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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某個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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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墨的手機響起來的時候,她正在床上躺著消食,不知道為什麽,晚飯時她胃口出奇的好,一不小心就有些吃撐了,可能是因為宋淩風不在吧,還有其他人也不在,她覺得自在了許多,說到底,這個地方再好,畢竟不算自己的家,總有一天,她要離開的。

電話裏的女人的聲音嬌滴滴的,像黃鶯兒唱歌一樣好聽,但她心裏還是窩著火的,喝醉酒了,不讓司機去接,卻指名道姓的要自己去,他宋淩風還真把自己當回事了。不過她冷靜下來一想,也許他是怕司機多嘴,會讓什麽不好的事情傳到遠在美國的陳謙夫婦那裏。

陳墨糾結了許久,還是從床上爬了起來,也好,出去跑一趟,正好消消食,回來好睡覺。

陳墨穿戴整齊下了樓,身上是一件黑色的棉質長裙子,剛好遮到腳踝,外面罩了一件白色針織外套。

“小姐這大晚上的要去哪,用不用司機送?”

丁阿姨正忙著做水果拼盤,草莓在碟子裏擺成可愛的形狀。

“沒事的,丁阿姨,我就去附近公園走走,晚上吃多了,有些不消化。”

“那好,一個人小心點,記得早點回來吃水果。”

陳墨沒有紮頭發,一頭秀發隨意披散著,夜裏的風輕柔的拂過她耳畔。她站在路口,伸手招了一輛出租車。

“師傅,去一個叫群仙居的地方。”

“姑娘,你是不是記錯了,怎的要去那種地方?”司機師傅頗為詫異地問道。

那種地方,那種地方會是什麽地方,陳墨心裏有些嘀咕,但還是讓司機開車了,宋淩風廝混的地方,用腳趾頭想也不會是什麽好地方,司機師傅說的肯定是毋庸置疑,可是她陳墨也不是膽小的人,沒去過的地方,還是願意去上一去,一睹真容,這不,上午剛剛去了炸雞店,滋味還不錯。

陳墨到了群仙居門口的時候,便覺得有些不對勁了,整個地方都在地下,哪裏是什麽群仙居,要是,住的也只能是土地公土地婆。陳墨沿著臺階一直往下,中間還被攔了一回,她說出宋淩風的名字才有人帶她進去。這都什麽地方,簡直魚龍混雜。她這才明白,群仙居可能只是一個代號,這裏分明就是一個巨大的地下酒吧。

陳墨穿過擁擠的人群,終於見到了宋淩風,那個人癱軟在沙發上,像一堆爛泥,這應該就是傳說中的爛泥扶不上墻了。陳墨在心裏暗下決心,呵,不要以為她不會打小報告,這件事情她說定了。

“陳小姐,您終於來了。”

說話的應該就是電話裏那個聲音好聽的女人 ,沒想到她還很年輕漂亮。

“你是……”

“宋先生讓我在這裏等您來接他回去。”高疏月的臉上是一貫習以為常的微笑,這種看起來極具親切感的微笑,卻讓陳墨覺得疏離而不敢靠近。

那個女人讓人扶著宋淩風到了外面,那家夥還和剛剛一樣一副爛泥狀,陳墨用手戳了戳他的臉,沒什麽反應,陳墨心裏好奇這是喝了多少酒才會醉成這個樣子。

陳墨又招了一輛出租車,把宋淩風隨意塞進了車子裏,自己坐在旁邊,膝蓋上搭著他的外套,她正安靜地思考著,下了車要怎麽把他給弄回去,就算只是一小段路,恐怕她也是不行的,而且回去了要怎麽和丁阿姨解釋,出去散了個步就把醉酒的宋淩風帶了回來,路上撿的?不可信。附近偶遇的,嗯,這個解釋好像還不錯陳墨滿意地點了點頭,至於為什麽醉酒,以宋淩風的本事,理由應該可以編出一籮筐。

好在那個地方不算遠,車子開了十幾分鐘也就回來了,停在了別墅對面的公園那裏,陳墨拖著醉醺醺的宋淩風,踉踉蹌蹌地下了車,心裏抱怨著,這個人怎麽會這麽重啊。

陳墨掙紮著走了兩步,便氣喘籲籲,身上便沒了力氣。只得挪到旁邊的長椅上坐了下來。算了,還是回去叫人吧,都到這裏了,不會有人知道宋淩風去過群仙居。

陳墨站了起來,把宋淩風往長椅左邊拖了點,正好可以靠在扶手上面。

“你就在這裏乖乖地呆一會啊,我回去叫人。”陳墨胡亂交代了一通,也不知道這家夥能不能聽見她講話的聲音。

陳墨揉了揉胳膊,轉身欲走,沒想到醉鬼突然會說話了。

“餵,你要去哪裏?”

陳墨還沒反應過來,整個人被扯進了他懷裏。

“你打算把我一個人丟在這裏是不是?”

“宋淩風!你是不是在發酒瘋?”陳墨詫異地望著他的眼睛說道,有那麽一瞬間她竟然忘記了應該推開他。

“我是不是發酒瘋,你馬上就知道了。”

宋淩風低下頭,吻上了陳墨的嘴唇,不顧陳墨的掙紮,將陳墨的兩只手腕緊緊地攥在了手裏,另一只手扶在陳墨的後腦勺下面,這女人沒什麽力氣,想要制服她並不費功夫。

“陳墨,我喜歡你,不想再等待,不想錯過你。”

宋淩風吻了許久,終於松了口,腦子裏想的本來應該是告白賠罪的話,結果出口卻是,“陳墨,你是不是從來沒有和男人接過吻?”

懷裏的女人臉頰緋紅,唇瓣上盡是誘人的粉紅,她的身體在輕輕顫抖,宋淩風想是不是剛剛太突然,嚇到她了,不過其實他也是借酒壯膽。

氣氛好像有點不對,宋淩風在心裏暗自琢磨著。懷裏的女人沒有再掙紮而是伸出手環住了他的脖子,嘴唇一點一點湊上來,這女人想幹什麽。

陳墨的唇碰上了他的,令人貪戀的溫熱。女人伸出舌頭,小心翼翼的想要撬開他的牙關,可試了幾次也沒有成功。宋淩風腦子一熱,張開了嘴,順從地坐在那裏,沒了動作,他很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也可以說,他很享受。可是沒想到下一秒陳墨的唇就離開了,望著他的眼裏盡是憤怒,這女人竟然也有不耐煩的時候,還真是稀奇。

“宋淩風,我是從沒和男人接過吻,你接過是麽?”陳墨話裏的嘲諷語氣,就算對方是個醉酒的人也能聽的清楚明白,何況面前這個

一番掙紮之後陳墨掉到了地上,她下意識手掌撐地,小石子割破手的疼痛隱隱約約,陳墨低頭看看掌心,還好,只是擦破點皮,血絲沿著手掌的紋路滲出來。

宋淩風見狀想拉她起來,陳墨掰開了他的手,又擡腳使勁踢到他的小腿上,這才扭頭一個人走回去了。反正他也不知真的喝醉了,反正是在騙人,反正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戲弄她。

宋淩風是個怎樣的人,他自己也不清楚,他就靠在那裏,看著她跌跌撞撞地跑過馬路,看著她的身影一點點變小,直到消失在轉角的樹叢那裏。今晚酒是真的喝多了,他覺得胃疼,頭也疼。

陳墨只是想試一試,她不相信自己也接吻也不會,可是她失敗了。這方面的事就算她從來沒接觸過,可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麽,而且親嘴也不會懷孕,她不是保守的人,她生氣是因為被人嘲笑了,還是像宋淩風這樣為她所不齒的人。

宋淩風解開襯衣上方的扣子,吹了會涼風,覺得身上的燥熱稍微散去了一點,說來也怪,他根本沒有辦法解釋自己剛才沖動的行為,難道他會對一個剛認識沒多久的女人有了心思,一見鐘情麽?好不矯情。但轉念一想,從第一次見到她,到如今也過去有一段日子了,畢竟時間從冬季走到了夏季。

宋淩風撿起慌亂中掉在地上的外套,抖了抖灰,餘光一瞥突然瞅見了褲管上的鞋印子,他低頭,沒事人一樣輕輕撣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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