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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五十章:買寫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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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來到了離那塊地皮不遠的一塊商貿區,這裏是南涼市這幾年才開發的,以前也是屬於城東郊區,地理位置偏僻,但是隨著這幾年的開發,這裏是日漸繁榮,商場遍地,寫字樓林立,隱隱有成為城東區經濟中心的潛力。

方亮是土生土長的南涼人,所以對這附近他很了解,小的時候不知道來過多少次,以前這裏都是荒地,與那時相比,不僅有了人煙,而且無比繁華。

所以他覺得在這裏買幾個商鋪投資肯定不會虧,要是等華美房地產那邊動工,項目建成以後,住戶入住,這裏的房價肯定會漲,所以晚出手不如早出手。

而且這一次大張旗鼓的出來了,要是什麽也不做的回去,也不是他的性格,頗有種‘賊不走空’的架勢。

“你們覺得買商鋪回報高還是買寫字樓回報高”,一行人來到城東開發區商貿城之後,方亮回頭問身邊眾人道。

“自然是寫字樓”,楊文奇毫不猶豫的說道:“當然前提是這邊會有眾多公司入住。”

“這一點應該不會有問題,你們看那邊寫字樓進進出出的人很多,說明這裏還是頗受公司企業喜歡的。”

“說的沒錯,這裏交通很便利,重點是環境也不錯。”

“我怎麽感覺買商鋪比較賺錢啊”,張曉涵小聲嘀咕了一聲,但還是被方亮聽了進去。

其實他心裏也是這樣想的,只不過是楊文奇回答的太快,而且無比堅定就不好再說出來。

他跟張曉涵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其實不足為奇,那是因為兩個人都為萬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租商鋪而造成的大花銷所心疼的,所以下意識的都會覺得租商鋪比較有前景。

但最後方亮仔細想了一下,覺得還是聽楊文奇的建議買寫字樓。

“你們幾個再辛苦一下,到處看看地段不錯的寫字樓,然後商量匯總以後,給我篩選幾個不錯的,到時候我過去看。”

“一千五百萬,看看能買幾層”,一千五百萬,這是方亮的全部身家,換成以前他是肯定不會把所有的錢全部拿來投資,但是現在卻敢。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現在萬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每個月能給他帶來近一千萬的收益,所謂有錢就有底氣,這個月花了,寫個月又有了。

與其放銀行還不如拿來投資,當然了,他心中也有種要發洩的意思。

“是,方總”,眾人聞言或多或少都有些驚詫,他們覺得方亮的思維太快,有點跟不上對方的速度,他們這次是出來拍地的,怎麽現在卻拿錢來商鋪,當然了驚詫背後還有羨慕的意思。

當老板就是爽,將事情扔給手下之後,他便悠閑悠閑的回家了。這次來南涼市都快十天了,卻是一直沒有時間回家,每天不是忙著應酬,就是和張曉涵,楊文奇等人開會。

熟悉的巷道,熟悉的街,當然還有熟悉的人。

也許是今年回家過年,方亮一家待客的規格高了,又或許是方亮一家今年的變化太大,不僅在市裏買了一套近兩百萬的別墅,又把老家拆了準備蓋新房,又或許是其他的什麽原因。

一路上的鄰裏村民們看到方亮後,都是很熱情的同他打招呼。有跟他們關系本來就不錯的,也有以前只是泛泛之交的人,一個兩個的都跟他聊天,套近乎。

對於這一手,方亮是再熟悉不過的,畢竟他自己在魔都做的就是這個。

老家的屋子早已經拆了,這個時候才打好地基。要改出來,估計還要一個月的時間,現在老爸一家人都是住在鄰居家,也就是方亮大爺家裏。

以前兩家人其實鬧過一點矛盾的,關系並不像別人想象的那麽親密。但是當他們知道方亮一家要拆了蓋新房以後,卻是主動提出來讓方亮一家住在他們家裏,而且態度堅決,熱情,絲毫看不出來是作假的樣子。

方亮聽奶奶說過,他們很久以前分家的時候,蓋這老屋的時候就是住家大爺爺家裏,所以這一次奶奶沒有反對,老爸老媽見老太太都同意了,也就點頭同意。

“大大好”,方亮在自家院子裏看了一眼,發現忙活的人們,沒有一個是他認識的,老爸老媽也不在,於是便走進鄰居家,看到大爺爺的長子走了出來,連忙問好。

“咦?小亮回來了?你這是放假了嗎?”,大伯父看到方亮很意外,下意識的問道,後來才想到方亮早已經畢業,參加工作,而且人家自己就是老板,回家還不是想什麽時候回來就什麽時候回來。

“你瞧我這記性,你現在是老板,誰能管得了你,快進來吧,這快中午了,你爸你媽在給工人們做午飯。”

走進去以後方亮看到了老爸老媽,兩人雖然有些意外,但不是太過驚訝,因為方亮今年離開之前就說過,他過段時間會回家,所以心裏是有準備的。

想要幫忙,卻是被老爸老媽,還有幫忙的大伯母等人給趕出了廚房,說這不是他待的地方。

要是會咬文爵字,估計少不得會來一句,君子遠庖廚。就是不知道老爸此時作何感想,都是男人,為何遭受的對待會有這麽大的差距呢。

來到大大家的二樓堂屋,方亮看到奶奶正和大大家的幾個小孩聊天,看到方亮來,奶奶高興的站了起來。

當然了,那幾個不認生的孩子,或者說是認為方亮沒脾氣的小孩一個個都圍了過來。

他們可是清楚記得,今年過年去方亮家,方亮可是給了他們不少紅包,而且還帶他們吃了不少好吃的。

一家人以及工人們吃過飯,方亮把老爸叫到一邊詢問,別墅裝修的怎麽樣了。

老爸說已經裝好了,現在在散味道,他們打算等過了年再搬進去。老爸還說,他們打算把那套房子做成方亮的婚房,而且他們也不喜歡離開這裏到市裏生活,說是住的別墅,但左鄰右舍的都不認識,還不如待在老家的好,出門見個人都能聊幾句,整個村子,甚至隔壁幾個村子都是熟人。

方亮聽了以後其實是很有感觸的,他在魔都的時候就不止一次的感覺到鋼筋混凝土的冰冷。

所以也並沒有堅持自己的意見,一定要家人搬到市裏。只是說,讓老爸老媽等老家的房子蓋好,裝修好,散味道的時候到叔叔家住一段時間。

他相信叔叔一家肯定不會有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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