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盤點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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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家庭,重新回到愛的港灣,乃是一大喜事。對周燕來說,性生活不協調,深感不快與不安,甚至會再次影響到二人的感情。
律師對周燕不錯,也是呵護有佳,但周燕對他卻沒有什麽興趣,對他的態度總是淡淡的,似乎感覺到他同她結婚有什麽目的。
沒有結婚前她對其他男人激情還要高些,可現在沒有了,像是一杯白開水,淡而無味,周燕從內心出發也是想好好生活,現有了家,一個家庭,對她來說很不容易,能有一個男人愛一個帶著孩子的女人。
可是,跟他不是發生內心的激情,總是自己壓制著自己這麽做,跟他的房事很像是機械性運動,律師想要一個孩子,周燕暫時不想要,她還沒有調整好,想緩緩,給她點時間。
不知道是不是離異後,經歷過感情危機、家庭破裂的心理創傷,這種陰影始終籠罩著她的感情發展。
重組家庭之後,她是不是又擔心不幸會再次重演,因此不像初戀時那樣喜怒哀樂溢於言表,相反會更加小心謹慎,避免發生裂痕。
之前婚姻的失敗,她也是在預料之中,當初保林離家出國,她就有感覺,不能怪保林,是自己的錯在先,自己懷上了別人的孩子,你沒有說,其實有點帶欺騙的行為,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這麽做,怎麽就不打掉肚子裏的孩子,是天真,還有幼稚?其實冒著風險與保林結婚,在一開始,就已宣布結束。
周燕悲傷的情感會延續很長,心靈的創傷較難因重組家庭而完全愈合。
由於這種種原因,再婚女子在性生活中,一方面不敢吐露自己所喜愛的動作、姿勢,另一方面又時時會與以前多個男人相比較,在這些不良心理因素的影響下,她感到結婚就像人們所說的是“墳墓”。
她不想為了一張結婚證就給自己劃上圓滿的句號,結婚還不到三個月,周燕就厭煩了這種生活,枯燥無味。
律師也感到了周燕不滿意他,是什麽原因,他自己不清楚,他也不想弄明白,從不同年齡輩份,不同背景環境的人之間的磨合才剛剛開始,更不會讀懂自己新娘的心理是很正常的,平時要特別註意自己的言行,多多關心愛撫她,讓女方從陰影中徹底解脫出來。在性愛活動中,男方要主動地引導女方,征詢女方的意願,讓她充分享受樂趣。
周燕結婚後,律師也沒有讓她繼續開小店了,說他能養活她母子倆,開始周燕不同意,經多方努力,周燕才免強在一小鎮上住了下來,這是律師的老房子,房子收拾不錯,房子雖不大,一個兩層的小樓,至今二十年了吧。
家庭前面還有一個小院,院子裏有花有草,看上去還是很雅致的,結婚後,他們又把房子重新裝修了一下,住起來還很舒適的。
可周燕就像是把她關進了一個籠子裏,一天到晚送孩子上學,做飯,洗衣,無其它事可做,律師說:“你在家可以給自己培養一種興趣。”
周燕說:“我沒有什麽興趣。”
“有時間,你也可去打打牌,打打小麻將。”
“好了,你別管我了,就呆在家裏。”
律師一天到晚在外面忙,她在家帶著不是律師的孩子,周燕心裏也在想,律師怎麽這樣甘心願的養別人的孩子呢?沒有一絲怨言,她也感覺不對勁,這個世上真有這樣的好男人麽?
老公要她生一個他們的孩子,她也沒同意,他四十開外了,他沒有發火,而是淡淡說,好吧。
周燕這麽推辭,不是她愛美,她才不想要孩子,她只是想要了孩子,他們過不到一塊,到時候,她不該怎麽辦,其實與保林離婚,說到底也是有了這個孩子,如果不是自己自作聰明,如果不是太那個,想要人家的二十萬塊錢,她無能如何也不會做一次瞞天過海這麽大的事,她怕呀,若是又有一孩子,她不知道自己怎麽活下去。
律師姓王,叫開明。名字是好,可是,他心裏有這麽開明嗎?真的讀懂了她內心的苦嗎?若真的是看懂了,過上一年後,她是會考慮給王開明生一個孩,只是現在,她無論如何也不會這麽去做。
一天,王開明興沖沖回家說:“孩子父親一直堅持要回自己的兒子。”
“我不會給他的。”周燕冷冷的說。
“不給他不行呀,他是他親生父親。”
“我還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孩子不跟母親,還能跟他父親嗎?這世界沒有這個道理。”
“他有證據,說你不高興的時候常打孩子,還罵孩子他父親死了。”
“我的孩子,我不管,誰管,母樣管孩子有錯嗎?“
“還說孩子在三歲之前,你沒有帶過,都交給你媽帶,可你媽打麻將,孩子全身弄得一身泥也不管,還有一次差點被人給帶去了,是不是有這回事。”
“是有過這事,農村的孩子不都是這麽養大的嗎?”
“是啊,他說你沒有能養這個孩子,他有更好條件培養孩子,他在縣城能讓孩子接受更好教育,在你這裏就有可能把孩子廢了。”
“他怎樣說,我也不給他。”
“周燕,你的孩子戶口,還是同保林結婚時上的吧。”
“這個有問題嗎?”
“這孩子是縣裏那老板的。”
“你跟我結婚前不就知道嗎?”
“你怎麽孕上別的男人的孩子,同另一個男人結婚呢?”
“當時,我不知道自己懷孕。”周燕這自然是說假話,她不這麽說又能怎樣說。
“就算是這樣,縣的老板來找過你,你好找十幾人來,將他打跑了,有這事吧。”
“有呀,他來打擾我的生活,我當然不同意,你是律師,千萬不要讓他奪走的孩子。”
“我盡力,從法律角度來說,可能也講不過去,特別他有證據,我也無能為力。我看孩子就給他,你想要孩子我們生一個。”
周燕感到王開明不對勁,在這裏等著她,看來王開明是非常同意這個孩子給還人家。可,周燕舍不得,人在一起久了都有感情,何況這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就是孩子他要回去了,我也不跟你生。”周燕聽到王開明不想保住這個孩子,反而向著他人說話,很是生氣。
“那你不同我生,你跟我結婚是為了什麽?”
“結婚不是對你說了嗎?我暫時不想要孩子,你也是答應的。”
“你是說暫不要,也沒有說永遠不要,現情況不是有變化嗎?我是說如果孩子被他人要走,家裏沒有孩子,就沒有了生氣,兩個大人,有什麽意思。”
王開明說話很小心,他的事還沒有辦成,他是不會同周燕翻臉的。
若是周燕給王開明生一個孩子,他什麽話也沒有,若是周燕不跟他生孩子,這事辦成了,他一準同周燕離婚,這是王開明想好了的。
王開明沒有對周燕說這事前,他就跟縣城的老板接觸過好幾次,老板還不知道王開明律師是周燕的老公,老板只知道王開明是律師。
好多點子,一些證據也是王開明給老板找的,王開明做了老板內應,這一切都是為了老板的。
第三次見面,王開明就得到老板十萬,老板出了一個價格五十萬,也就是說五十萬要回孩子,律師費八萬,王開明保證給他要回孩子。
王開明一則不喜歡別人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轉轉的,就是喊他一叔,他一點勁也沒有,只是看在周燕的分上,能忍一時,他不想忍一世。
王開明想的是這筆錢,才同周燕結婚的,如果說他說服了周燕,就不用到法庭上去,通過私了的形式。
他想如何做通周燕的工作呢?
孩子現都六歲了,下半年就可以上小學了。
“周燕,這事我得和你說清楚,我是律師,我清楚,要是打起官司來,孩子你是保不了的,而且錢也只能拿個十萬八萬的,若是私了,你可能拿到二十萬右左,你看怎樣做最好。這個主意由你拿。”
“難道孩子真的你保不下來嗎?”
“這不是我保下來保不下來的問題,兩家的濟經實力和條件擺在那裏。誰一方對孩子扶養有利,孩子就歸誰來培養,孩子這麽大了,每次回來喊叔,喊得甜不過的,我也舍不得。我只能說盡力。”
周燕沒有回答,要還是不要孩子,她得去咨詢別人,她有點不信王開明,她也不知道為什麽對他有這樣的懷疑。女人只是憑著感覺,有時女人的感覺也是很準的。
周燕問的結果,與王開明說的差不多,這回她有點信了,既然他方要起訴,自己保不住孩子,還不如要他二十萬,看來王開明還是很精明的人。
周燕為這事有煩透了頂,冷靜下來想想,自己問自己,他怎麽知道他能給二十萬呢?這裏也不是空穴來風,事真的有這樣的事,裏面是否有什麽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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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對周燕不錯,也是呵護有佳,但周燕對他卻沒有什麽興趣,對他的態度總是淡淡的,似乎感覺到他同她結婚有什麽目的。
沒有結婚前她對其他男人激情還要高些,可現在沒有了,像是一杯白開水,淡而無味,周燕從內心出發也是想好好生活,現有了家,一個家庭,對她來說很不容易,能有一個男人愛一個帶著孩子的女人。
可是,跟他不是發生內心的激情,總是自己壓制著自己這麽做,跟他的房事很像是機械性運動,律師想要一個孩子,周燕暫時不想要,她還沒有調整好,想緩緩,給她點時間。
不知道是不是離異後,經歷過感情危機、家庭破裂的心理創傷,這種陰影始終籠罩著她的感情發展。
重組家庭之後,她是不是又擔心不幸會再次重演,因此不像初戀時那樣喜怒哀樂溢於言表,相反會更加小心謹慎,避免發生裂痕。
之前婚姻的失敗,她也是在預料之中,當初保林離家出國,她就有感覺,不能怪保林,是自己的錯在先,自己懷上了別人的孩子,你沒有說,其實有點帶欺騙的行為,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這麽做,怎麽就不打掉肚子裏的孩子,是天真,還有幼稚?其實冒著風險與保林結婚,在一開始,就已宣布結束。
周燕悲傷的情感會延續很長,心靈的創傷較難因重組家庭而完全愈合。
由於這種種原因,再婚女子在性生活中,一方面不敢吐露自己所喜愛的動作、姿勢,另一方面又時時會與以前多個男人相比較,在這些不良心理因素的影響下,她感到結婚就像人們所說的是“墳墓”。
她不想為了一張結婚證就給自己劃上圓滿的句號,結婚還不到三個月,周燕就厭煩了這種生活,枯燥無味。
律師也感到了周燕不滿意他,是什麽原因,他自己不清楚,他也不想弄明白,從不同年齡輩份,不同背景環境的人之間的磨合才剛剛開始,更不會讀懂自己新娘的心理是很正常的,平時要特別註意自己的言行,多多關心愛撫她,讓女方從陰影中徹底解脫出來。在性愛活動中,男方要主動地引導女方,征詢女方的意願,讓她充分享受樂趣。
周燕結婚後,律師也沒有讓她繼續開小店了,說他能養活她母子倆,開始周燕不同意,經多方努力,周燕才免強在一小鎮上住了下來,這是律師的老房子,房子收拾不錯,房子雖不大,一個兩層的小樓,至今二十年了吧。
家庭前面還有一個小院,院子裏有花有草,看上去還是很雅致的,結婚後,他們又把房子重新裝修了一下,住起來還很舒適的。
可周燕就像是把她關進了一個籠子裏,一天到晚送孩子上學,做飯,洗衣,無其它事可做,律師說:“你在家可以給自己培養一種興趣。”
周燕說:“我沒有什麽興趣。”
“有時間,你也可去打打牌,打打小麻將。”
“好了,你別管我了,就呆在家裏。”
律師一天到晚在外面忙,她在家帶著不是律師的孩子,周燕心裏也在想,律師怎麽這樣甘心願的養別人的孩子呢?沒有一絲怨言,她也感覺不對勁,這個世上真有這樣的好男人麽?
老公要她生一個他們的孩子,她也沒同意,他四十開外了,他沒有發火,而是淡淡說,好吧。
周燕這麽推辭,不是她愛美,她才不想要孩子,她只是想要了孩子,他們過不到一塊,到時候,她不該怎麽辦,其實與保林離婚,說到底也是有了這個孩子,如果不是自己自作聰明,如果不是太那個,想要人家的二十萬塊錢,她無能如何也不會做一次瞞天過海這麽大的事,她怕呀,若是又有一孩子,她不知道自己怎麽活下去。
律師姓王,叫開明。名字是好,可是,他心裏有這麽開明嗎?真的讀懂了她內心的苦嗎?若真的是看懂了,過上一年後,她是會考慮給王開明生一個孩,只是現在,她無論如何也不會這麽去做。
一天,王開明興沖沖回家說:“孩子父親一直堅持要回自己的兒子。”
“我不會給他的。”周燕冷冷的說。
“不給他不行呀,他是他親生父親。”
“我還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孩子不跟母親,還能跟他父親嗎?這世界沒有這個道理。”
“他有證據,說你不高興的時候常打孩子,還罵孩子他父親死了。”
“我的孩子,我不管,誰管,母樣管孩子有錯嗎?“
“還說孩子在三歲之前,你沒有帶過,都交給你媽帶,可你媽打麻將,孩子全身弄得一身泥也不管,還有一次差點被人給帶去了,是不是有這回事。”
“是有過這事,農村的孩子不都是這麽養大的嗎?”
“是啊,他說你沒有能養這個孩子,他有更好條件培養孩子,他在縣城能讓孩子接受更好教育,在你這裏就有可能把孩子廢了。”
“他怎樣說,我也不給他。”
“周燕,你的孩子戶口,還是同保林結婚時上的吧。”
“這個有問題嗎?”
“這孩子是縣裏那老板的。”
“你跟我結婚前不就知道嗎?”
“你怎麽孕上別的男人的孩子,同另一個男人結婚呢?”
“當時,我不知道自己懷孕。”周燕這自然是說假話,她不這麽說又能怎樣說。
“就算是這樣,縣的老板來找過你,你好找十幾人來,將他打跑了,有這事吧。”
“有呀,他來打擾我的生活,我當然不同意,你是律師,千萬不要讓他奪走的孩子。”
“我盡力,從法律角度來說,可能也講不過去,特別他有證據,我也無能為力。我看孩子就給他,你想要孩子我們生一個。”
周燕感到王開明不對勁,在這裏等著她,看來王開明是非常同意這個孩子給還人家。可,周燕舍不得,人在一起久了都有感情,何況這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就是孩子他要回去了,我也不跟你生。”周燕聽到王開明不想保住這個孩子,反而向著他人說話,很是生氣。
“那你不同我生,你跟我結婚是為了什麽?”
“結婚不是對你說了嗎?我暫時不想要孩子,你也是答應的。”
“你是說暫不要,也沒有說永遠不要,現情況不是有變化嗎?我是說如果孩子被他人要走,家裏沒有孩子,就沒有了生氣,兩個大人,有什麽意思。”
王開明說話很小心,他的事還沒有辦成,他是不會同周燕翻臉的。
若是周燕給王開明生一個孩子,他什麽話也沒有,若是周燕不跟他生孩子,這事辦成了,他一準同周燕離婚,這是王開明想好了的。
王開明沒有對周燕說這事前,他就跟縣城的老板接觸過好幾次,老板還不知道王開明律師是周燕的老公,老板只知道王開明是律師。
好多點子,一些證據也是王開明給老板找的,王開明做了老板內應,這一切都是為了老板的。
第三次見面,王開明就得到老板十萬,老板出了一個價格五十萬,也就是說五十萬要回孩子,律師費八萬,王開明保證給他要回孩子。
王開明一則不喜歡別人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轉轉的,就是喊他一叔,他一點勁也沒有,只是看在周燕的分上,能忍一時,他不想忍一世。
王開明想的是這筆錢,才同周燕結婚的,如果說他說服了周燕,就不用到法庭上去,通過私了的形式。
他想如何做通周燕的工作呢?
孩子現都六歲了,下半年就可以上小學了。
“周燕,這事我得和你說清楚,我是律師,我清楚,要是打起官司來,孩子你是保不了的,而且錢也只能拿個十萬八萬的,若是私了,你可能拿到二十萬右左,你看怎樣做最好。這個主意由你拿。”
“難道孩子真的你保不下來嗎?”
“這不是我保下來保不下來的問題,兩家的濟經實力和條件擺在那裏。誰一方對孩子扶養有利,孩子就歸誰來培養,孩子這麽大了,每次回來喊叔,喊得甜不過的,我也舍不得。我只能說盡力。”
周燕沒有回答,要還是不要孩子,她得去咨詢別人,她有點不信王開明,她也不知道為什麽對他有這樣的懷疑。女人只是憑著感覺,有時女人的感覺也是很準的。
周燕問的結果,與王開明說的差不多,這回她有點信了,既然他方要起訴,自己保不住孩子,還不如要他二十萬,看來王開明還是很精明的人。
周燕為這事有煩透了頂,冷靜下來想想,自己問自己,他怎麽知道他能給二十萬呢?這裏也不是空穴來風,事真的有這樣的事,裏面是否有什麽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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