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第四維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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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色大師當天下午就帶著人去了檢測到時空波動的地方。
本來這事兒是不配讓大小姐出面的, 但是大小姐因為對自家小姑子的某種不可言說的心理,也一起跟去了。
經過一番覆雜的檢測後,他們終於確認, 時空縫隙處發生的波動,是因為時間壁壘另一頭駐紮的偷渡者, 正在試圖和高等文明時區的人接洽。
一般來說,這就是有生意來了。
時間偷渡客做的, 本來就是將高等文明的資源, 販賣到低等文明時區的營生。
又因為穿越時空需要構建愛因斯坦-羅森橋,甚至需要彎曲整個時空面,成本極其高昂, 幾個朝代的國庫加在一起, 也不一定夠一次時空旅行。
所以這些時間偷渡客, 從來不收貨幣做報酬。
因為再多的貨幣, 也無法填補他們的成本。
除了他們的客戶, 和他們自己, 誰也不知道他們在時間旅行中交易的是什麽東西。
……但觀色大師覺得自己馬上就要知道了。
觀色大師舉-槍對準禿頭大叔的腦門,和藹道:“確定了嗎?現在波動的是哪個時區?”
禿頭大叔對著面前十幾臺連在一起的大型計算器, 戰戰兢兢、一板一眼地說:“確定了,波動的時區是達、達摩末羅王朝。”
觀海大師:“……什麽羅?”
禿頭大叔:“……就是古印度一個王朝。”
“原來是古印度啊。”觀海大師道:“那你早說古印度不就好了?為什麽要欺負貧僧學上學少呢?證明你懂得多, 對你有什麽好處嗎?人貴在有自知之明,你看貧僧,雖然貧僧懂得槍法比你多那麽億點點,但是貧僧驕傲了嗎?貧僧膨脹了嗎?沒有!這就是因為貧僧深深知曉知無涯的道理……”
坐在他們對面的大小姐食指抵著額頭, 看著這一幕, 只覺得眉心不停跳動。
那家寺廟明明說會給他派最高精尖的人才, 結果就給他弄來了這麽一個啰裏八嗦的唐僧是嗎?
錢花了, 還退不了貨。
晦氣。
大小姐感覺自己被商業欺詐了。
三分鐘後,觀色大師還在王八念經,大小姐忍無可忍,敲了敲槍托:“觀色。”
觀色大師一秒收起神色,朝禿頭大叔正色道:“都怪你,讓貧僧說了這麽多……達摩末羅王朝是印度哪個時期來著?”
禿頭大叔早被觀色大師侃暈了,聞言楞了一下才反應過來:“是、是孔雀王朝時期的印度。”
觀色大師:“……孔雀什麽玩意兒?”
禿頭大叔:“就、就是印度歷史上的一個王朝,跟中國的秦漢同一時期,因為建立這個王朝的人,旃陀羅笈多是養孔雀的,所以才叫孔雀王朝。”
觀色大師喃喃道:“這王朝還挺接地氣,養鳥的都能當皇帝了。”
禿頭大叔老實道:“何止,古印度,連一個理發師都能開創王朝。”
……
就在這時,大小姐在黑暗中睜開眼睛。
他的眼睛繼承了他的母親,是嫵媚流轉的桃花眼。
但是他身上的肅殺之氣阻擋了這股嫵媚,只讓人覺得淩厲。
“我有個地方不理解。”大小姐盯住禿頭大叔道:“你一下說李妮妮去是孔雀王朝,一下又說是達摩末羅王朝,你說清楚,李妮妮去的到底是哪個王朝?”
禿頭大叔一和大小姐說話就想尿褲子。
他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明明這個美貌女子手上連槍都沒拿……但是他一對上這位“大小姐”的眼睛,就仿佛有冰冷泥漿灌進了他的呼吸道,讓他喘不過氣來。
“是這樣的,李妮妮小姐過去的時代,既是達摩末羅,也是孔雀王朝。”
大小姐冷冷道:“什麽意思?”
禿頭大叔緊張地摸了摸腦門:“你們讀過狹義相對論嗎?這麽說吧,在狹義相對論的範疇裏,時間是不存在的,它是無數動作的集合,這些動作在我們的腦海裏既定的以既定的方式呈現,而這種呈現的方式被我們的大腦所解析,這就是時間。”
大小姐不耐煩地拍了一下椅子扶手:“說人話。”
禿頭大叔被那“啪”的一聲嚇出了一頭冷汗。
接下來他連語速都加快了,仿佛整個人開了1.5倍速。
“就好比你手上拿著一張譜子,譜子上的所有音符跟時間並沒有關系,它們只是不同音符的排列組合,而一旦開始彈奏,這些音符的組合方式就和我們腦中關於‘時間’的概念掛鉤了。”
“但到這裏,時間依然是不存在的,是我們對音符的演繹方式讓我們產生了‘時間存在’的錯覺,實際上存在的依然只是動作的集合……您能理解嗎?”
大小姐:“不能。”
禿頭大叔:“……”
他瞅著著這漂亮姑娘聽得挺認真,這腦子怎麽就轉不過彎來呢。
禿頭大叔:“您就這麽理解,達摩末羅王朝和孔雀王朝是同時存在的,他們只是因為蝴蝶效應導致的不同時間線。”
“我們的中小學生歷史課本裏,從公元前317年開始,印度存在的王朝都叫孔雀王朝。”
“因為這是我們自身所在的這條時間線裏,印度真實發生過的歷史。”
“按照這條時間線,希臘馬其頓王國的亞歷山大大帝侵入印度西北部後,一名叫旃陀羅笈多的剎帝利貴族青年,率領當地人民打敗了馬其頓,進軍首都華氏城,推翻了難陀王朝,並最終建立了孔雀王朝。”【1】
“而在另外一條時間線裏,亞歷山大大帝侵入了印度西北部後,旃陀羅笈多就被自己的親隨誤殺了。”
“最後是一支從東方遷徙而來的達摩人,完成了本該由旃陀羅笈多創造的歷史,並最終建立了達摩末羅王朝。”
達摩。
大小姐唇齒間咀嚼了一下這個詞,總覺得發音莫名熟悉:“達摩……人?”
禿頭大叔感慨道:“說起來這個達摩人,還和我們有點兒親緣關系呢。”
大小姐:“怎麽講?”
禿頭大叔眼看這位漂亮姐姐沒有隨便殺人的意思,緊張感也減輕了一些,開始調侃了起來。
“西域三十六國您知道吧,就是新疆那塊地方,塔裏木盆地,達摩人的祖先就是當年新疆塔裏木盆地上的盛世佛國——於闐古國的後裔。”
觀色大師驚嘆:“佛耶。”
眾人:“……”
大小姐揮手讓觀色大師讓開,不要擋著他的視線。
他閉上眼想了想,還是不放心,再一次和禿頭大師確認道:“你確定李妮妮去的朝代,就是達摩末羅王朝?”
“我確定!我可是幹介個的!你們說的那個李妮妮小姐,最後消失的地方是北太平洋,那個地方再過去幾公裏就是達摩末羅,絕對不會錯。”
禿頭大叔拍著胸脯保證道。
“而且我們在達摩末羅駐點的同事也已經確認了,達摩末羅近期的確發生了大事,他們的神主幾千年都沒有顯靈,這幾天忽然顯靈了!”
“王朝裏還多了一個‘被神主寵愛的少女’……說真的,我合理懷疑這個少女就是你們要找的李妮妮小姐,發色、膚色什麽都太符合了。”
就在這時,大小姐再度冷冷地擡起頭:“……什麽少女?你再說一遍。”
禿頭大叔莫名其妙:“被……神主寵愛的少女?”
大小姐語氣慢慢變得薄而鋒利,像一把含在口齒間的刀:“神主是誰?”
禿頭大叔:“神主……就是那裏人信奉的一個神祇。”
大小姐:“男的?”
禿頭大叔:“男、男的。”
大小姐“呵”了一聲,冷笑道:“為老不尊。”
禿頭大叔:“……”
禿頭大叔此刻真的開始覺得禿頭了,他試探地說:“據我們嚴密的調查,這位神主應該是幾千年前達摩人的一位先祖。”
達摩人很奇怪,他們不像其它文明那樣崇拜風霜雨雪雷電,他們崇拜的都是真人。
大小姐無波的眼底慢慢帶上了一絲殺氣,輕聲說:“那你們查到了,這位神主是怎麽‘寵愛’這位少女嗎?”
“這個嘛……”禿頭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在您面前我不好意思說,但咱心裏都門兒清啊,這男人……他還能怎麽寵愛女人呢?哪怕他是個神仙,但他也是個男的啊。男人寵愛女人,還不就是男女間那點事兒?”
大小姐面無表情地聽完禿頭大叔的話,臉上的殺氣更加淩冽了。
男女間那點事兒嗎?
大小姐咬著腮幫子,忽然嗤笑一聲。
他拿出手機,修長的手指噠噠噠敲了幾下。
那力道,都快把手機屏幕敲碎了。
……於闐古國的神主麽?
李妮妮可真厲害啊。
剛勾搭上他堂弟沒幾天,人還懷著孩子呢,轉頭就來勾搭他,飛機上那是對是他又抱又摸,非要把最後一個活的機會讓給他。
半夜來給他送水,還非要讓他陪她尿尿。
這暗示得還不夠明顯嗎?
結果看他上鉤了,她又轉頭勾上了褚西嶺,一個孕婦這麽胡來也不怕出事!
而他更沒想到,褚西嶺這條魚才上鉤幾天呢,連魚屍都還熱乎著,她眼睛都不眨地又把褚西嶺給甩了。
最後,她居然連人家幾千年的神祇都勾搭上了!
怎麽,這是凡人已經滿足不了她了,要搞仙凡戀了嗎?
就這還不海王還不渣?
大小姐從未想過,在自己英明神武的一生當中,居然會眼瞎愛上一個海王。
但沒關系,所有被李妮妮海過的男人,殺了就好了。
只要那些骯臟的渣宰消失在地球上,一個都別留下。
他的李妮妮就又完完整整、幹幹凈凈,是他一個人的了。
……
大小姐想起他曾經在心裏為他們的孩子取的各種小名……抿了抿唇,心中對那位所謂的“神主”觀感更差。
他親自翻出頁面,把手機扔給旁邊的馬仔:“念。”
馬仔神色一凜。
他本是大小姐身邊一個卑微馬仔,此刻終於有了姓名,頓時激動地捧著手機,抑揚頓挫念道:“秒懂百科,更懂你的百科——”
大小姐:“……從第二行開始念。”
馬仔:“……哦。”
馬仔犯了錯誤,頓時氣焰全無,規規矩矩地念道:
“於闐國,塔裏木盆地南緣古老的塞人城邦,歷史從公元前232到公元1006年,國祚長達1238年,是古代西域佛教王國。”
“君主國姓為尉遲,古代居民屬於斯基泰人,長相近似華夏人,1006年國家消亡。歷經的國主有尉遲毗訖羅摩、尉遲遲耶、尉遲南塔、尉遲佤那……”
……
馬仔恭敬地把一長串人名都念完了,戰戰兢兢地把手機還給了大小姐:“大小姐,念完了。”
大小姐擦著槍:“於闐古國歷任國主都在這裏了,哪位是他們的神主?”
“這歷史上是沒說過的,我估摸著達摩末羅的大祭司也不知道。”
禿頭大叔露出猶豫的神色:“但我去過達摩末羅百年後的印度,那邊的教科書上寫過,達摩神主就是於闐古國第一任東方皇太子,於闐古國就是因為他才叫於闐。”
大叔撓了撓頭道:“但很奇怪,這位太子本身的名諱不知被誰抹去了,反正那條時間線後來的歷史教科書上都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
“我們今天下午出發前往達摩末羅。”
良久之後,大小姐站起身來:“而在此之前,我需要你確認這個神主的身份和屍骸位置。”
禿頭大叔心裏咯噔一下,小心道:“您打聽神主,是為了……?”
大小姐:“弒神。”
禿頭大叔:“……?”
不是,這個靚妹你很莽啊。
他是不是忘了和她說,達摩的神主是一個極其殘忍、絕對不能招惹的存在?
禿頭大叔忽然有點慌張。
他們今天這一去,不會有去無回吧?
時空壁壘另一頭。
公元前187年,達摩末羅王朝。
李妮妮順利地偷完了母雞全家,將一窩小雞仔都籠在自己的裙擺底下,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等她到家時,已經是晚上了。
房間裏空無一人。
達瑪太子依然靠坐在梳妝臺前,像她離開時一樣。
被子被風吹到了地上,地上幹幹凈凈,連塵埃都沒有。
李妮妮把雞放出來,讓它們在房間裏跑,自己走到餐桌臺邊,給自己倒了半杯舍樓伽果酒,端著酒杯斜躺在床上。
一只雞仔蹦到她身邊,親昵地蹭了蹭她,被李妮妮順手撥一邊。
隨即她目光凝住,慢慢伸手摸了摸床單。
纖細指尖下,床單細密紡織纖維的裏側,構嵌著一抹細的像羊毛絲一樣的的紅色。
黏黏稠稠的,質感不像是血跡,更像是……口紅?
口紅這玩意兒五千年的蘇美爾就有了,最早是用白鉛粉加上紅色礦石研磨混成做成的紅色粉末,塗多了不僅容易中毒,還容易癡呆。
後來古印度、古中國紛紛開始飼養胭脂蟲來做紅色顏料,李妮妮當初來神殿的路上,還途經過一個胭脂蟲的飼養場。
這抹紅色的質感,就有點類似於胭脂蟲被搗碎後做出的粗糙口紅。
可問題是,她也不塗口紅啊。
難道在她不知道的時候,有人進過她的房間?
可是人呢?
逃走了?
還是被……
李妮妮想起今天被長發消化的雞蛋液,目光落在始終坐在一邊、完美詮釋什麽叫安靜的美男子的達瑪太子身上。
她從床上翻身起來,一把擼過床上的小雞,放在達瑪太子的長發上。
“餓嗎?”她引誘道:“想吃嗎?”
小雞天真地啄了啄達瑪太子蜿蜒到地上的長發,發現不大好吃以後,就噠噠噠地跑走了。
什麽都沒有發生。
李妮妮蹙了一下眉。
她再次一把撈起那只小雞仔,在房間抽屜裏翻出一把匕首,一刀切斷了它的脖子,將它的血淋在達瑪太子頭發上。
小雞仔在她手裏蹬腳掙紮了一下,慢慢不動了。
那絲血跡靜靜流淌在達瑪太子的長發上。
依然什麽都沒發生。
李妮妮隨手把雞仔扔進了一邊的陶缽裏,其它小雞仔好奇地圍過來,一下一下啄著自家姐妹的身體,啄著啄著就開始吃了起來。
本來她偷雞就是為了吃,晚上就吃它了。
李妮妮轉身繞到達瑪太子身前,若有所思地看著祂的臉。
他長長的眼睫低垂,清冷的眉目宛若山間的霜雪。
她可不認為方才在大祭司那,達瑪太子的長發是聽到她那聲“餵”後,才開始吞噬雞蛋液。
頭發能聽見聲音?
這太不科學了。
按照她勉強的理解,達瑪太子之所以能讓人“觸之即死”,或許是因為他的皮膚上滋養著某種人類不曾認識的真菌,或細菌,或免疫系統缺陷病毒。
就像蛇類能釋放出迅速致人死地的神經毒素一樣,這種真菌或細菌也能分泌一種令人神經紊亂、衰竭死亡的物質。
可這具屍體到底是怎麽做到,選擇性吞噬的?
雞蛋液就吞,小雞血就不吞……感情這種細菌還帶智能選擇模式的?
小雞血不吞,那人血呢?
李妮妮歪頭看著祂。
之前為了讓達瑪太子的衣擺不拖地,李妮妮專門用榔頭給他打了一把凳子。
此刻,他端坐在簡陋的木頭凳子上,一縷緋薄的月光穿過格窗,正斜斜落在祂的衣袖上。
李妮妮再次抽出匕首,在達瑪太子的衣袖上蹭幹凈了刀尖上的雞血。
隨後對著自己的手掌心,用力一劃——
哐當!
原本敞開的窗戶像被疾風裹挾,重重關上!
同一時刻,鮮紅的血液成縷地滴落在達瑪太子雪白的面龐上,又順著他的唇角落下。
“剛剛那陣風是你弄來的?”李妮妮瞇起眼看著達瑪太子:“那之前我用榔頭引雷呢?也是你搞得鬼?”
達瑪太子靜靜地坐在椅子上,無聲無息。
只有月光塗抹在他的長睫上,猶如凝霜。
“你怎麽知道外界發生了什麽事?你能感知到外界?你是植物人?”
李妮妮帶血的手指掰過達瑪太子的下巴:“你剛剛生氣了?為什麽?”
她伸手將血塗抹到達瑪太子細膩的面頰上。
“這樣呢?會更生氣嗎?”
達瑪太子靜謐地闔著眼睛,嫁衣上延伸出的一截雪白脖頸,形成了一個極美的弧度。
李妮妮就像一個陷入了瓶頸的研究人員,無論她再如何挑釁、弄臟達瑪太子,祂都沒有再給予她任何反應。
難道是她想的方向錯了?
李妮妮盯著達瑪太子,試探著將刀尖伸向他,又試探著將刀尖移向自己。
蒼白月光漸漸被烏雲掩去。
達瑪太子秾麗漆黑的眉目,森然地下垂。
李妮妮沒找到規律,靜靜地盯了達瑪太子片刻,忽然擡起手,毫無預兆地向自己的脖子抹去——
——轟隆!
屋內一扇櫥櫃門傾倒砸下,擦著李妮妮握刀的手砸在地上,四分五裂。
李妮妮手中的匕首被櫃門擦到,落在地上,滑出了好一段距離,最後打著轉在門邊停下。
院子裏的樹枝在風中撕扯搖擺。
下一秒,窗外一道閃電劈過,雪白的電光擊中了枯枝。
李妮妮猝不及防地擡起頭。
就看到一個黑色的、長發廣袖的人的影子,被閃電映亮在窗欞之上。
但那個人影只出現了瞬間,又隨著閃電的掠去而頃刻消失。
李妮妮撲到窗邊,猛地推開窗——
窗外空無一人,只有樹影在晃。
“……是你嗎?”
李妮妮慢慢回過頭。
她望向空無一人的房間,怕驚醒什麽似的,輕聲道。
“你就在這個房間裏,對嗎?”
作者有話說:
本來今天是想寫達瑪太子和妮妮甜甜的愛情故事來著。
結果網易給我推送了一首王德兵的《鬼叫恐怖》,打字的手就不自覺的轉了一個方向……
建議配合這首歌食用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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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事兒是不配讓大小姐出面的, 但是大小姐因為對自家小姑子的某種不可言說的心理,也一起跟去了。
經過一番覆雜的檢測後,他們終於確認, 時空縫隙處發生的波動,是因為時間壁壘另一頭駐紮的偷渡者, 正在試圖和高等文明時區的人接洽。
一般來說,這就是有生意來了。
時間偷渡客做的, 本來就是將高等文明的資源, 販賣到低等文明時區的營生。
又因為穿越時空需要構建愛因斯坦-羅森橋,甚至需要彎曲整個時空面,成本極其高昂, 幾個朝代的國庫加在一起, 也不一定夠一次時空旅行。
所以這些時間偷渡客, 從來不收貨幣做報酬。
因為再多的貨幣, 也無法填補他們的成本。
除了他們的客戶, 和他們自己, 誰也不知道他們在時間旅行中交易的是什麽東西。
……但觀色大師覺得自己馬上就要知道了。
觀色大師舉-槍對準禿頭大叔的腦門,和藹道:“確定了嗎?現在波動的是哪個時區?”
禿頭大叔對著面前十幾臺連在一起的大型計算器, 戰戰兢兢、一板一眼地說:“確定了,波動的時區是達、達摩末羅王朝。”
觀海大師:“……什麽羅?”
禿頭大叔:“……就是古印度一個王朝。”
“原來是古印度啊。”觀海大師道:“那你早說古印度不就好了?為什麽要欺負貧僧學上學少呢?證明你懂得多, 對你有什麽好處嗎?人貴在有自知之明,你看貧僧,雖然貧僧懂得槍法比你多那麽億點點,但是貧僧驕傲了嗎?貧僧膨脹了嗎?沒有!這就是因為貧僧深深知曉知無涯的道理……”
坐在他們對面的大小姐食指抵著額頭, 看著這一幕, 只覺得眉心不停跳動。
那家寺廟明明說會給他派最高精尖的人才, 結果就給他弄來了這麽一個啰裏八嗦的唐僧是嗎?
錢花了, 還退不了貨。
晦氣。
大小姐感覺自己被商業欺詐了。
三分鐘後,觀色大師還在王八念經,大小姐忍無可忍,敲了敲槍托:“觀色。”
觀色大師一秒收起神色,朝禿頭大叔正色道:“都怪你,讓貧僧說了這麽多……達摩末羅王朝是印度哪個時期來著?”
禿頭大叔早被觀色大師侃暈了,聞言楞了一下才反應過來:“是、是孔雀王朝時期的印度。”
觀色大師:“……孔雀什麽玩意兒?”
禿頭大叔:“就、就是印度歷史上的一個王朝,跟中國的秦漢同一時期,因為建立這個王朝的人,旃陀羅笈多是養孔雀的,所以才叫孔雀王朝。”
觀色大師喃喃道:“這王朝還挺接地氣,養鳥的都能當皇帝了。”
禿頭大叔老實道:“何止,古印度,連一個理發師都能開創王朝。”
……
就在這時,大小姐在黑暗中睜開眼睛。
他的眼睛繼承了他的母親,是嫵媚流轉的桃花眼。
但是他身上的肅殺之氣阻擋了這股嫵媚,只讓人覺得淩厲。
“我有個地方不理解。”大小姐盯住禿頭大叔道:“你一下說李妮妮去是孔雀王朝,一下又說是達摩末羅王朝,你說清楚,李妮妮去的到底是哪個王朝?”
禿頭大叔一和大小姐說話就想尿褲子。
他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明明這個美貌女子手上連槍都沒拿……但是他一對上這位“大小姐”的眼睛,就仿佛有冰冷泥漿灌進了他的呼吸道,讓他喘不過氣來。
“是這樣的,李妮妮小姐過去的時代,既是達摩末羅,也是孔雀王朝。”
大小姐冷冷道:“什麽意思?”
禿頭大叔緊張地摸了摸腦門:“你們讀過狹義相對論嗎?這麽說吧,在狹義相對論的範疇裏,時間是不存在的,它是無數動作的集合,這些動作在我們的腦海裏既定的以既定的方式呈現,而這種呈現的方式被我們的大腦所解析,這就是時間。”
大小姐不耐煩地拍了一下椅子扶手:“說人話。”
禿頭大叔被那“啪”的一聲嚇出了一頭冷汗。
接下來他連語速都加快了,仿佛整個人開了1.5倍速。
“就好比你手上拿著一張譜子,譜子上的所有音符跟時間並沒有關系,它們只是不同音符的排列組合,而一旦開始彈奏,這些音符的組合方式就和我們腦中關於‘時間’的概念掛鉤了。”
“但到這裏,時間依然是不存在的,是我們對音符的演繹方式讓我們產生了‘時間存在’的錯覺,實際上存在的依然只是動作的集合……您能理解嗎?”
大小姐:“不能。”
禿頭大叔:“……”
他瞅著著這漂亮姑娘聽得挺認真,這腦子怎麽就轉不過彎來呢。
禿頭大叔:“您就這麽理解,達摩末羅王朝和孔雀王朝是同時存在的,他們只是因為蝴蝶效應導致的不同時間線。”
“我們的中小學生歷史課本裏,從公元前317年開始,印度存在的王朝都叫孔雀王朝。”
“因為這是我們自身所在的這條時間線裏,印度真實發生過的歷史。”
“按照這條時間線,希臘馬其頓王國的亞歷山大大帝侵入印度西北部後,一名叫旃陀羅笈多的剎帝利貴族青年,率領當地人民打敗了馬其頓,進軍首都華氏城,推翻了難陀王朝,並最終建立了孔雀王朝。”【1】
“而在另外一條時間線裏,亞歷山大大帝侵入了印度西北部後,旃陀羅笈多就被自己的親隨誤殺了。”
“最後是一支從東方遷徙而來的達摩人,完成了本該由旃陀羅笈多創造的歷史,並最終建立了達摩末羅王朝。”
達摩。
大小姐唇齒間咀嚼了一下這個詞,總覺得發音莫名熟悉:“達摩……人?”
禿頭大叔感慨道:“說起來這個達摩人,還和我們有點兒親緣關系呢。”
大小姐:“怎麽講?”
禿頭大叔眼看這位漂亮姐姐沒有隨便殺人的意思,緊張感也減輕了一些,開始調侃了起來。
“西域三十六國您知道吧,就是新疆那塊地方,塔裏木盆地,達摩人的祖先就是當年新疆塔裏木盆地上的盛世佛國——於闐古國的後裔。”
觀色大師驚嘆:“佛耶。”
眾人:“……”
大小姐揮手讓觀色大師讓開,不要擋著他的視線。
他閉上眼想了想,還是不放心,再一次和禿頭大師確認道:“你確定李妮妮去的朝代,就是達摩末羅王朝?”
“我確定!我可是幹介個的!你們說的那個李妮妮小姐,最後消失的地方是北太平洋,那個地方再過去幾公裏就是達摩末羅,絕對不會錯。”
禿頭大叔拍著胸脯保證道。
“而且我們在達摩末羅駐點的同事也已經確認了,達摩末羅近期的確發生了大事,他們的神主幾千年都沒有顯靈,這幾天忽然顯靈了!”
“王朝裏還多了一個‘被神主寵愛的少女’……說真的,我合理懷疑這個少女就是你們要找的李妮妮小姐,發色、膚色什麽都太符合了。”
就在這時,大小姐再度冷冷地擡起頭:“……什麽少女?你再說一遍。”
禿頭大叔莫名其妙:“被……神主寵愛的少女?”
大小姐語氣慢慢變得薄而鋒利,像一把含在口齒間的刀:“神主是誰?”
禿頭大叔:“神主……就是那裏人信奉的一個神祇。”
大小姐:“男的?”
禿頭大叔:“男、男的。”
大小姐“呵”了一聲,冷笑道:“為老不尊。”
禿頭大叔:“……”
禿頭大叔此刻真的開始覺得禿頭了,他試探地說:“據我們嚴密的調查,這位神主應該是幾千年前達摩人的一位先祖。”
達摩人很奇怪,他們不像其它文明那樣崇拜風霜雨雪雷電,他們崇拜的都是真人。
大小姐無波的眼底慢慢帶上了一絲殺氣,輕聲說:“那你們查到了,這位神主是怎麽‘寵愛’這位少女嗎?”
“這個嘛……”禿頭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在您面前我不好意思說,但咱心裏都門兒清啊,這男人……他還能怎麽寵愛女人呢?哪怕他是個神仙,但他也是個男的啊。男人寵愛女人,還不就是男女間那點事兒?”
大小姐面無表情地聽完禿頭大叔的話,臉上的殺氣更加淩冽了。
男女間那點事兒嗎?
大小姐咬著腮幫子,忽然嗤笑一聲。
他拿出手機,修長的手指噠噠噠敲了幾下。
那力道,都快把手機屏幕敲碎了。
……於闐古國的神主麽?
李妮妮可真厲害啊。
剛勾搭上他堂弟沒幾天,人還懷著孩子呢,轉頭就來勾搭他,飛機上那是對是他又抱又摸,非要把最後一個活的機會讓給他。
半夜來給他送水,還非要讓他陪她尿尿。
這暗示得還不夠明顯嗎?
結果看他上鉤了,她又轉頭勾上了褚西嶺,一個孕婦這麽胡來也不怕出事!
而他更沒想到,褚西嶺這條魚才上鉤幾天呢,連魚屍都還熱乎著,她眼睛都不眨地又把褚西嶺給甩了。
最後,她居然連人家幾千年的神祇都勾搭上了!
怎麽,這是凡人已經滿足不了她了,要搞仙凡戀了嗎?
就這還不海王還不渣?
大小姐從未想過,在自己英明神武的一生當中,居然會眼瞎愛上一個海王。
但沒關系,所有被李妮妮海過的男人,殺了就好了。
只要那些骯臟的渣宰消失在地球上,一個都別留下。
他的李妮妮就又完完整整、幹幹凈凈,是他一個人的了。
……
大小姐想起他曾經在心裏為他們的孩子取的各種小名……抿了抿唇,心中對那位所謂的“神主”觀感更差。
他親自翻出頁面,把手機扔給旁邊的馬仔:“念。”
馬仔神色一凜。
他本是大小姐身邊一個卑微馬仔,此刻終於有了姓名,頓時激動地捧著手機,抑揚頓挫念道:“秒懂百科,更懂你的百科——”
大小姐:“……從第二行開始念。”
馬仔:“……哦。”
馬仔犯了錯誤,頓時氣焰全無,規規矩矩地念道:
“於闐國,塔裏木盆地南緣古老的塞人城邦,歷史從公元前232到公元1006年,國祚長達1238年,是古代西域佛教王國。”
“君主國姓為尉遲,古代居民屬於斯基泰人,長相近似華夏人,1006年國家消亡。歷經的國主有尉遲毗訖羅摩、尉遲遲耶、尉遲南塔、尉遲佤那……”
……
馬仔恭敬地把一長串人名都念完了,戰戰兢兢地把手機還給了大小姐:“大小姐,念完了。”
大小姐擦著槍:“於闐古國歷任國主都在這裏了,哪位是他們的神主?”
“這歷史上是沒說過的,我估摸著達摩末羅的大祭司也不知道。”
禿頭大叔露出猶豫的神色:“但我去過達摩末羅百年後的印度,那邊的教科書上寫過,達摩神主就是於闐古國第一任東方皇太子,於闐古國就是因為他才叫於闐。”
大叔撓了撓頭道:“但很奇怪,這位太子本身的名諱不知被誰抹去了,反正那條時間線後來的歷史教科書上都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
“我們今天下午出發前往達摩末羅。”
良久之後,大小姐站起身來:“而在此之前,我需要你確認這個神主的身份和屍骸位置。”
禿頭大叔心裏咯噔一下,小心道:“您打聽神主,是為了……?”
大小姐:“弒神。”
禿頭大叔:“……?”
不是,這個靚妹你很莽啊。
他是不是忘了和她說,達摩的神主是一個極其殘忍、絕對不能招惹的存在?
禿頭大叔忽然有點慌張。
他們今天這一去,不會有去無回吧?
時空壁壘另一頭。
公元前187年,達摩末羅王朝。
李妮妮順利地偷完了母雞全家,將一窩小雞仔都籠在自己的裙擺底下,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等她到家時,已經是晚上了。
房間裏空無一人。
達瑪太子依然靠坐在梳妝臺前,像她離開時一樣。
被子被風吹到了地上,地上幹幹凈凈,連塵埃都沒有。
李妮妮把雞放出來,讓它們在房間裏跑,自己走到餐桌臺邊,給自己倒了半杯舍樓伽果酒,端著酒杯斜躺在床上。
一只雞仔蹦到她身邊,親昵地蹭了蹭她,被李妮妮順手撥一邊。
隨即她目光凝住,慢慢伸手摸了摸床單。
纖細指尖下,床單細密紡織纖維的裏側,構嵌著一抹細的像羊毛絲一樣的的紅色。
黏黏稠稠的,質感不像是血跡,更像是……口紅?
口紅這玩意兒五千年的蘇美爾就有了,最早是用白鉛粉加上紅色礦石研磨混成做成的紅色粉末,塗多了不僅容易中毒,還容易癡呆。
後來古印度、古中國紛紛開始飼養胭脂蟲來做紅色顏料,李妮妮當初來神殿的路上,還途經過一個胭脂蟲的飼養場。
這抹紅色的質感,就有點類似於胭脂蟲被搗碎後做出的粗糙口紅。
可問題是,她也不塗口紅啊。
難道在她不知道的時候,有人進過她的房間?
可是人呢?
逃走了?
還是被……
李妮妮想起今天被長發消化的雞蛋液,目光落在始終坐在一邊、完美詮釋什麽叫安靜的美男子的達瑪太子身上。
她從床上翻身起來,一把擼過床上的小雞,放在達瑪太子的長發上。
“餓嗎?”她引誘道:“想吃嗎?”
小雞天真地啄了啄達瑪太子蜿蜒到地上的長發,發現不大好吃以後,就噠噠噠地跑走了。
什麽都沒有發生。
李妮妮蹙了一下眉。
她再次一把撈起那只小雞仔,在房間抽屜裏翻出一把匕首,一刀切斷了它的脖子,將它的血淋在達瑪太子頭發上。
小雞仔在她手裏蹬腳掙紮了一下,慢慢不動了。
那絲血跡靜靜流淌在達瑪太子的長發上。
依然什麽都沒發生。
李妮妮隨手把雞仔扔進了一邊的陶缽裏,其它小雞仔好奇地圍過來,一下一下啄著自家姐妹的身體,啄著啄著就開始吃了起來。
本來她偷雞就是為了吃,晚上就吃它了。
李妮妮轉身繞到達瑪太子身前,若有所思地看著祂的臉。
他長長的眼睫低垂,清冷的眉目宛若山間的霜雪。
她可不認為方才在大祭司那,達瑪太子的長發是聽到她那聲“餵”後,才開始吞噬雞蛋液。
頭發能聽見聲音?
這太不科學了。
按照她勉強的理解,達瑪太子之所以能讓人“觸之即死”,或許是因為他的皮膚上滋養著某種人類不曾認識的真菌,或細菌,或免疫系統缺陷病毒。
就像蛇類能釋放出迅速致人死地的神經毒素一樣,這種真菌或細菌也能分泌一種令人神經紊亂、衰竭死亡的物質。
可這具屍體到底是怎麽做到,選擇性吞噬的?
雞蛋液就吞,小雞血就不吞……感情這種細菌還帶智能選擇模式的?
小雞血不吞,那人血呢?
李妮妮歪頭看著祂。
之前為了讓達瑪太子的衣擺不拖地,李妮妮專門用榔頭給他打了一把凳子。
此刻,他端坐在簡陋的木頭凳子上,一縷緋薄的月光穿過格窗,正斜斜落在祂的衣袖上。
李妮妮再次抽出匕首,在達瑪太子的衣袖上蹭幹凈了刀尖上的雞血。
隨後對著自己的手掌心,用力一劃——
哐當!
原本敞開的窗戶像被疾風裹挾,重重關上!
同一時刻,鮮紅的血液成縷地滴落在達瑪太子雪白的面龐上,又順著他的唇角落下。
“剛剛那陣風是你弄來的?”李妮妮瞇起眼看著達瑪太子:“那之前我用榔頭引雷呢?也是你搞得鬼?”
達瑪太子靜靜地坐在椅子上,無聲無息。
只有月光塗抹在他的長睫上,猶如凝霜。
“你怎麽知道外界發生了什麽事?你能感知到外界?你是植物人?”
李妮妮帶血的手指掰過達瑪太子的下巴:“你剛剛生氣了?為什麽?”
她伸手將血塗抹到達瑪太子細膩的面頰上。
“這樣呢?會更生氣嗎?”
達瑪太子靜謐地闔著眼睛,嫁衣上延伸出的一截雪白脖頸,形成了一個極美的弧度。
李妮妮就像一個陷入了瓶頸的研究人員,無論她再如何挑釁、弄臟達瑪太子,祂都沒有再給予她任何反應。
難道是她想的方向錯了?
李妮妮盯著達瑪太子,試探著將刀尖伸向他,又試探著將刀尖移向自己。
蒼白月光漸漸被烏雲掩去。
達瑪太子秾麗漆黑的眉目,森然地下垂。
李妮妮沒找到規律,靜靜地盯了達瑪太子片刻,忽然擡起手,毫無預兆地向自己的脖子抹去——
——轟隆!
屋內一扇櫥櫃門傾倒砸下,擦著李妮妮握刀的手砸在地上,四分五裂。
李妮妮手中的匕首被櫃門擦到,落在地上,滑出了好一段距離,最後打著轉在門邊停下。
院子裏的樹枝在風中撕扯搖擺。
下一秒,窗外一道閃電劈過,雪白的電光擊中了枯枝。
李妮妮猝不及防地擡起頭。
就看到一個黑色的、長發廣袖的人的影子,被閃電映亮在窗欞之上。
但那個人影只出現了瞬間,又隨著閃電的掠去而頃刻消失。
李妮妮撲到窗邊,猛地推開窗——
窗外空無一人,只有樹影在晃。
“……是你嗎?”
李妮妮慢慢回過頭。
她望向空無一人的房間,怕驚醒什麽似的,輕聲道。
“你就在這個房間裏,對嗎?”
作者有話說:
本來今天是想寫達瑪太子和妮妮甜甜的愛情故事來著。
結果網易給我推送了一首王德兵的《鬼叫恐怖》,打字的手就不自覺的轉了一個方向……
建議配合這首歌食用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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