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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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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飯的地方在寧城大名鼎鼎的鏡湖邊上,因為挨著山,山水相依,中間隔著一條兩旁栽滿香樟樹的幹凈觀光大道。

明熙一眼就愛上這個地方,跟隨在費憶南身旁,走進了一間門口坐著許多游人的白院子,迎面就是參天的綠蔭大樹,一顆又一顆,粗壯的明熙一人抱不過來。

往裏走,走過彎彎曲曲的長著青苔的山石道,站在山石上,回首望能望見院子外頭,觀光大道上紛繁的游人和水天一線的白亮鏡湖。

“這裏是你朋友開的嗎?”明熙早有心理準備,應湘時隔三年回來,他們聚餐,肯定不止費憶南一個老朋友作陪。

果然,他點頭嗯了一聲。

三個大人,一個不正經小孩一齊往上走,還沒到長廊那兒,明熙擡頭恰好望見一個正解著圍裙的高壯男人笑容滿面地叉腰等在上面,性情之豪放,從他神態姿勢便一清二楚了。

那三人先簡單寒暄,明熙和果果站在旁邊多餘。

“叫黑叔叔。”應湘神情愉悅,沒過一會兒讓果果叫那個男人叔叔。

這可為難果果了,“百家姓沒有姓黑的呀。”

明熙對這小姑娘深表同情的時候,也再一次確定應湘養的這女兒膽大不怯場,話多且句句在理。

“百家姓沒有黑姓,但中國是多民族國家,其中的回族就有黑姓,不過念得是he,第四聲,因為媽媽和朋友們都覺得這個叔叔皮膚很黑,所以就念第一聲。”

應湘可真有耐心,明熙在旁邊聽的不住點點頭,不一會兒,黑大哥和果果過招完畢,輪到她自己了,她就始終把濃淡適宜的笑掛在嘴邊,表現可比果果大方端莊多了,“黑老哥,你好。”

突然電閃雷鳴想到這兩天她追的劇,原著中大名鼎鼎斬魂使,到了劇中人送稱呼黑老哥,底下彈幕一聽男主這樣喊,全都出戲狂喊求求你別黑老哥了……

“哈哈哈。”明熙就笑場了,枉顧他人在場,笑地胸脯都在顫。

果果遞了個白眼給她。

明熙朝小東西搖手,覺得這娃兒沒有純真,不像小孩子,費憶南輕輕摟過她笑地打顫地纖腰,夫妻倆一起寒暄了片刻,才算救了場。

“弟妹,你可真活潑。怎麽也想不到,當時躺在那一動不動的你,是這般性情,那我早知道,咱倆肯定早就是朋友了。”

一夥人在樓上包廂裏坐定,黑老哥說的這話裏信息量有點大。

明熙望了望旁邊沈默不語的費憶南,再轉過來盯著顏笑嘻嘻的黑洞,她又失禮了,笑地眼淚都飈出來,“哥,你姓黑就算了,怎麽還叫黑棟呢?”

“這得問我爺爺去。三十來年了,我也一直挺疑惑的,可惜他老人家走的太早了。”

“好吧黑大哥,”明熙忍了忍笑,和他聊起來,“聽你剛才的意思,我住院前,你沒見過我?”

“不止我,應湘也沒見過是吧?”黑棟說著笑看了看應湘,她正在給果果擰水壺蓋子,聞言,擡起頭,露出一張清麗脫俗的臉,唇角彎了彎,點頭,“嗯。”

“你們結婚太突然了。弟妹,憶南不簡單對不對,盯著自己師母的女兒,不聲不響就把人娶回家了。”

“也許是我勾引的他,他那張臉,誰不喜歡呢。”

“那你覺得哥哥我這款怎麽樣?”

兩人越聊越上頭,菜還沒上齊就先醉了。

明熙眨巴著眼睛,慎重其事的觀察了對方一番,斬釘截鐵,“喜歡啊——”

她對男人沒有任何要求,雖然剛才說費憶南的長相,是人見人愛型,但明熙從小就有一個特點,看男人長相只是一個方面,如果沒有長相,只要和她聊得來,她感覺自己都可以嫁過去。

可惜她一蘇醒過來就有丈夫了,否則,今年二十六的明熙是絕對不會有被“剩”的恐懼的。

“我只怕自己會心動太多次。哥哥你剛才就讓我心動,我喜歡和你聊。”

“哎呦我的媽,應湘你聽到沒,這麽多年,哥我可不容易,這是翹了費憶南的墻角啊!”真是活見久系列,黑棟得意地酒杯都差點抓不住了。

“明熙和什麽人都可以聊,連和果果都玩得很好。”應湘望著費憶南,聲音輕輕地補了一句。

費憶南揚唇一笑,不置可否。

應湘看他的眼神頓時變得覆雜難懂。



飯畢。

午後的春光直叫人犯困,但明熙現在可不想睡覺,她要帶著果果去爬山,盡情接觸自然,放松身心。

在醫院碰見時,她身邊還有秦雲陪著,這會兒秦雲不在,費憶南不放心她一個人瞎跑,何況還帶著一個孩子,從飯桌上下來,眼神就意味深長地瞄著她。

明熙對此視而不見,她性格就是你偏不讓我幹什麽我就非要幹什麽,“你不是陪應湘去市區處理房子的問題嘛,我在這裏等你就是了。”

“我說和我一起去。”

“費先生你搞清楚,對方是你朋友,不是我的,而且人家指不定把我當情敵看呢,我幹嘛自討沒趣。”明熙大大方方擺擺手,就想掙脫他。

費憶南把她牽得更緊了,一邊心裏也很不痛快,礙著果果在,才沒跟她翻臉,“費太太,註意你的身份。”

呦呵,他還不高興了?

明熙白眼翻了翻,大力地哼了聲,“非要跟我胡攪蠻纏是吧。那我就跟說道說道,我就問你,你早上上班不是十萬火急嗎?這會兒悠閑逗別人女兒是怎麽回事?”

“不悠閑,傍晚我還有個公務聚餐。鑒於你已經出來了,我順道帶著你去。”

“好一個順道。”明熙被氣地七竅生煙,把他手狠狠地一甩開,拉著果果往後退了三大步。

她身後就是爬滿青苔的假山,費憶南驚提了一口氣,張開手要扶她,她反應靈活,一下扭開身子避開了他,還穩穩地站在安全地帶,挑釁地抖腿看著他,“你有時候很會哄女孩子,有時候又很笨。在你老婆面前,怎麽能用順道這個詞?我看你是原形畢露,霸道,控制欲齊上陣,就是想讓我乖乖回家,不在外面玩唄?”

費憶南低頭挫敗地笑了一聲,被她氣地胸口疼,偏偏,對著這張粉嫩倨傲的臉,他一點發火的動力都沒有,半晌,盯著她看了半晌,他居然還是心情很好地朝她伸了伸手,哄孩子一樣,“乖,房子的事處理好很快的,到了地方,我和你在樓下等,應湘一個人上去就行了。然後送她和果果去車站,我們再一起回家,或者你跟著我去辦公。”

應湘在市區有套大三居的房子,本著在南方定居的意思,她準備把外租幾年的這房子賣掉了,今天回來,順道去和中介上去談談相關事宜。

但這不是重點,明熙聽了他半晌,眉頭皺了皺眉,小手一指果果腦袋,“你是說,這母女二人下午就回去了?”

“嗯。”費憶南笑眸望著她,點點頭。

明熙臉色一變,驚道,“那我更不能打攪你們了——我帶果果玩,你們處理好事情直接來接我們,好好聊,回來一次多不容易!”

費憶南臉色鐵青,看著她靈活的身姿牽著果果在假山後面一閃而逝,跑得比兔子還快,他整個一雙手都握成了拳頭,然後無可奈何松開,改為捏鼻梁……

費太太,你可真大方。



應湘的房子在濱江商務區,開車穿過半個城才到,這幾年成了寧城新興崛起的旅游大熱景點,尤其夜晚,濱江燈光秀在全國聞名,而白天卻透著開闊與生冷。

“這裏大不一樣了。”坐在副駕上,應湘望著窗外青白色廣闊的江水,深深勾唇笑了笑。

“確定下午走?”費憶南單手打方向盤,往她曾經住的小區側轉。

“嗯。”應湘點頭,側眸,怔怔地望著他擺在大腿上左手,還是和從前一樣,戴著那一塊表。

他是個很長情的人。

長情到什麽地步,高中時穿的校服外套,大四時還在穿著打球;她和他同屆,在諾大的校園,尋找他的身影,通常不廢吹灰之力,他所鐘愛的食堂在哪層,她閉著眼找到;他在圖書館喜歡坐在什麽位置,她雙腳自動帶著她走進;身體形成反射,所有關於他的一舉一動,一言一笑,唇角上揚到什麽程度,才是喜歡你,哪種才是敷衍,她是最了解他的人。

後來他到美國留學,再回來時他們仍在a大聚會,應湘從沒有感覺他離開過自己,直到有天,他穿著一絲不茍的正裝,無名指戴著戒指,從登記處出來時,她恨上帝給了自己一雙眼睛……

“她身體還好嗎?”這種無意義的太過於寒暄的問題,應湘不想問的,但是身為朋友,如果不關心與他切身悲喜相關的人,這朋友做的不是太假了嗎?

“能醒,其他問題都不是問題。”費憶南情緒很淡,仿佛當年那個為明熙暴瘦三十斤骨瘦如柴的人不是他。

“聽說失憶了?”應湘勉強維持著笑容,“今天,我看她,好像對你真的沒有任何印象。”

“在我眼裏,她是完整的。”費憶南停好車,側眸看她,“到了。”

應湘下了車。

中介早已在旁邊等候,雙方見了面,簡單的了解過後,應湘跟著中介上樓,她表示不需要費憶南出面,於是他等在樓下。

這套房子地段好,房型優越,中介信誓旦旦保證,一定會賣出好價格。

應湘點點頭,這一瞬間,她其實聽不清外人在說什麽,說她矯情也罷,說她傻也罷,她認了,可能別說三年,就是三十年,再見到自己整個青春愛過的男人,依然會魂不守舍。

會希望車子永遠開下去,到不達目的地。

也希望她下樓時腳步如螻蟻般緩慢,那樣,隔著重重油桐花瓣,會看到一個高挑英氣的背影,永遠的在等候她一個人。

怎麽辦,人生沒有他如何才能完好的過下去?

費憶南沈沈地將剩下半只煙蒂按進垃圾桶,身後,有個女人沈重地呼吸聲提醒他,兩人不過分開半支煙的功夫。

“這麽快?”費憶南若無其事轉過身,長臂一只按著煙頭在垃圾桶上的碎石子裏,一只垂在身側,面料挺括的西褲版型完美,將大腿肌肉崩地結實而恰到好處。

應湘的目光隨著他最後一個唇部上揚的動作,而停止了在他身上的搜尋,最後對上他的眼睛,同樣若無其事笑了笑,“對,就是很快。走吧,我想提前去車站。”

作者有話要說:  我只怕自己會心動太多次——劃重點,失憶前的明熙可是很狂野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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