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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岳飛之“罪”:莫須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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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雕零殘落。大廈將傾,獨木難支哉!

岳飛在獄中受刑、沈默、一言不發,直至絕食,始終不承認自己有罪。而萬俟卨一夥人卻出於多方面原因,如時局的變化,不能讓他很快就死,他們找到了岳飛的二兒子岳雷,讓岳雷到獄中送飯,暗含威脅之意,逼迫岳飛活下去。

岳飛的遭遇漸漸地傳到了獄外,這時的宋朝已經自殘到了一個危險的臨界點。滿朝公卿大人個個居安思危,人人明哲保身,沒有誰敢站出來說句公道話了,更別提什麽為家為國仗義執言,總覽當時,只有寥寥幾人做了點什麽。

上書鳴冤的是幾位文士,有智浹、劉允升、範澄之等,其中智浹還是個出家的和尚。趙構深居簡出,能當面說話的只有極少數的項級權貴,一位叫趙士衾的皇室成員以全家百口人的性命擔保岳飛絕無反心,除此之外,就只有韓世忠了。

韓世忠已經是一介散人。他在岳飛入獄後的半個月被罷免了一切官職,只以太傅的頭銜領醴泉觀使,每天閉門謝客,絕口不提國事,不見任何軍旅舊人,或是只帶著一兩個小童跨驢攜酒,在西湖一帶閑走散心。換句話說,他在用行動表示自己的決心。

當良民,保性命。

可是當他知道岳飛的事之後,仍然怒不可遏,無法克制,他找到了秦檜,當面責問岳飛到底有什麽罪,這麽長時間了,到底查出了什麽。

秦檜的回答是坦誠的,他的原話是:“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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