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綜合條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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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火力支援艦的穩定性,必須采用小長寬比的艦體,如此一來,戰艦的長度就要受到限制,從而難以配備足夠多的炮塔。
最終,工程師決定將所有炮塔都部署在戰艦的中軸線上。
因為陸戰隊只要求火力支援艦的速度超過20節,且續航力達到5000海裏就足夠了,其防護能力也只要求能夠抵抗150毫米陸炮的轟擊就行了,所以工程師在大量削減動力設備的同時,還減少了裝甲,從而控制住了戰艦的排水量。另外,火力支援艦並不承擔艦隊旗艦的任務,所以其指揮控制系統也能進量簡化。
綜合這些因素,工程師最終拿出的設計方案不但滿足了陸戰隊的要求,還超過了陸戰隊的要求。
其四座三聯裝240毫米炮塔中,前後各一座,另外二座安裝在艦體中部,其四座炮塔都安裝在了首甲板上,以盡量降低中心。六座四聯裝175毫米炮塔則才用背負式的方式,分別在戰艦的艦橋前方,煙囪後方與副艦橋後方各設置兩座。這六座炮塔都安置在三號甲板上,以避免與附近的主炮炮塔沖突。
也就是說,工程師為其配制了12門240毫米艦炮與24門175毫米艦炮。
對於這一設計,陸戰隊相當滿意。
在下達了第一批十二艘的采購訂單之後,陸戰隊將其命名為“樟宜”級火力支援艦,且隨後的所有戰艦都用陸戰隊在海外的基地,或者駐紮有帝國陸戰隊的城市的名字命名。因此該級火力支援艦又被稱為“陸戰隊基地”級。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20450噸,滿載排水量:24750噸;總長:198.4米,水線長度:187.7米,型寬:28.1米,吃水:8.4米;定員:1452人。
鍋爐:2臺七十二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一年型蒸汽輪機,功率:5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21節,續航力:5500海裏/14節。
主炮:12門七十三年型240毫米/L55型艦炮(4×3),副炮:24門七十四年型175毫米/L55型艦炮(6×4)。
在第一批“樟宜”級建造完成之前,因為新的火力支援艦的設計工作還沒有完成,所以陸戰隊采購了第二批十二艘,最終使得該級火力支援艦達到了二十四艘。
作為帝國海軍陸戰隊建造的第一種真正意義上的火力支援艦,“樟宜”級在實戰中的表現遠遠超過了之前那些由商船改造而成的同類戰艦,其發揮的作用甚至比“友誼”號還要重大。
另外,實戰也證明,240毫米與175毫米兩種火炮的配制方案足以勝任任何戰鬥。
也正是如此,陸戰隊才會在經費相對緊張的情況下,采購了24艘“樟宜”級火力支援艦。相對而言,這24艘火力支援艦的采購價格只相當於8艘“海龍”級大型巡洋艦,14艘“鯊魚”級大型巡洋艦,或者20艘“省會”級輕巡洋艦,可是其在對地支援中所發揮的作用,遠遠超過了前面那些戰艦的總和!
當然,“樟宜”級也不是沒有問題。
其最大的缺陷就是:不管是240毫米,還是175毫米艦炮的射程都不夠遠,當陸戰隊向內陸挺進的時候,就難以發揮支援作用了。
也正是如此,“樟宜”級的建造工作還沒有開始,陸戰隊就著手準備設計下一級火力支援艦。
遠射之王——英雄級火力支援艦
馮宏晟號,穆青號,戴鼎國號,傅樂號,龐廣德號,齊僻民號,湯威號,淩霆號,周麟號,宗應元號,王爽號,吉瑞號。
……
關於“英雄”級火力支援艦的研制始末,存在著很多種說法。
很多人都認為,“英雄”級才是陸戰隊最想得到的火力支援艦,而且在改造“友誼”號的時候就著手研制了,可是從各方面的情況來看,在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之前,陸戰隊沒有足夠的實力研制“英雄”級火力支援艦,而且也沒有這方面的需求。從此可以斷定,“英雄”級的研制工作應該始於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也就是“樟宜”級開工建造前後的某個時間。
與“樟宜”級相比,“英雄”級的性能得到了全面提高。
相對而言,“英雄”級的很多性能指標甚至不比帝國海軍的大型巡洋艦差。當然,作為非海戰類艦艇,“英雄”級在速度,續航力,防護能力等方面比大型巡洋艦還差了不少。只是其裝備的300毫米艦炮,以及多達*門的火炮配制,可以讓任何一種大型巡洋艦相形見絀。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奇怪,陸戰隊為什麽要放棄240毫米艦炮,采用300毫米艦炮?
這裏最關鍵的因素就是,240毫米艦炮的射程不夠遠。
七十四年(42年)的時候,帝國海軍已經明確了下一階段的戰略重點,即攻打澳洲大陸。
以往,陸戰隊的主要在太平洋的島嶼上作戰。
除了新不列顛島這類大型島嶼之外,太平洋上的大多數島嶼都很小,240毫米艦炮所能達到的35公裏的最大射程足以滿足戰術需要了。可是,在面對大型島嶼的時候,240毫米艦炮的射程就明顯不足。如果今後進攻澳洲大陸,其射程過短的問題就更加的明顯了。
當時,解決艦炮射程問題的辦法不僅僅只是加大口徑。
在底排增程彈研制成功之後,很快就應用到了其他口徑的艦炮上,並且取得了很明顯的效果。
按照陸戰隊的測試,在使用底排增程彈的情況下,240毫米艦炮的射程能夠達到48公裏。這也幾乎是該類口徑艦炮的最大射程了。而48公裏的射程幾乎能夠滿足所有針對島嶼的作戰行動,即便在進攻新喀裏多尼亞的戰鬥中,240毫米艦炮的射程也足夠了。當然,在面對大陸的登陸作戰中,這仍然顯得有點不足。
除了底排增程彈之外,當時還有另外幾種彈藥可供選擇。
一是火箭增程彈,二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
所謂的火箭增程彈,就是在炮彈尾部安裝一具火箭發動機,在飛行的時候為炮彈提供額外的動能。這相當於是炮彈與火箭彈的結合體。按照陸戰隊的測試,240毫米火箭增程彈的射程能夠達到55公裏。
效果最好的還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
在射角相同的情況下,炮彈的射程取決於其獲得的動能,飛行時遇到的阻力這兩項關鍵因素。底排增程彈的主要原理就是減少飛行時的阻力,而火箭增程彈的主要原理就是提高炮彈的動能。
在不考慮火箭增城的作用時,炮彈的動能是由其質量與速度確定的。
另外,在不考慮底排效應的情況下,炮彈飛行的阻力是又其外形決定的。
綜合這兩種原理,帝國的工程師首先想到了次口徑炮彈。
所謂的次口徑炮彈,就是在炮彈外面增加一層輕質彈衣,使其符合火炮的口徑。炮彈飛出炮口之後,在高速旋轉產生的離心力的作用下,甩掉裹在外面的彈衣,從而在飛行途中減少飛行阻力。因為炮彈的大部分質量集中在彈體上,彈衣帶走的質量非常少,所以損失的動能也相對較少。這樣,炮彈的動能-截面比將大幅度提高,其射程就能大幅度提高。
如果在此基礎之上,再在彈體上安裝火箭發動機,炮彈的射程還能提高很多。
在用400毫米艦炮做測試的時候,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射程超過了100公裏,如果使用七十二年型艦炮,其射程甚至有望突破115公裏。
毫無疑問,這樣的射程,足以讓陸戰隊感到滿意。
只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缺點也很明顯。
因為受到彈膛的限制,火箭增程彈的裝藥量就比普通炮彈低得多,主要就是火箭發動機占用了體積,導致無法裝填更多的炸藥。
次口徑炮彈的彈重比普通炮彈也低了不少,在使用火箭發動機之後,其裝藥量又降低了許多。
從威力上看,400毫米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威力僅相當於240毫米炮彈的威力。
雖然可以通過使用爆炸能量更高的炸藥,以及改善彈體結構(比如使用預制破片的彈體)來提高炮彈的威力,但是這些方法不可能解決炮彈重量降低,威力下降所帶來的所有問題。
如果將這些增程技術用到240毫米炮彈上,其威力恐怕連150毫米炮彈都比不上。
另外,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小型化工作的難度很大,主要就是火箭發動機很難裝在過小的彈體內,從而制約了其使用範圍。
即便帝國在炮彈技術上一直處於世界前列,可是按照帝國軍工廠的工程師估計,沒有五到十年的技術儲備,很按將240毫米口徑艦炮的射程提高到100公裏以上。當然,這個估計確實太“樂觀”了一點,因為直到數十年之後,帝國海軍才研制出了射程超過100公裏的150毫米炮彈。
按照當時的情況,如果由陸戰隊發動進攻澳洲大陸的作戰行動,艦炮的射程必須超過50公裏,最好能夠超過65公裏。這是從基本戰術層面上進行的考慮,如果達不到,陸戰隊在澳洲大陸的登陸作戰行動將打得極為艱難。
當然,能夠滿足這一戰術需求的艦炮並不是沒有。
在使用底排增程彈的情況下,400毫米炮彈就能飛到60公裏之外。可是,陸戰隊並沒有多少400毫米艦炮。
如果大批量建造裝備400毫米艦炮的火力支援艦,還不如直接采購快速戰列艦。
另外,在240毫米艦炮的基礎上,就算能夠開發出射程在60公裏以上的炮彈,其威力也將大幅度降低。而實戰中,保持240毫米炮彈的威力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
針對這一問題,陸戰隊最終才決定采購更大口徑的艦炮。
當時,可供選擇的就兩種,在排除了400毫米艦炮之後,就只剩下了300毫米艦炮。
按照軍工廠工程師的估算,300毫米艦炮在采用了火箭增程彈的情況下,射程能夠達到75公裏,且威力能夠達到240毫米炮彈的八成左右。
顯然,這個結果能夠讓陸戰隊接受。
最重要的是,配備300毫米艦炮的火力支援艦的建造成本能夠控制在大型巡洋艦的水平之下,這也是陸戰隊必須考慮的因素。而隨著海軍為“海外領地”級大型巡洋艦選擇了300毫米艦炮,改型艦炮開始大批量生產,研制經費被平攤到了更多的艦炮上,其采購價格也降低了許多。
在這個時候,陸戰隊選擇300毫米艦炮為火力支援艦的主炮,也是相對合理的。
由此可見,陸戰隊在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啟動“英雄”級火力支援艦的研制工作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當時幾乎所有配套的設備與裝備都不存在技術上的難題,需要做的,只是資金上的投入。
下達了采購訂單之後,陸戰隊決定用歷史上曾經獲得過帝國皇室榮譽勳章,而且在戰鬥中英勇殉國的陸戰隊官兵的名字來為其命名,所以該級火力支援艦被稱為“英雄”級。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28550噸,滿載排水量:36850噸;總長:219.7米,水線長度:208.1米,型寬:31米,吃水:9.4米;定員:1742人。
鍋爐:4座七十二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二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0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24節,續航力:7500海裏/14節。
主炮:12門七十五年型300毫米/L58型艦炮(4×3),副炮:24門七十四年型175毫米/L55型艦炮(6×4)。
很明顯,“英雄”級是“樟宜”級的放大型號。
除了采用了更大口徑的主炮,以及隨著排水量增加,換裝了“省”級戰列艦的動力系統,使其最大航速提高到了24節之外,“英雄”級的其他性能與“樟宜”級很接近,連主炮與副炮的配制方式也完全一樣。
當然,兩者的內在區別是還很大的。
最初的時候,海軍陸戰隊只采購了四艘“英雄”級。
按照陸戰隊的想法,“英雄”級不但要承擔遠程火力支援任務,還將負責指揮其他火力支援艦作戰。
也就是說,這四艘“英雄”級是按照火力支援艦艦隊旗艦的標準建造的。
後來,陸戰隊又增加了八艘的訂單,因為沒有必要組建太多的火力支援艦隊,畢竟陸戰隊最多只能在兩個地點同時發動登陸戰役,而每個登陸場最多只需要2支火力支援艦隊,擁有四艘旗艦就足夠了,所以後面八艘“英雄”級都沒有配備旗艦的設備,其建造價格下降了不少。
實戰中,“英雄”級一般與“樟宜”級配合行動。
一般情況下,“樟宜”級上的240毫米艦炮負責中等距離上的炮火支援任務,而“英雄”級上的300毫米艦炮則負責遠距離上的炮火支援任務。
實戰證明,這種高低配制是比較合理的。
可問題也很突出,即“英雄”級的遠程火力密度並不高,如果陸戰隊的炮兵沒有跟上,僅憑幾艘“英雄”級,很難為向縱深挺進的地面部隊提供足夠強大的火力支援。
也正是如此,在登陸澳洲大陸之後,陸戰隊就著手研制新一代火力支援艦了。
整齊劃一——上將級火力支援艦
岑駟國號,餘宗芳號,章俊勇號,施伯恩號,謝振廷號,曾譽祖號,馬步鈞號,紀宗南號。
……
因為該級火力支援艦都用帝國海軍陸戰隊歷史上的上將司令官的名字命名,所以被稱為“上將”級。
“上將”級的研制工作應該始於新喀裏多尼亞戰役之後。
在登陸新喀裏多尼亞的戰鬥中,雖然陸戰隊的眾多火力支援艦都發揮出了應有的作用,但是在戰役後期,特別是在掃蕩內陸地區的美軍殘餘部隊時,當時參加戰鬥的二艘“英雄”級火力支援艦的主炮火力不足的問題暴露得非常明顯。
在這種情況下,陸戰隊決定建造一種全部裝備300毫米艦炮的火力支援艦。
因為300毫米艦炮將裝備“海軍上將”級大型巡洋艦,所以其制造數量將再次增加,采購費用也將再次降低。在此情況下,陸戰隊不需要為采購費用而擔心了。另外,300毫米炮彈的生產線也增加了數條,彈藥采購價格隨之降低了許多。陸戰隊也沒有必要為拿不到足夠多的彈藥而擔心。
當然,降低建造成本還是關鍵問題。
當時,陸戰隊的軍費是由海軍統一申報的,而陸戰隊的物資消耗遠遠超過了海軍,陸戰隊還得采購大批登陸艦與運輸船,能夠用來采購火力支援艦的經費並不多。不然,“英雄”級也不會分兩批建造。
在此情況下,陸戰隊只能采用“英雄”級的艦體。
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上將”級的性能,但是火力支援艦對除了火力與持續作戰能力之外的性能要求並不是很高,所以適當降低部分其他性能,對火力支援艦的戰鬥力並不沒有多大的影響。
最關鍵的是,這能保證陸戰隊盡快得到“上將”級火力支援艦。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31850噸,滿載排水量:39450噸;總長:219.7米,水線長度:211.4米,型寬:31米,吃水:9.8米;定員:1784人。
鍋爐:4座七十二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二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0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22節,續航力:7000海裏/14節。
艦炮:21門七十五年型300毫米/L58型艦炮(7×3)。
與“英雄”級相比,“上將”級的最大變化就是將三組兩兩配制的四聯裝175毫米炮塔更換成了三座三聯裝300毫米炮塔,並且對艦體內的彈藥庫做了修改,從而導致排水量增加了3000多噸,速度降低到了22節,續航力也有所降低。
速度與續航力的損失,是陸戰隊完全能夠接受的。
由此帶來的好處,更是陸戰隊所需要的。
21門300毫米艦炮的彈藥投擲能力遠遠超過了“英雄”級,在執行遠程火力支援任務的情況下,其戰鬥力更是“英雄”級所不能匹敵的。
實戰中,“上將”級的主要任務就是執行遠程火力支援。
當然,“上將”級的造價也比“英雄”級(第二批)高了大概百分之三十。主要就是300毫米艦炮的采購價格遠遠高於175毫米艦炮。
在命名的時候,陸戰隊還與海軍發生了一點小摩擦。
當時,海軍已經確定要建造“海軍上將”級大型巡洋艦了,只是還沒有下達采購訂單。而按照海軍的意思,“海軍上將”級原本應該命名為“上將”級。只是,陸戰隊提前建造了“上將”級,而海軍與陸戰隊的戰艦是統一造冊的,兩型戰艦不能用同一個級別名稱。最終,因為陸戰隊“搶註”了“上將”這個“商標”,海軍不得不在其大型巡洋艦的前面加上“海軍”二字。
另外,“上將”級也是陸戰隊建造的最後一種火力支援艦。
隨後陸戰隊後來投資設計了另外二種火力支援艦,其中一種采用的是400毫米艦炮,另外一種則緊隨海軍的步伐,采用了450毫米艦炮,可是隨著戰爭走向結束,加上海軍在奪取了制海權之後,已經有足夠多的戰艦為陸戰隊提供炮火支援,最終在海軍的壓力下,陸戰隊不得不取消了這兩種火力支援艦的建造計劃,將經費投入到了登陸艦與運輸船的建造之中。
戰後,八艘“上將”級先後退役。
後來,隨著地區性戰爭爆發,其中狀態最好的四艘又陸續服役,並且在幾場大規模地區戰爭中發揮了其應有的左右。因此,“上將”級也成為了唯一參加過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外的戰爭的火力支援艦。
最終,“上將”級沒有能夠逃脫退役解體的結局。
隨著最後一艘“上將”級被炸沈在舟山群島東部海域,成為了人工礁石,火力支援艦也退出了歷史的舞臺。雖然後來有人提出過“武庫艦”的概念,而且有人認為“武庫艦”就是現代版的火力支援艦,但是帝國海軍並沒有建造武庫艦。
可以說,作為一種特殊情況下的特別戰艦,火力支援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並且為帝國獲得戰爭的勝利力下了汗馬功勞!
只是,作為特殊戰艦,其最終的命運不會好到哪裏去。
就如同專門用於執行破交作戰任務的大型巡洋艦在戰後迅速退役,或者被出售給其他國家一樣,火力支援艦在和平時期也難以覓得一席之地。
流動彈庫——漢級快速戰鬥支援艦
“秦”級的設計不能不說先進,可問題也同樣明顯。
在南通造船廠提交設計書的時候,海軍就有點不滿,這就是該級快速戰鬥支援艦的載貨能力太差,難以為一支艦隊提供彈藥補給。
看到這個問題的,還有參與了建造工作的臺南造船廠。
在海軍還沒有下達新的設計任務前,臺南造船廠就開始著手進行相關的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在盡量保持30節的航行速度,以及至少16000海裏的續航力的情況下,將載貨量提高到20000噸以上,同時盡量控制建造成本,以獲得海軍的青睞。
以當時的情況,滿載排水量必須控制在40000噸以下,才能盡量控制住成本。在此標準之下,還要達到其他指標,這幾乎是沒有人敢相信的,甚至連一些大型造船廠的工程師都認為辦不到。
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臺南造船廠創造了奇跡。
七十三年(41年)年底,“秦”級還在建造中的時候,海軍就下達了新的設計要求,臺南造船廠第一個拿出了設計方案,而且很快得到了海軍的認同。
當時,臺南造船廠最大的“秘訣”就是,盡量采用民用船舶的技術。
也就是說,在戰艦艦體上,只要能夠達到海軍的要求,就使用價格相對低廉的民用設備,而不是軍用設備。另外,戰艦的生存能力也按照民用船舶的標準來制訂,而不是采用戰艦的標準。如此一來,不但大大降低了建造成本,還大大減少了排水量。
另外,利用節約下來的成本,可以采購更先進的動力設備,從而在不增加動力設備重量的情況下,提高了輸出功率,使其能夠在滿載時達到30節的航行速度。而更先進的動力設備,其耗油率也更低,在保證相同的續航力的情況下,載油量有所降低,從而騰出了更多的空間來容納更多的貨物。
當然,這一設計也引起了很多人的非議。
比如,在民用船舶生存能力的基礎上,安裝自衛用的艦炮有何意義?
只是,海軍最終力排眾議,認為臺南造船廠的設計方案完全可行。
畢竟,對於裝載了成千上萬噸彈藥的船只,要求其達到戰艦的生存能力,這是完全不現實的。快速戰鬥支援艦就是流動的彈藥庫,而且完全不可能在每一座彈藥庫外都敷設戰列艦那樣的厚實裝甲,因此談論生存力沒有任何價值。
快速戰鬥支援艦要想在戰場上生存下來,就必須避開敵人的襲擊艦與破交艦,或者利用速度擺脫敵人。而為其裝備自衛用的艦炮,不是用其擊沈敵人的襲擊艦,而是用其嚇阻敵人的襲擊艦,爭取到逃跑的時間。
實際上,這樣的戰例並不少。
在150毫米艦炮的威脅下,一般的襲擊艦都不敢貿然逼近快速戰鬥支援艦,而只要襲擊艦的反應有所遲疑,快速戰鬥支援艦就能憑借其絲毫不差的速度逃之夭夭。即便遇上了敵人的破交艦,快速戰鬥支援艦也能利用其強大的持續高速航行能力而逃出敵人的魔爪。
另外,在完成補給任務,返回港口的航程中,因為排水量驟減,快速戰鬥支援艦的航行速度往往能夠超過三十節,最快的甚至能夠達到三十六節以上。在此情況下,別說一般的襲擊艦與破交艦,即便是戰爭中期出現的大型巡洋艦也只能望洋興嘆。
當然,要確保不被敵人幹掉,還得有一個先決條件:提前發現敵人。
為此,臺南造船廠的工程師在設計的時候,就考慮到為快速戰鬥支援艦裝備雷達,而且是兩部雷達,以便其在經過有敵艦活動的海域時,能夠始終有一部雷達處於工作狀態,不間斷的監視周圍的海域。
只是,在采購的時候,考慮到成本問題,帝國海軍並沒有立即為其采購雷達,而是在後期改進的時候為其安裝了雷達。
綜合審定之後,帝國海軍在七十四年(42年)四月份的時候下達了八艘的采購訂單。按照以往的命名原則,海軍將其命名為“漢”級,其番號為109到116。隨後,在四家造船廠有更多的船塢之後,海軍由先後下達了二批共24艘的訂單,最終使得“漢”級的建造數量達到了32艘,使其成為了帝國海軍建造數量最多的一級快速戰鬥支援艦。
其主要性能為:
空載排水量:19850噸,滿載排水量:46550噸;總長:243.8米,水線長度:238.4米,型寬:28.7米,空載吃水:7.2米,滿載吃水:9.8米;定員:624人。
鍋爐:4臺七十四年型燃油鍋爐,主機:4臺七十四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75000軸馬力,推進:4軸4漿;航速:滿載時30節,半載時33節,空載時36節,續航力:16000海裏/16節。
武備:4門150毫米艦炮。
滿載時貨物分配:彈藥14000噸,淡水:5000噸,食物1500噸,零備件:1500噸,其他:500噸。
很明顯,“漢”級的栽貨能力不但超過了“秦”級,還超過了“大節氣”級。
另外,從貨物分配上,還能看出,隨著戰爭的發展,帝國海軍提高了對彈藥等戰鬥類貨物的重視,降低了對食物等生活類貨物的要求。換句話說,艦隊官兵的生活待遇肯定降低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戰爭不是享樂,官兵出海是為了作戰,而不是去旅行。另外,帝國海軍官兵的待遇水準一直偏高,在戰爭時期適當降低一點,也不是什麽大問題。
“漢”級的出現,也最終影響到了海軍艦隊的編制。
“大節氣”級是按照同時為2艘戰列艦,4艘輕巡洋艦與8艘驅逐艦提供補給的要求進行設計的。即便在大多數時候,戰艦不會在打光了所有彈藥之後才進行補給,可是以“大節氣”級的載貨能力,很難同時為一支擁有4艘戰列艦的艦隊提供彈藥補給。如此一來,帝國海軍要想為一支這種規模的艦隊提供支持,往往得同時出動兩艘“大節氣”級,而兩艘“大節氣”級的載貨能力又超過了為這種規模艦隊補給的一般需要,存在著很大的浪費。
“漢”級的載貨標準就是按照同時為4艘戰列艦,8艘輕巡洋艦與12艘驅逐艦提供彈藥補給的要求進行設計的。因此,只需要一艘“漢”級就能完成所有的補給需求。這樣一來,在實際使用中,一艘“漢”級的效率幾乎相當於二艘“大節氣”級,或者相當於三艘“小節氣”級與“秦”級。
正是如此,到七十五年(43年)的時候,隨著“漢”級逐漸服役,帝國海軍作戰艦隊的編制一般以4艘戰列艦為核心,如果要參加更大規模的戰鬥,則以6艘,或者8艘戰列艦為核心。如此一來,在第一套編制時,只需要動用1艘“漢”級,第二套編制時,則出動2艘“大節氣”級,或者三艘“小節氣”級,而在第三套編制的時候,則動用2艘“漢”級,或者4艘“小節氣”級。
因為“漢”級的數量最多,所以到了戰爭中後期,“漢”級的應用也最廣泛。
由此可見,雖然“漢”級快速戰鬥支援艦只是後勤保障艦艇,但是對帝國海軍的戰術產生了很多作戰艦艇都難以企及的影響。
毫無疑問,“漢”級為帝國海軍戰勝敵人所立下的功勞,不在任何戰艦之下。
快馬加鞭——唐級快速戰鬥支援艦
相對於前面三級專門為戰鬥艦隊量身定制的快速戰鬥支援艦而言,“唐”級絕對是快速戰鬥支援艦中的另類。
這種於七十五年(43年)開始研制的快速戰鬥支援艦不是為戰鬥艦隊服務的,而是為那些在遠洋深處作戰的破交艦隊服務的,僅此一點,就足以決定“唐”級在帝國海軍中的特殊地位了。
在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破交戰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艦隊決戰。
隨著“海龍”級與“鯊魚”級大型巡洋艦服役,帝國海軍在太平洋與大西洋上發動的破交戰越打越激烈。隨後,美國海軍的大型巡洋艦也開始大批量服役,同時協約國集團將大量老式戰列艦用於護航作戰,從而加大了破交作戰的難度。這些,都對破交作戰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
最初的時候,帝國海軍並沒有意識到為破交艦隊提供後勤保障的必要性。
畢竟,大型巡洋艦的續航力與自持力都非常驚人,另外在戰鬥中,破交艦隊往往會有選擇性的俘獲敵人的船只,從而獲取燃油,淡水,食物等補給品,以延長其持續作戰的時間。可是必要的戰鬥物資是不可能通過繳獲來獲取的,比如大型巡洋艦需要的彈藥,還有用來維護戰艦的零備件。
隨著破交戰廣泛展開,為破交艦隊提供後勤支援,特別是彈藥與零備件的支持顯得格外重要了。
也就是在這一情況下,帝國海軍決定建造一種專門為破交艦隊服務的快速戰鬥支援艦。
毫無疑問,此類快速戰鬥支援艦與之前那些為戰鬥艦隊服務的快速戰鬥支援艦並不完全一樣,其性能的側重點肯定不同。
首先,其速度必須要足夠快。要為破交艦隊提供支援,就必須深入到敵人控制的海域,如果沒有足夠快的速度,就不能保證避開敵人的戰艦。另外,破交艦隊不會在某一處海域活動,如果沒有足夠快的速度,往往很難及時與破交艦隊會合,而破交艦隊絕不會在某處海域等上好幾天。
其次,必須具備與破交艦旗鼓相當的續航力。因為補給海域往往遠離帝國的港口,有時還得考慮繞過敵人控制的海域,如果沒有足夠大續航力,就無法完成補給任務。另外,快速戰鬥支援艦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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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工程師決定將所有炮塔都部署在戰艦的中軸線上。
因為陸戰隊只要求火力支援艦的速度超過20節,且續航力達到5000海裏就足夠了,其防護能力也只要求能夠抵抗150毫米陸炮的轟擊就行了,所以工程師在大量削減動力設備的同時,還減少了裝甲,從而控制住了戰艦的排水量。另外,火力支援艦並不承擔艦隊旗艦的任務,所以其指揮控制系統也能進量簡化。
綜合這些因素,工程師最終拿出的設計方案不但滿足了陸戰隊的要求,還超過了陸戰隊的要求。
其四座三聯裝240毫米炮塔中,前後各一座,另外二座安裝在艦體中部,其四座炮塔都安裝在了首甲板上,以盡量降低中心。六座四聯裝175毫米炮塔則才用背負式的方式,分別在戰艦的艦橋前方,煙囪後方與副艦橋後方各設置兩座。這六座炮塔都安置在三號甲板上,以避免與附近的主炮炮塔沖突。
也就是說,工程師為其配制了12門240毫米艦炮與24門175毫米艦炮。
對於這一設計,陸戰隊相當滿意。
在下達了第一批十二艘的采購訂單之後,陸戰隊將其命名為“樟宜”級火力支援艦,且隨後的所有戰艦都用陸戰隊在海外的基地,或者駐紮有帝國陸戰隊的城市的名字命名。因此該級火力支援艦又被稱為“陸戰隊基地”級。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20450噸,滿載排水量:24750噸;總長:198.4米,水線長度:187.7米,型寬:28.1米,吃水:8.4米;定員:1452人。
鍋爐:2臺七十二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一年型蒸汽輪機,功率:5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21節,續航力:5500海裏/14節。
主炮:12門七十三年型240毫米/L55型艦炮(4×3),副炮:24門七十四年型175毫米/L55型艦炮(6×4)。
在第一批“樟宜”級建造完成之前,因為新的火力支援艦的設計工作還沒有完成,所以陸戰隊采購了第二批十二艘,最終使得該級火力支援艦達到了二十四艘。
作為帝國海軍陸戰隊建造的第一種真正意義上的火力支援艦,“樟宜”級在實戰中的表現遠遠超過了之前那些由商船改造而成的同類戰艦,其發揮的作用甚至比“友誼”號還要重大。
另外,實戰也證明,240毫米與175毫米兩種火炮的配制方案足以勝任任何戰鬥。
也正是如此,陸戰隊才會在經費相對緊張的情況下,采購了24艘“樟宜”級火力支援艦。相對而言,這24艘火力支援艦的采購價格只相當於8艘“海龍”級大型巡洋艦,14艘“鯊魚”級大型巡洋艦,或者20艘“省會”級輕巡洋艦,可是其在對地支援中所發揮的作用,遠遠超過了前面那些戰艦的總和!
當然,“樟宜”級也不是沒有問題。
其最大的缺陷就是:不管是240毫米,還是175毫米艦炮的射程都不夠遠,當陸戰隊向內陸挺進的時候,就難以發揮支援作用了。
也正是如此,“樟宜”級的建造工作還沒有開始,陸戰隊就著手準備設計下一級火力支援艦。
遠射之王——英雄級火力支援艦
馮宏晟號,穆青號,戴鼎國號,傅樂號,龐廣德號,齊僻民號,湯威號,淩霆號,周麟號,宗應元號,王爽號,吉瑞號。
……
關於“英雄”級火力支援艦的研制始末,存在著很多種說法。
很多人都認為,“英雄”級才是陸戰隊最想得到的火力支援艦,而且在改造“友誼”號的時候就著手研制了,可是從各方面的情況來看,在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之前,陸戰隊沒有足夠的實力研制“英雄”級火力支援艦,而且也沒有這方面的需求。從此可以斷定,“英雄”級的研制工作應該始於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也就是“樟宜”級開工建造前後的某個時間。
與“樟宜”級相比,“英雄”級的性能得到了全面提高。
相對而言,“英雄”級的很多性能指標甚至不比帝國海軍的大型巡洋艦差。當然,作為非海戰類艦艇,“英雄”級在速度,續航力,防護能力等方面比大型巡洋艦還差了不少。只是其裝備的300毫米艦炮,以及多達*門的火炮配制,可以讓任何一種大型巡洋艦相形見絀。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奇怪,陸戰隊為什麽要放棄240毫米艦炮,采用300毫米艦炮?
這裏最關鍵的因素就是,240毫米艦炮的射程不夠遠。
七十四年(42年)的時候,帝國海軍已經明確了下一階段的戰略重點,即攻打澳洲大陸。
以往,陸戰隊的主要在太平洋的島嶼上作戰。
除了新不列顛島這類大型島嶼之外,太平洋上的大多數島嶼都很小,240毫米艦炮所能達到的35公裏的最大射程足以滿足戰術需要了。可是,在面對大型島嶼的時候,240毫米艦炮的射程就明顯不足。如果今後進攻澳洲大陸,其射程過短的問題就更加的明顯了。
當時,解決艦炮射程問題的辦法不僅僅只是加大口徑。
在底排增程彈研制成功之後,很快就應用到了其他口徑的艦炮上,並且取得了很明顯的效果。
按照陸戰隊的測試,在使用底排增程彈的情況下,240毫米艦炮的射程能夠達到48公裏。這也幾乎是該類口徑艦炮的最大射程了。而48公裏的射程幾乎能夠滿足所有針對島嶼的作戰行動,即便在進攻新喀裏多尼亞的戰鬥中,240毫米艦炮的射程也足夠了。當然,在面對大陸的登陸作戰中,這仍然顯得有點不足。
除了底排增程彈之外,當時還有另外幾種彈藥可供選擇。
一是火箭增程彈,二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
所謂的火箭增程彈,就是在炮彈尾部安裝一具火箭發動機,在飛行的時候為炮彈提供額外的動能。這相當於是炮彈與火箭彈的結合體。按照陸戰隊的測試,240毫米火箭增程彈的射程能夠達到55公裏。
效果最好的還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
在射角相同的情況下,炮彈的射程取決於其獲得的動能,飛行時遇到的阻力這兩項關鍵因素。底排增程彈的主要原理就是減少飛行時的阻力,而火箭增程彈的主要原理就是提高炮彈的動能。
在不考慮火箭增城的作用時,炮彈的動能是由其質量與速度確定的。
另外,在不考慮底排效應的情況下,炮彈飛行的阻力是又其外形決定的。
綜合這兩種原理,帝國的工程師首先想到了次口徑炮彈。
所謂的次口徑炮彈,就是在炮彈外面增加一層輕質彈衣,使其符合火炮的口徑。炮彈飛出炮口之後,在高速旋轉產生的離心力的作用下,甩掉裹在外面的彈衣,從而在飛行途中減少飛行阻力。因為炮彈的大部分質量集中在彈體上,彈衣帶走的質量非常少,所以損失的動能也相對較少。這樣,炮彈的動能-截面比將大幅度提高,其射程就能大幅度提高。
如果在此基礎之上,再在彈體上安裝火箭發動機,炮彈的射程還能提高很多。
在用400毫米艦炮做測試的時候,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射程超過了100公裏,如果使用七十二年型艦炮,其射程甚至有望突破115公裏。
毫無疑問,這樣的射程,足以讓陸戰隊感到滿意。
只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缺點也很明顯。
因為受到彈膛的限制,火箭增程彈的裝藥量就比普通炮彈低得多,主要就是火箭發動機占用了體積,導致無法裝填更多的炸藥。
次口徑炮彈的彈重比普通炮彈也低了不少,在使用火箭發動機之後,其裝藥量又降低了許多。
從威力上看,400毫米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威力僅相當於240毫米炮彈的威力。
雖然可以通過使用爆炸能量更高的炸藥,以及改善彈體結構(比如使用預制破片的彈體)來提高炮彈的威力,但是這些方法不可能解決炮彈重量降低,威力下降所帶來的所有問題。
如果將這些增程技術用到240毫米炮彈上,其威力恐怕連150毫米炮彈都比不上。
另外,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小型化工作的難度很大,主要就是火箭發動機很難裝在過小的彈體內,從而制約了其使用範圍。
即便帝國在炮彈技術上一直處於世界前列,可是按照帝國軍工廠的工程師估計,沒有五到十年的技術儲備,很按將240毫米口徑艦炮的射程提高到100公裏以上。當然,這個估計確實太“樂觀”了一點,因為直到數十年之後,帝國海軍才研制出了射程超過100公裏的150毫米炮彈。
按照當時的情況,如果由陸戰隊發動進攻澳洲大陸的作戰行動,艦炮的射程必須超過50公裏,最好能夠超過65公裏。這是從基本戰術層面上進行的考慮,如果達不到,陸戰隊在澳洲大陸的登陸作戰行動將打得極為艱難。
當然,能夠滿足這一戰術需求的艦炮並不是沒有。
在使用底排增程彈的情況下,400毫米炮彈就能飛到60公裏之外。可是,陸戰隊並沒有多少400毫米艦炮。
如果大批量建造裝備400毫米艦炮的火力支援艦,還不如直接采購快速戰列艦。
另外,在240毫米艦炮的基礎上,就算能夠開發出射程在60公裏以上的炮彈,其威力也將大幅度降低。而實戰中,保持240毫米炮彈的威力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
針對這一問題,陸戰隊最終才決定采購更大口徑的艦炮。
當時,可供選擇的就兩種,在排除了400毫米艦炮之後,就只剩下了300毫米艦炮。
按照軍工廠工程師的估算,300毫米艦炮在采用了火箭增程彈的情況下,射程能夠達到75公裏,且威力能夠達到240毫米炮彈的八成左右。
顯然,這個結果能夠讓陸戰隊接受。
最重要的是,配備300毫米艦炮的火力支援艦的建造成本能夠控制在大型巡洋艦的水平之下,這也是陸戰隊必須考慮的因素。而隨著海軍為“海外領地”級大型巡洋艦選擇了300毫米艦炮,改型艦炮開始大批量生產,研制經費被平攤到了更多的艦炮上,其采購價格也降低了許多。
在這個時候,陸戰隊選擇300毫米艦炮為火力支援艦的主炮,也是相對合理的。
由此可見,陸戰隊在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啟動“英雄”級火力支援艦的研制工作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當時幾乎所有配套的設備與裝備都不存在技術上的難題,需要做的,只是資金上的投入。
下達了采購訂單之後,陸戰隊決定用歷史上曾經獲得過帝國皇室榮譽勳章,而且在戰鬥中英勇殉國的陸戰隊官兵的名字來為其命名,所以該級火力支援艦被稱為“英雄”級。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28550噸,滿載排水量:36850噸;總長:219.7米,水線長度:208.1米,型寬:31米,吃水:9.4米;定員:1742人。
鍋爐:4座七十二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二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0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24節,續航力:7500海裏/14節。
主炮:12門七十五年型300毫米/L58型艦炮(4×3),副炮:24門七十四年型175毫米/L55型艦炮(6×4)。
很明顯,“英雄”級是“樟宜”級的放大型號。
除了采用了更大口徑的主炮,以及隨著排水量增加,換裝了“省”級戰列艦的動力系統,使其最大航速提高到了24節之外,“英雄”級的其他性能與“樟宜”級很接近,連主炮與副炮的配制方式也完全一樣。
當然,兩者的內在區別是還很大的。
最初的時候,海軍陸戰隊只采購了四艘“英雄”級。
按照陸戰隊的想法,“英雄”級不但要承擔遠程火力支援任務,還將負責指揮其他火力支援艦作戰。
也就是說,這四艘“英雄”級是按照火力支援艦艦隊旗艦的標準建造的。
後來,陸戰隊又增加了八艘的訂單,因為沒有必要組建太多的火力支援艦隊,畢竟陸戰隊最多只能在兩個地點同時發動登陸戰役,而每個登陸場最多只需要2支火力支援艦隊,擁有四艘旗艦就足夠了,所以後面八艘“英雄”級都沒有配備旗艦的設備,其建造價格下降了不少。
實戰中,“英雄”級一般與“樟宜”級配合行動。
一般情況下,“樟宜”級上的240毫米艦炮負責中等距離上的炮火支援任務,而“英雄”級上的300毫米艦炮則負責遠距離上的炮火支援任務。
實戰證明,這種高低配制是比較合理的。
可問題也很突出,即“英雄”級的遠程火力密度並不高,如果陸戰隊的炮兵沒有跟上,僅憑幾艘“英雄”級,很難為向縱深挺進的地面部隊提供足夠強大的火力支援。
也正是如此,在登陸澳洲大陸之後,陸戰隊就著手研制新一代火力支援艦了。
整齊劃一——上將級火力支援艦
岑駟國號,餘宗芳號,章俊勇號,施伯恩號,謝振廷號,曾譽祖號,馬步鈞號,紀宗南號。
……
因為該級火力支援艦都用帝國海軍陸戰隊歷史上的上將司令官的名字命名,所以被稱為“上將”級。
“上將”級的研制工作應該始於新喀裏多尼亞戰役之後。
在登陸新喀裏多尼亞的戰鬥中,雖然陸戰隊的眾多火力支援艦都發揮出了應有的作用,但是在戰役後期,特別是在掃蕩內陸地區的美軍殘餘部隊時,當時參加戰鬥的二艘“英雄”級火力支援艦的主炮火力不足的問題暴露得非常明顯。
在這種情況下,陸戰隊決定建造一種全部裝備300毫米艦炮的火力支援艦。
因為300毫米艦炮將裝備“海軍上將”級大型巡洋艦,所以其制造數量將再次增加,采購費用也將再次降低。在此情況下,陸戰隊不需要為采購費用而擔心了。另外,300毫米炮彈的生產線也增加了數條,彈藥采購價格隨之降低了許多。陸戰隊也沒有必要為拿不到足夠多的彈藥而擔心。
當然,降低建造成本還是關鍵問題。
當時,陸戰隊的軍費是由海軍統一申報的,而陸戰隊的物資消耗遠遠超過了海軍,陸戰隊還得采購大批登陸艦與運輸船,能夠用來采購火力支援艦的經費並不多。不然,“英雄”級也不會分兩批建造。
在此情況下,陸戰隊只能采用“英雄”級的艦體。
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上將”級的性能,但是火力支援艦對除了火力與持續作戰能力之外的性能要求並不是很高,所以適當降低部分其他性能,對火力支援艦的戰鬥力並不沒有多大的影響。
最關鍵的是,這能保證陸戰隊盡快得到“上將”級火力支援艦。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31850噸,滿載排水量:39450噸;總長:219.7米,水線長度:211.4米,型寬:31米,吃水:9.8米;定員:1784人。
鍋爐:4座七十二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臺七十二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0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22節,續航力:7000海裏/14節。
艦炮:21門七十五年型300毫米/L58型艦炮(7×3)。
與“英雄”級相比,“上將”級的最大變化就是將三組兩兩配制的四聯裝175毫米炮塔更換成了三座三聯裝300毫米炮塔,並且對艦體內的彈藥庫做了修改,從而導致排水量增加了3000多噸,速度降低到了22節,續航力也有所降低。
速度與續航力的損失,是陸戰隊完全能夠接受的。
由此帶來的好處,更是陸戰隊所需要的。
21門300毫米艦炮的彈藥投擲能力遠遠超過了“英雄”級,在執行遠程火力支援任務的情況下,其戰鬥力更是“英雄”級所不能匹敵的。
實戰中,“上將”級的主要任務就是執行遠程火力支援。
當然,“上將”級的造價也比“英雄”級(第二批)高了大概百分之三十。主要就是300毫米艦炮的采購價格遠遠高於175毫米艦炮。
在命名的時候,陸戰隊還與海軍發生了一點小摩擦。
當時,海軍已經確定要建造“海軍上將”級大型巡洋艦了,只是還沒有下達采購訂單。而按照海軍的意思,“海軍上將”級原本應該命名為“上將”級。只是,陸戰隊提前建造了“上將”級,而海軍與陸戰隊的戰艦是統一造冊的,兩型戰艦不能用同一個級別名稱。最終,因為陸戰隊“搶註”了“上將”這個“商標”,海軍不得不在其大型巡洋艦的前面加上“海軍”二字。
另外,“上將”級也是陸戰隊建造的最後一種火力支援艦。
隨後陸戰隊後來投資設計了另外二種火力支援艦,其中一種采用的是400毫米艦炮,另外一種則緊隨海軍的步伐,采用了450毫米艦炮,可是隨著戰爭走向結束,加上海軍在奪取了制海權之後,已經有足夠多的戰艦為陸戰隊提供炮火支援,最終在海軍的壓力下,陸戰隊不得不取消了這兩種火力支援艦的建造計劃,將經費投入到了登陸艦與運輸船的建造之中。
戰後,八艘“上將”級先後退役。
後來,隨著地區性戰爭爆發,其中狀態最好的四艘又陸續服役,並且在幾場大規模地區戰爭中發揮了其應有的左右。因此,“上將”級也成為了唯一參加過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外的戰爭的火力支援艦。
最終,“上將”級沒有能夠逃脫退役解體的結局。
隨著最後一艘“上將”級被炸沈在舟山群島東部海域,成為了人工礁石,火力支援艦也退出了歷史的舞臺。雖然後來有人提出過“武庫艦”的概念,而且有人認為“武庫艦”就是現代版的火力支援艦,但是帝國海軍並沒有建造武庫艦。
可以說,作為一種特殊情況下的特別戰艦,火力支援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並且為帝國獲得戰爭的勝利力下了汗馬功勞!
只是,作為特殊戰艦,其最終的命運不會好到哪裏去。
就如同專門用於執行破交作戰任務的大型巡洋艦在戰後迅速退役,或者被出售給其他國家一樣,火力支援艦在和平時期也難以覓得一席之地。
流動彈庫——漢級快速戰鬥支援艦
“秦”級的設計不能不說先進,可問題也同樣明顯。
在南通造船廠提交設計書的時候,海軍就有點不滿,這就是該級快速戰鬥支援艦的載貨能力太差,難以為一支艦隊提供彈藥補給。
看到這個問題的,還有參與了建造工作的臺南造船廠。
在海軍還沒有下達新的設計任務前,臺南造船廠就開始著手進行相關的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在盡量保持30節的航行速度,以及至少16000海裏的續航力的情況下,將載貨量提高到20000噸以上,同時盡量控制建造成本,以獲得海軍的青睞。
以當時的情況,滿載排水量必須控制在40000噸以下,才能盡量控制住成本。在此標準之下,還要達到其他指標,這幾乎是沒有人敢相信的,甚至連一些大型造船廠的工程師都認為辦不到。
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臺南造船廠創造了奇跡。
七十三年(41年)年底,“秦”級還在建造中的時候,海軍就下達了新的設計要求,臺南造船廠第一個拿出了設計方案,而且很快得到了海軍的認同。
當時,臺南造船廠最大的“秘訣”就是,盡量采用民用船舶的技術。
也就是說,在戰艦艦體上,只要能夠達到海軍的要求,就使用價格相對低廉的民用設備,而不是軍用設備。另外,戰艦的生存能力也按照民用船舶的標準來制訂,而不是采用戰艦的標準。如此一來,不但大大降低了建造成本,還大大減少了排水量。
另外,利用節約下來的成本,可以采購更先進的動力設備,從而在不增加動力設備重量的情況下,提高了輸出功率,使其能夠在滿載時達到30節的航行速度。而更先進的動力設備,其耗油率也更低,在保證相同的續航力的情況下,載油量有所降低,從而騰出了更多的空間來容納更多的貨物。
當然,這一設計也引起了很多人的非議。
比如,在民用船舶生存能力的基礎上,安裝自衛用的艦炮有何意義?
只是,海軍最終力排眾議,認為臺南造船廠的設計方案完全可行。
畢竟,對於裝載了成千上萬噸彈藥的船只,要求其達到戰艦的生存能力,這是完全不現實的。快速戰鬥支援艦就是流動的彈藥庫,而且完全不可能在每一座彈藥庫外都敷設戰列艦那樣的厚實裝甲,因此談論生存力沒有任何價值。
快速戰鬥支援艦要想在戰場上生存下來,就必須避開敵人的襲擊艦與破交艦,或者利用速度擺脫敵人。而為其裝備自衛用的艦炮,不是用其擊沈敵人的襲擊艦,而是用其嚇阻敵人的襲擊艦,爭取到逃跑的時間。
實際上,這樣的戰例並不少。
在150毫米艦炮的威脅下,一般的襲擊艦都不敢貿然逼近快速戰鬥支援艦,而只要襲擊艦的反應有所遲疑,快速戰鬥支援艦就能憑借其絲毫不差的速度逃之夭夭。即便遇上了敵人的破交艦,快速戰鬥支援艦也能利用其強大的持續高速航行能力而逃出敵人的魔爪。
另外,在完成補給任務,返回港口的航程中,因為排水量驟減,快速戰鬥支援艦的航行速度往往能夠超過三十節,最快的甚至能夠達到三十六節以上。在此情況下,別說一般的襲擊艦與破交艦,即便是戰爭中期出現的大型巡洋艦也只能望洋興嘆。
當然,要確保不被敵人幹掉,還得有一個先決條件:提前發現敵人。
為此,臺南造船廠的工程師在設計的時候,就考慮到為快速戰鬥支援艦裝備雷達,而且是兩部雷達,以便其在經過有敵艦活動的海域時,能夠始終有一部雷達處於工作狀態,不間斷的監視周圍的海域。
只是,在采購的時候,考慮到成本問題,帝國海軍並沒有立即為其采購雷達,而是在後期改進的時候為其安裝了雷達。
綜合審定之後,帝國海軍在七十四年(42年)四月份的時候下達了八艘的采購訂單。按照以往的命名原則,海軍將其命名為“漢”級,其番號為109到116。隨後,在四家造船廠有更多的船塢之後,海軍由先後下達了二批共24艘的訂單,最終使得“漢”級的建造數量達到了32艘,使其成為了帝國海軍建造數量最多的一級快速戰鬥支援艦。
其主要性能為:
空載排水量:19850噸,滿載排水量:46550噸;總長:243.8米,水線長度:238.4米,型寬:28.7米,空載吃水:7.2米,滿載吃水:9.8米;定員:624人。
鍋爐:4臺七十四年型燃油鍋爐,主機:4臺七十四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75000軸馬力,推進:4軸4漿;航速:滿載時30節,半載時33節,空載時36節,續航力:16000海裏/16節。
武備:4門150毫米艦炮。
滿載時貨物分配:彈藥14000噸,淡水:5000噸,食物1500噸,零備件:1500噸,其他:500噸。
很明顯,“漢”級的栽貨能力不但超過了“秦”級,還超過了“大節氣”級。
另外,從貨物分配上,還能看出,隨著戰爭的發展,帝國海軍提高了對彈藥等戰鬥類貨物的重視,降低了對食物等生活類貨物的要求。換句話說,艦隊官兵的生活待遇肯定降低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戰爭不是享樂,官兵出海是為了作戰,而不是去旅行。另外,帝國海軍官兵的待遇水準一直偏高,在戰爭時期適當降低一點,也不是什麽大問題。
“漢”級的出現,也最終影響到了海軍艦隊的編制。
“大節氣”級是按照同時為2艘戰列艦,4艘輕巡洋艦與8艘驅逐艦提供補給的要求進行設計的。即便在大多數時候,戰艦不會在打光了所有彈藥之後才進行補給,可是以“大節氣”級的載貨能力,很難同時為一支擁有4艘戰列艦的艦隊提供彈藥補給。如此一來,帝國海軍要想為一支這種規模的艦隊提供支持,往往得同時出動兩艘“大節氣”級,而兩艘“大節氣”級的載貨能力又超過了為這種規模艦隊補給的一般需要,存在著很大的浪費。
“漢”級的載貨標準就是按照同時為4艘戰列艦,8艘輕巡洋艦與12艘驅逐艦提供彈藥補給的要求進行設計的。因此,只需要一艘“漢”級就能完成所有的補給需求。這樣一來,在實際使用中,一艘“漢”級的效率幾乎相當於二艘“大節氣”級,或者相當於三艘“小節氣”級與“秦”級。
正是如此,到七十五年(43年)的時候,隨著“漢”級逐漸服役,帝國海軍作戰艦隊的編制一般以4艘戰列艦為核心,如果要參加更大規模的戰鬥,則以6艘,或者8艘戰列艦為核心。如此一來,在第一套編制時,只需要動用1艘“漢”級,第二套編制時,則出動2艘“大節氣”級,或者三艘“小節氣”級,而在第三套編制的時候,則動用2艘“漢”級,或者4艘“小節氣”級。
因為“漢”級的數量最多,所以到了戰爭中後期,“漢”級的應用也最廣泛。
由此可見,雖然“漢”級快速戰鬥支援艦只是後勤保障艦艇,但是對帝國海軍的戰術產生了很多作戰艦艇都難以企及的影響。
毫無疑問,“漢”級為帝國海軍戰勝敵人所立下的功勞,不在任何戰艦之下。
快馬加鞭——唐級快速戰鬥支援艦
相對於前面三級專門為戰鬥艦隊量身定制的快速戰鬥支援艦而言,“唐”級絕對是快速戰鬥支援艦中的另類。
這種於七十五年(43年)開始研制的快速戰鬥支援艦不是為戰鬥艦隊服務的,而是為那些在遠洋深處作戰的破交艦隊服務的,僅此一點,就足以決定“唐”級在帝國海軍中的特殊地位了。
在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破交戰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艦隊決戰。
隨著“海龍”級與“鯊魚”級大型巡洋艦服役,帝國海軍在太平洋與大西洋上發動的破交戰越打越激烈。隨後,美國海軍的大型巡洋艦也開始大批量服役,同時協約國集團將大量老式戰列艦用於護航作戰,從而加大了破交作戰的難度。這些,都對破交作戰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
最初的時候,帝國海軍並沒有意識到為破交艦隊提供後勤保障的必要性。
畢竟,大型巡洋艦的續航力與自持力都非常驚人,另外在戰鬥中,破交艦隊往往會有選擇性的俘獲敵人的船只,從而獲取燃油,淡水,食物等補給品,以延長其持續作戰的時間。可是必要的戰鬥物資是不可能通過繳獲來獲取的,比如大型巡洋艦需要的彈藥,還有用來維護戰艦的零備件。
隨著破交戰廣泛展開,為破交艦隊提供後勤支援,特別是彈藥與零備件的支持顯得格外重要了。
也就是在這一情況下,帝國海軍決定建造一種專門為破交艦隊服務的快速戰鬥支援艦。
毫無疑問,此類快速戰鬥支援艦與之前那些為戰鬥艦隊服務的快速戰鬥支援艦並不完全一樣,其性能的側重點肯定不同。
首先,其速度必須要足夠快。要為破交艦隊提供支援,就必須深入到敵人控制的海域,如果沒有足夠快的速度,就不能保證避開敵人的戰艦。另外,破交艦隊不會在某一處海域活動,如果沒有足夠快的速度,往往很難及時與破交艦隊會合,而破交艦隊絕不會在某處海域等上好幾天。
其次,必須具備與破交艦旗鼓相當的續航力。因為補給海域往往遠離帝國的港口,有時還得考慮繞過敵人控制的海域,如果沒有足夠大續航力,就無法完成補給任務。另外,快速戰鬥支援艦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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