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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突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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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鳳陽的,是張獻忠。

如果是李自成,估計是比較文明的,可是張獻忠先生,是很難指望的。

之後的事情,大致介紹一下,守衛鳳陽的幾千人全軍覆沒,幾萬多間民房,連同各衙門單位,全部被毀。

除了這些之外,許多保護單位也被燒個幹凈,其中最重要的單位,就是朱元璋同志的祖墳。

看好了,不是朱元璋的墳(還在南京),是朱元璋祖宗的墳。

雖說朱五一(希望還記得這名字)同志也是窮苦出身,但張獻忠明顯缺乏同情心,不但燒了他的墳,還把朱元璋同志的故居(皇覺寺)也給燒了。

此外,張獻忠還很有品牌意識,就在朱元璋的祖墳上,樹了個旗幟,大書六個大字:“古元真龍皇帝”。

就這樣,張獻忠在朱元璋的祖墳上逍遙了三天,大吃大喝,然後逍遙而去。

事大了。

從古至今,在罵人的話裏,總有這麽一句:掘你家祖墳。

但一般來講,若然不想玩命,真去挖人祖墳的,也沒多少。

而皇帝的祖墳,更有點講究,通俗說法叫做龍脈,一旦被人挖斷,不但死人受累,活人也受罪,是重點保護對象。

在中國以往的朝代裏,除前朝被人斷子絕孫外,接班的也不怎麽挖人祖墳,畢竟太缺德。

真被人刨了祖墳的,也不是沒有,比如民國的孫殿英,當然他是個人行為,圖個發財,而且當時清朝也亡了,龍脈還有沒有,似乎也難說。

朝代還在,祖墳就被人刨了的,只有明朝。

所以崇禎聽到消息後,差點暈了過去。

以崇禎的脾氣,但凡惹了他的,都沒有好下場。崇禎二年,皇太極打到北京城下,還沒怎麽著,他就把兵部尚書給砍了,現在祖墳都被人刨了,那還了得。

但醒過來之後,他卻做出了一個讓人意外的決定——做檢討。

請註意,不是讓人做檢討,而是自己做檢討。

皇帝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誤,如皇帝犯錯誤,實在沒法交代,就得做檢討。這篇檢討,在歷史上的專用名詞,叫做“罪己詔”。

崇禎八年(1635)十月二十八日,崇禎下罪己詔,公開表示,皇陵被燒,是他的責任,民變四起,是他的責任,用人不當,也是他的責任,總而言之,全部都是他的責任。

這是一個相當奇異的舉動,因為崇禎同志是受害者,張獻忠並非他請來的,受害者寫檢討,似乎讓人難以理解。

其實不難理解,幾句話就明白了。

根據慣例,但凡出了事,總要有人負責,縣裏出事,知縣負責,府裏出事,知府負責,省裏出事,巡撫負責。

現在皇帝的祖墳出了事,誰負責?

只有皇帝負責。

對崇禎而言,所謂龍脈,未必當真。要知道,當年朱元璋先生的父母死了,都沒地方埋,是拿著木板到處走,才找到塊地埋的,要說龍脈,只要朱元璋自己的墳沒被人給掘了,就沒有大問題。

但祖宗的祖宗的墳被掘了,畢竟影響太大,必須解決。

解決的方法,只能是自己做檢討。

事實證明,這是一個相當高明的方法。自從皇帝的祖墳被掘了後,上到洪承疇,下到小軍官,人心惶惶,唯恐這事拿自己開刀,據說左良玉連遺書都寫了,就等著拉去砍了,既然皇帝做了檢討,大家都放心了,可以幹活了。

當然,皇帝背了大鍋,小鍋也要有人背,鳳陽巡撫和巡按被幹掉,此事到此為止。

崇禎如此大度,並非他脾氣好,但凡是個人,刨了他的祖墳,都能跟你玩命,更何況是皇帝。

但沒辦法,畢竟手下就這些人,要把洪承疇、左良玉都幹掉了,誰來幹活?

對於這一點,洪承疇、左良玉是很清楚的,為保證腦袋明天還在脖子上,他們開始全力追擊起義軍。

說追擊,是比較勉強的,因為民軍的數量,大致有三十萬,而官軍,總共才四萬人。就算把一個人掰開兩個用,也沒法搞定。

好在,還有一個以一當十的人,曹文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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