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關燈
小
中
大
車蓉蓉拒不承認自己就是七年前理工大學高空墜物案的肇事人, 更加否認自己與馮英哲、曾雯的雙屍案有關。為了證明她的罪行, 警方必須想辦法找到更多的證據。
馬嘯申請了搜查令, 準備徹底搜查一遍車蓉蓉獨居的那套單身公寓。不過,對於這次搜查,雷霆並不寄予什麽信心。因為車蓉蓉具備很強的反偵查能力。他相信, 案發當晚她穿戴過的藍色印花長裙、寬檐草帽與超大墨鏡, 一定都已經被她處理掉了。她是絕對不可能會留下任何證據給警方的。
的確如此, 警方在車蓉蓉的公寓進行搜查時, 沒有找到她在案發當晚穿戴過的任何衣物飾品。不過,卻意外發現她在家養了一只貓。
那是一只黑貓, 通體毛發漆黑, 油光發亮。一雙綠油油的圓眼睛, 就如同兩枚祖母綠寶石一樣熠熠生輝。見到有陌生人進屋, 它喵的一聲就跳上了櫃子上方, 居高臨下無比警惕地望著屋裏的一幫警察。
鑒證科的大劉無法不驚訝:“咦,這個車蓉蓉怎麽會養一只黑貓哇。要知道黑貓一向被人認為是不吉利的象征。一般女人養貓, 都會選擇那些外表更可愛的波斯貓什麽的吧?”
只有雷霆心裏最清楚車蓉蓉為什麽會養一只黑貓,很顯然,這是因為當初有一只“黑貓”救了她的命,所以她才對黑貓格外青睞。
端詳著那只黑貓,大劉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在唯愛酒店馮英哲的遇害現場進行勘查時,他曾經在客房門口的地毯上找到了三根動物毛發,經鑒定後是貓的毛。唯愛酒店就養了一只黑白相間的貓用作捕鼠,其中兩根貓毛在進一步化驗後被發現都屬於那只貓。另外有一根雖然不屬於, 但推測為那只貓與其他流浪貓打交道時沾來的。所以這條線索當時並沒有引起重視。
現在發現車蓉蓉家居然養著一只黑貓,大劉忍不住猜測:“如果那一根來歷不明的貓毛,鑒定後被發現與車蓉蓉家這只貓的毛發相同,那就有意思了。雷霆你說是吧?”
雷霆大喜過望:“是啊是啊,大劉哥你趕緊取樣查證,然後拜托千萬給我一份兩者完全吻合的報告啊。”
進一步搜查屋子時,大劉蹲在車蓉蓉位於玄關處的鞋櫃前,盯著櫃裏的幾排鞋子看了又看。
雷霆註意到了這一點,也在大劉身邊蹲下來問:“智慧的大劉哥,請問你是不是又想到了什麽呀?”
“嗯,我在想,如果案發當晚,車蓉蓉穿著其中一雙鞋去了唯愛酒店殺人的話,那麽,那雙鞋子上不知道還能不能提取到痕量物證呢。畢竟‘凡有接觸,必有留下’。”
“凡有接觸,必留痕跡”(Every tact leaves a trace)——這是現代法證學中著名的羅卡定律。以現代法證學開山大師Edmond Locard的名字命名。這句話經過Edmond Locard本人的反覆例證後,已經被業內人士視為公理,並成為法庭科學、特別是物證學的一塊基石。
羅卡定律告訴人們,物質都是由無數的微粒組成的。當嫌疑人進出現場、動手作案時,所接觸過的物體表面就會和他的身體之間發生微粒的交換,從而留下一些痕跡。他的身體同時也從這些物體表面沾上一些痕跡。即便是嫌疑人刻意的清理,也很難將這些痕跡徹底消除。
大劉的這句話,令雷霆十分振奮地馬上打開隨身攜帶的平板電腦,當場播放起了案發當晚,車蓉蓉偽裝成曾雯兩次出入公寓電梯時的監控錄像。他特意定格了一幀“曾雯”邁步走進電梯的畫面,與大劉一起睜大眼睛地仔細查看她當時穿著一雙什麽樣的鞋。
監控錄像的畫面顯示,“曾雯”當時穿著一雙寶石藍的尖頭細高跟鞋。不過,車蓉蓉家的鞋櫃裏,卻並沒有這雙鞋的存在。顯然,她已經把鞋子和衣裳飾物等一起處理掉了。
雷霆不無沮喪地嘆了一口氣,大劉卻並不洩氣。他的目光一低,從鞋櫃轉移到了櫃子下方、大門進口處的那塊長方形地毯。許多人都會在進口處鋪上一塊地毯,那樣進屋裏可以藉此清除掉鞋底的灰塵,不弄臟裏面的房屋地板。車蓉蓉顯然也不例外。
“小雷,別灰心。車蓉蓉不可能殺完人後就馬上把所有衣服鞋子都處理掉。她肯定要先回家,換掉衣服鞋子後再一起打包往外扔。所以,沒準那塊地毯上還有我們想要找的東西呢。”
大劉的話讓雷霆再次激動了一把:“大劉哥,如果我是GAY現在一定已經愛上你了!”
大劉滿臉嫌棄地瞪了他一眼:“滾!”
將在車蓉蓉家搜集到的證物帶回局裏後,鑒證科加班加點地工作開了。最終,鑒證科出具的兩份報告都十分振奮人心。
報告一證明:從車蓉蓉養的那只黑貓身上提取的毛發,經鑒定與在馮英哲陳屍的酒店房間裏所發現的一根動物毛發完全吻合。
報告二證明:鑒證科在車蓉蓉家那塊地毯上檢測到了不少東西,其中三樣東西與案件有關:某種真菌;某種外來纖維;以至一些細微的紅色油漆點。
首先,地毯上檢測到的某種真菌,在馮英哲陳屍的酒店房間地毯上也發現了同一種真菌。
其次,地毯上找到某種外來纖維,經對比,與曾雯家沙發坐墊上的纖維完全一致。
最後,散落在地毯裏的紅色油漆點,成分與酒店客房門的油漆絲毫不差。案發前一天,那扇客房門剛好被重新漆過。
這些被檢測到的痕量證據,都足以證明車蓉蓉本人曾經去過唯愛酒店。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麽她家寵物貓的毛發會出現在命案現場,而命案現場地毯上的某種真菌與油漆為什麽又會出現在她家——因為她就是那位與馮英哲一起進入客房的無名女郎。
凡有接觸,必有留下。車蓉蓉進出現場作案時,把自家的貓毛帶到了案命現場,再把命案現場的真菌與油漆帶回了自己家。而曾雯家沙發坐墊上的纖維,也是通過同樣的途徑來到了車蓉蓉家。
有了足夠的證據後,馬嘯和雷霆重新提審了車蓉蓉。這些痕量證據讓她自知大勢已去,白著一張臉再無法狡辯,只能頹然絕望地垂下頭。
最終,車蓉蓉承認了自己犯下的兩樁殺人罪,以及七年前的那樁高空墜物致死案。對於七年前的無心之過,她深表愧疚。但是對於蓄意謀殺曾雯與馮英哲的行為,她表示毫不悔過。
“他們兩個都不是好東西,一個想要我的錢,一個想要我的人,同樣的厚顏無恥卑鄙下流。所以殺了他們我一點都不後悔,這都是他們自找的。要知道他們差一點就逼死了我。如果橫豎都是死的話,我為什麽不拉上他們一起?就算是下地獄我也要這對狗男女陪我一起去。”
車蓉蓉這番言辭激烈的話,聽得馬嘯與雷霆雙雙沈默無聲。誠然,就單純的法律角度而言,曾雯和馮英哲的勒索都罪不致死,但是遭到他們無恥勒索的車蓉蓉卻不會那麽看。而許多人的想法估計也會和車蓉蓉如出一轍:既然他們逼得我沒法活了,那我也要拉上他們一起去死——大家一塊下地獄好了。
得知車蓉蓉居然是殺死女兒與馮英哲的幕後真兇後,石鳳仙驚愕難當。
“什麽?車蓉蓉為什麽要殺死阿雯啊?這個女孩子看起來人很好啊!”
或許是因為自己殺害了石鳳仙的獨生女,使得車蓉蓉對她心懷愧疚的緣故吧?畢竟曾雯雖然罪有應得,可是她的母親卻十分可憐,在又老又病的暮年失去了唯一的女兒。所以石鳳仙來到S市後,車蓉蓉以曾雯好友的身份對她處處關照。知道她在這裏人生地不熟,一再叮囑她如果有什麽事只管聯系自己,她一定會抽空過來幫忙。
這些話並不只是客套話,車蓉蓉的確兌現了自己的承諾,石鳳仙有什麽事只要一個電話打過去,她都會第一時間趕過來。所以石鳳仙一直對她的印象很好。
雷霆雖然難以啟齒,卻還是不得不照實說:“因為,曾雯知道車蓉蓉的一個秘密,以此威脅勒索她。她被逼急了,就決定殺人自保。”
得知了案件的來龍去脈後,石鳳仙一臉況味覆雜的表情呆了很久,然後她哭了。
“阿雯……原來她說向朋友借的十萬塊,其實是威脅車蓉蓉的結果。這孩子……怎麽可以為了湊錢給我治病,就做出這樣的事情呢?我從小就教她,人窮沒關系,關鍵是要有志氣。不要貪圖別人的東西,想要什麽就自己去努力。她一直都很聽我的話,為什麽這一回偏偏就沒聽呢?結果……”
一席話說到最後,石鳳仙泣不成聲。
石鳳仙的教育方針是正確的,可惜女兒曾雯沒有聽她的話。或者曾經聽過,後來卻被利益沖昏了頭腦,覺得自己既然可以輕易從車蓉蓉那裏弄到錢,為什麽還要累死累活地工作呢?直接從她手裏拿不就行了嘛?結果,對金錢的貪婪徹底斷送了她年輕的生命。
雙屍案在經歷了一波三折的偵查過程後,終於圓滿解決了。但是,針刺傷人案卻還是毫無頭緒。而就在警方的一籌莫展中,第三位受害人出現了。
第三位受害人名叫王澎,本市人,三十五歲,是一家粵式茶樓的面點師。茶樓一般早晨六點半開門,面點師半夜就要開始上班,為早茶精心準備各式面點。
出事當天,王澎像往常那樣淩晨三點半起床,走路去茶樓上班。從他家到茶樓不過兩站路的距離,走上十分鐘也就差不多了。可是這天茶樓方面等到四點過了,還一直不見他的人影出現。廚師長打電話找人時,手機也一直沒人接,最後還關了機。
廚師長於是一個電話打給了王澎的老婆楊秀水,楊秀水睡眼惺松地表示丈夫早就出了門。得知走了半個多小時的丈夫居然還沒有到茶樓,她頓時就預感不妙。
於是楊秀水趕緊也起了床出了門,沿著王澎的上班路線去找人。五分鐘後,她發現丈夫人事不省地倒在離家數百米遠的一條小巷裏。雙眼都在往外流血,駭得她立刻迸出一聲淒厲的慘叫。
王澎被送進醫院搶救後,醫生發現他不僅是雙眼雙耳被刺傷,兩只眼球還幾乎被紮成了蜂窩煤狀,顯然兇手對這個男人的憎恨值爆表。
針刺傷人案的多日來一直毫無進展,不過第三位受害人的出現,倒是為警方提供了一些新線索。
因為王澎的遇襲與前兩位受害人淩銳和李子軒有所不同,他手機和錢包在案發後都不見了。鑒於作案人在前兩次犯案時並沒有拿走個人財物,針刺雙眼與雙耳的洩憤行為也明顯是出於私人恩怨,所以警方並不認為王澎的財物損失會是嫌犯所為。
警方覺得,極有可能是某位路人在案發後,罔顧王澎的昏迷不醒,搜走了他身上的值錢財物。或許在他看來自己只是在順手撿羊而已,不算犯了什麽大事。但是,一個人人事不省地躺在面前,非但不報警不施救,還反而偷走對方的財物。這實在是一種非常自私冷血的行為。
雷霆一來不想縱容這種自私冷血的行為;二來覺得如果當時有路人在場,沒準會目睹了案發的經過呢?所以,這位路人極有可能會是案件的目擊者。警方必須要把他找出來問話才行。
基於這一假設,雷霆讓技術科那邊協助追查王澎手機的下落。很快,他就在一家專門收購手機的小店找到了那部失蹤的三星手機。
店主告訴雷霆,這部手機是一個中年男人賣給他的,而對方的姓名身份等個人信息他一無所知。
“警官,我這裏只是收購手機的店鋪,又不是酒店,客人光顧不用查看身份證了,我怎麽知道他是誰呀?”
雖然店主並不清楚那個男人的姓名身份,不過好在他的店鋪就開在一家商城裏面,而商城內部每層樓都安裝了監控攝像頭。向店主問清楚了中年男人出現的具體時間後,雷霆申請調閱了這一時段內這一樓層的幾個監控攝像頭,讓店主和自己一起看錄像找人。
最終,店主指著監控錄像上一個從自動扶梯口走上來的中年男人說:“就是這個男人。警官,就是他把那部手機賣給我的。”
雷霆仔細查看了一番那位中年男人的長相衣著後,又調閱了商城門口的監控攝像頭,試圖追蹤這個男人離開商城後的去向。結果,他發現中年男人在商城門口的停車位推出一輛三輪車,騎著車子離開了。而那輛三輪車上還掛著一塊牌子,標明XX菜市場免費停車專用牌。
根據這一線索,雷霆推測這個中年男人很可能是菜市場的菜販子,馬上展開相關調查,結果也果然不出他所料。
中年男子名叫鄧明坤,今年四十歲,S市郊區人,職業是菜販子,和王澎一樣也是經常半夜三更就要起床工作。還有,他目前在市區內租住的一套房子與王澎家就在同一片街區。
雷霆和馬嘯一起來到了鄧明坤的住所時,暮色已然敲窗,他們一家人正在吃晚飯。餐桌上擺著滿滿一桌豐盛的美味佳肴,有魚有肉還有一盤香酥雞腿。而兩位警察的登門造訪,讓鄧家的四個人一起呆住了。
鄧氏夫婦有兩個孩子,大女兒十二歲,小兒子才六歲。兩個孩子原本一人握著一只雞腿正啃得津津有味,此刻卻都停了下來,有些不安地看著站在門口的兩位警察。因為他們感覺到了緊張的氣氛,孩子們某種程度上就像小動物一樣,能夠極其敏銳地嗅到危險的臨近。
頗為緊張地看了兩個孩子一眼後,鄧明坤滿是哀求地小聲說:“警官,有什麽事咱們到外頭說行嗎?”
顯然,鄧明坤很清楚警察為什麽會找上門來。而身為父親的他,不願意被孩子們知道自己做過什麽。雖然他會在四周無人的情況下,幹出順手牽羊、見死不救的冷血行徑。但他終究還是一個知道廉恥的人,很清楚自己的所行所為絕對不適宜被孩子們知道。
兩名刑警明白鄧明坤的顧慮,一邊點著頭,馬嘯還一邊微笑地朝著屋子裏揮揮手說:“不好意思,警方有樁案子需要鄧先生去局裏配合調查一下。談完後應該就沒事了。”
鄧明坤一出家門,都不用兩位刑警發問,就已經神色倉惶地不打自招了。
“警官,你們找我是不是因為我今天早上在馬路上偷走了一個人的手機和錢包呀?我錯了,我承認,我不該那麽貪心,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警察同志,我以前從來沒幹過這種事。今天也不知道怎麽就豬油蒙了心,幹出這種糊塗事來了。我把錢包還給你們,賣手機的錢也上交給你們,求求你們千萬別抓我。家裏還有老婆孩子要我養呢。”
鄧明坤知道警察既然能找到自己,肯定就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所作所為。他不敢存僥幸心理,馬上認錯求饒,希望可以獲得一個從輕發落。畢竟,這種小偷小摸的行為如果不深究的話,是完全可以脫身的。前提當然是態度一定要好,要知錯,要悔過。
雷霆接過鄧明坤遞來的那個錢包時,馬嘯在一旁詢問他:“今天淩晨幾點鐘,你在哪裏拿到的這個錢包?請具體說一說當時的情況。”
“好的,我說,我全部說。”
鄧明坤是個菜販子,每天也是三點半起床,去城郊的蔬菜批發市場進貨,再運回市區裏進行販賣。
案發當天淩晨三點四十五分,鄧明坤像往常那樣騎著一輛電動三輪車出了家門。車子拐過一條小巷時,他無意中瞥見巷口處趴著一個人,另外還有一個穿著一身黑衣服的人蹲在一旁,低著不知在幹什麽。因為那個黑衣人是背對著他,所以他完全看不到對方的行動。
聽到有車子經過的聲音,那個黑衣人十分警覺地馬上彈直身子,朝著小巷深處跑去,剎那間就跑得不見蹤影。趴在地上的人依然一動不動地趴著,也不知是死是活。
鄧明坤本能地停下車,走上前查看究竟,看自己是否有必要出手救人。結果發現那個人是個男人,雖然眼睛正在往外流著血,不過人還有呼吸,而且呼吸還挺平穩。顯然他的昏迷並沒有性命之憂。
就在鄧明坤檢查那個男人的過程中,發現他的前褲袋裏露出半只嶄新的三星手機,而且後褲袋裏也裝著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夾子。
手機與錢包頓時改變了鄧明坤的初衷,他想:這個男人看來沒有生命危險,不用管他了,不如拿了他的手機和錢包走人吧。反正也不會有人知道是我拿的,而且我和他之間也沒有任何關系。警察就算要查應該也怎麽都查不到我頭上來的。
就這樣,鄧明坤“順手牽羊”地拿走了王澎的手機和錢包。錢包裏有兩千多塊錢現金,手機也賣了兩千塊。讓他發了一筆橫財。
意外收獲了四千多塊錢,當天晚上鄧明坤又是買魚又是買肉的加餐。還特意買了幾只一雙兒女都最愛吃的香酥雞腿,讓兩個孩子吃個痛快。
平時,鄧家的兩個孩子想要這樣大吃一頓,只能是逢年過節或是過生日的時候。因為一家人光靠著鄧明坤賣菜的收入,在城裏生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
馬嘯申請了搜查令, 準備徹底搜查一遍車蓉蓉獨居的那套單身公寓。不過,對於這次搜查,雷霆並不寄予什麽信心。因為車蓉蓉具備很強的反偵查能力。他相信, 案發當晚她穿戴過的藍色印花長裙、寬檐草帽與超大墨鏡, 一定都已經被她處理掉了。她是絕對不可能會留下任何證據給警方的。
的確如此, 警方在車蓉蓉的公寓進行搜查時, 沒有找到她在案發當晚穿戴過的任何衣物飾品。不過,卻意外發現她在家養了一只貓。
那是一只黑貓, 通體毛發漆黑, 油光發亮。一雙綠油油的圓眼睛, 就如同兩枚祖母綠寶石一樣熠熠生輝。見到有陌生人進屋, 它喵的一聲就跳上了櫃子上方, 居高臨下無比警惕地望著屋裏的一幫警察。
鑒證科的大劉無法不驚訝:“咦,這個車蓉蓉怎麽會養一只黑貓哇。要知道黑貓一向被人認為是不吉利的象征。一般女人養貓, 都會選擇那些外表更可愛的波斯貓什麽的吧?”
只有雷霆心裏最清楚車蓉蓉為什麽會養一只黑貓,很顯然,這是因為當初有一只“黑貓”救了她的命,所以她才對黑貓格外青睞。
端詳著那只黑貓,大劉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在唯愛酒店馮英哲的遇害現場進行勘查時,他曾經在客房門口的地毯上找到了三根動物毛發,經鑒定後是貓的毛。唯愛酒店就養了一只黑白相間的貓用作捕鼠,其中兩根貓毛在進一步化驗後被發現都屬於那只貓。另外有一根雖然不屬於, 但推測為那只貓與其他流浪貓打交道時沾來的。所以這條線索當時並沒有引起重視。
現在發現車蓉蓉家居然養著一只黑貓,大劉忍不住猜測:“如果那一根來歷不明的貓毛,鑒定後被發現與車蓉蓉家這只貓的毛發相同,那就有意思了。雷霆你說是吧?”
雷霆大喜過望:“是啊是啊,大劉哥你趕緊取樣查證,然後拜托千萬給我一份兩者完全吻合的報告啊。”
進一步搜查屋子時,大劉蹲在車蓉蓉位於玄關處的鞋櫃前,盯著櫃裏的幾排鞋子看了又看。
雷霆註意到了這一點,也在大劉身邊蹲下來問:“智慧的大劉哥,請問你是不是又想到了什麽呀?”
“嗯,我在想,如果案發當晚,車蓉蓉穿著其中一雙鞋去了唯愛酒店殺人的話,那麽,那雙鞋子上不知道還能不能提取到痕量物證呢。畢竟‘凡有接觸,必有留下’。”
“凡有接觸,必留痕跡”(Every tact leaves a trace)——這是現代法證學中著名的羅卡定律。以現代法證學開山大師Edmond Locard的名字命名。這句話經過Edmond Locard本人的反覆例證後,已經被業內人士視為公理,並成為法庭科學、特別是物證學的一塊基石。
羅卡定律告訴人們,物質都是由無數的微粒組成的。當嫌疑人進出現場、動手作案時,所接觸過的物體表面就會和他的身體之間發生微粒的交換,從而留下一些痕跡。他的身體同時也從這些物體表面沾上一些痕跡。即便是嫌疑人刻意的清理,也很難將這些痕跡徹底消除。
大劉的這句話,令雷霆十分振奮地馬上打開隨身攜帶的平板電腦,當場播放起了案發當晚,車蓉蓉偽裝成曾雯兩次出入公寓電梯時的監控錄像。他特意定格了一幀“曾雯”邁步走進電梯的畫面,與大劉一起睜大眼睛地仔細查看她當時穿著一雙什麽樣的鞋。
監控錄像的畫面顯示,“曾雯”當時穿著一雙寶石藍的尖頭細高跟鞋。不過,車蓉蓉家的鞋櫃裏,卻並沒有這雙鞋的存在。顯然,她已經把鞋子和衣裳飾物等一起處理掉了。
雷霆不無沮喪地嘆了一口氣,大劉卻並不洩氣。他的目光一低,從鞋櫃轉移到了櫃子下方、大門進口處的那塊長方形地毯。許多人都會在進口處鋪上一塊地毯,那樣進屋裏可以藉此清除掉鞋底的灰塵,不弄臟裏面的房屋地板。車蓉蓉顯然也不例外。
“小雷,別灰心。車蓉蓉不可能殺完人後就馬上把所有衣服鞋子都處理掉。她肯定要先回家,換掉衣服鞋子後再一起打包往外扔。所以,沒準那塊地毯上還有我們想要找的東西呢。”
大劉的話讓雷霆再次激動了一把:“大劉哥,如果我是GAY現在一定已經愛上你了!”
大劉滿臉嫌棄地瞪了他一眼:“滾!”
將在車蓉蓉家搜集到的證物帶回局裏後,鑒證科加班加點地工作開了。最終,鑒證科出具的兩份報告都十分振奮人心。
報告一證明:從車蓉蓉養的那只黑貓身上提取的毛發,經鑒定與在馮英哲陳屍的酒店房間裏所發現的一根動物毛發完全吻合。
報告二證明:鑒證科在車蓉蓉家那塊地毯上檢測到了不少東西,其中三樣東西與案件有關:某種真菌;某種外來纖維;以至一些細微的紅色油漆點。
首先,地毯上檢測到的某種真菌,在馮英哲陳屍的酒店房間地毯上也發現了同一種真菌。
其次,地毯上找到某種外來纖維,經對比,與曾雯家沙發坐墊上的纖維完全一致。
最後,散落在地毯裏的紅色油漆點,成分與酒店客房門的油漆絲毫不差。案發前一天,那扇客房門剛好被重新漆過。
這些被檢測到的痕量證據,都足以證明車蓉蓉本人曾經去過唯愛酒店。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麽她家寵物貓的毛發會出現在命案現場,而命案現場地毯上的某種真菌與油漆為什麽又會出現在她家——因為她就是那位與馮英哲一起進入客房的無名女郎。
凡有接觸,必有留下。車蓉蓉進出現場作案時,把自家的貓毛帶到了案命現場,再把命案現場的真菌與油漆帶回了自己家。而曾雯家沙發坐墊上的纖維,也是通過同樣的途徑來到了車蓉蓉家。
有了足夠的證據後,馬嘯和雷霆重新提審了車蓉蓉。這些痕量證據讓她自知大勢已去,白著一張臉再無法狡辯,只能頹然絕望地垂下頭。
最終,車蓉蓉承認了自己犯下的兩樁殺人罪,以及七年前的那樁高空墜物致死案。對於七年前的無心之過,她深表愧疚。但是對於蓄意謀殺曾雯與馮英哲的行為,她表示毫不悔過。
“他們兩個都不是好東西,一個想要我的錢,一個想要我的人,同樣的厚顏無恥卑鄙下流。所以殺了他們我一點都不後悔,這都是他們自找的。要知道他們差一點就逼死了我。如果橫豎都是死的話,我為什麽不拉上他們一起?就算是下地獄我也要這對狗男女陪我一起去。”
車蓉蓉這番言辭激烈的話,聽得馬嘯與雷霆雙雙沈默無聲。誠然,就單純的法律角度而言,曾雯和馮英哲的勒索都罪不致死,但是遭到他們無恥勒索的車蓉蓉卻不會那麽看。而許多人的想法估計也會和車蓉蓉如出一轍:既然他們逼得我沒法活了,那我也要拉上他們一起去死——大家一塊下地獄好了。
得知車蓉蓉居然是殺死女兒與馮英哲的幕後真兇後,石鳳仙驚愕難當。
“什麽?車蓉蓉為什麽要殺死阿雯啊?這個女孩子看起來人很好啊!”
或許是因為自己殺害了石鳳仙的獨生女,使得車蓉蓉對她心懷愧疚的緣故吧?畢竟曾雯雖然罪有應得,可是她的母親卻十分可憐,在又老又病的暮年失去了唯一的女兒。所以石鳳仙來到S市後,車蓉蓉以曾雯好友的身份對她處處關照。知道她在這裏人生地不熟,一再叮囑她如果有什麽事只管聯系自己,她一定會抽空過來幫忙。
這些話並不只是客套話,車蓉蓉的確兌現了自己的承諾,石鳳仙有什麽事只要一個電話打過去,她都會第一時間趕過來。所以石鳳仙一直對她的印象很好。
雷霆雖然難以啟齒,卻還是不得不照實說:“因為,曾雯知道車蓉蓉的一個秘密,以此威脅勒索她。她被逼急了,就決定殺人自保。”
得知了案件的來龍去脈後,石鳳仙一臉況味覆雜的表情呆了很久,然後她哭了。
“阿雯……原來她說向朋友借的十萬塊,其實是威脅車蓉蓉的結果。這孩子……怎麽可以為了湊錢給我治病,就做出這樣的事情呢?我從小就教她,人窮沒關系,關鍵是要有志氣。不要貪圖別人的東西,想要什麽就自己去努力。她一直都很聽我的話,為什麽這一回偏偏就沒聽呢?結果……”
一席話說到最後,石鳳仙泣不成聲。
石鳳仙的教育方針是正確的,可惜女兒曾雯沒有聽她的話。或者曾經聽過,後來卻被利益沖昏了頭腦,覺得自己既然可以輕易從車蓉蓉那裏弄到錢,為什麽還要累死累活地工作呢?直接從她手裏拿不就行了嘛?結果,對金錢的貪婪徹底斷送了她年輕的生命。
雙屍案在經歷了一波三折的偵查過程後,終於圓滿解決了。但是,針刺傷人案卻還是毫無頭緒。而就在警方的一籌莫展中,第三位受害人出現了。
第三位受害人名叫王澎,本市人,三十五歲,是一家粵式茶樓的面點師。茶樓一般早晨六點半開門,面點師半夜就要開始上班,為早茶精心準備各式面點。
出事當天,王澎像往常那樣淩晨三點半起床,走路去茶樓上班。從他家到茶樓不過兩站路的距離,走上十分鐘也就差不多了。可是這天茶樓方面等到四點過了,還一直不見他的人影出現。廚師長打電話找人時,手機也一直沒人接,最後還關了機。
廚師長於是一個電話打給了王澎的老婆楊秀水,楊秀水睡眼惺松地表示丈夫早就出了門。得知走了半個多小時的丈夫居然還沒有到茶樓,她頓時就預感不妙。
於是楊秀水趕緊也起了床出了門,沿著王澎的上班路線去找人。五分鐘後,她發現丈夫人事不省地倒在離家數百米遠的一條小巷裏。雙眼都在往外流血,駭得她立刻迸出一聲淒厲的慘叫。
王澎被送進醫院搶救後,醫生發現他不僅是雙眼雙耳被刺傷,兩只眼球還幾乎被紮成了蜂窩煤狀,顯然兇手對這個男人的憎恨值爆表。
針刺傷人案的多日來一直毫無進展,不過第三位受害人的出現,倒是為警方提供了一些新線索。
因為王澎的遇襲與前兩位受害人淩銳和李子軒有所不同,他手機和錢包在案發後都不見了。鑒於作案人在前兩次犯案時並沒有拿走個人財物,針刺雙眼與雙耳的洩憤行為也明顯是出於私人恩怨,所以警方並不認為王澎的財物損失會是嫌犯所為。
警方覺得,極有可能是某位路人在案發後,罔顧王澎的昏迷不醒,搜走了他身上的值錢財物。或許在他看來自己只是在順手撿羊而已,不算犯了什麽大事。但是,一個人人事不省地躺在面前,非但不報警不施救,還反而偷走對方的財物。這實在是一種非常自私冷血的行為。
雷霆一來不想縱容這種自私冷血的行為;二來覺得如果當時有路人在場,沒準會目睹了案發的經過呢?所以,這位路人極有可能會是案件的目擊者。警方必須要把他找出來問話才行。
基於這一假設,雷霆讓技術科那邊協助追查王澎手機的下落。很快,他就在一家專門收購手機的小店找到了那部失蹤的三星手機。
店主告訴雷霆,這部手機是一個中年男人賣給他的,而對方的姓名身份等個人信息他一無所知。
“警官,我這裏只是收購手機的店鋪,又不是酒店,客人光顧不用查看身份證了,我怎麽知道他是誰呀?”
雖然店主並不清楚那個男人的姓名身份,不過好在他的店鋪就開在一家商城裏面,而商城內部每層樓都安裝了監控攝像頭。向店主問清楚了中年男人出現的具體時間後,雷霆申請調閱了這一時段內這一樓層的幾個監控攝像頭,讓店主和自己一起看錄像找人。
最終,店主指著監控錄像上一個從自動扶梯口走上來的中年男人說:“就是這個男人。警官,就是他把那部手機賣給我的。”
雷霆仔細查看了一番那位中年男人的長相衣著後,又調閱了商城門口的監控攝像頭,試圖追蹤這個男人離開商城後的去向。結果,他發現中年男人在商城門口的停車位推出一輛三輪車,騎著車子離開了。而那輛三輪車上還掛著一塊牌子,標明XX菜市場免費停車專用牌。
根據這一線索,雷霆推測這個中年男人很可能是菜市場的菜販子,馬上展開相關調查,結果也果然不出他所料。
中年男子名叫鄧明坤,今年四十歲,S市郊區人,職業是菜販子,和王澎一樣也是經常半夜三更就要起床工作。還有,他目前在市區內租住的一套房子與王澎家就在同一片街區。
雷霆和馬嘯一起來到了鄧明坤的住所時,暮色已然敲窗,他們一家人正在吃晚飯。餐桌上擺著滿滿一桌豐盛的美味佳肴,有魚有肉還有一盤香酥雞腿。而兩位警察的登門造訪,讓鄧家的四個人一起呆住了。
鄧氏夫婦有兩個孩子,大女兒十二歲,小兒子才六歲。兩個孩子原本一人握著一只雞腿正啃得津津有味,此刻卻都停了下來,有些不安地看著站在門口的兩位警察。因為他們感覺到了緊張的氣氛,孩子們某種程度上就像小動物一樣,能夠極其敏銳地嗅到危險的臨近。
頗為緊張地看了兩個孩子一眼後,鄧明坤滿是哀求地小聲說:“警官,有什麽事咱們到外頭說行嗎?”
顯然,鄧明坤很清楚警察為什麽會找上門來。而身為父親的他,不願意被孩子們知道自己做過什麽。雖然他會在四周無人的情況下,幹出順手牽羊、見死不救的冷血行徑。但他終究還是一個知道廉恥的人,很清楚自己的所行所為絕對不適宜被孩子們知道。
兩名刑警明白鄧明坤的顧慮,一邊點著頭,馬嘯還一邊微笑地朝著屋子裏揮揮手說:“不好意思,警方有樁案子需要鄧先生去局裏配合調查一下。談完後應該就沒事了。”
鄧明坤一出家門,都不用兩位刑警發問,就已經神色倉惶地不打自招了。
“警官,你們找我是不是因為我今天早上在馬路上偷走了一個人的手機和錢包呀?我錯了,我承認,我不該那麽貪心,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警察同志,我以前從來沒幹過這種事。今天也不知道怎麽就豬油蒙了心,幹出這種糊塗事來了。我把錢包還給你們,賣手機的錢也上交給你們,求求你們千萬別抓我。家裏還有老婆孩子要我養呢。”
鄧明坤知道警察既然能找到自己,肯定就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所作所為。他不敢存僥幸心理,馬上認錯求饒,希望可以獲得一個從輕發落。畢竟,這種小偷小摸的行為如果不深究的話,是完全可以脫身的。前提當然是態度一定要好,要知錯,要悔過。
雷霆接過鄧明坤遞來的那個錢包時,馬嘯在一旁詢問他:“今天淩晨幾點鐘,你在哪裏拿到的這個錢包?請具體說一說當時的情況。”
“好的,我說,我全部說。”
鄧明坤是個菜販子,每天也是三點半起床,去城郊的蔬菜批發市場進貨,再運回市區裏進行販賣。
案發當天淩晨三點四十五分,鄧明坤像往常那樣騎著一輛電動三輪車出了家門。車子拐過一條小巷時,他無意中瞥見巷口處趴著一個人,另外還有一個穿著一身黑衣服的人蹲在一旁,低著不知在幹什麽。因為那個黑衣人是背對著他,所以他完全看不到對方的行動。
聽到有車子經過的聲音,那個黑衣人十分警覺地馬上彈直身子,朝著小巷深處跑去,剎那間就跑得不見蹤影。趴在地上的人依然一動不動地趴著,也不知是死是活。
鄧明坤本能地停下車,走上前查看究竟,看自己是否有必要出手救人。結果發現那個人是個男人,雖然眼睛正在往外流著血,不過人還有呼吸,而且呼吸還挺平穩。顯然他的昏迷並沒有性命之憂。
就在鄧明坤檢查那個男人的過程中,發現他的前褲袋裏露出半只嶄新的三星手機,而且後褲袋裏也裝著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夾子。
手機與錢包頓時改變了鄧明坤的初衷,他想:這個男人看來沒有生命危險,不用管他了,不如拿了他的手機和錢包走人吧。反正也不會有人知道是我拿的,而且我和他之間也沒有任何關系。警察就算要查應該也怎麽都查不到我頭上來的。
就這樣,鄧明坤“順手牽羊”地拿走了王澎的手機和錢包。錢包裏有兩千多塊錢現金,手機也賣了兩千塊。讓他發了一筆橫財。
意外收獲了四千多塊錢,當天晚上鄧明坤又是買魚又是買肉的加餐。還特意買了幾只一雙兒女都最愛吃的香酥雞腿,讓兩個孩子吃個痛快。
平時,鄧家的兩個孩子想要這樣大吃一頓,只能是逢年過節或是過生日的時候。因為一家人光靠著鄧明坤賣菜的收入,在城裏生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