光,警惕地瞪大了雙眼埋伏在夜色裏。

舊金山的得名,是因為這裏曾經盛產金礦。

據說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有人在舊金山的溪水中發現了“砂金”,純度極高,甚至不亞於那些提煉之後得到的純金,於是眾多的米國人蜂擁而至,將這裏變成了礦工的天堂。

就連三四十年代,很多華國人也遠渡重洋而來,加入了淘金者的隊伍之中。

所以這座城市,是迄今為止華人最多的一座米國城市,據統計,這裏有超過一半的居民是華裔或具有華裔血統。

正因為如此,舊金山的唐人街,也是整個米國最大、最繁華的唐人街。

與其說它是一條街,不如說它是一座城更合適。

而且如今的“唐人街”,也不僅僅只是華人在這裏邊居住了,很多其他國家的移民,包括黑人,都混居在這裏,他們說著雜七雜八的各地口音,跟華人一起,共同建設著這塊屬於自己的地方。

只是華人終究來得早,而且抱團的力量也很強大,所以在這片區域,很多事,依然是華人說了算。

比如說由鐘家老爺子組織的這場“演唱會”,就有眾多的華人家族收到了邀請,新年前夕,大家都準備來這裏樂一樂,看看鐘老爺子口中的“華國藝術家”,到底能唱出什麽樣的歌來,讓他如此念念難忘。

舉辦這次演唱會的“百娛劇院”,興建於1939年,甚至比新華國的見過歷史還要悠長。這是當初最開始一批來到米國的華商們,集資興建的類似於茶樓一樣的地方,它原本的功能,就是上演各種戲曲、雜劇,甚至包括話劇、芭蕾舞表演。

來自華國的商人們,把這裏當成休閑娛樂、聊天打屁,甚至是溝通生意,共謀時局的場所,所以它的生意,一直都非常好。

63年的時候,因為百娛劇院全是木質結構,所以遭過一場大火,但後來華商們再次集資,重修了它,不過這一次,大家就是按照現代建築的格局來修建它了。

唯一還保留著舊時代華國特色的地方,或許就在於前排那一張張四四方方的茶桌了。

在古代華國的勾欄裏(這裏再次提醒大家一句,古語中的勾欄,並不是妓院,而是專門用來觀看戲曲或者說書的地方,就跟後來的茶樓差不多,所以有句古語,叫做勾欄瓦肆,說的同樣都是休閑娛樂的地方,一個是戲院,一個是賭場。),放的全都是這樣的方桌,天南地北的客人,不管認識不認識,只要來了,全都坐在這桌子周圍,哪裏有空位隨便都可以坐,坐下來就可以叫小二泡一壺茶,然後開始搖頭晃腦的聽劇說書了。

這些極具古華國傳統氣息的裝飾,如今就連華國內地也已經沒有了,不過卻在遠離重洋幾萬裏的地方,反而保持的如此悠久。

就連吳良,也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擺設。

對於在這麽一個略顯古舊的地方舉辦演唱會,吳良卻反而有些擔心了。

這裏的設備,能跟得上時代嗎?

這裏的環境,能容納那麽多觀眾嗎?

這裏的音效,能達到演唱會需要的效果嗎?

他有很多問題,一一向鐘老爺子請教,哪知鐘老爺子卻告訴他,別管演不演唱會的,就當是茶話會,總之能唱就行了。

這下吳良不高興了,我可是一個專業的歌手,你讓我來這麽不專業的地方開演唱會,你告訴我,這到底專不專業呢?

他感覺自己好像有點兒上當的感覺。

而更令他不高興的,卻是這裏年輕的一代華裔對他的態度。

這裏說的年輕的一代華裔,主要指的就是鐘老爺子的孫子輩,那位鐘家的嫡親長孫鐘永溯。

鐘永溯是鐘家的第……N代玄孫,是鐘老爺子的長子鐘晉陽的兒子,鐘老爺子的兒子輩,除開他同父異母的胞弟鐘漢聲留下的鐘晉鼎、鐘韻玲兩姐弟外,就只剩下他自己的一對兒子鐘晉陽、鐘晉紳了。

而小兒子鐘晉紳雖然已經年過四十,卻紈絝無端,至今還是單身,一事無成,也沒有給家裏留下一個種,所以鐘永溯,可以算是鐘家年青一代中的獨苗了。

這麽一個人物,理所當然的有些倨傲,有些輕佻。

而鐘永溯對吳良的態度,其實也說不上不好,只是,有一種高人一等的感覺。

而且讓他產生這種感覺的,不是他的家世,而是他的國籍。

他是拿了綠卡的華裔,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黃皮白心人。

在從小就生活在米國的鐘永溯看來,如今的華國,依然處於落後、封閉的環境,那裏的的音樂人,根本就不能被稱之為“音樂人”。

是的,鐘永溯看不起的也不是華國人,而是華國的“音樂人”。

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個搞音樂的人。

鐘家世代經營和文化教育相關的產業,相應的,鐘永溯也從小就開始接觸這些東西,於是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他開始喜歡上了音樂,並且還自己組建了一支樂隊。

他是這支樂隊的主唱。

另外再說一句,他們這支樂隊,專攻的是搖滾音樂。

在鐘永溯看來,搖滾樂起源於西方,是世界上最帶感、最能宣洩情緒的音樂,它擁有最自由的發音,擁有讓人著迷的魅力,擁有使一個人從身到心都能為之瘋狂的旋律。

這世界上,除了搖滾之外,其他音樂都是垃圾!

而華國,那就更不用說了。

那裏從來都是搖滾的荒漠,那裏有搖滾樂嗎?

可是讓他不爽的地方在於,他的祖父,居然會為一個華國人專門舉辦一場演唱會,就連自己這個嫡親孫子,都沒享受過這樣的待遇啊!

Shit!那個華國人,他懂什麽是音樂?

所以從吳良來到這裏的第一個晚上,鐘永溯就對他表達了深深的敵意。

他在鐘蘊文老爺子款待吳良的家宴上,肆無忌憚的抨擊華國如今的音樂,更是將米國音樂,尤其是米國的搖滾樂,捧得高高在上,仿佛與之相比,華國的音樂都是一坨狗屎似的。

如此狂傲的態度,自然引得吳良的不滿,只是礙於鐘老爺子的面子,他並沒有當場反駁鐘永溯的狂妄之言。

可正因為如此,卻使得鐘永溯以為吳良是害怕了。

這個華國人,不知道給家裏的老爺子灌了什麽迷魂湯,居然會讓老爺子以為他是塊寶,還專門為他舉辦一場演唱會。

現在知道了吧?在我這樣“專業”的音樂人面前,他馬上就露了怯。

說不定他根本就不是來開演唱會的,而是來騙我們鐘家的錢的!

這麽想著,鐘永溯就對吳良更加看不過眼了,在他看來,吳良甚至都已經被貼上了“騙子”的標簽。

我得想個辦法,揭穿這個騙子的真面目!鐘永溯暗中對自己說道。

接下來的兩天,吳良都在彩排、練歌,沒有給他發飆的機會,也沒有和其他的人有過多的接觸。

一眨眼,時間就來到了2月9號的晚上。

這天傍晚,唐人街的“百娛劇院”門口,早早地就擠滿了各種各樣的黃皮膚、黑眼珠的華人,這些都是接到鐘老先生的邀請,來這裏聽演唱會的華裔僑胞。

只聽人群中有人在小聲地議論到:“聽說鐘老爺子這次從華國請來一個大明星,不知道是誰呀?”

“聽說是個叫吳良的年輕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吳良?這是誰?我只聽過秦漢。”

“咳,你那都什麽年代的事了?人家秦漢前年就死了。”

“不會吧,秦漢死了?那可真是太可惜了,我可是最喜歡聽他唱的那首《浪子》呢。”

“許老板,我早就叫你多關心一下時事,別整天守著你那破餐館轉來轉去的,現在都什麽年代了,你還沒學會用電腦了解一下華國的現狀嗎?”

“你倒是了解,那你說來聽聽!”

“嘿嘿,我告訴你吧,這個吳良,今年可以說是華國樂壇最火的人了,他之前還在三國歌友會上戰勝了泥轟人和韓國人,拿了冠軍呢。”

“哦,打敗過泥轟人?那倒不錯,能打敗泥轟人的,都是好漢子!”

“就是,當年要不是泥轟人侵入內地,我們全家也不會被迫搬到米國來呢,能打敗泥轟人的,都是帶種的!”

“而且我聽說呀,他不僅帶種,還很會寫歌呢,這次鐘老爺子專門為他舉辦演唱會,就是因為回國後聽了他一首歌,深受感動,所以願意出資捐助他。”

“什麽?就因為聽了他一首歌,所以才會捐助他舉辦這場演唱會?不會吧,那是首什麽歌?”

“我也沒聽過,但聽說,鐘老爺子聽完之後,當即就淚流不止,還決定在華國長住了,寧死都不願回來。”

“那他現在不是回來了嗎?”

“咳,那只是回來過年,過完年之後,據說他又要回華國去呢!”

“華國有什麽好的呢?我們都過來這麽多年了,鐘老爺子怎麽還在想著那塊破地方啊?”

“你懂個屁,這叫落葉歸根!”

“就是,每次回想起小時候生活過得那些地方,就連我都想回去看看了呢。只是不知道我小時候住的地方,現在還在不在了?”

“那肯定是沒了呀。現在華國發展這麽快,到處都在拆房建地,你們那些破屋子,恐怕早就被人踏平嘍!”

“唉,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回去還有什麽意義呢?”

“也是啊,米國這裏這麽好,科技又發達,生活水平又高,現在回華國去幹什麽呢,重新過苦日子嗎?”

“你們兩個老東西,思想也太陳舊了,你們還以為現在的華國跟以前的華國一樣嗎?告訴你們吧,現在華國日新月異,已經發展的跟米國不相上下了,說不定再過幾年,米國都要被超過去呢!”

“啊,不會吧?米國經濟這麽發達,能被超過去嗎?”

“不信?不信啊你們就回國去看看,保證跟你們出來的時候不一樣了!你沒看到嗎,現在來米國留學的華國學生,越來越多了,可最後有幾個留在米國呢?全都回去嘍!”

“是啊,當年我們這些人,跑到米國來就不想回去了,可現在的年輕人,卻反而想著往華國跑,看來如今的華國,果然和以前不一樣了。”

“咳咳,等一等,我們不是在說那個歌手嗎,怎麽又扯到國家頭上去了?說回來,說回來,再說說那個歌手吧。”

“還有什麽好說的?等會兒你就能聽到他唱歌了,到底行不行,聽過之後不就知道了?”

“那倒也是,走,門開了,咱們先進去占個好位置!”

“走,讓我也聽聽,能把鐘老爺子唱哭的歌,到底有多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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