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給他寫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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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有隔閡的,但是音樂沒有,無論是古人的宮商角徵羽還是外國的五線譜蝌蚪,音樂總是承載著人類最普遍的情感,只要用心,就能夠感受到。
忽視掉他的歌詞,僅僅只聆聽他的聲音,已經足以讓人沈迷和陶醉。
整個錄制廳沈默了許久…
展鵬冷哼了一聲,不以為意,對於一個從小學習音樂的專業人士而言,林希這種隨性而至的唱法,毫無技巧,根本就是野路子,不值一提。
幾位評委紛紛點頭,都對林希表示了讚同和誇獎,林希依舊是他那副招牌表情,也就是沒有表情,無論是讚賞還是批評,他都沒什麽特別的表示。
然而這時候李懸放下筆,終於擡頭看向林希,說道:“還不夠好。”
???
所有人都微微抽了一口氣。
在場的人都聽得出來,林希的這首歌,已經完爆了前面的所有歌曲,甚至包括展鵬的那首《露珠》,而李懸卻說,還不夠好?
果然是金牌制作,要求太高了吧!
展鵬臉上露出了一絲自得的微笑,果然,她還是聽得出來,林希和自己根本是不在同一個檔次的。
林希對李懸的話也顯出了微微的詫異,不過他並沒有多說什麽,轉身走下了舞臺,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林希拎著盒飯從電梯裏出來,就看到李懸站在走廊邊,似乎已經等候多時了。
他直接從她身邊走過,不作理會。
在兩個人擦身而過的瞬間,李懸淡淡說道:“只聽得表揚,聽不得批評?”
“如果是某人為了引起我的註意,故意找茬,倒是不用這麽麻煩。”他轉過身來逼近了李懸,將她壓迫在墻邊:“你運氣不錯,我現在是空窗期,只要你開口,不會被拒絕。”
這家夥!
李懸立刻往邊上挪了幾步,和他保持距離。
林希嘴角揚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目光輕薄地看著她。
“你的自戀程度跟你的音樂天賦,很成正比。”李懸咬著牙說道。
林希無妨地笑了笑,掏了根煙放在嘴裏叼著,然後拿出房卡貼在感應器上,打開了房間門,就在他正要關門的時候,幾張紙突然從門縫裏插.進來。
“又想幹什麽?”林希有些不耐煩了:“都跟你說了,我不需要你的幫助。”
李懸從門縫裏探了個腦袋進來:“我都看到了,你之前拿著我的名片,不是也猶豫過嗎?號碼都撥出去了,為什麽不給我打電話,你在擔心什麽?或者說…你在害怕什麽?”
“你這人,好煩呀!”林希翻了個白眼,抱著手靠在墻邊。
“你不能因為過去別人沒有幫過你,就拒絕所有人,所有擺在眼前的機會。”
林希突然握住她的手腕,直接將她拉進屋內重重地按在墻上,聲音低沈有力,聲音裏隱隱含著怒意:“你自以為很了解我?”
“總要試試啊。”她的聲音很平靜,氣息卻有些紊亂,心臟撲通撲通跳個沒完沒了。
“為什麽?”他沒有放開她,反而以一種更具壓迫力的姿勢,將她壓在墻面,將那張美得讓人窒息的臉龐湊過來,呼吸近在咫尺。
這都什麽事兒啊!
“你放開我先!”李懸在圈內也算是有點身份的人,被這個新人這樣子調戲,算什麽事兒!
林希松開了她的手,卻沒有放她走的意思,雙手撐著墻面,將她禁錮在手臂中間,然後貼著她的臉,耐心地看著她:“說吧。”
所以和他非要這樣子才能夠好好說話是吧!
“你不相信我,不過是因為我對你別無所求,其實不是這樣,我想幫你,不可能沒有要求,我看中了你能成為華語樂壇最亮了一顆星,所以願意幫你,當然你也有足夠的本事能成就我的野心和未來。”她看著他的眼睛,認真地說道:“你有才華,我有資源,我們之間能夠合作的話,就是win-win,雙贏的局面。”
林希默然地聽著她的話,良久,嘴角揚了揚,淺笑了一聲,沒有人會無條件地對你好,這個社會他媽就是這樣,人與人之間,只有相互利用,才能建立起更加牢固的關系。
林希沒有回答她的話,目光下移,落到了李懸的右手:“拿的是什麽?”
“哦,這個…”李懸突然有些不好意思:“我給你…寫的歌。”
林希微微一怔,她給他…寫歌了?
“我還沒答應你吶。”他的態度不再像之前那樣咄咄逼人,語氣柔和了很多,皺著眉頭看著她,突然有些琢磨不透這個女人。
李懸將手稿放到了桌上,不理會他的話,而是自顧自地說道:“你今天唱的那首歌,很好,但是還不夠,初賽是你第一次在登臺亮相,電視機對面坐的都是你的潛在粉絲,曲目絕對不能輕率,必須要選一首能夠最大地發揮你唱功的歌曲,一開口就要牢牢揪住觀眾的耳朵。我給你寫的這首,很好聽的,想試試嗎?”
“我還沒答應你吶!”林希忍不住再度強調。
“那你就答應一下會死啊!”李懸也受不了放大了音量沖他吼了一聲:“會不會好好做人,就沒見過你這麽臭屁的家夥!”
發飆的結果就是,她又被趕出去了。
李懸看著重重關上的房間門,跺了跺腳,這個男人…真是太沒禮貌了!她出道這麽多年,還沒有被人接二連三地趕出房間過。
關上門,林希走到桌邊拿起那幾張稿紙,上面全是手畫的五線譜,看得出來,還留存著用橡皮擦過很多次的痕跡,反覆修改過很多遍的…給他寫的歌。
他試著哼唱了一下,調子很舒緩,的確,如她所說,真的很好聽。
這是一首情歌,名叫《初戀》,旋律婉轉悠揚,淺斟低唱,需要濃郁的情緒,能夠把一個男人心底的深情全部挖掘出來。
畢竟電視機前面女觀眾居多,深情的男人,是最能夠緊緊揪住各個年齡段的女性的心,看得出來,這首歌,李懸是花了很大的心思,要為他吸納粉絲,打好開局的第一戰。
他將稿子重新整齊理好,扔在了桌上,轉身看向窗外,華燈初上,一片璀璨霓虹。
那年林希七歲,在繁華熱鬧的商業中心跟母親走散,後來一個慈眉善目的阿姨說要帶他去找媽媽,他就跟著她上了一輛銀色的面包車。
車門一關,再度睜開雙眼,窗外的高樓大廈已經被狂風呼嘯飛沙走石的西北大山所取代。
買他的那戶人家姓胡,在荒僻貧窮與世隔絕的洪溝灣,還算是家境稍好的一家,至少,一個月能吃得上一頓豬肉。家裏主事的男人叫胡大鵬,身體健壯但總是彎腰駝背,看上去死氣沈沈,他的女人叫金花,在往上還有兩位老人。
胡大鵬年紀不過三十,彎腰駝背的緣故,就是因為生不出娃來,在村裏經常讓人背後戳脊梁骨,你一下我一下,戳著戳著,就把一個挺拔健碩的小夥子給戳成了駝背。
金花倒是能生養,因為她年輕的時候懷過,讓她懷孕的男人出了山,進了城,就再也沒有了音訊。娃不過周歲就死了,鄰村的胡大鵬看上了她,便將她娶回家,到現在七八年過去了,肚子裏卻一點兒動靜都沒有,她生過娃,這在過去是何等羞於啟齒的事,現在竟被她時時刻刻掛在嘴皮子上念叨著:“大家都曉得的,我這片地是能結果子的好地,是種子不好使,不是我的地不好啊!”
她越說,胡大鵬的背越是彎了下來…
終於,胡家的兩位老人,決定給胡大鵬買個娃,買個男娃。
四萬八千塊,他們家掏空家底的全部積蓄,從一個經常來山裏做生意的女人手裏,買了個模樣俊生的小男娃,雖然年齡可能有點大,但是他們相信,只要帶帶,總能帶熟。
胡大鵬得了這麽個俊得像從畫裏走出來的兒子,高興得晚上覺都不睡了,更加奮力地在金花身上耕耘著,證明他也是個男人。無數個驚恐的夜晚,林希一個人蜷縮在陌生的房間裏,聽著鄰屋男人的低喘和女人的尖叫,瑟瑟發抖。
一家四口,圍著這麽一個乖兒子轉,怕兒子吃不來粗面饃饃,還專門去鎮上打了細白面回來,給他做白面饃饃吃。
結果那白面饃饃只被林希咬了一口,就扔出了十米八仗遠,嘴裏嚼的那一塊也被吐了出去。
“難吃!我不吃!”男孩的哭聲震耳欲聾:“我要回家!我要媽媽!”半個山都能聽得見他的鬼哭狼嚎。
一個如此孱弱瘦小的生命,怎麽會爆發出那樣驚人的力量呢?
胡大鵬心疼糧食,一巴掌呼扇過去,將男孩打得仆倒在地,半邊臉紅腫了起來,胡大鵬宛如一個□□的暴君,氣呼呼地說道:“你要往哪回!俺就是你爸,這是你媽,這是你姥,這裏就是你的家!”
金花心疼孩子,又給他做了臘肉湯面皮,這個並不富裕的農村家庭,傾盡所有地對他好,把過年才能吃到的肥肉端到男孩面前,盡可能地討好和收買他的心。
然而林希只是看了一眼湯面上的油末花子,就惡心得簡直要吐了。胡家不可能想象得到,這個從城裏來的孩子,生於一個何等富裕優越的家庭,過去吃的縱然不是頓頓山珍海味,但是至少是精心調配的營養細食。他們也絕對想象不到,同樣是活在這個世界上,不一樣的人卻有不一樣的活法。
所以他們根本不可能理解,那些只有過年過節才能吃到的肥肉,林希卻看也不想多看一眼。
一只從城裏飛來的漂亮金絲小鳥兒,就這樣翻來覆去折磨著這個貧窮的農村家庭的單調貧乏的神經。
直到半年之後,金花的肚子,終於有了動靜,又是一年春去秋來,她生了個大胖兒子,從此以後,林希的生活,從地獄直接墜落到了煉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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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視掉他的歌詞,僅僅只聆聽他的聲音,已經足以讓人沈迷和陶醉。
整個錄制廳沈默了許久…
展鵬冷哼了一聲,不以為意,對於一個從小學習音樂的專業人士而言,林希這種隨性而至的唱法,毫無技巧,根本就是野路子,不值一提。
幾位評委紛紛點頭,都對林希表示了讚同和誇獎,林希依舊是他那副招牌表情,也就是沒有表情,無論是讚賞還是批評,他都沒什麽特別的表示。
然而這時候李懸放下筆,終於擡頭看向林希,說道:“還不夠好。”
???
所有人都微微抽了一口氣。
在場的人都聽得出來,林希的這首歌,已經完爆了前面的所有歌曲,甚至包括展鵬的那首《露珠》,而李懸卻說,還不夠好?
果然是金牌制作,要求太高了吧!
展鵬臉上露出了一絲自得的微笑,果然,她還是聽得出來,林希和自己根本是不在同一個檔次的。
林希對李懸的話也顯出了微微的詫異,不過他並沒有多說什麽,轉身走下了舞臺,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林希拎著盒飯從電梯裏出來,就看到李懸站在走廊邊,似乎已經等候多時了。
他直接從她身邊走過,不作理會。
在兩個人擦身而過的瞬間,李懸淡淡說道:“只聽得表揚,聽不得批評?”
“如果是某人為了引起我的註意,故意找茬,倒是不用這麽麻煩。”他轉過身來逼近了李懸,將她壓迫在墻邊:“你運氣不錯,我現在是空窗期,只要你開口,不會被拒絕。”
這家夥!
李懸立刻往邊上挪了幾步,和他保持距離。
林希嘴角揚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目光輕薄地看著她。
“你的自戀程度跟你的音樂天賦,很成正比。”李懸咬著牙說道。
林希無妨地笑了笑,掏了根煙放在嘴裏叼著,然後拿出房卡貼在感應器上,打開了房間門,就在他正要關門的時候,幾張紙突然從門縫裏插.進來。
“又想幹什麽?”林希有些不耐煩了:“都跟你說了,我不需要你的幫助。”
李懸從門縫裏探了個腦袋進來:“我都看到了,你之前拿著我的名片,不是也猶豫過嗎?號碼都撥出去了,為什麽不給我打電話,你在擔心什麽?或者說…你在害怕什麽?”
“你這人,好煩呀!”林希翻了個白眼,抱著手靠在墻邊。
“你不能因為過去別人沒有幫過你,就拒絕所有人,所有擺在眼前的機會。”
林希突然握住她的手腕,直接將她拉進屋內重重地按在墻上,聲音低沈有力,聲音裏隱隱含著怒意:“你自以為很了解我?”
“總要試試啊。”她的聲音很平靜,氣息卻有些紊亂,心臟撲通撲通跳個沒完沒了。
“為什麽?”他沒有放開她,反而以一種更具壓迫力的姿勢,將她壓在墻面,將那張美得讓人窒息的臉龐湊過來,呼吸近在咫尺。
這都什麽事兒啊!
“你放開我先!”李懸在圈內也算是有點身份的人,被這個新人這樣子調戲,算什麽事兒!
林希松開了她的手,卻沒有放她走的意思,雙手撐著墻面,將她禁錮在手臂中間,然後貼著她的臉,耐心地看著她:“說吧。”
所以和他非要這樣子才能夠好好說話是吧!
“你不相信我,不過是因為我對你別無所求,其實不是這樣,我想幫你,不可能沒有要求,我看中了你能成為華語樂壇最亮了一顆星,所以願意幫你,當然你也有足夠的本事能成就我的野心和未來。”她看著他的眼睛,認真地說道:“你有才華,我有資源,我們之間能夠合作的話,就是win-win,雙贏的局面。”
林希默然地聽著她的話,良久,嘴角揚了揚,淺笑了一聲,沒有人會無條件地對你好,這個社會他媽就是這樣,人與人之間,只有相互利用,才能建立起更加牢固的關系。
林希沒有回答她的話,目光下移,落到了李懸的右手:“拿的是什麽?”
“哦,這個…”李懸突然有些不好意思:“我給你…寫的歌。”
林希微微一怔,她給他…寫歌了?
“我還沒答應你吶。”他的態度不再像之前那樣咄咄逼人,語氣柔和了很多,皺著眉頭看著她,突然有些琢磨不透這個女人。
李懸將手稿放到了桌上,不理會他的話,而是自顧自地說道:“你今天唱的那首歌,很好,但是還不夠,初賽是你第一次在登臺亮相,電視機對面坐的都是你的潛在粉絲,曲目絕對不能輕率,必須要選一首能夠最大地發揮你唱功的歌曲,一開口就要牢牢揪住觀眾的耳朵。我給你寫的這首,很好聽的,想試試嗎?”
“我還沒答應你吶!”林希忍不住再度強調。
“那你就答應一下會死啊!”李懸也受不了放大了音量沖他吼了一聲:“會不會好好做人,就沒見過你這麽臭屁的家夥!”
發飆的結果就是,她又被趕出去了。
李懸看著重重關上的房間門,跺了跺腳,這個男人…真是太沒禮貌了!她出道這麽多年,還沒有被人接二連三地趕出房間過。
關上門,林希走到桌邊拿起那幾張稿紙,上面全是手畫的五線譜,看得出來,還留存著用橡皮擦過很多次的痕跡,反覆修改過很多遍的…給他寫的歌。
他試著哼唱了一下,調子很舒緩,的確,如她所說,真的很好聽。
這是一首情歌,名叫《初戀》,旋律婉轉悠揚,淺斟低唱,需要濃郁的情緒,能夠把一個男人心底的深情全部挖掘出來。
畢竟電視機前面女觀眾居多,深情的男人,是最能夠緊緊揪住各個年齡段的女性的心,看得出來,這首歌,李懸是花了很大的心思,要為他吸納粉絲,打好開局的第一戰。
他將稿子重新整齊理好,扔在了桌上,轉身看向窗外,華燈初上,一片璀璨霓虹。
那年林希七歲,在繁華熱鬧的商業中心跟母親走散,後來一個慈眉善目的阿姨說要帶他去找媽媽,他就跟著她上了一輛銀色的面包車。
車門一關,再度睜開雙眼,窗外的高樓大廈已經被狂風呼嘯飛沙走石的西北大山所取代。
買他的那戶人家姓胡,在荒僻貧窮與世隔絕的洪溝灣,還算是家境稍好的一家,至少,一個月能吃得上一頓豬肉。家裏主事的男人叫胡大鵬,身體健壯但總是彎腰駝背,看上去死氣沈沈,他的女人叫金花,在往上還有兩位老人。
胡大鵬年紀不過三十,彎腰駝背的緣故,就是因為生不出娃來,在村裏經常讓人背後戳脊梁骨,你一下我一下,戳著戳著,就把一個挺拔健碩的小夥子給戳成了駝背。
金花倒是能生養,因為她年輕的時候懷過,讓她懷孕的男人出了山,進了城,就再也沒有了音訊。娃不過周歲就死了,鄰村的胡大鵬看上了她,便將她娶回家,到現在七八年過去了,肚子裏卻一點兒動靜都沒有,她生過娃,這在過去是何等羞於啟齒的事,現在竟被她時時刻刻掛在嘴皮子上念叨著:“大家都曉得的,我這片地是能結果子的好地,是種子不好使,不是我的地不好啊!”
她越說,胡大鵬的背越是彎了下來…
終於,胡家的兩位老人,決定給胡大鵬買個娃,買個男娃。
四萬八千塊,他們家掏空家底的全部積蓄,從一個經常來山裏做生意的女人手裏,買了個模樣俊生的小男娃,雖然年齡可能有點大,但是他們相信,只要帶帶,總能帶熟。
胡大鵬得了這麽個俊得像從畫裏走出來的兒子,高興得晚上覺都不睡了,更加奮力地在金花身上耕耘著,證明他也是個男人。無數個驚恐的夜晚,林希一個人蜷縮在陌生的房間裏,聽著鄰屋男人的低喘和女人的尖叫,瑟瑟發抖。
一家四口,圍著這麽一個乖兒子轉,怕兒子吃不來粗面饃饃,還專門去鎮上打了細白面回來,給他做白面饃饃吃。
結果那白面饃饃只被林希咬了一口,就扔出了十米八仗遠,嘴裏嚼的那一塊也被吐了出去。
“難吃!我不吃!”男孩的哭聲震耳欲聾:“我要回家!我要媽媽!”半個山都能聽得見他的鬼哭狼嚎。
一個如此孱弱瘦小的生命,怎麽會爆發出那樣驚人的力量呢?
胡大鵬心疼糧食,一巴掌呼扇過去,將男孩打得仆倒在地,半邊臉紅腫了起來,胡大鵬宛如一個□□的暴君,氣呼呼地說道:“你要往哪回!俺就是你爸,這是你媽,這是你姥,這裏就是你的家!”
金花心疼孩子,又給他做了臘肉湯面皮,這個並不富裕的農村家庭,傾盡所有地對他好,把過年才能吃到的肥肉端到男孩面前,盡可能地討好和收買他的心。
然而林希只是看了一眼湯面上的油末花子,就惡心得簡直要吐了。胡家不可能想象得到,這個從城裏來的孩子,生於一個何等富裕優越的家庭,過去吃的縱然不是頓頓山珍海味,但是至少是精心調配的營養細食。他們也絕對想象不到,同樣是活在這個世界上,不一樣的人卻有不一樣的活法。
所以他們根本不可能理解,那些只有過年過節才能吃到的肥肉,林希卻看也不想多看一眼。
一只從城裏飛來的漂亮金絲小鳥兒,就這樣翻來覆去折磨著這個貧窮的農村家庭的單調貧乏的神經。
直到半年之後,金花的肚子,終於有了動靜,又是一年春去秋來,她生了個大胖兒子,從此以後,林希的生活,從地獄直接墜落到了煉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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