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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覆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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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是一個很有想法的人,很想有番作為,但當他真正站在權力的頂峰時,卻沒有看到風景,只有一片廢墟。

史書有雲:明之亡,亡於天啟。也有史書雲:實亡於萬歷。還有史書雲:始亡於嘉靖。

應該說,這幾句話都是有道理的,經過他哥哥、他爺爺、他爺爺的爺爺幾番折騰,已經差不多了,加上又蹦出來個九千歲人妖,裏外一頓猛捶,大明公司就剩一口氣了。

朝廷紛爭不斷,朝政無人理會,邊疆烽火連天,百姓民不聊生,幹柴已備,只差一把火。

救火員崇禎登場。

他澆的第一盆水,叫做袁崇煥。

崇禎是很喜歡袁崇煥的,因為他起用袁崇煥的時間,是天啟七年(1627)十一月十九日。

此時,魏忠賢剛死十三天,屍體都還沒爛。

幾天後,在老家東莞數星星的袁崇煥接到了覆起任職通知,大吃一驚。

吃驚的不是覆起,而是職務。

袁崇煥當時的身份是平民,按慣例,覆起也得有個級別,先幹個主事(處級),過段時間再提,比較合理。

然而他接受的第一個職務,是都察院右都禦史,兵部左侍郎。

兵部右侍郎,是兵部副部長,都察院右都禦史,是二品正部級,也就是說,在一天之內,布衣袁崇煥就變成了正部級副部長。

袁部長明顯沒緩過勁來,在家呆了幾個月,啥事都沒幹,卻又等來了第二道任職令。

這一次,他的職務變成了兵部尚書,督師薊遼。

明代有史以來,最不可思議的任職令誕生了。

因為兵部尚書,督師薊遼,是一個很大的官,很大。

所謂兵部尚書就是國防部部長,很牛,但最牛的官職,是後四個字——督師薊遼。

我之前曾經說過,明代的地方官,最大的是布政使、按察使和指揮使,為防互相扯皮,由中央下派特派員統一管理,即為巡撫。

鑒於後期經營不善,巡撫只管一個地方,也擺不平,就派高級特派員管理巡撫,即為總督。

到了天啟崇禎,局勢太亂,連總督都搞不定了,就派特級特派員,比總督還大,即為督師。

換句話說,督師是明代除皇帝外,管轄地方權力最大的官員。

而要當巡撫、總督、督師的條件,也是不同的。

要當巡撫,至少混到都察院僉都禦史(四品正廳級)或是六部侍郎(副部級),才有資格。

而擔任總督的,一般都是都察院都禦史(二品部級),或是六部尚書(部長)。

明代最高級別的幹部,就是部級,所以能當上督師的,只剩下一種人——內閣大學士。

比如之前的孫承宗,後來的楊嗣昌,都是大學士督師。

袁崇煥例外。

就在幾個月前,他還只是袁百姓,幾月後,他就成了袁尚書,還破格當上了督師,而袁督師的管轄範圍包括薊州、遼東、登州、天津、萊州等地,換句話說,袁督師手下,有五六個巡撫。

任職令同時告知,立刻啟程,趕到京城,皇帝急著見你。

崇禎確實急著見袁崇煥,因為此時的遼東,已經出現了一個更為強大的敵人。

自從被袁崇煥打跑後,皇太極始終很消停,他沒有繼續用兵,卻開始了不同尋常的舉動。

皇太極和他老爹不同,從某種角度講,努爾哈赤算半個野蠻人,打仗,占了地方就殺,不殺的拉回來做奴隸,給貴族當畜牲使,在後金當官的漢人,只能埋頭幹活,不能騎馬,不能養牲口,活著還好,要是死了,老婆就得沒收,送到貴族家當奴隸。

相比而言,皇太極很文明,他尊重漢族習慣,不亂殺人,講信用,特別是對漢族前來投奔的官員,那是相當的客氣,還經常賞賜財物。

總而言之,他很溫和。

溫和文明的皇太極,是一個比野蠻揮刀的努爾哈赤更為可怕的敵人。

張牙舞爪的人,往往是脆弱的,因為真正強大的人,是自信的,自信就會溫和,溫和就會堅定。

無需暴力,無需殺戮,因為溫和,才是最高層次的暴力。

在皇太極的政策指引下,後金領地逐漸安定,經濟開始發展穩固,而某些在明朝混不下去的人,也開始跑去討生活,這其中最典型的人物,就是範文程。

每次說到這個人,我都要呸一口,呸。

呸完了,接著說。

說起漢奸,全國人民就會馬上想起吳三桂,但客觀地講,吳三桂當漢奸還算情況所迫,範文程就不同了,他是自動前去投奔,出賣自己同胞的,屬於漢奸的最原始,最無恥形態。

他原本是個舉人(另說是秀才),因為在大明混得不好,就投了皇太極,在此後幾十年的漢奸生涯中,他起了極壞的作用,更諷刺的是,據說他還有個光榮的嫡系祖先——範仲淹。

想當年,範仲淹同志在宋朝艱苦奮鬥,抗擊西夏,如在天有靈,估計是要改家譜的。不過自古以來,爺爺是好漢,孫子哭著喊著偏要當漢奸的,實在太多,古代有古代的漢奸,現在有現代的漢奸,此所謂漢奸恒久遠,遺臭永流傳。

在範文程的幫助下,皇太極建立了朝廷(完全仿照明朝),開始組建國家機器,進行奴隸制改造,為進入封建社會而努力。

要對付這個可怕的敵人,必須立刻采取行動。

在紫禁城裏的平臺,懷著憧憬和希望,皇帝陛下第一次見到了袁崇煥。

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召見,史稱平臺召對。

他們見面的那一天,是崇禎元年(1628)七月十四日。

順便說一句,由於本人數學不好,在我以上敘述的所有史實中,日期都是依照原始史料,使用陰歷。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陰歷七月十四日,是鬼節。

七月十四,鬼門大開,陰風四起。

那天有沒有鬼出來我不知道,但當天的這場談話,確實比較鬼。

談話開始,崇禎先客套,狠狠地誇獎袁崇煥,把袁督師說得心潮澎湃,此起彼伏,於是,袁督師激動地說出了下面的話:

“計五年,全遼可覆。”

這句話的意思是,五年時間,我就能恢覆遼東,徹底解決皇太極。

這下吹大發了。

百年之後的清朝史官們,在經過時間的磨礪和洗禮後,選出了此時此刻,唯一能夠挽救危局的人,並給予了公正的評價。

但這個人不是袁崇煥,而是孫承宗。

翻閱了上千萬字的明代史料後,我認為,這個判斷是客觀的。

袁崇煥是一個優秀的戰術實施者,一個堅定的戰鬥執行者,但他並不是一個卓越的戰略制定者。

而從他此後的表現看,他也不是一個能正確認識自己的人。

所有的悲劇,即由此言而起。

崇禎很興奮,興奮得連聲誇獎袁崇煥,說你只要給我好好幹,我也不吝惜賞賜,旁邊大臣也猛添柴火,歡呼雀躍,氣氛如此熱烈,以至於皇帝陛下決定,休會。

但腦袋清醒的人還是有的,比如兵科給事中許譽卿。

他抱著學習的態度,找到了袁崇煥,向他討教如何五年平遼。

照許先生的想法,袁督師的計劃應該非常嚴密。

然而袁崇煥的回答只有四個字:聊慰上意!

翻譯過來就是,隨口說說,安慰皇上的。

差點拿筆做筆記的許譽卿當時就傻了。

他立刻小聲(怕旁邊人聽見)地對袁崇煥說:

“上英明,豈可浪對?異日按期責功,奈何?”

這句話意思是,皇上固然不懂業務,但是比較較真,現在忽悠他,到時候他按日期驗收工作,你怎麽辦?

袁督師的反應,史書上用了四個字:憮然自失。

沒事,牛吹過了,就往回拉。

於是,當崇禎第二次出場的時候,袁督師就開始提要求了。

首先是錢糧,要求戶部支持,武器裝備,要求工部支持。

然後是人事,用兵、選將,吏部、兵部不得幹涉,全力支持。

最後是言官,我在外打仗,言官唧唧喳喳難免,不要讓他們煩我。

以上要求全部得到了滿足,立即。

崇禎是個很認真的人,他馬上召集六部尚書,開了現場辦公會,逐個落實,保證兌現。

會議就此結束,雙方各致問候,散夥。

在這場召對中,崇禎是很真誠的,袁崇煥是很不真誠的,因為當時的遼東局勢已成定論,後金連衙門都修起來了,能夠守住就算不錯,你看崇禎兄才剛二十,又不懂業務,就敢糊弄他,是很不厚道的。

就這樣,袁崇煥胸懷五年平遼的口號,在崇禎期望的目光中,走向了遼東。

可他剛走到半路,就有人告訴他,你不用去了,去了也沒兵。

就在他被皇帝召見的十天後,寧遠發生了兵變。

兵變的原因,是不發工資。

我曾翻閱過明代戶部記錄,驚奇地發現,明朝的財政制度,是非常奇特的,因為幾乎所有的地方政府,竟然都沒有行政撥款。也就是說,地方辦公經費,除老少邊窮地區外,朝廷是不管的,自己去掙,掙得多就多花,掙得少就少花,掙不到就滾蛋。

而明朝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都用在了同一個地方——軍費。

什麽軍餉、糧草、衣物,打贏了有賞錢,打輸了有補償,打死了有安家費,再加上個別不地道的人吃空額,扣獎金,幾乎每年都不夠用。

寧遠的情況大致如此,由於財政困難,已經連續四個月沒有發工資。

要知道,明朝拖欠軍餉和拖欠工錢是不一樣的,不給工資,最多就去衙門告你,讓你吃官司,不給軍餉,就讓你吃大刀。

最先吃苦頭的,是遼東巡撫畢自肅,兵變發生時,他正在衙門審案,還沒反應過來,就被綁成了粽子,關進了牢房,和他一起被抓的,還有寧遠總兵朱梅。

抓起來就一件事,要錢,可惜的是,翻遍巡撫衙門,竟然一文錢沒有。

其實畢自肅同志,確實是個很自肅的人,為發餉的事情,幾次找戶部要錢,諷刺的是,戶部尚書的名字叫做畢自嚴,是他的哥哥,關系鐵到這個份上,都沒要到錢,可見是真沒辦法了。

但苦大兵不管這個,幹活就得發工錢,不發工錢就幹你,畢大人最先遭殃,被打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關鍵時刻部下趕到,說你們把他打死也沒用,不如把人留著,我去籌錢。

就這樣,兵變弄成了綁票,東拼西湊,找來兩萬銀子,當兵的不幹,又要鬧事,無奈之下,巡撫衙門主動出面,以政府做擔保,找人借了五萬兩銀子(要算利息),補了部分工資,這才把人弄出來。

畢自肅確實是個好人,出來後沒找打他的人,反而跟自己過不去,覺得鬧到這個局勢,有很大的領導責任,但他實在太過實誠,為負責任,竟然自殺了。

畢巡撫是個老實人,袁督師就不同了,聽說兵變消息,勃然大怒:竟敢鬧事,反了你們了!

立刻馬不停蹄往地方趕,到了寧遠,衙門都不進,直接就奔軍營。

此時的軍營,已徹底失去控制,軍官都不敢進,進去就打,鬧得不行,袁崇煥進去了,大家都安靜了。

所謂鬧事,也是有欺軟怕硬這一說的。

袁崇煥首先宣讀了皇帝的諭令,讓大家散會,回營休息,然後他找到幾個心腹,只問了一個問題:

“誰帶頭鬧的?”

回答:

“楊正朝,張思順。”

那就好辦了,先抓這兩個。

兩個人抓來,袁崇煥又只問了一個問題:想死,還是想活。

不過是討點錢,犯不著跟自己過不去,想活。

想活可以,當叛徒就行。

很快,在兩人的幫助下,袁崇煥找到了參與叛亂的其餘十幾個亂黨,對這些人,就沒有問題,也沒有政策了,全部殺頭。

領頭的沒有了,自然就不鬧了,接下來的,是追究領導責任。

負有直接責任的中軍部將吳國琦,殺頭,其餘相關將領,免職的免職,查辦的查辦,這其中還包括後來把李自成打得滿世界亂逃的左良玉。

兵變就此平息,但問題沒有解決,畢竟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老不發工資,玉皇大帝也鎮不住。

袁崇煥直接找到崇禎,開口就要八十萬。

八十萬兩白銀,折合崇禎時期米價,大致是人民幣六億多。

袁崇煥真敢要,崇禎也真敢給,馬上批示戶部尚書畢自嚴,照辦。

畢自嚴回覆,不辦。

崇禎大發雷霆,畢自嚴雷打不動,說來說去就一句話,沒錢。

畢尚書不怕事,也不怕死,他的弟弟死都沒能發出軍餉,你袁崇煥算老幾?

事實確實如此,我查了一下,當時明朝每年的收入,大致是四百萬兩,而明朝一年的軍費,竟然是五百萬兩!如此下去,必定破產。

明朝,其實就是公司,公司沒錢要破產,明朝沒錢就完蛋,而軍費的激增,應歸功於努爾哈赤父子這十幾年的搶掠帶折騰,所謂明亡清興的必然結局,不過如此。

雖說經濟緊張,但崇禎還是滿足了袁崇煥的要求,只是打了個折——三十萬兩。

錢搞定了,接下來是搞人。首先是遼東巡撫,畢巡撫死後,這個位置一直沒人坐,袁崇煥說,幹脆別派了,撤了這個職務拉倒。

崇禎同意了。

然後袁崇煥又說,登州、萊州兩地(歸他管)幹脆也不要巡撫了,都撤了吧。

崇禎又同意了。

最後袁崇煥還說,為方便調遣,特推薦三人:趙率教、何可綱、祖大壽(他的鐵桿),趙率教為山海關總兵,何可綱為寧遠總兵,原任總兵滿桂、麻登雲(非鐵桿),另行任用。

崇禎還是同意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請示任用這三個人的時候,袁崇煥曾經說過一句話:

“臣選此三人,願與此三人共始終,若到期無果,願殺此三人,然後自動請死。”

此後的事情證明,這個誓言是比較準的,到期無果,三人互相殘殺,他卻未能請死。

至此,袁崇煥人也有了,錢也有了,薊遼之內,已無人可與抗衡。

不,不,還是有一個。

近十年來,歷任薊遼總督,無論是袁應泰、熊廷弼,王化貞,都沒有管過他,也管不了他。

“孤處天涯,為國效命,曲直生死,惟君命是從。”

臣左都督,掛將軍印領尚方寶劍,總兵皮島毛文龍泣血上疏。

【決定】

袁崇煥想殺掉毛文龍。

這個念頭啥時候蹦出來的,實在無法考證,反正不是一天兩天了,而殺人動機,只有四個字:看不順眼。

當然,也有些人說,袁崇煥要殺掉毛文龍,是要為投敵做準備,其實這個說法並不新鮮,三百多年前袁崇煥快死那陣,京城裏都這麽說。

但事實上,這是個相當無聊的講法,因為根據清朝《滿文老檔》的記載,毛文龍曾經跟皇太極通過信,說要投敵,連進攻路線都商量好了,要這麽說,袁崇煥還算是為國除害了。

鑒於清朝有亂改史料的習慣,再加上毛文龍一貫的表現,其真實性是值得商榷的。

袁崇煥之所以決定幹掉毛文龍,只是因為毛文龍不太聽話。

毛文龍所在的皮島,位於後金的後方,要傳命令過去,要麽穿越敵軍陣地,要麽坐船,如果不是什麽驚天劇變,誰也不想費這個事。

躲在島上,長期沒人管,交通基本靠走,通訊基本靠吼,想聽話也聽不了,所以不太聽話。

更重要的是,毛文龍在皮島,還是很有點作用的,他位於後金後方,經常派游擊隊騷擾皇太極,出來弄他一下,又不真打,實在比較惡心。被皇太極視為心腹大患。

但這個人也是有問題的,毛總兵駐守皮島八年,做得最成功的不是軍事,而是經濟,皮島也就是個島,竟然被他做成了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無數的客商蜂擁而至,大大小小的走私船都從他那兒過,收錢就放行,他還參股。

打仗倒也真打,每年都去,就是次數少點——六次,大多數時間,是在島上列隊示威,或者派人去後金那邊摸個崗哨,打個悶棍之類。

但總體而言,毛文龍還是不錯的,一人孤懸海外,把生意做得這麽大,還牽制了皇太極,雖說打仗不太積極,但以他的兵力,能固守就及格了。

鑒於以上原因,歷代總督、巡撫都是睜只眼閉只眼,放他過去了。

但袁崇煥是不閉眼的,他的眼裏,連粒沙子都不容。

幾年前,當他只是個四品寧前道的時候,就敢不經請示殺副總兵,現在的袁督師手握重權,小小的皮島總兵算老幾?

更惡劣的是,毛文龍有嚴重的經濟問題,八年多賬目不清,還從不接受檢查,且虛報戰功,也不聽招呼,實在是罪大惡極,必須幹掉!

其實毛總兵是有苦衷的,說我撈錢,確是事實,那也是沒辦法,就這麽個荒島,要不弄點錢,誰跟你幹?說我虛報戰功,也是事實,但這年頭,不打仗的都吹牛,打仗的都虛報,多報點成績也正常,都照程序走,混個屁啊?

我曾查閱明代戶部資料及相關史料,毛文龍手下的人數,大致在四萬多人左右,按戶部撥出的軍餉,是鐵定不夠用的,換句話說,毛總兵做生意賺的錢,很多都貼進了軍餉,很夠意思。

可惜對袁崇煥同志而言,這些都沒有意義,在這件事上,他是純粹的對人不對事。

大難即將臨頭的毛總兵依然天真無邪,直到他得知了那個消息。

崇禎二年(1629)四月,薊遼督師袁崇煥下令:凡運往東江之物資船隊,必須先開到寧遠覺華島,然後再運往東江。

接到命令後,毛文龍當場暈菜,大呼:

“此乃攔喉切我一刀,必定立死!”

只是換個地方起運,為什麽立死呢?

因為毛總兵的船隊是有貓膩的,不但裏面夾雜私貨,還要順道帶商船上島,袁督師改道,就是斷了他的財路,只能散夥。

他立即向皇帝上疏,連聲訴苦,說自己混不下去了,連哭帶嚇唬,得到的,卻只是皇帝的幾個字:從長計議。

從長計議?怎麽從長,喝西北風?

在他最困難的時候,一個最不可能幫助他的人幫助了他。

窮得發慌的毛文龍突然收到了十萬兩軍餉,這筆錢是袁崇煥特批的。

拿錢的那一刻,毛文龍終於明白了袁崇煥的用意:拿我的錢,就得聽我的話。

也好,先拿著,到時再慢慢談。

然而袁崇煥的真實用意是:拿我的錢,就要你的命!

說起來,毛文龍算是老江湖了,混了好幾十年,還是吃了沒文化的虧,要論耍心眼,實在不如袁崇煥。

他做夢也想不到,很久以前,袁督師就打算幹掉他。

早在崇禎元年(1628)七月,袁崇煥在京城的時候,曾找到大學士錢龍錫,對他說過這樣一句話:

“(毛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

這還不算,殺的方法都想好了:

“入其軍,斬其帥!”

後來他給皇帝的奏疏上,也明明白白寫著:

“去年(崇禎元年)十二月,臣安排已定,文龍有死無生矣!”

“安排已定”,那還談個屁。

但談還是要談,因為毛總兵手下畢竟還有幾萬人,占據要地,如果把他哢嚓了,他的部下起來跟自己死磕,那就大大不妙了。

所以袁崇煥決定,先哄哄他。

他先補發了十萬兩軍餉,然後又在毛總兵最困難的時候,送去了許多糧食和慰問品,並寫信致問候。

毛文龍終於上當了,他十分感激,終於離開了皮島老巢,親自前往寧遠,拜會袁崇煥。

機會來了。

在幾萬重兵的註視下,毛文龍進入了寧遠城。

他拜會了袁崇煥,並受到了熱情的接待,雙方把酒言歡,然後……

然後他安然無恙地走了。

袁崇煥確實想殺掉毛文龍,但絕不是在寧遠。

這個問題,有點腦子的人就能想明白,如果在寧遠把他幹掉了,他手下那幾萬人,要麽作鳥獸散,要麽索性反出去當土匪,或是投敵,到時這爛攤子怎麽收?

所以在臨走時,袁崇煥對毛文龍說,過一個月,我要去你的地盤閱兵,到時再敘。

因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就是在他自己的地盤上幹掉他。

崇禎二年(1629)五月二十九日,袁崇煥的船隊抵達雙島。

雙島距離皮島很近,是毛文龍的防區,五月三十日,毛文龍到達雙島,與袁崇煥會面。

六月初一夜晚,袁崇煥來到毛文龍的營房,和他進行了談話,雙方都很客氣,互相勉勵,表示時局艱難,要共同努力,度過難關。

這是兩人三次談話中的第一次。

既然在自己的地盤,自然要威風點,毛文龍帶來了三千多士兵,在島上列隊,準備迎接袁崇煥的檢閱。

六月初三,列隊完畢,袁崇煥上島,開始檢閱。

出乎意料的是,毛文龍顯得很緊張,幾十年的戰場經驗告訴他,這天可能要出事,所以在整個檢閱過程中,他的身邊都站滿了拿刀的侍衛。

然而袁崇煥顯得很輕松,他的護衛不多,卻談笑自若,搞得毛文龍相當不好意思。

或許是袁崇煥的誠意感動了毛文龍,他趕走了護衛,就在當天深夜,來到了袁督師的營帳,和他談話。

這是他們三次談話中的第二次。

第二天,和睦的氣氛終於到達了頂點,一整天都在吃吃喝喝中度過,夜晚,好戲終於開場。

毛文龍來到袁崇煥的營帳,開始了人生中的最後一次談話。

一般說來,兩人密談,內容是不會外洩的,好比秦朝趙高和李斯的密謀,要想知道,只能靠猜。

我不在場,也不猜,卻知道這次談話的內容,因為袁崇煥告訴了我。

一個月後,在給皇帝的奏疏中,袁崇煥詳細記錄了在這個殺戮前的夜晚,他和毛文龍所說的每句話。

袁崇煥說:

“你在邊疆這麽久,實在太勞累了,還是你老家杭州西湖好。”

毛文龍說:

“我也這麽想,只是奴(指後金)尚在。”

袁崇煥說:

“會有人來替你的。”

毛文龍說:

“此處誰能代得?”

袁崇煥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接著說:

“我此來勞軍,你手下兵士每人賞銀一兩,布一匹,米一石,按人頭發放。”

毛文龍說:

“我這裏有三千五百人,明天就去領賞。”

討論了一些細節問題後,談話正式結束。

毛文龍的命運就此結束。

他不知道,這個夜晚的這次談話,是他最後救命的機會,而所有的秘密,就藏在這份看似毫不起眼的記錄裏。

現在,讓我來翻譯一下這份記錄:

在談話的開始,袁崇煥說杭州西湖好,解釋:毛文龍你回老家吧,只要你把權力乖乖讓出來,可以不殺你。

毛文龍說工作任務重,不能走,解釋:我在這兒很舒坦,不想走。

袁崇煥說,可以找人替你,解釋:這裏不是缺了你不行,大把人可以代替你。

毛文龍說,此處誰代得,解釋:都是我的人,誰能替我!

這算是談崩了,接下來的,是袁崇煥的最後一次嘗試。

袁崇煥說,按人頭發放賞賜,解釋:把你的家底亮出來,到底有多少人,老實交代。

毛文龍說,這裏的三千五百人,明天領賞,解釋:知道你想查我家底,就是不告訴你!

談不攏,殺吧。

六月五日。

袁崇煥在山上設置了大帳,準備在那裏召見毛文龍。

然後他走到路邊,等待著毛文龍的到來。

毛文龍列隊完畢,準備上山。

袁崇煥攔住了他,說,不用這麽多人,帶上你的親信將領就行了。

毛文龍表示同意,帶著隨從跟著袁崇煥上了山。

在上山的路上,袁崇煥突然停住腳步,對著毛文龍身旁的將校們,說了這樣一句話:

“你們在邊疆為國效力,每月的糧餉只有一斛,實在太辛苦了,請受我一拜!”

袁督師如此客氣,大家受寵若驚,紛紛回拜,所以,在一片忙亂之中,許多人都沒有聽懂他的下一句話:

“你們只要為國家效力,今後不用怕無糧餉。”

這句話的意思是,就算你們的毛總兵死了,只要繼續幹,就有飯吃。

一路走,一路聊,袁崇煥很和氣,毛文龍很高興,氣氛很好,直到進入營帳的那一刻。

“毛文龍!本部院與你談了三日,只道你回頭是遲也不遲,哪曉得你狼子野心總是欺誑,目中無本部院,國法豈能容你!”

面對袁崇煥嚴厲的訓斥,毛文龍卻依舊滿臉堆笑——還沒反應過來。

太突然了,事情怎麽能這樣發展呢?

袁崇煥到底有備而來,毛總兵腦袋還在運算之中,他就拋出了重量級的武器——十二大罪。

這十二大罪包括錢糧不受管轄、冒功、撒潑無禮、走私、幹海盜、好色、給魏忠賢立碑、未能收覆遼東土地等等。

這十二大罪的提出,證明袁崇煥同志的挖坑功夫,還差得太遠。

類似這種材料公文,罵的是人是鬼不要緊,有沒有事實也不要緊,貴在找得準,打得狠,比如楊漣參魏忠賢的二十四大罪,就是該類型公文的典範。

但袁崇煥給毛文龍栽的這十二條,實在不太高明,所謂冒功、無禮、好色,只要是人就幹過,實在擺不上臺。而最有趣的,莫過於給魏忠賢立碑,要知道,當年袁巡撫也幹過這出,他曾向朝廷上書,建議在寧遠給魏忠賢修生祠,可惜由於提早下課,沒能實現。

這些都是扯淡,其實說來說去就兩個字:辦你。

文龍兄尚在暈菜之際,袁督師已經派人脫了他的官服,綁起來了。

綁成粽子的毛文龍終於清醒過來,大喊一聲:

“文龍無罪!”

敢喊這句話,是有底的,畢竟是自己的地盤,幾千人就等在外邊,且身為一品武官,總鎮總兵,除皇帝外,無人敢殺。

但袁崇煥敢,他敢殺毛文龍,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他是袁崇煥,四品文官就敢殺副總兵的袁崇煥。

第二個原因是一件東西,他拿了出來給毛文龍看。

當看到這件東西時,毛文龍終於服軟了,這玩意他並不陌生,事實上再熟悉不過了,因為他自己也有一件——尚方寶劍。

活到頭了。

雖說文龍兄手裏也有一把尚方寶劍,可惜那是天啟皇帝給的,所謂尚方寶劍,是皇帝的象征,不是死皇帝的象征,人都死了,把死人送給你的寶劍拿出來,嚇唬鬼還行,跟現任皇帝的劍死磕,只能是找死了。

手持尚方寶劍的袁崇煥,此刻終於說出了他的心聲和名言:

“你道本部院是個書生,本部院是朝廷的將首!”

毛文龍明白,今天這關不低頭是過不去了,馬上開始裝孫子:

“文龍自知死罪,只求督師恩赦。”

統帥認慫了,屬下自然不湊熱鬧,毛文龍的部將毫無反抗,當即跪倒求饒,只求別把自己搭進去。

其實事情到此為止,教訓教訓毛文龍,也就湊合了。

然而袁崇煥很執著。

局勢盡在掌握,勝利就在眼前,這一切的一切沖昏了他的頭腦,讓他說出了下面的話:

“今日殺了毛文龍,本督師若不能恢覆全遼,願試尚方寶劍償命!”

這話很準。

然後他面向京城的方向請旨跪拜,將毛文龍拉出營帳,斬首。

遼東的重量級風雲人物毛文龍,就此結束了他傳奇的一生。

可惜毛總兵並不知道,他是可以不死的,因為袁崇煥根本就殺不了他,只要他向袁崇煥索要一樣東西。

這件東西,就是皇帝的旨意。

在古往今來的戲臺、電視劇裏,尚方寶劍都是個很牛的東西,扛著到處走,想殺誰就殺誰。

這種觀點,基本上是京劇票友的水平。別的朝代且不說,在明朝,所謂尚方寶劍,說起來是代天子執法,但大多數時,也就做個樣子,表示皇帝信任我,給我這麽個東西,可以狐假虎威一下,算是特別賞賜。

一般情況下,真憑這玩意去砍人的,是少之又少,最多就是砍點中低級別的阿貓阿狗,敢殺朝廷一品大員的,也只有袁崇煥這種二桿子。

換句話說,袁崇煥要幹掉毛文龍,必須有皇帝的旨意,問題在於,毛文龍同志當官多年,肯定也知道這一點,他為什麽不提出來呢?

對於這個疑問,我曾百思不得其解,經過仔細分析材料,我才發現,原來毛文龍同志之所以認栽,只是出於一個偶然的誤會:

因為當袁崇煥拿出尚方寶劍,威脅要殺掉毛文龍的時候,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正是這句話,斷送了毛文龍的所有期望。

他說:我五年平遼,全憑法度,今天不殺你,如何懲戒後人?皇上給我尚方寶劍,就是為此!

這是句相當忽悠人的話,特別是最後一句,皇上給我尚方寶劍,就是為此。

為此——到底為什麽?

所謂為此,就是為了維護紀律,也就是客氣客氣的話,沒有特指,因為皇帝並未下令,用此劍殺死毛文龍。

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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