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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綜合條文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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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力。

當年年底,帝國海軍就下達了第二批六十艘的訂單。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3948噸,滿載排水量:4872噸;總長:124米,型寬:13.5米,吃水:4.6米;定員:372人。

鍋爐:4臺七十三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三年型蒸汽輪機,功率:8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36節,續航力:6000海裏/14節。

主炮:8門七十一年型130毫米/L50型艦炮(4×2),魚類:2座五聯裝550毫米魚雷發射器(備雷20條)。

相對而言,第二批花級的改進並不是很大。

主要就是增設了油艙,提高了續航力。另外,對彈藥艙與魚雷艙的結構做了調整,提高了抗打擊能力。

外形上,兩批花級基本上沒有區別,所以很難辨認。

另外,第一批花級在受傷維修的時候,都按照第二批的標準做了改進。

當時,武漢造船廠等十家造船廠還改進了建造工藝,比如部分采用了焊接艦體,而不是以前的鉚接工藝。這樣一來,建造速度大大提高。

在建造第一批花級驅逐艦的時候,平均船臺周期為五個月,舾裝周期為四個月。到了第二批的時候,平均船臺周期縮短到了四個月,舾裝周期縮短到了一百一十天。也就是說,只需要不到八個月的時間就能建成一艘驅逐艦。這個速度,在平時是難以想像的,可是在戰時卻顯得不夠快!

七十五年(43年)一月,隨著第二批花級開工建造,帝國海軍又急不可待的下達了第三批六十艘的訂單,同時要求武漢造船廠在不大量改動艦體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驅逐艦的戰鬥力,特別是火力!

這下造船廠的工程師就有點頭大了,提高火力只有兩個辦法,一是增加火炮數量,二是改用更大口徑的主炮。

當時,花級在設計時就留下了增加主炮數量的餘地,可是海軍要求不大範圍改動艦體。

最後工程師決定分兩條路走,一是開發三聯裝130毫米緊湊型艦炮炮塔,二是準備采用150毫米艦炮。

因為緊湊型炮塔首先研制成功,所以第三批花級驅逐艦沒有采用更大口徑的艦炮。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3980噸,滿載排水量:4928噸;總長:124米,型寬:13.5米,吃水:4.7米;定員:376人。

鍋爐:4臺七十三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三年型蒸汽輪機,功率:8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36節,續航力:5500海裏/14節。

主炮:12門七十一年型130毫米/L50型艦炮(4×3),魚類:2座五聯裝550毫米魚雷發射器(備雷20條)。

三聯裝緊湊炮塔是在不降低單門火炮射速的情況下,盡量減少占用的甲板面積與艦體內的空間。當然,實際情況肯定不可能完全與雙聯裝炮塔一樣,其上艦之後,仍然擠占了不少的艦體空間。

如此一來,第三批花級驅逐艦的續航力比第二批有所降低。

最難能可貴的是,武漢造船廠在改進設計的時候,盡量控制住了驅逐艦的排水量,沒有使其速度性能有所降低。

後來,部分第一批與第二批的花級驅逐艦也做了相應的改進。

因為第三批花級驅逐艦的戰鬥力極為強大,甚至能夠與英國海軍的一些輕巡洋艦媲美,所以當十家造船廠的新船臺完工之後,海軍立即追加了六十艘訂單,使第三批花級驅逐艦的建造數量達到了驚人的一百二十艘!

到七十六年(44年)年六月的時候,第二批花級的建造工作全部完成。此時,海軍提出了建造第四批花級驅逐艦的要求,只是沒有立即下達訂單,而是要武漢造船廠首先完成改進設計,而一個主要改進就是使用在第三批上放棄了的150毫米艦炮!

當時,帝國海軍已經決定將通用巡洋艦的主炮口徑提高到175毫米,因此驅逐艦的艦炮口徑也要做相應提高,才能滿足未來海戰的要求。

這次,武漢造船廠的動作更迅速,因為在改進第三批花級驅逐艦的時候,就考慮到采用150毫米艦炮。在海軍提出改進要求的時候,雙聯裝150毫米艦炮炮塔的研制工作已經完成,其占用的甲板面積與艦體空間與三聯裝130毫米艦炮炮塔基本上一樣,所以幾乎不用改進艦體。

七十六年(44年)年底,海軍下達了第四批六十艘的訂單。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4050噸,滿載排水量:4978噸;總長:124米,型寬:13.5米,吃水:4.8米;定員:376人。

鍋爐:4臺七十三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三年型蒸汽輪機,功率:8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35節,續航力:5000海裏/14節。

主炮:8門七十五年型150毫米/L52型艦炮(4×2),魚類:2座五聯裝550毫米魚雷發射器(備雷20條)。

雖然150毫米艦炮的射速比130毫米艦炮低得多,但是其炮彈更重,所以第四批花級驅逐艦的彈藥投擲能力比第三批提高了很多。後來,一些沒有按照第三批標準改進的第一批與第二批花級驅逐艦按照第四批的標準做了改進。

另外,因為150毫米艦炮更重更大,所以排水量有所增加,續航力有所降低,最高航速也比之前的三批降低了一節。只是,這個影響並不是很大,畢竟在絕大部分時候,驅逐艦不需要太大的續航力,也很難在戰場上達到最高航速。

到七十七年(45年)的時候,交戰各國的驅逐艦都逐步走向了大型化,因此海軍對花級驅逐艦的要求再次底稿。這次,海軍要求花級不但得提高火力密度,還要考慮采用海軍剛剛獲得的650毫米重型魚雷!

這下,武漢造船廠的工程師有點頭痛了。

提高火力的問題還不嚴重,因為早已考慮到海軍有這樣的要求,所以武漢造船廠早就與軍械工廠聯系,讓軍械工廠將150毫米艦炮的射速提高百分之三十以上。而實際結果是,七十七年型150毫米艦炮的射速比七十五年型提高了百分之五十,而且緊湊型的研制工作也非常順利。

最大的問題就是使用重型魚雷,這必須對戰艦上的魚雷發射器與魚雷艙都做相應的修改,從而導致對艦體進行大範圍修改。

萬幸的是,此時帝國海軍對驅逐艦的續航力已經不再那麽重視,在有足夠多的補給艦的情況下,驅逐艦的續航力短一點也不是大的問題。所以,武漢造船廠決定繼續壓縮油艙的數量,從而騰出更多的空間來裝備重型魚雷!

七十七年(45年)年底,海軍下達了第五批六十艘的訂單。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4275噸,滿載排水量:5045噸;總長:124米,型寬:13.5米,吃水:4.9米;定員:376人。

鍋爐:4臺七十三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三年型蒸汽輪機,功率:8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34.5節,續航力:3500海裏/14節。

主炮:8門七十七年型150毫米/L55型艦炮(4×2),魚類:2座五聯裝650毫米魚雷發射器(備雷20條)。

最後,因為戰爭即將結束,帝國海軍取消了四十艘的訂單,並且將四艘完工量不到百分之八十的花級驅逐艦全部拆解,最終第五批花級只建成了十六艘。

另外,原本準備按照第五批標準進行改進的三十多艘花級驅逐艦也都取消了改進計劃。

最終,這種設計得極為成功的驅逐艦在大戰期間建造了足足316艘,成為了整個戰爭期間,全世界範圍內建造數量最多的驅逐艦,同時也是建造數量最多的主要戰艦!

戰後,大量花級驅逐艦繼續在帝國海軍服役,並且分批進行了現代化改裝。

同時,帝國海軍還將大量花級驅逐艦出售給了同盟國,或者友好國家。在很多國家,花級驅逐艦一直服役到公元二十一世紀,並且在其五十多年的服役期間內進行了數次大規模改進,很多花級驅逐艦甚至看不到剛建成時的樣子了!

由此可見,花級驅逐艦的基礎設計確實極為成功,甚至可以說非常超前。

作為除風級之外,帝國海軍在大戰期間建造的唯一一級驅逐艦,花級幾乎出現在了每一個戰場上,並且在大戰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戰爭期間,一共有七十八艘花級驅逐艦戰沈或者戰毀。

同時,花級驅逐艦在戰爭中一共擊沈了1872艘各類艦船,其中戰艦418艘,總噸位達到了1721萬噸!

一共有187艘花級驅逐艦榮獲集體榮譽勳章。

有63名花級驅逐艦的艦長榮獲個人榮譽勳章,1635名艦員榮獲了個人榮譽勳章。

另外,在花級驅逐艦的艦長中,有41人在戰爭期間或者戰後晉升為將領,另外還有28名艦員在戰後晉升為帝國海軍將領。

與其他戰艦不同的是,花級幾乎擔負了帝國海軍在戰爭期間所有由驅逐艦擔負的任務。

從這個角度看,即便用任何語言也難以形容花級驅逐艦在帝國海軍中的重要性,也無法形容其在戰爭期間做出的重大貢獻!

有一點也許能夠說明花級的重要性。該級驅逐艦的總設計師郭純明是除汪華華之外,唯一一個榮獲了“帝國皇室榮譽勳章”的船舶工程師!

貼身護衛——功臣級通用巡洋艦

羅守義號,周世文號,吳顯忠號,王博號,張翰譽號,柏水均號,呂伯方號,葛濤號,鄧叁強號,柳文彪號,高惠仲號,房芝山號,解恭號,蔡輝號,蔔忠一號,史笛文號,屈輔通號,狄耿號,繆之山號,吉元朗號,洪波號,應溯琿號,粟軍號,黃寅宏號,翁仲明號,糜素芳號,全元新號,仇滿軍號,寧鄴號,谷定文號,甘興平號,曲志遠號,薛定顎號,榮翔號,管山中號,荀卿號,車泰賢號,班維號,左壽卿號,盧申谷號,賈致清號,萬福號,林盛平號,阮凱號,童江號,項文龍號,姚石壘號,蔣日晟號,成鼎號,丁兆龍號,劉義聞號,藺仲興號,石達號,裘伯恩號,段子龍號,景奎號,殷正號,卞萬康號,齊魯號,雷景明號。

因為該級巡洋艦都用帝國海軍歷史上獲得過“帝國海軍榮譽勳章”,“帝國榮譽勳章”,“帝國議政院榮譽勳章”與“帝國皇室榮譽勳章”的巡洋艦艦長的名字命名,所以該級巡洋艦被稱為“功臣”級。

功臣級是帝國海軍第一種在設計階段就提出了“通用”要求的巡洋艦,所以被歸為通用巡洋艦,而不是《華盛頓海軍軍備條約》中所定義的輕巡洋艦。

其初始設計在戰爭爆發前就開始了。只是,最初的時候,功臣級是按照重巡洋艦的標準進行設計的。隨後,帝國海軍認為完全沒有必要在建造大型巡洋艦與輕巡洋艦之後,再建造重巡洋艦。因此,設計工作在六十八年(36年)年底就被叫停,並且一下就耽擱了足足兩年的時間。

七十年(38年)的十月,隨著戰爭迫近,帝國海軍感受到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根據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經驗,帝國海軍知道,戰爭期間,除了保證主力艦(戰列艦)的優勢之外,海軍最需要的就是巡洋艦,特別是那些能夠伴隨主力艦作戰,又能獨立應付小規模海戰,並且能夠為陸戰隊提供支援的輕巡洋艦。

事實也確實如此,戰爭期間,巡洋艦是應用最為廣泛的戰艦,其使用強度與使用範圍都超過了戰列艦。另外,根據所執行的任務,巡洋艦必然出現兩極分化,一是以“海龍”級為代表的,專門在遠洋執行破交作戰任務,打擊敵方後勤保障線,以及海運航線的大型巡洋艦,另外就是以“漢江”級為代表的,主要伴隨主力艦作戰,並且在必要的時候承擔低強度海戰任務,能夠為陸戰隊提供強大炮火支援的輕巡洋艦。

只是,隨著作戰使用範圍越來越廣,就不再是原來意義上的“輕巡洋艦”了。

不說別的,如果要讓輕巡洋艦承擔低強度海戰的任務,其主要的對手就是敵人的巡洋艦(包括重巡洋艦),因此其防護與生存能力必須提高。另外,大部分低烈度海戰的持續時間都比較長,有的甚至長達幾個月(圍繞著瓜島的低烈度海戰打了一年半),因此輕巡洋艦需要有足夠的持續作戰能力,這就要求其自給能力相當強,另外其各種主要設備(火炮、動力設備等)必須具備在戰區進行維修與更換的能力。

再比如,輕巡洋艦在為陸戰隊提供炮火支援的時候,作戰壓力通常比較大(在攻打九州島的時候,為第13艦隊補充的幾艘輕巡洋艦連續幾個月沒有下火線,一直在海上活動),彈藥投擲量往往非常驚人(瓜島爭奪戰中,鄭恩博指揮的第32艦隊的四艘輕巡洋艦創造了在一天之內投擲二千四百噸彈藥的紀錄),因此輕巡洋艦在補給速度上必須要盡量提高,以縮短補給時間。

毫無疑問,帝國海軍在戰爭爆發前建造的輕巡洋艦都不具備所有的能力。

經過全面評估之後,帝國海軍發現,按照條約標準建造的輕巡洋艦幾乎不可能達到所有的戰術要求。顯然,要想讓巡洋艦的戰鬥力有多突破,就必須放棄條約標準,再根據實戰需求制訂新的戰術標準。

制定新的戰術標準比設計新的戰艦還要麻煩。

按照帝國海軍的傳統,戰術標準都是由實戰統計結果,或者是根據科學分析結果而得出的。一套戰術標準不僅僅用在一級戰艦上,而會成為今後所有同級別戰艦的設計標準。比如,帝國海軍在歷史上針對戰列艦提出的戰術標準一共更改了四次,而每次更改之後都會有幾級按照新標準設計的戰列艦問世。

當時戰爭還沒有爆發,所以帝國海軍只能根據情報,以及各種科學統計手段來設定新的戰術標準。也正是如此,功臣級的設計工作才延遲了兩年,直到帝國海軍在七十年(38年)年底的時候拿出了新的戰術標準之後,設計工作才再次展開。

可以說,新的戰術標準完全顛覆了條約限制,也就超過了輕巡洋艦的範圍。

在新的戰術標準中,帝國海軍對巡洋艦的性能做了全面規劃,提出了五大主要性能:戰鬥力,生存力,持續作戰能力,戰場感知能力與後勤保障能力。這五大主要性能又分別有幾項主要的戰術性能指標,比如戰鬥力分成了對海作戰能力與對地打擊能力,生存力分成了防護能力、抗打擊能力與抗沈能力。

反正,新的戰術性能指標比以往提高了很多,要求也具體了很多。

雖然戰艦的設計方法沒有改變,但是新的戰術標準給造船廠的工程師仍然造成了不小的麻煩。不說別的,熟悉、掌握與理解新的戰術標準就讓工程師費了不少的時間。特別是理解,如果不能理解海軍提出的戰術標準,就不可能設計出讓海軍滿意的戰艦。

如此一來,功臣級的設計工作一直拖到了七十一年(39年)初。

也正是如此,帝國海軍才不得不繼續訂購松花江級,並且讓幾家主要的造船廠建造按照舊標準設計的省會級。畢竟,戰爭期間不可能讓造船廠停止建造工作,只要船臺空出來,就要立即建造新的戰艦,沒有讓造船廠空著船臺等待新戰艦完成設計的理由。

在熟悉與理解了海軍的新戰術標準之後,造船廠的工程師發現,新標準下的設計工作反而輕松了不少。比如,以往工程師只能與海軍討價還價來確定新式戰艦的一些主要性能,現在則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因為新標準對戰術性能的要求更加明確,所以只要按照新標準設計,就能讓海軍接受。

只是,這次跑在前面的不是崇明造船廠,而是威海造船廠。

當時,崇明造船廠正被省會級的幾輪設計工作與改進工作搞得焦頭爛額,根本無法抽調足夠數量的工程師來進行新式戰艦的設計工作。結果,這讓崇明造船廠失去了設計帝國海軍在大戰期間建造數量最多的一級巡洋艦的機會,也因此而損失了至少三千萬金元的設計收入與專項收入。

威海造船廠為了能夠趕超崇明造船廠,也拿出了血本。

據悉,當時威海造船廠花高薪從其他幾家造船廠挖來了幾名高級工程師,為此還與崇明造船廠、湛江造船廠對簿公堂,官司鬧得沸沸揚揚。最終,威海造船廠向兩家同行各賠了三百萬與二百五十萬金元,才達成庭外和解,結束了這場鬧劇。

威海造船廠的“高投入”,換來的是“高回報”。

七十二年(40年)初,功臣級的設計工作就完成了,而且一次性通過了海軍的審核。

只是,海軍對一些比較前衛的設計並不感冒。

比如,最初的設計中,威海造船廠準備為功臣級配備的是一百七十五毫米口徑的主炮,並且采用了聯動推進系統,安裝了自動彈藥補給輸送裝備等等。

同時,海軍另外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設計卻非常感興趣。

比如,采用整體吊裝的蒸汽輪機,新的彈藥補給方案,油艙管道自動疏通系統等。這些都能有效的提高戰艦的使用效率,降低後勤維護與保障的難度,提高其持續作戰能力,以滿足海軍新的戰術標準。

可以說,正是這些細致入微的設計讓威海造船廠贏得了海軍的青睞。

細節設計工作在七十二年(40年)十月份就完成了,隨即帝國海軍向威海造船廠單獨訂購了四艘,並且將其命名為“功臣”級通用巡洋艦。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12850噸,滿載排水量15500噸,最大排水量:18450噸;總長:174.5米,水線長度:168.2米,型寬:19.4米,吃水:6.5米;定員:648人。

鍋爐:8臺七十三年型蒸汽鍋爐,主機:4臺七十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40000軸馬力,推進:4軸4漿;航速:37節,續航力:11000海裏/14節。

主炮:12門七十二年型150毫米/L52型艦炮(4×3),副炮:12門七十一年型130毫米/L50型艦炮(6×2),魚雷:2具五聯裝550毫米魚雷發射器(各備雷20條)。

主裝甲帶:110-150+50毫米,裝甲隔艙:75毫米,水平裝甲:50-80+75毫米,炮塔:20-80-170毫米,炮座:150毫米,司令塔:75-170毫米。

表面上看,功臣級的火力甚至不如漢江級,比省會級差遠了。防護方面,功臣級也不如省會級,只是速度略微快一點。可是,功臣級的排水量卻接近了省會級,其建造價格也達到了省會級的百分之八十。

顯然,這些觀點都是錯誤的。

功臣級采用了七十二年型150毫米艦炮,其射速比六十七年提高了百分之五十,因此功臣級的主炮火力密度實際上比省會級提高了五分之一,而不是比省會級弱。另外,12門130毫米速射炮足以滿足所有作戰要求,沒有必要再增加過多的炮塔了。

裝甲防護方面,功臣級采用的是全面重點防禦,在關鍵部位的裝甲絲毫不比省會級差。另外,在采用了開放式設計架構之後,功臣級能夠在前線錨泊地由工程維修船(艦)更換受損的設備,而不需要返回造船廠,從而大大提高了該級戰艦的出勤效率。

可以說,導致功臣級擁有接近省會級的排水量,武備數量卻減少了一些的主要原因就是其開放式設計架構帶來的過多的艦體結構重量。另外,為了提高持續作戰能力而增加的一些自給後勤保障設備也占了不少的重量。

功臣級是帝國海軍第一種可以在前線錨泊地,或者簡易港口進行維修,更換包括主炮炮塔,蒸汽輪機在內的重要設備的戰艦。這樣一來,受損戰艦不需要航行上千,甚至上萬海裏返回帝國本土,在前線就能得到維護與修繕。當然,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專業的工程維修艦船為其提供服務。

除了強大的自給維修能力之外,功臣級最大的亮點就是其自給後勤保障能力。

如果有快速戰鬥支援艦與綜合補給艦,功臣級只需要四個小時就能完成燃油與彈藥的全部補給作業;如果由普通軍火船與油船提供補給,則需要八個小時。當時,其他巡洋艦在同等情況下需要的補給時間是功臣級的兩倍以上!

按照帝國海軍的測算,功臣級的使用效率比省會級高出了大概百分之二十五!

千萬別小看這一點,這就意味著,四艘功臣級在戰場上做出的貢獻相當於五艘省會級,為此節約下來的費用(比如人員費用,燃油費用,戰艦維護費用)可以讓帝國海軍采購更多的戰艦,或者更多的物資。

當然,任何新概念誕生之後,都只有在實踐之後才能得到肯定。

也正是如此,帝國海軍第一批只訂購了四艘。

隨著戰爭越大越激烈,戰前服役的巡洋艦,以及在戰爭初期建造的松花江級輕巡洋艦逐漸無法滿足作戰需求之後,帝國海軍立即追加訂購了十四艘。

隨著第一批四艘功臣級服役,並且在戰場上展現出了強大的戰鬥力,帝國海軍又相繼訂購了三批,使其總產量達到了驚人的六十艘。因此,功臣級也成為了帝國海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建造數量最多的巡洋艦!

因為從一開始就按照“通用標準”設計,所以功臣級大批量服役之後,其在戰爭中的表現極為活躍,成為了整個大戰期間,帝國海軍最優秀的巡洋艦之一,並且參加了除了戰爭初期之外的幾乎所有海上作戰行動。

戰後,所有幸存的功臣級都被保留了下來,其中一部分在得到改進之後繼續在帝國海軍服役,另外十多艘則被出售給了同盟國。當時,很多弱小國家在購買了功臣級之後,都將其當作主力艦使用!

由此可見,功臣級是一種設計得極為成功的戰艦!

紅杏出墻——虎級通用巡洋艦。

虎號,獅號,豹號,狼號,熊號,鷹號,雕號,隼號。

……

功臣級通用巡洋艦在戰鬥中的卓越表現得到了海軍的高度賞識。

只是,功臣級在設計之初就放棄了采用更大口徑主炮的要求,所以在執行一些需要大口徑主炮的任務,特別是支援陸戰隊的時候,往往顯得有點力不從心。畢竟,一百五十毫米艦炮的炮彈只有六十公斤重,有效射程也只有二十多公裏,在面對敵人的縱深防禦陣地,特別是有永備工事的縱深防禦陣地時,一百五十毫米炮彈不但威力不夠,射程也不夠。很多時候,即便讓輕巡洋艦靠近海灘,也難以對敵人構成威脅。

也就是說,功臣級在設計上仍然偏向於艦隊作戰,而不是支援作戰。

實際上,帝國海軍之前一直缺乏足夠優秀的支援戰艦,特別是在海軍與陸戰隊分家之後,海軍的重點幾乎都放到了艦隊作戰上。

問題是,在高強度的戰鬥中,海軍不可能與陸戰隊分家,而且隨著帝國海軍在戰場上逐步獲得戰略優勢,戰線一步步向敵人本土推進,登陸作戰的重要性甚至超過了海戰,支援登陸作戰成為了海軍的首要任務。

在此情況下,除了陸戰隊自行開發火力支援艦之外,海軍也做出了相應的努力。

虎級通用巡洋艦就是海軍以支援登陸作戰為核心任務研制的一種戰艦,而其主要設計來自功臣級,只是在武備方面更多的照顧到了登陸作戰的要求。因此,虎級在很大的程度上繼承了功臣級的“優良血統”,而且其對海作戰能力並不比功臣級差多少,所以最終被歸為了通用巡洋艦。

因為沿用了功臣級的艦體,所以艦體設計的工作量並不大。

主要的問題就集中在了武備,特別是主炮上。

最初的時候,造船廠提出采用重巡洋艦的200毫米艦炮。

這一方案立即就遭到了海軍的否決,理由很簡單:帝國海軍已經停止采購重巡洋艦了,而且剩下的幾艘也沒有多大的用途,生產200毫米艦炮的生產線早已關閉,連彈藥生產線也只有一條,如果重啟艦炮與彈藥生產線,花費不會少到哪裏去。最重要的是,重巡洋艦裝備的200毫米艦炮的性能已顯落後,改進的餘地也不是很大,如果花大力氣研制同口徑的新式艦炮,投入不會少到哪裏去。

隨後,造船廠又提出使用正在為大型巡洋艦研制的240毫米艦炮。

綜合考慮之後,海軍也否決了這種方案。

一是240毫米艦炮的價格居高不下,將增加建造費用;二是240毫米艦炮連同炮塔,揚彈機,侍服機構在內的重量太大,將導致戰艦排水量劇增;三是240毫米炮彈太重,戰艦攜帶的數量不可能多到哪裏去,從而降低了戰艦的持續戰鬥力;四是240毫米炮彈太貴,使用費不會很低;最後就是當時帝國海軍還沒有決定大型巡洋艦采用300毫米艦炮,還是240毫米艦炮,如果單獨為虎級研制240毫米艦炮,明顯有點浪費。

造船廠第三次提交的方案是采用之前為功臣級研制的175毫米艦炮。

顯然,這個方案對海軍的吸引力也不是很大。

主要就是175毫米不是海軍的艦炮口徑,如果新研制一種艦炮的話,費用不會少到哪裏去,所需的時間也不會太短。最關鍵的是,海軍必須要為此開設幾條彈藥生產線,從而使本來就相對緊張的軍火生產變得更緊張。

當時,海軍的觀點是,盡量挖掘150毫米艦炮的潛能。

挖掘潛能的辦法無非三種,一是延長身管,二是增大藥室,三是改進彈膛結構。可是,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七十二年型150毫米艦炮的性能已經很難提高了。如果再延長身管,將導致加工難度急劇提高,從而使廢品率增加,最終導致成本增加;加大藥室會讓身管以更快的速度燒蝕,降低身管壽命,從而提高使用成本;改進彈膛的目的是使用更大更重的炮彈,可是在藥室容積不能增加。身管長度也不能增加的情況下,會使射程嚴重縮短。

換句話說,在當時的技術基礎上,很難在150毫米口徑的基礎上提高艦炮的性能了。

這時候,陸戰隊加入了艦炮的研制工作,幫了海軍一把。

當時,陸戰隊也正在為其火力支援艦尋找合適的艦炮。只是,陸戰隊提出的要求有點“過分”。當時,陸戰隊炮兵除了裝備有少量由陸軍提供的200毫米重炮之外,用得最多的就是175毫米口徑的重炮,其175毫米炮彈的儲備量非常多。因為火力支援艦由陸戰隊訂購,並且使用,所以陸戰隊希望在火力支援艦上也使用175毫米的艦炮,並且要求能夠發射陸戰隊炮兵的同口徑炮彈!

這個要求,差點讓海軍放棄與陸戰隊合作開發175毫米艦炮的想法。

原因很簡單,陸戰隊用的175毫米炮彈的重量還不到五十公斤,其威力根本達不到海軍的要求。另外,陸軍與陸戰隊的火炮因為受到運輸能力,裝彈作業的可操作性影響,其火炮的藥室與彈膛都偏小,炮彈自然偏小。海軍卻沒有類似的問題,所以一直主張使用“大炮彈”。

按照海軍的估算,如果使用陸戰隊的炮彈,175毫米艦炮的性能還不如150毫米艦炮。

當然,陸戰隊也知道這個問題,所以最終做出了讓步,同意采用海軍標準,並且由陸戰隊提供一半研究經費,由海軍主導新式艦炮的研制工作。

既然陸戰隊肯出錢,海軍就不怕費事了。

在提出性能要求時,海軍將新式艦炮對地支援能力擺在了第一位,而火炮使用壽命則放在了第二位,然後是持續作戰能力,最後才是對海作戰能力。

顯然,這個要求讓承擔火炮研制工作的軍火廠商感到很頭痛。

要增強對地支援能力,就要盡量提高火炮的射程,並且提高炮彈的威力。如此一來,就需要使用長身管,大藥室。可是,這又必然降低火炮的使用壽命,增加使用成本,同時對持續作戰能力也有很大的影響。

換句話說,海軍的這幾項要求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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