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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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奕和珍妮正式進閘後,朱璧走回聞江潮身邊。雖然剛才他離得較遠,沒聽到她與他們之間的具體交談,但歐陽奕的表情顯然讓他有所意會,關心地問她:“歐陽奕剛才對你說了什麽?一臉不高興的表情。他是不是覺得珍妮要跟他分手都是你的責任?”
朱璧苦笑著點點頭:“他雖然沒有明說,但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了。”
聞江潮一挑濃眉,十分不屑地吐出三個字:“別理他。”
頓了頓,他又補充說:“朱璧,別再讓任何人強加過錯給你。他們之間的事跟你沒關系,你沒有義務為他們的分手負責任。”
他這一番話簡直暖如冬日的陽光,溫暖和熙地撒在朱璧心裏,一環環鋪滿金色光芒。
並肩走出機場時,聞江潮很慎重地詢問:“對了,朱璧,中秋節差不多就快到了,爸媽要我回北京過節,你也和我一起回去好嗎?”
朱璧怔了怔,和聞江潮一起回北京過節,也就等於是上門去拜見他父母。這——會不會太快了一點?她好不容易才克服了心理障礙接受聞江潮,可還沒有做好心理準備就去聞家接受他父母的審查。對於醜媳婦見公婆這一關,她本能地缺乏信心。
不過,對於聞江潮的這個計劃,她意外過後是歡喜。細細碎碎的歡喜,有如離離青草般綠遍心田。因為一個男人在父母面前正式介紹自己的女朋友,是對女友莫大的尊重。而對她而言,更是格外需要這種尊重。
“我……到時候再說吧,中秋節我媽也會叫我回家過節的。”
中秋節是闔家團圓的日子,一想到闔家團圓四個字,朱璧下意識地就想起已經保外就醫回到家的父親朱向榮。
十年來,朱璧家的團圓佳節一直少了入獲服刑的朱向榮。今年終於可以團圓了,她想母親和奶奶一定很高興。但是實話實說,她其實很不願意與父親團聚。當年那個雨夜的遭遇,她可以努力嘗試去遺忘,但是對於造成她命運驟變的父親,她實在沒辦法寬容與諒解。越是至親的人帶來的傷害越是無法原諒。
聞江潮也不想勉強她:“好吧,那就到時候再說。現在,我們先找一家餐廳吃飯。向千峰推薦的餐廳有一家就在機場附近,就去那家好嗎?”
朱璧毫無異議地微笑點頭:“好。”
機場附近的那家餐廳很好找,聞江潮帶著朱璧進了餐廳才剛剛坐下,附近不遠處的一張桌子前,向千峰聞聲扭頭看著他們笑:“江潮,我說好像聽到你的聲音,一回頭還真是你呀!”
在向千峰推薦的餐廳裏遇見他,巧合又正常,他推薦的地方自然是他常去的地方。在他對面的座位上坐著許燕笙,長發紛披,星眸燦然,這也不奇怪,他們倆的關系不錯,一向聯系得比較勤。
對於向千峰的招呼,聞江潮只微微點頭一笑就算是回應了。然後他專心致志地和朱璧一起看菜單,輕聲為她推薦菜式,譬如哪道甜點最有名。向千峰知道他的脾性,明白他這是不想被打擾的意思,也就知趣地不過去了。
看見聞江潮和朱璧雙雙對對地坐在一起,眉角眼梢都蘊著甜蜜笑意,兩個人之間分明彌漫著一種戀愛的味道,不再像從前那般的相敬如冰,再遲鈍的人也會察覺到他們的感情已經有了新進展。許燕笙看著看著,雙手不自覺地握緊,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再松開時,柔軟的掌心已經添了幾彎新月似的痕跡。
向千峰看了她一眼,又看一眼,滿是同情的聲音:“燕笙,你都看見了,江潮和朱璧的關系比你想像中要更親密了。你對他就死了心吧!”
許燕笙咬著唇一言不發,好半晌後,她忽然站起來筆直走向聞江潮。向千峰楞了一下才反應過來,慌忙想要拉住她,卻被她一把甩開,腳步堅定不移地往前走,直至站在聞江潮面前。
許燕笙像個失控火車頭似的直沖過來,不僅朱璧和聞江潮雙雙一怔,附近幾張桌子的客人都察覺到了幾分異樣,紛紛扭頭看向他們。
聞江潮眉頭一蹙:“許小姐,請問你有什麽事嗎?”
許燕笙的一雙眼睛,火焰熊熊般地看定聞江潮問:“是的,聞江潮,那天我回去問過表姐了,她說有一件事一直都沒有想明白,我今天想代她問一下你:當年,你到底有沒有愛過她?”
聞江潮沈默不語,向千峰走過來強笑著做和事佬:“燕笙,公眾場合你別這樣,有什麽事另外找個合適的地方再談好不好?這樣不僅讓別人難堪,也會顯得你自己沒教養。”
許燕笙出身良好,一向以有修養有氣質的淑女自居。這一刻卻失了分寸,不管不顧地追問到底:“不,我就是要現在問清楚。因為聞總經理太忙了,平時想約見他很難,偶爾有機會見上一次也都來去匆匆。今天這麽巧在這裏遇上,我當然想趁機會問個清楚明白。”
聞江潮終於開口,快刀斬亂麻的幹脆語氣:“好吧,那我就回答你——沒有。”
“沒有——”許燕笙氣急敗壞的聲音拔得又尖又高,“聞江潮,那你當年為什麽又會那麽熱烈地追求她?你不愛她幹嗎要追她呢?”
“這一點我根本沒必要回答你,不過如果你非要死纏爛打地追問不休,那我就對你解釋一下好了——因為她很像我的初戀,我高中時喜歡過的一個女生。”
“表姐果然沒有猜錯,果真是這樣,你只是把她當成一個替代品。朱璧應該是你找到的第二個替代品吧?她有著和我表姐相似的大眼神和淚痣,其實這兩個共同點是你喜歡的那個女生有過的,所以你拿來做了選擇標準。”
扭過頭,許燕笙的視線落在朱璧身上,加重語氣地鄙夷強調:“你聽見了嗎?別以為聞江潮愛你,他只是把你當成一種代替——你和我表姐都不過是他的初戀覆制品而已。”
“不——朱璧不是代替,她就是我的初戀,我當年喜歡過的那個女生。”
聞江潮的話說得平靜,許燕笙聽了,卻如同到聽到一記驚雷般整個人都驚呆了。向千峰也驚訝得睜大眼睛,滿臉意外之色。
楞了好久,許燕笙才難以置信地重新開口詢問:“聞江潮,你說什麽?朱璧就是你高中時喜歡過的女生。可你是北京人,高中時怎麽會認識人在上海的她?”
“這些是我的私事,沒必要詳細對你解釋。對於你表姐的事,我很抱歉,以前太年輕太任性傷害到了她,如果你願意,請代我向她轉達一下我的歉意。謝謝。”
許燕笙怔怔地站著,一臉不知該如何反應的表情,向千峰趁機拉著她就離開:“好了燕笙,我們先走吧,我送你回家。”
身不由已地被向千峰拉著走時,許燕笙還心有不甘:“不行,你讓我問清楚到底是怎麽回事。”
“江潮已經擺明了不願意再談下去了,你問也是白問的。”
“可是他一個北京人怎麽會認識了人在上海的朱璧呢?這完全說不通啊!”
向千峰不得不透露一二:“燕笙,江潮的媽媽是上海人,他小時候是在上海長大的,高中時才轉學去了北京。”
許燕笙這才頹然無比地頓悟明白過來。原來是這麽一回事,原來聞江潮少年時代就已經喜歡上了朱璧。不知道是什麽原因令他當初的心願未能達成,所以她從此成為了他心頭的一顆朱砂痣,經年難忘不能忘。所以盡管再遇朱璧後,她一直對他各種冷淡漠視,他也還是不改初衷地想要和她在一起。
向千峰帶走了許燕笙之後,自始至終未發一言的朱璧才輕聲詢問聞江潮:“她表姐真的長得很像我嗎?”
“其實倒也不是長得有多像,只是眉眼有些相似,尤其是右眼角的下方和你一樣有一顆淚痣,感覺上就很像你了。”
下意識地,朱璧擡手撫向自己的右眼角。眼角下方那粒小小的褐色淺痣按面相學的說法是淚痣,據說長著淚痣的人,尤其是女人,生命中會有太多太多的眼淚相伴。十六歲以前,她不相信這種說法,認為是牽強附會的無稽之談。不過十六歲以後,似乎由不得她不信了。
她有些不解:“這顆痣這麽小,你那時候怎麽也會註意到?”
“雖然是一顆很細小的痣,但是如果你喜歡上了一個人,她的一切一切,在眼中都會是重要的、不容忽視的。”
頓一頓,聞江潮又遲疑著補充:“不過,我會對這顆痣記得那麽清楚,還有一個原因。”
“什麽原因?”
“有一次上自習課時,我無意中聽到前排的兩個女生聊起一個傳說。說是前世相愛的兩個人在其中一方離世時,另一方傷心的淚水如果落在亡人的臉上,來生會變成一顆痣。所以——”
短暫的停頓後,聞江潮的聲音變得格外輕:“朱璧,說出來你不要笑我,我當時傻傻地想像過……前世的我和你。”
最後這句話,他說得含糊不清。她起初都不甚明了,慢慢地,才會過意來。在他想像的前世光景裏,她必定是與他相愛的女子,離世時有他的眼淚相送。今生她眼角的這粒淚痣,就是他前世留下的淚痕。
如此富有浪漫色彩的想像,讓朱璧感慨、感動之餘,也深感意外。因為她難以想像一個男生會有如此細膩的心思與幻想。畢竟一直以來,喜歡幻想自己與愛人前世或今生種種故事的,大都是愛做玫瑰夢的女生。
看著眼前的聞江潮,想像著他曾經的年少時光,朱璧真希望自己能夠回想起他少年時的模樣。然而記憶的膠片中,怎麽也截不出一幀與他有關的畫面。那個時候,她是站在雲端裏的小公主,看不見他那種低到塵埃的不起眼的男生。他的多情,只能註定被她的無情惱。
“我怎麽會笑你呢?我更應該感謝你,謝謝你的愛——這句話雖然老套,但我實在找不出比它更適合的話了。”
回想著往事,聞江潮自己也感慨萬千:“朱璧,那時候,我真像中了毒似的喜歡你,沒有解藥可解。卻連說出來都不敢,更別提實際的追求行動了。後來在大學遇見了舒靜,除了眉目相似外,她還和你同樣是上海女生,同樣有著良好的出身;有著出眾的才藝;有著優秀出色的男朋友。遇見她,感覺就像重逢當初的你,以前不敢付諸的追求行動,全部彌補似的對著她爆發出來了。用盡所有狂熱的追求方式,我終於把她從她男友手中搶過來了。我成功了,可是這種成功帶來的快樂與滿足很快就消失了。我並不愛她,純粹是因為一個舊夢把她搶到手,她感覺到這一點後就和我分手了。我知道我傷害了她,這件事是我的錯。如果有機會,希望能和她當面道歉。”
年少時恣情縱性,只顧自己的感受而忽略別人的感受,任性傷害他人的感情。現在已經日漸成熟的聞江潮,開始懂得反省自己的錯誤,表情中有由衷的悔意。
朱璧淺淺微笑,雖然沒有時光機去重新認識年少時的江潮,但現在所認識的這個聞江潮,一個懂得自省與尊重他人的成年男子,她覺得也已經足夠了。
作者有話要說: 最近懶癌發作,醫石無效,不想寫文,每天只想玩玩玩玩玩玩玩玩……還有搶救的必要嗎?或者幹脆放棄治療了……
關於作者作者菌的懶癌,筒子們都在說不可以放棄治療,一定得治。“雲淡風清”童鞋給出的治療建議是:“多聞聞花香,懶癌即可不治而愈。”有這麽神奇嗎?懶癌可是頑固性疾病,治愈好艱難的。
而我似乎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懶癌患者,據說真正的懶癌患者懶細胞擴散到全身,能不出門就不出門,能不下床就不下床。可是我的犯懶癥狀主要表現在不想寫文只想玩。“多讀書讀好書”童鞋問我玩什麽呢?逛街了;泡圖書館了;去郊區爬山了:帶上相機去公園拍花卉照片了……最近還迷上了去羽毛球館打球,辦了一張會員卡,置上一套運動裝備和球具,一周最少去三次,和一幫同好們打得熱火朝天。玩嗨了就不想回到電腦桌前當人肉打字機了,寫文的事就總是往後拖——呃,我忽然明白了,我這似乎不是懶癌而是拖延癥。
新鮮出爐的拖延癥患者求醫問藥中……那個……花香治療還會有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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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璧苦笑著點點頭:“他雖然沒有明說,但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了。”
聞江潮一挑濃眉,十分不屑地吐出三個字:“別理他。”
頓了頓,他又補充說:“朱璧,別再讓任何人強加過錯給你。他們之間的事跟你沒關系,你沒有義務為他們的分手負責任。”
他這一番話簡直暖如冬日的陽光,溫暖和熙地撒在朱璧心裏,一環環鋪滿金色光芒。
並肩走出機場時,聞江潮很慎重地詢問:“對了,朱璧,中秋節差不多就快到了,爸媽要我回北京過節,你也和我一起回去好嗎?”
朱璧怔了怔,和聞江潮一起回北京過節,也就等於是上門去拜見他父母。這——會不會太快了一點?她好不容易才克服了心理障礙接受聞江潮,可還沒有做好心理準備就去聞家接受他父母的審查。對於醜媳婦見公婆這一關,她本能地缺乏信心。
不過,對於聞江潮的這個計劃,她意外過後是歡喜。細細碎碎的歡喜,有如離離青草般綠遍心田。因為一個男人在父母面前正式介紹自己的女朋友,是對女友莫大的尊重。而對她而言,更是格外需要這種尊重。
“我……到時候再說吧,中秋節我媽也會叫我回家過節的。”
中秋節是闔家團圓的日子,一想到闔家團圓四個字,朱璧下意識地就想起已經保外就醫回到家的父親朱向榮。
十年來,朱璧家的團圓佳節一直少了入獲服刑的朱向榮。今年終於可以團圓了,她想母親和奶奶一定很高興。但是實話實說,她其實很不願意與父親團聚。當年那個雨夜的遭遇,她可以努力嘗試去遺忘,但是對於造成她命運驟變的父親,她實在沒辦法寬容與諒解。越是至親的人帶來的傷害越是無法原諒。
聞江潮也不想勉強她:“好吧,那就到時候再說。現在,我們先找一家餐廳吃飯。向千峰推薦的餐廳有一家就在機場附近,就去那家好嗎?”
朱璧毫無異議地微笑點頭:“好。”
機場附近的那家餐廳很好找,聞江潮帶著朱璧進了餐廳才剛剛坐下,附近不遠處的一張桌子前,向千峰聞聲扭頭看著他們笑:“江潮,我說好像聽到你的聲音,一回頭還真是你呀!”
在向千峰推薦的餐廳裏遇見他,巧合又正常,他推薦的地方自然是他常去的地方。在他對面的座位上坐著許燕笙,長發紛披,星眸燦然,這也不奇怪,他們倆的關系不錯,一向聯系得比較勤。
對於向千峰的招呼,聞江潮只微微點頭一笑就算是回應了。然後他專心致志地和朱璧一起看菜單,輕聲為她推薦菜式,譬如哪道甜點最有名。向千峰知道他的脾性,明白他這是不想被打擾的意思,也就知趣地不過去了。
看見聞江潮和朱璧雙雙對對地坐在一起,眉角眼梢都蘊著甜蜜笑意,兩個人之間分明彌漫著一種戀愛的味道,不再像從前那般的相敬如冰,再遲鈍的人也會察覺到他們的感情已經有了新進展。許燕笙看著看著,雙手不自覺地握緊,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再松開時,柔軟的掌心已經添了幾彎新月似的痕跡。
向千峰看了她一眼,又看一眼,滿是同情的聲音:“燕笙,你都看見了,江潮和朱璧的關系比你想像中要更親密了。你對他就死了心吧!”
許燕笙咬著唇一言不發,好半晌後,她忽然站起來筆直走向聞江潮。向千峰楞了一下才反應過來,慌忙想要拉住她,卻被她一把甩開,腳步堅定不移地往前走,直至站在聞江潮面前。
許燕笙像個失控火車頭似的直沖過來,不僅朱璧和聞江潮雙雙一怔,附近幾張桌子的客人都察覺到了幾分異樣,紛紛扭頭看向他們。
聞江潮眉頭一蹙:“許小姐,請問你有什麽事嗎?”
許燕笙的一雙眼睛,火焰熊熊般地看定聞江潮問:“是的,聞江潮,那天我回去問過表姐了,她說有一件事一直都沒有想明白,我今天想代她問一下你:當年,你到底有沒有愛過她?”
聞江潮沈默不語,向千峰走過來強笑著做和事佬:“燕笙,公眾場合你別這樣,有什麽事另外找個合適的地方再談好不好?這樣不僅讓別人難堪,也會顯得你自己沒教養。”
許燕笙出身良好,一向以有修養有氣質的淑女自居。這一刻卻失了分寸,不管不顧地追問到底:“不,我就是要現在問清楚。因為聞總經理太忙了,平時想約見他很難,偶爾有機會見上一次也都來去匆匆。今天這麽巧在這裏遇上,我當然想趁機會問個清楚明白。”
聞江潮終於開口,快刀斬亂麻的幹脆語氣:“好吧,那我就回答你——沒有。”
“沒有——”許燕笙氣急敗壞的聲音拔得又尖又高,“聞江潮,那你當年為什麽又會那麽熱烈地追求她?你不愛她幹嗎要追她呢?”
“這一點我根本沒必要回答你,不過如果你非要死纏爛打地追問不休,那我就對你解釋一下好了——因為她很像我的初戀,我高中時喜歡過的一個女生。”
“表姐果然沒有猜錯,果真是這樣,你只是把她當成一個替代品。朱璧應該是你找到的第二個替代品吧?她有著和我表姐相似的大眼神和淚痣,其實這兩個共同點是你喜歡的那個女生有過的,所以你拿來做了選擇標準。”
扭過頭,許燕笙的視線落在朱璧身上,加重語氣地鄙夷強調:“你聽見了嗎?別以為聞江潮愛你,他只是把你當成一種代替——你和我表姐都不過是他的初戀覆制品而已。”
“不——朱璧不是代替,她就是我的初戀,我當年喜歡過的那個女生。”
聞江潮的話說得平靜,許燕笙聽了,卻如同到聽到一記驚雷般整個人都驚呆了。向千峰也驚訝得睜大眼睛,滿臉意外之色。
楞了好久,許燕笙才難以置信地重新開口詢問:“聞江潮,你說什麽?朱璧就是你高中時喜歡過的女生。可你是北京人,高中時怎麽會認識人在上海的她?”
“這些是我的私事,沒必要詳細對你解釋。對於你表姐的事,我很抱歉,以前太年輕太任性傷害到了她,如果你願意,請代我向她轉達一下我的歉意。謝謝。”
許燕笙怔怔地站著,一臉不知該如何反應的表情,向千峰趁機拉著她就離開:“好了燕笙,我們先走吧,我送你回家。”
身不由已地被向千峰拉著走時,許燕笙還心有不甘:“不行,你讓我問清楚到底是怎麽回事。”
“江潮已經擺明了不願意再談下去了,你問也是白問的。”
“可是他一個北京人怎麽會認識了人在上海的朱璧呢?這完全說不通啊!”
向千峰不得不透露一二:“燕笙,江潮的媽媽是上海人,他小時候是在上海長大的,高中時才轉學去了北京。”
許燕笙這才頹然無比地頓悟明白過來。原來是這麽一回事,原來聞江潮少年時代就已經喜歡上了朱璧。不知道是什麽原因令他當初的心願未能達成,所以她從此成為了他心頭的一顆朱砂痣,經年難忘不能忘。所以盡管再遇朱璧後,她一直對他各種冷淡漠視,他也還是不改初衷地想要和她在一起。
向千峰帶走了許燕笙之後,自始至終未發一言的朱璧才輕聲詢問聞江潮:“她表姐真的長得很像我嗎?”
“其實倒也不是長得有多像,只是眉眼有些相似,尤其是右眼角的下方和你一樣有一顆淚痣,感覺上就很像你了。”
下意識地,朱璧擡手撫向自己的右眼角。眼角下方那粒小小的褐色淺痣按面相學的說法是淚痣,據說長著淚痣的人,尤其是女人,生命中會有太多太多的眼淚相伴。十六歲以前,她不相信這種說法,認為是牽強附會的無稽之談。不過十六歲以後,似乎由不得她不信了。
她有些不解:“這顆痣這麽小,你那時候怎麽也會註意到?”
“雖然是一顆很細小的痣,但是如果你喜歡上了一個人,她的一切一切,在眼中都會是重要的、不容忽視的。”
頓一頓,聞江潮又遲疑著補充:“不過,我會對這顆痣記得那麽清楚,還有一個原因。”
“什麽原因?”
“有一次上自習課時,我無意中聽到前排的兩個女生聊起一個傳說。說是前世相愛的兩個人在其中一方離世時,另一方傷心的淚水如果落在亡人的臉上,來生會變成一顆痣。所以——”
短暫的停頓後,聞江潮的聲音變得格外輕:“朱璧,說出來你不要笑我,我當時傻傻地想像過……前世的我和你。”
最後這句話,他說得含糊不清。她起初都不甚明了,慢慢地,才會過意來。在他想像的前世光景裏,她必定是與他相愛的女子,離世時有他的眼淚相送。今生她眼角的這粒淚痣,就是他前世留下的淚痕。
如此富有浪漫色彩的想像,讓朱璧感慨、感動之餘,也深感意外。因為她難以想像一個男生會有如此細膩的心思與幻想。畢竟一直以來,喜歡幻想自己與愛人前世或今生種種故事的,大都是愛做玫瑰夢的女生。
看著眼前的聞江潮,想像著他曾經的年少時光,朱璧真希望自己能夠回想起他少年時的模樣。然而記憶的膠片中,怎麽也截不出一幀與他有關的畫面。那個時候,她是站在雲端裏的小公主,看不見他那種低到塵埃的不起眼的男生。他的多情,只能註定被她的無情惱。
“我怎麽會笑你呢?我更應該感謝你,謝謝你的愛——這句話雖然老套,但我實在找不出比它更適合的話了。”
回想著往事,聞江潮自己也感慨萬千:“朱璧,那時候,我真像中了毒似的喜歡你,沒有解藥可解。卻連說出來都不敢,更別提實際的追求行動了。後來在大學遇見了舒靜,除了眉目相似外,她還和你同樣是上海女生,同樣有著良好的出身;有著出眾的才藝;有著優秀出色的男朋友。遇見她,感覺就像重逢當初的你,以前不敢付諸的追求行動,全部彌補似的對著她爆發出來了。用盡所有狂熱的追求方式,我終於把她從她男友手中搶過來了。我成功了,可是這種成功帶來的快樂與滿足很快就消失了。我並不愛她,純粹是因為一個舊夢把她搶到手,她感覺到這一點後就和我分手了。我知道我傷害了她,這件事是我的錯。如果有機會,希望能和她當面道歉。”
年少時恣情縱性,只顧自己的感受而忽略別人的感受,任性傷害他人的感情。現在已經日漸成熟的聞江潮,開始懂得反省自己的錯誤,表情中有由衷的悔意。
朱璧淺淺微笑,雖然沒有時光機去重新認識年少時的江潮,但現在所認識的這個聞江潮,一個懂得自省與尊重他人的成年男子,她覺得也已經足夠了。
作者有話要說: 最近懶癌發作,醫石無效,不想寫文,每天只想玩玩玩玩玩玩玩玩……還有搶救的必要嗎?或者幹脆放棄治療了……
關於作者作者菌的懶癌,筒子們都在說不可以放棄治療,一定得治。“雲淡風清”童鞋給出的治療建議是:“多聞聞花香,懶癌即可不治而愈。”有這麽神奇嗎?懶癌可是頑固性疾病,治愈好艱難的。
而我似乎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懶癌患者,據說真正的懶癌患者懶細胞擴散到全身,能不出門就不出門,能不下床就不下床。可是我的犯懶癥狀主要表現在不想寫文只想玩。“多讀書讀好書”童鞋問我玩什麽呢?逛街了;泡圖書館了;去郊區爬山了:帶上相機去公園拍花卉照片了……最近還迷上了去羽毛球館打球,辦了一張會員卡,置上一套運動裝備和球具,一周最少去三次,和一幫同好們打得熱火朝天。玩嗨了就不想回到電腦桌前當人肉打字機了,寫文的事就總是往後拖——呃,我忽然明白了,我這似乎不是懶癌而是拖延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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